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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1-14

项目实施应急预案(汇总六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县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文山州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印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碍执法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领导座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协调各方、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把握政策、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由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所引起的影响生产、生活、社会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

1.6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体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扶贫局、县市监局、县信访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机场筹建处(铁建办)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丘北县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应成立专门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各自主管行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人社、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组织协调处理、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理;承担对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统计上报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信访投诉、成员单位上报、丘北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承接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2.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受理并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手段,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进行汇总、上报,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

县信访局负责妥善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公安局参与联合行动,密切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及时组织人员快速出警,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并对县人社局移送的恶意欠薪案件从快处理,及时处置。

县法院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通知后,要及时介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传达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搜集掌握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组织进行专题调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及时介入进行处置,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县总工会负责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援助;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县卫计局参与联合行动,负责事件发生过程中突发伤害的抢救治疗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掌握事件动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把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负责做好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处理以及重大突发性工资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时赶到现场劝解、疏散上访群众,及时汇报和协助处理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县国土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安监局负责煤矿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发改局负责发改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农科局负责农业项目和涉农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餐饮服务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领域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水务局负责水利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基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民政局、环保局、民宗局、财政局、林业局、文广体局、产业园区、机场筹建处(铁建办)等部门负责各自主管行业企业和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在接到各成员单位上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和县信访局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重特大突发紧急情况一般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随时了解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应掌握的情况。

3.2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3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4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要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应急处置

4.2.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对人员、设施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秩序。

4.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指令3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成员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4.2.3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后对能够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对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限期答复。配合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发展,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极个别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置办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5后期处置

5.1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5.2应急领导小组在完成事件的处置工作后,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6责任追究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1对农民工反映的情况不关心、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6.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不负责任、措施不力,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6.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6.4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赶赴现场,造成事态扩大和其它不良后果的。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通畅和通讯设备完好。

7.2资金保障: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县内各用工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励志的句子 DjZ525.COm]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8.2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篇2

1、一旦发生火警,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根据火势情况拨打119,准确报告着火地点、部位、目前情况。

2、初步判断着火原因,进行紧急处理。电起火,马上关闭总电源,然后使用干粉灭火器,忌用水扑火,以免触电;易燃物资着火,立即用灭火器或用水扑灭。

3、火势较小;组织本中心工作人员使用灭火器及其它方式灭火;尽快组织疏散人员,转移贵重物资。

4、协助维护秩序,为灭火救援人员、救援设备进人现场创造条件。

5、平时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物品有醒目警示标识,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景区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沐川县森林防火预案》,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景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执法大队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景区内经营单位和农户的森林防火工作。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沐川竹海景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景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二)景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陈元才

副组长:陈国柱、兰文明

成员:刘兴培、龚 伟、杨先惠、陈怀聪、谢均、李龙海陈国光、李仕敏、龚杰、龙太川、蒋天翔、周颜志、曹志云、曹志明、龚在宽、陈东、吕登华、曾自林、侯平远、曾仕林、兰俊方、张承旭

联系电话:

景区执法队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

(三)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成立义务扑救队共计20人。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附后。

(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片区责任制,要经常性地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片区划分如下:

1、第一片区:北大门至陈明安屋基(包括万寿3、4组的景区内的林区)。

负责人:兰文明

2、第二片区:陈明安屋基至茶场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杨先惠

3、第三片区:茶场至箫洞飞虹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龚杰

4、第四片区:箫洞飞虹至南大门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陈国光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知识、扑火科学知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一)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景区执法大队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执法大队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执法大队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立情况

砍刀: 20把 油锯:2台 铲子:14把 灭火拖把:10把 斧头:2把、 水桶:10个 水瓢:10把 干粉灭火器:6支

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46个,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景区管委会)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住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职责: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隔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扑火和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则上由景区执法大队协同镇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镇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景区管委会协同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篇4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

为有效应对突发平安事务,做好各类平安事务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平安事务的实力,爱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庙前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一是配强领导力气。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区域、事务类别细化目标任务,真正做到区域有专人,事务有专人的工作格局。三是层层抓好落实。实行党政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部门负责人、驻点包片干部和村(居)委会书记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一年来,镇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多次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应对突发事务。在今年的抗旱、防洪以及清明节前后的重点防火期,我镇各部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了应急管理工作在处置突发事务和抢险救援中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作用。目前,我镇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并发挥了在应对突发事务中的作用。

