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根谭》读后感(篇一)
《才根谭》是明代道家洪应明的一段语录,论述了修养、人生和生活。它鼓励人们在平淡无奇的蔬菜根中体验生活的滋味,从而丰富自己并努力获得力量。
凯根坦提倡“拥抱简单”,即拥有一颗简单而天真的心。为了经受各种各样的考验,“一个人要想成为一个好的金子和玉,就必须在烈火中锻造出来。他必须在薄冰上行走,才能想出任何能举起天地的东西。”
蔡根丹特别提倡“家庭和一切都在一起”。他没有“三个红衣主教和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刻板说教。然而,他到处都能感觉到作者对维持家庭和谐的热爱“如果一个人融入到他的个人气质中,这是一个很大的优点。如果一个人能摆脱家庭中的坏脾气,那将是一次伟大的学习。”
凯根坦建议人们脚踏实地。在追求成功的过程中,一个人必须有愚蠢的精力。“绳子和锯子断了,水滴和石头穿透了。那些学习道的人需要努力工作。当水成熟时,甜瓜成熟,茎秆脱落。那些获得道的人有机会。”
在生活方面,蔡根丹主张人生要更高一步,视野要开阔。我们不应该对别人态度不好。
《财根谭》每篇文章的字数不是很大,但它融入了最真实的生活感受。在他们中间旅行不仅是一种意识,也是一种不同的兴趣,有着难以言喻的内心愉悦。字里行间,隐藏着一副对世界的洞察力,在他沉重而温暖的鞭策下,会有新的体验。
一个人的思想不应该被欲望所隐藏。生活的真正滋味是平淡的。他可以在简单的饭菜中体验平淡的美,在精神生活中得到极大的满足,真正享受生活。
《菜根谭》读后感【篇二】
教育以育人为本,育人以育德为先。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应该有崇高的师德,为人师表、身正为范。这样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读书是我们为人的根本,也是发展自己、改变自己的力量源泉。虽然我书读得不多,但一直在追求一种读书的“境界”。一般说来,读书的最高境界是一种无我的状态。有一本书我经常喜欢读,在书中我能找到自己的影像,同时也能找到一种人生的宁静。见其文字就如同与他本人对话,一句话,一辈子。有时候书中的一句话就能够改变你命运中的很多东西。这就是《菜根谭》,好书《菜根谭》。她淡雅的眉目下藏着的却是一双透视人世的慧眼,这是一部让历史永远不能忘却的奇书。据我所知,明代洪应明所著的这本书,被后人翻印过无数次,可见喜欢此书的人之多。新中国的创始人也喜欢此书,他对此书的评价是,“嚼得菜根者,百事可做。”可见这本书给人的教益,非同一般。
《菜根谭》全书,上至治国、平天下,下至修身、治家,人世中的大道无所不包。政治家可以从其中找到经邦治国的谋略。比如“议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任事者,身居事中,当忘利害之虑。”商人可以找到机智,一种进退的机智,一种以仁取胜的机智;僧侣则会发现博大和宽柔,而我喜欢《菜根谭》,更多的是喜欢作者的思辨和处世哲学。比如,“子生而母危,镪积而盗窥,何喜非忧也?贫可以节用,病可以保身,何忧非喜也?”有了这样的辨证,就有了柔度,在生活中才会适可而止,才不至于被逆境击得粉碎。用这样透视的眼光去看人生历史,人才不至于轻得像一颗纤尘,随世风飞扬,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冷静的心。
面对权贵呢?他是这样说的,“趋炎附势之祸,甚惨亦甚速;栖恬守逸之味,最淡亦最长。”
何谓真君子?他告诉我们,“君子处患难而不忧,当宴游而惕虑,遇权豪而不惧,对茕独而惊心。”
还有书中无处不在的博大、淡泊、宽容、善良和智慧,所有这一切,让我觉得自己岂止是在读书,而是与一位智者交谈,与一位畏友交流,心中的疑虑消失了,留下的都是那份沉甸甸的还带着暖意的警策。《菜根谭》静静的读,细细的品,菜根才会越来越香,心智才会越来越高。可使人从浮躁到沉静,从肤浅到深刻,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知识改变命运。
《菜根谭》读后感【篇三】
“嚼得菜根,百事可为”。文章处处是圣贤之做法,难得的是处处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抑扬顿挫。该书为洪应明所作,上书提到,是他在古刹看到破旧菜根谭,灵感突发而写,里面做人做事的道理鄙人以为还可以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读《菜根谭》颇有感触:“文章做到极处,无有他奇,只是恰好;人品做到极处,无有他异,只是本然。”这句话告诉我们:文章写到了纯熟完美的最高境界时,其中的遣词造句并没有什么深奥玄妙之处,只不过是将自己的真情实感恰如其分地用文字表达出来罢了。当一个人的品德修养达到了真善美高度统一的崇高境界时,他的言谈举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是将自己纯真朴实的自然精神本质平白表露而已。
人生如同一座大舞台,每一个人都是演员,都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自然也就有正面人物和反面角色之分,同时也会存在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之别。一个人可以扮演多种角色,但却无法具备多个灵魂,否则“灵”与“肉”的搏斗时刻在进行,人活得岂不是太累了。
“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锻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履过。”这三十二个字就是《菜根谭》的开场白。作者洪应明先生在书里阐明“性定菜根香”的真义,因为万味皆由根处发,“厚培其根,其味乃厚”。
这本书里阐述了为人应世、淡泊从容、修身养性、怡情适性、功业成败、返璞归真几方面内容。融合了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从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为人处世方式。表现了古人对人生、人际、人性的见解。非常值得一读,我确信读过之后一定会为你打开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读《菜根谭》读的是心境,当你心浮气躁时,他像禅宗一样,叫人心绪平和;当你遇到困难时,他教你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你放弃时,他教你坚韧。这本书不仅是老师,更是知己!
《菜根谭》读后感【篇四】
书中自有黄金屋,前些日子,项目上买来一批书籍,利用周末闲暇时间,来到阅读室,随手拈来一本小册子,读完之后心静如水。此小册子即为《菜根谭》,作者是洪应明。
洪应明,字自诚,号还初道人,其名作就是《菜根谭》。此书内容分为“修身”、“应酬”、“评议”和“闲适”四个部分,综合了儒、释、道三者思想,以说教口吻教人出世入世的道理,意境阔大。阅读过后颇有感想,在此和大家进行分享与交流。
其一是关于“无为”。这本书是老庄思想影响下的产物,洪应明取其神进行说明,将其体系化,让自己的观点不仅有据可依,又显得极为正统。他说“躯壳的我要看得破,则万物皆空其常虚,则义理来据”,又说“而一念及病时,便兴似寒灰;名利饴甘,而一想到死地,便味如咀蜡”,如则这般,清心寡欲得让人险些丧失味觉。他不像老子直接说“为无为,则无不治”,也不像庄子愤愤劝道“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更不像列子那样挑明了说“天地无全功,圣人无全能,万物无全用”,而是把话说得极为淡然,却又很有说服力,让自己成为《菜根谭》里处事规则的生动标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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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关于“无欲”。洪应明借鉴了释氏的玄妙,却发展了他的空灵,传播了佛家的禅宗。例如“彩笔描空,不色,而空亦不受染;利刀割水,刀不损锷,而水亦不留痕”、“心与竹俱空,问是非何处著脚?”、“胸中涤去数斗尘,语言方觉有味”等,都是这种特点的体现。
其三是关于“清闲”,这也是其书最绝妙的一部分。例如“阶下几点飞翠落红,收拾来无非诗料;窗前一浮清映白,悟入处尽是禅机”,又如“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支卷云舒”。短短数十字,“清闲”之意跃然于纸上,随之而来的还有那超然脱俗的丝丝禅意。
这本书的另一个亮点是其语言,洪应明用了细碎精致的笔法去表现一种雄健放浪的情怀,可是当其落在条条细则上面时,却又如同滂沱大浪里面的小水滴,温柔可爱,比如“鸢飞鱼跃”、“波恬浪静”、“沤生大海”、“影灭长空”、“碗茗炉烟”等词,极富意境的同时,又温柔细腻。
一本《菜根谭》,一部警世书,希望大家都能偷得一点闲暇,翻开它,品读它,让心随着文字飞翔,让人生随着阅读走入另一番境界。
《菜根谭》是明朝还初道人洪应明收集编著的一部论述修养、人生、处世、出世的语录集,为旷古稀世的奇珍宝训。对于人的正心修身、养性育德,有不可思议的潜移默化的力量。书中文字简炼明隽,兼采雅俗,似语录,而有语录所没有的趣味;似随笔,而有随笔所不易及的整饬;似训诫,而有训诫所缺乏的亲切醒豁;且有雨余山色,夜静钟声,点染其间,其所言清霏有味,风月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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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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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由中国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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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悲歌有笑声。
