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这篇小说是雨果的第一步具有思想力量和艺术魅力的伟大作品。他那丰富的想象力叙写了吉普赛女郎爱斯美拉达的悲惨人生。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
今年寒假,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法国巴黎,这是一个有着离奇色彩的悲剧故事。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塑造了美丽善良的吉卜赛少女爱斯美拉达、丑陋畸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轻浮虚伪的卫队长浮比斯、道貌岸然的主教代理克洛德等一系列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以他们之间的复杂矛盾和悲剧命运,分析了丰富的人性世界。美丽、善良、纯洁的爱斯美拉达不仅出手帮助一个陌生人格兰古瓦沈脱被绞死的命运,而且不计前嫌地帮助曾经想要伤害她的卡西莫多。但是,爱斯美拉达的命运却受到上流社会的排斥和嘲笑,她被玩弄、被诬陷、被威胁,最后等待她的是被绞死。小说中的另外一位主角卡西莫多尽管有着奇丑无比的外表,他却有一个纯洁的心。当爱斯美拉达快被绞死的时候,卡西莫多对她出手相救,站在圣母院上,高呼“圣殿避难!”,这时候的他有一种特殊的美,这个被遗弃了的孤儿,此刻显得威严又强大。他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让她远离一切对她的伤害。然而,在社会上的偏见与恶势力面前,他寡不敌众,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卡西莫多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爱斯美拉达被绞死,选择了殉情这一个悲剧结局。主教代理克洛德虽然拥有满腹学识,通晓宗教哲理,却隐藏着阴暗、卑劣的灵魂;卫队长浮比斯有着英俊的面孔、高贵的门第,却有一个无比丑陋的灵魂。他背信弃义,是一个粗俗、卑鄙自私的人。
从这篇小说里,我学到了一个深刻的人生道理:不能光看人的外表,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最为重要的。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
翻开《巴黎圣母院》,总能给人一种迷茫的感觉,这本书将人性的虚伪,卑鄙,阴暗表现地淋漓尽致。但黑暗中总有一丝光明——人性的善良和奉献,虽然很微弱,但也能指引人们前进。正是如此,才让人有读下去的信心。
作者雨果将善恶两者写到了极端,形成天壤之别的对比。这个方式让人明白了善恶美丑不在乎表面。印象深刻的是那富丽堂皇的教堂,它是一件华丽的外衣,掩盖了人性的丑恶,假借宗教来表现。宗教像是茫茫大雾,笼罩了人性美丽的一面。
在封建王朝中,官吏勾心斗角,针对人民,与人民为敌,艾斯梅拉达因为这刀山火海般的冤狱而被迫害。在“奇迹王朝”中,看似衣衫褴褛的贫民,流浪者,却互相帮助,舍己为人。为救出艾斯梅达拉而攻占圣母院。看似和善亲切的克洛德,实际内心充满嫉妒,阴狠,自私。而莫加西多更是如此,看似驼背,独眼,但能舍己救人,从绞刑台上救下艾斯梅达拉。克洛德和加莫西多都同样爱慕艾斯梅达拉,但都遭到拒绝,走向毁灭,但克洛德是毁灭他人成全自己,加莫西多是毁灭自己成全他人。这是多么大的区别啊!
艾斯梅达拉在这个阴暗的时代,是最耀眼的光芒,拥有迷人的外表的她,内心也是清澈纯洁。他对待山羊,救下落魄的诗人,想给劫持自己的加莫西多送水,对负心的弗里斯至死都保持爱情中,不难看出,她是个至善至美的人,正因为她的特立,才被这个世界所排斥,被辱为“女巫”“杀人犯”,被送上了绞刑架。
那段时间的法国,乌烟瘴气,让人窒息,人民希望有曙光照耀这里,但不可能,这意味着要打败“真善美”的上帝,矛盾体现了残酷的事实,揭示了人性的悲哀。
掩卷,我依旧唏嘘不已,钟声还似乎在我脑海中激荡……我要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燃烧自己,发出炽热的光芒!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3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巴黎圣母院》。书中的男主角卡西莫多与女主角爱斯梅拉达几乎是两个极端,当爱斯梅拉达死后,卡西莫多为爱斯梅拉达报了仇,决定永远陪在她身边。这本书很令我感动。
这本书的女主人公是“美”的化身——爱斯梅拉达。她娇艳、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常常拿着一个巴斯克手鼓,和一只十分聪明的小山羊加利在大街上跳舞。当卡西莫多因为绑架她被绑在广场上示众,惨遭毒打,口渴难忍的时候,她不计前嫌、不顾众议,把水送到卡西莫多的嘴边,使卡西莫多感到了人世间的温暖,同时也爱上了爱斯梅拉达。爱斯梅拉达天真浪漫,她曾经爱上了救过她一次的弗比斯,她以为自己与弗比斯在一起会幸福,但是弗比斯却已经慢慢地忘了她。
这本书的男主人公是“丑”的化身——卡西莫多。他从小由养父克洛德带大。他天生独眼、驼背、跛脚、残疾、耳聋,但他是巴黎圣母院最好的敲钟人......他经常被人讽刺、嘲笑。但当爱斯梅拉达受人威胁,别人对她用刑,她即将被送上绞架的时候,卡西莫多奋不顾身地救她,但奇迹并没有发生,卡西莫多的养父克洛德,因想占有爱斯梅拉达,无法得到就要毁灭她。卡西莫多看到了养父的真面目时,他亲手把从小把他带大的养父推下了深渊,自己也选择了与死去的爱斯梅拉达永远在一起。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旧社会人们的不平等,劳苦的奴隶制社会的黑暗。同时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以貌取人,卡西莫多虽然长相丑陋,但他依然分得清善与恶。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4
一部名著,一段故事,一次心灵的洗涤。《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雨果创造的第一部大型浪漫小说,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从浓厚的笔调,反映出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被誉为“命运三部曲”之一的《巴黎圣母院》以15世纪法国黑暗的社会制度为背景,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及统治者丑陋的嘴脸,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和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其中小说中的塑造出了善、恶、美、丑性格的人物形象------道貌岸然,蛇蝎心肠的副主教克洛德,命运悲惨的女郎爱斯梅达拉;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齐莫多……以强烈的对比手法,给小说添上炫彩的一笔,烘托出小说的悲壮色彩。
小说的字里行间处处体现着世间的人情冷暖,给予我们真谛,让我们重新审视美丑的意义所在。也许丑陋的面目下,藏着一颗善良纯真的心灵;也许英俊俏丽的外表下,深埋卑鄙扭曲的灵魂。不必追求外表的美丽,培养一颗善良和真诚的心去待人处事,才更为高尚。
副主教克洛德虽然道貌岸然,但是扭曲的人性令他做出了伤天害理事情,令读者愤慨不已。无独有偶,那天广场人声鼎沸,老人、青年及孩子都在享受节日的快乐,我却看到了一位西装革履的叔叔正拉着一位老奶奶推销着手上的一块翡翠:“阿姨,这翡翠可是我托人缅甸买回来的,我急用钱,两千块卖给你吧……”翡翠是假的,上次奶奶也上了这样的骗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一位衣冠堂皇的男人怎么能骗老人呢?……真为他感到羞耻。
《巴黎圣母院》以强烈的对手法道出了现实的普通现象,焕发人们对善恶美丑的真实较量,反映了雨果希望每人都拥有良好品德强烈愿望。品读名著焕发了我们的天性,开启了一段心灵之旅,点燃了智慧之灯,也成为了我们永远的快乐!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5
我在周日看了一场电影名叫巴黎圣母院,里面讲的就是18世纪法国一场伟大的杯具性感情。它的女主角名叫爱丝梅拉达,在这个可怜的以卖艺为生的她竟被黑心的教堂副教主弗罗洛给盯上了,而最后却被丑陋的敲钟人卡西莫相救。最后的结果却就是那么的悲惨。还好,弗罗洛最终遭到了报应,被卡莫西亲手推下高楼而死!我真为她感到可怜。看电影时我不禁留下了悲哀的眼泪。
这部伟大的中世纪感情杯具,就是由吉卜赛姑娘爱丝梅拉达引起的,当她在街边卖艺了来维持生活时,正好被有一颗恶毒心肠的教堂副教主弗罗洛给发现了。于就是接下来便发生了一系列蜿蜒曲折的`故事。爱丝梅拉达错误的爱上了弓手队队长弗比斯。弗罗洛却千方百计地想把爱丝梅拉达占为己有。为了正义,卡西莫毅然被背叛了他一向信奉入神的副教主。这就是一种反抗,一种对当时残暴统治的反抗!
爱丝梅拉达斯死后,卡莫西抱着她的尸体死去,也算就是得偿夙愿了。
电影中总就是有太多让我们感动的东西,少女的热情和纯美,残疾的身体和善良的心灵。看完这部电影,我反复回想着那美丽壮观的场面,我要把卡西莫德美永远印在脑海中,以填补我那时对美肤浅的认识。
在那美丽而神圣的教堂中,竟影藏着如此丑恶的故事,更体现了当时社会歪斜扭曲的一面。巴黎圣母院就是一部经典之作,它所蕴含的道理就是无穷的,它的价值更就是无穷的……
巴黎,尤其就是那时的巴黎,在夏日黎明时分得清新霞光得映照下,从圣母院的钟楼顶上眺望,景色真就是灿烂多彩,绚丽迷人。让我们闭上双眼,默默为卡莫西与爱丝梅拉达祈祷吧!感情就是完美的,即使最后留下的仅仅就是一缕尘土。人的欲望如果永无休止的发展,只会制造杯具,毁掉美,毁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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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巴黎圣母院读后感范文
书,记载着历史,反映着当下,思考着未来。一位先哲说过:“不读书的人,天和地都是狭小的,他充其量只能活上一辈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二巴黎圣母院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高二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
高二的语文晚自习,在牛爷爷的暂时离开中,我们顶风犯案看了一部名著电影——《巴黎圣母院》。在上学期我就已经大体阅读过了这篇文章的梗概,了解了其中的故事情节,当时对这本书便有了初步的认识,但始终没有什么力量推动我去阅读,时间紧吗?呵呵,或许吧。
那个晚自习,我看着1965年版的电 影,听着当时纯正的配音,看着里面美丽的爱斯梅拉达和丑陋的卡西莫多,当时便想,要去看看这本书。
大约一个多月,我终于找时间踏入书店,寻找到这本雨果的巨著《巴黎圣母院》这才明白原来文字的感情也可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字里行间充实着作者饱满的感情,读着这些不是很华丽的文字,都能感觉到那种垂涎欲滴的热烈。
尤其是对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的刻画,真的可谓出神入化。在电影中,无论他人如何叙述爱斯梅拉达的美貌,似乎也只是感到平平,可是当阅读过雨果的描写,才真实的体会那种善良的美丽,美得像天使,美的像山间清流细水,那种晶莹的水晶般的纯洁,闪烁着那种让人窒息的光芒。啊,爱斯梅拉达,为什么你那么美,那种吉普赛女郎的热情,对生活的热爱,该让我怎么用言辞赞美你。真的叹息自己为何没有大师般的形容来为你的光彩增色。你的离去却又是那么感伤,16岁花季的你还没能享受生活赐予你的幸福,就被那黑暗吞噬了,我们该批评你的愚蠢吗?愚蠢到在那样的时代要追求你自己的幸福?我们该同情的你遭遇吗?同情在那样的宗教统治的世界,你被无情的法律蹂躏?
