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有写读后感作文的时候,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必备】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简单 100字},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作文5000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一)
《嗟来之食》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饥荒,一个人宁可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的事。
那个饿者不吃嗟来之食保护了她的尊严,但我不同意他的做法。保护尊严要先保住生命。比如越王勾践在吴国为吴王夫差驾车养马,夫人打扫宫室,住在潮湿的囚室。他把苦胆挂在房梁上,睡觉时看着苦胆睡,吃饭是先吃一口苦胆,意思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报仇。他最终消灭了吴国。
如果我是灾民,我会吃黔敖给的东西。我选择吃的原因是如果生命没有了,维护尊严又有什么意义?大家请想:“嗟来之食”与“胯下之辱”相比那种更辱人格?我个人认为,“胯下之辱”跟甚之。正因为韩信能忍受胯下之辱最终成就大业,衣锦还乡。因此,如果一个人有志气,嗟来之食并不是不可以食用,吃嗟来之食并不代表没骨气。大丈夫能屈能伸,保存今日之性命,方可成就他日之大业。
我们现在是学生,那怎样才算有尊严的呢?不干不仁不义的事是有尊严的;在校园、教室内、看到的垃圾主动捡起来放进垃圾箱内有尊严的;上课认真听讲是有尊严的……
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二】
语文课上,教师让我们读了一篇叫《嗟来之食》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齐国。有一年,齐国遇到了大饥荒,一位富人在路旁把粮食施舍给灾民。这一天,走来一位少气无力的人,富人傲慢地施舍给那人食物,那人不肯吃着嗟来之食,富人向他道了歉,但那人终因不肯吃食饿死了。我觉得那人太固执了,何必宁死不吃食呢?
当教师让同学们评议《嗟来之食》时,全班同学的意见出现矛盾。一部分同学说不该吃食,另一部分同学认为该吃食。我同意后者。因为生命是最宝贵的,仅有活着才能更好地体现尊严,那坚持不吃食,最终因饥饿而死,又留下了什么尊严呢?那要是吃了食物,度过了荒年,也不必须失去尊严,难道生命不比尊严更宝贵吗?吃了别人施舍的食物,并不意味着丢掉了尊严,能够经过自我的行为维护尊严。历史上,韩信受胯下之辱,但他辅佐汉高祖刘邦打天下时,被认命为大将军,他心胸宽广、气度不凡、屡战屡胜,英名千古流芳;越王勾践在吴国做了三年苦役,忍辱负重、卧薪尝胆、立志报国,回国以后,他发奋图强,一举打败吴国,他的故事也永垂青史。
同一个问题从不一样的角度看,会得到不一样的结论,在此我认为嗟来之食能够吃,也应当吃。
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三】
人都有尊严,尊严也是无价的,只要人人不失去尊严,那生活必须会比没尊严的生活更加完美。
今日,我们学习了《嗟来之食》这篇课文,让我对这篇课文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
《嗟来之食》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一个穷人因为不期望失去自我的尊严,结果自我被饿死了。但他也没有失去他自我原有的自尊。
只可是,我觉得:人只要有尊严,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要紧的。可是,我觉得《嗟来之食》对人也是有必须的侮辱性的,可是这个穷人做的实在不对,因为那个富人还想那个人道了歉,可是那个人还是没有吃黔敖的东西,最终活活的饿死了,我觉得他实在是自作自受。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乞丐在向别人乞讨,我可真不明白他们是否会找回他们原有的尊严。
总之——尊严无价!
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四)
在教室里,老师讲着一篇课文—。
这个成语故事,讲的是这样的:
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黔敖在施舍给灾民。有一天,来了一个灾民,没有力气了,黔敖看到后就吆喝到:“喂!吃吧!”但那个灾民没吃而饿死了。
读完这片课文,我感处颇多,那个灾民有尊严,但太固执,可有尊严的人不分健康、残疾,比如一个故事:
在美国,一个人开了一家店,不久就关门了并欠债累累,他很灰心,觉得生活欺骗了他,对任何事都失去了信心 。他只想向银行借100元,回老家,然后让母亲随便帮他找一份工作度过余生。然而却在去银行的路上,他改变了主意。他发现了一个坐在有木制车轮上的残疾人在卖西瓜。卖瓜的人很快乐的和他打招呼,“嗨,年轻人,打起精神来,你该抛弃烦恼快乐起来”。他顿时愣住了,想了片刻,坚定的向银行走去。原来本想借100元却借了20xx元,因为他觉得他还年轻,有能力找一份好工作,并过上快乐的日子。他用在银行借来的20xx元开了一家公司,每天都用新的面貌来争取成功。后来,他成了美国为数不多的富翁。此后的每天早晨,他都会对着镜子大声念到:
我忧郁,因为我没有鞋。
直到在街上见到一个人,他没有脚。
不食嗟来之食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嗟来之食》,主要内容是:有一年,齐国发生了大饥荒,富人黔敖在路边摆放了食物,施舍给灾民。一天,一个饿得少气无力的人来到这,黔敖拿着食物让此人吃,可他不吃,最后饿死了。
这篇课文引起了我的深思:那个人真固执,虽然黔敖没有礼貌地气呼呼,当然可以走开,但黔敖已经道歉了,就可以吃了。为什么要这么固执呢?不会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死吧?可以先把食物吃了,帮黔敖干活啊,这样的话就是靠自己劳动所得了。还有一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叫韩信的人,他年轻时受到一个人的侮辱,那个人对韩信说:“如果你不怕死,就用弓箭射死我,如果你怕死,就从我裤子下钻过去。”韩信没射死他而是从他裤子下钻了过去。后来,韩信当上了楚王。让人把当初侮辱他的人找来,给他封了官。有人问:“为什么当初不射死那人?”韩信说:“把他射死又有什么用呢?”这个故事里的韩信,也没有为了尊严而射死那人啊,最后他还当上了楚王呢。如果那人吃了黔敖的食物,有力气了,就可以去干活挣钱,这样的话就不会饿死了,生命是多么可贵呀!所以,我不赞同那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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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秘岛读后感汇总100字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关于神秘岛读后感汇总100字》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神秘岛读后感【篇一】
《神秘岛》这部小说也是凡尔纳的,是除了《海底两万里》之外的另一部很精彩的小说。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在美国的南北战争中,有五个人被围困在南军城的北方人,他们落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在那个荒岛上生存了很多年,但是似乎总有一个神秘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个神秘人就是尼摩船长,他驾驶者潜水艇几次救过他们的命。他们在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切。其实他们在岛上什么也不缺,但他们仍然想回国,更体现了他们的爱国心。他们最终回到了祖国。
这个小说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热爱自己的国家,并且要学会勇敢,学会坚强。
神秘岛读后感【篇二】
《神秘岛》是由著名的法国科幻和冒险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写的。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美国南美战争时期,五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俘虏,伺机逃出,意外来到了一个小岛上。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生存下来,最后搭上经过神秘岛的“邓肯”号轮船回到祖国。
令我刮目相看的是,这些人的团结一心和他们在未知的危机面前的智慧应对。从主人公赛勒斯·史密斯身上,我期初只理解到了他的智慧和出色的才能,,但我读到“只要祈求,就能得到;只要寻找,就能发现”这句话时,使我对赛勒斯·史密斯又有了新的看法,它具有常人没有的信心乐观向上的态度,在文中,他应该就是勇敢的化身这使团队有了“主力骨”。
神秘岛读后感(篇三)
我喜欢读书,感觉每本书都对我起到了不一样的作用。而今年寒假,我在“书香中国”网站上与一本书邂逅了,读了它我明白了许多,而它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神秘岛》。
《神秘岛》一书本身就很神秘,它讲述的是一群战俘,工程师史密斯、记者史佩莱、水手方克洛夫、少年赫伯特及仆人纳布坐着热气球碰巧被风暴卷到了荒岛上,这荒岛自然就是神秘岛了。在途中他们的领袖史密斯掉进了海里,剩下的四人义无反顾的去寻找,没有放弃期望,坚信史密斯还活着,最终在沙滩上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史密斯。于是他们就在荒岛上建立了自我的“家园”,他们自我制作化学火柴,在森林里开辟小路,自我制作弓箭和木棍,每一天打猎,和山间小溪里的清水,制作炸药炸花岗石窟,用自我的双手制造各种东西,慢慢的他们自我有了电报,自我搭建了栅栏养殖家畜。之后,他们遇到了海盗,他们团结一致,拿着武器与海盗搏斗,中间赫伯特受了伤,而他的伙伴们没有抛弃他,为他疗伤,之后岛上的火山爆发了,由于他们团结一致、永不放弃最终得救了,回到了故土。
我看完后感触很深,史密斯他们之所以能在荒岛上立足,安全回到家园,是因为他们对彼此都很信任、互相帮忙、团结一致,能直面困难,不放弃,不悲观,不低头,才能在岛上安居乐业。虽然此刻也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到荒岛上,可是却很少有人能想给他们这样相互信任、相互依靠、团结,而现代人有的只是相互的嫉妒心、猜疑心、自私心,这跟他们比起来,真是让人汗颜,而他们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代人最需要的,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同创立开发我们完美的家园,创造更美丽的地球家园。
神秘岛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神秘岛》。它给了我很多启示。
它主要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个兵被俘虏了。他们称氢气球逃出了里士满, 但是中途遭遇风暴,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一起努力 ,让荒岛变成了一个大“农场”, 还成功保护了小岛,使它没有落入海盗的手里。但是,最后小岛的火山“起床”了,小岛在一次火山爆发中毁灭。这时,刚好有路过的船只,把他们带走了。 他们得以幸存下来。
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人是“工程师史密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落到荒岛时,岛上几乎毫无东西, 但是工程师却利用岛上的点点滴滴的东西让大家生存了小来。还创造了很多对于小岛上的人来说是奇迹的事物。 而且,他还非常自信。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一般人都会说:“完了,我们什么都没有,该怎么办?”之类沮丧的话。 可工程师史密斯不但没这么说,他很乐观的运用他的知识,使他和周围的人都能过得好。他的言行感染了大家,让大家都很乐观。一起积极面对困难,好好的生活。他让我知道了,面对什么环境,都要乐观自信。
生活中,有一次。我碰到一件麻烦的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就哇哇大哭,妈妈闻声赶来,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告诉她是因为一个我明天就要交的东西被我不小心弄丢了。她知道后就对我说:“没关系,我们赶紧再做一个。”我们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又做了一个。事后妈妈对我说:“以后遇到比这件事还要严重的事时,也不能哭因为哭是没用的。”后来每当我遇到这种事时,我都自信面对,争取做到最好。
乐观,自信是能做好一件事的基本。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了,天天愁眉苦脸,怨声载道,你怎么能成功呢?
神秘岛读后感(篇五)
《神秘岛》故事叙述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有五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人,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可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向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建立起富裕幸福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于普(Jup,又译杰普、朱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故事见《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终他们凭借智慧与神秘人的帮忙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这个人就是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的尼摩船长(《海底两万里》一书中的主人公、潜水船鹦鹉螺号的建造者)。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可是他们并没有放弃回到祖国的努力。最终,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才将他们搭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神秘岛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读了凡尔纳海洋三部曲中的《神秘岛》。
它讲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北方俘虏乘坐热气球逃跑,路上遇上暴风,被卷到一个荒岛上。这些人没有放弃,而是团结起来,在荒岛上生存了下来,并造出了陶器、玻璃、电报机等等,他们还发现了被困在这里12年的野人-阿拉松。幸运的是,每次他们有危险时,都有一个人在帮助他们,那就是尼摩艇长——鹦鹉螺号的主人。最后小岛火山喷发,这波人险些丧命,幸好有罗伯特船长的儿子把他们救走。
文章用故事告诉了我们很多知识,像用竹竿倒影法来算时间;枪是怎样做的;船是怎样造的;每一项都写的那样详细,画面感很强,就比如做船时,先写怎样制作船身,再写怎样造甲板,最后写到制作桅杆,每项都详细写出形状,用材、做法及好处。
作者还把人物的性格和关系写的很清楚;谁忠诚;谁机智;谁谁是主仆关系;谁谁是……让我们可以了解,五个人的出身、性格、特长,也就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能最后取得成功。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感受很深,特别是他们五人的团结,没有团结,他们再机智也没用,他们不争功,很和谐,同心协力做一件事,谁也不独大。就好像,这两天在亚运会上,我们的运动员可以放下自己的单项冠军,更投入集体项目。我想我也会为集体尽职尽责,把我们小集体、大国家建设好!
