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5000网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1000字通用

发表时间:2023-01-02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1000字通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1

在墨西哥湾住着一个平凡的老人,但在他的身上却演绎着一段极为不平凡的故事。大海见证了这一段不平凡的故事。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十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两英尺的大马林鱼,虽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后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意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骨架带回了渔湾。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在这个颇具悲剧色彩的故事中。却表现了一个伟大的人物、——渔夫桑提亚哥。他连续84天捕不到鱼,在别人看来他是一个失败者。一个渔夫连鱼都捕不到他还是一个真正的渔夫吗?但是他并没有放弃。第85天出海捕鱼。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爱迪生研究灯泡也是经过长时间的经验和实验才最终成功的,如果他当初觉得研究灯泡太麻烦了那么还会有我们现在的灯火阑珊的生活吗?如今的我们缺少的就正是这种用于挑战坚持不懈的冲劲如果有了渔夫桑提亚哥的这种精神我相信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没有什么高山时爬越补过去的。

记得文中的老人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绝对不可以被打败“不正是向我们阐明了这个道理吗?作为有理想有思想的高级动物。我们不应该害怕失败。没有谁是面对每件事都有十足的把握。我们都是公平的。但是人与人的结局却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一样,区别就是有的人勇于尝试不害怕失败。一次不行可以再来但是有的人害怕失败永远都输不起差距就此拉开在弱者面前失败是倾覆生活之舟的波涛,波涛越大他就越容易被吞噬但是我相信不是所有人都是弱者。那么作为一个强者就不应该面对失败消沉悲观就不应该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

《老人与海》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很多它确实是一本好书一本让人受益终身的好书!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2

海平面上,旭日东升,海水泛着点点金光。天的尽头,与大海相交,海天一色。那片金光,是胜利的呼叫!

海边,一幢小木屋。残破,摇摇欲坠。里面住着一位白叟,陪伴他的,只有一个小男孩、一艘破船,还有梦中的狮子。白叟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一天,他修补着渔网,目光锐利的穿过窗口,远望远方。拿起略有锈迹却依然锋利的鱼叉,他再次出海。

人是不会一直走霉运的,上天终于垂青于他,他成功的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命运老是和他开玩笑,他出海太远了,回去的路上要经由一片鲨鱼带。白叟虽凭借丰硕的经验,但终极寡不敌众,拖回海滩的,只剩下一副白色的挂着零星碎肉的骨架。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白叟有一句誓言:一个人可以输,但毫不可以被打败!桑提亚哥用生命在践行这句誓言,也在用生命演绎着自己的誓言。

人道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极限,但桑提亚哥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他的极限,从而使他的极限一次又一次的扩大,以便迎接更大的挑战。不管成功与否,他都是可敬的。

人生中,耐性也十分重要,谁的耐性好,谁就能笑到最后。白叟有种不达目的就不罢休的气魄。他也有技巧、有决心信念。他在与鲨鱼的搏斗中,鱼叉被刺死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继承与鲨鱼周旋,刀子折中断了,他就用短棍,甚至舵把。这种布满决心信念、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最后,他固然只带回了一副鱼骨架,他输了,输给了鲨鱼群。不外,他并没有被打败。他如同一面旗帜,屹立不倒,迎着海风猎猎作响。

桑提亚哥,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他是一个战士、一个英雄、一个传奇,“一个人可以输,但毫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镌刻在他生命的丰碑上,熠熠生辉。

白叟拖着倦怠的身躯,走回那幢残破的小木屋,躺在吱呀作响的床板上。他睡了,他需要休息。白叟睡的很香,他又梦到了狮子,伴着灿灿金光。夕阳西沉,染红了天边的云彩,映红了海面,海天一色……

毫不低头,笑对挫折。可以输,但毫不可以被打败!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3

坚持——《老人与海》读后感800字:

老人在书中说:“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你尽可消灭一个人,可就是打不垮他。”我敬佩老人坚持不懈、不畏困难、倔强勇敢、坚强果断的性格。

纵然海上打鱼很难,但老人却孤身一人在海上呆了三天三夜,况且只有一瓶水给他提供能量,其他的补给都需要老人从海中获取,但他仍度过了三天三夜,这足以证明他的机智,勇敢以及他那坚持不懈的性格。从他对水母的憎恶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虽然贫困,但他热爱生活,坚持他的信念。虽然他84天都没捕到鱼,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希望,终于在第85天捕到了一条大马林,老人的故事好像在告诉告诉我们:“坚持就是胜利。”