你,亲爱的卡西莫多,是的,你敬仰的上帝或圣母没有眷顾你这可怜的灵魂,你就像是黎明前最黑暗的夜中最漆黑的角落,那里满是虫蚁蛇鼠,铺满地痞无赖,甚至奇迹王朝也无法与那里媲美。但正因为你没受到这些所谓的圣灵的腐蚀,你的心灵却又那么美好,你的心灵是整部圣母世界中最能与爱斯梅拉达的美貌相匹配的。你用心地爱着一切,爱着你的弗洛罗,因为他救过你。你爱着你的大钟,即使他们夺走了你聆听世界的权力,你爱着爱斯梅拉达,因为她是那么善良那么耀眼。卡西莫多,我想要用我有限的言辞赞美你,你是那么热爱生活,可是生活给予你的却是一道又一道的伤痕。当你抱着爱斯梅拉达死去的时候,你在想什么呢?是对生活的绝望,还为你能最后拥有爱斯梅拉达而感到由衷的幸福?或许你不对生活寄予过高的要求,你才会那么坦然的接受死亡吧,也或许正是因为你对生活给予了充分的希望,你死去的时候才会那么幸福?卡西莫多,希望你去的地方可以对得起你美丽的灵魂。
弗洛罗,我不能怪你最终将美丽的吉普赛女郎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毕竟,是当时的世界强迫的把你的爱变成了恨,我能从雨果的文字中品出,你对爱斯梅拉达的爱不亚于卡西莫多,但你却那么自私,你得不到她便让世人都不能得到她,不惜让这朵绝世之花就如此凋谢。
时间迈着悠闲的步伐,为每个人脸上刻满沧桑,巴黎圣母院依旧站在那里,风韵犹存,里面多少的悲剧,我们不知道。那个时代使多少幸福化为灰烬。
巴黎圣母院,你是一个时代的写照,从你的内心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对那个时代深深的无奈与仇恨,也让我明白,爱与善良在那样的条件下会有怎样的结局和命运,但是所有的阳光都会只会追逐善良与爱,所以阳光最终照耀了这个依旧有爱的世界,才有了我们现在的幸福,但我们的爱和幸福都是因为有你们的牺牲,我们会记住你们为我们的所付出的代价,希望你们在天堂过的安好,不论你们是否真实存在过!
致:爱斯梅拉达,卡西莫多。
高二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
在我看过的书中,给我留下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圣母院》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原因无它,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不仅是当时的历史,而是世间最深沉的灵魂,最深沉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可谓人人皆知的“地方”,它的“创建”堪称是世界文学巨人;既是举世公认的法兰西伟大民族诗人,又是轰动一个时代的戏剧大师,还是非常杰出的小说家——雨果。
雨果自降生到逝世,他经历了法国的五个不同时代。他的浪漫主义文学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于1831年完成,紧随“七月革命”。讲述了善良无辜者在专制制度下遭受迫 害的悲剧,其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败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以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的故事充分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
故事的女主角爱斯梅拉达是个善良纯洁的少女。她富于同情心,敢于舍己救人。当以卖文为生的诗人甘果瓦,深夜时误入“黑话王国”——流浪人与乞丐的聚集所,即将被杀死时,她挺身而出,表示愿意与他结婚,把这个诗人至于她的保护之下,虽然她不爱他。当卡西莫多在烈日暴晒的广场上遭到鞭挞,口渴得向人们求助时,只有她对这个丑怪异常而深夜又劫持过她的敲钟人表示了同情,满足了他的要求。她热情天真,以为世上所有的人都向她一样纯洁。她品格坚贞,面对副主教克洛德的_威而宁死不屈。她是巴黎流浪人和乞丐的宠儿,但自食其力,清白无暇。
在小说中,雨果十分自觉加以揭露的封建罪恶势力首先是教会。克洛德就是教会的化身。他外表道貌岸然,内心却如蛇蝎般毒,表面上过着清贫、刻板的生活,甚至对节日的狂欢也表是厌弃与反感,但内心里却贪求女色,过着荒_奢侈的生活,对世人充满恶意。
加西莫多,一个文学独一无二的教堂敲钟人。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因副主教对他的养育之恩而甘心成为他的奴仆,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人性是善良的。为了感恩,这不是他的错。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加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富洛娄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加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乞丐王在混战中被人杀死。血在流,仿佛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埃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天空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这让我感觉到当权者的无比残酷。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幸运,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克洛德?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 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 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这难道不正是封建的灭亡?
完美不完美?美与丑,善与恶,已无须我们再去争辩……而的是我们?
高二巴黎圣母院读后感3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 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高二巴黎圣母院读后感4
他,卡西莫多,一个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丑八怪,先是遭到了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遗弃的弃儿,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和命运捉弄面前,强悍的卡西莫多,最终被撞的头破血流,拥抱着爱斯美拉达的冰冷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最初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的,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那位曾经想要抢劫的爱斯美拉达。
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就是的方法了。
高二巴黎圣母院读后感5
在一座古老的钟楼里,美丽优雅的爱斯美拉达、丑陋善良的卡席莫多……小说的故事情节就是围绕着这一对如同天使与魔鬼般的组合徐徐道来,雨果正是在浓墨重彩之下,在《巴黎圣母院》里勾勒出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矛盾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使整部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猛烈的撞击着读者的心灵。
《巴黎圣母院》是维克多·雨果最的浪漫主义典范作品。读完这部巨著,书中一个个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不断地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纯洁善良的爱斯梅拉达、阴险刻毒的克洛德、放荡无情的弗比斯,当然,还有大家都熟知的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今天,我们就将话题就停留在卡西莫多身上吧!
卡西莫多是世界文学最丑陋的形象,雨果形容他的脸为:几何形的脸,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参差不齐的牙齿,独眼,耳聋,驼背,难听而忠厚的声音……似乎上帝将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他的身上。对于卡西莫多的描绘,雨果可谓刻意到极致。而正是这种夸张则是才能为下文更好地呈现卡西莫多美好的心灵埋下伏笔,使前后对比更为强烈。
卡西莫多虽然外貌十分丑陋,但是其内心极其善良。卡西莫多对美好的爱情抱着幻想。但是由于相貌原因,自小便是孤儿,被双亲抛弃,幸好有副主教克洛德的收养,他才能得以长大成人。由于自小家庭温暖缺失,卡西莫多在遇到艾丝美拉达之前,他的世界就是养父克洛德与教堂大钟。直到遇到艾丝美拉达,读者才发现原来丑陋的卡西莫多内心如此善良,因为爱上了艾丝美拉达,所以一直勇敢地保护她。然而,这种单方面的爱情并没有让卡西莫多获得快乐,而是在精神上十分困惑,他担心由于自己相貌丑陋会导致艾丝美拉达受到惊吓,但是又忍不住要去爱她。在这种矛盾中卡西莫多人格逐渐升华。
卡西莫多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中渴望平等和尊重。在与人的有限交往中,情感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所以,他对艾丝美拉达的爱也是内敛的。他把对艾丝美拉达的爱深深埋藏到了心底,用自己的行动默默呵护自己的爱人。在艾丝美拉达即将被处以绞刑之际,是他冒着生命的危险将艾丝美拉达救回了巴黎圣母院;为了不使艾丝美拉达害怕,他削平了怪兽石像;为了不使自己丑陋的外貌吓到艾丝美拉达,他选择在深夜去为心目中的爱人换食物和水;为了让艾丝美拉达高兴起来,他冒着危险去采摘钟楼上的鲜花……
卡西莫多的爱是无私的,不以占有为目的,只为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为了使心中的爱人得到向往的爱情,他选择了为了爱而放手,为了爱而成全,忍受着心目中的万般煎熬毅然地去求菲比斯来与艾丝美拉达相会。他不爱艾丝美拉达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是无私的爱让他战胜了内心的私欲,是无私的爱让他勇敢地去成全自己的爱人。
卡西莫多是不幸的,在漫长的时间里,他的世界只有克洛德与大钟,内心封闭抑郁。但是在遇到艾丝美拉达后,使他拥有了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幻想,在面临亲情和爱情的选择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维护正义。正因为这样,使得卡西莫多人物形象更加真实、丰满。
透过《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的这个人物形象,我们可以深深的感悟到:一个人的相貌无论如何丑陋,但是内心一定会有闪光点。
初中《边城》读后感
天高云淡,白塔下,渡口边,一对兄弟,一个女孩,一段说不清的爱情故事,这就是《边城》。优美的景色,善良,纯真的人们,故事为什么会以悲剧结束?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边城》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边城》读后感1
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文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好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可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好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好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是现实中谁都能够是那些当局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好感人。
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可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边城》读后感2
读完《边城》,我被那些质朴却不乏俗世人性的人们所震撼,美丽的风景,水上的生活,不是一个小村该有的,在这之中,掺了许多社会的影子,并不重要。
我生活的地方与这相似,却又有些许不同。文中翠翠的爷爷七十岁的时候发现他孙女长大了,我的这个村不知是否有孙女或孙子陪在爷爷身边。这个小小的村庄,老人多过年轻人,孩子也在城里上学,每当早晨的阳光射进低矮的老房,老人们就走出来,颤巍巍地在我面前离去。王维的“大漠孤烟直”固然凄凉,但每当村庄的炊烟袅袅升起时却胜过大漠之景的悲哀,因为在这里,只有无声的日子,没有激情,没有未来,老人们一见面就互相算着日子,没了老伴的还开玩笑,几日几日后就会去陪她(他),迟暮的景色也被染上黄昏。老人们的烟斗与炊烟一同升起。某天,老人生病住院了,孩子们纷纷从城里回来,原本有说不尽的话的老人那时却也只能叹息,说多又有什么用呢?不要成为孩子们的累赘。
这个小村有时纵有谈笑声,却也只似幽谷里寂静的一滴泉水落下罢了,我如同喝了一碗浊而烈的酒卡住喉咙,说不出话来的同时,触及到了生生不息却轮回无情的生命。
《边城》读后感3
读罢《边城》,心中久久无法平静,那些平淡朴实而优美的文字,那纯洁美丽却不得不以悲剧结尾的爱情。
热闹的小镇中,每个人都是快乐的,他们淳朴善良地相处,乐于助人却不求回报,甚至面对爱情,也要谦让起来。三个端午节的故事,美丽单纯的翠翠用行动和话语坚定了对爱的决心。可怜祖父始终担心她走母亲的老路,不肯告诉她事情的真相。世事无常,偶然的因素太多,我们既无法预测美好,也不能改变事实。每一次机缘巧合往往会改变我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陷入变化莫测的事端。
在感叹边城人们的人性美的同时,我也感受到现代生活的浑浊。摆渡的老船夫过渡不收钱,翠翠的娇憨与伶俐,傩送的善良淳朴,顺顺的豪爽大方,在现代的社会是何等少见。但是,人性中也有卑劣自私的一面。顺顺和二老不愿让间接害死大老的翠翠嫁给二老而使老船夫死在雨夜,让不知前因后果的翠翠孤单地守着渡船!
