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5000网栏目精选:“天堂不吃天堂草读后感”,欢迎阅读。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在写作品读后感时我们可以使用哪些方法?我们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天堂不吃天堂草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天堂不吃天堂草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了曹文轩的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对此深有感触。
故事是这样的:明子家靠养羊发了财,于是,村子里的人都开始养羊,村子里本来草就很少,再加上几百只羊都吃,于是,明子家决定把羊放到有天堂草的地方,一群羊面对一片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若干天后,竟一只只壮烈的倒毙,全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明子不得不出去打工,他先来到了富裕人家里打工,有一次他在抽屉里发现了1500块钱,他想如果把钱拿走,就能还清债务了,他想来想去还是把钱放了回去。后来他来到的木匠店打工。他很快掌握了木匠手艺甚至超过了师傅。最后,出徒独立支撑起了门户……在文中我们看到主人公明子在经历许多挫折以后,最终撑起了门户,在正义与邪恶,开心与痛苦的选择中正义选择了正义,打败了邪恶,他那诚实守信、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由他我想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妇女他老是觉得肚子痛,就去医院里检查。她找了一个名医,名医说:“你得了肿瘤,需要马上开刀。”妇女说:“大夫,不会吧?”“以我多年的经验来看肯定错不了!”于是,那个医生就帮妇女开了刀,没想到妇女肚子里的竟是一个婴儿,他想,如果我把这个小孩当肿瘤处理掉,肯定没有后遗症,别人会夸我医术高明,但对不起良心;如果我告诉她只是一个小孩不是肿瘤,我就肯定会会身败名裂,别人还会骂我庸医。结果,那位大夫选择了后者。做出这个选择是多么艰难,关系到你的一生!当人生做出艰难的选择时,我们应该向明子和那位医生学习,不是吗?
我掩卷沉思:人生变化无常,当你做出艰难的抉择时,你会怎么样呢?当你遭遇挫折时会不会向明子学习呢?
天堂不吃天堂草读后感 篇2
伴随着轻盈的.脚步声,我走进了图书馆。《山羊不吃天堂草》像吸铁一样,吸住了我的眼球,我拿起来津津有味的看……
一群群山羊面对绿油油的天堂草,却不肯下口,最后全都饿死了……明子来到这座城市,对城市不了解,但是他没有因为无助,而放弃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勤奋。他奋发,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木匠,在木匠这一行做出了卓越的成就……
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事情就会知难而退,而不是继续努力,只是因为他只尝到失败的悲伤,没有体会到成功的喜悦,无论前方有多少障碍,只要坚持,才能抵达胜利的高峰。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革命学子们为攀上学习之峰,经历了多少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企业家为了能够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为了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在商海中拼搏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水和汗水……
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又何尝不愿意为自己的人生去闯荡闯荡,拼搏一番呢?社会也是变化无常的,能在这万千世界获得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最主要的就是坚持!人生也如生活中一艘荡漾的小船,会经历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为了自己远大的理想,坚持吧!
坚持就是胜利!
天堂不吃天堂草读后感 篇3
曹文轩,北京大学教授、全国作家协会委员。他有很多的作品:《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野风车》、《青铜葵花》、《红瓦黑瓦》、《根鸟》……最近,我读了他的一本书,名字叫做《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字叫明子的小男孩。明子出生在小豆村,他是和他的大师兄黑罐一起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学艺、赚钱的。他们的师傅是个秃头,所以人家都叫他“三和尚”。可是,至今,明子对这座城市还是没有一点儿熟悉的感觉。他觉得他的生活在这里,与在家里的生活,是遥远的、是陌生的、是永远不可到达的。城市对他来说,永不可解,永让人捉摸不透,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城市的生活让明子感到很孤独。一天,他正在发呆,忽然感觉到有人在捅他腰间的东西,掉头一看,不禁叫道:“鸭子”!鸭子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是几天前明子等活时认识的。自从认识了鸭子,明子的生活有了很大的转变:他不再像以前那么沉默,他变得开朗起来,这种种,全都是因为鸭子。
在一天下午,明子早早地离开了摊位,走回小屋棚。在一条大路上,他看见一条纱巾从天上飘下来,从十多层的高楼上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能帮我捡一下吗?”明子一听,立刻捡起来,交给了那个女孩子。从那时起,明子便认识了那个女孩子,她叫紫薇。从此以后,明子每天都去给她讲故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明子的手艺越来越好,终于,他出师了。离开前,他和鸭子、紫薇道了别。
明子自己也不知该往哪里走,只是心里想:一直向前走就对了。
这个故事非常感人,我为明子的不怕艰苦感动;我为明子的坚持不懈感动……我要向明子学习,做一个不怕艰难、艰苦的人。
天堂不吃天堂草读后感 篇4
拿到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时,我以为,这是一本关于山羊的动物小说。打开后才发现,原来它是写人的,写农村男孩明子在城市里的工作、生活。明子是个小木匠,有一个光头师傅和一个笨笨的师弟,他梦想着发财,融入城市的生活,却遭遇了许多哭笑不得的事情。
“明子觉得自己被一泡尿憋得慌,便去找厕所。”书本一开头,就写了明子尿床的情景。尿床后,明子不敢吭声,用自己的身体去焐干被子,因为被窝里还挤着他的师弟黑罐,“那种隐隐约约却紧随不舍的自卑感,一阵一阵地袭击着明子的心灵。”
自卑感,是明子在城市里常有的感觉。他被人嘲笑,甚至被人殴打。他花了很多的钱去买彩票,想要中一辆跑车,却把最后一张能中跑车的彩票以1元钱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他有欲望,也很有个性,非常迫切地想要改变贫穷的生活,也受到过许多的诱惑,然而,他有自己的坚持。有一次,明子的家人生病了,在收下别人1000元定金后,他很犹豫,想拿钱跑掉,不过,最后他放弃了这个可耻的念头。
明子犹豫不决时,想到了自己曾经养过的那群山羊。它们不吃天堂草,面对死亡,饥饿的羊群表现出了可贵的节制,直到“整个羊群都倒了下去。草滩上,是一大片安静而神圣的白色”。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一只不吃天堂草的“山羊”呢?
读着,读着,我脑海里不自觉地便闪现了这样一个画面:烈日炙烤着大地,路两旁行道树上,知了在不停地叫着。“嚓,嚓,嚓”的声音清晰而富有节奏,一个看上去已年过六旬的老人,手拿大扫把,低着头专注地清扫着地面上的树叶与垃圾,不时地还用一条旧得发黄的毛巾擦着脸上的汗水。累了,他就坐下来拿出水杯喝一口水;饿了,他就坐在路边啃带来的馒头。看到有人随手扔下了果皮纸屑,他就立刻走过去捡起来。他的背已经不再挺直了,他的双手布满了老茧,脸上也已找不到一丝光泽了。可是,一年365天,他都这样默默地为我们小区的美丽环境奉献着,毫无怨言。也许,他也是一只像明子一样的不吃天堂草的“山羊”吧?