知道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知道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知道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悲剧色彩,而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悲剧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一定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悲剧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悲剧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着他笑”,“众人哄笑起来”,“也都哄笑起来”,“附和着笑”,“在笑声中走散了”,“笑着对他说”,“便和掌柜都笑了”……从头一直笑到尾,笑声愈响,欢快的气氛就愈浓,孔乙己的悲惨色彩就愈浓重,以至到后来孔乙己自己都无底气了,低声地恳求道“不要取笑”。
我们不知道孔乙己年轻时的样子,但至少,他现在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而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后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判断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快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悲剧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
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集锦4篇)(篇4)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必备!新月集读后感合集4篇
新月集读后感【篇一】
在这荒惨的境地里,难得有少数的丈夫,不怕艰难,不自馁怯,肩上抗着铲除误解的大锄,口袋里满装着新鲜人道的种子,不问是早晨是黄昏是黑夜,他只是努力的工作,清理一方泥土,施殖一方生命,同时口唱着嘹亮的新歌,鼓舞在黑暗中将次透露出的萌芽。泰戈尔先生就是这少数中的一个。
——徐志摩
泰戈尔的诗就像一杯香茗,能够品出无穷的魅力。
他的诗是优美的画,无声无息。他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广阔,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的境界。作为诗人,同时又是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的泰戈尔,他的每一首诗,都闪耀着炽热的精神火花。
《新月集》里的《纸船》让我印象深刻,这篇诗描绘了一个孩子在告别时对母亲的爱的表达,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和真挚的感情精心编织了一幅幅耐人寻味的画面,诗中的“我”把美好愿望寄托在了梦里,以一种儿童特有的方式在表达对母亲的感情。“他呀,他现在是在我的瞳仁里,他现在是在我的身体里,在我的灵魂里。”这句诗更是表达了与母亲难舍难分、血浓于水的亲情。
他的飞鸟集同时震撼人心,“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鸣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这句诗运用比喻将夏天的飞鸟比作像泰戈尔一样的诗人默默的“鸣歌”,默默的奉献。而秋天的黄叶暗指一类只为自己着想的自私之人,他们“没有什么可唱”,因为他们只为自己而活。通过这两种人的鲜明对比,表达了作者本身要用诗句净化人们心灵的抱负。
泰戈尔为什么如此让人爱戴,今天我大概明白了,因为他的诗醇厚味浓,如啜香茗。
新月集读后感(篇二)
这个寒假在学校老师的推荐下,和孩子一起阅读了《新月集》,初次读时,觉得很浅显,就像一个个小故事,细细品味,它们几乎都含有哲理,诗集中采用了三重的叙述视角:孩子、母亲、诗人。每一首小诗都是一个纯粹视角,意境轻盈优美、文字新颖活泼,作者创作了一个如新月般晶莹秀美的儿童世界。读完给人以清新愉悦之感。仿佛对心灵进行了一次洗礼。
诗中写道:“孩子有成堆的黄金与珠子。但他们来到这世界上来却像一个乞丐。他所以这样假装了来,并不是没有缘故,这个可爱的小小的裸着身体的乞丐,所以装着完全无助的样子。便是想要乞求妈妈的爱和财富,只要孩子愿意,他此刻便可飞上天去,他所以不离开我们,并不是没有缘故。他爱把他的头倚在妈妈的胸间,他即使是一刻不见他也是不行的。”朴实的语言写出了孩子对妈妈深深的依恋和爱,妈妈对孩子亦是如此:我爱他并不是因为他好,只是因为他是我的小小的孩子,你如果把他的好处与坏处两两相权,你怎么会知道他是如何的可爱呢?当我必须责罚他的时候,他更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了。
此外《新月集》也描写了孩子们的世界:孩子们会集在无边天际的世界的海边,他们拿沙来建筑房屋,拿空贝壳来做游戏,他们把落叶编成了船,笑嘻嘻地把他们放到大海上。孩子们在世界的海边做他们的游戏……泰戈尔不拘一格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写出了孩子们新奇活泼的世界,勾起了人们对儿童生活的怀念和向往,把童真与母爱紧紧联系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的美好。一个孩子如果离开了母亲的关心和呵护,那么他的童年就会黯然失色,而一个孩子如果没有幸福快乐的童年,会留下一生的缺憾。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说过: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泰戈尔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爱,妇女和儿童是爱的化身,人类不灭,童心不灭,它会永运给人一种向善的力量,对于孩子们来说,童真是他们最大的武器,因为单纯美好,他们的世界总是那么纯粹,那么新奇有趣,充满着天马行空的想象。他们用充满善意的目光注视着未知的世界,用稚嫩的温暖的小手堆砌五彩斑斓的梦。而我们家长要做的就是保护好孩子那颗纯真的童心,守护好孩子内心的那块纯净之地,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更有底气的去拥抱这个世界!
愿我的孩子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能保有一颗纯真的童心。
新月集读后感(篇三)
《新月集》是一本让我极为喜欢的书,每每翻开,我便沉醉于书中。
诗人泰戈尔在书中是一个天真的孩子,他想做一个小贩;他有一座宫殿;他给母亲写信;他成为一个小大人……一些简简单单的小故事,却蕴含了许多道理。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最后的买卖》。文章中,诗人想要有一个人雇佣他。于是,皇帝用权利雇佣他,老人用金钱雇佣他,美人用微笑雇佣他,最后,一个孩子雇佣了他,孩子对他说:“我雇佣你,不用什么东西。”从此,他便成了一个自由人。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权力、金钱、容貌都是空虚的,唯有自由是最美好的,我们要像诗人那样,不被金钱、权力、容貌迷惑,应相信天真无邪,掌握自由。
为什么泰戈尔把的诗会如此美丽?读完这本书,你会感受到他的诗是快乐的,是和平的,没有争执与吵闹,如一杯淡淡的茶,有一股清新的味道,令人回味。书中有着两位大师:自然界与爱,它们引导着我一步步走近泰戈尔,品味他心中的纯真、宁静、美丽。
人们总说将来要做科学家、钢琴家……而泰戈尔,却只愿做一个船夫、一个小贩、一个园丁……你可能会认为他没有远大的理想,那你就错了,正是他这平凡的愿望,才造就了伟大的泰戈尔。
泰戈尔有母亲般的慈爱,他坚信所有孩子的内心都像一块温润的美玉,没有瑕疵,是那么的晶莹剔透。每次阅读这本书,我的眼前仿佛会有一个白胡子的老人微笑着,对我说:“愿你,永远是一个孩子。”
愿我,永远是个孩子——永远是个天真的孩子。
新月集读后感(篇四)
梁启超曾用比喻描写了少年的美好:“老年人如夕阳,少年人如朝阳。老年人如瘠牛,少年人如乳虎。”没想到不仅是梁启超如此回忆童年,泰戈尔也是如此。
泰戈尔用细腻的语言,调皮的语调描写了一个又一个孩童的片段,令人怀念,看着看着不禁会笑起来。其中有几句话特别让我印象深刻:1、夕阳像个守财奴似的,正藏起它的最后的金子;2、所以假装着完全无助的样子,便是想要祈求妈妈的爱的财富。这两句话生动形象地体现了夕阳的灿烂和孩子的调皮,令人久久不能释怀。
当我们细细品味泰戈尔的诗集时,我似乎进入了他的充满童年的世界,我跟着诗中的孩童一块捉蝴蝶,一块数星星,仿佛一下子又回到小学时期那段无忧无虑的孩童时代。作者用周边的人或事物衬托出孩童的天真、调皮与可爱。在此同时,我也同样体会到了母爱的温柔。母爱引领我们成长,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我们,她的爱也是纯洁无暇的。
当我们品读泰戈尔的诗选时,仿佛字眼里都透着活泼、天真的气息,由此可见泰戈尔同样也是这样的一个人。《新月集》里描写的孩子仿佛是现实中的人,他是显得如此真实。他的童真与快乐感染着我。
诗集用美妙的词组成了充满新意的句子。孩童的眼中什么都是美妙、美好的。在他眼中,坏的东西仿佛都不存在。一切都是美好的,一切都是触手可及的,然而,现实中呢?孩子们从小被灌输着大街上有坏人,不能乱跑,坏人会把你抓走。一部分孩子从小眼神中就透着恐惧,遇到陌生人就躲到爸爸妈妈后面,一点社交能力都没有。但仔细想想,是因为社会上存在不稳定的因素,社会里的确有坏人,所以父母才会这样,可见培养孩子的是社会,伤害孩子的也是社会。
珍惜童年的美好吧!看看正在玩耍的孩子,听听孩子的笑声,他们是多么的无忧无虑,明知道这并是永远,但有些人还是想破坏这份美好。泰戈尔问:“你是谁,读者,百年后读着我的诗?”我想说,是每个渴望美好、和平世界的人在读您的书。
“河流唱着歌很快的游去,冲破所有的堤防,但是山峰却留在那里,忆念着,满怀依依之情。”
《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4篇)
你是否还在苦恼自己的读后感写不好呢?在看完作品之后,内心有诸多感触,忍不住用文字表达出来。读后感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您可以看到作文5000网为您整理的这篇文章名字叫“《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4篇)”,希望您能对本文的内容有所思考!