「必备」遥远的绝响读后感
作文5000网精选专题推荐:“遥远的绝响读后感”。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心中常有波澜。反思的同时不禁想要记录下来,用以警醒自己,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相信你应该喜欢作文5000网的编辑整理的遥远的绝响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1】
在中国古代,凭吊古迹是文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在历史和地理的交错中,雷击般的生命感悟会使一个人脱胎换骨。
——余秋雨
秋已经很深了。
牛车在山路上缓慢前行。
山路是坎坷不平的山路,蜿蜒没有方向。
牛车是破旧不堪的牛车,车身泛着淡淡的长年磨损后的光泽,车没有缰绳。车轮缓缓碾过枯黄的碎草,有一种软而清晰的声音。
牛很老了,一步一停,喘息着。车很颠簸,车上载着酒缸,酒洒出来,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香。
车上的人倚在酒缸上,浅灰的布袍浸透了那芳香的液体。人无声,扬起的灰尘迷蒙了脸庞。
酒将尽,而人,未醉。
牛停了,车歪了,酒缸碎了,人惊醒了。
人站起来,眼前是针针丛棘,丛棘之后是万仞绝壁。
没有路了吗?真的没有路了吗?酒缸的残片割破了手掌。雪白的荆棘花被染成了血红。
是的,没有路了。这个行程本来就没有路,没有方向,没有目地啊。为何此刻还要为它悲哀,为何此刻泪水蓦然滂沱成雨?
泪滴被飞尘搅浑浊了。调转车头,难道要重蹈来路?来路又来自哪里?
头脑的、手掌的、心头的疼痛让人迷惘,让人看不到自己是谁。他走一路哭一路,他只哭给自己听。
他只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人们只叫他阮籍。
菊花开了;菊花残了。
点点碎花飘落,乱如雪,任秋风揉出斑斓的辉煌。
宽阔的山涧覆满了枯枝与衰草,响着看不见流水。零落的牛蹄声在零落的青石路上应和。
山高起来了,云气氤氲,惨白的阳光愈加惨白。山坡上散落着残垣断壁,山顶上城基废弃,山间天风浩荡一一这座山的名字叫做广武山。
广武山,他想起来了,荥阳的广武山,一座曾经回荡过响彻整个大地的呐喊拼杀的山,山涧两旁曾经对峙过两位真正的铁血英雄。
他走下牛车来,长久的颠簸和狂饮竟使他的头有一种欲裂的痛。宽大的衣袂在风里翻飞,抚过摇曳的蒿草。他在蒿草间坐下来,伸手触到的却是冰润如玉的石块。
逝去的时间并不久远,而石块竟被磨损的如此圆润了。有一股寒气从手心袭入他的心房。
磨蚀着石块的不仅是秋风,也不仅是冬雪,磨蚀着它们的还有这混沌如夜的世界。
刘邦走了,项羽走了,连曹孟德,刘玄德也走了,那些真正的英雄们都走了。那些真正的英雄们都走了,随之而去的是那种真正的人格与意志的较量,残存下来的仅仅是曾经被英雄们猎猎生命意志所压制的卑劣与无耻。
残白的阳光落在手上,让他想起这残白的阳光下曾经流淌着如何鲜血。一一来自那么多无辜的生命,那么多起初美好崇高的生命。他们死了:孔融死了,何宴死了……幸存下来的胆怯了,变节了,奴颜媚骨了。他看见他们在鲜血边噤若寒蝉,他们听到自己心底的一声声碎裂的声响一一虽然他知道这一切不能苛责为他们的错。
他觉得有些冷,可酒缸已经碎了,没有什么能帮他袪寒忘忧。
他攀上一堵断墙,看到一抹残阳在另一道山梁上铺洒开去,是那种很淡的红。它被黑暗吞噬了,然而明天又会从他的脚下升起。是的,明天,是的,重新升起。一一这样黑暗的白天它竟会一天又一天的升起。
他无法想象明天,是不愿也不敢。他不知道明天又会面对谁的头颅与会鲜血,但他知道能看见嵇康打铁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嵇康,那么好的一个年轻人,那么珍罕的一个朋友。可日子已经不多了。岩岩若孤松之独立的嵇康,巍峨如玉山之将崩的嵇康,他的生命那么璀璨,那么绚烂,在这样的世界里他为自己而活着。一一有人已经在为他计算日子,有人在阴暗的角落里窃笑……有人要杀他就是为了“淳正风俗,清除王道”。
风越来越冷了,卷着枯草在蒙蒙尘埃中舞蹈,粗粗细细的草枯了。没有心,风从它们的身体中穿过,吟出断断续续的歌。
他想说点什么,却觉得风灼干了嘴唇。他知道应该有一些词语。然后他突然听到颤抖中有一个声音从他的身体里发出“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十个字,短短的十个字,没有上句,也没有下句,只有十个字,却使他霎那间泪倾如飞。
竖子们,这些竖子们,他们都做了些什么?一一他们用涂满鲜血的手举起凝着鲜血的刀,刀上的血凝成两个字一一礼法!礼法?在礼法早已被他们的狡诈与凶残撕扯的尸骨无存的时候,他们,他们竟,他们居然还将自己装扮成礼法的化身,他们居然还让礼法来做杀人的刀!
他们怎么能不信奉礼法?他们的天下是巧取豪夺而来的,他们的内心在极度恐惧着他们的天下会被巧取豪夺而去。于是他们将礼法作用工具,当作铲除异己,麻痹大众的工具,于是那么多血淋淋的灵魂堆聚在毁坏礼法的名下一一因为这些灵魂曾经为他们深爱的礼法抗争过。
缭绕着礼法的醇和的香气早已被血腥的风雨所取代,甚至至刚至大的礼法也早已被委屈求全卑躬作揖所取代。它在一天天的消瘦和苍白,苍白的让人迷惑了。
礼法消亡了吗?一一不!是它奔腾的热血被充斥着社会的“栋梁”们,被熙来攘往的竖子们榨尽,于是它仅存下了枯竭躯壳,沦落成一种悲哀却实用的工具。一一他一遍又一遍对自己如是说。可是这种沉沦却将他不敢承认的事实一点点剥蚀在面前,他所长久深挚于中的礼法竟是如此的世俗,如此的现实,以致于当他面对一片混浊无助与绝望的时刻,竟不能从中找到一点坚持与抵抗的勇气。
可它们仍旧是可爱的,他惊觉长久以来它竟一直占据着他的心的全部。
他似乎很洒脱,他似乎很放浪,他似乎总是做着为礼法所不容的种种,他似乎也从中得到一种真实的快乐。而此刻,他的心很痛,为一种被玷污的信仰,为一种爱到极处的不敢面对的被蹂躏的纯洁与高尚,更为长久以来自己那种貌似高傲不屑的怯懦与逃避。是的,怯懦与逃避,这是他在这样的乱世里唯一能做的了。
泪无尽的落下来,没有声音,被泪浸湿的衣襟散发着醉人的酒香。
黑夜,已经升起来了,很清澈;月光是淡蓝色的,很清朗。
他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声长啸,婉转而高亢的心声在夜气里回荡。他想起了孙登,想起了孙登那圣洁而嘹亮的啸声。他知道自己做不了孙登,做不了许由,做不了庄周,因为他心中只有那份抛不去的牵恋。此生此世他只能在生命的极度宝贵与极度卑微之间自我放逐一一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放逐间尚可尽情绽放生命深处最真实灿烂的辉煌。生命,在夜气里淋漓着泪水的生命显得那么那么的凉。泪水那么纯净,他已没有了耻辱和悲哀,哭并不是软弱,哭的极至是平静与坚强。他哭过了,一次又一次,仅仅是为了生命,真实、美好、崇高的生命,纵使他飘忽如秋风中的芦苇。
在这夜气、月华、山风、清泪的洗礼下,他似乎找到了一种傲视这荒谬的尘世的力量,找到了一种焦灼而伟大的挣扎。
他从断墙上跃下来,感到一种在苍冥中飞翔的快意。在转身的瞬间,他听到身后轰然坍塌的声响。那声响断然而干脆。他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会有泪了。
重新驾上牛车,牛开始了一步一步的挪动。
广武涧的水声,在夜里有如天音。
他摸到牛车上的那把琴,那把焦尾。他不假思索地弹起了那首千古绝唱《思贤操》。只弹了一个音,弦却断了。断弦的声音很清脆,在冰凉的空气里层层回荡。是否自己长久以来独喜不失其操之操而忘了伏羲制琴还有畅有弄有引,是否这弦已不堪忍受?漫捣菊花被碾出花汁,清香亦能醉人。有一些轻柔的雨点洒散下来。
月光在空中流转,像霜。
迷途的鸟在夜幕里轻盈的划过,更如夜幕厌倦了自己的形质化作一道道流畅的灵魂。
他觉得累了,很累很累。当新的一天到来的时候,他又会去醉乡享受一时之安或长久之安了一一纵然为司马昭说亲的使者又会在他的榻前开始新一轮的等待。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2】
《山居笔记》中的绝大部分篇什,都触及到我们熟视无睹的“暗角”,虽然它们谈的是已离我们很远的历史人物或事件,但它却具有振聋发聩的现实意义。《遥远的绝响》写的是魏晋时代嵇康、阮籍等文人活动状况。但在文字背后实际上有作者深深的感喟。在秋雨先生的眼里,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标志出一种自觉的文化人格”的时期。
文章以嵇康为主线,作者行文的心情是一种少有的景仰与钦羡,雅致与抒情中流露着沉痛之感,可谓是岁月跌宕中的情感顿挫。如果没有对大时代的真切把握,而要写出人物的神来,无异于缘木求鱼。
《遥远的绝响》其神韵不仅表现在思想文化境界上,更表现在强烈的主体意识方面,它直指民族心灵的深处。文字之所以有很强的感召力,根本在于作者将自己鲜活的文化生命融入笔端,而此间文化生命又是由沉重深厚的现实历史积淀而成。真正纯正的主体意识,需要对现实的忧患,对历史的洞察,对未来的执着,对整体人类文化的感悟。而由更高的层次对历史现实进行极其深切的眷顾,其间的忧思、苦恼、欢愉、欣慰,都与历史、现实、未来相契合,由此构成文章结构的立体化主体意识。
嵇康,作者称他为阮籍终身性的朋友,但对于自己反对什么、追求什么,嵇康比阮籍更明确、更透彻,因此他的生命乐章也就更清晰、更响亮了。他“非汤武而薄周礼”、“越名教而任自然”。他的人生境界的基本内容,是摆脱约束,回归自然,享受悠闲。你看他健康得令人羡慕,帅气得令人倾倒。他的友情与亲情是心照不宣,浓烈到近乎淡薄的。他对他不喜欢的人可以白眼相加,率性而为。但是对友情,有时却又很无奈。他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人性的纯洁,对友谊近乎苛刻的要求,使他一再与朋友绝交。谁能理解他内心的苦衷!
嵇康的被捕、被杀,实际上是高贵的人格无法见容于世的表征,正是所谓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的决绝、坦率,是小人和统治者无法忍受的,他的高洁映衬出了一片黑暗,不能见容于群小也就成为必然。中国文人的命运难道就这样多舛?作者除为豪杰逝去而悲郁之外,对钟会之类的小人也毫不留情地敲打了一番。人性的光芒被黑暗吞灭,悲剧正是将美撕碎给人看,行文至此,我们也不禁为嵇康的遭遇一恸。
像嵇康这样的人物负载着当时最精致的文化,却无力保全性命于乱世。他最终为文化、为一种高洁的信念献出了生命,他是平静的。但他不能忘怀的是《广陵散》的失传,他把文化的传递看得比生命更重要。他们第一次标志出一种自觉的文化人格,中间的审美文化开始屹立。他们是先行者,是历史中间物,充满历史的悲剧感。二十世纪的鲁迅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中间物地位,依旧向命运抗争。这是宿命,还是轮回?
如果说《遥远的绝响》就像一曲气势恢宏的交响乐,那么写嵇康的这一部分就是其中的最强音!其中洋溢着某种丰厚而内在的东西,作者像一个思想者,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或吸引人们去思索。在他那深厚的思想沙滩上,一种深层次的、立足于历史与现实,对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及将来的关注逐渐凸现。“遥远的绝响”回荡在遥远的天际,已经渺不可寻。历史的殷鉴总是血泪斑斑,人性的善忘却总是如一,需要时时提醒才不致重蹈覆辙……秋雨先生为我们带来的是诗意与激情,是心灵的颤栗,它启示着当下喧嚣的世界:我们曾经有过那样一个年代,失落了那个时代是中华文化的不幸!文人的贡献不止于此,但它却又是文人表达一片热忱最直接而有力的方式。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3】
余秋雨的《遥远的绝响》始终在心间震撼。翻开历史,在那样的年代,在一个功名利禄争斗的乱世,多少文人名。
历史是一部长卷,再怎么博大精深也终究要翻过去的;历史是一个故事,多少是是非非在一个多彩的世界里循环往复。我们拦不住它滚滚的潮流,唯有在现实的寂静中,或漠然或虔诚地品味曾有过的似模糊似清晰的记忆。然而,余秋雨的《遥远的绝响》始终在心间震撼。
翻开历史,在那样的年代,在一个功名利禄争斗的乱世,多少文人名家在漠然中悄逝。没有谁为谁叹息,没有谁为谁停留,就这样,如古井死水沉淀于历史的旧梦中。
是余秋雨,翻开了这个旧梦,在梦醒的惊悸中,凭着一份对中国文化史的责任感,凭着满腔的激情诉说了魏晋时期的文化名人被历史遮掩的千百年来的哀痛,诉说的是一份衷肠,道出的是一种惋惜,发出的是一声概叹。文末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是一种怎样的无可奈何呀!