其实,生活中,在我们身边,像明子这样的,像马路上默默打扫的环卫工人这样的人,真的不少!他们也许是菜场里卖菜的阿姨,也许是餐厅里忙忙碌碌的服务员……他们都从事着看起来并不光鲜的工作,但他们有各自的故事,或许也正遭遇和明子一样的苦难。但他们从不放弃,踏实做着很多城里人不愿意做的事情。他们就是杭州这座美丽城市中的那一群“山羊”,朴实地为我们的美好生活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读完《山羊不吃天堂草》,合上书,我有这样一个强烈的感觉:我要感谢明子,感谢和他一样的城市的“山羊”们。因为他们让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些东西,是用钱买不到的!
指导老师评语: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是一部生动而又耐人寻味的长篇小说。小作者在阅读后,以主人公明子在城市谋生虽艰辛但依然洁身自好为感点得出“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一只不吃天堂草的“山羊”呢?”再联想到身边的一位环卫工人,进而引出了城市里的那些从农村来到城市卖菜的阿姨、餐厅的服务员……他们就是杭州这座城市中的那一群“山羊”。最后以“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些东西,是用钱买不到的!”结尾。全文采用“引—议—联—结”的结构模式,思路清晰,语言流畅,,引人深思。
天堂不吃天堂草读后感 篇5
前几天,我读完了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读了这本书,真是耐人寻味呀!
这本书讲了明子、黑罐、三和尚三人的打工历程,因为明子家养了一群羊,挣了钱,有许多户人家也跟着学,渐渐的,草全被吃完了,明子的父亲听说有一个地方有许多草,名字叫“天堂草”,可是这群山羊们却不吃这种草,明子父子也无能为力,眼看着一只只羊倒了下来,外边也欠了许多的债,所以,明子就出来打工了。
当明子来到这个大城市时,我觉得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人,虽然他一开始跟随着师傅、师兄一起来到了城市,他对这个地方是陌生的,但是他很快就与师傅学习了,靠着自己的才能,超过了师傅,而他的师兄黑罐经不住的诱惑,陷入了其中,是明子把他从火中救了出来,重新走向了正道,而他在这其中也帮助了紫薇,他认识了孤独而又无助的鸭子,还帮助了等不到活的并挨了打的小木匠。
其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很深,明子没有钱,但是他很诚实,在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他揽到了大活,1500元的押金装在了口袋里,当他找不到要干活的楼时,他想到了家里急需用钱,但又马上想到了要信守承诺,他虽然想带着钱逃走,但是他始终没有这样,明子选择了正义,就像山羊不吃天堂草一样,不该吃的东西就不要吃,不该做的事情就不要做。
读了这本书,似乎觉得这本书百看不厌,这本书,可能是为了让我们知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去碰,我们要像那群山羊一样。
天堂不吃天堂草读后感 篇6
明子一家为了赚钱,凑了2000元钱买了100只羊,可因为别人看了也养起羊来,致使家门口的草地全被羊啃光了。其他人家低价将羊全都卖掉了,只有明子一家千辛万苦把羊运到了40里以外的一片草滩。那里的草长得高贵、诱人、纯净、安静,名叫天堂草。这可是明子一家的救命之草。可是羊始终都没有吃一口草。若干天后,它们一只只壮烈地倒毙了。因为:不该自己吃的东西,自然就不能吃!从此,小说主人公明子不得不远离家乡,跟随师傅三和尚到外面的一个大城市去闯荡谋在与自己有许多相同之处的人面前,明子是一个太倔又太有主意,极不容易驾驭和降伏的小男孩;但在一些服装华丽或是态度傲慢的有钱人面前,这个在小豆村机灵无比的孩子,也会常常显得局促不安、愚蠢可笑,产生一种莫名的自卑心理。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可是明子对这座城市始终没有一点熟悉的感觉。一座座现代化的建筑群,一张张没有多少人情味的面孔让他觉得生活于其中的城市是遥远的,陌生的,永不可达到的;仿佛这座城市只属于另外一些对他们来说十分陌生永不可沟通的人的。不过,他还是结识了不少朋友:和他一同出门,老实、笨拙的黑罐;整天带着蜡嘴儿(一种鸟)耍把式赚钱的鸭子;以及脆弱、孤独,坐着轮椅的紫薇等。他和他们演绎了无数可笑而又感人的故事明子有一个坏习惯,就是尿床,不过每当尿床的时候,黑罐总会帮他掩着,不让三和尚发现,以免了明子的一顿打;明子和鸭子一起买彩票,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买了彩票,经过无数次期盼与失望重复后,只剩下最后三张,为了给自己留点儿钱,他们把最后三张给卖了。谁知这三张中竟有一张是二等奖,害得他们悲愤与绝;有一段日子,明子总会帮紫薇练习走路,有时还会推着她的车到河边欣赏大自然,他总会给紫薇以力量,鼓励她去走路;一次,明子他们师徒三人无意中捡到了六张外国纸币,三张1000元,三张500元,明子私藏了一张1000元的。大家都以为自己发了,谁知那是阿根廷比索,最近阿根廷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几天一换,这张纸币早就作废了,害得他们空欢喜一场在这个似乎不属于明子的世界里,明子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家乡来:深秋的风吹着芦苇荡,露出一弯弯正在啃草的牛背来;水边的芦苇经不住粗硕的芦花的重压,将腰弯下,像是在饮水;天空里的雁阵,正在白云下慢慢地南下;田埂上,安闲地停着几只乌鸦;其实,整部小说都在围绕着一个钱字展开,从开始为了赚钱而养羊,到为了赚钱而外出谋生,再到明子外出谋生的日子里也始终离不开一个钱字。可是,这个钱字的意义却在不断地改变,或者说是升级。起初,大家在有钱或有权人的衣着打扮、说话口气,以及别人对他们的态度上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什么事都办的成;经历了抽奖等事情以后,他们认为:有钱,靠的是命,靠的是运气;后来,他们发现:钱不是万能的,有钱不能做到所有的事;最终,他们知道:只要自己付出努力,就能获得自己应得的事物;而别人的东西是不可以随便据为己有的,否则心灵就会受到谴责。这就是《山羊不吃天堂草》,一部生动易读却又耐人寻味的少年小说。它不仅文笔精妙、描写细腻,人物的形象十分明显、丰满,极具真实感、立体感;而且将人生、命运以及哲理巧妙地融为一体,充满了艺术魅力,感动人心。让我们感谢这本书的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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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脸上的皱纹一点一点清晰,当父母明亮的眼睛一点一点浑浊,当父母满头的青丝一根一根灰白,当父母矫健的脚步一天一天迟缓……我们终于良心发现,孝敬父母刻不容缓!