《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4篇)【篇1】
哇,这本书我看得不是很懂,作者文笔高深莫测,很多值得我去思考的地方,每一句话都有独特的意义,文中有很多让我感慨的地方,比如一个时代的就这样尘埃落定了,我想到的是时间过得可真快,但我不应该去感叹时光匆匆,更多的是珍惜当下,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
藏族的土司制度:以前只是在抗日剧中有过了解,对这个并不感兴趣,说实话甚至有些反感,但作者以一个“傻子”的独特视角,把藏族的风俗,制度,以这样一种新颖的手法,让我燃起了兴趣,想继续读下去,本以为全文会枯燥乏味,但读完并没有这种感觉,更多的感觉是想去看看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其他地方的风土人情。但有些制度我觉得有些残暴,比如奴隶的命在土司眼里就如粪土一般,可以任意践踏,而土司却可以为所欲为,抢了最忠于自己的头人的老婆,随便找个理由就叫管家把头人杀了,这是一个没有法治没有道理可讲的时代,这也注定会是一个陨落的时代,我也为自己生在一个好的年代一个好的国家而感到骄傲,我也应该骄傲,将来也应该为国家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4篇)【篇2】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象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下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地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凑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4篇)【篇3】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十几枚炮弹,瞬息间将碉堡般的官寨夷为平地。
尘埃里,曾光脚踩过的土地、救治麦其土司砸碎又接纳热水的土地,在高楼上尿过、铺地毯接纳远客又执行死刑的这方土地,彻底静了。尘埃里,混合着陈旧麦香、迷幻罂粟和炫光银屑的一个时代,彻底落定。
死尸,看不到太多,眼前笼罩着厚重的似乎无法被吹散的尘埃。如同离开边界那天,站在山头的我看不到被浓雾笼罩的“新世界”,如同从出生就看不清人性、爱恨还有带给众多奴隶和农民的苦痛。躺在尘埃里,感受不到流血,感受不到离愁。我想,此刻我的眼睛,依旧是无法被激怒、无法被引燃的平静。是啊,能打痛我的人,都先于我告别这个世界了,我依然活着,活在废墟和尘埃中,活在群雄都争做土司的这方沃土中央。
我依稀记得,书记官曾说过:未来不可预测。此刻,他还活着,没有舌头的人用沉默换到了活下去的理由。两次失去舌头的他,拥有了更坚定地眼神和更有力的笔迹。如果他此刻在我身旁,这样的结局,该如何记录,又该如何被遗忘。
塔娜呢,我是指,我美丽无双的妻子塔娜。他在第二次背叛我的那天,一定还记恨着我的冷漠和无情,记恨我嫌弃她干涸的下体,记恨我是个傻子。是的,她常说,像所有人常说的那样,我是个傻子,又不像真的傻子那样。女人,至少我身边的女人,都没有紧紧跟随我的两个小厮忠诚。女人在变成女人的那天,就在为了地位、宠爱甚至比较,丧失着自我。我还会在见到她,她会回来,像第一次从我的哥哥身边回到我身旁那样,带着热情、撩拨我的欲望,来找我。
那两个小厮,哦,一个去追杀背叛我的女人,带着满身弹孔被识途老马带到我身边,从他干涸的心脏的空洞里,我看到无法撼动的忠诚,对一个傻子的忠诚。也许,是因为儿时冬天那顿冰天雪地的野味,也许,是我带他到边界让他看到我所创造的新世界并给他权利的馈赠,安眠吧,儿时的朋友,此刻的忠魂。另一个,长手长脚的行刑人尔依,应该也曾想摆脱行刑人的身份吧,毕竟去家里阁楼时候,眼神和身体透出的害怕,无所遁形。你本该是我当土司后唯一的行刑人,可是,我们都没机会了,对于失去做土司的机会,我毫无感觉,作为你,许是一般思想吧!
桑吉卓玛,你到底爱银匠还是管家?你到底更喜欢权利后的自己还是在我身边教会我儿女之事的时光。我傻傻的脑袋里,总停留着你嫁给银匠时候,褪去丝绸换上粗布装扮的蠢样子。女人是爱情愚蠢的牺牲品,愚蠢。
那个我喜欢的叔叔,我曾开玩笑说你选择了海葬,风风光光。你可知道,我有多么想,去到你待得地方,我讨厌你带来的照片总是看不到全部景象,尽管你的模样,有着我十分喜欢的慈祥。此刻,白色汉人失败了。不,是有银子有权利的人失败了,败给了真正渴望自由的普通人。叔叔,你虽然错了,但好歹,你做了你认为正确的选择,好过土司之争,好过尔虞我诈。
尘埃还是没散去,可我已经被人拎起,摇摇晃晃的大地在我的眼前慢慢抬高。待尘埃散尽,我停留的世界,可能就不再有傻傻却清澈的我。
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集锦4篇)【篇4】
买这本书时,对它一无所知,看书名不错,又是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就拼单买了。2个月以后,考察结束后,有些闲情逸致了,打开了书架上这本还没拆封的书。作者阿来,藏族人,让我对内容充满好奇,总觉得西藏是个神秘的地方。十来天,看完了今年的第一本小说。
哪怕看到接近结尾的部分,我还想把这部小说当成历史小说,希望讲述的是从清朝灭亡到1949年,土司制度的逐步终结。但是很明显,这只是一部小说,不是历史。这部小说通过一个土司家的傻儿子的经历,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下的等级、特有的职业、土司家的生活、土司间的战争,当然,一切事情都离不开变革动荡的时代背景。
这本书没有像藏族电影《红河谷》那样,有一条爱情主线,也没有其中强烈的民族情感,有的只是娓娓道来的记叙。一个原本纯净又一成不变的地方,世世代代都是同样的生活方式,一代一代的土司,一代代为土司服务的行刑人。但是,在新事物新时代的冲击下,鸦片进入了,军火进入了,在麦琪土司傻儿子的经营下,开始了市场化交易;在抗日战争时代,没有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唯一的联系是通过叔叔捐飞机;在解放战争时代,在战争中摧毁了土司官寨,也使土司制度没落了。
土司家的傻儿子到底傻不傻,说他傻,是因为他行为怪异,每天醒来会面对的是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说他不傻,是因为他可以看到很多未来的事情,做着很多符合未来趋势的事情。他也不是装傻。不过傻与不傻又有什么关系呢,看着他,总让我想起老子的辩证法,傻就是聪明,聪明就是傻,相互转化。他有个聪明哥哥,死于非命。他有美丽的背叛他多次的妻子,有忠于他直到死的仆人索郎泽郎,让我想起《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有管家,有侍女卓玛,有行刑人尔伊,有书记官翁波意西,有师爷黄特派员。有时我会想,为什么一个傻子会得到这么多人拥戴,基本都是纯粹的忠诚,而得不到为利益而来,甚至得到一直不甘心的妻子的忠诚。因为这些忠诚的人看到了他的智慧,并且愿意追随他,极力想要使他成为土司。而他妻子,塔娜,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看到他智慧的时候会跟随他,看到他失势时,会继续把他当成傻子,转而投入别人的怀抱。是啊,最后坚定的追随者基本都死了,他也死了,预料到自己的死,没有成为最后一任麦琪土司。一切战争,一切仇恨,一切拥有的,带来的喧嚣,终归平静,尘埃落定。
读完,我想到了这样几点。一是裹挟在时代洪流中的人们,还是应当顺应潮流,眼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为了利益走到绝路上,罂粟花战争就是这样开始的;二是傻子和聪明人不过都在一念之间,有时候傻是一种保护,聪明用在刀刃上就可以;三是对于爱情,有不能接受的地方就不要期待以后还能接受,利益交换的爱情不长久,不稳固。
负琴盲翁读后感(必备4篇)
负琴盲翁读后感 篇1
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有下面这几点注意的地方:
首先,要读好原文。“读后感”的“感”是通过“读”而生发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不能有深刻的体会,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对于议论文的写作,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反驳了哪些观点,感悟自己得到的启发,并且要了解论据和结论各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梳理清楚它的情节发展,有几个人物,人物之间各是怎样的联系,以及故事发生的时间背景。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 “ 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负琴盲翁读后感 篇2
在这周我继续读了《小故事大道理》里的几篇小故事,其中一篇的名字是“打破消极的观念”。
它主要讲述了:亚伯拉罕.林肯讲过的一个动人的故事。故事的大意:有一个铁匠把一个小铁条放到火里想做成一把锋利的剑,结果做成后他很不满意。他又把小铁条放进火里打扁后做成一个种花的工具,结果他还是不满意。然后他又重新把小铁条变成各式各样的工具,但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把铁条放进水里只听见发出嘶嘶的响声后说:“唉!我起码也能用根铁条发嘶嘶的响声呀!”
这个故事看似简单他让我懂得了:不要因为失去而抱怨,我们要有故事中铁匠的心胸将失败转变成快乐,就不会有失败来伤害到我们,那么你就胜利了。
负琴盲翁读后感 篇3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负琴盲翁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小故事大道理》里的《爱的力量》,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里面说的是一位妇女回家时习惯的看了一眼阳台,他的儿子在向他招手,但是,妇女马上意识到这样会有危险,但是完了,儿子没控制好平衡,掉了下来,妇女看了,不顾一切的跑了过去,奇迹发生了,妇女竟然接住了他,创造了一项吉尼斯记录,人们惊叹不已,做了一项实验,同样的距离,让两个相同重的物体从阳台上扔下去,但怎么也接不到,于是,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我看完之后,深深的被震撼了,爱是多么伟大啊。
记得有一次,我学自行车时,让妈妈抓住车后面,我自己掌握平衡,歪歪斜斜,但是不倒,妈妈看见我掌握了技巧,就小心翼翼的松开了手,我没发觉,不一会,我感觉到了妈妈不在我后面,就慌了神了,心里非常紧张,由于紧张没控制好,我摔倒了,但我拍拍裤子上的土,发现我的腿没流血,还好,于是,我又骑上自行车,开始骑,但是我刚骑到过瘾的时候,突然,一群小孩子窜了出来,我一直按铃铛,边按边说:让开,有自行车。但是他们好像没听到,依然在那边玩,我赶紧转弯,但是脚踏空了,一下子,自行车又倒,这次我的腿摔流血了,妈妈见了,赶紧把我背到医院检查,还好没大碍,医生给我包扎好后,她又把握背回家,我在妈妈背上,心里很感动,到了家,她满头大汗,但见到我没事,她松了一口气。
母爱如山,母亲为我们做了这么多,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来报答她。
自信读后感(必备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写15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信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信读后感 篇1
今天,老师带领我们做了一篇《自信》的阅读。课文主要讲了:基恩小时候是个很自卑的孩子,因为他是黑人,又是残疾人,所以人人都看不起他。之后因为卖气球的老人的一句话,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变得很自信了。
这让我联想到生活中有一些事也是这样。有些人一遇到挫折就放弃了,也有一些人不自信,不相信自己的事就不去做了。
有一次,老师在讲数学同步上的一道题,是带星号的,这种题型非常的难。老师问:“谁能肯定自己的答案全对,来说一下。”全班只有一个人举手,老师让她念了一遍答案。结果当她公布答案后竟然和我的一样,我的也全部都对了。全班有三个人答对了,其中就有我一个,真后悔当时没有举手呀!
