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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示范: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简短 6篇

发表时间:2022-05-13

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作文当中一定能找令自己满意的素材。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作文5000网的一篇《写作示范: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简短 6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一)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解放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二)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500字: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三)

掌声如潮,鲜花似海在高高的领奖台上,一位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姑娘手捧鲜花,胸前挂着一枚闪闪发光的金牌_她含着热泪,深情地仰望着在异国上空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她就是《冰与火》的主人公―邓羚。

在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征途中,邓羚遇到了一系列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血色素低,影响水平发挥;腿伤复发,疼痛难忍;在国家队比赛中,队友李小白取得了第一名,而她取得了第二名;国际比赛上,外国裁判不公正的裁决……这些,使邓羚一次次与金牌擦肩而过,面对残酷的现实,她没有泄气,而是更加勤学苦练,最后靠着顽强的拼搏精神,终于取得了成功。

作为学生,我们也应该像邓羚一样,在遇到困难时,不泄气,要有顽强拼搏的精神。特别在学习上要刻苦钻研,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这样,学习成绩才会一点点提高。人生并非都一帆风顺,也会遭遇许多困难和挫折,但决不能失去信心,跌倒了再爬起来。凡事都会有失败的教训,但只有不泄气,才能登上成功的顶峰。

朋友们,我们是新世纪的雏鹰,肩负着历史的重任。“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让我们充满自信,展翅搏击长空,早日练就过硬的本领,飞向灿烂辉煌的`明天!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四)

《冰雪女王3》上映了,这部电影是《冰雪女王》的续篇,我兴致勃勃地和妈妈来到影院观看,戴3D眼镜,电影画面栩栩如生,影片配乐悠扬动听,水滴、雪花迎面而来,给了我不一样的试听感受。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格尔达的小姑娘和她的伙伴罗兰去寻找传说中的许愿球,却阴差阳错地中了魔法,召唤出了出了封印其中的恶魔,这两个恶魔,一个是冷若冰霜的冰雪女王一个是炽热如火的火焰魔鬼,他们打乱了矮人王国平静的生活,把矮人王国搅得翻天覆地。影片中的小伙伴罗兰看上去是个可爱的孩子,他善于伪装而善良的格尔达在他的花言巧语下轻易相信了他,却反而不相信自己的弟弟凯。格尔达被冰雪女王附体以后及时做回了自己,而罗兰却说要成为传奇,不管是英雄还是坏蛋,他甚至还用自己的妈妈撒谎,从而变成了火焰魔鬼。最后,是格尔达和弟弟凯用智慧和爱心战胜了邪恶,将和平带回了矮人王国。

看完电影,我感慨万千:不管什么情况下都要相信亲情,不能轻易相信别人,交朋友一定要看清别人伪装下的真面目。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五】

一眨眼,又到年底了,我又大了一岁了,过年真好玩,看春晚也是其中的一项,这次春晚比去年的好,有许多新奇的地方。

我想来评评《冰与火》。人物有两个,一个是赵丽,还有一个是张权,节目主要是让我们见识一下力量的极限,实在是太精彩了。这一对拍档,配合得相当默契,完成了一系列高难度动作。你能用一只手,抓起一个人吗?你能靠两只手,支起自己的身体,变成一个t字形吗?这还不算什么,最厉害的有两个动作,他俩站在一行,女演员转了一个身,手一拉,背到了男演员的头上,成了一个i字,还把其中的一只脚拉平,在任何防护措施都没有的情况下,她居然不会掉下来。唉,绝对牛。

还有一个动作想必大家都知道,男演员张权躺了下来,他们俩手抓手,突然,赵丽来了180°旋转沉了一个l形,过了一会儿,张权居然慢慢把手放平,又抬起来,这可能吗,一个人的比例能举起一个成年人的体重吗,场上掌声不断,这是力量的极限吗,太厉害了!

看了这节目,我大开眼界,我知道人的承受能力是比想象多出很多,我喜欢这节目。

冰与火的星球读后感(篇六)

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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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集合我与地坛读后感关于》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一)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二)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三】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就像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四)

你看看吧,看看《我与地坛》。

为什么要看?

不为什么。

你要我看,就找不到一个理由?

就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沉重,你不想看;又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无聊,你不想看。

我们站在最高的那一层楼往下看,看到斜晖下的人们还是匆匆的赶路,这时候的他们会不会去想他们生命的价值,会不会去想他们幸不幸福,会不会去想斜晖静静的映照在他们身上到底为了什么?

生命本身就是含义无穷的,“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的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这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我与地坛》)史铁生笔下的这些小生命也都在思索着自己无穷的生命含义,不仅仅在吃,也不仅仅在睡,拥有了生命,也就有了演绎生命的使命,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则,对人,对虫子都是一样的道理。史铁生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到地坛去思考这一个问题,幸好他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顺便读了很多书,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黄金屋”,也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颜如玉”,但他有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的感悟,也顺便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王羲之的“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王羲之《兰亭集序》)也是告诉我们活着要比死去有更多的意义。死是一个节日,在这个节日到来之前,我们能做的不外乎两件事情:一是好好活着,二是尽可能让自己的生命有一点价值。

活着是很容易的,对于常人来说,吃饱,喝足,倒头一睡,这是活着;养男,育女,造间大房子,买辆名牌汽车,滚滚,这也是活着;出生,上学,毕业,找工作,不断换工作,这也是活着;就算吃不饱喝不足睡不着,还不是活着?