边城的白塔边,美丽的阳光守护着孤单地女孩。生活也许充满了未知,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下去......
《边城》读后感4
《江城》塑造的主人公渡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而化身的,是《边城》这里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他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人“顺顺”赁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
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
在渡溪或“逮鸭”的竞争后,大老输了,大老不甘心,决不放弃对二老的竞争,大老含心,收了人的钱,把二老杀了,从此以后,二老不在人间了。
大老太贪心了,把自己的亲弟弟给杀了,大老你要记住有一句话叫:“贪心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边城》读后感5
阿爹出生在老部长的家里,条件好,从小娇贵着,不知天高地厚。老部长死前把家里的田地交给他,嘱他娶个温良女子生活。他点点头,说老头子你放心去吧。老部长合眼,阿爹当了家里的田产出门闯荡,不想军人家庭出身,半路竟败给了小贼,钱袋不翼而飞。
阿爹无脸回去,也无家可寻,就一路摸索,给人干过苦力,也去街上弄过杂耍。学了不少本事,人越长越结实,就带着攒下的小钱到镇上去找停靠点。也巧,他晃着钱袋在镇上闲逛,远瞧见一个姑娘摆摊卖竹框。秀气,白嫩,这是我从阿爹口中了解到的姑娘。据说阿爹与那姑娘一见钟情,孤伶伶的他就随姑娘回家,跟姑娘一起靠摆渡为生。这姑娘便是我阿娘。只是阿娘从小可怜,七岁时失了双亲一个人生活,得了不少小病没痊愈,落了一身病根,生孩子时难产,连同腹里的孩子一同去了。阿爹太悲,葬了妻子,只身一人在此撑船渡人。那时他约莫四十多,人生不感。潮涨潮落,水深时死了很多人,使他渐渐看透生死,离开人世不过早晚罢了。
渡人者,其实难自渡,他说。四月后,雨多水,阿爹撑船时被急流冲走再没回来。我终于在人生第十九个年头接手那支桨,周旋在碧波里。
《边城》读后感6
初读《边城》已经是初中时候的事情了,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是翠翠那个单纯善良、不谙世事的形象已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刚开始看时,我主要就是围绕着翠翠与傩送兄弟俩的纠缠不清的暧昧的爱情故事来看的。
一、这个人也许明天回来,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
这句话是我对这部小说印象最深的。在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的情感几乎就是倾向于傩送的,从最初的翠翠和傩送的邂逅,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老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但是或许也正是因为翠翠的'腼腆羞涩,把心事藏在心里,才导致了大老的意外死去,二老也因大哥的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里,选择了远行,留下了翠翠一个人。
翠翠和二老之间的爱是美丽的,也是单纯的,单纯得就像纸那么薄,一不小心就会碎了。
二、翠翠和爷爷的相依为命
《边城》读后感7
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爷爷一起去了茶峒,在那里,爷爷由于担心渡船,先回去了,却没有再回去接翠翠,翠翠在那里遇到了二老,二老傩送好意让翠翠去他们家坐着等爷爷,但是翠翠误解了他的意思,反而将傩送给骂了一顿,这可爱的小姑娘,却不知道这将来是他所爱的人。傩送回到家之后,就让人将翠翠送回家,爷爷在渡口问是翠翠吗,翠翠自言自语道:不是翠翠,不是翠翠,翠翠被大鱼给吃了,生气的小姑娘何尝不是这么可爱。翠翠从那以后记下了傩送,她忘不了。
随着时间的推进,情节开始起伏。大老在一次意外中死去,爷爷也在一次雷电交加的夜晚逝世,翠翠心碎了。故事的最后只留下了那么一句话——这个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但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仿佛是一个美妙的泡沫在明天与永远中消灭了。
也许只有哀伤的故事令人难忘,而《边城》令人最难忘的不仅仅是这淡淡的感伤,更是那质朴的情感单纯的喜欢!
初中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是一位魔法师。从小就父母双亡生活在叔叔家里,但是叔叔一家对他很不好。在十岁那年得到了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成为了魔法学校的学生,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哈利波特读后感1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妈妈买给我时,我心里乐开了花,我在培训班里的时候看过《哈利·波特与密室》的电影,听别人说很好看,我才看了,但是真是好看。
从前,有一个男孩哈利·波特:本书主人公,一岁时父母被邪恶的“神秘人”(巫师伏地魔)杀害,被姨父姨妈收养。一天早上,住在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就在这天晚上,一岁的“波特”(也就是哈利波特)出现在他姨父姨母家门前,气的德思礼夫妇大吼大叫,把他关在碗柜里睡觉,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脚相加。
后来,有一位叫“海格”的巨人,告诉了哈利真相,哈利答应了海格要去霍格沃魔法学校。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在学院里,哈利·波特经历了许多次困难,最终都化险为夷……
看完这本书,我想我要也能和哈利·波特一样,学习魔法、经历好玩的冒险,穿上哈利·波特的“隐形衣”那就太好了!我还想要和哈里·波特一起帮他庆祝格兰芬多,祝贺他们终于也能获得第一名。
哈利波特读后感2
陈箫儿在好朋友李佳萱的影响下喜欢上了哈利.波特这种玄幻类的书籍,然后陪同她陆陆续续地买齐了一整套。这本书对于陈箫儿来说有点难度,跟她平常读的《淘气包马小跳》或《笑猫日记》之类的明显有了一个跳跃。为了鼓励她能坚持阅读,我和孩子开始了长期的睡前阅读互动活动,主要方式就是:孩子自我读几分钟,妈妈再之后读上几页,妈妈读的过程中会夹杂着俩人对故事情节或人物的一些讨论。就这样,不知不觉中这本书已经读完了,再次感慨坚持就是胜利哪!
今日主要是想说说关于《哈利波特与密室》的读后感。我个人觉得哈利.波特系列显然是一套很值得孩子阅读的书籍。
首先,作者设计的剧情跌宕起伏,新颖不落于俗套,并且逻辑缜密,前后有呼应,对于孩子的推理本事有必须的启发作用。其次,作者的文学修养很高,书中优美的词汇句子比比皆是,对人物外貌、心理等的描述也很独特。印象异常深的一个情节就是:哈利和罗恩去禁林碰到了密密麻麻成群结队的大蜘蛛群,哈利和罗恩异常害怕,作者在形容这种害怕时是这么写的,“哈利即使想叫也叫不出来,他似乎把他的声音和汽车一齐留在了空地上了”,本质是要描述害怕地说不出话来,但作者这样的描述把这种害怕更为加深,更为生动。还有,作者对于哈利波特的人物构造也很真实,虽然哈利是主角,但作者没有把他塑造的十全十美,相反他也有不少缺点,例如:除了魁地奇好多课他也不爱上,因为好奇经常偷偷干一些违反校规的事情,等等。对于孩子来说,这样的形象更容易被他们理解。
跟孩子一齐阅读后,不仅仅增加了亲子互动时间,增加了和孩子的一些交流探讨,并且还能够让自我从孩子的角度去思考去反思,让孩子更愿意接纳自我。这些都是阅读带来的好处,真的是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会把这个有意义的活动一向坚持下去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3
夜幕降临,幽静的路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在路灯下影子渐渐拉长显得特别孤单,他举起右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嘴里念叨的什么一下子所有的灯光全部聚集在老人的手里,老人对着拐角处的黑暗说了一句:真么想到你会来,麦格教授。只见从黑暗中走出一只猫,渐渐的,那只猫变成了一位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这位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不久就从天上飞来一辆摩托车,上面坐着一位巨大的,满脸胡子的人,这个人就是海格,他手里把这一位不过1岁的孩子,孩子的头上有着一个闪电的符号,这个男孩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而故事也刚刚开始!