今天正好是八一建军节,我发现老人的性格品质,与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有许多是相同的地方。他们一样英勇斗争,坚持不懈,不畏艰险与困难。他们心中都有一个目标,都在为这个目标不停的奋斗。中国人民解放军为了实现他们的理想和信念,在长征中,他们爬雪山,过草地,面对敌人的围追堵截,面临缺衣少食的窘境。凭着“三军过后尽开颜”的乐观主义精神战胜各种自然灾害和困难。

在抗日战争中,面对日军的封锁威胁,面对敌军惨无人寰的屠杀,在艰苦的环境下,坚持抗战。例如:东北抗联的杨靖宇将军,当地剖开烈士的胸膛后,发现里面竟然没有一粒米。由此可以想象当时环境的艰苦,抗日战士的坚韧不拔。中华民族的这些脊梁们凭着把日寇赶出中国的信念,并运用自己的智慧,整整坚持十四年,终于取得伟大的抗日战争的胜利,为中华民族的复兴提供了前提。92年以来,他一直坚守着信念,不是他们的坚守与坚持,那来如今幸福的生活?九十多年以来,他们不知为这个信念牺牲了多少,他们放弃了吗?是坚持,是坚守才使他们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才取得今天举世瞩目的成就。

我还看过一个关于柏拉图的故事,是柏拉图的老师叫他们每天都甩手300下,一个月后,老师问,有多少人做到了,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举起了手。但一年以后,老师再次询问时,就只有一个人做到了,这人就是柏拉图。或许,坚持才是他制胜的法宝。还有个故事说:在一次毕业典礼上,老师要求学生毕业以后,每年读一本书。当时学生都觉得再简单不过了。

二十年后,在聚会的时候,老师再提这个话题,没有一个人做到了。看似简单的事情,坚持下来就不容易了。再简单的事情只要坚持下来,往往都会有大的成就。我也联想到我们自己,记得以前上体育体育课,老师要求我们在群里发跳绳的视频,刚开始还有许多人响应,但后来就寥寥无几。每个学期开始,我们每个人都会树立远大的目标,但不到三天,所有的目标和理想都抛到九霄云后。因为缺少坚持,所以大多数人都很平庸。龟兔赛跑的故事,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格言,都是在告诉我们,坚持的重要性。我们如果想要在学习中有大的突破,取得好的成绩,就必须牢记坚持二字。

认识到坚持的重要性,或许就是我读《老人与海》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4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老人与海读后感范文二:

桑提亚哥(Santiago)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Hemingway)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marlin),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Manolin)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并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5

利用暑假的时间读了几本国外名著,也写了几篇读后感。

《老人与海》记叙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老人桑提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第八十五天他独自出海打渔,遇见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甚至比他的船还要长。经过两天两夜的搏斗,老人最终制服了大鱼,并将其绑在船的边上。但归途中又遇到了鲨鱼。老人拼尽全力反击,可最终还是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直到故事的结尾,老人仍是一无所获,他最终仍是败给了鲨鱼。从物质的角度来说,他仍是个失败者。但从精神上来说,老人成功了,他不仅战胜了大鱼,更战胜了种种困难,对自己生命的极限发起了挑战。他失去了一条鱼,却没有失去意志力。正如他自己说的:“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文章中最令我震撼的地方就是老人与鲨鱼搏斗的过程。孤身一人面对着一群鲨鱼,却绝不放弃,想尽一切办法抗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就用小刀绑在船桨上;小刀断了,就用短棍;棍子也丢掉了,就用舵把……总之,他好象永远不懂得胆怯,不懂得畏缩,只是倾尽全力反抗着,斗争着……不愿后退一步。这种坚毅、顽强的精神,正是海明威所塑造的硬汉精神,也是本书的核心所在。

其实生活中我们所缺乏的,不正是这一种硬汉精神吗?回头想想,我们之中有多少人只因为一场考试没考好就一蹶不振,又有多少人因为一点诱惑就放弃了自己许下的诺言。我们所谓的决心与誓言,有多少人能真正将它们坚持到底的呢?在我们看来如同山崩般的失败,又有多少人能重新站起,继续前进呢?扪心自问,我们的内心到底有多强,我们的精神又是否对得起“坚强”二字?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教给我们的,它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骨气,一种绝不低头的意志:只要你不认输,那你就还没有被打败。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6