还有一次,在语文课上,老师让同学们扩展词语,写在本子上。有人问:“严谨”的“谨”字怎么写?我怕我写错,就没举手,结果早已经有人把手举得高高的,走到讲台上面,在黑板上写出这个字。和我写的一样!唉,真后悔呀!真后悔当时没有举手,只因为我对自己缺乏自信和勇气,错失一次肯定自我的机会。
其实人生也是如此,只有经过无数次挫折也不放弃的人,加上充足的'自信心,那么,他必会成功。成功的道路上少不了自信,失败的道路上少不了自卑。为自己,拼搏一次,鼓起勇气,相信你一定可以的,你是最棒的!
作者简介: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全福小学四年级学生
自信读后感 篇2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IQ智商启蒙故事》中的《胜利源于自信》这个故事我看了以后很有同感。
故事讲了一个叫美美的女孩参加乒乓球比赛,经过一路的过关斩将闯入了决赛。眼看第二天就要比赛了,可她却紧张起来,对自己一点都不自信了。原来她遇到的.对手是曾经打败过她的晶晶。她的妈妈知道后鼓励了她,让美美回想过去赢过的比赛,回味胜利的感觉。结果美美对自己又充满了信心。最后赢得了比赛。
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上个学期我们班要向全校开一堂主题队会。老师让我做主持人。虽然我答应了,可是心里很害怕。因为我曾经口吃过,现在虽然好了,可我担心到时候一紧张会出丑,我还担心我说话时能不能做到有感情。我一肚子的心事。妈妈和老师知道后都鼓励了我。妈妈让我想想以前讲故事比赛得奖的情景,老师让我多想想上课时正确、流利、有感情背诵课文的情景以及同学们佩服我的情景。在大家的鼓励下,我对自己也有了自信。上课那天我表现很好,大家都夸奖我了。我很开心。
我想如果以后小朋友遇到我和美美一样的问题时要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会取得成功!
自信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永不消失的自信》这篇文章,里面是这样讲的:她升入中学后的一天,下巴上有几个很小很小的圆形斑,原本一头金色长发,现在已经掉光了,虽然这种病并不会危及到人的生命,但会吓到人。在一次心理学课上,老师让同学们谈谈自己的理想,轮到科尔时,她还没开口,有个男生说:她的理想是整容,科尔说她的`理想是成为一位律师,同学们哈哈大笑,而她严肃的说:我要当一名律师,去帮助那些可怜的受害者。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拿到了律师许可证。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受到了很大的鼓舞,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努力,有恒心,持之以恒,就能把事情做好。我要学习科尔那种自信的精神,在暑假里,好好学习,把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自信读后感 篇4
自信是什么?过去我还真不清楚,可是,现在,我读了《自信》这篇文章,心里对自信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知道了自信对于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它通过一个小故事告诉我:一个人要正确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性格优势与不足,要学会扬长避短有助于形成自己独特的自信心。
法国教育家卢梭曾说过:“自信心对于事业简直是一种奇迹,有了它,你的才干便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个没有自信的人,无论他有多大才能,也不会抓住一个机会。”自信,就是一个人对自己能够达到某种目标的乐观充分的估计。拥有充分自信心的人往往不屈不挠、奋发向上,因而比一般人更易获得各方面的成功。可以说,自信意味着已成功了一半。
然而,缺乏自信的人仍随处可见。研究显示,人们之所以缺乏自信、甚至自卑,原因很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完全是后天形成的,与先天无关。因此,可以这么说,是人们自己把自己搞得没了自信,从而影响了自己的成功与前途。
自信读后感 篇5
《自信》这篇文章讲的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医生基恩博士小时候的一件事,是触动他心灵的故事。基恩小时候是个腿有残疾的黑人小男孩。在当时的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是有着种族歧视的。一位老人告诉基恩一席话:“气球能不能升起不是因为颜色,而是在于内心是否充满了氢气。”刚开始基恩并不在乎老人的话,直到他长大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时,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自信就是发自内心的自我肯定与相信,只有相信自己,别人才会相信你,不要在乎别人的眼神,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努力做到——我能行。
有一次,舞蹈比赛,因为自己不自信,刚开始就跳错了,影响了舞伴。结果金牌与我擦肩而过。获得了银奖,赛后非常后悔,但是后悔有什么用啊,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后悔药可吃的`,我知道必须相信自己,必须相信“我能行”,才会获得成功。
缺少自信亲身经历的我和《自信》中的基恩不是一样吗?
是啊,成功者一定会在失败中查找原因,成功者也一定会勇于对自己的失败负责,成功也一定会永远属于拥有自信的人,我要努力做个成功者,加油!
自信读后感 篇6
自信,就像一列驰骋的火车;自信就是力量,使火车不断前行;自信就像一块洁白的画板;自信就是五颜六色的画笔,使黑板呈现出色彩。
以前我无论上什么课程都从不举手发言,就像娇羞的灰姑娘,右手总是变得无影无踪,不爱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不象其他同学一样开朗活泼,因此总是受到老师、同学和家长的嘲笑与批评。说老实话,老师提出的问题我都能对答如流,可是我就胆怯不敢举手,妈妈说我缺乏自信心。
天生我材必有用,成功等于自信加努力。如果小鸟没有自信能飞上那蔚蓝的天空?要是没有自信小鸟永远都是井底之蛙。
是啊,当自从懂得自信的重要性后,我由灰姑娘变成热情、开朗、活泼、自信的花仙子。上课积极举手发言了,和同学们也能主动沟通了,还经常帮助老师完成一些事情,这些变化受到老师和家长的表扬。这样更让我感觉到对待所有的人、事、物都应有自信。
自信是什么?自信是相信自己,充满了发自内心的'自我肯定,把许多“我能行”的经历归结起来。爱因斯坦说过:“自信是成功迈出的第一步。”
自信是阳光,为你照亮前进的路程;自信是狂风暴雨,冲洗掉你的失落;自信是奔雷,惊天动地的跨向成功。所以我要自信、自信、再自信!
自信读后感 篇7
当我捧起《自信真好》这本书时,就要开始创造激发自信。真好我的第一套励志书。
18堂人生励志课,让我在困难中坚持自信。数学王子高斯正解着一道数学题。高斯发现自己学过的知识似乎没有丝毫帮助,困难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我相信,我一定能把它做出来!”高斯在心里告诉自己。他拿起圆规和直尺,一边思索一边在纸上画着,尝试着用超常规的思路去寻求答案。高斯揭开了2000多年数学悬案!只要在心中播下了自信之种子,就能战胜自卑和恐惧。珍妮是一个喜欢低着头的小女孩,一天她在饰品店买了只绿色蝴蝶结,珍妮不由仰起头,急着让大家看,出门与人撞了一下都没在意。珍妮走进,同学们都说:“珍妮仰起头来真美!”她以为是蝴蝶结的功劳,可摸摸蝴蝶结根本不在头上。自信原本就是一种美德,不要因为太在意外表而失去快乐的东西。
不要因为一时失败而丧失前进的信心,世上没有一种冰不被太阳融化,而自信就是最美的阳光。在这世上有许多人不都是靠自信才成就事业的吗?就算是老鼠也能跳出纸篓;小里鱼也能跳龙门;小蚂蚁也能搬大米。任何有生命的'世物都是无法阻挡的,他总会因一颗自信之心冲破阻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想要得到别人的好感,就必须保持自己的本色。
自信真好!让我快乐起航!
自信读后感 篇8
假如生活是一块画板,自信就是画笔,为生活增添色彩;假如生活是一列火车,自信就是能量,使它不断向前。生活,因自信而精彩。
谁会这个问题?在课堂上,老师的问题一个又一个的抛了过来,同学们也是一次又一次的举手,而我,沉默地坐在自己角落里,看着积极的同学一次次的展示自己,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终于,老师想到了我,问了我一个关于公式的问题,原本,在课下我背的滚瓜烂熟的,老师一叫道我,我的脑海里立马浮现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一站起来,觉得全班同学都在看着我,所以,我的大脑里一片空白,语言及不清晰,本来三十秒的事,被我硬拖到了一分钟,还没打出完整的答案。
所以,从那以后,我决定改变自我,但是,具体我还是不会的,所以,我请教了老师和家长。
爸爸对我说:上课要积极发言,用于表达出自己的想法,这样,才可以上课不走神,把老师讲的全部会了,成绩才能提高!老师对我说:上课时要踊跃发言,并整理笔记,这样以后就好复习了。
听完后,我沉思了,这样做,听起来好像很难的样子,但是,不行,我一定要做到!