才华横溢,孤傲清高的阮籍,曾为人生的末路而哭泣,曾为到处都是为争做英雄而留下的斑斑疮痍而伤怀,他苛求的只是生命中的一点自主和自由。如此德才兼备的才子却隐没于茫茫乱世,岂不悲哉?但真正悲哀的,只能是那个社会;应当负责任的,该是那个时代。无意于险恶的乱世,在一个清冷森林里隐蔽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份宁静。阮籍像一片风干的带着绿色的树叶,既不属于天空,也不属于大地,默默一生中能够读懂他的只有自己。
还有龙章凤姿,天使自然的嵇康,生命乐章比阮籍更清晰,更响亮。非汤武而薄周孔的人生主张,使他完全不理会种种名目堂皇的教条礼法,官场仕途,将在大树下打铁作为其心的归属。对嵇康来说,能够从心灵深处干扰他的,是朋友。为了逃避官场,把友情看得深重的他毅然与好友山涛绝交。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那封伤心凄切的绝交书足可以证明他心灵深处的那份坦诚和无奈。
错过的已经错过,失去的终究失去。假如那时嵇康、阮籍走进官场,结局是否会同历史一样,悄然远逝呢?应当说,正是拥有那种洁身自好、孤傲清高的处世观,他们才传响于历史。
遥远的绝响已追随历史而去,但那串尘世的风铃是否也会轻轻摇响,启迪着人们对那些古老的精神财富多一些在乎?
我想,至今能够对他们说的只有时下流行的一句熟语:情愿一生追随,只为梦能圆。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4】
嵇康,作者称他为阮籍终身性的朋友,但对于自己反对什么、追求什么,嵇康比阮籍更明确、更透彻,因此他的生命乐章也就更清晰、更响亮了。他“非汤武而薄周礼”、“越名教而任自然”。他的人生境界的基本内容,是摆脱约束,回归自然,享受悠闲。你看他健康得令人羡慕,帅气得令人倾倒。他的友情与亲情是心照不宣,浓烈到近乎淡薄的。他对他不喜欢的人可以白眼相加,率性而为。但是对友情,有时却又很无奈。他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人性的纯洁,对友谊近乎苛刻的要求,使他一再与朋友绝交。谁能理解他内心的苦衷!
嵇康的被捕、被杀,实际上是高贵的人格无法见容于世的表征,正是所谓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的决绝、坦率,是小人和统治者无法忍受的,他的高洁映衬出了一片黑暗,不能见容于群小也就成为必然。中国文人的命运难道就这样多舛?作者除为豪杰逝去而悲郁之外,对钟会之类的小人也毫不留情地敲打了一番。人性的光芒被黑暗吞灭,悲剧正是将美撕碎给人看,行文至此,我们也不禁为嵇康的遭遇一恸。
像嵇康这样的人物负载着当时最精致的文化,却无力保全性命于乱世。他最终为文化、为一种高洁的信念献出了生命,他是平静的。但他不能忘怀的是《广陵散》的失传,他把文化的传递看得比生命更重要。他们第一次标志出一种自觉的文化人格,中间的审美文化开始屹立。他们是先行者,是历史中间物,充满历史的悲剧感。二十世纪的鲁迅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中间物地位,依旧向命运抗争。这是宿命,还是轮回?
如果说《遥远的绝响》就像一曲气势恢宏的交响乐,那么写嵇康的这一部分就是其中的最强音!其中洋溢着某种丰厚而内在的东西,作者像一个思想者,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或吸引人们去思索。在他那深厚的思想沙滩上,一种深层次的、立足于历史与现实,对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及将来的关注逐渐凸现。“遥远的绝响”回荡在遥远的天际,已经渺不可寻。历史的殷鉴总是血泪斑斑,人性的善忘却总是如一,需要时时提醒才不致重蹈覆辙……秋雨先生为我们带来的是诗意与激情,是心灵的颤栗,它启示着当下喧嚣的世界:我们曾经有过那样一个年代,失落了那个时代是中华文化的不幸!文人的贡献不止于此,但它却又是文人表达一片热忱最直接而有力的方式。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5】
不是所有的风流,都显得壮丽而又难以触及。
称此独为“魏晋人物晚唐诗”,绝不为过。
魏晋之风流、魏晋的洒脱与不羁,魏晋的处处透着锒铛之气的“潇洒”,之所以独特于现世,或许是因为余秋雨先生在文中所说的,它诞生于“黑暗、混乱、血腥的挤压”。
先是阮籍,他那种难以掩藏的文化感、历史感,在魏晋这个纷乱的时代与无数的鲜血与头颅碰撞、融合之后,超脱出一个更有标志性的洒脱的形象。“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当他驾着木车悠闲游荡,在绝路前眼眶喷涌而出热泪的时候,那必然不是悲哀于无路可走。那是一种错杂而浑厚的情感,是一种找寻,是只哭给自己听的来自心底对现实对生活最为真实的嘶吼。他的狂放、他的不拘礼法,至今都难以被人接受,可何尝不能试着去效仿他在穷途时的大哭呢?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真实地面对并释放自己的心思,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在末路之前长叹一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我们不懂他究竟此言何意,但我们懂他的充满寂寞感的豪情——那蕴藏在面向天地之间一声震颤万物的长“啸”中的厚味。他不想做英雄,因而他只叹英雄,叹这纷纷乱世、竖子称王。他已将世事看得透彻而深刻,因而他只要由着心去表达一个最真实的自己。我们学不来,因而只能仰视于他的洒脱,那种不满足于世俗的追求乃至到了戏弄的程度的洒脱。我们,最多也只能活得潇潇洒洒罢了。
再是嵇康——对于余秋雨先生将他称为“中国文化史上第一可爱人物”的说法,无可争辩,他的个人形象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比阮籍高出许多。他的潇洒,甚至近乎漠视一切。他选择了隐居,像世世代代众多文哲圣贤一样过着自己不受打搅的生活,但他又不与那些深居山林的弃世者等同——他竟略显荒唐地在洛阳城外叮叮当当地打铁。他不在乎尘世的热闹与繁杂,他甚至对此感到鄙弃,他所追求的只是自己真真正正所想要的,那永远的安宁与满足。他坚守着自己最不可侵犯的界限,一条已近乎到略带傲慢的界限——但那不是傲慢。他的风流洒脱已将他隔绝在一个常人无法触及的安宁而和谐的圈子里了,因而他能看到旁人是何等的呕哑嘲哳。他会写一脸的嘲讽与不屑,却绝不会被那些无用的音响搅乱了心思。当他最终淡然地坐到刑台上将一曲就此失传的《广陵散》弹毕从容赴死的时候,历史这一端的我们,也被震撼了。这是何等的风流,何等的淡泊万物?他的风流与超脱已在他身首异处的前一刻,毫无保留地弥散进历史的长河之中。
可叹的是,阮籍穷途的悲鸣长啸,嵇康赴死的一曲广陵,竟会成为历史的绝响。
抑或说,他们那种难以复制的风流,也成了转瞬即逝的一缕青烟,只存在了他们的那个时代,那短短魏晋之中又更显渺小的那一段历史之中。连他们血肉中剥离出来的后代,也完全不曾流淌一点点风流的血液,忠心耿耿地终命在官场之中。
我不知该如何悲于这已逝的风流。
转视现今,当风流被冠以贬低的意思的时候,又一批已在中国的时间轴上销声匿迹的“风流”者乌泱泱地重现在这片土地上。他们不谙世事,放荡形骸,趾高气昂地从人群中走过——他们是“风流”了,他们甚至已经超出了“风流”所能包纳的范畴而到了狂妄而放纵的地步。他们自以为已经达到那些“冥顽的古人”苦苦追寻一辈子却也只能在日薄西山的岁月里短暂享受的那种独立于浮世万物的境界。他们以为那样高傲地俯视一切、鄙视一切、将尘世污秽的万物看得一文不值的时候,他们可以孤高地活。但他们可曾知道,他们这样的流里流气早已将“风流”二字抹得乌黑乌黑。他们也许可以“孤高”地行走在这个社会,但重点必然会是落在那无情的“孤”字上,他们也将必然成为这个他们眼中“俗不可耐”的世界上最终腐朽在这“俗”的泥沼中最另类的极端。
还有谁记得那个风流的年代,那些风流的人物,那份真正的意义上难以企及的风流呢?
当我们向往着“诗意地栖居”的时候,不要忘了还可以追求“风流地生活”。风流,是一个时代的财富、是一个时代的见证,而它更能是一个人真真正正作为有思想有自我的个体存在过的体现。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6】
很喜欢这篇文,刚看题目便被它所吸引,遥远的绝响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绝响会是怎样的辉煌呢?
“对于那个时代、那些人物,我一直不敢动笔。”这句话让我很好奇,什么样的事、什么样的人让余秋雨先生不敢动笔。看完这文感触很多。特喜欢嵇康和阮籍能够不羁于世俗礼法的框架,做着最真的自己。
阮籍是一个我很佩服的存在。阮籍喜欢一个人驾着木车游荡,木车上载着酒,没有方向地向前行驶,直到路走到了尽头。真的没路了?他会哑着嗓子自问,会声声抽泣,会号啕大哭,哭够了,持缰驱车向后转,另外找路。然后走到另一条路的尽头,他又大哭。走一路哭一路,荒草野地间谁也没有听见,他只哭给自己听。他是不羁的,他也是不困于世俗的。
阮籍更让人感到怪异的,是他对于礼教的轻慢。例如父母去世时的繁复礼仪,三年服丧、三年素食、三年寡欢,甚至三年守墓,一分真诚扩充成十分伪饰,让活着的和死了的都长久受罪,在最不该虚假的地方大规模地虚假着。正是在这种空气中,阮籍的母亲去世了。
那天他正好和别人在下围棋,死讯传来,下棋的对方要求停止,阮籍却铁青着脸不肯歇手,非要决个输赢。下完棋,他在别人惊恐万状的目光中要过酒杯,饮酒两斗,然后才放声大哭,哭的时候,口吐大量鲜血。几天后母亲下葬,他又吃肉喝酒,然后才与母亲遗体告别,此时他早已因悲伤过度而急剧消瘦,见了母亲遗体又放声痛哭,吐血数升,几乎死去。他完全不拘礼法,但他却是最真。在母丧之日喝酒吃肉,但他对于母亲死亡的悲痛之深,又有哪个孝子比得上呢?
而嵇康,在我心中是一个很神圣的存在。随性,是吸引我的最大因素。他的随性和洒脱,胜于七贤里的任何一个。当随性大到不羁的时候,这种无拘束的性格成了他致命的缺点。他从来不知道“韬光养晦”为何物。从钟会的报复和写给吕巽的绝交书这两点上看,显而易见。
说到“绝交书”,就不得不提《与山巨源绝交书》。这封信与上文提到的性质完全不同,只要对嵇康有一点了解,就知道他是一个性情中人,对友情非常重视。即使下了绝交书,可是与山涛的感情藕断丝连,那种感情的细腻程度,都让我觉得不应该属于这样一个随性的人。
打铁,这项事业,在我认识嵇康后,就变的高贵了起来。他在思想上的归隐和淡泊,甚至高于孙登这样的人物。正好应了那句“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
还有就是那千古一绝的琴音。对于他死时的那首“广陵散”议论纷纷,写得也可能过于夸张或多是臆测。但,我却总是禁不住想象,在断头台上抱琴而坐、琴声疾驰于天地间的情景。面对死亡,脸上的镇定自若,心中那份不变的坚持,加上一曲震撼激射的绝响,该有多少人当场倾倒!监斩的那位官员,不知道有没有一瞬间想要与罪犯共饮!?
阮籍和嵇康都是不羁的,都是不为世俗所有的人,他们有才,有情,他们不假,他们最真。
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写作的开始就毫无头绪?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编辑推荐: 团圆读后感简单 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团圆读后感(篇一)
最近,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春节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珍惜父母陪伴我们的时光,也期盼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二】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平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读后感(篇三)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四)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篇五】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
有关夸父逐日的读后感简单 (160字)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有关夸父逐日的读后感简单 (160字)},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作文5000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夸父逐日的读后感【篇一】
读完《夸父追日》以后,我认为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文中夸父曾经想过,每天夜里,太阳跑到哪里去了呢?他不喜欢黑暗,喜欢光明。所以夸父他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叫它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光明。
为了实现他的梦想,夸父拿起手杖去追赶太阳,追啊,追啊,跨过了黄河、渭河,并且口渴得还把河里的水都喝光了,但是夸父没有停下来休息,又飞快的朝北方的大泽跑去,他跑跑啊跑,一直朝着太阳的方向跑去,可惜的是,他还没到虞渊,就轰然倒下了。他虽然没有成功地实现他的梦想,但是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如果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就不能坚持地学习书法,那是我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学习书法的,有的是楷体,不管刮风下雨每个星期日都去学习书法,直到现在。
夸父的那种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以后我们干任何事情要像夸父一样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千万不要半途而废呀!