《老人与海》读后感

愉快的假期就要结束了,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两本书《老人与海》和《数学家的故事》。这两本都令我受益匪浅,但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老人与海》这本书了。

《老人与海》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小说家海明威,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钩到一条鱼,第85天一早,老人又出海打印了,在海上漂泊了几天后,老人终于钩到一条足足有18磅重的大马林鱼,老人与之周旋了两天两夜才打败了它,读到了这个片段时,我不紧为老人庆幸起来,因为这么大条鱼可以换很多钱,已经足够给他度过余生了,可是幸运女神并没有眷顾他,大马林鱼的鱼腥味引来了一条、两条,甚至一群的鲨鱼,刚遇到第一条鲨鱼的时候,他就感到大马林鱼保不住了,可是老人并没有选择放弃,而是为了大马林鱼奋斗到底,并且他还说了这样一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读到这时,我的心头为之一震,被老人的言行深深感动了。老人刚碰到第二条鲨鱼时还有一把小刀,但当他碰到一群鲨鱼的时候,他已经一无所有了,可他仍然没有放弃,坚持奋斗到底,虽然老人的反抗是徒劳的,最后也只带回了一幅光秃秃的鱼骨架,但他带回了人类勇于战胜一切困难的坚强信念,带回了一幅蕴含着人类永不言败的精神的铮铮铁骨。可以说老人是我们全人类精神楷模。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那些在日常生活中不言弃的人们,就比如:爱迪生为了发明白炽灯,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和助手们试验了世界各地的6000多种纤维,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居里夫人进行了上万次实验,经历了许多次失败,以她惊人的恒心和毅力,终于发现了镭和钋这两种天然放射性元素;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检查了14000多余株稻穗,分别在4个水稻品种中找到了6株雄性不育株,经过两年的实验与观测,配出了产量高、质量了的杂交水稻。这些人的精神也像老人一样值得我们学习。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老人的这句话和他的硬汉精神将伴随着我成长,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激励我不要退缩,在我失败时鼓励我不要气馁。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7

很早就读过老人与海这篇文章,觉得很励志,便试着写了很多关于它的文章,原来是在学校里读的,那时候在学校时间紧,也没怎么读,没什么心得;在寒暑假里,我终于有机会把这本名著一次又一次的细细品读,在细细的体会中我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似的,那是在阅读一颗顽固的心,一个赤红的心,一颗让人热血沸腾的心,那每一处画面,每一处惊心动魄的角落。那是我后来的又一遍品位中体会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在简练的文字,配上扣人心眩的叙述即使不长的小说,也能牵动着读者的心,也能写出灿烂的精彩。“老人与海”在海明威的思绪中流转,对它表达的感情,一直是那么炽热,不曾冷去了。

还记得我们高二时学习的王勃的流传千古的《滕王阁序》,记得里边这样一句话:“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在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样的美丽,还是对人生的一种感悟。当这个太空里的天平达到平衡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去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比死亡还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灭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抵抗,与命运的对抗,在灵魂的攀爬中用灵魂说尽无量真言,在与世界的斗争中做到未名斩佛,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远航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吗?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改造世界中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却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顺从他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去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给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战胜了一切并回到了岸上。

由此,我深深地感悟到人类是最强大的,当在危险中,在自己强烈的意识下人类便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便拥有了因为老渔夫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的人,超越自己,一次一次挑战人生。老渔夫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小说中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正因为老人拥有了这样的坚定信念,才坚持到了最后,即使他没有获得什么,可他的内心充满感慨。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他生命的价值已在那艰辛的搏斗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一个人的身体可以被毁灭,但意志不能被毁灭。外在躯壳可以被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一根金光夺目的支柱。一方面的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战胜,在一个犹如梦境的场景中,一定会出现胜利的局面,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局面。这,是伟大。

一个人是不是必须有强壮的身体,流传千世的事迹才能成为英雄,但这些或许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所拥有的是精神力量的巨大。所谓英雄,敢做常人不敢做之事,敢言常人不敢言之事,他坚强刚毅,次战次败。他主宰着自己成为一个永不言败的人,没有失败的经历,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一个人的故事,一次人生的启迪。