但好好活着得着眼于“好好”,这有两个“好”。

我私下认为一“好”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虽然“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我与地坛》),出生也许不是自己的主意,但好好活着得自己想清楚。史铁生为什么要活着?他想过“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而又想到“只是因为我活着,才不得不写作”(《我与地坛》)。这些反复辗转的思考让他认识到“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我二十一岁那年》)。

精神?人只有回归到自己的信仰殿堂里,才能看得见自己精神的微笑,也才能有单臂顶千斤的力量。

你觉得你成绩很差,没有了学习的动力?你觉得家里很穷,没有了跟命运叫板的勇气?你觉得你长得丑,没有了问鼎梦想的机会?错了,你把眼光全放在了信仰殿堂旁边的魔窟屋顶上,那里挂满的只是“欲望”,外在的衍生品,他们存在的目的是迷惑你,让你找不到自己的精神,也就找不到为什么要活着的答案了。别信他的,哪怕你的信仰殿堂里的精神才长出一小点幼芽,你就相信精神的力量。现在,睁开你炯炯有神的眼睛,迈开你矫健的步伐,张开你有无穷力量的臂膀,抓住宇宙的边缘,飞翔,你会看到:人人生而平等!

我私下认为第二个“好”是:热爱自己的命运!这是史铁生告诉我们的最铿锵的道理。史铁生在他“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我与地坛》),他想到过死,谁都不希望自己有一双残废的双腿;在他在文学上碰撞出一条路,发表了文章后,母亲溘然长逝,他再度沮丧,谁不希望母亲看着自己成功,然后满脸骄傲呢?

可是世事无常,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预料,在我们经历前面的这些“风和日丽”之后,会不会有“狂风暴雨”在等着咱们;我们也都无法预料宠我们爱我们的双亲会不会一直陪着我们;更无法预料,今天努力完成了作业,明天考试会不会一塌糊涂。“无限的悲怆与有情,无限的荒蛮与惊醒……以及靠着无限的思问与祈告,去应和那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扶轮问路》)。“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啊,“存在之轮”是“物与我皆无尽也”,是恒常,是一定了的;“无限之转”是“则天地之间曾不能以一瞬”,是变化的是无常的。活着是肯定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变化,暂且不说变好变差全随个人修化,单说这命运变了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爱他。

史铁生在《好运设计》中给设计了非常完美的命运,可是他却说:“没有了阴晴圆缺,没有了潮汐涨落,没有距离便没有了路程,那是什么呢?很明白,那是死亡。”我们说过要好好活着,活着的死亡可比死了的活着要痛苦许多。所以,碰到顺畅如意的命运我们爱他,碰到“不可心”的命运,我们更要爱他。在爱自己命运的同时,把我们爱命运的感悟化成春风去温暖在坎坷路上辗转的人们,我们所经历的或好或孬的生活就成了我们爱众生的财富了。史铁生就是这样的人,二十一岁后,在轮椅上和命运几次谈判几次肉搏,挣扎着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滋养,他笔耕不辍,就是要把他爱命运的感悟化成缕缕春风吹去我们心头对命运的埋怨。他是爱众生的,他已经在命运的旅途中成功的升华了自己。

说了这许多,知道为什么要你看《我与地坛》了吗?

生命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父母亲没有和我们商量就给了我们的,但生命的品质得靠我们自己去锻造,如果还找不到让自己的生命有实实在在的价值的理由,多读点书也许就能找到了。总之,爱自己的命运,爱大家的命运!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五)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歌颂,这地坛仅仅一个载体,而文章的实质却是一个失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进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掉了自个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聚精会神地想关于死的工作”还有他自个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逝世挑选了日子。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气,点着了他生的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酷爱歌唱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距离跑运动员,美丽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手足无措,乃至失望,扼杀了自个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效果残损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饱满的思维。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然生成的残疾,但他却酷爱生命,用他那明晰的头脑,极好的幽默感通知了国际生命的刚强,通知了国际生命的自负、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咱们熟识的巨人。咱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刚强,但咱们能够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咱们便不畏惧辛苦。咱们没有他们那般的醒悟,但咱们需求做咱们能够却偷闲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间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不由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尽管仅仅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亲母亲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尽管没有过其他父亲母亲舍身救儿女的阅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父亲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目光中有一股柔情。母亲不是啥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全部,但她常常为我找些教师,教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承受长期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每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损伤,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不见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留意不到,这一种静静的伟大的母爱。 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咱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查找和对生命的追问,对生命的含义又加深了了解。

《我与地坛》是带有自传、自省、自述意味的散文,史铁生以真实的身份投入作品,用文字坦诚地表现自己在地坛沉思流连所观察到的人生百态和对命运的感悟,作者由个人严酷的命运上升到生命永恒的流变,超越了个体生命有限的必然,把自己的沉思带入到了生命全体的融会之中。

作者笔下的地坛“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似乎荒废已久,地坛从皇室祭祀的处所演变为随着历史的风吹雨打而颓圮荒凉趋于沉寂的废弃古园,它的命运似乎与史铁生“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不幸遭遇仿佛,不同的是,“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而作者“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他孤寂、迷茫、失魂落魄而痛苦难熬。感谢地坛中的“蜂儿”、“蚂蚁”、“瓢虫”、“露水”、“草木”,它们勃勃的生机影响了史铁生的心境,他终于弄明白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从低沉消极的心境中醒悟过来,并思考“怎样活的问题”。地坛,在史铁生最无助最彷徨的时候,以它“落日”“高歌的雨燕”“孩子的脚印”“草木泥土灼烈而清纯的气味”“秋风落叶”等难以言说的包孕着永恒与瞬间、古老与新鲜、沉静与涌动、博大与纤细的双重境界给了作家心灵以强烈的震动。