十年的时光飞速流转,这个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他在这个家里收满了欺负,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可是他的姨夫姨妈们并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些魔法什么的因为他们只把这些当作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当让高兴但费农一家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让人感到烦恼的信,和波特离开了4贞路到一个简陋的渔船上住了了一晚,费农一家沉睡了而波特并没有睡,而是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的11岁生日,离波特生日时间还剩五分钟,四分钟,三分钟....5.4.3.2啪啪!啪啪!门砰的一声倒下了,是海格,还海格是来给波特过生日的,在波特的11岁生日里,他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了。
是的!哈利波特他成功的上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认识里很多的朋友,如学霸赫敏格兰杰.罗恩他们,他们在这个学院里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飞天扫帚.魔法知识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即使 发生危险他们一起面对,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理解到了“与朋友交,言而有言”着句话。曾经所承诺过的事,即使再难也要完成,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的信任。
哈利波特读后感4
最近我在阅读J·K罗琳小姐的《哈利波特与密室》。小说里主要讲了校园命案不断,而哈利波特一行人追寻密室下落的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有正义勇敢的哈利波特、足智多谋的格兰杰赫敏,还有胆小如鼠的罗恩韦斯莱。他们仨是很好的好朋友,他们敢于冒险,不惧强敌,克服了种种难关。
新学期即将开始,哈利在姑妈家如坐针毡,迫不及待想开学。一日深夜,罗恩开着飞车接走了被恶毒的姑妈一家囚禁在房间的哈利。在韦斯莱家度过了美好舒适的一段时间后,他与朋友们便回霍格沃茨上学了。
迎接他们的是崭新的学期,却也注定是困难重重,危机四伏的学期:开学第一个晚上,他和罗恩因无法穿过934站台到达魔法车站而迟到;在魁地奇球赛上,他被失控的游走球死死追击;学校屡屡出现麻瓜学生被攻击石化事件,而他却总能听到来自密室诡异的蛇语;大家发现他会说蛇语,便误会他是邪恶的密室开启人……哪怕怀疑、脆弱、难过,他都没有被打败,而是决定追查出事情的真相,找出真正打开密室的凶手。终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用凤凰送来的剑杀死了密室里的毒蛇,击败了伏地魔,拯救了金妮、赫敏以及其他被石化的学生——霍格沃茨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读罢,我合上书页,如海浪般的思绪涌进心间,久久不能退潮。震撼我的不但是哈利波特在面对困难时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是他与朋友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忠诚,更是书中传递出来的对自由与平等的追求:
海格安慰被马尔福羞辱为“泥巴种”的赫敏、罗恩赫敏选择相信被误会为“蛇佬腔”的哈利、哈利使被百般虐待的多比重获自由……
这些事情无一不告诉我们决定人与人本质的不是出身,而是他们拥有的品质与他们的所作所为。
我相信,正如邓布利多教授最后所说:“真正的自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比我们所具有的能力更重要。”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和睡觉了我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活着初中读后感9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活着初中读后感9篇,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活着初中读后感 篇1
《活着》这本书是我偶然从网上买回来看的。书不厚,但算是一部长篇小说。虽然读过的书并没有很多,但《活着》确实是最让我震撼和感动的,并且印象深刻,以至于我很喜欢反复地读它。
这本书是余华先生的代表作,讲述了他喜欢收集民间歌谣,与田间的几个男人说几句废话,正好碰见了书的主人公--“福贵”,福贵讲述他既痛苦又坚韧的一生:因为吃喝嫖赌败光了所有家产,从富家弟子沦落到社会最底层,但只有妻子家珍对他不离不弃。当福贵想要重新做人的时候,厄运却接踵而至,破产后丧父,为母亲抓药结果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就不在了,而女儿凤霞也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家里的东西全部上交,妻子又得了软骨病,儿子有庆在为县长妻子献血中因抽血过多死亡,女儿凤霞在生产中死亡,只留下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因为工地事故也死了,只剩下福贵和外孙相依为命。最后,死神却连苦根的生命也夺走了,福贵几乎经历了一切所能想象以及不能想象的不幸。不得不叹息,命运真的太残忍了,在经历了这么多不幸和痛苦后,福贵好像看淡了人世间所有苦难,到最后连孙儿的死他都能从容淡定面对,命运似乎早已榨干了他的眼泪……
“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小说的题目叫《活着》真的再合适不过。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生存还是活着?但即使是福贵,他的一生也在不停地追求,仿佛活着就是目标。余华的文字很朴实,他简单地写出了那段艰苦时期中一个不幸的穷人家庭的故事,让人感到了命运的残酷和不公,也让人发掘生活中的美好与快乐。书看起来又很残酷,一个人的命运竟可以苦到这种地步,仅仅是活着就好……
活着初中读后感 篇2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
活着初中读后感 篇3
时间拼拼凑凑,终于把《活着》看完了。
有些沉重,又有点小小的释然。
那是一种态度,一种幸运吧,至少,福贵他还活着。我一直想,为什么余华会把主人公取名叫福贵?他既没福分,又不福贵。想想这是种讽刺吧,也许也是种希冀。就像我们得不到一样东西时,会把身边的一事或一物拿来当替代品。当然,取名福贵不是替代品,只是,一种希望吧,虽然这样的希望总是落空。福贵又把他的老牛取名和自己一样,在吆喝牛干活时,把自己家人的名字喊了个遍,虽然,他们都已去世。那寄托的,是怎样的一种哀思?
从一开始殷实的家境,到家被福贵败光搬到茅草房,到福贵被抓去推大炮,后来遇上了打仗。这样的一个轨迹,对我们来说已经很不可思议。后来,福贵回家了,但是,亲人却一个一个离去。到最后,只剩下他一个孤寡老人。这教会我们的,是一种正确面对死亡的态度吧。第一个去世的是福贵的儿子,为了献血给县长的夫人,导致抽血过多而死亡。且不去说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才导致了这样的一个悲剧。有个画面,最牵动人心,当一个父亲,站在儿子的尸体面前,想着早上上学时,他还好好的情景。福贵爱儿子,爱得丝毫不比家珍少。虽然,他总是打骂孩子,但他也曾用卖柴所得的钱,给有庆买了5颗糖。儿子在长袍比赛中获得名次时,他虽然有点大老粗的形象,但是那么自豪。想到这些,我们都心酸,更何况是福贵。他背着儿子回到村子里,却不敢背回家,怕自己的妻子受到过大的刺激跟着去了。那又需要怎样的小心翼翼,才能忍住自己的悲伤,还要编织出让家珍生活下去的谎言?
接着,女儿去世了,妻子去世了,女婿去世了,连小外孙也去世了。也许几年后,他也将去往另一个世界。但他的一生,虽然年轻的时候,曾经像他爹说的一样,是个败家子。可是福贵的后半生,诠释的,是活着。
记得看到凤霞生孩子时,一边看一边和对床的舍友说着,“余华真幽默,这里面描写一个女人去生孩子难产,她丈夫就说,要大的,结果医生把他儿子抱出来,他说:‘我没要小的啊.'那个年代的人真单纯真有趣啊。”舍友在对床笑得咯咯的。但当书翻到另一页时,感觉到很沉重。生孩子的女人,在生完孩子10分钟后,就去世了。一个生命的诞生,以一个生命的牺牲为代价,不由让人,有些莫名地感伤。活着,是意味着,一个生命,在另一个生命的身上延续么?
《活着》教会我们,别把一些事看得太重,譬如,金钱,譬如,地位。没有什么,是比活着,更重要。
90后的我们,《活着》的背景年代,离我们仿佛有些遥远。伸手想去触摸,却发现,我们不懂那个年代的悲哀。舅妈和姨丈的相继去世一直让我很不想接受,我想等暑假回去时,还可以看到舅妈健健康康地从我家门口走过,响亮地打一声招呼。我想等回去时,还能听到姨丈和老爸在那辩论,虽然姨丈的观点我一直认为很迂腐。但是,不可能了。于是,我明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刘教授说,人总会离去,而我们的生命总要继续,我们就是他们的延续。如果你持消极的态度,那岂不是意味着你将和逝者有关的记忆抹去,那样,他们才是白来世上走了一趟。
突然想到,英语老师说染色馒头、牛肉精什么的,都毒不死中国人,因为我们从小有了“抗体”。有些讽刺的味道,但觉得,这也是对的吧。我们,就是这样,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活着初中读后感 篇4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荣华富贵,还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可活着就只能如此吗?当我看完《活着》这本书后,人为什么而活就会浮现在我的面前!
故事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旧社会败家子。用福贵父亲的话来说,我是他的孽子。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赌博上。到后来,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一家老小从宽大的房子里住进了简陋的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命倒下,家珍拿出仅有的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病。可是事实并不如此,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每天饿着肚子过日子。
到后来全国解放福贵可以回家时,母亲已经去世了,女儿凤霞因大病变聋哑。但他没有在幻想荣华富贵,反而只想平凡的过日子。
可是上天似乎总与福贵开玩笑,家人朋友相继离她而去,难道这就是报应吗?
到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但他却坚持活着。余华说过,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他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责任,忍受现实幸福或苦难!
活着初中读后感 篇5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初中读后感65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命运的碎片总是在不经意间碰撞,然后砸向你。面对人生道路中纵横交错的路口,有些人随意的选择,或者放弃,而以不认真或退缩的态度对待生活,生活就会让你彻底崩溃。在茫茫人海中,真正为自己本身而活着的并不多。
读了余华的《活着》,我深有感触。福贵,书中的主人公,因嗜赌成性,从富裕走向贫穷,从虚幻走向现实,没有了支柱的家庭瞬间瓦解。他被抓去当壮丁,或许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开始,有那么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他,那个人就是他的'妻子家珍,家珍在他败光家产时,不离不弃,帮助他还清债务,她心里想的,只是和丈夫白头到老,可命运却总是喜欢开玩笑。
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片段,是福贵的孩子有庆为了救县长的妻子,献血时被活活抽死,“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后来连嘴唇也白了。”看到这,我的心被戳了一下,为什么一个孩子要忍受这样的痛,我仿佛就在那样的场景中,我想要把有庆推开,可是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亡。命运不公,现实总是有诸多变数。
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个生活让人崩溃的影子,我相信很多人也有过这样的影子,只是影子的“浓厚”程度不同罢了。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深刻——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读了《活着》,再想想自己的生活,我懂得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人的一生,无数坎坷如巨浪般涌来,生与死在大海的深处,命运总是在我们认为某些事不会发生时,突然让它发生,给你一份大“惊喜”,而我们活着的真正意义是以强大的承受能力,让生命更加坚强,以最坚强最乐观的姿态,期待一次又一次的破茧成蝶,观赏雨过之后一道又一道的美丽彩虹。
在我们失落时,当我们看到陌生人的一个微笑,看到大街上的盏盏灯火,就应该拾起对生活的希望。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吧,这才是真正的活着,也是活着最好的模样。
活着初中读后感 篇6
书中泪点很多,刚开始看福贵回忆自己如何嫖赌,如何轻藐父母家人时,我恨不得他马上就死了,就在想怎么会有这样的败家子,他的妻子为何还能容忍着和他过下去,也许这就是当时妇女的可贵与可悲吧。看到他真的败家了,自己的老爹最后用自己的死来教育他的时候,我真的好心痛,心想,肯定该成熟了,人如果经历巨变之后,不能蜕变,就只能退化了。想着他日后会从一只鸡变成一只鹅,然后变成羊变成牛等等,如何像祖宗一样,白手起家,然后光宗耀祖。事实证明,我还是生活在21世纪的青年,不能体会旧中国的苦。当我还抱着希望生活对这位曾经我恨不得让他死的男人温柔些时,却换来了勤劳善良的凤霞,死于难产,死于医疗技术的落后。之后送走亲人的速度之快,也是我实在无法承受的,妻子家珍,女婿二喜,外孙苦根,上天到底对这个可怜的男人做了什么啊……
书名《活着》,不禁让人追问,主人公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最开始,奢华靡醉的时候,可能就是享受了,享受嫖赌的快感,然后破败了,活着是为了家人,但当他先后送走了自己的父母,儿子女儿,女婿外孙,身边再无一个亲人时,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余华说,活着本身就没有意义,有意义的是生活。当生活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时,我们是否也能,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初中读后感 篇7
我活了十六年光景,在所谓的价值观下,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活着呢?