二、健全应急预案,提升防范实力

一是镇委、镇政府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务的特点,仔细探讨各类突发公共事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并借鉴胜利案例阅历,广听民意,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务实现全覆盖,制定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全面指导镇应急工作。目前,全镇共编制应急预案145个,其中总体应急预案1个,部门应急预案6个,基层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预案138个,基本搭建起了全镇应急预案框架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村级各部门特殊是村级监测预料、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务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三是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目前,我镇建立了一支以民兵预备役、各村(居)委会民兵为骨干,以派出所、林业站、卫生院等专业力气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其中民警应急队伍10人、医疗应急队伍8人、民兵预备役应急队伍30人,储备应急人员116人。在此基础上,我镇紧扣干脆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重点领域,从抵挡自然灾难、预防事故灾难、防范公共卫生事务、处理社会平安事务等方面入手,仔细做好隐患排查、预料预警、冲突化解工作,突发公共事务的防范实力进一步加强。

三、完善值守制度,构筑平安防线

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规范突发公共事务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仔细做好重要节日、重大事务期间的应急工作,节前抓好排查,消退各种隐患,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实行领导带班,支配工作实力强、阅历丰富的同志值守,妥当处置各种冲突纠纷,通过良好值班制度的执行和刚好上报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来保障突发事务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各村、各单位坚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特殊是森林防火期、旱期和汛期,我镇均实行措施加以应对,有效地限制森林火灾和干旱、洪涝灾难;林业站、农业中心、水利中心等单位刚好发布灾难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防范打算,对农业、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主动的促进作用。也为主动应对突发事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平安稳定

深化开展平安隐患大排查。以全市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多次组织各村对应急工作进行检查,对各种潜在平安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对重点部位存在的平安隐患实施整改,有效降低公共平安事务的发生。以“打非治违”和平安领域大检查为契机,在全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清晰各类平安隐患,严格防控应急事务发生。全镇工排查企事业单位98家,排查并治理平安隐患87处,下达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35份。

五、创新宣扬形势,营造平安氛围

结合实际状况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有安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实行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宣扬栏、标语等多种载体,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扬教化工作,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加。一是利用会议宣扬,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常常性工作机制,逢会必讲,时刻提示大家,警钟长鸣。二是利用宣扬橱窗、印制宣扬品,进一步扩大学问宣扬面。三是主动面对公众,宣扬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增加公众对突发公共事务应对工作的相识,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退公众的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庙前镇在应对突发事务时,各村、各单位都能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在关键时拉得出、打得赢。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相识不到位。部分村(居)委会和单位缺乏忧患意识、责随意识和危机意识,思想和行动禁锢在不出事、不出大事上,工作的主动性、主动性和创新性都不够。二是预案落实不到位。目前,我镇已制定的预案还不能完全覆盖全部突发事务,已发布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还须要依据实际状况进一步修订。今后我们将始终保持醒悟的头脑,不断增加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基层应急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建了一个平平稳定的环境。

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篇5

xx学校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xx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手册》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根据教文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此项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认真扎实地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警体制和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教职工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杜绝在校园发生重特大事故,成立了以肖秋林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周晓宏副组长的各种应急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了让师生有正确的认识观,我们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其次在楼道、楼梯等重要部位设置明显的标志,张挂疏散示意图以警示所有师生,唤起师生的安全意识。为确保学生安全,校方作出决定,要求全校教师轮流值日,每天两名,分早上、中午、下午三个时间段,主要做好学生校内、出入校门、以及上学放学家长接送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二、建立健全各种应急预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我校各级领导充分认识“稳定压倒一切”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切实加强了对应急工作的领导。维护稳定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化解矛盾和消除不安定因素,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一年来,根据工作实际,对原有预案进行补充和修订,又重新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一是制定了《xx学校重特大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对重特大事故的认定、重特大事故的组织机构和职责、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报与处理做了明确规定。其次,我们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大型活动事故应急预案》等6项应急预案,有效地防止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强化对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督促和考核

1.建立学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校长负责,将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对教师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学校的应急管理工作不定期的督查,要求各班必须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应急工作预案的学习教育,防止校园发生任何突发安全事件,对造成重大安全防控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教师予以通报,并扣除相应考核分,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学校考核管理措施可行度高。xx小学实施了班级安全管理的.“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①过程管理。在教师每月实施的绩效考核中,把班级应急管理工作列入教师的绩效考核,特别是在班主任月津贴考核中,更是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②目标管理。学校制定了教师学期安全奖,把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前移——变事后“处罚”为干好“奖励”,调动了全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班级教师的管理不仅更主动了,有了小的事故发生,教师(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会迅速地解决,这样学校满意,家长满意,避免了发生安全事故后的推诿、扯皮和处理不及时可能引发的不稳定情况发生。