我们该怎样孝敬父母呢?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由此可见,“孝”并不是表面文章,不仅仅是让父母衣食无忧,而是必须用心做的.。
其实尽孝很容易,父母当然盼望孩子发大财,做大官,但做不到没关系,常回家看看,上班前去看看父母,精神饱满的开始一天的生活,下班后去看看父母,和父母说会话,父母也多一份安慰,少一份寂寞,父母就很知足了,他们高兴就少长病,全家就快乐。
在父母的有生之年,我们应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从物质上、从精神上、从生活上、从心底深处去关爱自己的父母。尤其是父母体弱多病,到了风烛残年,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陪伴和照顾,而不只是问候的电话,节日的礼物,生日的惊喜……待到父母行将就木,我们更应悉心照料,让父母安乐地、欣慰地走完最后一程。
行孝不能等,趁父母有生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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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这个字仓颉造得很好,也很特殊。
孝,包涵了很多,有时候它只是几个字组成的一句朴实的话语,有时候它只是几个简单的动作构成的一件事情,但,这就是孝。实实在在,情真意切。
俗话说的好:“百善孝为先”这句话一定没有人会否认。但一个人如果连孝都没有了,又何谈善呢?一个人连自己家里的事都懒得管,而整天跑到外面去做那些所谓的善事,请问这还能叫善吗?
孝,不需要理由,你不能随随便便找个借口来敷衍了事,那其实是在忽悠你自己;孝,也没有界线,无论对谁,家里家外,都有职责尽孝;孝,不分地位高低,不管贫富贵贱,都有义务尽孝,一辆宝马叫尽孝,一辆自行车难道就不叫尽孝了吗?孝,其实对每个人都是一份义务和责任。
孝,虽然只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却不能让她成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一旦这条生命与生命交接的链条断裂,留下的将是终生的遗憾与悔恨。
朋友,不要让孝成为:“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憾事,行孝,请马上行动,趁现在还为时不晚哟!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__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9日上午,孔子故里山东省曲阜市的杏坛剧场内传出朗朗的诵读声。多名少年儿童齐声诵读《论语》中的经典名句和中国历代名篇佳作明月高悬,孤灯一盏。橙黄色的灯光笼罩着周遭的一切。我正襟危坐于桌旁,在这样一个宁静而又安详的初春的夜晚,仔细背诵着一本蓝色仿线装的,薄薄的小书——论语。
说它是薄薄的一本小书,实在不假。虽然字印的斗大,再加上注释,翻译,总共也不过220页。想想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此的一本小书。若是摆在那些厚似馒头,重似砖头,印刷精美似绣花枕头的大部头巨著之中。实在是不起眼之极了。何以想象,就是如此的一个薄薄的小书,却统治了中国近二十个世纪,彻底改变了中国的历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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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何以获胜,辩论为何不出这样的道理,我不知道,天资太差,脑子太笨。但我知道孔子说了些什么,他说的是做人的道理,生活的道理,生存的哲学!如果你是人,你生活在一个群体中,不论你做什么:你去干革命,做领导,开公司,或是你去当土匪,做强盗,当恶霸。如果你想做强,作大,你就必须相信孔子说的,从这个角度说,孔子的道理,是永恒的真理!
说起生活的道理,生存哲学。我们中国人可是不会陌生。因为我们有五千年的等级社会的生活经验,世界上哪个国家也比不上。比如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争权夺利,互相倾扎,落井下石,背后捅刀,见利忘义,过河拆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的一套,做的一套,损人利己,假公济私,猜疑嫉妒,暗地造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还有什么,大家补充。
总之,我们中国人最不缺的就是智慧,尤其是生存智慧。中国人是适应力最强的生物,在任何的环境里都可以生存。并且还有一整套自我娱乐的方式,我们是最喜欢内耗,窝里斗,最容易忘记过去,最经常变得麻木不仁,最喜欢隔岸观火,充当看客的民族。好了,不说了,鲁迅先生比我说的强多了,不敢班门弄斧。
《论语》是一部举世闻名的国学经典,许多人崇尚它“和为贵”的处世哲学,而我,则更迷恋它对理想的追随。
确实,整部《论语》都隐约的从礼仪、为政、学习等方面体现着对理想的追求。在《论语》里,有一大段还特别描述了它。 子路、曾皙、冉求、公西华和老师——孔子在谈理想。子路抢先一步,急忙道出了自己的理想:给我一个很大的国家,但兵荒马乱、礼乐崩坏,我用三五年的时间,就能把敌人赶走,而且人人都举止高尚,成为一个礼仪之邦。冉求在老师叫他之后慢慢地说道:给我三五十里地,那里也有战争,给我三年时间,我就能把国家重归和平,但我可不敢把它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变成礼仪之邦。他们的态度可谓一个比一个谦逊,到了公西华,他说他只想做一个帮助实行礼仪的道士。 最后,孔子叫到了一直在专心弹琴的曾皙,只听琴声渐轻,“当”一声,乐曲结束,曾皙坐了起来,说道:在万物复苏的春季,我带上朋友、妻子还有一群孩子,到刚开冻的河里去洗澡,然后去唱歌跳舞,之后,就唱着歌回家。 这时,一直不发话的老师说:“我同意曾皙的观点。” 老师私下里又对曾皙说:“他们三个人的理想太不切实际:子路如此性急,肯定治理不好一个礼仪之邦;冉求虽说是三五十里地,但也是一个国家,有人民群众,有政府;公西华只是想做一个道士,但礼仪的事太大太重要了,非君子不能做呀。而曾皙的理想,不宏大但最接近人生的起点,最重要的是,他倾听了自己内心的声音。
是啊,我记得苹果之父——乔布斯说过: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追随人的内心心灵和直觉的勇气,因为心灵会告诉你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而现在,许多人很忙碌,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们都在为别人而活。现在还有多少人在仰望星空?有多少人感受着四季的更替?有多少人会去倾听花开的声音?所以,我们不应该只活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不应该只有一颗冰冷的心。 那么,就多去看看大自然吧,这时,你会全身上下都充满了能量。倾听自己心灵的声音,你会很快乐。 所以,就请你停下疾行的脚步,等一等落在后面的那份纯真、那份快乐,去寻找真正的理想吧!