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它们尽情地展现婀娜的姿态,也就在这个,我的爷爷请人给他打了一副棺材。他说“跟病痛对抗了这么久,我累了。”听到这句话我打了一个寒颤,皱起眉头对他说“你还活着呢,说不定会发生呢?”
曾几何时,有个熟悉的场景一直在我脑海回放,那是富贵在给家珍准备棺材。家珍当时岌岌可危,凤霞不愿相信啊!人还活着怎么可以轻易呢?终于,出于对的渴望,家珍越过了这道坎。
不就是度过一个个的坑和坎吗?有时候你感觉有一步迈不出去了,可你还活着,那有什么可怕的。
只有在爷爷躺进棺材那一刻起,我才真正相信他的形体已经没有机能。
他走后没多久,来了很多人,我想为把我从小带大的他在众人面前流次泪,但我知道他跟病魔对抗时,六十多岁的老人会痛苦得用皱的干枯得不成样子的手抓紧床单。如果活着是这么狼狈,他更想冲破身体的枷锁,达到精神自由地活着。那我又有什么好流泪的呢?
万千有许多种活法,那些还存有生命气息的人总是不能让感到。那些追逐名利的人,他们为了名利活着。那些追逐虚荣的人,是为了得到他人赞扬而活着。
我这个年龄的人,在学校为以后实现努力着。在读书之余,经常有透过映射到我桌子上。这时我就喜欢眺望不远处的房子,那里有个农民在每天扛起锄头在忙农务。周围池塘不时有扭动身躯跳起来的鱼,也有偷偷恢复生机的枯松。
时间流逝如白驹过隙,也许过十年后,我会过着普通人的日子,不平庸也没有天赋异禀,又或者颠沛流离每天为焦头烂额。但是人还在世上,还能呼吸,还有心跳,就不应该对人生的希望。
人应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带不进棺材之外的东西而活着。
指导:周晴张利文
活着初中读后感 篇8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活着读书心得600字(完整),供大家参考。
《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掀起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浪,表现了一种面对死亡过程的可能的态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活着读书心得600字,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初中活着读书心得600字(一)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初中活着读书心得600字(二)这本书读完有一段时间了,记得有老师说过游记怎么写?就是你去过这个地方后,回去把在这里所看到的都忘记,然后再写。如今也没写到什么好的文章。
读完这本书后,有一个强烈的感受:“活着最重要”。当时还一度理解为:好死不如赖活着。福贵经历了人生的大落,经济上的失势,亲人的相继离世,他还坚强的活着。
在准备写这篇观后感时又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回忆一下。在输光家产后福贵的一生便就此落寞了。亲人在此后相继离世。家境大不如前。书中每个人都死的很惨,让我一度不再相信这个世界,很久后才从书中出来。《活着》是要告诉我们如此社会,如此别离,福贵这样一个小人物认真的活着。每个人都死的很自然也很随意,也许这是那个时代的特色,有一百种死法,但我却想坚强的活着。那个时代,活着需要巨大的勇气,未来难以期,可每个人都却想要继续活下去,那个时代的人,比任何时代的人都渴望能活着。
当读到有庆因为救县长夫人而被抽血抽死,原本一个未来充满无限可能的孩子就这样在权势的手中葬送了。这段内容在还没有看书时同桌给我讲过。现在还能想起来,高三教室下午的课间,补觉的,做数学题的,做文综的,谈论游戏的,看书的。同桌用红着的眼睛看着我,良久给我讲了这段,然后说那个大夫知道孩子即将要死并没有做任何抢救措施,而是说了一句胡闹。义愤填膺的说,大夫都不救死扶伤了,他们眼里只有权势。当我看到这段时,我也在想,救死扶伤的天职呢?现在想来,那个年代权势更容易弄死一个人,医生可以牺牲一个人而自己活着,可以救活跟多的人,这样的小牺牲不算什么。
那个年代能活着是巨大的幸运,他们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活着,但生命却是那么的脆弱。一直以来没有很懂,在如今提笔写下时多了更多的思考,在那个吃人的年代活着不易,可是他们更愿意活着。
初中活着读书心得600字(三)春风吹拂,杨柳依依。我再一次手捧《历史的选择》,认真阅读。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我深入了解了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深刻理解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人民的选择,是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其中,历史伟人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张海迪的故事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在我耳畔萦绕……
张海迪5岁时就患上了脊髓炎,胸以下全部瘫痪,从那一刻起,她就开始了与常人不一样的生活,她不能去上学,就在家里自学,15岁时,她就到农村给孩子们上课,还当过无线电修理工。面对残酷的命运,张海迪没有沮丧和沉沦,而是以顽强毅力与疾病作斗争。自己还学习了多种语言,并攻读了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课程。1983年,张海迪开始创作文学作品了,出版了《轮椅上的梦》、《绝顶》等,她创作和翻译的作品超过100多万字。张海迪您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英雄……想着想着,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身边的致富带头人魏忠。他小时候就患了小儿麻痹症,双腿残疾,。但他身残志坚,不屈不挠,十一、二岁时学过裁缝,长大后孵化的鸡、鸭苗深受别人欢迎,自己的加工厂也被发展成板鸭厂。魏忠还举办培训班,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经验传授给乡亲们,使乡亲们走上了富裕之路。他不就是活着的张海迪吗?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看着,想着……想到了自己,不禁惭愧地低下了头……记得那一次,我参加了演讲比赛。写完作业后,妈妈在家辅导我,一句句教我背会,当妈妈只要说“不行”或“重来”时,我就很不耐烦,坚持不下去了,不是看看电视就是玩玩游戏,根本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更别说自觉地去练了。结果只获得了三等奖,我大哭起来,闹着下次不比了……想到这儿我惭愧不已。您身体残疾,多么不容易呀!我真佩服您!
初中活着读书心得600字(四)余华作家的《活着》这本书读完,福贵就一直在我的眼前浮现:
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右手里拿着烟袋。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残叶还要单薄,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在他的旁边“哞哞”的叫着,他的眼中闪着旁人看不透的亮光。
身在动荡的年代,福贵无法改变时代带了的灾难。走过解放战争,熬到包产到户,这其中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福贵总是归在了“受害者”一类。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悲惨”二字足以概括福贵这苦难的一生。出生在一有钱有权的家中,可因顽固,他成不了大器。而正因为他的顽固,他的父亲被他气死;因意外被选为征兵,未能见得母亲最后一面;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而死在医院;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在这之后也因事故而去;就连外孙,也因吃豆子而撑死。到头来,终是一人孤独而存,寂寞独行…
也许因为这些数不清的苦难,他才能用心去感受在时光的夹缝中那微小的幸福。
最终的他没有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但是他活着的一生,全是故事。由盛转衰的家业,度过_,熬过大跃进,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他无能为力,但走的一生,全是他的历史。
他走过了曲曲折折的一生,埋怨着命运的不公,为活着而活着。可是却从来没有想过因为他以前贪于安逸,贪于享乐才会当灾难来临时感到命运世道的不公。
如果年轻时的他,戒了赌瘾不当赌徒,不再败光家产,重操家业或者在当解放军和领盘缠回家的两个条件中,他选择前者,这样他可能就不会再有后面一系列悲惨事件发生。可惜,他从不直面人生,他选择了逃避。
我们每个人活着,都有着或远或大的目标,有着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可若只是单纯地只想喂饱自己,安安静静的在这个世界活着,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而你自己也会被时代的不断变化给抛弃。因此,我们要去努力,去拼搏,让自己活的更加充实。
初中活着读书心得600字(五)“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灾难、无聊和平庸。
——余华《活着》自序
这是一个不同往日的假期,新型冠状病毒肆意横行的假期,我看到了生死穿行的病人和无畏逆行的白衣天使,这使我深深的触动。我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带着疑问我拜读了余华老师的作品《活着》。
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我们许多人一生都在刻苦的思考这个问题,但真正理解的也不过是寥寥几个,余华借福贵的经历告诉我们活着就是一份信念,即使身处逆境,也要热爱生活。
《活着》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诉说富贵的悲惨经历,年轻时他曾败落家产,不思进取,他也曾在炮火下体验生活的艰辛,才终于明白家的温暖。当身边一位位亲人的逝去,他才悔恨。只剩下最后的夕阳下那老人与老牛依偎的背影,最后老牛也走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无奈或许是他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如果你用心感受,你会发现他的悲惨经历中仍然有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欢乐,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曾让他欣喜万分。在明白一切终究回不去了之后,他依然说”回去了,就得好好活着。“他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他永远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一个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人是为自己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福贵的信念,也是《活着》最打动人心的一句话。
导演常凯一家四口染病去世,可他的妻子仍在坚强地与病毒抗争,努力活着。29岁的彭银华医生殉职了,他怀孕六个月的妻子还活着,在不久的将来会产下他们的孩子。死者已以,生者如斯。在这一场浩劫面前,也许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才能坚定性念好好活着。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请不要忘记明天的太阳。
只有经历了生死离别,才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不畏将来,不念过往,活着真好。此为读《活着》的现实意义。
初中活着读书心得600字(六)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与他人无关。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
初中活着读书心得600字(七)“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干得好,苦根也行啊。”小说一开始是以“我”——一个旁人的视觉来看、来倾听福贵的一生,而后在讲述福贵的命运时又转换为第一人称,虽然故事情节并未改变,但却给人一种更强烈的感触。
在我看来,福贵的一生是个巨大的杯具。家境败落,被强行征兵、身边亲人一个个的逝去……命运似乎有意与他作对,总是在他对生活有那么一点期望,想努力争取他的幸福时将这一切毫不犹豫地打破。命运给了他幸福的机会,却又让他眼睁睁地看着至亲至爱的人离去,只剩他孤身一人。
“今日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地,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对于小说的结局我既觉得意外,又觉得在情理之中。福贵被一个个噩耗打击着,受的苦也仿佛已经麻木,但却能强撑下去,没有轻易地结束自我,结束所受的痛苦与折磨,让我意外;可是,换个角度想,福贵在这些灾难中感受过幸福,尽管越来越小,但他以往有过欢乐,那么对他来说,或者也算是值得的,毕竟他经历过。又或者,福贵在与命运的抗争中练就了坚韧、忍耐:在亲人逝去时,他虽悲痛,但也会强忍着为了身边其他的人,坚持着;到最终只剩他一个时,他似乎什么都看开了,随着命运,好好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使此刻我并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但我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必然有存在的意义。
我来人间必有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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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初中读后感 篇9
优越总是诱人无端放纵。福贵出身的优越让他自诩高人一等,亦因此他身体里流动是罔顾礼法的血液,这种血液怂恿他与众不同地脱俗放肆——他用脏字向父亲宣泄自己一直的“容忍”,用宽厚手掌“报答”家珍赌场旁的告诫,用浪荡游行向老丈人耀武扬威……一切都是青春放荡不羁的桀骜与家世与众不同的混合物。
“一个人若是沾上了嫖,也就会迷上赌。”福贵不知道,他的一生正是由此转变,天翻地覆地转变。莽撞血液总是冲昏了头脑——血气方刚的他妄图收复父辈输掉的失地、光耀祖辈看重的门楣。但他不知道心比天高,终是命比纸薄。赌场上的尽情挥霍,让他输得彻头彻尾。他担着那磨破他细肩的满是铜钱的竹筐附送了本属于自己的家业,他哭了,我想这是他人生第一次真实的眼泪。随后,固守着那一口村口大缸的父亲喟着无尽的叹息永久地离去,等不到他的报答。
“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羊,再把羊养大了,羊就变成牛了。”福贵守着父亲的遗言在租来的五亩田里无尽耕耘。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
携一本《边城》,让思维去浪迹天涯,我们会感受到“边城”所有的温暖、质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生边城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1
人向往着什么?世界又究竟需要什么?
