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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最新模板 3篇

发表时间:2022-03-05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篇一)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承认,是这个书名吸引了我,“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那么美丽的名字,一看到就爱不释手。青春,谁没有?相对于自己的青春,我更想知道别人的青春是怎么过的,是轰轰烈烈,还是平庸无比?是充满了忧郁,压抑,哀愁的美丽忧伤?还是充满了“有木有,鸭梨,奇葩”等网络术语的潇洒呢?

就这样,我带着满怀期待,用了两天的时间去读完了它,读完之后,我没有被这个完美的结局渲染了,反而带着淡淡的忧伤,眼睛还带着点湿意,我在想,怎么我的“林静”还没有出现?我妒忌郑微,就这样,在第一次看完这本书之后,我钻进了死胡同里。固执地认为每个女生都应该有一个林静守护着。还没出现只是还没发现或者还没遇到而已。

郑微和林静是青梅竹马,嫁给林静是郑微从小到大的梦想,未来跟随林静,郑微考到了林静所在学校的那个城市,可是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预算的,林静的爸爸竟然是郑微妈妈的初恋情人,他们两临老才决定要相守下半辈子,为了这事搞得满城风雨,最后以林静爸爸逝世而告终,林静这时丢下郑微出国留学。到他们再次相遇之前,却出现了一个陈孝正,在这一段中,很记得有这样一段独白:“她现在觉得,青春有什么用,她恨不得一夜之间跟他一同白头,顷刻就白发苍苍,到那时尘埃落定,一切都有了结局,便才是真正的天长地久,再也没有未知的未来和变故,再也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把他们分开。”可是,尽管陈孝正许了郑微一个未来,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终究是现实而理性的。或许,这也是后来郑微选择林静的一个原因吧。

女孩子都爱做梦,我也没有例外,在看完这本书的后几天,思绪一直在漂浮在那个林静身上,第二次看这本书时已经是隔了一段好长的时间了,对于喜欢的书,我都有重温的习惯。第二次看完之后,我注意到了微微身边的阮阮,我只想说,我爱煞了这个浑身散发着江浙水乡柔软气息的姑娘。我太心疼这个角色了。每一次她的出现在我内心里都有一次轰动,她对爱情的执着感动了我,我一直都觉得,一段爱情,如果女生爱上了,就注定要输了。阮阮她明知道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却一直没有放手。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阮阮嫁给吴江那个片段的一段话:“有没有别的伴娘像郑微一样,当新娘子在婚礼进行曲中挽着父亲的手臂走向红地毯的尽头,她站在新娘的身后,心潮澎湃,眼眶潮湿。世界上还会有比阮阮更加美丽的新娘吗?到场的亲友都对年轻有为的新郎赞不绝口,只有郑微觉得他太过于幸运,他只见了六面,就娶回了世界上最最好的女人。”看完这段话,我觉得我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了,很想哭。可惜,这个美丽而优雅的女孩最后死了,这也是我对这本书不满的地方,我觉得他不应该死,而应该“死后重生”,在她的那段爱情死了以后,她比所有人都活得精彩。但虽然不满,还是很庆幸,阮阮在死的时候,她仍然对爱情是满怀希望的。而且在整本书里,她对爱情是别无选择的。有时候,我在想,她的死是预示着青春的不朽,还是爱情本来就是美好的?

生怕漏掉某个细节,我反复地看了好几遍,每次看完之后都有不同的体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青春,但不可避免的是,每个人在成长中都会受很多伤,会哭泣悲伤,会觉得痛。许多事情,总是在经历过后才明白。痛过了,便坚强了;跨过了,便成熟了;傻过了,便懂得了适时的珍惜与放弃。总是在失去了什么,才能学会珍惜什么;总是在碰了壁,才能学会改变什么,放弃什么;总是在疼过之后,才能学会做一个全新的自己。在细读之下,我从那个死胡同里钻出来了。在郑微的世界里,我想,应该很多人都很疑惑的,是不是每个人的青春都会被陈孝正所迷惑,然后在以为青春死掉了的时候遇上林静?而我的答案是:郑微是幸运的!假若欧阳倩不是同性恋,而恰好喜欢上了陈孝正,那么陈孝正为了权力一定会和欧阳倩在一起。假如林静不是一个专情的人,或者他会怀恨郑微的妈妈拆散了他的家庭,那么他还会不会回到郑微身边呢?所以说郑微是幸运的.。