我觉得英雄离我太遥远,但是距离产生美,而美又在我们身边。我不是英雄,但我有英雄之志,这就够了,它告诉我的,并不是事迹,而是精神和品质。它的存在是我奋斗的动力,或许我已碌碌无为,但我不会停止成功的步伐,也不会让我追梦的凤凰堕落。不屈从于困境,不低头于失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一直努力前进,这是我该做的。

沉思之中,我才发现,所谓“老当益壮”,“壮”是一个人的努力,他或许在现实中失败,但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只要我们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即使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我们就是一个胜利者。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那种为自己奋斗的喜悦,明白了人生不能那么懦弱,追寻自己的梦想就一定要坚持不懈,不断努力。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8

这个寒假,我看了好几本勉励小说,大多数都是蜻蜓点水,看过便算了,可是其间一本却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形象,让我学会了不少。现在,就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本书吧,它便是《白叟与海》。

《白叟与海》首要叙述的是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接连84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依然百折不挠,总算在第85天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是这条鱼真实太大了,白叟花了整整三天才将它杀死,绑在小舟的一边。在回去的途中,白叟屡次遭到鲨鱼的突击,几回九死一生,最终回到港口后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作为他成功的见证。

朴素的言语,理性却不乏温情的描绘,将一个“硬汉”形象栩栩如生。前语用“英雄主义”归纳了住本书的宗旨,可是我觉得最感动我心里的并不是这个严寒且略显干涩的词语。圣地亚哥并不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巨人,而确确实实,就像生活在咱们身边的人相同,这份亲近感,让我对这本书分外感同身受。圣地亚哥是一个一般的渔夫的化身,没有傲人的才智,力气,单凭一份永不言败的大无畏精力就做了一件好像看起来不可能的事,这让我看到了一个一般人的潜能,也让我理解了: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只需你乐意去争夺,去奋斗,去尽力,即使是一个一般人,也能够凭自己的尽力完成一件巨大的事,就像这本书里说的相同“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尽能够消除他,可便是打不败他”

由这本书我也想到了学习,每个人的天分有高有低,为了同一个成果要支付的尽力也不尽相同,可是咱们不该该为一时的得失或自鸣得意,或一蹶不振,而是应该调整心态,尽自己最大的尽力,去获得一个最好的成果,我信任,咱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圣地亚哥”,这要你肯支付,成功之花必然会开放。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9

实用主义毁掉一个人——《老人与海》读后感600字: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讲述了老人圣地亚哥,出海八十四天都没有捕到鱼,在第八十五天捕到一条大马林鱼,最后却被鲨鱼吃光的故事。很多人认为,这本书中只描写了圣地亚哥打不败的精神,以及其硬汉形象。其实在这本书中还蕴藏着另一个哲理。——题记

在墨西哥湾那蔚蓝的海面上,一群年轻人正在运载着一条死鲨鱼,他们欢呼着,叫喊着。只见他们上了岸把鲨鱼肉割成一条条的,腌制起来,扔进冻库等别人来买,剩下的鱼肝他们就卖给美国的肝油产业,再用这些钱买一些摩托车的设备机械,将捕鱼当成改善生活的一种手段,只顾眼前利益,只懂得捕鱼。这是实用主义的最好写照。可想而知,这是多么可怕。如果那些年轻渔民,就这样只顾当下、一心捕鱼、鼠目寸光。那么他们将一辈子贫穷,一辈子呆在那个落后的墨西哥湾上。

因此我一直反对实用主义。这导致现在许多少年,浮于表面技能,而不愿探究背后的原理乃至长远的发展。认为学习没用,一心只想过好当下。甚至出现了反智现象,比如,“数学滚出高考”。要知道学数学是学习数学思想,理性思维,这是作为一个现代青少年必须具有的品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罪魁祸首就是实用主义,因为他们认为凡是实用的就是真理。

这也让他们最后一事无成。更可怕的是有的人走向了实用主义的极端,他们一味的去赚快钱,不顾良心、道德,运用各种不义手段,而一点也不惭愧。只看重追求钱的结果,不去深入思考其过程,最后让自己变成一个好吃懒做的混混。因为他们认为钱是最实用的。

在与人交往上,更是漏洞百出,只要这个人有利用价值就和他交朋友,等到最后他没有了利用价值,就会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与其绝交,再另寻新友。就这样反复不断,直到别人都不再相信你,不再和你交友,那是再后悔就晚了。因此实用主义毁掉一个人。

网上,曾传出这样几行字:

语文学到鲁迅就行了,你买菜还用文言文?