无价读后感 篇6
今天看《情义无价》,已基本把之前跳过的都补齐了。韦康和凯悦订婚,凯强对韦康说,去和她跳一支舞,对她,以及你对她的感情告别吧。雨晴穿着颜色粉嫩的裙子,一直在笑,和韦康走去跳舞。突然有点伤感,这是整部电视剧,惟一让我伤感的地方。妈妈说她看过这个剧,我突然也觉得看过。上次无意中翻到一个类似“怀旧金曲”的视频,里面出现一个雨晴的镜头,那个角度,主要是发型和神情,让我觉得是我脑子里根深蒂固的一个台湾电视剧苦情女主角形象。我觉得我一直对台湾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有一个这样的印象,就是这个形状、这个表情,看一眼就知道与之有关的那些纠结。
突然觉得这是一部极美的电视剧。配合主题曲的歌词,去想两位男主角对女主角的感情,对心目中的美付出所有纯粹的感情,那种付出极美极美。其实如果电视剧结束在韦康入狱之时,在我看来会更美。也不必评价哪位男主角更应该和女主角最终在一起,甚至不用去纠结最后他们中是否有一位与女主角“在一起”,但“只好偷偷地,走在你身后”让我不只是感动,不只是觉得美,还感到满足。而女主角的美、善良、和真诚,让人觉得这所有的故事、所有的纠缠、所有的情感都如此值得。当我觉得这世界不美时,我应该去看这部剧。
风筝读后感心得6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筝读后感心得6篇 ”,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风筝读后感心得 篇1
这是一个令人感伤的美丽故事。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从小一起喝着同一罐奶长大,但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和态度:一个是忠诚、善良的“哈桑”仆人,一个是自私、懦弱的“阿米尔”少爷。尽管两个人曾经拥有过美好的友情,但由于阶级差异,他们注定无法成为真正的朋友。然而,哈桑却终其一生在做着这份友谊的殉道者,这是一种悲剧。他为主人付出了全部的真诚与忠诚,最终却未能得到任何回报,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或许是奴性思想根深蒂固,也或许是种族因素的影响,哈桑的命运注定了他只能成为阿米尔人生中的或是阿富汗乱世中的一把被打散的黑灰。他注定是那个为了别人去追风筝的人,最终随着风筝的降落而永远地飘逝了,只留下了那句刻骨铭心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本书以斗风筝比赛贯穿全文,这是阿富汗冬日的古老风俗。对主人公阿米尔来说,斗风筝不仅是一项竞赛,更是他与父亲之间唯一的联系。在阿米尔心中,只有赢得比赛,才能赢得父亲的赞许和认可。
这本书描写了哈桑和阿米尔两个孩子之间的友谊故事。哈桑是一个兔唇的小男孩,却有着巨大的勇气和真诚的心。他为了保护自己的朋友阿米尔而付出了巨大的牺牲。这种不可思议的承受力和勇气令人惊叹。
在我的心中,哈桑和阿米尔的果敢正直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们以无私的爱和关怀支持着儿子们的成长。无论何时,他们都会向自己的孩子们宣誓:“为你,千千万万遍。”
而本人对于阿米尔在内心充满了鄙视,他太懦弱,太不勇敢,太不懂得抓住机会,太不懂得如何去珍惜……其实我好像自己真的能回到书中,当着阿米尔的面问一句:一个卑微的、兔型嘴却有着无比纯洁真挚的情意的哈扎拉人,在你遇到危险时,不顾一切站出来保护你,对对方说,如果你敢动一动,弹弓会改掉你的花名,不再叫你‘吃耳朵的阿塞夫’,而是叫你‘独眼龙阿塞夫’,当他为你追那只你赢得为比赛的蓝风筝时;高喊,而你却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默默的躲起来,只因为自己害怕被殴打。
正如书中所说“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是的你后悔了,你想到了补偿你自己所做的一切:找到哈桑的孩子,将他抚养长大,你在向他重复哈桑为你而做的一切,你在兑现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可是我想问:“你何必当初?”在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欺骗真正对你好的人,要勇敢的站出来和你的朋友一起面对!不要做让我们将来会后悔的事,特别是对自己的朋友与亲人!
书中阿富汗的战乱,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幸福,让我明白了战乱给我们带来的仅仅是伤痛与无助!
与其说,小说《追风筝的人》中,作者追寻着自己的回忆,追逐着与哈桑一起度过的美好童年时光,同时也在追求自己内心深处的忏悔与救赎。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风筝读后感心得 篇2
最震撼我的小说之一。
作者的文风和文笔十分柔和,没有什么很犀利的描写,全文的叙述读起来很舒服,刚读起来没有太大的情感波动,但是看完却回味无穷。全文采用了第一人称,但读起来没什么代入感,反而像是听主角讲述他自己的故事,像文中阿米尔给哈桑讲的故事一样。文中的环境描写,动作和语言描写,心理描写的十分具体充实,反而在情节,剧情方面,叙述的事情就几个,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生活,阿米尔及父亲后来去美国的日子,以及多年以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救赎之路。这三个部分详细描写。
作者讲述故事的方式很舒服,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我们现在知道的阿富汗像是一个地狱的国度。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显得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干净得仿佛天使一样的人。作者从主角的视角叙述,实际上我们也不知道哈桑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天使,因为阿米尔视角的哈桑实在是个集世间所有美好的品性于一体的人,在这样的人身边生活,我觉得压力还蛮大的,其实上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这些思想都还算是正常的。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类生活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人类很正常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以至于我看的时候也会先骂一骂阿米尔。看完觉得实际上他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身上的罪孽,很有自知之明,最后转变之后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正视了自己的错并毕生为自己做过的事赎罪。这是一般人都很难做到的事。而最后他被阿赛夫打得半死的时却发自真心的笑着,觉得自己内心真正舒坦了。句被两个人铭记在心中一生的话语∶为你,千千万万遍。诉说着这两个人超越了普通情感之上更为深刻的感情。并震撼了我们千千万万的人。