在新的一周的第一节课,我第一次和自已有了思想斗争,对于老师发出的问题,我的'心里第一时间就有了答案,但是,放在桌子上的右手还是没有勇气举起,经过我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放在桌子上的右手缓缓的举起了,这是我的一大突破,当老师教起我时,正确的答案脱口而出,这种感觉,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的。
现在,我变得自信多了,在课堂上可以积极发言,对同学展示新的自我,正如政治所学,我的朋友圈现在也有内圈向外圈拓展了。
朋友们,请记住:一定要充满自信,因为人生需要自信,自信让人成功。
自信读后感 篇9
今年寒假,我读了《自信心改变一生》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
《自信心改变一生》这本书是由一个个精彩而简短的故事组成的,虽然这些故事很短,但是他们都能告诉我们一个个浅显易懂的道理,让我们在人生的旅途中受用不尽。其中,《大米的'价值》给我的影响最深。他讲的是一位青年带着究竟如何看待自己的问题向禅师求教,禅师只是告诉他一斤大米在不同人的眼里就会有不同的价值,让青年茅塞顿开,明白了很深的道理。
这也让我明白,自己有多大的出息,取决于自己如何看待自己,只要我们努力了,朝着自己的目标出发,不要非常在乎别人说你,让你有很大的心理负担。在这里,我要送各位读者一句名言,也是格言--做自己的事,让别人说去吧。
同时,我也从这本书中懂得了:人要有自信,有了自信才能成功,没有自信注定会失败。有了自信,你才会改正自己口吃的毛病,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自己,让别人认识到自己;有了自信,你才会不介意自己身上的缺陷,成为一个非常出色的人才,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所以,我们议定要做一个有自信心的人。
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我相信,你们一定会从一篇篇精美的故事中汲取营养,让你在以后的生活中不再缺少自信,这样你的人生道路将会更加辉煌。
自信读后感 篇10
伦敦警察厅的安保要强于市面上的保镖公司,保镖公司受雇于个人,所有会听从个人的一些不安全的建议,而警察厅只受雇于皇室,所以会不顾黛安娜的一些私人无理要求。专业度要远高于保镖公司。
黛安娜出生在伯爵家庭,先组买下的伯爵之位,跻身贵族之列。出生于贵族,但是她上面有两个姐姐,老三是哥哥夭折了,老四又是女儿,父亲很生气,后来父母离婚了,对黛安娜产生了影响,造成了一些心理阴影。很早就辍学了,喜欢舞蹈,当过芭蕾舞老师,后来脚受伤了当了幼儿园幼师。由于姐姐莎拉是查尔斯的女友,参加聚会时查尔斯看到了黛安娜不错,最后娶了处女黛安娜。就这样20岁进入了王室。父母要给予小孩无条件的爱,就是不管小孩怎么样,仍然能够爱她,爱他不是因为她成绩好了还是坏了,而是要能够不论发生什么,自己仍然爱她。
这本书只是让我领略了一下王妃的高交际能力、自信、情绪切换能力。
黛安娜也是一个性情中人,后来也有过很多的男朋友,这本书把她所有的男朋友都交代了。女人在缺男人的.爱的时候很容易就会在外面寻找到,所以男人还是要对自己的女人好一点,哪怕女人很传统,但还是要给她足够的爱。
千万不要成为名人,成为网红,因为自己的生活是会受影响的,那样的人会承受更多的压力,所以可以小区域内出名,但不要大范围出名。那样的人毫无隐私可言。
自信读后感 篇11
我曾经在莱芜教育博客上读过刘艺的《自信,我爱你》的文章,是自信让刘艺做了一个自信、勇敢的人。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上课时刘艺不敢举手发言。有一次,数学老师用一种方法给同学讲解了一道题,但是刘艺还有另一种方法,只是刘艺不敢说出来。自信就鼓励刘艺,让刘艺说出来。于是,刘艺勇敢地站了起来,说出了自己的答案。老师一个劲夸奖刘艺,说刘艺爱动脑筋,刘艺心里美滋滋的想:是自信让我得到了老师的夸奖。
还有一次,数学课的时候,老师让听懂了的`同学上台给没听明白的同学讲解。刘艺有些紧张,没敢举手。于是,自信又鼓励了刘艺,让刘艺上台讲解给不明白的同学听。于是她高高地举起手来。老师把刘艺叫上了讲台给不明白的同学讲。她讲完了,大家都为刘艺喝彩,刘艺心里想:是自信让我得到了同学们的掌声和喝彩。
学习中,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们上数学课,老师讲解了一道题说“还有另一种方法吗?会的请举手?”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可我知道就是不敢说,这时,我想起来了刘艺姐姐。我红着脸,大胆地举起了手,我说出了算理、答案,老师夸我爱动脑筋,我快乐极了。从此以后我变得热情活泼更更热爱学习了。自信无处不在,只需要你去发现、去寻找。
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自信,学会敢于面对,拥有自信是幸福的。
自信读后感 篇12
赌徒有什么自信?你一定不知道吧!我也是读了这篇文章才知道,赌徒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籍,才造成这个自信的呢。不过,这个秘籍有没有用呢?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索一下吧!
虽然赌徒们在赌桌上吆五喝六的,那就是因为他们有自信。他们信心十足,总是坚信自己会赢钱。他们容易陶醉在错误的判断中。
为什么说是错误的判断呢?那是因为愚蠢的'赌徒们是这样思考的。比如说,前几把轮盘上出现的都是红色,他们就会认为红色出现的概率会比较大,一直把钱押在红色上。或者有些人自以为懂得一些概率知识,认为红色出现过几次,也就意味着黑色要出现。即使这次不出现,下次也会出现。看他们的理解,你认为对了吗?我认为是错的,作者也是这样认为的。赌盘上,这种“概率知识”,是不可有的。你因为这个就变得十分自信,未免可笑了一些。
可笑就在于,赌盘又不是人,它没有记忆,更不会理你是谁。你只能碰碰巧,押哪个,不像还有概率,现在是红,下次是黑。这样,干赌场这活儿的干脆别干了,干下去照样是破产。所以,这种概率绝对不可能。
另一种人,就更可笑的认为,人家中了我肯定也能中一回。老兄,我问问你,你是不是太过自信啦?就算报纸上报道,XX人因为中了彩票一夜暴富这些信息。那你觉得自己也能中吗?大家蜂拥而去,在赌桌上倾其所有,虽然两手空空,但总觉得自己离发财一步之遥。你这样想,那就错了,你怎么知道是你?人家赢了是他好运,可那并不代表你也会赢。
对这些“倒霉蛋”赌徒,我只能对他们说,你们就像傻子一样,满怀信心地进入赌场,直到输掉你们口袋中的最后一枚硬币。
自信读后感 篇13
“勇气、自信,使你成功;腼腆、气馁,使你失败。谁会一生下来就会走路,就会写字?本领、特长,完全是靠自己的不懈努力得来的。课堂上,有问题尽管起来发言,不必紧张,不必害怕,勇敢的发表自己的见解,即使未必正确,没有人会讥讽你;即使说的结结巴巴,投向你的,只会是敬佩的目光,同学们只会在心里为你鼓掌———因为你远比只敢在课桌上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的人了不起。一个生活的勇士,是敢于在别人面前展露自己的缺点的。”自己的.缺点的。”
读了《自信,让你成功》,我不禁感慨万千。
是啊!万事总是开头难。义无反顾的面对挑战迈出决定性的第一步,紧接着,会有第二步,第三步。人生的旅途上处处长满了荆棘,鼓起勇气,大步向前。知识靠积累,勇气靠磨练,不要让美好的青春在一片“不行”声中蹉跎过去,等到醒悟时,双鬓已斑白。不要让一生碌碌无为,举步踏入长满荆棘也充满阳光的大路,让生命散发光和热。
自信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读了《自信》这篇文章,我的心情很激动。
这篇文章主要内容是:在一次期末考试中,一位生物教授说:“我建议,现在退出考试的同学将得到一个B的结果,有一半以上的'同学走了。当那些人走完以后,那位教授又对剩余的人说:“我对你们的自信很满意,你们将得到一个A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自信是自己命运的决定者,你没有自信,就会发现你身边充满了黑暗。拥有自信,你就会发现你身边充满了阳光。而且,在生活中,有绝大多数的人是因为缺少自信的缘故而失败的。与这些得到B的人,我也有一些与他们相似。
记得在我还上学的时候,有一次,在学校里要开展“欢乐大世界”活动,学校规定必须每人参加一项活动,同学们也帮我报了一个“爬杆”项目。到了比赛时,我不愿意参加这项比赛,就躲了起来。可是我歪打正着,遇见了黄老师,当她知道我没有去参加时,便对我说:
“你要相信自己呀!自信是动力的源泉哦!”听了黄老师的说的话,我觉得心中充满了自信。我又鼓起勇气去参加了比赛。结果,我的了一个第二名。
从那时起,我就记住了黄老师的那一句话:自信是动力的源泉。
自信读后感 篇15
《学会自信》这本书里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孩子,客人来他家,祖母常常指他的堂姐弟几个夸:这是冬梅懂事,像个小大人;这是阿辉,脑子聪明,学习特别好......而说他却只用最乖这个词代替,没有其他优点,只好用最乖来安慰,免得他太伤心。
有一次,有一个题目,他自己的解法对了,但和老师的不一样,他就想去找老师问一下,可是到了老师跟前又不确定他自己做的是不是对的?可当他慢吞吞走出办公室时老师叫住了她,说“其实你的解法比老师的更好,你认为自己是对的,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呢?你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最后老师说的话在那个孩子的心里激起阵阵涟漪。变得一个有自信的人了。
我想说,生活有时候会给我们的信心带来巨大的压制,可一定要记住,这是生活赐予我们最好的机会,是建立自信的好时机,即使压力再大,我们也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信任自己的能力,保持那份不退缩的勇敢,我们就能从自卑的泥沼中,解放自己创造生活的一份奇迹。
比如上课时老师正在黑板上写字,而你认为那个字写错了,就应该赶紧查证,充满信心地跟老师说:“老师您这个字是不是写错啦?”信心是需要自己勇敢坚定的意识来维护的。还有,如果老师看错了做的题目,也应该自信地去找老师纠正!
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会相信自己,给自己一点信心。不要还没等结果出来,就觉得是自己的错!
中学红楼梦读后感集锦(4篇)
读书要从薄到厚,在从厚到薄,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其实内心对于生活的感悟越来越多。是时候写出一份饱含真情实感的读后感了。为了更加贴合您的需求我们编辑了“中学红楼梦读后感”,我们会不断扩充该领域的知识库以满足您的需求!