一片树林,一方天地,一汪泉水,这是多美好的世界啊。但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之时,一切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它开始有一间小屋,一个村庄,一座小城,它甚至有一个脚印,一辆自行车……可人究竟向往着什么?人心究竟追求着什么?是一栋栋大楼,一座座城镇,一辆辆车,还是数不尽的财富,道不完的安定?
谈及和谐,《边城》所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那样一幅画面:“一条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一位老人,一个姑娘,一只黄狗。溪水潺潺流过,流入小城,溪水却依旧清澈,仿佛渗入城里人家的美好,连接城里城外人们的心。”那里的生活,仿佛在不知不觉中早已谱出和谐,那么自然安和——在如今飞速发展的世界里,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处处高楼大厦,一派繁荣之景;但背后,却又是另一番景色——那里草木不生,噪声不断,净气匮乏,飞禽走兽不在;那里垃圾成山,泥沙入河,净水难寻……如此环境,是和谐么?不,根本不是。人们的身心均受到严重压抑,所以他们最初从落后的乡村奔入发展的城市,却在最后又从发展的城市回到落后的乡村。我们谁,也不想到最后,子孙后代,指着那突兀无林的肮脏的山,指着那泥沙堆积的污浊的河流骂自己的祖宗,责怪我们。所以我们,该念和,该谱谐。
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但森林可以改变气候;一滴水不能掀起大浪,但汪洋可以掀起大浪;一个人不能改变社会,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则可以改变社会。每一个人的努力都可以促成社会的发展,每一个人的一小步都可能给世界带来变化。我想人们要的,该是美,是爱,是安,是平,是和谐。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中所描述的,甚至感受到的画面——人与人的心灵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与发展的和谐……《边城》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淳朴,勤俭,友善,和谐,那也许是我们在生活中难寻的美好,所以翠翠“天真活泼,从不发愁,从不动气”,顺顺“大方洒脱,友善交友,正直和平”……那里的人儿,美好到令人向往,和谐得让人们感慨,有时也会让人忧愁,思索。
念和谱谐,就像《边城》触动人心的,一个人要和谐,一个社会要和谐,一个国家要和谐,世界处处要和谐。人的和谐,就是冷静与热情同在,就是刚柔相济,德威并存,就是身心俱健,活力四射;社会的和谐,就是自由与正义同在,就是肝胆相照,苦乐同在,就是众志成城,春意盎然……世界的和谐,就是善意与美德同在,发展与健康的统一。和谐,和的是心,谐的是情,和谐是真心真情的美。
《边城》或许就是展现了那样一幅人与自然相互接触,美好和谐的画面,但毕竟是故事,而故事往往又启发着每一位读者。到底是让《边城》告诉我们,还是我们告诉我们自己——转念一想,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也该有所调整。和谐,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念和,谱谐,念每个人心,谱世界美好。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2
一口读完这本书,我便不得不承认,沈从文先生写的东西是有魔力的。《边城》就像一部诗化了的小说,沈先生用清新隽永的文字描绘出一副明媚秀丽的风景画,使人如置身于小城的山光水色之中。
湘西小城的至美与小城人民的正直朴素,让我无法不去了解沈先生。沈先生生在湘西,长在湘西,对故乡人民有着特殊的深厚的情怀。于是,先生用他的“湘西情结”、充满柔与活泼、充溢着水的灵性的笔触勾勒了湘西人民生活特有的一面,回荡着对故乡的热爱与眷恋,演奏出一曲温婉的田园牧歌。
《边城》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片未被世俗所污染的净土,那里有一群善良之人,人性美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但是啊,小说中的人物仿佛都过分善良,都太替别人着想,所以,就酿就了一场凄美的爱情悲剧。大老与二老的爱情之争在我看来十分温柔,他们都不愿意占对方便宜——即便是争,也要争的公平大方。他们各自努力,想要得到翠翠的认同。可就在天保看到自己的命运后,他毅然的放弃了,将希望留给了二老,独自一人踏上了航程。但所有人都没有料到,天保在出航的过程中竟不幸葬身海底。傩送因为哥哥的逝世,最终并未再向翠翠走去,而是选择离开小镇远行。无知天真的翠翠只能孤单地等在渡口,等待心上人有朝一日向她招手。“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先生笔下的这座边城远离了喧嚣与纷扰,只留下宁静与质朴。小城里有悠悠的河水,有隐隐的青山,有淳朴的人家。这个被人遗忘的小城,如同世外桃源一般,有最美的风景,有浓烈的人情,有纯真的爱情。可当时的湘西却已经变得冷漠、自私、懦弱。先生失望、纠结,在这种情感的催促下,他完成了《边城》——这部“牧歌”式小说。这是先生心里的边城。
那我们心里的呢?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沉默的、质朴的城,可是它是否还在?它是否在日复一日地波涛汹涌中早已面目全非?它是否在岁月的洗刷中被侵蚀得破烂不堪?希望它没有。
每个人心里的那一座边城都是一个世外桃源。它不受沾染,静静地立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而你,也在默默地守护着这一座城,为人处世不卑不亢,不急不躁,温柔细心的对待他人,用笑容温暖他人。你心中的边城依旧完好,一如你的初心。
但有的时候,经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尔虞我诈,边城渐渐被腐蚀,被风化,在风雨中摇摇晃晃,满身漏洞,不堪一击。这时,你也同心底的这座城一样,变得世俗,丑陋。
每个读过《边城》的人,都在向往着这个“边城”,殊不知,边城就在他们的心里,只是因为他们自己的粗心大意,那一座边城已经消失不见。所以,守好心中的这座城吧,它是你的信仰,它是你的化身,每个人都只有一座城,每个人都是一座城。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3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沈从文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写于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四年初。这篇作品如沈从文的其他湘西作品,着眼于普通人、善良人的命运变迁,描摹了湘女翠翠阴差阳错的生活悲剧,诚如作者所言:“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素朴的善终难免产生悲剧。”
初次读《边城》是在两年前初三时,那时兴许还弄不懂沈老的用意所在。如今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自己,开始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
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面对似乎再找不回的美好,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面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己一个希望。只是语序的不同,但又未尝不可以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边城的结局充满了不确定性,就像故事里人物的命运一样充满不确定。他们善良,没有一丝世俗的恶。即使战火马上就要蔓延开来,他们还是过着世外桃源的平静生活。但他们各自在命运面前还是无力的,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
这就是悲剧的所在。
沈从文笔下的翠翠简直是钟灵毓秀。无所拘束,在天地间自由自在,充满了灵气。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清新脱俗的姑娘,在面对她的终身幸福时,却只能是被动的、等待的姿态。自始至终都如此。她没有别的选择。她的命运不是自己掌控的。她的悲剧不在外界的逼迫,而是我们常常感叹的、我们往往把一切责任都归咎于的所谓“命运”。
结局暗示了这个故事无疑是个悲剧。我相信“或许”只是作者委婉的说法。傩送不会回来了。翠翠要重复上一代的悲剧了。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曾经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4
读罢《边城》,脑海里留下的只有一片青翠的绿色,那种绿不同于油画家笔下沉稳厚重的墨绿,也不同于水墨画中轻描淡写的石青,而是一种纯粹且通透的青翠,翠得发亮,翠得莹润,翠得仿佛能凭空沁出芬芳的水气,翠得仿佛草木间所含的天地灵气都劈面扑来。
想必是沈老先生难以忘怀故乡的葱翠,所以他赋予女主角同样美丽的名字——翠翠。翠翠就如同白娟前的一条灵巧绣丝,乌黑油亮的发辫透露出青春的气息。她一跳,白娟上就出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她一笑,白绢上就现出了一座玲珑的吊脚楼,她走得越远,白娟上的景象就越多,当她拿起那支古旧的船桨时,一座湘西边城的全景便跃然展示在读者眼前。
发乎情,止乎礼。翠翠的爱情似乎戛然而止,年复一年的渡船上何时才会重现当年那个翩翩少年的身影?死亡建筑起一道看不见的桥梁,被桥梁生生分开的爱人可还能重聚?年复一年执着等待的翠翠不知道,最终允准这段姻缘的顺顺也不知道。若是回来,便是爱情战胜了死亡,若是没有,那么伦理终究高于情感,无论结局如何,茶峒里的人们都真诚地活着,他们不愧于天地,无悔于自己,淳朴而高贵。
初中生边城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沈从文先生的代表作《边城》,大为折服。他笔下的那个湘西边镇深深地吸引着我。
小说的开头就向我们展现了一片宁静自然的乡村景象,沈先生把湘西小镇茶峒上老艄公祖孙相依为命的平凡生活婉婉道来。主人公翠翠是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是湘西山水孕育出的美丽精灵,她天真纯情,善良羞涩,对美好的生活和爱情有着渴望和向往。她就是边城的象征。翠翠与爷爷的至深亲情,翠翠与傩送朦胧无果的爱情,天保与傩送间的手足深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之间和谐融洽的乡邻关系……共同勾划出了纯朴的风土人情。
故事随着如溪水般清灵地慢慢展开,每一个字符都熨帖在心上,看似平淡叙事、语言也充满着口语化,却让人能品出一种优雅的美感,这真是令人惊叹。这个故事里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没有扣人心弦的矛盾冲突,却用真情真意写活了一座质朴的小城和那里淳厚的人们。沈从文先生的笔触细腻恬静,又带着淡淡的愁怨,让生活在喧嚣现代都市的我不再心神浮躁,慢慢沉浸在这个世外桃源中。