总的来说,《追风筝的人》感动我还有很多地方,很多画面,比如哈桑的弹弓,多年之后他儿子同样掷起了弹弓拯救了他最重要的那个人,而阿米尔最后也拯救了他最重要的人的儿子。阿米尔的父亲宁死也不愿做违背自己道义的事,却也为着多年前犯下的错赎罪余生,成为了更为优秀的人。这些细节描写的生动,仿佛你就直接看着他们的故事。所以我看完第一反应是震撼,为他们的故事,也为那些显得尤为真实的角色。
阿富汗至今也不平静,战争摧残下的它就是个人间地狱,但是作者给我们还原了一个真实的阿富汗,他曾经的美好与现在的对比也让人对战争和那些披着人皮的_更为痛恨,在这之间有人会站起来为了结束这一切而奔走,有人会为了曾经逝去的一切而更加珍惜眼前。《追风筝的人》带给许多人就是这样的力量。由人心中的残留的爱引导出来的希望的故事。
风筝读后感心得 篇3
在成长的道路上,每一个行进的足印都伴着每一次追梦的过程,蕴藏着每一次欢笑,每一次哭泣。每每我望见空中飞舞的风筝,心中便有万般情绪涌起,将我的思绪引向远方。
三年级明,我特别喜欢跳绳,即使作业再多,也不忘每日下楼跳绳。日复一日的练习下,我是班里最先会跳“双飞”的同学,而且跳得最快。于是我被推荐到时校队练习,每天舞动的绳弦都充满了活力,每天我努力,我拼搏,期盼在西湖区运动会上能获奖。
比赛打开了序幕,尽管我打破我训练时的最高成绩,但还没能获奖。如果能再多一跳我就能获得奖项,能站上那个闪耀着光芒的领奖台。望着台上那意气风发的同学,我的心剧烈地疼痛着,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行行伤心的眼泪流了下来。老师安慰我:“这次就差一点点了,不要放弃,继续努力,下次一定能成功。”父亲也鼓励我:“你看风筝没有风的吹拂就飞不起来,但只要有人牵着绳跑,风筝就能飞得很高。”我心头一震,原来跑得越快,风筝才会飞得越高啊!我一定要做那个追风筝的人。
多少个晨,我早早的起来,在老师的哨声下,开始了训练。“啪啪啪”绳子拍打地面的声音急促而有力,每天练得大汗淋漓,每一次手臂酸胀双腿酸疼时,我总是咬牙坚持,从不放弃。多少日,我的成绩蹭蹭地上涨“六十九,七十,七十一,七十二……”一如风筝越飞越高。多少夜,我苦思每一个细节和动作,弯腰、半蹲、跑跳、加速,抓住每一个细节点,就能踩稳每一级进步的阶梯。
比赛再次举行,随着哨声响起,紧张激烈的气氛伴随着怦怦的心跳渲染开来,我奋力向上一蹬,紧接着快速快速的甩动绳弦,双脚随着手臂同步快速跑跳着,我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跳绳上,眉头紧锁,表情严肃,不容任何差错产生。随着周边选手的甩绳声渐渐变轻,这是选手们已经疲惫的信号,我马上鼓足了劲,将绳子甩得更快,做了最后的冲刺。“74个”,我跳出了自己最高水平,并获得了全区第五名的好成绩!听到老师告诉我成绩,我太兴奋了,久久地抱着老师,兴奋的流下了泪水。朦胧中,我仿佛看见自己重心拾起风筝线,飞快地跑起来,风筝在肩膀后面飞起,飞舞着旋转着。我转身,举头,微笑,在高高的上方,风筝带着希望带着成功的快乐,带着我的心自如地遨游着。
我曾听过这样一段话:“生命原本是一个不断受伤又复原的过程,正如风筝没有了人的牵引终将停下飞翔的脚步,但只要有人敢于去跑,风筝一定会迎风绽放出最美的一面。
我追,追向飞翔的风筝,追向美好的明天,无论成长之路上多么艰辛,我都不会停下追逐的脚步。我追,向梦的方向,未来将更精彩。努力终有回报,当初失利流下的伤心的泪水,将被成功后的热泪取代。
我愿作那个追风筝的人,追赶心中永远的风筝……
风筝读后感心得 篇4
也许是身边没有这样的事发生吧,对于主题追忆追风筝的人,那个仆人兄弟,表达对他的歉疚,救赎自己年少时候所犯下的由于自己的嫉妒心而造成一对四十年的好友分离,一个朋友忠心的失落,自己良心受到谴责这样的错,我更加体味深刻的是那个父亲为自己儿子所做的。像很多的父亲一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很多方面像自己,文中的父亲希望儿子像他一样果敢,坚强,自信,不屈服,有正义感,敢于反抗现实,带有着一份对于自己国家忠诚的自负。而主人公却处处都不达标,如一个劣质品。而在流离到美国加州的那以后的日子,一个父亲在对于儿子的'种种不满都承受的情况下,他一直在为儿子做着打算,为儿子买车,在外人面前说着自己的工作,一个作家--他以前一直蔑视的职业。在最后还用自己最后的尊严换取自己儿子想要的幸福--一个为了尊严甘于和俄国士兵的枪子对扛的人,什么都放下了,在自己油尽灯枯的时候,一直在尽着人父的责任。
我们的父亲不也是这样嘛,这个春节,父亲从一开始回来就一直在忙碌,厨房里的事他一个人能做到,走亲戚,喝着陪酒,挤着公交,踏着泥泞。还有一个老母亲,一个受了四分之三世纪罪的母亲。还有一个可以长大却还没长大的儿子--他有着太多的令人不放心,最后自己的母亲还摔了一地。自己因为工作问题,只能搁下自己孱弱的母亲,留下一火车的哀叹,以及满地的落发。
今天给父亲打电话,说,我感觉最近总是打不起精神来,不知道怎的。我说,你老了,现在在办公室又没什么可以劳动筋骨的地方,其实我还想说,你是担心你的母亲了。我没有说出口。我不想触动爸的那连着心的神经。都累了大半辈子了,你们还是以农民工的身份做这自己认为是幸福的,值得的事,以后你们还会以农村留守者的姿态留给后人一份心酸,然后又是一世轮回,到了奶奶那个年龄段。那时作为儿子的我可以给你们什么,还是现在这个状况吗--在深夜的时候,我的子女用以代表父亲责任的口吻打上一拨电话,问候一句,最近天气还好吧,身体怎样,记得吃药,不要乱走动。你们躺在床上,泪水不自主的留下,哽咽的说着,不用担心,我身体好着呢,就是不能经常走动了。这脚……你们什么都做了,深夜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想那家里的老外面的小,带着一脸疲惫,一缕伤怀,一丝欣慰沉寂在了夜里,沉寂了一整个城市。而我却总是感觉睡的不踏实,各种的原因,自己没抓住时间,没把握好某一个时机,没让自己累的足够睡的安稳……一扯就扯的远了,睁眼闭眼一天就过了。
风筝读后感心得 篇5
我是通过老师的介绍认识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时,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风筝,那个像天使一样的信使,就像是连接天堂和人间的桥梁,它带来美好与憧憬,将人间和天国紧密联系在一起。我相信在它传递美好信息的过程中,一定会有许多温馨动人的故事。
我怀着期待进入了作者用轻描淡写的笔调营造的情景,从容平和却暗含忧伤的静美心态讲述的记忆里,我一口气把书读完了。现在细细品来,却又觉得意犹未尽。
“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
谎言,并不都是恶的;善与恶之间只是隔着一张纸。一些谎言是为了保全,一些谎言是为了私利,一些谎言是为了逃避,一些谎言是为了沉默,我们无法断论这些谎言是善还是恶,事实”却是明确的:一旦我们说谎,我们也就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文中的阿米尔一生都受着谎言的影响,在真相揭示之前,他当然不会知道父亲对哈桑——一个仆人的儿子为何如此照顾。
“为你,千千万万遍!”