中学红楼梦读后感(篇1)
《红楼梦》中,宝玉衔玉而生,于是这块玉也就显得与众不同,被说成是女蜗补天精炼而成的“通灵宝玉”。
无疑,这块玉是贾母、王夫人等人眼中的“命根子”。因为它不仅为他们带来了承继贾家香火的宝玉,更带来了显耀门楣的权势和享用不尽的荣华。所以,他们对‘命根子”青睐有加,而对宝玉的“荒唐行为”严加斥责,对他的几次掷玉更是觉得如大难临头。或许,他们的确爱宝玉,但他们决不可能理解宝玉,因而他们总说宝玉是“不肖子孙叹、“孽根祸胎”,是家中的.“混世魔王”,认为他有“痴病”,其实真正有病的恰恰是这些封建札教的卫道士。
相反,宝玉总将这块玉视作累赘,斥之为“劳什子”。宝玉表面风流多情,带有脂粉气,实质却是贾府中最清醒和最具反叛性格的人。在那个女子尚处于被压制、被侮辱的地位的时代里,宝玉第一个大胆地发出了“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的宣言,声称“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只不过是渣滓浊沫而已”,这是何等惊人的勇气和胆识!虽然,他因出生时口含美玉而被视为“仙人”,备受宠爱,但他非但不因此而自傲,反而更觉自渐形秽。他认为,那些兰心蕙质,美如天仙的女儿们不曾有玉,自己一个“臭男人”却有玉,可见这玉不是好东西,屡次想摔掉它。在他看来,这个“劳什子”便是那个家和那个社会用来束缚他的枷锁。他深深地厌恶它,如同深深地厌恶那个家,那个社会。
可以说,宝玉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母胎中孕育出来的新人”,他能真切地感受到自身的悲剧和所有青年女子的悲剧,他的反叛性格绝不容许“劳什子”束缚他一生。最后,宝玉终于摔掉了它,彻底地挣脱了枷锁。
一纸红楼,千芳竟妍。满纸荒唐言,却临摹出神态各异、顾盼生姿的金陵女子。曹公的笔下,有以泪报恩的林妹妹,有恪守封建妇德的薛宝钗,有性格豪爽的史湘云,充满着脂粉气味的贾宝玉,有精明能干的风辣子,还有知恩图报做事圆滑的刘姥姥。
《红楼梦》始于言情,它道出了大观园里公子小姐间的凄美爱情故事,也见证着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没落。一个时代走到尽头,封建社会的黑暗腐败,百感化作一叹——美哉。
大观园里,如人间仙境,金碧辉煌“大户人家住着大房子,用着大箱子。”这是刘姥姥来这儿时的.感慨。可在这美的背后有多少勾心斗角?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一两银子一颗蛋,佳肴数不胜数,可在当时,百姓闹饥荒,能够填饱肚子已是不错了。由此可见,贾府的美,是建立在民众的痛苦上的。
“心胸狭窄,尖酸刻薄,多愁善感”是许多读者对林黛玉的看法,认为她太过小家子气,可我却喜欢她那份在封建社会独有的气质。在我看来,她是这本书中一缕清新脱俗的风。颇有个性的黛玉,时而悦人,时而伤人,时而甜美,时而冷漠,善解人意中也夹杂着蛮不讲理,集聪明活泼孤芳自赏于一身。她似一位仙子来到人间,超凡脱俗。她才华横溢,并不是一个美艳的花瓶,作的诗词虽过于悲情,但也灵气逼人。写菊是“孤标傲世谁偕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咏柳是“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任尔留”;“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这是她笔下的白玉兰。她有这咏絮之才,她对待感情、对待诗词有自己独特的一份见解,不是那么世故,也没有对他人漠不关心。只可惜她在那个秋风瑟瑟、锣鼓喧天的日子里独自走向天边路。在我看来,这个看似是悲剧的结尾却是好的,黛玉是干净的仙子,腐朽的贾府并非她的容身之处,倒不如去那天境,继续自己的生活。
一曲红楼,万曲叹息。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华,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亦写尽了在这繁华之下男尊女卑的重重悲剧。这样的红楼,是对这个毫无人情冷暖社会的无情鞭打,可是无情却也动人,红楼已深深扎根在我心。
中学红楼梦读后感(篇2)
日复一日,很快《红楼梦》就被我读完了,每每合上书,只觉唇齿留香,舍不得束之高阁,于是我开始了一遍又一遍地回味。这一次阅读,我不是从头到尾细读,乃是随性所至,翻到哪一页便从哪一页读起。读熟了之后,心里想看哪一段,就翻到哪一页。记得那时最爱读的,是宝玉同黛玉吵架,老妈子同小丫头吵架,当姨娘的排揎当小姐的,当主子的掌掴当奴才的,当老子的教训当儿子的,当丈夫的要杀当媳妇的,当主母的陷害当姨娘的。品之如饴,嚼之有味。尤其是探春和宝钗在荣国府兴利除弊,撑起贾府改革事项那一节,引发各类矛盾冲突,更是百读不厌。
后来随着年龄增加,学识增长,阅历丰厚,书中那些不懂的词也懂了,不能欣赏的诗句也能欣赏了。于是就特别爱读书中所写到的诗句,它们或长或短,却都和人物性格命运息息相关。_中,群芳夜宴,众人占花名儿,宝钗抽到牡丹,签曰“任是无情也动人”,不就是宝钗这个“气一暖,就吹化了”的冰雪美人的注解吗。湘云生日,宝钗替她张罗请众人吃螃蟹赏菊作诗,黛玉《问菊》中说“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不就是她自己清高孤傲,目下无尘的写照吗。
香菱学诗时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这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见了这景似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短短一句,就道出了诗歌的说不出来的好处。语文课上解析再多,不如原句精妙无双。宝钗进入大观园,黛玉对她一直很冷淡,后来宝玉觉察到黛玉对宝钗的态度转好,用《西厢记》里的一处戏文问黛玉道“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借用“举案齐眉”这个典故说明每每只是孟光对梁鸿尊敬有加,何时梁鸿也能对孟光举案齐眉,把钗黛之间微妙的小儿女的心思一语道中却又未曾戳破,比直言问她几时接纳了宝钗强上千百倍,黛玉不仅不恼,还称赞说“这一句原问得好,你问得也好。”
中学红楼梦读后感(篇3)
读后感是对一本著作的一个总结及心得体会,一篇好的读后感能让让一个读者对未知的著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重要的内容和一览著作的好奇心,同时,读后感也是表达个人对作品的理解能力,感性思维和理性思维融合在一起,悲伤和幸福的文字产生更加激烈的碰撞,读后感思想和文学在对著作进行一个美好的文化传达的同时,也表达着个人内心的呼吁。
本事一片繁荣的景象,本是天生一对的才子佳人,本事欢聚一堂其乐融融的,哪只都只是暴风雨之前的平和,都只是一番虚伪的表面的假象,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中学红楼梦读后感(篇4)
《红楼梦》读后感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理智与情感名著读后感集锦(4篇)
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翻看手里这本作品,心中泛起惊涛骇浪。写读后感时该如何具体地阐述呢?通过学习“理智与情感名著读后感”我们可以获得很多有益的启示。
理智与情感名著读后感 篇1
理智,一块人们区别于其他生命的广告牌。
情感,这则广告牌上唯一不掺假的信息。
自从人成为了人,就毫不羞涩地给自我脸上贴了一张“思想”的标签,以示高级,孰不知思想并不是一种健康的活动。进化的艰难让人类原始情感的火苗忽而掩天蔽日,忽而奄奄一息;生存的无奈则使众多源于人性劣根的顾虑,思量与心机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理智。
理智与情感,千万年来,交锋在千万颗新的舞台上演绎出种种阴请圆缺的悲喜剧,至今不曾谢幕。
理智与情感的交锋不仅仅是在沙翁笔下人物的心中进行,同时也在创作者之间展开。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战斗,它不但推动了社会的提高和人性的健全,同时也给污浊的工业礼貌时代留下了无数靓丽的花边。情感本身就是不理智的,它就像是人举刀的左手和持剑的右手,它们的交锋是一种无法回避的悲哀,这就叫无奈,一种自我对自我的扼杀。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资料。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一样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体会的。我们无法回到那个女士用快速扇扇子表示独身,张开扇子表示爱的维多利亚时代。爱,就要说出口——虽然我做不到这一点。
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喜欢与不喜欢”这样简单。就像此刻的我喜欢听SigurRos乐队一样,与此刻年轻的摇滚乐队相比,他们歌可能不够劲。但他们的音乐依然动听,最重要的是他们勾起了我以往珍藏到快遗忘的一份完美回忆……
世界上的爱有两种,一种使我们笑,一种使我们疼。两者都能撕裂我们的心。爱是生活中惟一完美的东西,但却往往因为我们对它提出过分要求而被破坏。若人们要求对方做什么来证明他们之间的爱就表示不信任对方,没有信任的爱就靠不住。——真爱是不会成为怨恨的。对此我深信不疑!我说过,自我对感情没有特殊的情结,因为我还没有那样的阅历。
就像我看到的,成年人的感情是游戏,我不明白连人生都没有度过三分之一的年轻人应对感情有没有脱离游戏的性质,或许等到有一天我成为情感的当事人时才能真正体会到感情这种“文化”。
每个人对于情感的理解纯属一种一厢情愿,你我都可保留自我的观点。毕竟,理智是有限的问题,而情感却是永恒的问题。
理智与情感名著读后感 篇2
《理智与情感》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一部作品,读后自觉其中充满了理智,情感和智慧,给人以头脑充实的感觉。和简·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或者更与她本人相似。《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坚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感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景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资料,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经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一样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我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仅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研究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并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坚持必须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我是个扫兴的主角。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适宜。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我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我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我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理解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可是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景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
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感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一样,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我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终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一样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我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之后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我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我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我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我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一样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一样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我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经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我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坚持平衡。她对金钱能够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坚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我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名著读后感 篇3
也是以混沌开始,然后有所感唔,理性与情感的划分只具有十分相对的意义,相对来说理性、意志、情感、它们自已分别有高低之别。
理性有高低之别:低级理性即科学理性、逻辑、康德所说的知性,是对事物知识的追求,高级理性即哲学理性、形而上学、康德所说的理性,是对世界根本道理的追求。
意志有高低之别:低级意志是生物性的本能、欲望、冲动,归根到底是他律,高级意志则是对生物本能的支配和超越,是在信仰引导下的精神性的修炼,归根到底是自律。
情感有高低之别:低级情感是一己的恩怨悲欢,高级情感是与宇宙众生息息相通的大爱和大慈悲。
按照这一思路,人性实际上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是低级部分,包括生物意志、日常情感和科学理性,一是高级部分,包括道德意志、宗教情感和哲学理性。简言之,就是兽性和神性,经验和超验。丝毫没有新颖之处!我只是想说明,此种划分是比知、情、意的划分更为本质的,而真正的精神生活必定是融知、情、意为一体的。
周教师说:真正的精神生活必定是融知、情、意为一体的。古代思想家老子到现代伟人周恩来他们给我们这个世界创造了保贵的精神才富,他们身上有着如(zw.作文:关于读后感的作文)周国平教师所说:融知、情意为一体的代表人物。我们是否在学习伟人的思想的同时,也看到了伟人的思想的足迹。
理智与情感名著读后感 篇4
简·奥斯汀以反讽刺的手法写了她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但写作技巧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人物个性描述的都十分真实细腻,让人由衷地感叹简·奥斯汀对人性的洞察。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那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当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必须范围内坚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可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我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孔乙己读后感(汇集4篇)
从“孔乙己读后感”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有价值的启示。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请分享您的旅行经历这会激励您的朋友们去探险!