初中生雷雨读后感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雷雨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雷雨读后感1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后感2
郁热的风,挑起幕布的一角。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果不其然。在戏剧中,又有喜剧和悲剧之分。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把没有价值的揭破给人看,是喜剧;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是悲剧。”在《雷雨》中,最最纯洁善良的,应该是四凤和周冲,他们宿命似的毁灭,令人扼腕。
周冲,这个憨头虎脑的善良的男孩,我喜欢他那种率真无私的心灵,他最无辜,最后却和四凤死在一起。他就像一枚包裹在蚕茧中的新生儿,懵懂,做着属于自己的梦,四凤的拒绝反而给了他希望,他畅想着,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四凤手拉着手,在薄雾中坐在白帆上看日出。曹禺先生说得对,他爱上的不是四凤,亦不是某个漂亮的女人,他迷恋的仅仅是“爱”。正如《家》中的觉慧一样:“爱情的热望,幸福的热望,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了。”但这一切都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他看不懂四凤,看不懂家庭,更看不懂社会,四凤仅仅是一种寄托,一种化身。在父亲威逼母亲喝药的那一刻,他才认识到父亲权威笼罩下的家庭,他吞咽下自己的热望,想要帮助四凤读书的热望;在鲁大海的斥骂下,他才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周萍拉着四凤告诉他真相时,他迷茫了,他嗫嚅着,他怀疑或许自己真的没有爱过四凤;看着发了疯失去母性的母亲,他被狠狠地敲醒,四凤不可能永远陪着他,妈妈也不可能一直支持他,现实的黑暗,在那一刻漫无边际地将他笼罩。梦,被狠狠敲碎;爱人,离去;哥哥,背叛,这一切的一切都足以置他于毁灭。在面对亲情和爱情的抉择之时,他慷慨地退出,但最终,黑暗伸出无形的手,将他彻底淹没。
而四凤,纯洁善良、活力四射,她甚至并不奢望拥有曾经拥有的爱情,应该拥有的爱情,在那个命运捉弄人的时代,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品。周冲爱她,也许是少年的纯梦;周萍爱她,应该还有相互的交流和真诚。就如当年周朴园爱侍萍一样,虽然不乏真诚,但最后都会在金钱、权势的利益之下土崩瓦解。只因为她们不过是下人,不过是伺候公子老爷的下人。
《雷雨》是一部让人揪心的生活剧。封建制度的沉闷,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使得卑鄙无耻的周朴园、刚强热情的繁漪、瘦弱自私的周萍、无辜的周冲、纯真的四凤都成了它的牺牲品。
帷幕落下的那一刻,泪也止不住地落下,把好的东西毁灭掉,这或许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雷雨读后感3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雷雨读后感4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5
最初接触《雷雨》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的眼里人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如果断定此人是好人,那么就算是他做过一点坏事,我仍会宽容的对待他;相反,如果他是坏人,他做什么,我也会感觉他是有阴谋的,周朴园就是我眼中典型的坏人形象。
《雷雨》中周朴园是一位封建家长,又是一位资产阶级代表人。他视工人的生命如儿戏,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了为他生子的鲁侍萍,控制着妻子繁漪;他试图操纵周围的人和事,当时读他,只用一个词形容“阴狠自私”。对他的态度讨厌至极,甚至觉得四凤,周冲,周萍的死亡都怪他。现在重温《雷雨》,才发现以前忽略了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也让我重新审视对周朴园的看法。
序幕中老人对楼上的太太和楼下鲁奶奶的关心慰问,第四幕中周朴园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他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剧中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和眷恋,虽然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惊慌,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但是站在一个带有封建性质资本家的角度上看,在看惯了社会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后,再次意外的见到昔日的情人,周朴园的脑海中最先迸出的自然是“侍萍可能是被对手派来威胁自己的”,这样看来,任谁,都会脸色大变,问清来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周萍和四凤就像昔日的周朴园和鲁侍萍,在最初不掺杂任何功利色彩时,他们两个人对爱情轰轰烈烈,谁有会知道,年轻时候的周朴园不是真心待侍萍,想要许她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是封建家长制和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吞噬了这美好的爱情,门第的差距逼得他们分离了。如果周萍和四凤没有死亡,那么我想他们活着的结局又会是下一对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谁又能保证胆小怯懦的周萍不会在社会这个大铁炉里被炼得和他的父亲一样自私残忍呢,或许死亡反而对他们是一种解脱。
重温《雷雨》之后,这一代年轻人的悲剧该责怪的不是周朴园,而是当时那个社会,它是一个大染缸,染黑了人性,周朴园也是一个被人同情的“老人”。
初中生哈利波特读后感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哈利波特读后感1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妈妈买给我时,我心里乐开了花,我在培训班里的时候看过《哈利·波特与密室》的电影,听别人说很好看,我才看了,但是真是好看。
从前,有一个男孩哈利·波特:本书主人公,一岁时父母被邪恶的“神秘人”(巫师伏地魔)杀害,被姨父姨妈收养。一天早上,住在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先生看见一只花斑猫正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地图,而且听电视上说:一贯昼伏夜出的猫头鹰今天一早就四处纷飞,连专家们也无法解释这种反常现象。就在这天晚上,一岁的“波特”(也就是哈利波特)出现在他姨父姨母家门前,气的德思礼夫妇大吼大叫,把他关在碗柜里睡觉,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脚相加。
后来,有一位叫“海格”的巨人,告诉了哈利真相,哈利答应了海格要去霍格沃魔法学校。九月一日那天,哈利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这里还有形形色色的老师:慈祥和蔼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教授,严厉正直的副校长麦格教授,处处呵护哈利的海格,还有不知怎的总是看哈利不顺眼、不断找他茬儿的斯内普教授。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结识了两个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同学中还有趾高气扬、一心与他作对的男孩德拉科·马尔福。在学院里,哈利·波特经历了许多次困难,最终都化险为夷……
看完这本书,我想我要也能和哈利·波特一样,学习魔法、经历好玩的冒险,穿上哈利·波特的“隐形衣”那就太好了!我还想要和哈里·波特一起帮他庆祝格兰芬多,祝贺他们终于也能获得第一名。
哈利波特读后感2
陈箫儿在好朋友李佳萱的影响下喜欢上了哈利.波特这种玄幻类的书籍,然后陪同她陆陆续续地买齐了一整套。这本书对于陈箫儿来说有点难度,跟她平常读的《淘气包马小跳》或《笑猫日记》之类的明显有了一个跳跃。为了鼓励她能坚持阅读,我和孩子开始了长期的睡前阅读互动活动,主要方式就是:孩子自我读几分钟,妈妈再之后读上几页,妈妈读的过程中会夹杂着俩人对故事情节或人物的一些讨论。就这样,不知不觉中这本书已经读完了,再次感慨坚持就是胜利哪!
今日主要是想说说关于《哈利波特与密室》的读后感。我个人觉得哈利.波特系列显然是一套很值得孩子阅读的书籍。
首先,作者设计的剧情跌宕起伏,新颖不落于俗套,并且逻辑缜密,前后有呼应,对于孩子的推理本事有必须的启发作用。其次,作者的文学修养很高,书中优美的词汇句子比比皆是,对人物外貌、心理等的描述也很独特。印象异常深的一个情节就是:哈利和罗恩去禁林碰到了密密麻麻成群结队的大蜘蛛群,哈利和罗恩异常害怕,作者在形容这种害怕时是这么写的,“哈利即使想叫也叫不出来,他似乎把他的声音和汽车一齐留在了空地上了”,本质是要描述害怕地说不出话来,但作者这样的描述把这种害怕更为加深,更为生动。还有,作者对于哈利波特的人物构造也很真实,虽然哈利是主角,但作者没有把他塑造的十全十美,相反他也有不少缺点,例如:除了魁地奇好多课他也不爱上,因为好奇经常偷偷干一些违反校规的事情,等等。对于孩子来说,这样的形象更容易被他们理解。
跟孩子一齐阅读后,不仅仅增加了亲子互动时间,增加了和孩子的一些交流探讨,并且还能够让自我从孩子的角度去思考去反思,让孩子更愿意接纳自我。这些都是阅读带来的好处,真的是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会把这个有意义的活动一向坚持下去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3
夜幕降临,幽静的路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在路灯下影子渐渐拉长显得特别孤单,他举起右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嘴里念叨的什么一下子所有的灯光全部聚集在老人的手里,老人对着拐角处的黑暗说了一句:真么想到你会来,麦格教授。只见从黑暗中走出一只猫,渐渐的,那只猫变成了一位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这位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不久就从天上飞来一辆摩托车,上面坐着一位巨大的,满脸胡子的人,这个人就是海格,他手里把这一位不过1岁的孩子,孩子的头上有着一个闪电的符号,这个男孩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而故事也刚刚开始!