夸父逐日的读后感(篇二)
夸父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神话故事里的传奇人物,来自神话故事——夸父追日。夸父的精神让我感慨万分,因为他的精神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都可以拥有的,那就是坚持不懈。夸父是个喜欢光明磊落的人,每当太阳下山的时候,天便黑了。夸父想:太阳每天都会掉在地上,我要找到太阳让太阳永远停在天上。读到这我感叹:夸父你的理想真大啊!下午,太阳落山了,夸父追太阳去了,他边跑边大声的喊:”太阳,太阳,请你不要走,我有话想对你说。“跑了很久,夸父精疲力尽,他远远的望见了一条小河,他跑到小河旁一直喝一直喝,没一会他就把河水喝了一滴也不剩,但是他也没有想过放弃又接着追太阳。读到这我又感慨,你真有毅力了。就这样夸父一直坚持,直到他喝完了十几条大河。我不得不再次感叹,你太有毅力了。而当太阳不再跑时,夸父却累得倒下了,然后夸父变成了大山。
虽然这只是个神话故事,但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啊!
夸父逐日的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预习了第三十二课《夸父追日》,也就是最后一课,主要内容是: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位叫”夸父“的巨人,早上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方落下,紧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夸父喜欢光明,所以,夸父想知道太阳到底躲在哪里呢?
于是,夸父拿起手杖,提起长腿,就开始朝太阳落山的地方跑起,一眨眼就跑了2千里,突然夸父追到了一团火球,正准备伸手抓住火球的时候,他已经累的、渴的不行了,所以他朝和谁喝了两条大河。
最后,夸父变成了山。山的南边,有一大片枝叶茂密、鲜果累累的桃树,那是手杖变成的。树上的味道鲜美的桃子,给追寻光明的人解渴,使他们精神百倍,奋勇前行。
词语小知识:1、普照:普遍地照耀。
2、精神百倍:精神好极了!精神到百倍。
3、原野:旷野;没有树林、建筑物或巨大岩石的大片土地。
感受:这位巨人真厉害,我要向他学习永不放弃的精神。
梧桐子读后感(必备11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11篇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梧桐树》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梧桐子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仔细阅读了《希腊神话》这本书。
《希腊神话》一书,让我领略了古希腊古老而悠远的文明。这本书独特而新颖。
《希腊神话》主要讲述了以天父宙斯为统治核心的天神和世界英雄的神话传说。这些传说有着非凡的想象力,充满了神奇和智慧,让我永远不会忘记。
在希腊众神中,除了众神之王和天后赫拉,还有海洋之神波塞冬、地狱之神哈迪斯、智慧女神雅典娜、太阳神阿波罗等。他们不像我们中国神话传说中的神仙那样吃烟花。每个神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有着和人类一样的喜怒哀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普罗米修斯。他不是地位最高的神,而是最聪明的神之一。他被称为“先知”,是人类的守护者。普罗米修斯有一种无畏的精神。即使他违背了宙斯的旨意,他也应该创造和保护人类。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愿意永远受苦。因此,他是一个值得所有神和人尊敬的神。
除了上帝,希腊神话还讲述了许多半人半神的.英雄。我最钦佩的是赫拉克勒斯,他完成了12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毫不犹豫地与上帝战斗,他非凡的勇气和能力,以及在斗争中表现出高超的智慧和坚强的毅力,这让我钦佩。
这本书是一部神与人的史诗,但无论是上帝还是人,他们都不是无所不能的,都有强大的对手。这也让我明白,无论人多么强大,他们都有自己的弱点,他们应该永远记住自己的弱点,以免被自己打败。
梧桐子读后感 篇2
我曾经看过《父与子》这一则漫画,画中的父亲与儿子表达了各式各样的。
《父与子》是一本书,也是一则漫画,表达了一位父亲与一位儿子之间的爱。有人觉得它是一本搞笑的漫画,也有人觉得它深深的体现了父与子的爱,我也试过品尝过这一则漫画,里面的内容:当儿子每一次有困难的时候,父亲也会不顾一切的帮助自己的儿子。还有,他们会把得到的东西一起分享。他们父与子不会求之不劳而获的'东西。
这则漫画让我回想我学过的《地震中的父与子》,这位父亲在别人的劝阻之下没有停下来,不顾一切的去救自己的儿子。这位儿子体现了先人后己的行为在废墟底下,鼓励自己身边的同学,告诉他们:“我爸爸一定会来救我们。”同学们听到他的话之后,重新的振作,同学们也会想着有活下去的希望。这两部书和漫画同时表现了父与子的爱!
在我们现代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人。有一次,我在共工汽车上,我看见一位年轻的妇女让座给一位上了一把年纪的老奶奶。
父与子之间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在爱的鼓舞下,我努力向前驶去。
梧桐子读后感 篇3
《父与子》是一本有趣的漫画。书中的父亲长得胖胖的,有浓密的胡子却没有头发,他善良、慈祥,十分爱他的儿子;儿子长着一头刺猬发,是个伶俐、调皮的小男孩。
父与子,他们过着温馨的生活,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继承人,又漂流到无人的小岛。他们那幽默、憨厚的性格和深深父子情不断随同他们到漫画结束。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这样描述的。
儿子和父亲一起用木材做了一个雪橇,可玩着玩着雪橇散架了。父亲灵机一动,把剩下的木材做成了鸟窝。父亲为什么会这么做呢?原来父亲是想告诉儿子:一个东西坏了,不一定先想到把它扔了。其实它可以做成别的有用的东西,就象把废弃雪橇做成了一个精致的鸟窝。这样循环利用,可以使地球减少消耗,能源就不会越来越少,可以使地球更美。父亲教会儿子要循环利用,保护大自然,让我看到了浓浓的父爱。爱就在我们身边,只要细细体会就能感受到。
有一次我正准备将矿泉水瓶扔了,爸爸制止了我,和我一起把矿泉水瓶做成了个花瓶。这样变废为宝,十分环保。爸爸教育我回收利用、节约能源。所以,在平时我也从不浪费。我很感激父亲的教导,这也让我体会到了父亲对我的爱。
《父与子》中的故事仿佛就是我自己的生活,所以我格外喜欢这本书。
梧桐子读后感 篇4
以前我一直认为母爱是最伟大的,父爱只能屈居第二,但当我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便陷入了深深的思索:父爱伟大呢?还是母爱伟大?
这篇文章讲的是:1994年美国洛杉矶大地震中,一位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抱着坚定的信念,不顾劝阻,历尽艰辛,经过了38个小时的挖掘,终于在废墟中救了自己的儿子和另外14个同学。
“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你在一起。”这句话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承诺,这个承诺让儿子变得坚强,这个承诺让父亲决不放弃,这个承诺创造了一个奇迹,这个承诺源自于一个父亲对儿子深深的爱!
读完这篇文章也让我想起了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那天,妈妈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让我在院子里骑,我开始胆子小,妈妈便在后面扶着,虽然后来我胆子大了,但还是不敢自己上路。这是爸爸回来了,他绕到我的身后,示意妈妈离开,我还没有注意。听到后面的笑声我才发现妈妈的离开,我一下子慌了神,“啪”的`摔在了地上,好疼啊!一回头,发现爸爸正拉着妈妈,不让她过来扶我,并且一脸挑衅的表情,我的火一下子上来了,我拼命站了起来,跨上了自行车,骑了起来,爸爸看着我,笑了。我现在才明白爸爸的用心良苦,原来爸爸是那样爱我。
我现在才真正明白,母爱是温暖而伟大的,而父爱是深沉而伟大的,他们同样都很伟大,并没有第一和第二之分。
梧桐子读后感 篇5
《梧桐树》是郑渊洁写的一篇短篇童话,郑渊洁的这篇短篇童话虽然不长,不过带给我们的启示却很多。
《梧桐树》里有四个。人物:母鸡,蛇儿子,鸡首领和母蛇。故事主要讲:失去生育能力的母鸡拣到了一个蛇蛋,于是她开始孵蛇蛋。不久,蛇儿子出生了。众母鸡担心自己的小鸡被蛇儿子吃掉,于是要求鸡首领将母鸡赶走。鸡首领却没能成功——他被蛇儿子给吓跑了。一天,母鸡在觅食时被母蛇盯住了,母蛇咬死了母鸡,当蛇儿子发现后,立即同母蛇搏斗。母蛇认出了蛇儿子才是她儿子时,立即让出食物。蛇儿子说出真相后,母蛇后悔不已。
故事中的`四个人物都值的我们学习。母鸡的无私和勇气,虽然蛇是鸡的天敌,可母鸡还是勇敢的孵蛇蛋。蛇儿子虽然是蛇,可母鸡被咬死后,他为了母亲而产生的爆发力使他冲了上去鸡首领明知母鸡身边有蛇儿子,可他还是勇敢的走出去,为其他小鸡的安全而行动。虽然他失败了,可它的敢做敢当应该让我们学习。蛇母亲饿了七天,当以为蛇儿子是同她抢食,毫不犹豫地让出了食物,这种母爱令我们感动。
《梧桐树》是篇很棒的童话,希望大家有时间也能读一读。
梧桐子读后感 篇6
我读了《稻草人》这本书,这本书讲了特洛特和比尔船长在探险大岩洞的过程中遇到了旋涡,他们来到了一个奇怪的洞穴,还遇到了一只长相很奇特的鸟,它的名字叫奥克,特洛特还见到了老朋友亮纽扣,特洛特、比尔船长、亮纽扣,还有奥克。
经过了很多困难来到了不祥国,那里的国王很坏,经过稻草人的`帮助,他们成功打败了国王,打败了国王之后,他们就来到了美丽的翡翠城。
我最喜欢特洛特,因为她很聪明,遇到困难会勇敢的去面对,我也要像特洛特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梧桐子读后感 篇7
一天,父与子到书店购书。他们来到“好书柜台”,询问工作人员:“这些书哪一本较好?”工作人员举起一本书,回答道:“这本书较好,大人小孩都适合看。”于是,父与子买下了这本书。买了书,儿子满心欢喜,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来看。刚看上几眼,儿子便兴趣然,陶醉在书的世界里。父亲见儿子看得津津有味,便凑过去瞅了一会儿,也入了迷。他俩边走边看,不知不觉回到了家。
回到家,儿子站在一旁专心致志地看书,父亲赶忙拿来烟叶泡茶,眼睛仍盯着书不放。倒茶时,父亲的'眼睛还不愿离开书本,所以茶水就就被倒进了帽子里,父亲还不知道。
要洗澡了,父亲把水龙头打开,让儿子坐进去。可是因为看得入迷,自己竟不知不觉坐进了浴盆里。父亲捧着书,儿子倚在他的身旁,他们就这样聚精会神地看书。有时随着故事情节激昂起来,有时有为主人公的经历而哀叹,有时又紧张起来。他们似乎已经融入到了其中,与主人公一起探索书的奥秘。
看了这篇漫画,我明白了:读书就要读好书,好书能让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好书能让我们探索自然的奥秘,好书能让我们领略文化的风采。
梧桐子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完了《稻草人》这本书,其中的一篇《傻子》对我有很大的感触,那里面的傻子非常的善良,捡到了大元宝,却不留给自己花,非要等失主来认领才肯走,这件事传出去大家都喊他傻子,他一点也不生气。还有一次,他为了自己的师兄自己挨打,大家喊他傻子喊得更勤了,他还是一点都不生气,每一天照样快快乐乐的。
大家觉得他傻么?不,他很善良,他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元宝,但他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随便拿别人东西的`道理,他也很乐观,别人叫他傻子他都不生气,每天照样快快乐乐,我要向他学习乐观、拾金不昧、舍己为人的精神。
梧桐子读后感 篇9
从前有一棵梧桐树,上面有许多梧桐子,他们十分的快活。他们穿着碧绿的新衣,都站在床沿上游戏。周围张着绿绸似的帷幕。一阵风吹来,绿绸似的帷幕飘动起来,像幽静的庭院。从帷幕的缝里,他们可以看见深蓝的天,可以看见天空中飞过的鸟儿,可以看见像仙人的衣裳的白云,他们可以看见永远笑嘻嘻的月亮,看见俏皮的眨着眼睛的星星,看见白玉的桥一般的银河,看见提着灯游行的萤火虫。所以他们十分的快活。
有一颗梧桐子,他不但喜欢看一切美丽的东西,唱种种欢乐的歌儿,他想离开窗沿,出去游戏。于是他便轻轻一飞,随着大风飘出去了。忽然大风停止了,种子从高空中落了下来,落在一块土壤里。一只麻雀看见了他,立马衔住了他,把他送到了一块土壤肥沃的地方,梧桐子被埋进了土里。过了一段时间,他竟生根发芽长成了一棵梧桐树。一天,一只燕子飞到了梧桐树上休息。这只燕子原来是当邮差的',于是梧桐树很高兴,他立马写了许多信让好心的燕子送给他的母亲和哥哥弟弟。没过几天,他的母亲和哥哥弟弟的回信就到了。就这样,燕子就给梧桐树和他的母亲和哥哥弟弟当了邮差。
从这件事当中,我发现这棵梧桐子靠自己的力量在野外生存下来了,并长成了一棵梧桐树,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一个人如果想要在野外生存下来的话,就先问问自己又没有这个勇气,然后再去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野外生活,直至成功。
梧桐子读后感 篇10
我以前一直很讨厌看书,总觉得那么多文字看起来让人头疼。
什么时候能找到让我也喜欢看的书呢?偶然的一次机会和妈妈去逛超市,路过图书一角被那里正在读书的小朋友们深深吸引了,他们看的那么入神,难道这里真有那么神奇?带着疑问我随手翻开一本,没想到这一看就是小半天,我完全忘记我是和妈妈来购物的了。这本书的名字叫《父与子》,这是一本非常有趣幽默搞笑的漫画书,简单的文字配着形象逼真的图画,却深刻地记录了一对幽默风趣的父子真挚生动的情感。那个叫胡子的爸爸是世界上最幽默又最爱孩子的父亲,比如父子俩够苹果费劲了心思,最后苹果自己掉下来了、比如儿子送父亲的礼物因为不小心给摔碎了,但善良慈爱的父亲没有责备他,反而还安慰他、比如趁父亲看报自己恶作剧用苹果拍跷板打在秃头的父亲头上......儿子虽然调皮捣蛋,但却积极乐观、聪明可爱,父亲虽然严厉,但却善良幽默、体贴正义。他们在生活中无论是谁遇到困难都最先想到对方。翻开每一页幽默有趣的画面都让人忍俊不禁,但看似普通的图画和文字却蕴含着一个个耐人寻味、发人深思的'哲理,至少我是被深深的吸引了!