曾在唐扶摇的《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这本书中看到这样一段话:

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在最后,微微嫁给了林静,所以,阿正便成了郑微那个该错过的人。很多人都认为他配不上郑微,我觉得,他没有错,只是他的出生比别人差点,这不是他能选择的。不可否认,在没有知道结局时,我也是认为最后郑微应该和陈孝正在一起的。但是到最后,我觉得,只有林静才配得起郑微。

在这本书中,我受益匪浅。我觉得,在大学里爱情只是被当成了一种需要。因为大学里面的正是青春期的少男与少女,爱情在这里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但不知何时起,大学生感情泛滥。各大媒体的批评是愈演愈烈。现在大学生的情感里面夹杂了大多的功利、欲望、放纵在里面。每年毕业时,情侣们最后一顿饭,最后一次拥抱,最后一次亲吻,然后转身离开,踏上各自的旅途,从此把这段感情遗忘,就像从来没有发生一样。而书中的郑微,她也选择了最初和最后的爱情。

我觉得真正的爱情,是在能爱的时候,懂得珍惜,是在无法爱的时候,懂得放手。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篇二】

有一天,当我年老,有人问我人生的哪一段时光最快乐,也许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一二十岁的时候。那时,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因为年轻,我们有梦,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我们放声大哭放声大笑,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那是最不懂爱情的年代,却偏偏遇见最美好的爱情,甚至值得用一生去怀恋。但一天天长大成熟的我们,青春终将成为记忆中的字眼,无论它裹挟着多少苦辣酸甜,都会不疾不徐地逝去,而这也是辛夷坞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想要告诉我们的,无论你经历过怎样的青春,当走到尽头,蓦然回首,那一瞬间你终会发现,一切迷惘与痛苦都豁然开朗,而人生已然走过,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时光。

辛夷坞,本书作者,自称办公室闲人,在青春将逝未逝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本小说,20xx年8月出版以来,无数读者为之动容,而我也是其中一个,回想书中的情节与人物,每每如数家珍:飞扬跋扈、有血有肉、鲜活存在的“玉面小飞龙”郑薇,留在了漫长少年时光里清俊温柔的林静,乖张孤僻却镌刻在了小飞龙盛放爱情里的冷峻少年阿正,陪伴薇薇走过整个青春却最终为一段本不值得的爱情香消玉殒的温婉女子阮阮,还有那本安放着与林静过往的《安徒生童话》,那段盛放了十三个月的与阿正的爱情,一切的一切,最终都与我们的青春一同被埋葬,只余下无尽的唏嘘和慨叹。我想,这本书最难得的地方在于,从这个有关青春的故事中,每个人多多少少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大学校园里亦或初入职场,年少时的我们无畏向前,敢爱敢恨,但一旦青春逝去,便再难鼓起曾经的勇气,这大约也是青春总是不断被怀念的原因,因为我们再难回到从前。

爱一个人究竟需要多大勇气?

可爱的女主人公郑薇,她的青春勇往直前、肆无忌惮,在和阿正的爱情中更是如此。记得书中有这样一段话:“郑微想,她毕竟比阿正幸福,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因为她爱的时候没有保留,流泪的时候淋漓尽致,在这份感情里,她没有亏欠,她的爱是圆满的。”与郑薇相比,陈孝正对爱却是那么自私和怯懦,自小在母亲的叹息和希冀中长大,一路走来他严谨客观,人生步步为营,对于爱情并未有足够的勇气。最终,他的人生高楼还是不允许她1厘米的误差,毕业之际抛弃了郑薇选择出国深造。也许郑薇太相信爱情,太执着爱情,太依赖爱情,然而这不正是年少时最最珍贵的单纯勇敢吗?另一个人物朱小北,作者对她虽着墨不多,但却令我印象深刻,她的勇气是一颗年轻炙热的心,她为爱远走他乡,看着初恋情人结婚生子,老婆去世又再婚,他以爱她的名义不与她相守,而她则选择留在广阔的西藏,她的人生因爱情而改变,堪称神勇。林伯伯与郑微的母亲,从刻骨铭心的初恋,到二十年后决议放弃各自家庭而相守,虽不惧现实舆论,勇气可佳,只是有些情感错过便是一生,唯有叹息。