史铁生在20岁时下肢不幸瘫痪,青春韶华,其苦自不待言,他在一段时间里精神几乎崩溃。正是在这不寻常的心境中史铁生来到地坛,走入了上述双重境界里。夕阳残照下的残垣断壁所显现出的历史沧桑,让作家充分感受到时间永恒的伟力,感受到岁月流逝的无情;宇宙的浩渺和历史的凝重衬托出个人的微不足道,衬托出个人遭际的无常和偶然,它使得一切痛苦都失去了分量,而从反面让一个不幸的人获得了解脱,得到了灵魂的皈依。同时,作家从这一双重境界中又分明感受到在无情之中却是生命的有情,花木鸟虫,各自向作者展现出缤纷的生命世界,无言地诉说着生活的蕴藉和爱意。地坛之于作者,是精神家园,它以只可意会的独具意蕴的形象为一个濒临绝望的人开蒙揭翳,使他从自己的不幸中走了出来,曾经的焦躁不安、无可奈何的作者变得平和而宁静,他宗教般地透过地坛想象到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就是我们的归宿。我们生活在尘世——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喧嚣嘈杂、现实功利,另一世界则平静祥和如荒凉而沉静的地坛,仿佛与世无争的道士,却又像大彻大悟的高僧。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六)

史铁生其实是“好运设计”情理中的人,因为他有我们无法感触到的力量,而来源,是那座坛。

假如他没有地坛,他也许要花费时间去接纳自己,要花费时间去绞尽脑汁想文章如何写,要花费时间冷静下来思考。但史铁生来到了地坛,那是一个无可替代的存在。“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地坛真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包容的地方。它容纳他不倦的行走,永久的停留。史铁生也将自己的思考与自我赤裸裸地展现给了地坛。此时无声胜有声。地坛会保持他的记忆,因为在若无旁人时,他才会表现出脆弱而不堪一击,悲痛欲绝的模样。《我与地坛》是文字版的相册,记录地坛对他母亲般的包容。无论史铁生如何去想,快乐也行,愤怒也罢。地坛的保护如一圈无形的泡泡,快乐之时留以他空间抒发,愤怒之时给他扩大范围爆发。它永远在他心边,别以为它离开,它一直都在。即使下一个人来到,它也依然给予保护,毫无理由。

假如地坛没有他,它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因此它才伟大。好吧,换句话说它是为来到这儿的人而生的,只有他们才懂它的美——无言。地坛是荒地,很少有人认为它优雅。可要有人让地坛明白它为何存在。所以史铁生,中年夫妇与唱歌的青年就应运而生了。也许如此地坛才会以无言的方式去与他们交谈。来者内心总是孤独安静,它才会无言。万一真是上天惩罚让它不能开口,那它真是完美地赎罪了。地坛正因为它的无言而伟大,学不会讨好,学不会邀功,然而正是他们的到访而带来的。

它正如摆渡人崔斯坦永远守护迪伦的心,地坛也永远留存他的回忆。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七】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歌颂,这地坛仅仅一个载体,而文章的实质却是一个失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进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掉了自个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聚精会神地想关于死的工作”还有他自个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逝世挑选了日子。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气,点着了他生的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酷爱歌唱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距离跑运动员,美丽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手足无措,乃至失望,扼杀了自个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效果残损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饱满的思维。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然生成的残疾,但他却酷爱生命,用他那明晰的头脑,极好的幽默感通知了国际生命的刚强,通知了国际生命的自负、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咱们熟识的巨人。咱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刚强,但咱们能够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咱们便不畏惧辛苦。咱们没有他们那般的醒悟,但咱们需求做咱们能够却偷闲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间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不由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尽管仅仅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亲母亲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尽管没有过其他父亲母亲舍身救儿女的阅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父亲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目光中有一股柔情。母亲不是啥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全部,但她常常为我找些教师,教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承受长期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每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损伤,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不见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留意不到,这一种静静的伟大的母爱。 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咱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查找和对生命的追问,对生命的含义又加深了了解。

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


《老人与海》是现代美国小说作家海明威创作于92年的一部中篇小说,也是作者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小说。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1

失败,在许多人眼中是非常可怕的,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让人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牢牢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的。

或许,你应该向《老人与海》里的老人学习。他是一个渔夫,连续八十四天都一无所获,但他还是坚持了下去,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里,他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这是一种特别宝贵的巨型鱼,比船都还要大上几分。大马林鱼在茫茫的大海奋力挣扎,试着逃出老人的手掌心,老人从未经历过这样的考验,鱼儿就拖着船和老人,在海上飘了几天几夜。老人为了制服大马林鱼,累得筋疲力尽,已经没了力气,成了鱼钓老人了。但他没有向大马林鱼屈服,而是一战到底,把大马林鱼给扎死,拴在了船头。然而,困难还没有就此结束。没等老人揣过气来,由于大马林鱼的伤口流出了大量的鲜血,招来了一群鲨鱼,这对老人来说是个生死关头,要么没命,要么没鱼,这是个巨大的考验。老人和鲨鱼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最后,老人用坚强的信念战胜了鲨鱼,保住了自己,但那条大马林鱼已经被鲨鱼吃得只剩下光秃秃的骨架了,老人只好拖着鱼儿的骨头向回家的方向前进。