由于时间有限,看了一半就被妈妈喊了出去,好不容易遇到我爱看的书,最终在我的软缠硬磨下让妈妈给买了回来,哈哈,至今我已反复看了好多遍,但依然爱不释手。这书真得好看,不信你也买一本回去看看。好了,不说了,我要继续看我的《父与子》了。
梧桐子读后感 篇11
稻草人是农民自己做的。他的骨架是竹园里的细竹竿,他的肌肉和皮肤是第二年的.黄稻草。破竹篮和残荷叶都可以当帽子;帽子下面的脸是平的,分不清鼻子和眼睛在哪里。他的手没有手指,但他拿着一把破扇子——事实上,只是用线把扇柄绑起来挂在手上。虽然他不是很精致漂亮,但他很负责,比马狗好多了。
虽然他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他心地善良,想帮助那些受苦的人。读完后,我非常感动。我的心酸酸的,我的心充满了沉闷和压抑。稻草人的形象永远不会在我心中挥之不去。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意识到我们现在生活的美好和来之不易。这与过去的生活无法相比。现在我去了我家乡的田野。现在稻草人很生气。
就像一个士兵,站在绿色的田野里,也变得有鼻子和眼睛,穿上一顶新帽子,穿上他的衣服,所以看起来更高,更直,但他的质量没有改变,仍然站在自己的岗位上,没有倦怠。
必备!登勃朗峰读后感大全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必备!登勃朗峰读后感大全》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登勃朗峰读后感【篇一】
通过对勃朗峰自然景物的描写,准确细致地展现了勃朗峰迷人的景色。例如:“有一处需经隧道,穿山而过:俯瞰脚下峡谷,只见其间一股清流急湍,环顾四周,岩壁峻峻,丘岗葱绿,美不胜收。”“有些顶端尖峭,并微微倾向一旁,宛如美女的纤指;有一怪峰,形如塔糖。因峻岩太过陡峭,皑皑白雪无法堆积,只能在分野处偶见几堆。”这些描写,都给读者以身临其境的美妙感觉。
这一彩幻只是稍作驻留,顷刻间便飘忽不定,相互交融,暗淡隐去,可又骤然返光灼灼,瞬息万变,真是无穷变幻,纷至沓来;洁白轻薄的云朵,微光闪烁,仿佛身披霓裳羽衣的纯洁天使。
登勃朗峰读后感(篇二)
1.欣赏到了自然的美景。例如
我们曾仰面遥望附近的一座峰巅,但见色彩斑斓,彩霞满天,白云缭绕,轻歌曼舞,那朵朵白云精美柔细,宛如游丝蛛网一般。五光十色中的粉红嫩绿,尤为妩媚动人,所有色彩轻淡柔和,交相辉映,妖媚迷人。我们干脆就地而坐,饱览独特美景。
这一彩幻只是稍作驻留,顷刻间便飘忽不定,相互交融,暗淡隐去,可又骤然返光灼灼,瞬息万变,真是无穷变幻,纷至沓来;洁白轻薄的云朵,微光闪烁,仿佛身披霓裳羽衣的纯洁天使。
2、感受到了车夫精彩的驾车本领。例如
他扬鞭一挥,车便辚辚向前。如此颠簸,我生平从未有过。近来的几场暴雨冲毁了几处路面,但我们不停不息,一如既往地保持着速度,疾驰向前,什么乱石废物,沟壑旷野,
一概不顾——有时一两个轮子着地,但大多为腾空而起。那位镇定而善良的狂车夫还时不时地掉转头来,神情威严地冲我们说道:“哈,看到了吗?如我所说吧——我可是名副其实的车夫之王呐。
这篇课文记述了作者与友人游览勃朗峰的经历,或浓墨重彩,或简笔勾勒,笔法多变:写上山,用散文笔法,描绘山中奇景,嶙峋的怪石,变幻的光影,引出无限感慨;写下山,以小说笔法,叙述奇人奇事,惊险的旅途,怪异的车夫,富有传奇色彩,令人读之,妙趣横生。
登勃朗峰读后感【篇三】
作者写与友人游览勃朗峰的经历,重点描绘了勃朗峰的美景及富有传奇色彩的趣闻逸事,一方面表达了对大自然创造如勃朗峰神奇美丽景观的赞叹;
另一方面作者也感叹如此的美景转瞬即逝,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吉时美景,应积极投身于大自然中,纵享大自然的馈赠。
登勃朗峰读后感(篇四)
作者的散文集《天真汉在国外》,内容记述了他以报社记者身份搭乘“奎克城”号轮船前往欧洲和巴勒斯坦采访的种种经历和见闻,并结识了自己的第二任妻子奥利维亚·兰顿。作品一经出版便获得巨大成功,《登勃朗峰》便是其中很有特色的一篇。马克·吐温以其深厚的写作天赋描绘了登勃朗峰时所见种种美景和为他们赶车的车夫,写景时笔下极富诗意,文采斐然;写人时刻画生动,尽显幽默本色。
夏蒙尼·勃朗峰,位于法国和意大利边境,是阿尔卑斯山脉最高峰,也是欧洲第一高峰,海拔4 810米。勃朗峰地势高耸,常年受西风影响,降水丰富,冬季积雪,夏季不融化,白雪皑皑,故勃朗峰法语意为“银白色山峰”。显然,这座“阿尔卑斯山之王”的奇壮景观使作者为之着迷。无论是远观时层层雪岭,高大雄伟,气势磅礴,直插云霄,还是在山顶上,环顾周围,一览众山小;无论是山中诸峰形状各异,鳞次栉比,还是山中云朵流彩变换,璀璨缤纷,精工绝伦,都让他在登山时只顾欣赏而忘记了时间。作者用华丽、精准的词语,流畅洒脱的句子和铺张的文字将勃朗峰的一切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无一不让我们沉浸在她的美妙景色之中。尤其是他对勃朗峰云彩的描写,独具匠心地将她比作在阳光下破碎的肥皂泡,种种色泽变幻莫可名状,让作者发出了“世上的皂泡如其可求,其价值将不知几何”的感叹。
与勃朗峰的美景相比,为作者赶车的车夫更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这是一位操着蹩脚英语、自信、乐观、健谈的车夫,这位自封的“车夫之王”,深为他的工作和技术自豪。无论是他神气十足地保证能够超越在他前面的车队,还是在每一次化险为夷之后的镇定庄重的自我夸奖,或是在几乎遭遇不测后的面不改色,依然调侃嬉笑,都让作者一行在深刻体会到从未有过的惊险和刺激之余,感受到他的高超卓越的驾驭技术和乐观自信的生活态度。而与车夫的谈话,也同样充满着幽默与生活情趣。作者故意将车夫的法语句句直译成英语,以产生滑稽的效果。遗憾的是,这些在汉语译文中几乎无法传达,只能以捎带生硬的语句与词汇表示。同行的还有车夫同样自信地操着德语的导游朋友,一位曾经47次登上勃朗峰,自封为“勃朗队长”和世界上最好的向导。其实,在游人看来,壮美的勃朗峰对于在此工作的车夫和向导来说是相当危险的,然而从作者的描写中,我们丝毫没有感觉到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抱怨,而是抱着乐观积极的心态和自信的工作态度代表这座山峰迎接她的每一位客人,他们才是勃朗峰真正的主人。也正是由于他们的存在,使得原本美丽的山峰更加显现出诱人的魅力。
文章虽名为《登勃朗峰》,然而作者没有着力描写登山的过程,而是注重勃朗峰美景的描写,更重要的是通过当地的车夫和导游,向读者传达出一种乐观向上、积极自信的生活态度。这也正是马克·吐温所一贯坚持的在幽默的语言和简明的句法下对社会现实和生活在这个现实中的普通人的深切关注。
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简短 (100字)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这篇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简短 (100字)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篇一】
中华的历史源远流传,每个年代人们都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在这浩浩荡荡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知道的只是那沧海一粟,我们却从这一粟中汲取了更多。
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记载的中华五千多年的历史中,我最喜欢的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东汉朝的张衡,小时候奶奶经常给他讲关于天上的故事,他自己也博览群书,天长日久,他成了一个著名的科学家。他发明了浑天仪与地动仪,真令人佩服不已。更让我佩服的是他那不信神,不信邪,细心考察,敢于试验的精神。我们在学习中也要勇于探索,研究,不仅要学习古人的定论,更要自己去开拓,去创新,这样才能成功。
另一个是南北朝的祖冲之,他自幼喜欢数学,不喜欢经书。他从祖父那学到了好多知识,462年时他创作《大明历》,经过激烈论战,终于受到皇帝的认可。他还发现了圆周率,把一年计算到365.2428日……这些发明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我特别佩服。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勇于创新,要像祖冲之那样,认真仔细的研究每一个问题。
历史长河中还有许多名人,比如李白,杜甫,关羽……这些人创造着并见证着中华民族的伟大与兴旺,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我们要感恩这些知识财富,这本书请大家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去读。
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篇二)
有一本书,它没有妙不可言的语句和各种各样的成语,它也没有什么深奥的、令人费解的语句,更没有像故事书那样的剧情,可是它却让我流连忘返,爱不释手。它是什么样的一本书呢?想必大家都有这样的一个问题吧!它就是我们熟悉的《上下五千年》。
这本书中的历史故事可谓琳琅满目。其中有拍案叫绝的、令人回味无穷的,有令人声泪俱下的、还有令人怒目切齿的……在书中,我看到秦始皇统治天下后的安详、和平,人们安居乐业,一片祥和;听到了祖逖和刘琨一大早便起来舞剑的声音;想到了李林甫和宦官们一起残害人民……有时看得入迷了,会情不自禁地说:“李林甫真是个小人!”
众多皇帝中,我最喜欢武则天了。她是位女皇帝,但是她的大度胸怀和海洋一样。骆宾王在文章中把她骂得那样的惨,她不仅既往不咎,还赞叹不已。
鉴真和尚也令我非常佩服。当年,他不顾自己年纪大,自告奋勇去日本传法。碰到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一连几次都无法出海,估计有的人早已放弃了,可他没有。六十岁的他决定第五次出海。在最得意的弟子死了、自己也双目失明后,历经千辛万苦他才抵达日本。他的坚持不懈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我非常感动。
最令我讨厌的是秦桧了,他的所作所为,令我怒目切齿,他卖国求荣,残害忠臣。岳飞和将士们,奋勇杀敌,将士们士气高昂,可却遭秦桧所害,一代名将就此陨落。
这本《上下五千年》使我了解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大家快来看它吧!
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篇三】
假期里,我读了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这本书里有神农尝百草、大禹治水、开天辟地、蔡伦发明造纸术、张衡测报地震等待许多历史故事,我非常喜欢看。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神农尝百草》了。它主要讲的是古代炎帝看着人们经常不是饿死就是病死,于是决定自己亲自尝遍百草,找到能治病充饥的东西,为人民造福。他准备了俩个大口袋,觉得能治病的放进左边的口袋,觉得能吃的放进右边的口袋。有一次,他不小心把断肠草吞了下去,还没来得及医治就死了。
神农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他为了国家人民,冒着生命危险,去尝药草,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历史的悠久,从秦始皇建长城中,我了解到了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从绿林赤眉起义和昆阳大战中看到了皇帝的残暴。
《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如同一台时光机,把我带到了过去;《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又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历史老师,正在像我孜孜不倦地讲述着历史故事。我爱读《中华上下五千年》!