当我们欺骗着,愚弄着一个人,一个十分信任我们的人,我们最怕得到不是他的责备,怨恨甚至敌视,而是他那一如既往的“真诚的忠贞”。这种恒久的忠贞令我们窒息,因为没有人会希望得到这种毫无责备的宽恕,这种被包容的质感才正令人惧怕!但,哈桑就是这样,他习惯于“仆人”的地位,习惯于“忠贞”,于是,阿米尔终于惧怕起来了,因为哈桑的忠贞只能显示他的胆怯,懦弱,卑劣与自私,阿米尔那时毕竟还小,他选择了说谎与逃避。他的选择,因为他是个孩子,也许他能得到大人的宽恕,但却无法获得自我救赎!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我看到了在如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非常稀缺的一种
高尚情感——那就是友情。
“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犯下了错,只要我们还有一丝道德的感知与良心的启迪,我们就会决定:与其逃避或者说谎,不如毅然踏上这样一条路——一条据说可以成为好人的路,去实现自我救赎,去减轻自责,去求得原谅。在文中,当哈桑真正离去,阿米尔,终要偿还他欠的爱,鼓起勇气,收拾怯懦,在抢林弹雨中,在死神前,救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一个失去亲人面临厄境的孩子,并拼尽一切努力,将索拉博留在自己身边,继而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阿富汗人。获救的,不单是索拉博,更是阿米尔自己。
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这个故事情节复杂而且太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
风筝读后感心得 篇6
让我们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伤害哈桑说起。虽然哈桑对阿米尔异常忠诚,但是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地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被称为“卑劣”,但我相信每个读者都会真诚地原谅他。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是一个懦弱、害怕、敏感、充满嫉妒的人。
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凡的道德感,对自己极其苛刻,因此,当他受到不可抗拒的诱惑和难以言表的痛苦才对最忠实的哈桑犯下罪恶,所以他的一生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无法原谅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知道身世之谜,并设法收养了哈桑的儿子,他才最终获救。
与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就像一个符号一样简单。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字“阿米尔”便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他将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像对待仆人一样对待他,看着别人打他,嘲笑他文盲,甚至诬陷他偷了他收到的`礼物。
但哈桑可以原谅任何与阿米尔有关的事情——尽管我不确定他真的没有懊悔过。但从他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的那一刻起,我想他从未真正懊悔过。 他用生命履行了他的誓言:“为了你,千千万万遍!”他纯洁的信任、忠诚和没有任何杂质的爱,使他在我心中成为一个天使般存在。
读完这本书,我对责任有了更深的理解。我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包含了很多东西:责任、老实、爱、友谊、宽恕和赎罪。
每个人都可能犯错误,但关键是要有正视错误的勇气。在许多情况下,成心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他人是需要承当责任的,但我们有时却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防止我们对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是 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而写的,经过千辛万苦的赎罪过程,让人感受到了人格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家庭,是爱情,是友谊,是正直,是善良,是老实,是人格不可或缺的一局部,只有抓住风筝那根线,才能把握道德的尺度。
选择读后感系列6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选择读后感系列6篇,带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选择读后感(篇1)
有人说,人与人之间是一个复杂的关系:尔虞我诈、心口不
1、 利益熏陶使人的心灵不那么纯洁。是的,在现代社会中,用一颗单纯的童心来为人处世是几乎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还是要以一颗善良而富有同情心的良好心态来面对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
《小白的选择》以动物的视角,讽刺了人与人之间种种丑恶的现象,讲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希望小白在这里找一户好人家住下来。谁知道在这个凄凉的冬天,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就像一场噩梦。他见到了表面阳光快乐背地里却虐待家人的明星阿贝哥,倚老卖老、过着不劳而获生活且面善心不善的一对夫妇。
从此,小白明白了: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勤劳勇敢的人,净化我们的心灵,回到那个童稚纯洁的年代,不要装,不要欺骗,只要人们相处融洽。
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时代,人和人之间必须要表面一套背地一套,不能把自己的本来面目让别人知道,才能保护自己的形象。我说:
只要你的心健康纯洁,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人,不能戴着面具做人,不能欺骗别人,更不能做一个两面派、伪君子,否则,你永远就是一个虚伪的人。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善意对待别人,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不只顾自己的利益、乐于奉献,做好你自己,这个世界的风气就会更加良好,不再有战争、不再有两面派,也不会有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攀比心理,那么,伪装不就自动消失了吗?
在这个纯洁、善良的社会中,就像理查·罗杰斯在《真善美的小世界》中描绘的一样,人人都是平等的,只需要做好你自己,不用多管闲事,却友好共处、相互学习,流言、八卦全部销声匿迹,羡慕嫉妒恨的不正常心理也不会出现,人与人之间都很信任,旧社会的污泥浊水被荡涤得干干净净,世界各国人民仿佛处在一个大家庭,永远和平。
社会为什么虚伪了呢?人们心口不
一、利益熏心,因此社会虚伪了。人们为什么要伪装呢?社会错综复杂、尔虞我诈,因此人们要伪装。
选择读后感(篇2)
翻开新中国的史册,一步波澜壮阔的画卷跃然纸上。党一直带领人们在振兴中华的道路上坚持不懈。类似的马克思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代表我国的重要思想,像繁星绽放在灰暗的天空中,指引着我们。
在党的带领下,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祖国从一穷二白,人民几乎吃不饱穿不暖,直到改革开放,全国实现小康进步有力的向更好的生活迈进。其中,有许多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和许多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
他们像蜡烛一样点燃自己,照亮别人,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了党的光辉,感动着我们的内心,点燃了我们心中对党和祖国的热爱。
战争年代如此,和平建设年代也如此。今天和历史同样都告诉我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回味历史,心潮随我们的党走向更好的明天。是历史的选择让我们新一代展现更美好的未来。正是历史的选择,让我们了解了新中国的辉煌,所以我们应该从我做起,努力学习,为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做出贡献。
选择读后感(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小白的选择》。
书中的小白,是一只优雅的贵宾犬。他长着雪白雪白的毛,外形十分可爱。他内心善良、单纯,渴望美好的生活。他是一只重情重义、懂得知恩图报的小狗。
读了此书,我知道了书中主要讲的是小白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寻找小白主人的一件事情。
“他们是否能帮助小白找到他的主人呢?”在读了此书的开头后,我产生了这样一个疑问。
我继续读下去,知道了小白的第一个主人叫做“阿贝哥”,他亲手杀了小白,但是小白的好朋友“地包天”用一种“爱的力量”救活了小白。哈哈,这可真是“有惊无险”呀!