数学学到计算就行了,你买菜还用微积分?

英语学完字母就行了,你买菜还用外语?

政治要学,考公务员赚钱。

网友评价:这群人活一辈子就为了买菜!同学们,让我们拒绝实用主义,让自己有一个好的前程,让这辈子活的有意义,而不是活一辈子,就为了买菜。

老人与海读后感作文 篇10

今年寒假,我读了美国闻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白叟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父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独身只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固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抛却。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白叟仍不愿就这样抛却,终极凸起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就会抛却,有时还会说上几句没精打采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回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决心信念,以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但是在《白叟与海》中,瘦弱的白叟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中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他永不抛却,最后得到了成功。我明白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决心信念。决心信念就比如是汽车的马达,是人前进的动力。假如你做一件事有了决心信念,你就即是成功了一半。白叟布满决心信念、拥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恰是我所缺少的吗?

白叟的精神其实令我佩服。每当我读到他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的心情不知是要紧张仍是要为他担心,可是他呢,老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难题。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每当我碰到了一些难题时,老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那位勇敢的白叟,不管碰到任何难题也绝不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所以今后,我不管碰到什么难题,都要自信地十足地去面对,贯彻始终,决不退缩。我要感谢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zb258.cOm延伸阅读

实用!老人与海读后感4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实用!老人与海读后感4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一)

他决心做自己一个人的英雄。

生活的种。种苦恨辛酸会磨去人的棱角,岁月的流逝也会给人留下风霜,而有多少人,在这过程中一并把自己的意志和毅力消磨了?有多少人,在困境中选择了妥协,在失望中放弃了自己的执着与追求?又有多少人,在桑地亚哥老人这种境地里,选择割去鱼线,驾着船带着八十五天没有钓到鱼的耻辱回去?不,这耻辱不在于失去了鱼,而在于在软弱的驱使下在死亡与失败中选择了失败,与文中所言相反,一个人没有被摧毁,却被打败了。

真正的失败,是自己的意志,屈服了。

那些人放弃的不仅仅是鱼,而是梦想,成为一个英雄的梦想。每个人意气风发时可能有种。种向往,可能想要成为一个英雄——强大,有所作为,令人仰望。可是英雄最强大的不是外在的力量。而在于他不肯放弃服输的意志。一个人想为他人所仰望,必须要自己认可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认可也不是逆境中的一再妥协,而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不愧于英雄之名。

桑地亚哥老人没有失败,因为他的意志没有退溃,大鱼没有使他放弃,鲨鱼也没有让他绝望。他竭尽了自己的力量,最终成为了大海上仅他一人知晓的英雄。是的,他原本只是一个平凡的渔夫,可是他的身形震撼了多少人的心灵,也让多少人明白了自己失去了什么,更让我真正明白,何谓英雄。即使在书中,他只是一个人的英雄。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二】

故事主要讲的是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着出海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绑在小船的一边。但是这条大马林鱼的血招来了鲨鱼。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到村子时,大马林鱼被鲨鱼吃的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原先有一个叫马诺林的孩子跟随圣地亚哥一起捕鱼,但是由于圣地亚哥已经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所以孩子的父母便让马诺林回来。这些鱼就好比金钱,一个人有钱和没钱是一样的,不要在一个人有钱时就追随他,没钱时就离开他。就像这里的马诺林的父母一样,老人捕到鱼时就让孩子跟着他,没捕到鱼时就离开老人。

马诺林的父母和那些渔民认为老人圣地亚哥倒霉到了极点,如果孩子再跟着他,便会跟着老人一起倒霉。我认为没有绝对的好运和绝对的倒霉。这一切都在人为。被渔民们说是倒霉到了极点的老人最后不还是钓到鱼了吗?我相信,老人的生活会越变越好!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做什么事没有绝对的好运和绝对的倒霉,关键看你努力去做了没有,有没有认真去做。二是做什么事情要坚持,顺境时不要得意,逆境时不要轻易言弃,坚持到底就会成功!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三】

一次次出海,老人对自己充满着坚定的信念,虽然,在这四十八天里,老人一条鱼都没有达到,但是,老人并不放弃,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打到大鱼。