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郑薇和林静最终的相守,我更愿意理解为:天时地利人和的爱情。有人说:那个让你流泪的,是你最爱的人;那个懂你眼泪的,是最爱你的人。那个为你擦干眼泪的,才是最后和你相守的人。对于郑薇来说,一辈子爱一次就足够了,受尽伤害去跟最爱的人在一起,不如珍惜此刻陪伴在身边真心爱自己的人。薇薇尝尽阿正带给她的失望与遗憾,在等待中孤独了三年,当林静再次出现时,原以为戒掉了对他的依赖,却还是抵挡不过温柔的攻势,只是这次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只是需要他,而他恰好能给与自己想要的温度。他比阿正温暖得多,会无限包容她的一切,这,已经足够了。只有半年,她就嫁给了林静,作者没有过多描写他俩的甜蜜和喜悦,字里行间只有依赖。薇薇明白,她对阿正才是真正的爱,对于林静,只是在对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故事的最后,几番轮回,已无所谓输赢,林静赢的是他的成熟,而阿正输的是他的年少,决定郑薇最终选择的是青春的萌发与最终的逝去。

越单纯越幸福。

青春总离不开爱情,但就像郑薇说的,青春时期的爱情也许真的是一场赌博,我们无法选择遭遇的人,也无力抑制青春萌动的情感,喜欢一个人和心动都是瞬间的事,大约人年轻的时候都曾这么喜欢过一个人,有些人得到了,有些人连开口都不曾,但同样的是那份感情都如此纯粹,没有残酷现实的重压,毫无保留,不计较得失,这些情感是我们宣泄青春的一个出口,使我们的青春刻骨铭心。就算结局还是会分开也无怨无悔,只说一句:愿赌服输!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辛夷坞用薇薇的人生告诉我们,所谓的青春也抵挡不过残酷的现实,岁月的车轮碾过,年少轻狂也终究只有一次。人生的路途还很遥远,最后的最后,我们只是接受了每一段年华都将逝去的事实。然而,这确是一条每个人都非走不可的弯路,试问不摔跟头,不碰壁,不碰个头破血流,怎能炼出钢筋铁骨,怎能长大呢?或许,当这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回想那些苦痛和挣扎,会感慨地说一句:感谢所有过往的经历,让我成长为今天的我。所以,处在青春岁月的时候,不要着急改变你的处境,越着急改变越本真不存,自我不再。你要顺其自然,用力去感受,不要拿你的现在去赌未来,因为现在一定会不在,而未来一定会到来。要知道,在你感觉最漫长的时光,可能是你最好的时光。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篇三】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直占用我的视线,虽然计划五一去看电影的,但还是决定先把书了。看完书,内心感慨万千,躁动不已,跟好几个人聊,但都排泄不了我心里那种读后急于分享的膨胀的心情。于是决定写篇博客,舒缓一下我激动不已的心情。

书中四大主角,阮阮,郑微,陈孝正,林静。

很多人的都喜欢阮阮,她真的毫无挑剔,那么的清淡美好,随和聪慧,明媚干净,任何美好的词语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为了爱情,为了能和自己爱的人都到最后,一直那么执着,却不知自己缝缝补补千疮百孔的爱情依旧再也回不来。我一直觉得阮阮的结局是美好的,因为我真不忍心看她这样痴心的女子最终没有等到他而失望,我也不愿看到她和一个不冷不热的医生惨淡过一生,所以,死,或许是最好的结局,正如书本所说,阮阮的青春才是不朽的。

郑微,应该是真正的女主角吧,敢爱敢很,真性情的“玉面小飞龙”,她的一生拥有陈孝正和林静两个男人是幸福的',虽然过程是那样的痛。林静给了他起初爱的幻想,陈孝正让她真正懂得了爱情的喜怒哀乐,最后还是林静给了她婚姻。或许想到阿正的时候,心里还会痛,只是那时的爱情是那样的不顾一切,那样的刻骨铭心,即使不能在一起,即使痛,经历过便是美好的。

陈孝正,很多人或许会同情他,包括我。其实很多环境决定了阿正的选择,家庭生活背景让他不能那么的轻松,那么随意的选择,或许后来经历了许多,才明白最初的美好,只是佳人不在。阿正的内心是最让人怜悯的,正因为他冰冷凉薄的性情,他的心里的苦又平添几分,这种人一般不怎么会爱,可是一旦爱了,也是深入骨髓,所以,当微微彻底放手的时候,他应该最绝望吧。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

林静,其实,对于林静,我没有太多的感触,他十分完美,俊朗而又冷静,安全而又温暖,或许,他就是微微最好的归宿,他为了事业也有不好的一面,可是在感情上,在微微身上,他无可挑剔。正是因为他较于完美吧,我对林静没有太多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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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看完作文5000网《最新! 根鸟读后感最新模板》想必你有所收获!