虽然,我没见过海明威,但我从他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中就知道他是一个顽强的人,不怕困难,不畏失败。他有着失眠,还没有味觉和嗅觉等多重障碍,但他还是写出了世界名著,真是非常了不起。老天爷为他关上了很多扇门,却给他打开了有着美好心灵,坚强信念,不怕困难的门。然而,老天没给我们开启这扇门,但我们可以学习海明威的精神,让自己来打开这扇心灵之门,让自己有着更好的品质。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再平凡不过的事情,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态来面对失败,要像海明威笔下的老人那样,敢于迎接困难,战胜困难,成功就一定会向你走来的。

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2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霜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给予了他的作品《老人与海》这样的评价。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古巴的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在整整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出海。在第八十五天,老人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条鱼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力气非常大,整整拖动老人走了两天两夜。老人坚持下来了,并在与大鱼搏斗过程中将大鱼刺死。随后在返航途中,老人又遇上了鲨鱼群,虽说老人最后在与鲨鱼的搏斗中胜利了,但鲨鱼带走了鱼肉,只给老人留下一副光秃秃的骨架。

故事中的老人虽然在最后没有完胜,当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那就是,无论在生命多么艰难的时期,我们都要勇于抗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就如书中老人所说的:“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老人尽管没有打到完整的马林鱼,但他曾经为了这条鱼拼搏过,奋斗过,他的人生价值也在这一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就从这一点上看,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我们在当今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要轻言放弃。尽管梦想似乎遥不可及,但我们为此拼搏过了,奋斗过了,到最后,就算我们没有实现它,那又如何?起码我们不会后悔。

老人是一个坚强的老人。他站在岁月的巅峰,面对贫穷的压迫,孤独的侵蚀,岁月的流逝,他并没有倒下,而是勇敢的喊站起来,与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作斗争。试问,在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种境界呢?

老人是一个乐观的老人。当生活的贫困,寥寥无几的收获摆在他面前时,他依然能悠闲地喝着咖啡,依然能坚持劳动,依然能与他的小男孩轻松地谈论着那从前的事迹,而不是怨天尤人,自暴自弃。试问,在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种境界呢?

老人是一个自信的老人。他不在意别人那讥讽的眼光,还将别人的嘲笑作为自己的动力,相信自己能打败黑人壮汉,相信自己能恢复曾经的辉煌,相信自己能战胜对手。试问,在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种境界呢?

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无限追求的过程,它的道路上充满了艰辛与坎坷,而且十分漫长,但我们只要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心去挑战,我们终将成为人生的胜利者!

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3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

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4

不久前,我读过一本令我尤为动容的小说。这部小说蕴含了深远而又令人发省的故事情节。它深深的叩击着我的心弦,让我为之着迷,可以说,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有意义的

小说。它就是《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是现代美国小说作家海明威所著,他成功的塑造了一位“硬汉子”的形象,在他的笔下,这一形象被描写的淋漓尽致,充满着斗志。让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一股从未有之的坚毅与乐观,感染着我每一处神经。

小说的主人公名叫桑提亚哥,是一位具有顽强意志力的老人。它主要围绕着老人出海捕鱼这一过程而写的,生动而又具体的把老人出海捕鱼的过程刻画的极其逼真,把老人那种不服输,勇于拼搏的精神详细而又深刻的写出来,使我对老人抱以无限的佩服。

在老人的捕鱼过程中充满着艰辛与苦难,尤其是在老人与马林鱼之间的激烈搏斗中,老人所展现出来的机智和自信,使得老人击败了那条鱼,成为老人的战利品。但当老人载着大鱼往回返时,沿途吸引了众多的鲨鱼尾随,它们都想夺取老人的战利品。这使得老人只好投入到新一轮的战斗中,尽管此时老人已精疲力竭。面对着强大的进攻者不断的挑衅,老人毫不示弱与之盘旋交锋,不断的自我安慰以增加作战的勇气和信心,其战况让人不由得为他捏了一把汗。我在读这一部分时,仿佛是亲眼看到老人乘着小舟在大海中与鲨鱼展开激烈较量的画面,而我只能通过作者的文字来感受其争斗的氛围。最终,老人凭着自己的超强意志力打败了一个接一个的进攻者,但却没能护住自己辛苦打拼而来的战利品。

这部小说着重展现了老人的精神与命运,整体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有缓有急,赞美和讴歌了不服输的硬汉子精神。同时也使得我的精神得以随之升华,让我更加的对生活充满信心,也让我对身旁所发生的事情有了一个全新的理解与感悟。

《老人与海》中的老人象征着人类这种“打不败”的精神将代代相传,他是精神上的胜利者,在面对自己的目标以及周遭的邪恶势力时,积极的与之抗衡。这告诫我们:在面对自己的目标时,我们要始终坚守我们的信念,要向老人学习他乐观的态度,勇敢的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5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推荐】《围城》读后感汇总(6篇)


《围城》读后感(篇一)

《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

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就像姚明说的:你羡慕我的有钱,我羡慕你的清闲,两者永远不能归于平衡。

所以我们要做的其实就简单了,我们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从我们的生活中发现乐趣,我们自己制造笑声。