这就是作者笔下的一个坚定、和蔼的老人,同时作者也正是用老人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永不磨灭的信心来作为小说的主线,贯穿全文。

这本小说的内容非常的简单,主要就讲了老人在海上与大鲨鱼搏斗的情景。但是,这本书对于六年来读了不少书的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初看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的短,应该很好读,于是,我便草草地扫了一眼。结果读完之后,别说很好读了,就连书里面讲了什么我才只读懂了一部分,原因是在这本书中,作者在老人与鲨鱼搏斗的时候,运用了许多的细节描写:动作、语言、环境……“我没有抽筋,”他说,“它很快就会浮上来,不过我能坚持住。你必须坚持住,这是不用说的了。”……这是我列举的作者对老人的语言描写,由此看出,这就是作者笔下的老人,坚持、执着、顽强、有着永不磨灭的信念。这正是作者在写作之中的匠心独运的地方,从多个方面的写法来渗透进去,同时,在写法上,也从不同的角度来写出了老人的特点,这也正是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也真是这本书最令人难懂的地方!

这是一本书,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书的特点由我来感受,反复品味,这将会是我的写作素材!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四】

《老人与海》讲述的虽然是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但看过它的人都会被感动。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所以我很敬佩老人!我也要做一个像老人一样勇于战胜学习、生活中各种困难的人。

经典名著老人与海的读后感范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经典名著老人与海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经典名著老人与海的读后感范文1

我读过许多书,它们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体会很深,它就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再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这本书揭示出的真理,不就说明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信心就好比是汽车的马达,是人前进的动力。如果你做一件事有了信心,你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本书中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在期末考试的那一天,上午的两门功课成绩,我没有班里的某一个同学好,但是我并不服输,反而信心倍增,决心打一个翻身仗。下午的语文考试,我做每一道题目都格外仔细。果然,我语文考试是班里的第一名,总成绩上,我也是第一名。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老人与海》中,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已经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钟爱的硬汉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因此,在《老人与海》中,硬汉桑提亚哥的刚毅性格,已经成为小说的表面。通过桑提亚哥硬汉性格来礼赞人类的永恒价值,才成为小说的真正主题。《老人与海》中展现了哪些永恒的价值呢?

经典名著老人与海的读后感范文2

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

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现了自信与宽容之间的联系。《老人与海》的主要篇幅,是描写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茫茫大海上和大马林鱼和各种鲨鱼纠缠、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经历。通过海明威淋漓尽致的描写,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桑提亚哥与命运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是一副十八英尺长的鱼的骨架,骨架上唯一完整的是鱼头和漂亮的鱼尾巴。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经典名著老人与海的读后感范文3

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惊涛骇浪,风平浪静;有的人遇到困难马上就“不战而降”,那他就是弱者,懦夫,而与其相反的人,就是强者。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

《老人与海》讲述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鱼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最终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归程途中,马林鱼引来无数鲨鱼争抢,老人奋力与鲨鱼搏斗,但回到海港时只剩下一副骨架。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但是却寓意很浓,让我们读后记忆深刻。故事中,有句老人说的话让我很震撼,这是老人在经历了几条鲨鱼的袭击后发出的感叹:“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是绝对不能被打败。”这句话也是海明威要揭示的哲理。的确,尽管最后老人带来的只是一副骨架,鲨鱼才是最后的王者,但是,老人并没有向大海向鲨鱼妥协,他还是坚持回到了岸,可以说,胜利者当之无愧的应该是老人。虽然他带回的只是残骸,但他的努力却在马林鱼的身上完美的体现。他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没有因为庞大的鲨鱼队伍吓得两脚发抖,而是站起来战斗,难道这不能说明老人的勇气吗?老人战胜的不是鲨鱼,而是他自己——那个最可怕的敌人。因为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如今一个多变的社会中,人们为了利益忙碌着,多少人为了金钱无奈,奔波。老人你用你的执着告诉了我们不能随波逐流。当人们在能钓到鱼的地方掉着小鱼时,你却在无人之地执着着,或许在别人看来是不可理喻,但最终你的执着得到了最好的证明。这个道理告诉了我们: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只要你觉的是正确的,只要你觉得是值得的,那么你就一直坚持下去,往往随波逐流的并不一定是好的,执着的并不一定是不好的。