一年来,我校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由于领导给力,做了大量的工作,没有出现任何突发事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如制定的应急工作预案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区教文体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应急工作的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项目实施应急预案 篇6

为及时、妥善处置我区区域内因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黄岩”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企业职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企业职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黄岩,打造平安黄岩。

(一)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统一指挥、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对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讲究方式方法,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四)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分管工业副区长、黄岩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经信局、金融办、总工会、司法局、宣传部、国土资源分局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三、处置工作有关单位职责

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领导不重视、责任未落实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欠薪情况的监控,及时处理欠薪案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大力预防欠薪,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我区社会稳定。

(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处置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平时加强采集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实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户一卡”,以备应急之需;每月对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登记,做到“逐户登记,逐户排查”;发现企业欠薪,即建立预警档案,重点监控,跟踪整改,经督促,拖欠工资超过7天仍不能改正的,应当日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发现企业批量裁员、濒临破产、停业、搬迁等重大情况的,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人力社保局;开展一般性劳资纠纷调查工作,引导员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维权诉求,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和事态进一步扩大。

3、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事项。

4、完成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区有关单位职责

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区人力社保局:发现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参与核实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数额。做好对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逃匿事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尽快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黄岩公安分局。

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及时调查逃匿企业法人有无经济违法问题,配合乡镇(街道)保护逃匿企业剩余财产,依法追查被转移的财物,寻找逃匿人员。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处置。

区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处置,尽快变现企业财产。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资产进行财产保全,依法启动破产程序。

区信访局:做好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访接待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做好越级上访的劝导劝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区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建筑领域欠薪保证金、签订劳动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人工工资直接发放制度;负责做好建筑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逃匿案件相关的房产信息,停止办理逃匿人员房产过户手续。

区交通局、区水利局:要加强本领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督促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工资支付监控;负责落实本领域的欠薪保证金制度,并做好本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处工作;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市场主体行为标准和企业资质年审工作范畴。

区市场监督局:提供用人单位的登记情况,核实企业性质和股东情况;与区人力社保局及时沟通衔接,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严查处欠薪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

区财政(地税)局、区国税局:保证财政应急专项资金的到位,协助调查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对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企业及时开展税收风险应对辅导。涉及出口企业,及时查明出口退税情况,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区审计局: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及时做好对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财务审计工作。

区经信局:评估、摸清企业的.经营状况,配合调查取证,追查被企业转移的财物。

区金融办:评估、摸清企业的财务资金状况,配合调查取证。

区总工会:负责事件现场职工的情绪稳定、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区司法局:及时为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做好起诉工作。

区委宣传部:及时对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停止办理逃匿事件当事人的地产过户手续,查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出租经营场所。

四、应急处置预案的等级分类

按企业欠薪数额、涉及劳动者人数、事态复杂及其危害程度,将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下(含本数,下同),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小的。

(二)重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

(三)特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资总额6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程度大的。

五、预测预警

(一)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紧急情况报告渠道畅通。

(二)信息报告。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和企业主管部门要严密跟踪监控,并立即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和两办信息科报告,并迅速开展维稳、求助等相关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三)预警行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旦掌握或接报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预警信息,要在对事件性质、信息级别作出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六、事件处置

(一)应急处置

1、一般等级事件的处置。一般等级的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要迅速了解情况,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副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及时受理,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级事件的处置。事发地乡镇(街道)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区级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指挥部要靠前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并迅速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3、特大等级事件的处置。由区委分管维稳工作领导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法院副院长为副总指挥,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结束应急。事发地乡镇(街道)确认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应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善后处理。事发地乡镇(街道)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限期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两办信息科报告。

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预警机制。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队伍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按照核定编制人数,健全劳动保障机构,建设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督查,力求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体性的事件信息反馈系统,一旦发生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反馈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尽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决在基层。

(二)建立应急周转金。为保障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处置,防止因资金原因引起的事态扩大,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区级财政安排应急周转金200万元,各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

(三)组织应急演练

经常性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练,着重加强对于重特大事件的实战演练,增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配合,使得各参与单位熟练掌握事件处理的程序、自身应采取的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