中年上下五千年读后感【篇四】
从三皇五帝到四书五经一直到我们现在的国家领导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老师让我们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我翻开第一页,我看到了人类的开始,也就是5000多年前的远古时代,“黄帝战蚩尤”里面的那些故事是我所不知道的.,我们的语文书上写的也有,但由于书页有限,只记了一些小故事。
我还知道黄帝族和炎帝族世代通婚,传说炎帝和黄帝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夏朝、周朝都是他们的后代。黄帝与炎帝曾长期争夺统治权,最后黄帝夺胜。统一华夏部落的黄帝成为华夏民族的宗祖,现在不论是在国外的华侨,还是在国内的中国人,都会骄傲地说:“我们是炎黄子孙”。
露营基地读后感(必备八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基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露营基地读后感 篇1
银河纪元12020年,哈里·谢顿,这个年仅32岁的数学家开创了一门全新的学科——“心理史学”,这门学科并不像它的名字,它既不是心理学,也不是史学,它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虽心理史学能够拯救,但一切都太晚了。谢顿为了把帝国毁灭后三万年的黑暗时代压缩成一个仟年,他在端点星——一个位于银河旋臂的最前端的荒凉的行星上安排了十万人编著《银河百科全书》,这就是第一基地,他们在以后的一个仟年中拥有最尖端的科技,甚至超过帝国。
得益于谢顿,以后的300多年第一基地顺利地度过,但“骡”的出现差点让整个谢顿计划崩溃。第二基地——一个以精神力量突出的团体,是谢顿计划的核心——对第一基地的帮助暴露他们自己的存在。此后的200都多年里,第一基地都潜心铲除第二基地,以他们最顶尖的科技与智慧,在他们自以为成功时第二基地早已遍布他们的生活。
基地纪元498年,银河未来的命运决定于某人一念之间,这个就是葛兰·崔维兹。他必须在第一基地,第二基地与盖娅之间做出银河未来由谁主导的决定:由第一基地创建的新帝国将会逞领银河进入科技昌明的世纪,却会像第一帝国那样摧毁在战争之中;由第二基地指导的新帝国将能确保人类的永久和平,却因此成为了一个父权制帝国;而以盖娅为蓝图的盖娅星系则会是个心灵共同体,所有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一个良善的整体。崔维兹直觉地做出了选择,但却无法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他怀疑宇宙中还藏有更强大的操纵力量。崔维兹相信地球是解开所有谜团的关键,因为地球是人类的起源母星。奇怪的是,银河中有关地球的资料全都神秘消失。
露营基地读后感 篇2
一个人要在60岁依然热爱20岁热爱的东西,但不要反对相同的东西,我们都希望既能变成熟的同时,也能保持童心。阿西莫夫做到了,他的方法可以总结成“执着地爱,健忘地厌”。同时,用一生的时间,认真选择一条趋势,和趋势做朋友,它能帮你超越所有那些你厌恶的东西,给你带来所有新鲜的美好。
过年期间因为不停的值班,所以第三次重温了这部小说(因为一个人怕黑,所以值班一直是开着灯睡觉的,而且还睡不着)。读完最后一章,仰天长叹,这真是一部有毒的小说,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三观。不得不写一篇读后感纪念一下。
初识《基地》系列小说是在自己初中的时候,那时自己还是一个青涩少年。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里有一个书架,里面放着她爱读的所有小说,有一次上课看《卫斯理系列》被叫到办公室谈话,批评我看的书太low了。她强烈安利了这本《基地》,如果我答应不在她的课上看书就借给我读,而且还和我打了个赌“如果这本书没有卫斯理好看,以后上课随便我怎么样。”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我还是too young too naive。
这本书真的有毒,当时还没有出系列丛书,小说是在“译林”杂志的每季度特别期刊上刊行的,只有前三部。捧着两本杂志,看了三天三夜。看完之后,我直接去邮局订了一年的译林杂志,可是后来再也没有看到比这本书更好看的小说了。
这是一个肯定会输的赌。
他是著名的科幻小说作家,一生著书500本,是一个真正的写书狂魔,至今没有人打破他的记录。他1920年出生在德国,3岁的时候和爸妈移民到美国,上大学的时候开始投稿,唯一的爱好就是写作,又有热情又有才能,大学之后阿奇莫夫就进入了写作的喷涌期,这个喷涌期持续了一生。在72年的人生里面,阿奇莫夫平均一年写9本书(我连一篇综诉3个月都写不好),这个记录至今没有人打破。
阿西莫夫开始是为了兴趣写作,30岁之前,他发了很多文章,在科幻界很有名,却没有赚什么钱。下班之后咬着牙写作,直到1961年,当时有一个出版社把他写的零散的故事整理成三本书,同一起名叫《基地三部曲》重新出版,这一下轰动世界,名利双收,从此辞职回家专心写作。
阿西莫夫写科幻小说就跟我们吃饭这么容易,有一次综艺节目阿西莫夫为了证明自己有才,就拿来打字机,三十分钟现场写了一部小说,写完之后看看质量不错,就直接发表了,真是努力过才知道天赋有多么重要啊。
1988年的时候阿西莫夫已经是世界科幻界的最著名的作家了,他一共得了六次雨果奖,也得了星云奖终生成就大师,这两个将是世界科幻的最高奖项了,当时人们用阿西莫夫的名字来命名杂志,用阿西莫夫模块来命名机器人的人机安全性,还有阿西莫夫在小说提出的人机三大定律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概念。但这时他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不好。但在这时他宣布开始续写基地,阿西莫夫表示留给我的时间不多,希望我能写到最后,他希望自己在停止呼吸的时候仍然在写作。如果死的时候能胖的一下倒在打字机上,头卡在键盘上就好了。遗憾的是阿西莫夫没能实现他的愿望,最后还是因为身体虚弱被送到医院,不久就离世了。
阿西莫夫的一生都在写做,早年是靠兴趣写作,中年被读者和社会推着写,老年是自己主动要写。阿西莫夫把最后时间留给了基地这不小说,是因为伟人在老的时候都有一个愿望,希望自己的著作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比如爱因斯坦追求统一场论,孔子追求一以贯之,在文学上,阿西莫夫也在追求自己的同一场论,阿西莫夫一生著作无数,但有三个系列是最重要的“机器人系列”“帝国系列”“基地系列”,他希望用最后的故事把这三个故事变成一个整体。公元30世纪到公元2000世纪的故事连接成了一个宏大整体。
露营基地读后感 篇3
有我的地方,就没有你,对吧?在看了SNSD中徐贤的几个视频后,才知道爱读书的人也喜欢写读后感。虽然,我看书少,但好的习惯也是要学到来的。难得今天看完了一本书,就写一下好了。
《基地》是一本怎样的书呢?额,我也不大清楚…作者可是大大有名,叫艾萨克?阿西莫夫。最有名的是他的机器人三大定律(这个很牛的)。我也说大不来。
基地则是说写的银河系历史,是科幻小说。里边有个很牛的理论,叫心理史学,一个很牛的数学家,他发明了这个东西,通过这个,他可以预测银河系的未来。并知道了盛极一时的银河帝国将会衰亡,并将由此度过长大三万年的黑暗时间,为了将这个时间缩短到1000年,他组织了一群科学家,在银河系的边缘地方――端点星成立了一个叫基地的组织,为了对抗的银河衰亡而战斗着。
基地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整本书由5个中短篇组成。看完这本书花了我两个下午,也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可能还有很多地方没了解到。第一次只看到前2个故事,到今天花了一下午,到最后差点看不完,就看快了些。现在有内容都几乎不记得了。
试着记一下,第一个叫心理史学家,然后是银河系百科全书,接着市长,行商,行商皇族?忘了…
书里有3个牛人,第一个就是数学家谢顿,创立了心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成立了基地。第二个就是端点星也就是基地的第一任市长,哈定。利用宗教控制了对基地虎视眈眈的四国,而且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了周围的国家。第三个人是候洛,出身于基地外的星系,最终却当上了基地的市长,并用商业战败了最后的敌人,本部书就结束了。
书是写与196几年的,所谓的科幻是那个时候的科技,其实还是差了很多,至少还没有计算机,不过这并不能掩盖这本书的精彩,可预测未来的心理史学,虽说在现世不可能成立,但仍十分出彩,利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国家,这段是本部书看的最爽的部分,哈定这个人在书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之后的候洛在宗教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解决了第三次“谢顿危机”。商业打败了武力。
记录一句话:最后使用武力的都是无能者。
露营基地读后感 篇4
这一天,太阳公公好像理解我们似的,早早露出了笑脸,小鸟也叽叽喳喳地叫着,仿佛为我们送行。我们四年级各班同学,背上精美的书包,像快乐的小鸟,奔向我向往已久的劳动实践活动基地。
基地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着我。在我们的主课上,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制作地动仪。第一步同学们开始锯木条。我们用稚嫩的小手拿着锋利的锯条,小心翼翼的据着,不一会我的手上磨出了红红的印记,但我没有放弃,终于把木条锯好了。第二步是用木条粘地动仪的底座和框架。我先摆出了底座和框架的形状,接着我认真的用白乳胶把它们粘好。二十分钟后,底座和框架干了,我把它们连接在一起,第二步完工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已经是下午了。老师走进教室,我们一起做了最复杂的工序——连接电线。地动仪在我们辛苦的工作中诞生了。
这天,我们不但放飞了心情,磨练了意志,收获了快乐,体验了成功,而且我们文明的举止,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超强的动手能力,还赢得了基地老师的赞扬,展示了我们浙江路小学的风采。
回来的路上,我们还在摆弄着自己的作品——地动仪,劳动实践使我们走进生活,提高动手能力。回忆着难以忘记的一幕幕,我怎么能不兴奋呢?这次劳动实践使我受益匪浅,永远不会忘记。
露营基地读后感 篇5
《基地》这本书,看似内容简洁,实际上整本书却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引人深思。别人写读后感,都是写描写方法以及文章思路。然而我不说这些。今天,我就来说一下《基地》中的人物。
谢顿,一个不折不扣的心理史学家。他十分聪明有,几次被叫到法院谈话,以及被流放到端点星是他早已意料之中的,这也能反映出他目光的长远。在继承者们执行任务成功后用以前录好的影像出现,也说明了谢顿对继承者的信任,会保留秘密。
但是我要说的这个人,并不是谢顿,而是同样对谢顿忠心耿耿的哈定。
哈定,在年轻时就当上了端点星的市长。当然,背后暗算他的人也不少。但是他每次都能够巧妙地躲开死亡的魔爪。当别人指出他的.不好之处,他也能勇敢地站出来担当一切,并心平气和地解决眼下的危机。有时,还自创名言警句来告诫自己,不可以冲动,要心平气和地解决当下的事情。我记得,他有一句名言好似是这么说的:“战争是无能者最后的表现!”是的,谁不崇尚和平呢?为何一定要发动那么多战争呢?倘若那些战争的发起者都能够静下心来好好的思考一下,那么这个世界上那么多的战争,那么多人的家破人亡,就都不会发生了。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在自己冲动发火之前,一定要想想,如果你这么做了,结果会怎样,自己会怎样。如果想通了,那就不会为自己犯下的错误而后悔。
都说“冲动是魔鬼”,我们人人若都能向哈定那样,遇事不慌张,能够静心思考,勇于担当,那么,这些就已足够。
露营基地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银河帝国·基地》虽然有点儿乱,但是我还是对这本书中的三个不可缺少的人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哈里·谢顿是一个非常有预见的、愿意为了事业来奉献所有的人。而且是他和一大群科学家在端点星建立起这个基地的,他用强大的科技让基地生存下去。
塞佛·哈定是这些科学家之一。他让这个基地崛起了,还用宗教来让基地更加神秘,同样,他也有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
侯伯·马洛也十分厉害,他不但利用自己的能力来让基地扩张,而且更可贵的是他还有自己的独立的想法。
通过这三个人的故事以及他们三个人的性格特点我觉得这是现代非常缺少的一些性格。
现在有许多许多的人不像塞佛·哈定一样感于击挑战权威当然,这也包括我,而要一味地认为权威说的话一定是对的,不敢有句否认。可是,权威也是人啊,谁不会有出错的时候呢?人人都有出错的时候,所以,我们应该要有敢于去挑战权威的勇气(可是不能胡说八道or不事找事)。这样,总是会尴尬的,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嘛。
同时,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想法,不然,慢慢地“软饭”(指只听人家的想法而自己不去想)吃多了就会有成为一个没有自个儿主见的人了。这是最可怕的事儿了。听家长们说:如果一直不思考的话大脑就会生锈掉,到后来不能再运转了。所以,我们要多去独立思考,要像鸟儿一样,努力冲破鸟笼的拘束,飞向蓝天的怀抱。
露营基地读后感 篇7
“川陀的太阳首次出现的时候,看起来只是一个明亮的白点。”这是科幻小说《银河帝国:基地》中的一个场景,也是壮阔未来景色的一隅。
这是一部震撼而又优美的“太空歌剧”,其作者阿西莫夫作为科幻泰斗的宏大构想在字里行间展现得淋漓尽致。本书讲述了“基地”组织创始人哈里·谢顿的故事。他开创心理史学,并预言了银河帝国的毁灭。为了减轻这场灾难,谢顿在被流发至端点星时成立基地。往后的数十年间,端点星发生的三次危机都被人们的智谋化解——三次危机,三个故事,彼此联系,绘出历史长卷。
初读之,不太习惯它的行文;细读之,才发现原来幻想的世界也能如此完整而多彩。这部歌剧的动人之处在于它逼真的描写——广袤的太空背景、科学家、反叛者、官员……无一不跃然纸上。时而严谨、时而诙谐的文字把我逐渐引入故事的内核。作为七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不仅引人入胜,还奏响了人类未来远征的序曲。它作为一部科幻作品,涉及了心理学、数学、社会学、哲学等多元领域——这大概是源于“机器人三大法则”之创者阿西莫夫的渊博知识。那些合理大胆而又栩栩如生的构想令我神往,意识仿佛置身于太空商船巨大的舷窗前,瞭望浩瀚无垠的星海。
当我了解到这部作品诞生在美苏冷战背景下时,更体会到这部作品的丰富内涵。在四王国侵略时期,基地首任市长哈定利用为数不多的核武器,对峙周旋中未动干戈却能善谋巧略,以少胜多,成功保护了小小的端点星——人物的智慧与时间、背景、战争、想象契合成一只上下飞舞的风筝,凌云在现实之上又与现实牵连。基地借势而生,输出文化,也经历贸易战和资源危机……它多么像一个真正的国家,在一次次磨难中茁壮成长!