十年的时光飞速流转,这个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他在这个家里收满了欺负,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可是他的姨夫姨妈们并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些魔法什么的因为他们只把这些当作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当让高兴但费农一家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让人感到烦恼的信,和波特离开了4贞路到一个简陋的渔船上住了了一晚,费农一家沉睡了而波特并没有睡,而是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的11岁生日,离波特生日时间还剩五分钟,四分钟,三分钟....5.4.3.2啪啪!啪啪!门砰的一声倒下了,是海格,还海格是来给波特过生日的,在波特的11岁生日里,他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了。
是的!哈利波特他成功的上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认识里很多的朋友,如学霸赫敏格兰杰.罗恩他们,他们在这个学院里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飞天扫帚.魔法知识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即使 发生危险他们一起面对,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理解到了“与朋友交,言而有言”着句话。曾经所承诺过的事,即使再难也要完成,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的信任。
哈利波特读后感4
最近我在阅读J·K罗琳小姐的《哈利波特与密室》。小说里主要讲了校园命案不断,而哈利波特一行人追寻密室下落的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有正义勇敢的哈利波特、足智多谋的格兰杰赫敏,还有胆小如鼠的罗恩韦斯莱。他们仨是很好的好朋友,他们敢于冒险,不惧强敌,克服了种种难关。
新学期即将开始,哈利在姑妈家如坐针毡,迫不及待想开学。一日深夜,罗恩开着飞车接走了被恶毒的姑妈一家囚禁在房间的哈利。在韦斯莱家度过了美好舒适的一段时间后,他与朋友们便回霍格沃茨上学了。
迎接他们的是崭新的学期,却也注定是困难重重,危机四伏的学期:开学第一个晚上,他和罗恩因无法穿过934站台到达魔法车站而迟到;在魁地奇球赛上,他被失控的游走球死死追击;学校屡屡出现麻瓜学生被攻击石化事件,而他却总能听到来自密室诡异的蛇语;大家发现他会说蛇语,便误会他是邪恶的密室开启人……哪怕怀疑、脆弱、难过,他都没有被打败,而是决定追查出事情的真相,找出真正打开密室的凶手。终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用凤凰送来的剑杀死了密室里的毒蛇,击败了伏地魔,拯救了金妮、赫敏以及其他被石化的学生——霍格沃茨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读罢,我合上书页,如海浪般的思绪涌进心间,久久不能退潮。震撼我的不但是哈利波特在面对困难时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是他与朋友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忠诚,更是书中传递出来的对自由与平等的追求:
海格安慰被马尔福羞辱为“泥巴种”的赫敏、罗恩赫敏选择相信被误会为“蛇佬腔”的哈利、哈利使被百般虐待的多比重获自由……
这些事情无一不告诉我们决定人与人本质的不是出身,而是他们拥有的品质与他们的所作所为。
我相信,正如邓布利多教授最后所说:“真正的自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比我们所具有的能力更重要。”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和睡觉了我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简爱初中生读后感集锦
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不禁被作者的脑洞所震撼。 写读后感可以加深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并从中受益,希望推荐的这本书“简爱初中生读后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觉得本网页还不错请收藏它以备后用!
简爱初中生读后感(篇1)
在秋日的午后,有些慵懒的从书架上拿起一本书翻看着,这是一部世界名著——《简爱》。
当我翻到导读部分,细细的看着,不免有些好奇,夏洛蒂·布朗特这个英国女作家有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写出这本轰动世界文坛一时的著作。在导读上,有一句话是她说的,“感谢读者,用宽容的耳朵倾听了一个朴实无华的故事。”这是她自己的故事?我曾这样疑惑的从心底发出这样的感叹。于是,我充满好奇的,像是探险者似的,慢慢的,小心翼翼的翻开小说的正文。在19世纪上半期的英国,一个穷牧师的女儿简·爱从小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她孤独的,在备受排挤,被当做下人般使唤的狠毒的舅妈家中生活,她每天都小心谨慎的过着不快乐,被拘束的生活,之后,她又被无情的舅母送到一所公益学校读书,在那里继续谱写着她苦难的童年。严酷的生活又将倔强和自尊自强深深植入她的生命中。但上天又是公平的,在许多年后,简爱以家庭教师的身份遇到了古板又冷漠的罗切丝特,她的爱情又在百般曲折中慢慢萌发了。虽然主人公的人生经历坎坷而又曲折,但这又正能反映简爱的坚强与勇敢,当她面对困难时,她不会退缩,而是勇敢面对,镇定自若,她虽然相信命运,但却不会屈服于命运,她总是勇于向命运做抗争。就像暴风雨来临时的海燕,不畏惊涛骇浪,仍是搏击长空,翱翔于乌云密布的天空之上,穿梭在迅速,惊险的闪电之间。简爱的知难而进的精神却正是当下我们这些乳臭未干的孩子该学习的。仔细回忆,我们常常在学习中碰到些难题,我们往往不会像简爱一样,勇敢面对,而是不耐烦的,将难题丢到一边,任凭难题堆积起来,只有失败时才会追悔,为何当初不能沉着冷静的正视困难,“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有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困难来临时,才不会畏畏缩缩。
《简爱》不仅让我倾听了一个“朴实无华的故事”,也让我明白,当困难来临时,我们要微笑面对,勇敢地正视它。
简爱初中生读后感(篇2)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简爱初中生读后感(篇3)
喜欢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上中学时看过这部电影,对情节的印象好深;初中二年级时电台里午休时间播放长篇小说,我又听了三遍,每次听,每次都好感动,为简﹒爱,为夏洛蒂;很幸运,初三时电视里开始播放这部电视剧了,饰演罗切斯特的演员好帅好有风度,他对人物内心的刻画表演得很深刻,我被深深地吸引着。参加工作后,买了一套《世界文学名著普及本》,其中就有这本《简·爱》。
今天再次从书架上将《简﹒爱》取下,没有原因,只是在看青歌赛的间隙抽空到书架前撇了一眼,就随手拿下了它。由于闲置太久了,都有些遗忘了,书页竟然有些变色,就如某种回忆一样。
静静的夏夜,喜欢独处的我再次翻阅这本书,比起年少时的激情,现时的我更多了一份恬静,在沉实的思考下,我不免又生出一番与往不同的感悟。
简﹒爱走的是一条个人奋斗的道路,夏洛蒂说:“女人一般被认为是极其平静的,可是女人也和男人有一样的感觉……”
简﹒爱是女人,她是介于成人和孩子之间的那一种人,是介于神与人之间的动物。她能够借来神的那份灵气,借来成人的成熟,借来孩子的稚气,这个女人也真是丰富多彩了,魅力无穷。男人大多是在女人的温情中平静下来的。
一个笑得很甜的女人,她的未来不会很差。简﹒爱在某种程度上的容忍,不是懦弱,不是退让,不是逃避,而是一种隐形的坚强,一种积极的进取,一种平静的突破。女人在男人的生命里表现出来的那种坚韧,是男人在日常生活中,尤其在那些繁华的日子里,感受不到的,男人只感受到它烂漫的一面。
作为女人,简·爱善于埋藏,对于过去所有不可挽回、不可原谅、不可挽救的东西,她都具有埋葬能力。只要摘下生活中那些缺少价值的砝码,生命又会恢复先前的弹性。
爱一个人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情。爱情不是过去时,不是将来时,永远是正在进行时。爱情有的时候它是一份信仰,是一份境界,是一种启发。女人属阴,看不见摸不着,可知但难知。女人在爱情里最好像简﹒爱一样加强自身魅力的培养,以时间换空间,否则就经不住岁月的打磨,经不住命运的取舍。
简钒在经历了偏执与迷茫之后,她仍然仰望星空,依旧沐浴在阳光和爱之下。作为女人,我想我们都应学会对阳光说,我爱你故事里温暖的爱,也爱你温暖里藏着的爱的故事?
《简爱》让我觉得自己以往的生活是那么的单薄甚至苍白,《简爱》让我渗透了双倍人生,在了解别人的过程中探究和发现了自己。
生命需要相扶相携,生命之旅会因我们的相扶相携而少了许多烦闷多了无数欢乐。简钒是女人,女人如简﹒爱,参与进取的人生才是快乐而真实的人生,对吗?
简爱初中生读后感(篇4)
简爱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但是她的个性是倔强的,不屈于外界的淫威,在暴力面前敢于抗争,苦难并没有把它击倒,反而孕育了她平等和自尊的意识。
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入洛伍德寄宿学校,这是一所半慈善性质的义校,这所学校里的姑娘不是失去爸或妈,就是父母双亡,所以这儿叫义校,是养育孤儿的,亲属们只付很少一些钱,不足的钱要靠捐款来补足。
在这所学校里,伙食低劣,生活条件恶劣。勃洛克赫斯特是这所学校的所有人,他伪善、苛刻。谭波儿小姐是这所学校的学监,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对于简爱的成长倾注了许多关爱,付出了不少心血。
次年春天,斑疹伤寒肆虐了这所学校。由于终日半饥半饱,学生体质普遍虚弱,斑疹伤寒造成大量学生死亡。这事受到社会公众对这所学校的关注,对这场天灾的起因作了调查,种种事实逐渐暴露,从而激起了极大的公愤。学校有害的健康环境,孩子们伙食的质与量,做饭菜用的是咸味的臭水,学生粗劣的衣着和生活设施,全都一一被发现了。这些发现产生了一个积极的结果,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大失脸面,却使学校获益匪浅。由于郡里几位富有而爱好行善的人物捐出了大笔款项,学校经过重建革新,终于真正成了一个有益的高尚机构。简爱在这所学校里生活了八年,六年当学生,两年当教师。在学生期间简爱始终成绩优良,教育确实改变了一个人,谭波儿小姐培养了简爱的各种兴趣,更培养了简爱的高尚爱心。
简爱初中生读后感(篇5)
《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这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着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着。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
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
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
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爱情须以平等和互相独立作为基础,不是一味地接受对方的给予。假若简爱选择留下,甘心当个无名无分、近乎情妇的妻子,罗切斯特会像当初那样痴爱着她吗?他爱的是不卑不亢、自尊自重的简爱,不是一个躲在他怀中只懂得接受疼爱的女子!简爱是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心中最平易近人的偶像,她不会难以靠近,她的影子飘散在我们的周围,以她为准则,大家都可以生活的自信坦荡,都可以沿着命运给予的线索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所在。
从世俗的喧嚣浮华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