根鸟读后感【篇一】

《根鸟》这本书是一本情节生动有趣、此起彼伏,也是一本迷人和梦幻的一本书。

根鸟从一只白色鹰腿上的一根布条上收到了一个来自一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因采花而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大峡谷。在这之后,她又三番五四地出现在她的梦里,于是,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小城······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他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途中有伤痛、有想念、也有悔恨,但他挺着脊背,迎刃而上,他曾一把火烧掉自己与父亲的茅屋,也曾离开过自己喜欢着的人,甚者还因害怕那恶魔般的孤独,将自己对紫烟、对大峡谷所有的信念——那根布条抛弃了,还将视自己为家人的白马卖掉了……。

我懂得了:“不管一路上有多少坎坷,终将能达成目标。”

根鸟读后感【篇二】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展翅膀。”因此,我从小就酷爱读书,课余时间基本上是在读书中度过的。读书伴我成长,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增长了我的知识。今天,我又陶醉在曹文轩叔叔所写的《根鸟》里。

《根鸟》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紫烟的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小心跌入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决定救出紫烟。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

在生活中,我们就像温室里的小花,受到一点小挫折就会半途而废,可根鸟无论在草原、沙漠还是大山,他都一往无前,在痛苦中品味着欢乐。想到根鸟的坚持、勇敢,我是多么惭愧啊!

就拿学琴来说吧。刚看到被那琴码支撑着的二十一根琴弦,犹如一道道充满荆棘的沟壑,我有点迟疑不前了。可是想到根鸟不畏艰险找到紫烟,我又何尝不能找到只属于自己的“紫烟”呢?于是,我又开始重振旗鼓,收拾好心情。虽然曲子越来越难,但是我弹得越来越好。每当我想放弃时,每当我想退缩时,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根鸟的坚持、坚定、勇敢都激励着我,让我迎难而上。无论多么难的曲子,无论我为此流下了多少汗水、泪水,我总是不放弃、不退缩。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坚持就是胜利。

在前进的道路上,根鸟永不言弃、勇往直前的精神如一剂心灵鸡汤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扬帆展翅越走越远,越飞越高。

根鸟读后感(篇三)

我在我琳琅满目地书柜里,精挑细选出来这本书《根鸟》。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根鸟追求不切实际地梦,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找到梦想。根鸟自从小时候,就不知道母亲身在何方,所以一直与父亲居住在一起。有一天,他进山捕猎,射死了一只极为精美地白鹰,鹰地腿上有一张白纸,是一位女孩写地“说她掉进一个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请来救救她。根鸟冥思苦想,想尽一切办法救她。根鸟进了县城,没有找到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夜晚,他在梦中找到了答案。第二天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进西之旅。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先生,他得了一种奇怪地病,但这并不重要,板金先生和根鸟都是去追随于梦地人,他们不断努力,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毫不所惜。

板金先生到达莺店时,他地生命也走到尽头。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直到找到大峡谷为止。第二天一早根鸟又踏上了征程。在途中,他遇到社会上各种各样地人,不仅有好人,当然也有坏人。但几经辗转,根鸟终于来到了梦想中地大峡谷——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这一切地一切,都是爸爸支持根鸟,让他走向成功地道路。

‘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告诉我们:人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朋友,获得更多人地信赖。这本书同样也告诉我们:在一生地道路上会遇见各种困难、挫折、迷惑…但无论如何一定不要放弃。自己地梦想要自己去实现,不能只因为别人地非议而让别人偷走自己地梦想

其实,坚持就是力量,更是获得成功与胜利地道路!