《围城》读后感【篇二】

读的过程因为各种有趣的文字和比喻所以很有意思,读到杨绛的后记又想起我们仨来,有些难受也有些感动。现在的结婚理念距离书中的时代有很大不一样了,自由恋爱至少在城市中已经是日常,而不会被视作异类。这本书后都说婚姻是围城,大家对里面除了唐小姐和赵辛楣之外的几个角色都多有苛责。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很多真实的影子,也都有各自行事的原因,也都有好有坏,没什么可苛责的。就故事里来说,方鸿渐和孙柔嘉感情之所以悲剧还是因为自由恋爱在当时才刚刚在年轻人中受追捧,婚姻又受双方家庭的制约太多太多,两个人急着敲定婚姻,没有时间留给彼此去真正了解彼此和彼此的家庭。结婚后匆匆接触彼此家庭,又没有感情深或者阶级差距到相互包容忍让,于是对彼此家庭的排斥.厌恶.仇视等等情绪都搬上明面上来讲,可以说是双方家庭把两人推得越来越远了。现实生活中虽然婚姻也并不比书中的各种琐碎与拌嘴好到哪去,但感情也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有无数像钱钟书和杨绛这样的神仙眷侣,自有志趣。现代人对于婚姻的认知开始产生各种分歧,也不是当时社会的围城式婚姻所能概括的了。

《围城》读后感【篇三】

在钱先生的诸多成就中,小说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近年来,关于他的众多著述,读者耳熟能详的恐怕只有《围城》了。事实上,早在《围城》出版之前,钱钟书便以博学和才气闻名,而小说的出版,不过是再一次证实了这位天才的能耐。《围城》的创作对钱钟书而言是个漫长而充满趣味的过程,这些在后来钱夫人为他写的序里面,有着详实的描述。他似乎有意显摆自己驾驭题材和语言的能力,虽然小说没有别的小说那样曲折离奇或感人至深的故事线索,却频频于琐碎中见奇,妙语连珠,以至于他那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甚至超越了小说本身,在后世人的眼里成了至理的名言!

《围城》在出版之后,被誉为讽刺当时知识分子的“新儒林外史”,事实上,在那个年代里,作家们忙于改造国人,争当人民的思想家,钱钟书对于故事和文字的趣味,本身就是对时代的一种讽刺。总之,无论是就小说本身还是对文字的玩味,《围城》都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围城》读后感【篇四】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围城》读后感(篇五)

读中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而归根结底,在小说的理解或说批评上存在的这个分歧与其说是方法上的,还不如说此时此刻世界是破碎和断裂的。艺术或说情绪体验的交流中,我们越是直接坦白——更个人化,就越难以在感性上得到普遍认同。那些分析也许有助于我们在“知”上去了解,但对于“识见”、内在体验的认同有多大作用呢?失去古典时期人类赖以认同族类的东西,难道批评真能解决我们的彼此误读吗?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读后感【篇六】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必备】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简短怎么写260字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作文5000网的一篇《【必备】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简短怎么写260字》应该能帮助到你!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简短【篇一】

毛姆在书中对人性的复杂有着深刻的解析与描述。

斯特里克兰那份对艺术的理想追求的坚毅,以及他那种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与议论,摈弃远离文明社会,只追求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寻求灵魂的解脱,他的这种坚毅追求确实让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间烟火,残酷冷心,为了自己内心的追求而几乎伤害每一个人,包括善待他的人,这实在难以让人喜欢。他的坚毅与那种‘绝世而独立’(未必合适,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择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学习借鉴一些也需丢弃一些。

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做人的方式,没有谁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没有谁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对的,是好的。好与坏的界限不过也是人类从原始状态到现在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才出现的可以约束人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因为从出生便开始往我们的脑子里灌输,所以当有人的行为偏离了我们的这个道德标准时,我们便难以接受,认为这就是不好的,不对的,事实上我们无法说清对与错。所谓的对错不过只是建立在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上。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标准,那我们怎么才能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

这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人,无法有像斯特里克兰这种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正因为有七情六欲、善恶美丑、喜怒哀乐,有现实的追求,才能称之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兰那般,那这世上也同样会缺少别样的精彩?

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兰那般孤独独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谓的“俗人”。我想每个出现在世间的人,都一定都会有他存在的意义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简短【篇二】

我花了两天的闲碎时间,读完了《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充满故事性的小说描写,荒诞不羁又发人深思。梦想与现实之间的选择,其实大多数人在现实中就已经是满身泥泞,无法脱身,梦想离他们远之又远,谈何选择。

心情很是沉重,每每涉及到梦想,或许我没有梦想,或者是我的梦想不算梦想,我是一个俗人,而且还是一个贫穷的俗人,凡是俗人都有一个发财梦,贫穷者更甚,我想发大财,想一夜暴富,想中彩票,想突然拥有一项超NB的能力,想住豪宅,想用钱烧开水……

然而只是想想,我还是我,一个贫穷的我,每天战战兢兢上着班,突然的双休弹性工作制,变成了变态的996,工资不变,无任何补贴,然而还在犹豫,还在彷徨,还在忧桑,还在生气,不敢辞职,不敢换工作,为什么,没钱呗。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简短(篇三)

首先,斯朱兰真的很不讨喜,尽管是书中的主角,主角光环也无法阻止大多数人对他的不理解,厌恶,甚至鄙视。我一路看来,觉得他在他的40岁左右时突然就放弃幸福美满的生活,抛妻弃子,毅然决然地投身于画画这种行径真的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追求理想与家庭并不冲突。很多天才他们拥有超高的天赋,在某一行业出类拔萃,但同样拥有美满的家庭。有时候,是来自家庭的爱与责任才成就了伟大。但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斯朱兰他的理想,他的追求,他的思想境界已不是我们很多普通人所能企及也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也就是看完后杠两句,自己原来是怎样还是怎样憋。但只庆幸的是,他的画终名垂千古。

再有,文中那个烂好人德克让我挺气愤的。他就是那种善良到无下限就算斯朱兰言语侮辱他,内心鄙视他,夺他妻子,霸占他画室等等,还有他妻子对他的背叛与残忍……这种种让旁人看起来都感到愤怒的事他居然能做到完全可以忍受,我不懂他图个什么。他让我觉得可恨又可怜。始终觉得,善良必须要带点锋芒。