孔乙己读后感 篇1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今天又读到了一篇初中时候的课文《孔乙己》,当时觉得这篇文章有点长,读起来不耐烦,更重要的是读不懂作者在说些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浏览了一遍,没有任何的感觉。今天又看了一遍,还好不像以前那样只是任务性的浏览过去就算了,这次是自己想看一下能不能读到点什么,庆幸的是这次有了一点点感觉。
作者真是针砭时弊,字字见血。不仅成功的刻画了孔乙己这一个悲剧形象,更是讽刺与鞭挞了当时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封建社会。通过描写孔乙己的遭遇来揭示旧社会的黑暗与残酷!
或许有些人刚开始会觉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有点矛盾,其实并不矛盾。站着喝酒映射出两个意思:其一,孔乙己很贫穷,站着喝酒一般是没有下酒菜的;其二,站着而不是坐着,与其他短衣帮的人形成对比,说明他在鲁镇不仅贫穷而且地位低下;穿长衫是稍有钱或地位的人的装饰,贫穷的孔乙己穿长衫,并不是说他臭美,不知好歹,这是它区别于其他贫穷而未读过书的人的标志,是他作为一位读书人的尊严与自豪,做着这样写不仅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非常生动的刻画出一位落魄书生的形象。同时为下文描写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埋下伏笔。
还有一句话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出现了两次,而且出现的情景很相似,咋看起来与文章沉重的氛围很不协调,快活二字意味深长,运用反语的手法,讽刺和鞭挞那些嘲笑落魄书生孔乙己的麻木不仁的国民,他们通过戏弄孔乙己而获得快活。表达了作者对孔乙己悲惨遭遇的同情,更是对麻木不仁的国民的同情与批评。快活二字实际上表达了作者的悲痛与愤懑之情。
文章中很显眼的几个字应该是之乎者也了。之乎者也象征着读书人。之乎者也也增加了孔乙己的悲剧色彩。孔乙己知道之乎者也以后,却没能进学,有无谋生之法,使其悲剧之一;也正是因为之乎者也是他与下层市民有了差别,产生了隔阂,无法正常沟通,受到下层市民的百般排斥,是其另一悲剧。换句话说,是之乎者也害了他,使他上也上不得,下也下不得,被社会孤立。这都是当时的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导致的。作者通过孔乙己处境对当时的用人制度和教育制度提出尖锐的批评,揭示当时用人制度与教育制度误人的一面。
当旁人问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说明他因为认识字而感到高兴,也因此自认为高人一等;但当别人问到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的时候,孔乙己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说明他因此而感到失落、沮丧与窘迫。孔乙己的这种情感转变说明了像孔乙己这类落魄书生在当时社会上的尴尬处境。
孔乙己读书未成又不会营生,生活没有保障,只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活。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当时教育制度的纰漏:一心只读圣贤书,不教谋生之法。这种教育制度成就了孔乙己这类百无一用的落魄书。孔乙己因为偷东西而被打,甚至被打折了腿。从这一点影射出当时的国民毫无同情心,麻木不仁,对孔乙己这类弱势群体不仅没有雪中送炭,反而落井下石,百般刁难。这不仅是孔乙己的悲哀,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哀。
还欠十九个钱。这句话在文章中出现了三次,且出自一个人之口。作者这样写是在强调,强调一种社会的不公平,强调一个国家的悲哀。素不欠账的孔乙己欠账了,这可能是他给那个世界留下的唯一的微弱记忆了吧!并且很快就被忘记了。孔乙己的死也是那个吃人的社会的又一个成就吧!孔乙己的墓碑上可能会名记着他被那个社会吃掉的经过,但是,他可能连个墓碑也没有
《孔乙己》是作者为孔乙己呐喊,也是对那个吃人的社会的用人制度、教育制度和麻木的国民的呐喊!是对旧社会的呐喊!
孔乙己读后感 篇3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 篇4
鲁迅《孔乙己》,入选中学课本,是一篇经久耐读的小说。
孔乙己,与众不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长衫,“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孔乙己,似乎用他的另类,保持着一个读书人清高的风骨,最后的尊严。
然而,穷酸的孔乙己,虽极尽掩饰,却每每遭人取笑,无力争辩,失去了底裤,遮不住羞耻。“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成了众人开心果,无论他的酸腐,无关他的落魄。
孔乙己人畜无害,唯一嗜好,心念执着,便是为读书不惜窃书,常常“脸上又添新伤疤”,终被丁举人几顿暴打,双腿被折,靠手走路。以致“许是死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任由人笑话,作弄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生命已无关紧要,连死也不确定。就这样,从众人的全世界路过。
孔乙己,是迂腐的,卑微的,善良的。他不曾伤害过众人,却不幸成为众人餐前饭后的谈资,肆意取笑羞辱。他的穷苦,没人救济;他的才能,没人欣赏;他的挨打,没人疼惜;他的生命,没人关心。给人带去欢乐的孔乙己,在众人冷漠无情中,谜一般消失,淹没于众人笑声中,渐行渐远。孔乙己,何其悲哀。可是,众人对他心灵的虐杀,又何其可憎。
《孔乙己》,常读常新。生于新时代的我们,孔乙己的遭遇和处境,同样值得深思和警醒。众生皆平等,对弱小多些尊重,少些嘲笑,多些关爱,少些冷漠,愿孔乙己似的悲剧不再上演。(赵思聪)
诗经读后感精选4篇
书籍是我们人生的一盏明灯,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书中人物所折怀。一篇读后感应该体现自己对书中内容的见解。您是否了解“诗经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希望我们的阅读之旅能够带来联想和思考激发我们心智的活力!
诗经读后感【篇1】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现有305首词,按內容可分成“风”,“雅”,“颂”三一部分,“风”和“雅”更接近平民百姓,其內容更为浅显易懂。
我非常钟爱的一首诗是《蒹葭》,全名《国风。秦风。蒹葭》。原诗现有三段,皆以起兴开始。
原诗勾勒了一位年青人以便追求完美河那里的“佳人”而不管不顾路面艰险的场景。
读诗经有感作文800字第一句“蒹葭茫茫,白露为霜”给人一种清爽的觉得,不必过多的装饰,就能令人遐思千万。次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适度地址出了年青人已被“佳人”所吸引住,另外暗示着路程遥远。第三句“溯洄从之,路面且长”说明了追求完美全过程的艰苦。第四句“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写成了年青人觉得“佳人”期盼不可及的心理状态。
寻觅“佳人”的全过程是一个悠长而又艰辛的全过程,但年青人却自始至终执着地前行着,一种被称作爱的情感勉励他勤奋,给与他战胜困难的胆量,由于心里有你,再大的风吹雨打也不畏惧,由于心里有你,苦一点也想要,爱情的力量一直无法估量,它可以给你倾其所有,即便不成功也绝不后悔。
假如只是是以便赞扬感情,那麼此篇不写也好,但那“佳人”不还可以被称做理想,总体目标吗?它是望多方面想,撇开表层的感情看来,又有哪一点不符合呢?理想一直在之岸,一直在哪遥远的地方,你永远不知道自身是不是会取得成功,但你期盼踏入那一条追梦之路,即便道上满是荊棘,即便随着你的经常是暴风雨,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心里的信心一直都在,前行的驱动力仍然十足,有这种就充足了,它不容易给你半途撤出或者倒走在路上一蹶不振,有着他们,你也就会一直坚持到底,对不对?