根鸟读后感(篇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根鸟》的书,它是由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它的内容引人入胜,我读了之后,有很深的触动。

这部小说写了一个名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遇见一只白色的鹰,鹰的脚上绑着一张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助信,他在睡觉时也常常梦到她在山谷下向他求救;于是,根鸟结识了一位寻找自己的梦的男人;还有一个名叫秋蔓的女孩和她的家人还有另一个戏班子中的女孩金枝,并有了一匹马。他也遇见了许多困难:一个狡猾的搬运工骗走了他的钱袋;还有会使人迷惑心神的矿场······但他没有放弃,始终在寻找着紫烟,最终,根鸟来到了那个山谷,哪儿有许多白色的鹰,却没有那个女孩······

这本书很感人,结局虽有些悲伤,却让人感受到了根鸟那种精神;他遇见过许多好人,他们都可以收留他,给他好的生活,而他没有停留,他只是一味的去寻找紫烟;他遇见过许多坏人,可憎的搬运工,可怕的赌场,但他总能得到人们的帮助,逃离险境。

什么都没有阻挡他,根鸟那时只有17岁,而且什么都没有,他有的只是那颗火热纯洁的心!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根鸟那种心情:做一件事,就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我也要学习他那种精神:勇气,毅力,智慧······我只要有了这些精神,就一定会无所畏惧,也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根鸟读后感(篇五)

看完《根鸟》这本书,我眼前依旧是那个在向西边奔跑的根鸟,依旧是那飞舞而零乱的长发,依旧是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就是这种青春飞舞,志气昂扬的感觉,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呀!

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所说的根鸟的志气与毅力,就是这中种阳刚的气质使我欣赏。记得曾有一句话:“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意思是说:“有志气的人不在年岁大小,无志气虚度终身。”根鸟就是从小就有一个梦,他为了梦而一直追求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的吗?正如我自己,小时候我虽有梦想,但整天朝三暮四,而且不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索性放弃繁琐的梦想,一直无悠无愁的生活,记得那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眼睛突然一亮,那是一年级第一天上学,我看见了老师,知道了什么是崇高的敬业精神,知道了老师的高尚。我决定做老师,我再没有朝三暮四,而是“奋力划浆”。看完《根鸟》,呼唤起心中久困的力量,加深了成长的大树的根。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心中的力量,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呼唤起这种力量时,心中很舒服,像梳顺的头发,像耕完的田地,像净化了的春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真是好极了,这应该是青春无束的感觉吧!

我建议大家都看一下《根鸟》这本书,因为里面包含着无限青春热血与阳刚气质。

根鸟读后感(篇六)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几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曹文轩的《根鸟》。

菊坡人根鸟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时,发现了一只白色的鹰,打死鹰后发现鹰的腿上绑了一个布条,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只有十三岁,因为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根鸟开始寻找这个女孩。一天夜里,根鸟的梦中出现了一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一个女孩出现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这更加让根鸟决心去找紫烟,父亲也很支持他,并告诉他这是天意。他凭着直觉往西走,走过了许多地方。在沙漠中,他的目标遭到了众人的嘲笑;在去青塔的路上,他认识了为了找回自己的梦而往西走的板金先生;在米溪,他也曾迷茫,留念此地。虽然他有的时候退缩,有的时候想家,甚至想过放弃,但他都克服了困难,终于来到了自己梦中的峡谷。

有些人不能克服困难,不就是缺少了根鸟那般追求梦想的勇气吗?“这是天意”,这句话也深刻记在我的脑海里。

根鸟读后感(篇七)

《根鸟》讲述的是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成长史,也是每个少年的心灵史,是讲给每个少年人听的成长新曲;对于成年人来说,则是一部悠远而精彩的心灵童话。这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色彩的小说,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根鸟的命运,曲折离奇,两次的往返,仅是无尽的失望。漫山遍野的百合,散发着幽幽的清香,映衬着亭亭玉立的少女的脸庞。菊坡的神秘开始、青塔的苦涩、鬼谷的惊心动魄、米溪的温柔气息、莺店的粗暴野蛮,无一不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就是阻挡不住根鸟的意志、愿望、坚定、与执着!不经意间察觉,根鸟已经为了这张布条,经历了四个春秋,历尽千辛万苦,但是,他依然坚定地卖迈着自己的步伐!板金的同行、秋蔓的温柔、金枝的鼓励,无疑,是对根鸟最大的支持!长脚的阴险狡诈、戏院老板的野蛮专横、更加激励了根鸟的信念!