第二个主人是一对夫妻。他们对小白很好。不过,如果用一种小动物来形容他们的话,那就是:“寄生虫”!他们就像寄生虫一样,把父亲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肆无忌惮地挥霍着,整天让小白吃东西,把小白吃得胖胖乎乎的,像个纯白的小肉球。不行不行,再这样下去,小白会撑死的!小白的朋友们立马给小白开始了“减肥行动”!
第三个主人是一个面善但心不善的人,把多年喂养的一只狗“心肝儿”抛弃了。心肝儿已经老了,全身的白毛都快变成灰毛了,两只耳朵脏得像两块已经用过无数遍了的脏抹布,两只眼睛也十分无神。这就是主人抛弃心肝儿的原因!可第三个主人一看到小白,就硬要把小白留下来,原因是什么?主人看到小白,想到了第一次见到的心肝儿!小白在他朋友的帮助下,顺利逃出了家。
小白的朋友们又把心肝儿送回第三个主人的家,可是,心肝儿的主人再一次把可怜的心肝儿绑在一棵大树上了,他们想将心肝儿活活饿死!但是小白的朋友又一次救了心肝儿,使他再次醒过来。
最终,小白终于找到了自己称心如意的主人,这是一个“谜一样美丽的女人”!她喜欢看樱花,喜欢吃鲜花饼。可是有一天,这个美丽的女人在池塘边摔倒了,幸好小白及时发现,咬住保安,及时救了她美丽的主人。最后,小白幸福地跟随着女主人,幸福地生活一辈子……
读完这本书后,再一次看看杨红樱阿姨最后写的“记忆的相册”,感觉好像杨红樱阿姨就是书中那个“谜一样的美丽的女人”,杨红樱阿姨的宠物“仔仔”好像也就是书中的主人翁小白。原来,杨红樱阿姨是利用了生活中真实的情感才写出了这本笑猫日记呀!
我们以后也一定要向杨红樱阿姨学习用真实的情感来写出一篇作文,并且还要像书中小白的朋友们——笑猫、球球老老鼠、菲娜、地包天一样有爱心、一样会助人为乐!
选择读后感(篇4)
小编希望 《历史的选择》读后感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今天我认真的阅读了《历史的选择》一书,深深地被书中的故事感动,被伟大的中国力量由弱变强、由小及大的顽强精神感动。在这本书中我们了解了中国人民由弱变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遭遇过强大的敌人,面对过严峻的困难,但他们没有退缩,因为他们有坚定的信念,有执着的追求,他们始终坚信闪耀着夺目光芒的星星之火必将燎原。
人类之伟大,乃是掘出精神的力量。 民族之文化,乃是把握历史的选择。鸟儿选择了天空,因为它有一双能够凌空飞翔的翅膀;鱼儿选择了海洋,因为它有一条能够游水的尾巴;骏马选择了驰聘千里,因为它有矫健的身姿;历史选择了中国,因为它的民族有团结的力量。
历史的尘埃遮不住岁月的风雨,那一年的星星之火已发展成燎原之势。无数的革命先辈将我们新一代的种子撒向了人间,绽开了一片绚丽的色彩。还记得在那血淋淋的岁月里,他们生活在风雨之中。
此时,是中国共产党以傲然之气担当天下之大义。在血与火的考验下,在战场上,我们英勇作战。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封建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是党带领人民在苦难中撑起了蓝天,使我们民族的希望重新出现在世界的东方,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屹立不倒。气势浩然,被称为历史长龙的万里长城;古朴雄风,精致优美如画的苏州园林;银装素裹,云气缭绕的巍峨泰山。翻开新中国的历史,一幅壮丽的画卷就在纸上。
但不仅仅是因为我能看到美丽的风景,更是因为经过时间的流逝,历史留下了独特的沉淀,因为我知道历史选择了中国。回首历史,我们的心将随着党走向更美好的明天。正是历史的选择,使我们的新一代展现了更美好的未来。
正是历史的选择,让我们了解了新中国的辉煌,所以我们应该从我做起,努力学习,为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做出贡献。历史选择了中国,我们并不惊讶,因为今天的中国依然是那座山,一座永远不会被推倒的山,几千年的风风雨雨,你静静地站在成千上万的人身上,仰望天空,你是那么的广阔。历史选择了你,我的中国,永远的中国!
选择读后感(篇5)
翻开历史旧书,许多沧桑故事也呈现在我们面前。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的悲欢离合,用动人的故事展现在我眼前。
在1921年7月23日之31日,一个预示着彻底改变中国命运的秘密会议在上海举行,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1年7月23日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来自7个地区的12名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的官方代表,以朴素肃穆的气氛走进这间屋子。会议期间,各地代表报告了本地区党员组织的状况和工作进程,交流了经验体会,集中讨论了党的纲领和决议。
7月30日晚,由于法租界巡房间谍突然闯入,会议中断。
第二天早上,在嘉兴南湖的一艘游轮上,会议继续进行。会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机构等组织制度。
这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
会议圆满结束。党的第一个**机关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从此诞生了!
历史作出了正确的选择,中国共产党的诞生让黑暗的中国重获光明。一轮红日冉冉升起,使中国向前迈进。中国革命的面貌突然改变了。
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青年共和国掀起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李四光让祖国脱掉了贫油的帽子。国家要求地质部为工业建设提供更多能源,尽快发现大型油田。
石油大会战打响了!当时,外国地质学家一直说中国没有石油,但李四光认为这个国家的土地上一定有石油,所以他亲自组织了一个小组,在松辽平原和华北平原进行石油普查。石油勘探队各兵种联合作战,会战很快进入了高潮。
队员们为了找油,不分昼夜、不顾寒暑地战斗在北国草原上。就这样,在这些石油工人的努力下,钻头钻进了1300多米深的地方,滚滚的石油出来了。终于荒原上崭新的石油城拔地而起!