一个个危机,之于国家,是由弱到强的必经之路;之于个人,是人生苦修的千锤百炼。再想想我们眼前的繁华盛世,又怎么不是无数狂风暴雨洗礼后的珍贵战果!但挑战从未停止,看看现在的中美关系摩擦和不久前的中印边界的短兵相接,我们的祖国始终需要遮风挡雨的卫士。作为肩负时代使命和责任的青年,我们也应像书中的一个个英雄那样勇敢迎接历史潮流,茁壮成长,奋力搏击下去。
《基地》也许不像许多“硬核科幻”那样不断展现千奇百怪的先进设备,它似乎更像在娓娓而谈一段往事,细致而又曲折,让人常常有“上帝视角”之感。其实,这样的俯瞰也让人意识到人类虽然渺小,但从未停止过与命运的抗争。谢顿的远见,既是作品的线索,也引发了我的一次哲思:每个人的拼搏,都是点亮文明的星星之火。
《基地》,一曲回响星河的交响乐,一部撼人心魄的歌剧,黑暗有界,未来无边,每个人的未来都将是一部《基地》,我们当以奋斗为笔,锐意书写绚丽的篇章!
露营基地读后感 篇8
《基地》这本收被称为“永恒的科幻经典”。本书作者阿西莫夫,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神奇的故事:哈里·谢顿开创了“心理史学”,预测银河帝国即将灭亡,所有人都在强力挽回,一时间内,银河震动,帝国飘摇;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三个主人公之间也发生了一些茅盾。
首先,我觉得阿西莫夫的写作手法十分新颖,明明三个主人公没有一点关系,中间相隔了数十年左右,但把整本书看下来,却觉得这是个完整的故事,后来发现,是百科全书的一些段落将他们串在一起。这种手法是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的。
其次,我觉得谢顿的目光十分深远,他仿佛已经彻底将“死”字看透了。然而,他的责任感很强。“吾事已毕”从此话中可以看出整个事情的流程对他而言仿佛像某个人从一开始给他下达的一个任务或者命令罢了,带给读者的有一种深不可测,像天气那般难以捉摸的感受。
说起责任马洛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角色,正如书中最后一段“未来关我什么事……就留给那些继任者吧。”马洛的性格从表面来看貌似与谢顿差不多——完成任务。实际上吧,有些不同,马洛更明显对未来的事更加漠不关心一些,认为自己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就够了,其实太多杂七杂八的东西无需考虑:反正又不是我的事,给人说不出的感受。
我们的生活中有着责任感很强的人,如:老师。他想教好每一位学生,无论什么方法吧,责任感显然很重,而并非完成任务。
阿西莫夫的重要科幻感不会让人看了太夸张,而仿佛身临其境。所以,他说“女士们,先生们,世界上只有一个阿西莫夫。”
「必备」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一本好书给人带来的收获和感悟是无穷尽的,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收获颇丰。我们在写读后感需要注意的是,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你是否在寻找作品读后感范本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命若琴弦的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篇1
命若琴弦,很淡雅的四个字,却绘出不同的生命。
对生命的猜想,对宇宙的好奇与探索,对美的描绘,从古至今,精神这两个字引导人们的灵魂,去追逐!哪怕渡过忘川和三途河,也无法忘记!
命,是生命?还是命运?
琴弦,琴上赖以发声的弦线。
首先这四个字,是对有生命是物提出的,这里特指人。
人,有了生命才会有命运
不同的生命,谱上不同的命运!
命若琴弦,把我们的生命染上浪漫的色彩,每个不同的生命,因为琴弦而弹奏不同的生活,不同的个人经历,不同的喜怒哀乐
因为,我们的生命有了琴弦,才多姿多彩,不是单调的黑白!
生命,是很脆弱的。
对琴弦,太过用力,它会断掉!对琴弦,太过轻拂,它不会发音,连嘶哑的声音都没有。我们在生活过程中也是,只有张有弛,恰到好处,我们的生命才会充实自然,我们的命运才会锦瑟合音!
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时候不该做,人生才会有规划,不至于糊涂,浑浑噩噩。
命若琴弦,生命是一首优美的流音。不管我们经历过多少痛苦,磨难或是不幸,我们都应该感谢命运,感谢生命,柳岸花又明!感谢那些苦难和痛苦,它让我们学会成长,学会关爱,学会活着
命若琴弦,生命是一首婉转多情的曲谱。有开始的平淡真切,缓缓的流动我们的生命,有中间的波折曲回,激荡我们的命运,有结束后的回想与深思,慢慢的流出我们的生命,刻进我们的骨骼!
命若琴弦,生命只是一具躯体,活着就不要惧怕死亡,我们本从无中来,又何惧无中去,灵魂给了生命有精神的思考,有了灵魂,我们才能拨动我们生命中的那根琴弦!
活着
我感谢生命!
死去
我祭奠生命!
因为活过,哪怕命若琴弦,时间也不会让生命褪色!
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篇2
琴弦是有两个端点,一头连着一端,唯有两端拉紧了,才可以在上面弹奏出美妙的曲子。说是命若琴弦,或许正是因为人的整个生命历程也是由这么两个端点组成的吧。一个是尽头——目的地,另一个则是为之而出生的追求过程。
无论是老盲人还是小盲人,尽管生命有了残缺,但也正是新添了一个追求与目的:老盲人要说断一千根琴弦,好酿成药引子去讨“药方”,睁眼看一回这个世界;小盲人希望在说书中与年轻姑娘构成关系,可是最后,无论弹断的琴弦再多,无论电匣子能带给两个青年人再多的欢乐,它终是没能抵过一张“无字药方”,和一份“无果的感情”。故事的高潮与寓意便也在这浮出水面了。
其实,故事在揭晓结果之前,我是猜到了结局。但彼时的自己不希望结局是这样,因为如果我的作者,我一定无措该如何安排盲人的命运,不知他们的路该如何走下去。可我敬佩史铁生的构思。我钦佩老盲人的做法,他不仅让自己走出这百思不得其解的困境,而且一心挂念着小盲人,当时,他理解小盲人的处境、心境。或者应该说,正是因为还有小盲人这么一人物在这世上让他担心着、挂念着,才得以不让自己过度沉迷于自己的悲恸之中。人的一生就是这般循环往复,“正如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人生没有所谓的终极目标。
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篇3
现代作家史铁生的作品集《命若琴弦》,讲述了一个70岁的盲人带着一个17岁的盲人从一个乡寨走到另一个乡寨,涉水过河,不怕辛苦地说书卖唱,三弦琴上的琴弦一根又一根断掉。五十年前,老盲人的师傅曾说,仅有当琴弦演奏到一千根时,用它们作为药引子,使眼睛重见光明的药方才会起作用。这位老盲人带着“看看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貌”的信念,以弹琴卖艺为生。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攒够了一千根琴弦,他兴奋地拿着药方去拿药,但别人告诉他,药方只是一张白纸。
作品中师傅的临终遗言:“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琴弦断了,心也碎了,但你享受了弹琴的过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就是这样,我们努力奋斗,努力工作,也是为了我们心中的目标。琴弦需要两个点才能够拉紧,心弦也是如此,一个是追求,另一个是目的。让我们永远拉着欢乐的琴弦,不用再看那张白纸。
事实上,生活就是如此。在人的一生中,夹杂着很多的挫折和痛苦,在人类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该如何坚强地走下去人活着,就必须有目标、期望、信念和动力。当全世界都误解你的时候,你依然能够一步一步来。无论你对这个世界多么失望,你都能够微笑着拍拍自我的脸,告诉自我,继续前进!
人们能够在物质生活中追求,不必太刻意,可是,精神世界必须要丰富多彩,必须要有自我的精神支柱。给自我一个继续前进的理由,不惧怕天地,不惧怕死亡。人活着,就害怕没有目标,没有追求,没有生存的力量。这样的人活着有什么意义
我们必须找到支撑我们的力量,也就是如何绷紧我们的心弦,因为仅有演奏和演唱一首充满活力和活力的心灵之歌,我们才能在无助和痛苦的时候活出自我的精彩人生。
人生,真的是一出大戏,唱的是同一首歌,同一幕,人生的精彩,人生的奋斗,人生的起起落落,谁比谁更执着谁比谁更无知但有些人有勇气承担职责,有些人善于逃避。总有理由去承担,总有理由去逃避。无论发生什么,人们总是给自我的目标和期望。
人的一生就像这一根弦,拉紧了才能够弹好,弹好就足够了。
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篇4
在《命若琴弦》中,讲述了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一老一少两个瞎子,每人带一把三弦琴,穿山越岭,怀揣着美好的愿望,说书为生。老瞎子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够弹断1000根琴弦,然后取出师傅留下的药方去治愈自己的眼睛,好亲眼看看明亮的世界。老瞎子的师父临终时告诉老瞎子:得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那副复明的药方,而他自己记错了,只弹断了八百根,所以不灵了。老瞎子紧记师父的话,弹了五十年,盼了五十年。小瞎子则是期盼着和心爱兰秀儿幸福的生活。然而当老瞎子真正弹断1000根琴弦,拿着师傅留下的药方取药的时候,才知道那所谓的药方原来只是一张白纸,瞬间,老瞎子的心弦断了。但是当他想起此时的小瞎子也正因兰秀儿远嫁他乡而痛不欲生,想到了小瞎子的心情,老瞎子想到了“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这句年幼时师傅临终说的一句话,在这一瞬间也深深的领悟了。于是为鼓起小瞎子生活的勇气,老瞎子用师傅的方式将药方封进琴槽,并告知只要他弹断1200根琴弦,就可取出药方治病。老瞎子没有把药方是一文空纸的事实告诉小瞎子,而是告诉小瞎子,是他记错了,得拉断1200根弦才可以去抓药方,琴弦数从1000增加到1200,不仅是数目的递增也是生命的递增。这番“美丽的谎言”,给予了三代人活下去的希望。让这三代人为了这个希望去拉紧琴弦,弹奏下去……
余华说:“活着就是为了活着。”生,容易,活,容易,然而,生活却并不如容易。生活的目的是什么呢?是希望。对于老瞎子来说就是琴匣里的张白纸。老瞎子一生的精彩,全来源于那张白纸。或许对于我们而言也是如此,当我们蓦然顿觉到自己的人生目标不过是一张白纸时,我们该为了什么而生存呢?