四年后,一个成熟的男子汉,骑着白马,迈向百合的山谷。当白色而神骏的鹰,盘旋在根鸟的上方,他将自己饱经风霜的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是的,他为此付出了太多,最后,他胜利了!作品将人性的善与恶,人间的爱与恨巧妙而精准地浓缩在天地之间,扣人心弦,发人深省!

红色名著读后感最新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红色书籍的读后感(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红色名著读后感最新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少年毛泽东》。

毛泽东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代领袖,是他领导着我们中国人从被帝国主义列强的侵华战争。可是是你们知道毛主席小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么,而毛主席又是在什么环境中成长么?

毛泽东他那时是在韶山上的一个小山村出生的,他长大以后人们觉得他顽皮,就叫他石伢子。石伢子觉得自己该上学了,一天就鼓足勇气对爸爸说:“我想上学!”爸爸便把他送进了学堂。出于考虑找来一个识文断句的老先生个他起了个学名:毛泽东。有了学名男伢子要有个表字为“润之”。学了几个月便受不了老先生的蜗牛爬树式的教学进度。从在家帮爸爸耕地的空隙把学过的课文背了下来。自己把课文全部一点一点的学完了并背了下来,显示出了他出色的记忆力。

一次,在一个秋天丰收的下午,毛泽东正在山下放牛,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他突然想起晒在家门前场上的稻谷,就赶着牛急急忙忙地往家赶。走到毛四阿婆屋前,看见毛四阿婆一个人在收稻谷,眼看稻谷就要被大雨淋湿了,毛泽东赶紧帮着毛四阿婆收稻谷。他收完阿婆家的稻谷,自己家的稻谷早被淋湿了,结果回去后被父亲责骂了一顿。

毛泽东宁愿自己家的稻谷被淋湿,也不要让别人家的稻谷被淋湿。这种关心穷苦人的品质多么高尚!,我以后一定处处以毛泽东为榜样,做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少年。

到了毛泽东18岁的时候他考上了长沙专门为韶山所建的一所学校,并在那是为了推翻清王朝的决心鼓动同学们剪掉了辫子。又过了几年毛泽东又去当了兵,没过半年又回来了。毛泽东是一个很爱读书的人,在私塾里就四处借书看,到了长沙还是在图书馆一看就是好长时间。不久毛泽东入了新成立的“新民学会”并是“一师”学友会“文牍”。不久其中的会员之一罗章龙赴日本学习。这是毛泽东特写七言古诗为罗章龙送行。

这就是毛泽东毛主席的少年时光,那时贫穷与现代社会相比,毛主席从一个小山村,从不识字到了领导中国人站了起来,建立了新中国,让中国在世界上站稳了脚。啊,让我们学习毛主席那勤学好读的优良品质吧!

红色名著读后感最新2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共产党,迎来她9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

红色名著读后感最新3

最近,我阅读了《红岩》这本书。它带领我重温了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的辉煌路程。《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姐。江姐原名江竹筠,1920年8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山铺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夏,她经组织安排入四川大学农学院学习,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监狱。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竹签钉进十指。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打开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1949年11月14日,在重庆即将解放的前夕,江姐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杀害于歌乐山电台岚垭,为共产主义理想献出了年仅29岁的生命。

江姐面对国民党的酷刑,坚贞不屈,誓死不肯透露共产党的秘密,她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面对江姐,国民党只能给她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她精神上的一分一毫。和江姐大无畏的精神相比,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懂得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勇敢去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越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时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他们血染红岩,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倍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烈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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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后来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而红岩里面也有一些让世人唾弃的,遗臭万年的家伙,譬如叛徒甫至高,国民党的狗腿子,他能在鲜艳的中国国旗下微笑吗?不,他连站在中国国土上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红领巾?没有他们咬紧牙关,哪有我们的高楼大厦。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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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张嘎》中的嘎子这个人物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吧?他的形象无论在电视上、电影上和书籍上都经常会出现。他是中华儿女心中的英雄,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不仅看过了《小兵张嘎》这本书,也看了几集关于他的电视连续剧,他的故事让我感动,他的精神让我敬佩。