前人的一个个事迹是多么激动人心啊。90年后的我们看得连声叫好,恨不得自己快快长大,快快加入这浩浩荡荡的建设大军中,用现代化的技术,发现新能源,用高科技来证实中国的实力。让中国这条东方巨龙腾飞在世界的上空!
选择读后感(篇6)
20xx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纪念日。九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战胜各种艰难,创造奇迹,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使中国昂首屹立于世界东方。每但我看到《历史的选择》这本书时,我就想起了共产党……
这本书写下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说明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叙述了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的事件,记叙了推翻国**反动统治的伟大战略,记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的宏伟诗篇,描绘了改革开放的春潮,记录了新中国的科学发展。
这本书中的人物——张海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张海迪五岁虽患脊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但她面对残酷的`命运,并不沮丧,却发奋学习,自学成才,创作和翻译的作品足足的超过了一百万字。她常看望孤寡老人和残疾儿童,给他们送去温暖,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张海迪面对自己残疾的身躯,能够克服重重困难,而我如今的生活又是怎样呢?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的小县城变成了现代化的城市,到处鲜花盛开,绿树成荫,城区内洁净又美好;高楼大厦拔地起,繁华街道宽又长,男女老少变时尚,家用电器全具备。诸城变美啦!诸城变富啦!诸城的变化可真大!我如今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呀!
我的生活无忧无虑,就更应认真学习。我要向张海迪学习,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她身残志坚,以高尚品格服务社会,奉献人民。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在学习语文时,应多看多背;在学习数学时,应认真思考;在学习英语时,应勤记单词;在学习品德时,应处处留心皆学问;在学习科学时,应敢于实践;在学习音乐时,应找准节奏;在学习美术时,应多观察再画;在学习体育时,应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习惯;另外,在双休日,我还应多读课外书,在完成作业以后,学习各类课外知识。我长大后要为祖国出份力,把祖国建设得更繁荣富强。
同学们,我们应该向时代先锋学习,学习他们艰苦朴素、勤奋好学、默默奉献的精神,我们应该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远大的报国志向。
【推荐】《围城》读后感汇总(6篇)
《围城》读后感(篇一)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围城》读后感【篇二】
读的过程因为各种有趣的文字和比喻所以很有意思,读到杨绛的后记又想起我们仨来,有些难受也有些感动。现在的结婚理念距离书中的时代有很大不一样了,自由恋爱至少在城市中已经是日常,而不会被视作异类。这本书后都说婚姻是围城,大家对里面除了唐小姐和赵辛楣之外的几个角色都多有苛责。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很多真实的影子,也都有各自行事的原因,也都有好有坏,没什么可苛责的。就故事里来说,方鸿渐和孙柔嘉感情之所以悲剧还是因为自由恋爱在当时才刚刚在年轻人中受追捧,婚姻又受双方家庭的制约太多太多,两个人急着敲定婚姻,没有时间留给彼此去真正了解彼此和彼此的家庭。结婚后匆匆接触彼此家庭,又没有感情深或者阶级差距到相互包容忍让,于是对彼此家庭的排斥.厌恶.仇视等等情绪都搬上明面上来讲,可以说是双方家庭把两人推得越来越远了。现实生活中虽然婚姻也并不比书中的各种琐碎与拌嘴好到哪去,但感情也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有无数像钱钟书和杨绛这样的神仙眷侣,自有志趣。现代人对于婚姻的认知开始产生各种分歧,也不是当时社会的围城式婚姻所能概括的了。
《围城》读后感【篇三】
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围城》读后感【篇四】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围城》读后感(篇五)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而归根结底,在小说的理解或说批评上存在的这个分歧与其说是方法上的,还不如说此时此刻世界是破碎和断裂的。艺术或说情绪体验的交流中,我们越是直接坦白——更个人化,就越难以在感性上得到普遍认同。那些分析也许有助于我们在“知”上去了解,但对于“识见”、内在体验的认同有多大作用呢?失去古典时期人类赖以认同族类的东西,难道批评真能解决我们的彼此误读吗?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读后感【篇六】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写孔乙己读后感(分享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细心挑选这篇文章的题目为“写孔乙己读后感”,如果您需要再次阅读此页请尽快收藏方便查找!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咸亨酒店的悲剧。
一个在笑声中出场的读书人孔乙己,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去。是死后也欠了19文大钱。
孔乙己的确是个例子。连当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文明的人,也落得个小偷,酒痴的下流名号。我一开始不懂:“读书人那么老实,为什么会偷窃?”后来明白,当时的世界已经,不允许人们老实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惨死。他们是迫不得已的。
而当时人心真的十分冷漠。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那些喝酒人的笑也许是侧面描写孔乙已的幽默。但下文孔乙已被打断腿,他们一如既往的打趣:“孔乙己,你脸上又添加新的伤痕啦!”“孔乙已,你又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啦!”他们居然不问问孔乙己的伤,不去问孔乙己是否能活下去。我甚至怀疑他的的良知,人性都去哪了?
孔乙己的事在那个时代特别多。鲁迅先生也是文明人,读书人。他比孔乙己的生活条件要好,不愁吃喝不愁穿。但他跟他侄女周晔谈论“碰壁”时,也证明了他也在受到迫害。他也在逃避,他用文章让人民快逃,快革命,别出现更多的孔乙己。
全文采用对比的手法,前半部分让人捧腹大笑,而后半部分则让人痛心的潸然泪下。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2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3
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他身着长裳,来到酒店喝酒。店员和许多同样来吃酒的人共同来取笑孔乙己,孔乙己常常不理睬别人的说法,一心为自己维护清白,可是,他脸上的痕迹却说明了一切。孔乙己见到别人来笑话他,孔乙己便考店员“茴”字怎写,店员并不理他,他仍在那里喋喋不休。后面,孔乙已因偷窃被人打折腿,不久之后便死了。
其实,对于孔乙己来说,他的知识学问太过于死板。当他去吃饭时,一些人来取笑他。他只是一直辩解自己,他睁大眼睛说,你们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大家说:看到作文/孔乙己偷书被人打。孔乙已便涨红了脸,说窃书不能算偷。在孔乙己的话中,有什么“之乎者也”。其实,这就是孔乙已学习的失败之处。孔乙己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是,他连一个秀才考不上,就说明了学习的时候不可太过于死板,要灵活变通。
孔乙己他在小朋友们分茴豆的时候,只给了每人一粒。我不禁想,这样子也太过于抠门了吧!当孩子们看着他盘中的豆粒时,他用单手将豆子捂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连往日的说话都要用文言文,说明了孔乙己的愚昧。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思想控制。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4
今日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一样,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明白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终把自我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我就是以前有点钱,此刻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盘着腿,下头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5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写孔乙己读后感 篇6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