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关于这本书的想法还有的话以后再补充吧。书还是挺好看的,特别佩服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简短(篇四)

我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毛姆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的战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孤独的离开。尽管在人生中的不同时间段都会有人来陪我们走过一段生命旅程,但是没有谁会是谁永远的陪伴,我们注定孤独的走过自己的一生。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种孤独,不是做一些事没有人陪伴,而是做一些事没有人理解。我们当中有的人可能一生都在执着地希望被人所理解、所承认,但这个愿望似乎很难达成。

现实社会中的钟子期和伯乐总是那么的可遇而不可求。可是不被理解,不被承认又如何,只要我们遵从自己的内心,过着我们自己心中所想的生活,孤独又算得了什么呢?无论如何,请一定要记住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都只是滚滚向前的时代浪潮里微不足道的一员,我们疲于生计,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索然无味的生活。

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主人公是个疯子,他不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还抛弃了自己的妻儿,而这仅仅只是因为他头脑中突然冒出的一个荒诞的想法。但是现在我却认为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勇敢的人,在众人都只看见满地的六便士时,斯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自己的月光,为此他抛下一切不停的流浪,最终流浪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了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

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渐渐磨平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耐心,我们不再对安稳生活以外的东西产生兴趣,我们慢慢地成为了一个个只会赚钱的机器,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但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也许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曾有过那样一轮明月,那样一方田野,但未必人人都会有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一切重新开始的勇气。

也许只是我们心中某一时刻突然冒出的想法,也许我们会觉得它很荒诞,但是人的一生总要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了自己心中所想疯狂一次又如何,愿所有人都能充满着激情去对待生活。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抬头看见自己的明月光。

实用!老人与海读后感4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实用!老人与海读后感4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一)

他决心做自己一个人的英雄。

生活的种。种苦恨辛酸会磨去人的棱角,岁月的流逝也会给人留下风霜,而有多少人,在这过程中一并把自己的意志和毅力消磨了?有多少人,在困境中选择了妥协,在失望中放弃了自己的执着与追求?又有多少人,在桑地亚哥老人这种境地里,选择割去鱼线,驾着船带着八十五天没有钓到鱼的耻辱回去?不,这耻辱不在于失去了鱼,而在于在软弱的驱使下在死亡与失败中选择了失败,与文中所言相反,一个人没有被摧毁,却被打败了。

真正的失败,是自己的意志,屈服了。

那些人放弃的不仅仅是鱼,而是梦想,成为一个英雄的梦想。每个人意气风发时可能有种。种向往,可能想要成为一个英雄——强大,有所作为,令人仰望。可是英雄最强大的不是外在的力量。而在于他不肯放弃服输的意志。一个人想为他人所仰望,必须要自己认可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认可也不是逆境中的一再妥协,而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不愧于英雄之名。

桑地亚哥老人没有失败,因为他的意志没有退溃,大鱼没有使他放弃,鲨鱼也没有让他绝望。他竭尽了自己的力量,最终成为了大海上仅他一人知晓的英雄。是的,他原本只是一个平凡的渔夫,可是他的身形震撼了多少人的心灵,也让多少人明白了自己失去了什么,更让我真正明白,何谓英雄。即使在书中,他只是一个人的英雄。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二】

故事主要讲的是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着出海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绑在小船的一边。但是这条大马林鱼的血招来了鲨鱼。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到村子时,大马林鱼被鲨鱼吃的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原先有一个叫马诺林的孩子跟随圣地亚哥一起捕鱼,但是由于圣地亚哥已经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所以孩子的父母便让马诺林回来。这些鱼就好比金钱,一个人有钱和没钱是一样的,不要在一个人有钱时就追随他,没钱时就离开他。就像这里的马诺林的父母一样,老人捕到鱼时就让孩子跟着他,没捕到鱼时就离开老人。

马诺林的父母和那些渔民认为老人圣地亚哥倒霉到了极点,如果孩子再跟着他,便会跟着老人一起倒霉。我认为没有绝对的好运和绝对的倒霉。这一切都在人为。被渔民们说是倒霉到了极点的老人最后不还是钓到鱼了吗?我相信,老人的生活会越变越好!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做什么事没有绝对的好运和绝对的倒霉,关键看你努力去做了没有,有没有认真去做。二是做什么事情要坚持,顺境时不要得意,逆境时不要轻易言弃,坚持到底就会成功!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三】

一次次出海,老人对自己充满着坚定的信念,虽然,在这四十八天里,老人一条鱼都没有达到,但是,老人并不放弃,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打到大鱼。

这就是作者笔下的一个坚定、和蔼的老人,同时作者也正是用老人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永不磨灭的信心来作为小说的主线,贯穿全文。

这本小说的内容非常的简单,主要就讲了老人在海上与大鲨鱼搏斗的情景。但是,这本书对于六年来读了不少书的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初看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的短,应该很好读,于是,我便草草地扫了一眼。结果读完之后,别说很好读了,就连书里面讲了什么我才只读懂了一部分,原因是在这本书中,作者在老人与鲨鱼搏斗的时候,运用了许多的细节描写:动作、语言、环境……“我没有抽筋,”他说,“它很快就会浮上来,不过我能坚持住。你必须坚持住,这是不用说的了。”……这是我列举的作者对老人的语言描写,由此看出,这就是作者笔下的老人,坚持、执着、顽强、有着永不磨灭的信念。这正是作者在写作之中的匠心独运的地方,从多个方面的写法来渗透进去,同时,在写法上,也从不同的角度来写出了老人的特点,这也正是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也真是这本书最令人难懂的地方!