张嘎子生长在抗战时期,和奶奶相依为命。因为奶奶的原因(奶奶为了掩护八路而壮烈牺牲在日本军的刀下),他痛恨日本人,痛恨他们杀害我们无辜的中国同胞,他要为奶奶报仇,为无辜牺牲的八路和亲人们报仇。他立志要当红军,参加抗日战争。书上主要写了嘎子的机智、勇敢,和红军配合得天衣无缝,救出了老钟叔,最后打倒了日本鬼子。他不仅为奶奶报了仇,而且胜利之后队长为了鼓励他,送给他一把一直以来他梦寐以求的枪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表现了嘎子的机智和勇敢。一个英雄少年的形象。他能想出用柳条绑在小狗“小虎”的尾巴上,然后点燃后使的小狗到处乱窜来分散敌人的注意力,从而使红军安全逃脱;他为了帮助红军解救老钟叔,吸引敌人的视线,在冲锋的时候被子弹把小腿打伤。别看他年纪小,可他却表现出了长于我们孩子所能做到的事情。

嘎子的嘎气、顽皮,这都是一个孩子应有的性格,可他的嘎气和顽皮同样也用在了抗战上面。他的有些点子也是其他孩子所想不到的,有些确实也派上了用场。他表现出了对自己同志的忠诚和热爱,对敌人的轻视和仇恨。嘎子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我们现在不是处于战争时期。我们要学习他的坚强,学习他的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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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写读后感可以帮助自己陶冶情操。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写写中外名著读后感作文,充实自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有关于中外名著读后感作文最新,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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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读后感(篇一)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春》读后感(篇二)

张晓风的文章我一向喜欢,在我卧室的床头柜上,还摆着我最喜欢的散文集《星星都已经到齐了》。她的文笔总是温婉细腻的,读她的作品,像品一道好茶,读过之后,舌尖总会余香萦绕。在她笔下,原本熟悉的事物好似翩然又换了一个姿态,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我面前。春之怀古就是这样一篇文章。

自古以来,写春的诗词,文章数不胜数,篇篇都有它的新意。但我还是偏爱于张晓风给我带来的春的感受。她紧紧抓住了春天每一个事物的变幻,一把雪,一首澌澌然的歌,一声雷,一阵杜鹃啼……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是啊,她所描绘的春天是那样有灵性,让人深深痴迷。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于春天名字的一段。作者将思绪拉回《诗经》、《尚书》、甚至是仓颉造字之前,突然,万物好似感到了未曾有过的舒适、惬意、洒脱,他们惊喜万分,他们奔走相告,他们的唇齿间发出了这个美妙的音节——春。多么令人咂舌的想象力啊,“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这句话我初次看到时暗自念着“春”一字,果然是要将嘴噘成口哨的形状!初次阅读到这里,感叹她的想象力后,我又不禁思考,春之怀古,春天是被描写得淋漓尽致了,那为什么要怀古呢?细细阅读,“穿越烟囱与烟囱的黑森林”字字都刺痛着我的双眼。全文只有这么一句看似轻描淡写的话,却将现代生活的乌烟瘴气写到了极致,不用过多笔墨,只要这么不轻不重的一句,就给“怀古”找到了理由。原来,那么美好的春已成为了过去时,作者没有太多的抱怨,却已将问题深深植入人心,让人感到由衷的惋惜。

以我的微薄之力或许无法挽回,那么,我只能抱着和作者一样的幻想,或许,它在什么地方,仍然是那么美好吧,我多想看一眼,哪怕就一眼那作者描绘的春天啊!

《春》读后感(篇三)

我读过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深刻的却没几本。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春妮》的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的是春妮一家曲折的生活。春妮的弟弟铁蛋自幼多病,随后又被查出左眼弱视。春妮妈因此狠心地抛下4岁的春妮和仅几个月大的铁蛋,离家出走。就这样,家里少了一根顶梁柱。这让春妮一家悲痛欲绝。为了赚钱,春妮爸去外地打工,却因一次车祸意外身亡,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啊!从此,那些本因家长们承担的责任全都落在了春妮小小的肩膀上了。在上学期间,陈二贵总是无缘无故地欺负春妮一家,但春妮并没有向困难低头,她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坚强地走了下去,走向梦想,走向成功。

一次偶然的机会,春妮认识了心地善良的柳奶奶。柳奶奶的双手腕上各有一只金手镯。柳奶奶两次丢失了贵重的手镯,春妮和他的好朋友李满树为了帮柳奶奶找镯子,竟钻入了冰凉寒冷的河水里。好心的柳奶奶很是可怜春妮一家,再三想帮助春妮,但都被春妮和春妮奶一一拒绝,还说出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们是有双手的。只有靠双手挣来的钱才有意义。无论怎样我们都不能接受。”读到这,我的心颤动了,没想到中国竟会有这样坚强地女子。他教会了我自尊自强自爱,再加上柳奶奶教我的两个词:“勤俭”“互爱”,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春妮》,一个坚强女子的成长史。《春妮》,一首温暖人心的歌曲。《春妮》,是这个冬天最感人的故事!