它是《蒹葭》给与我的启发,而《蒹葭》又只是是《诗经》中的一首,如果我们能细细地科学研究每一首诗的内函,去其糟粕,尽管会消耗一定的時间和活力,但那将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有的人觉得学习培训古文化会让我国停滞不前,那但是错的离谱了,去除高新科技的发展外,比照古往今来著作,反而感觉许多 当代文章内容不如那短短几十字文言文,如今许多 人追求完美快餐文化,静下不来静下心来,促使传统式的中国古代文学积淀正慢慢外流。因此 ,我确实很期待大伙儿能在空闲时间多读一读这些广为流传了数千年的名人著作,读一读真实的中华经典。
诗经读后感【篇2】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古人穿衣打扮的规定十分严格,必须按不同社会阶层的要求而穿着。汉代以前,商人不得穿丝绸,只能穿葛麻。战国时期的吕不韦因为是商人而备受歧视,所以投机政界,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身份。而读书人的地位一直很高,可以穿着当时很优雅高贵的青色衣服。因此,诗中“青衿”指代书生,后成为文人贤士的雅称。
《子衿》的作者应该是一女子。有一些日子没见到心仪的人,心里有些担忧。女子走上城头,想借着登高,看看是否你能看到他的身影。然而,眼前千帆过尽,总不见心中的.青青子衿。为什么还没有来?女子心里一遍遍嘀咕,一次次踮起脚来张望,一点焦急,一点固执,一点失落,一点嗔怨。“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女子的相思之深跃然纸上。
如果说思念是有颜色的话,那一定也是青色的。《毛传》说:“青衿,青领也,学子之所服。”也许在古代女子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关于青衿书生知己的梦幻。也难怪,从古至今流传的爱情故事中,男主角几乎都是书生。《牡丹亭》中的柳梦梅、《西厢记》中的张生、《桃花扇》中的侯方域,等等。
《子衿》中的女子是这样的思慕、等待、张望着“青衿”,一往情深深几许,自古以来女子就是深闺寂寞人。常言道,痴男怨女,为何女子要怨,想来也是那痴情的男子迟迟不肯交付真情。君不见,夕阳西下,还有女子的翘首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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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注释:
1、子:男子的美称。
2、衿:衣领。
3、悠悠:此指忧思深长不断。
4、宁:难道。
5、嗣,通“贻”。
6、嗣音:传音讯。
7、挑达:独自来回走动。
8、城阙:城门楼。
译文:
青青的是你的衣领,悠悠的是我的心境。
纵然我不曾去会你,难道你就此断音信?
青青的是你的佩带,悠悠的是我的情怀。
纵然我不曾去会你,难道你不能主动来?
我来回踱着步子呵,在这高高城楼上啊。
一天不见你的面呵,好像已有三月长啊。
赏析:
这首写一个女子在城楼上等候他的恋人。全诗三章,采用倒叙手法。前两章以“我”的口气自述怀人。“青青子衿”,“青青子佩”,是以恋人的衣饰借代恋人。对方的衣饰给她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使她念念不忘,可想见其相思萦怀之情。如今因受阻不能前去赴约,只好等恋人过来相会,可望穿秋水,不见影儿,浓浓的爱意不由转化为惆怅与幽怨: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何就不能捎个音信?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何就不能主动前来?第三章点明地点,写她在城楼上因久候恋人不至而心烦意乱,来来回回地走个不停,觉得虽然只有一天不见面,却好像分别了三个月那么漫长。
近人吴闿生云:“旧评:前二章回环入妙,缠绵婉曲。末章变调。”《诗义会通》、虽道出此诗章法之妙,却还未得个中三昧。全诗五十字不到,但女主人公等待恋人时的焦灼万分的情状宛然如在目前。这种艺术效果的获得,在于诗人在创作中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描写。诗中表现这个女子的动作行为仅用“挑”、“达”二字,主要笔墨都用在刻划男的心理活动上,如前两章对恋人既全无音问、又不见影儿的埋怨,末章“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的独白。两段埋怨之辞,以“纵我”与“子宁”对举,急盼之情中不无矜持之态,令人生出无限想像,可谓字少而意多。末尾的内心独白,则通过夸张修辞技巧,造成主观时间与客观时间的反差,从而将其强烈的情绪心理形象地表现了出来,可谓因夸以成状,沿饰而得奇。心理描写手法,在后世文坛已发展得淋漓尽致,而上溯其源,本诗已开其先。所以钱钟书指出:“《子衿》云:‘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子宁不来?’薄责己而厚望于人也。已开后世小说言情心理描画矣。”
诗经读后感【篇3】
这是一痛彻心扉的悼亡诗。在距今二千多年前的遥远的一天,一个男子,一位丈夫,双手颤抖地捧着妻子留下的绿色衣物,失声痛哭,夫妻相处时的生活细节,随着哭声,伴着泪水在眼前重现,蔓延开来。一切都是那么清晰,似乎触手可及,可是一切又是那么遥远,马上消失在茫茫人海里。妻子精心缝制的衣物还在,可是缝制之人却已香消玉殒,天人永隔。那一声声“绿兮衣兮”的长叹,湿润了古往今来多少多少双眼睛啊!
“生同衾,死同穴”是古代从一而终观念束缚下绝大多数夫妻的生活理想,即使生不能同生,死也要同眠。而今,丈夫虽在,妻子却长眠于地下。曾经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如何兑现呢?知心话儿与谁言?唯有睹物思人罢了。
所以,这里的“绿衣”,不只是妻子缝制的衣物,也是妻子的象征。它承载夫妻二人相亲相爱的`岁月,承载着这对柴米夫妻的庸常而又甜蜜的生活瞬间。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兮,曷维其已!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兮,曷维其亡!”
手把故妻所作的衣物翻里翻面地看,那丝丝缕缕,针针线线都满含深意——每一针都饱含着妻子对他的深切的关心和爱。由此,他想到妻子平时对他在一些事情上的规劝,使他避免了不少过失。
故去的爱人永远居住在我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伴随着“绿兮衣兮”的长叹,我合上了书,但是那深深的思念,满满的眷恋却久久挥之不去。
诗经读后感【篇4】
《美丽诗经》读后感
《美丽诗经》是一本让人流连忘返的经典之作。从诗集的首篇《关雎》到末篇《谷风》,每一首诗都展现了作者灵魂深处的感悟和对生活的热爱。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被一股清新的思想冲击所深深触动。
这本书中的每一首诗都描绘出了大自然的美丽。作者巧妙地运用形象生动的语言,让我仿佛置身于诗中所描绘的风景之中。例如,在《秦风·无衣》一诗中,诗人以生动的笔调描绘了一个个无忧无虑的孩童,他们在田野间嬉戏玩耍,享受着大自然的馈赠。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孩子们灿烂的笑脸和无忧无虑的童年。
除了自然之美,诗集中也呈现了人生百态的情感。有的诗叙述了深情厚意的爱情,有的诗折射出孤独寂寞的心灵状况,有的诗表达了对生活的疑惑和思考。这些情感流露让我产生了共鸣,也让我更加深入地思考人生的意义。
《美丽诗经》不仅仅是一本诗集,更是一本智慧的启示。通过读这些古老的诗歌,我明白了诗人们对于生活的深刻洞察力。他们将平凡的生活点缀成华美的诗篇,通过优美的语言和深邃的思想传达了对人性和人生的思考。这让我深深地感叹,在这个现代人们越来越忙碌且浮躁的时代,我们需要停下来,聆听内心的声音。
《美丽诗经》还让我学会了欣赏诗歌的艺术美。不同于其他文学体裁,诗歌通过简洁而富有韵律的语言,使得抽象的意境通过具象的形象生动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这种美通过读者的联想和想象力得以完整展现,让我们受到了极大的启发和享受。诗集中的每一首诗都是用最简洁而有力的语言博得读者的赞叹,这让我深受感动。
在阅读《美丽诗经》过程中,我也深深感受到了历史文化的魅力。这本书记录了古代人们的思想和情感,通过这些古老的文字,我仿佛穿越到了那个悠久而充满智慧的时代。读完《美丽诗经》后,我对古代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欣赏。同时,我也对诗人们心灵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情感表达能力深感钦佩。
小编认为,《美丽诗经》是一本美丽而深刻的诗集,它不仅让我享受到了语言艺术上的美感,更让我思考了生活的意义。通过诗人们的感悟和表达,我明白了人生的可贵和珍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诗歌之美,也让我更加热爱并珍视生活中的美好。我希望能够将这种美丽带入日常生活,用诗意的眼光去欣赏世界的美妙。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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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1)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在我读过的文章里,多见的,便是以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来引出情节。
《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2)
说到鲁迅先生笔下知名的人物,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个人了: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撮乱蓬蓬的花白胡子长在下巴上,还时常穿着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好似十多年没有洗没有缝补了。他对人说话满口之乎者也。他姓孔,名字不详。人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没错,就是孔乙己。
最近,我翻阅了鲁迅先生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孔乙己》。
短篇小说《孔乙己》,通篇以一位不谙世事的小伙计口吻;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着深沉的批判力量。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科举制度之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落魄书生,众人对他的奚落与嘲讽贯穿于整个故事,读来令人感到悲凉和心酸,小说弥漫着浓郁的悲剧氛围。伟大的鲁迅先生给广大同胞们开出了一剂良药,希望拯救人们的灵魂。我不禁为鲁迅先生的文笔所震撼,字里行间都令人回味不已。
孔乙己是一个可怜的书生,他迂腐又有点高傲,善良又好吃懒做;孔乙己,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我非常同情他。他是众人眼中的一个跳梁小丑,更是众人的一个取乐的对象,仅此而已,但却又不止如此。取笑孔乙己的众人,又何尝不是权势更高的人眼中的孔乙己呢?在那个社会背景下,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之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和同情都被扼杀了,变得麻木不仁,变得自私冷酷。在那个时代里,底层的人民生存艰难,唯一的出路便是参加科举,然后求取功名。书中的孔乙己其悲惨下场就是一个警示。人人都嘲笑孔乙己,但人人不也都是一个个不一样的孔乙己吗?
再看看我们生活的周边,学习的环境,也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孔乙己。光有一腔热血,却羁绊于现实,折服于环境,让抱怨去抗衡嘲笑,虚荣心至上。我认为更重要的坚持,比如养成好习惯;宽仁利己,长期坚持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比如说完成作业,持续的做到正确率与工整。持之以恒是关键。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面对所有的未知,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用坚持去战胜困难,用热情去对待学习,用善良去拥抱生活。小人物也可以有大天地!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3)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孔乙己读后感(范例4篇)(篇4)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