这是一本书,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书的特点由我来感受,反复品味,这将会是我的写作素材!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四】

《老人与海》讲述的虽然是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但看过它的人都会被感动。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所以我很敬佩老人!我也要做一个像老人一样勇于战胜学习、生活中各种困难的人。

保姆蟒读后感集合6篇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保姆蟒读后感集合6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保姆蟒读后感(篇一)

我不经常翻阅书籍,但我却很喜欢作者沈石溪的每一个作品,他写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扣人心弦。最让我记忆犹新的一篇故事就是《保姆蟒》。听到蛇这类动物的词,人们更多的是害怕和恐慌。但这篇故事里的蟒蛇却如此不同。

这里面主要讲的是有一对夫妻,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但因为工作繁忙,想找一位保姆帮他们带孩子。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一位不要工资的“免费保姆”——一条大蟒蛇。在保姆蟒的精心照料下,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由于长时间的亲密接触,保姆蟒把主人家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照顾。无论这个孩子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有一次,这对夫妻出门办事,就把孩子放进摇篮,交给保姆蟒来照看。有一匹红豺想吃掉这个孩子,保姆蟒发现了,缠住了它的脖子和身体,最后,这匹红豺被保姆蟒活活地勒死了,但它身上却也是伤痕累累。

让我很感动的是:由于保姆蟒对孩子的过度溺爱与这对夫妻发生了矛盾,于是他们只好带着孩子偷偷的离开了保姆蟒,可保姆蟒却怎么也忘不到这个孩子。他不吃也不喝,嘴里一直叼着一件孩子小时候穿过的衣服。这对夫妻的朋友怎样吹笛子,它也无动于衷。最后它饿死在了屋子里……

它对孩子那无私的爱,那宁愿牺牲自己也不让孩子受到一点伤害的爱,它的忠诚和奉献,每一点都感动着我。网络上也常能看到动物救人的事例,是啊,动物也有感情,动物也有爱心,动物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安全小提示:虽然动物有感情,也有爱心,但也很危险的哦!

保姆蟒读后感【篇二】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保姆蟒读后感(篇三)

读了《保姆蟒》后,我倍感交集,心旷神怡。下面我给大家简略的介绍一下《保姆蟒》吧:“我”生活在到处都有窟窿的茅草房里,毒蛇、蝎子、野狗、山猫很容易钻进来,可是“我”和妻子都是下放的知青,不能让在上海的家人万里迢迢跑到边陲来照看小孩。一位名叫的召彰中年猎人为我们找了一条专门带小孩的保姆蟒,开始,我们都很怕它,给它十天的时间,让它看护小孩,如果不好就换掉。经过多次观察后,我们终于放下了警惕心,把它当成了一个真正的保姆看待,转眼间知青生涯结束了,全家调到西双版纳州的首府—允景洪去工作。城里有幼儿园,儿子再也不需要保姆蟒了我们在保姆蟒出去览食时,长扬而去。后来召彰告诉“我”,保姆蟒死了,死的时候还咬着“我”儿子的那件小衬衫······

读完这本书后,我哭了,我真的哭了。虽然它只是一条保姆蟒,但它十分喜爱、尊敬自己的工作。它每天都不分昼夜认真的照顾他的孩子,它有一点自私,不允许别人碰孩子,它什么都让胜利站在孩子这边。可这些又有什么错呢?它身为一条保姆蟒,它的工作就是保护孩子,爱护孩子,让他不受任何人的伤害。这也是情有可原啊! 人世间最难忘怀的是爱情吗?不,不是爱情,而是最珍贵的友情!我觉得孩子和保姆蟒就像一对行影不离的好朋友,谁也离不开谁。可保姆蟒的死又是谁的错呢?是人的错,因为他们有着十分可怕的自私和嫉妒心,为了自己的欲望不惜一切代价,也是保姆蟒自己,它只要开朗一点,既然他们不需要你了,那你就离开好了,我想召彰还会另找一户人家让你再当保姆的,你又何必这么死板呢?

友情越珍贵就越容易破碎,所以我们要学习怎样保护友情,珍惜友 情。

保姆蟒读后感(篇四)

当我在书店徘徊时,《保姆蟒》这个特别的标题吸引住了我好奇心。从那天起,《保姆蟒》这本书就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反复地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能被故事的内容所感动,这个故事讲得是作者迷上了打猎,妻子又要忙于处理家务事,只好把儿子反锁在家里,但又生怕儿子受到动物们的伤害,又没钱请保姆。

正在发愁之际,猎人昭彰为作者提供了一位不用花钱就能请来的保姆——一条蟒蛇,作者当时半信半疑,但是过了几天,他改变了对蟒蛇的看法——它是一位称职的好“保姆”。这位“保姆”不仅给了儿子安全的环境,让他睡得安稳,还帮助作者和妻子勒死了老豺,再一次地保护了作者熟睡中的儿子。

儿子在保姆蟒的溺爱之中渐渐成长。因为保姆蟒对儿子的过度溺爱,作者与妻子慢慢的对它产生了不满,想找机会甩掉这条保姆蟒。

于是,作者领着全家转移到了城市里去住,狠狠地甩下了可怜的保姆蟒,作者一家离开后,保姆蟒日夜思念它所照顾的宝宝,它死死地咬住宝宝小时候的衣服,不吃也不喝,半个月后,活活地被饿死了。

