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发表时间:2025-02-17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集合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1

一、心理咨询(测量)室的'服务对象为公安司法系在校学生。

二、心理咨询(测量)室根据排定的值班日程正常开放。

三、心理咨询(测量)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心理咨询(测量)记录和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露。(教师资源网 722331.cOM)

五、心理咨询(测量)室的电脑、测评量表等须在咨询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六、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七、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八、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步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二、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人员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防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三、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四、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总务科协助,严禁带故障、超负荷使用和运转。仪器损坏需修理者报总务科处理。

五、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零部件,未经总务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六、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总务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1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1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1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1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总务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则、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订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七、仪器经过验收合格发给使用科室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规定使用率。仪器属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未有充分发挥作用的,总务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八、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九、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管。

十、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总务科建立档案。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总务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一、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3

1 目的

对检验监测设备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保证所有检验监测和试验设备符合技术要求,为各项质量活动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 职责

3.1质检部门对本公司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3.2各相关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检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 程序

4.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

须添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部门根据所需设备的用途和测量要求写出申请报生产技术部,经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新购进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2所有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由质检部门建立台帐,统一编号,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本公司不能检定校准的,应送交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4.3属于自校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质检部应编制自校规程,包括设备型号、编号、地点、检验周期、检验方法、验收准则及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4.4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有校准状态标识或经批准的识别记录。

4.5如发现测量过程中失准或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相应部门应检验、测量的结束评定其有效性,并做记录。

4.6对失准的检测设备及时报质检部,有质检部组织维修,维修后需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7确保检验、测量、试验及校准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4.8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报废须经申请批准后报废。

4.9使用部门应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

4.10为确保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准确度和适用性,采购人员和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搬运、防护和贮存。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4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 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 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 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 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 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 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 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 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 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 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 、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 、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5

一、目的和范围

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全部管理和监控,确保设备能满足生产各环节危险有害因素的测量。并确保设备有效数据精确。

二、职责

1.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的`管理及校准工作,并委派相关人员对测量结果进行记录。

2.生产技术部负责对设备的保养工作。

三、管理内容

1.所有安全测量、监视设备都要登记入册,包括名称、型号、规格、进公司日期等编号。

2.所有安全测量、监视仪器都需定期进行校准,以保证其所有安全测量、监视仪器都是合格的,新购入的器具要先进行校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3.所有安全测量、监视器具要编写操作指导书,并发放到相关操作者。

4.所有安全测量、监视器具应有相应责任人,明确其维护与保养的具体事宜。

5.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指定人员定期、定时对测量、监视数据的收集、整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相关人员汇报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附件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AQ-BZH53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6

切实管好用好各类测绘仪器设备,充分发挥每一台仪器设备的作用,是保证测绘产品的质量水平的重要因素。

1.仪器的保管与使用

1.1公司设专门的仪器设备室由办公室管理并设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负责本公司仪器设备的归档、登记、发放、入库、检查、保养、送检等各项工作。

1.2每台仪器设备均应有自己的'使用记录卡,记录卡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填写并保存。

1.3仪器领用者(测绘工程部负责人或项目部兼职设备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需用仪器(设备)的类型和数量。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由设备管理员与使用者一起清点、登记发放出库。

1.4仪器出库时,领用者应对每一台仪器进行开箱检查,确认仪器状态正常、箱内附件齐全,检查无误后,在仪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使用登记卡”。

1.5工程施工期间,仪器操作员负责所用仪器的安全保护。作业过程中,仪器(包括主、付站)周围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人看护。如雨天作业,必须采取防雨措施避免仪器淋雨。需要迁站时,仪器应装箱上锁。

1.6工程完工后,仪器领用者应将所有的仪器设备进行清查。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直接责任人填写仪器丢失(损坏)登记表。设备管理员与仪器领用者共同对照领用记录簿进行查对,并逐台仪器开箱检查。发现问题由领用者负责解释并处理检查确认后,归还人在“仪器使用登记卡”的“归还人”栏内签字经保洁处理后,仪器方可入库。

1.7仪器入库后,由设备管理员对“仪器丢失(损坏)登记表”进行审查,按有关规定确定赔偿金额,报公司领导审批。

2.仪器维修与检定

2.1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安排,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送仪器维修站或厂家进行维修。在外地施工的仪器需要维修时,经测绘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在当地就近维修。

2.2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仪器检定计划,保管仪器检定证书。凡需强制鉴定的仪器应提前1个月报公司领导,以保证每台仪器的检定周期连续有效。

3.仪器丢损赔偿

3.1仪器出现丢失或损坏时,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由有关责任人负责赔偿。丢失仪器(包括附件等)按折旧后的余额计算赔偿。

3.2仪器发生损坏时,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维修,由有关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赔偿。

3.3凡发生仪器丢失或损坏事故,直接责任人均应写出详细的事情经过。根据情节轻重,除按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外,必要时还应进行行政、经济处分。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7

一、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

二、仪器应及时请购(或领取)、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二级账册相符和账册实物相符。

三、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理并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学生实验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除做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仪器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七、仪管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督,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

八、完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实验记载表等有关档案资料。

九、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安全。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8

为加强测绘实验教学中心测绘仪器设备管理,根据实验中心的具体情况,参照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测绘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仪器设备统一办理固定资产卡、建账,在实物验收合格后办理领用、借用手续。

2、对于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的验收,有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实物验收。一般设备到货后三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并作好验收记录,填写验收单。

3、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岗位责任制。对于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维修保养,并建立相应制度。对上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

4、北校区、南校区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保管责任,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准私自使用、移动和调换。未经中心同意及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均不得出借或调走仪器设备。

5、实验室要严格安全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四防工作。根据仪器设备得不同性质要求,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冻、防震、防锈等工作。

6、加强仪器设备的修养和保养工作,一般仪器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和检测,防止事故发生。

7、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潜力,提高利用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实用的前提下,提倡实验室之间互通有无、互相协作。借用要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归还,若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8、仪器设备的使用在完成实验教学的前提下,积极参加交际、地区协作,对外开展技术服务。

9、制定相应的仪器设备报废制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使用期限已超过耐用期,确实已丧失功能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

2)确因质量低劣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价值昂贵没有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

3)过期、淘汰的仪器设备,已经不符合现时测绘实验开展的仪器设备,失去现时使用价值。

仪器设备报废程序:由分管实验室填写报废申请单,经中心三人小组通过鉴定,报分管院长同意,上报教务处实管科批准、备案。

10、本规定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9

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1.1、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

1.1、适用于北京**工程部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职责

3.1、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工程部主任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

3.4、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工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4.3.2.1、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4.3.2.2、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工程维护部主任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工程维护部主任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4.4.1.1、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4.4.1.2、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4.4.1.3、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4.4.1.4、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应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7.3、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7.4、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5.1、《设备台账》详见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hw/f-gc-03-02-a/0

5.2、《资产报废、损失单》详见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hw/f-gc-03-03-a/0

6、相关支持文件

测量公司规章制度 篇10

1、地面三、四等控制网改造,地形图航测,都必须编制设计。设计完成后经集团公司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审批。

2、地面小三角网,一、二级导线,地形图补测,井下主要贯通工程(两井间贯通,井筒贯通及导线长在1500米以上,贯距在300米以上的.岩石巷道贯通),岩移观测站等测量工程,由各单位按要求编制设计,经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3、井下导线长在1500米以下,贯距不足300米的岩石巷道贯通,测量的设计,由各矿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

4、涉及“三下”开采的地表变形预计,煤柱留设等的设计,经各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5、各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

欲了解测量公司规章制度网的更多内容,可以访问:测量公司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