《春》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读起来很有味道的小说,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故事,像万花筒,像走马灯,各有特色,回味起来也感触颇深。

特别是书中的《一幅漫画》,让我在看完整本书后都还印象深刻。

用简单的笔墨绘画精彩的时刻,《一幅漫画》这个题目,对于平时喜欢看漫画的我,一开始便被吸引了。是怎样的漫画,又是谁画的,为什么这幅漫画会成为中心呢?原来啊,是宋卓的“孔雀开屏”。

文中的宋卓喜欢画漫画,见到了新来的班主任便有了灵感,画了这幅“孔雀开屏”。之后便是漫画被发现了,下课后办公室面谈咯。

原以为的老师、家长的多重批评并没有降临,取而代之的是两封信,一封是老师的鼓励,一封是父母的支持。

在我们的背后,在我们不知道、看不见的地方,总有着默默支持我们的人,就算是流汗流血,他们也都在。他们就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的父母。老师是为我们传授道理解答疑惑的,也是作为朋友鼓励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港湾,那里不止有温暖,还有对我们的陪伴、信任和支持。

我们的一生很长,却也很短,在这人生的旅途中,只有到达终点,才会留下这个世界的沉淀。我们总会经历一些什么,就好像脚印,每一步都是努力,是回忆,是成长的印记,而老师和父母给我们的影响,总是难以忘怀,深刻于脑海。

最新恐龙读后感集锦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这篇最新恐龙读后感集锦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恐龙读后感(篇一)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有趣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复活的恐龙》。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被称为“童话大王”。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有趣的封面的时候,我太喜欢它了,简直被它吸引住了。妈妈把它作为一个礼物买给我。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很多:短发张、长发李、馆长、副馆长、记者、恐龙、射击运动员、售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发李。他是一名工作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在恐龙标本复活后,一直保护复活的恐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国都自然博物馆有全市唯一的恐龙标本。自然恐龙标本也就成了国都自然博物馆的摇钱树。可是有一天,恐龙标本被喷了一种外国进口的清洁剂,结果恐龙标本复活了!馆里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想杀死恐龙,唯独长发李想保护恐龙。可是恐龙还是被杀死了。长发李非常伤心。但是他在夜里又一次让恐龙复活,并且骑着它逃走了。

我觉得结果很好,馆长和副馆长等人一心为了钱是没用的,稀世珍宝恐龙得到了长发李的保护再一次复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恐龙读后感【篇二】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恐龙读后感【篇三】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恐龙读后感【篇四】

在这个暑假,我找到了一本我十分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恐龙百科》这里面记载了远古时代的霸主恐龙。各种各样的恐龙生活在远古大陆上。这本《恐龙百科》给了我很多知识。所以我把它写成了一边读后感。

恐龙是生活在地球上时间最长的动物,它们也一样自己的语言,大约在两亿年前它们在地球上快乐的生活,但是后来不知谁什么原因结束了恐龙时代。当时我仿佛感受到它们的恐惧,它们无助的吼叫。

最后科学家努力的探索恐龙灭绝的原因,最后科学终于弄明白了恐龙是怎么灭绝的了,是因为6500年前发生的地球大毁灭。那是在地球上出现了一个大彗星,当时大彗星离地球还很远的时候地球的温度迅速上升直至几百度甚至更高。

科学家推测当时彗星落地是在地球每一角落都能听见它爆炸的声音。全球都被热气杀戮,只有马达加斯加还完好无损,但接下来几分钟它们遇到更可怕的灾害。那就是海啸它们最后灭亡了。

通过这些我懂得了人的力量是无法与大自然反抗的,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护好环境。

恐龙读后感【篇五】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恐龙读后感【篇六】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