多么忠诚,多么讲情义的动物呀,保姆蟒不求回报,尽心尽力地照顾作者的儿子,似乎做好了一切为宝宝牺牲的准备,随时舍身保护他,这些细节一次又一次地打动着我。在没有看过这本书时,许多人都会认为蟒蛇是邪恶、可怕的动物,但是,原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都有它温柔的一面。这个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像我们平时看待事物一样,不能只看事物的一面,或许它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保姆蟒读后感【篇五】

感动,是心灵上的触动;感动,是泪水的跌落;感动,是爱的交织……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保姆蟒》让我体会到了别样的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的儿子出生在西双版纳,一生下来就无人看管,可森林里常常有野兽出没,野兽把新生的孩子弄伤的例子不少。所以作者很是担心,怕自己的孩子落入野兽之口。于是作者的朋友给了作者一条蟒,让蟒看管孩子,起初作者并不放心,但蟒对孩子的种种好,已让作者开始放心。孩子长大后,却没有人愿意跟他玩,就因为那一条大蟒,而且大蟒不许别人接近孩子,作者就作出了和孩子回城的`决定。没想到,作者回城后,朋友告诉他:它(保姆蟒)在你和儿子走后,一直不吃不喝,就在你儿子的床底下,赶也赶不走,三天后,它死了。还是抱着你儿子的小花袄死的。我看了这段话,完全怔住了,眼泪也不由自主地落下来,这条蟒为那孩子付出了多少啊!

这个孩子在很小时,保姆蟒就耐心地教他走路,它弓起脖子,高度正好在孩子的小手可以摸到的地方,像个活动扶手,随着孩子的行走速度慢慢向前蠕动;孩子走累了,随时可以伏在保姆蟒脖子上休息。小孩子学走路,免不了会摔倒,保姆蟒似乎特别留心注意不让孩子摔跤,每当孩子踉踉跄跄要倒时,它就会贴着地面窜过去,蛇头很巧妙地往上一耸,扶稳儿子;即使儿子仍摔倒了,它也像层柔软的垫子,垫在孩子的身体底下,不让孩子摔倒。这是多么细腻的感情啊!在人们的印象中,蛇、蟒一类都是比较凶猛的动物,可这条蟒,它只对伤害孩子的人凶猛。一次,一只豺闯进家中,想伤害孩子,保姆蟒和它殊死搏斗,终于将那豺勒死,可它身上已皮开肉绽……

《保姆蟒》——令我感动的好书!

保姆蟒读后感(篇六)

书是人生的支柱、进步的阶梯。我们终于抢到了梦寐已久的《保姆蟒》,我如饥饿似渴地读了起来。书中提到的飞禽走兽想吸铁石样深深吸引了我。其中保姆蟒尤其让我印象深刻

蟒蛇,一眼看起来就令人望洋兴叹,可保姆蟒呢,整个形象并不给人一种凶恶的感觉,倒有几分温柔和慈祥。

令人喜爱的保姆蟒

一对青年夫妇为了维持生计,就出去忙去了,所以没人管孩子,正在他们犯愁之际,召彰能不发一毛找一个保姆,谁知是一条大蟒蛇,夫妻们吓得目瞪口呆,可召彰说他的两个孩子都是蟒蛇带大的,两夫妻才勉强答应了有一次晚上,夫妻两刚回来,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其实这时的妻子心情很紧张,她怕自己的孩子被吃了心急如焚)妻子点起灯来看,原来是保姆蟒把一只红豺紧紧包裹起来,红豺窒息而死,而儿子还在那里睡的正香呢。(读到这时,我做为一个男子汉,还真不敢想象如果保姆蟒不在那后果。。。。。。一想就睡不着觉)保姆蟒身上伤痕累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妻子热泪盈眶,捉了一头大公鸡给保姆蟒补补。

令人厌恶的保姆蟒

万万使人没想到,这样的保姆蟒,开始和家人产生了矛盾。妻子喜欢抱孩子时亲孩子,就在这个时候,保姆蟒嫉妒地瞪大眼睛,露出凶光直到放下孩子。(看到这我乐得哈哈大笑,这蟒蛇也太逗啦,简直和人没什么两样嘛!沈石溪你果然是动物界的代表人,把动物写的跟人一样,活灵活现)最然夫妻俩生气的是孩子吃巧克力,吃完去睡觉时没刷牙,爸爸就很想揍他,(能看出爸爸很关系孩子,牙齿没洗,就用打来吹促孩子刷牙,还有,爸爸之所以用打字,是因为打是亲骂是爱)可蟒蛇不愿意,想流星一般,快速的飞向爸爸,一眨眼,爸爸的胳膊就被捆绑住了,呼吸越来越急促,妈妈求孩子叫保姆蟒松开,还说了爸爸不打你了,这才松开了,爸爸只好暂时投降。保姆蟒已经影响了家庭,夫妻能不生气吗!

爱的太深到死

就在爸爸想把保姆蟒辞退时,全家又被调到城市工作。他们趁保姆莽去觅食时,坐上寨子里的马车,走了。而保姆蟒后来呢!一直待在他们遗留的茅草屋里,嘴里咬着儿子穿旧的一件小汗衫,不吃不喝,召彰想把它引走,它也不走,直到半个月后活活饿死,死的时候嘴里还咬着儿子那间小汗衫......

我想你们看到这儿,心里一定不是滋味吧!反正我是快流泪了,为蟒蛇的忠诚和情义!哎!无论是什么动物,和人一起待久了总会有感情的,我们人类实在是不能再伤害动物了,应该和它们和平相处,让它们能够自由自在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