其实,就如同史铁生所言的,生命的意义在于其过程,《命若琴弦》中,老瞎子和小瞎子正是在日奔波忙碌地弹弦说书中发现了生命的价值和快乐,所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因为人总是要死的,对于必死的人来说,一切的目的便显得很空虚无。那些被人视为“目的”的东西随着人的死亡都将不复存在,都将转化为虚无。史铁生曾这样说过,目的皆是虚空,人生只有一个实在的过程。对于像老瞎子和小瞎子这样的残疾人而言,虽然活下去的目标是一个虚幻的,但却是他们活着的足迹则是真实存在的。当然,虽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但是目的仍是很重要的。但是目的不仅仅是纯粹的目的,而是为了引出人活下去的动力,从而创造精彩的过程。正如文中所说的:“目的虽然是虚设的,可非得有不行,不然琴弦怎么拉紧,拉不紧,就弹不响。”当我们拉紧琴弦开始弹奏的时候,就不必去看那无字的白纸了。因为过恒永在,美丽终会逝去,但却改不掉曾经美丽的事实。
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篇5
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当老瞎子弹断了一千根琴弦,才知晓能复明的药方是假的,于是他告诉小瞎子,得弹断一千二百根才行。老瞎子做的,正如多年前他的师傅,希望徒弟永远达不到,只有这样,才能永远扯紧欢跳的琴弦,不必去看那张无字的白纸。
那张所谓的药方,是目标,是希望,是奋斗的力量,更是几代人对后世深深的爱。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是一个善意的谎言。
金庸——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上世纪五十年代始,金庸创作多部武侠小说作品,塑造了华人世界脍炙人口、耳熟能详的人物形象,丰富了一代人的精神世界。2020年10月30日,金庸在香港逝世,享年94岁。金庸把自己的一生投入到创作之中,他所创作的小说中无处不体现了对历史意义及价值的探寻。通过在小说中塑造武林门派之间、人与人之间、宗教与世俗之间、正教与邪教之间、国家民族之间以及朝代与朝代之间的恩恩怨怨,最终造就了不同个人、门派、国家、民族、教会、朝代的各种悲剧。金庸正是企图通过在小说中抒发强烈的悲剧情怀,旨在达到解构负面价值、弘扬正面价值的效果。而他离世时,举国同悲。
金庸的文章,就是他的琴,他始终扯紧琴弦,奏响生命乐章。
夏伯渝——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无腿老人登顶珠峰。
他在登山路上坚持43年。第一次登珠峰他把睡袋让给藏族同胞导致自己因冻伤失去双腿。1993年他罹患癌症,却坚定了登顶珠峰的决心。随后在2014、2015年登珠峰他连续遭遇雪崩和地震。2020年登珠峰又遭遇极端天气,距离顶峰仅94米时被迫下撤。2020年5月14日10点40分,夏伯渝成功登上珠穆朗玛峰,成为中国第一个依靠双腿假肢登上珠峰的人。而谈到自己的“珠峰梦”,他说:“山再高,高不过登山的人;路再险,挡不住勇敢的心。”他是真的勇士!因为他年轻、永远不服输的初心。他始终坚守,永不放弃。
夏伯渝的行动,就是他的琴,他始终扯紧琴弦,奏响生命乐章。
万家人——百年义渡,信义传奇。
一家四代,接力传承善举;百年“义渡”,书写“信义传奇”。为了遵守祖上的一个承诺,万其珍一家四代百年如一日“不收一文钱”,在大沙河边为村民义务摆渡。万其珍是万家第三代义渡传人,他和祖辈们一样,无论冰雪连天,还是夜半更深,只要有人喊“过河”,哪怕只渡一个人,也会起身摆渡。如今,万其珍已70岁,每天听到村民的吆喝,就像接到命令的老兵一般,“蹭”地站起身,解开船绳,起浆撑船。最忙时,一天要撑船50个来回。如今,撑船的人,换成了万其珍的儿子万芳权和媳妇,他们是万家义渡的第四代船工。而万家撑船一百多年来,从未出过一起事故。
万家人的义渡,就是他们的琴,他们始终扯紧琴弦,奏响生命乐章。
金庸的初衷是爱好,夏伯渝的初衷是梦想,万家人的初衷是守信,那老瞎子呢?我想,那是信仰的力量。他们都用不同的方式,绘出了自己生命的精彩。
生命是树?砍断枝条还能再生。生命是草?烧了还能生长。生命是有限的,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一粒貌不惊人的种子,往往隐藏着一个花季的灿烂;一条丑陋的毛虫,可能蜕变为一只五色斑斓的彩蝶。因为生命就是一桩奇迹。
每一个人,都会真正的死去,但不是每一个人,都真正的活过。我们要奏响生命的乐章,必须扯紧欢跳的琴弦。(任师仪)
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篇6
人生路上,我们追逐的,是太阳。
――题记
《命若琴弦》,琴弦是命。瞎子的信念,便是弹琴。那么,我们呢?有的人的目标,像风一样,因为碰了壁,轻易地改变了方向,变幻不定。从堂皇的天宫,落入凡间,最终坠入深渊――掉进了炙烤不断的地狱。于是,志存高远变得甘于平凡,最终自甘堕落。
有的人的目标,似云雾一般,虚幻飘缈。付出与梦想成反比,已是渺若尘埃,仍心想着宏阔宇宙。这种人,志在千里,可是自己压根不愿摆脱槽枥――他只想着享受马料,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做着白日梦,“真正成为”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我为这两类人感到悲哀,并衷心劝告:
人的目标,应该像太阳,永远的东升西落,即使有乌云密布的时候,请相信,万丈金光泼洒的景象会降临的。旭日东升,我们能够感受到梦想的活力,触摸梦想的温暖;日至中午,你能摸到愿望,发现它的丝滑,从手缝间穿过;日落西山,你能看到漫天繁星,他们是陪你逐梦的路边美景。
夸父逐日,也许我们的脚步永远追不上梦想,也许我们的欲望早已飞出天际,但是请你正面巨浪。梦想实现不完有什么关系呢?只回首你走过的路,不愿辜负,过去那个对你满心憧憬的少年,逐梦,我们不能止步,更不能退缩。至少,别悔恨:我本可以!
某电影台词这样说:“如果你觉得自己已经努力了,却没有收获,那就再努力一点。”瞎子弹断1000根弦,这种执着,这份持之以恒,我们有吗?
太阳,燃烧自己,所以发光发热,因而才有了生机勃勃的地球。瞎子说书,一世不见人间,但让世间闭塞山村欢笑不断。我们常常怀疑活着的价值所在,殊不知这个价值就在于你对他物无私,无偿的奉献。
夸父逐日中,有明确的目标,有不懈的奋斗,有不凡的价值。琴弦是命,逐日是命。
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篇7
生命犹如一段未知的旅程,每个人都匆匆奔走在每个人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寻找为自己绽放的花朵,为自己流淌的清泉,为自己歌唱的鸟儿。生命不息,旅程未尽,追求不止。
老瞎子的师傅留给他一纸药方,告诉他只要弹断一千根琴弦就可去抓那服药。老瞎子对此深信不疑。坚持了五十年,走过了万里路,就在这个夏天,在野羊坳,他弹断了最后两根琴弦。他无数次梦想的蓝天白云,明月星斗,花草清泉,峰峦山涧,还有火热的太阳和自己曾经喜欢过的女孩,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无数的美好在向他招手。他的满腔希冀却只换来一张无字的白纸,他感觉身体里的一切都在熄灭。但他放心不下徒儿又踏上了回去的路,在路上他想起了自已那些奔奔忙忙的日子是多么快乐,有了一个目标生活是多么快乐。老瞎子的师傅临终前对他说:“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原来还有这般深意。
回去后他找到了绝望的小瞎子,悲哀他也懂。他对小瞎子说自己没记够,得弹一千二百根才行。他希望小瞎子永远怀着对生活希望的心不断追求,永远扯紧欢跳的琴弦,不必去看那张无字的白纸。苍苍莽莽的群山之中,还是那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匆匆忙忙,无问西东。
作者史铁生在21岁的大好时光不幸失去了走路的机会,在刚开始的日子里他也绝望灰心过,他知道人在天灾人祸面前根本不堪一击。他在温柔的母亲帮助下,在与无声的地坛的紧密接触中,他拿起了写作之笔尽情挥洒,重拾了心底的光和热,最终他不仅成为了有名的作家也拥有了美满的家庭。在他的生命中,残疾、地坛与母亲是永远不变的话题。残疾是痛,地坛是亲,母亲是爱。因为他的生命有追求,他想追求幸福,想追求平等,因此他的想法和文字总是明净的,总是能超越自己的身体审视自己的灵魂。《命若琴弦》也是他融了自己的血肉在里面,他告诉我们追求的过程便是收获快乐的过程,因为他的存在我们的心灵不再荒芜。
“扶轮问路,审视生命的每丝风吹叶动;想念地坛,体验存在的每缕欢乐忧伤”,史铁生的名言道出了他不断追求,不断超越的生命旅程。生命是一场不断追求的旅程,为梦去追,无怨无悔。
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篇8
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题记
读完《命若琴弦》这篇小说,颇有感触……
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攒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来,也无所谓到哪儿去,每人带一把三琴弦,说书为生。……
老瞎子带着小瞎子,一生翻山越岭,到处奔波,只为了能睁眼看一回。
因为老瞎子的师父,也就是小瞎子的师爷临终前,告诉老瞎子:“你别死,再活几年,你就能睁眼看一回了。”并留下一张药方,药引子便是真正一根一根尽心尽力地弹断琴弦,得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那副药,吃了药就可以看见东西了。
经过无数的风风雨雨,奔波了大半辈子,终于弹断了一千根弦,然而……结果呢?期待了一辈子的愿望,换来的结果又是什么?那张吸引着他活下去,走下去,唱下去的药方原来、原来、原来却是一张白纸……师父给自己开了一个多么多么巨大的玩笑啊!
那一刻,老瞎子真得一动也不想动,若不是想着自己的徒弟,也许就等死了……
小瞎子在爱情受挫后,悲痛欲绝,躺在雪地上等死……
小瞎子说师父:“师父,我想睁眼看一回……”
老瞎子说:“得真真正正弹断一千二百根琴弦才行。我没弹够,我记成了一千。”
这一刻,老瞎子也理解了师父当年说’一千根才行,我记成了八百了。’也懂得了师父说的‘咱这命就在这几根琴弦上’的真正意思。
是啊!对于他们来讲,他们的命就在这琴弦上,目的虽是虚设的,可非得有不行……
多么善意而美丽的'谎言啊!老瞎子的“隐瞒”,一切只是为了让小瞎子好好地活下去,唱下去,走下去。虽然那目的是虚设的,空白的,但却是小瞎子活下去的理由。在确信小瞎子能好好地活下去时,老瞎子可以放心了,值得了……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史铁生认为人要把活着看得比活着本身更要紧。
是啊!人活着,就要有活着的目标,活下去的理由,并为这个目标去奋斗,充充实实地活下去,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致于因为虚度年华而痛悔,也不致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而非浑浑噩噩、行尸走肉的活着……也许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就像老瞎子当知道药方是张白纸后,一定无比绝望,但是当他怀恋起过去的日子,才知道以往那些奔奔忙忙兴致勃勃的翻山、赶路、弹琴,乃至心焦、忧虑都是那么快乐!一辈子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命若琴弦的读后感 篇9
无数次的疑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要做的又是什么。恍然间明悟过来,我们的生命本没有意义,是荒诞离奇的,但是我们却可以赋予生命意义。
如《命若琴弦》中的老盲人,他生命的意义就是不断的弹琴,似一只飞蛾,用尽生命的所有精华,扑向那令人绝望的火焰。一根又一根断了的琴弦,满是他对光明的希望。在山路上,风吹雨打日晒,因为弹琴,而变得满是活力。一把三弦琴,一弹一唱,绚烂了整个山野。老盲人的师傅留下的那张无字药方,似乎真正的揭示了残酷的现实。老盲人为之生为之亡的东西,居然仅仅是一张白纸,或许正是最后的发现,才让老盲人绝望吧。但是希望是不断传递的,老盲人认真地把无字白纸放进琴匣中时,撒了一个谎,他对小盲人说,是他记错了,只有弹断一千二百根琴弦,才可以去抓药,那时,才会获得光明。
我想象自己,应该就是故事中的小盲人,无知但对一切充满好奇。以一腔孤勇,去面对爱情,殊不知,现实是爱人离去。为什么我们是盲人,因为我们是盲人。这是怎样的发问和回答啊,我无所适从。
似乎我也应如老盲人一般,为我的生命赋予一个意义。不断的前行,不断地成长,不断地充实生命。一笔一划的勾勒,绘成我理想中的样子。一把三弦琴,一走一辈子,说说唱唱地度过。
家人,朋友,那些与我有着联系的人,都与我的生命接轨。我想生命不是自私的,我从未想过做一个伟大的人,只想简简单单的帮助身边的人,或许这就是我为生命赋予的意义吧。
但是又会幻想,若在乱世中,我绝不应该这样想。如有需要,在所不惜。老盲人的归宿,让我明白,死亡或许是个必然,我们万不应该恐惧或害怕,但是我们应该让死亡有意义,老盲人于悲痛中传递出的希望,是小盲人生命的蓝图。
有所希翼,才会不断前行。我们不能让我们的生命无意义的流逝,我们要创造自己的价值。老盲人的价值在于那弹断的琴弦中,我们呢?我们是否应不断的询问着自己,你弹断了多少琴弦,何时才够一千根。
命若琴弦,易断,但是却有韧性。
愿生如春花直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范文参考:乡土中国读后感简单 5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