追求自己想追求的或者征服自己想征服的,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无所谓。因为你生命的价值已经在捕捉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奋斗的人就是一个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充满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经典名著老人与海的读后感范文4

重温了一遍《老人与海》,平添了几分感慨,对人生的真谛多了些追问。

整个故事叙述的就是关于一个遭遇命运捉弄的古巴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故事,故事中还有关爱他的一个男孩。

老渔民年轻过,爱过、出众过、幸运过,岁月带走了主人公饱满健硕的肌肤,却无法带走他英武的体格,带不走他内心的高贵,更带不走他的勇猛顽强。镇上小男孩对他的深情和关爱,这人间宝贵的真情是老渔夫挑战生命极限生存下来的精神支柱。

交上背运的老渔民在近海一直无法捕到鱼,于是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决定勇敢地独自一人去更远的海域捕鱼。历经了常人无法容忍的千难万险,老渔民不断地挑战自己身心的极限,终于捕获了一条巨大的“登多索鲨”-他有生以来见过最大的一条。

他这么喜爱这条鱼,觉得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的相像。“它是靠吃活鱼维持生命。它不是食腐动物,也不像有些鲨鱼那样,只知道游来游去满足食欲。它是美丽而崇高的,见什么都不怕。”这些话勾勒出老渔夫所欣赏的为人准则:光明、磊落、英勇和高贵。

正如老渔民所想的:每样东西都杀死别的东西,不过方式不同罢了。捕鱼养活了老渔民,同样也快把他害死了。现在,我们人类大量地开发自然资源,假若我们不带着对自然的爱任意开采,结果会不会也害死我们人类自己呢?

老渔民的所作所为不正代表了人类在自然界的行为吗?他所思所想也不正是我们人类精神经常所至的吗?

虽然,最后人们能看到的只是那登多索鲨鱼的大尾巴直竖在小船船梢的后边,鱼赤露的脊骨像一条白线,还有带着突出的长嘴的黑糊糊的脑袋,而在这头尾之间却一无所有。但是,人们仍能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这条鱼的伟岸和捕鱼者的力量,令明者震撼!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最后说的这句话富含哲理。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这些不能被打败的是勇气,这些不能被征服的是高贵。更令人深省的是:那男孩使得老人活得下来!“爱”是人类生存下去动力!

经典名著老人与海的读后感范文5

老人与海读后感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简练,或者说精炼的文字,配上扣人心弦的叙述,即使不长的小说,也能成功,而牵动读者的心。《老人与海》在海明威的思绪中流转,充满炽热的液体,不曾冷却。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钩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最终被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老人在归途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这残酷的角斗场是顽强地展开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那我呢?或许我觉得,所谓英雄离我太遥远,但是距离产生美。而美又是在我们身边的。我不是英雄,也许永远不会是。但是没关系,我有英雄之志,这就足够了。它告诉我的,并不是事迹,而是精神和品质。它的存在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或许我正碌碌无为,但我不会让我迈向成功的步伐停滞,也不会让我追梦的凤凰坠落。不屈服于困境,不低头于失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把不值得变成值得,把不可能化作可能。这就是我要做的,我该做的。若是这样,我才告诉自己,自己是强大的,是成功的,向老人一样,永不言弃亦永不言败。

浮想联翩之间,才领悟到,所谓老当益壮,壮的意义,我想就是一个英雄的努力,他在现实中失败,却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

【实用】海蒂读后感范例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实用】海蒂读后感范例》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海蒂读后感(篇一)

《海蒂》,约翰娜·斯比丽的一部代表作,作者通过细腻生动的描述。真实动人的生活情节,描绘了阿尔卑斯山淳厚朴实的民风民情以及如诗如画的自然风光。

本书以19世纪阿尔卑斯山区生活为背景,讲述了一个瑞士小女孩海蒂的成长历程。海蒂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但她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她依然成了一个纯真善良、天真活泼的小女孩。海蒂的姨妈迪特为了能在法兰克福干一番事业,把五岁的海蒂送到高山牧场,跟性格古怪的爷爷生活在一起。海蒂深深地爱上了山上的一切,沉醉于迷人的风景之中,为失明的老奶奶落泪,为淘气的山羊求情。然而,海蒂的生活因姨妈的再次到来而戛然而止,她被姨妈带到了法兰克福,陪伴腿有残疾的富家小姐——克拉拉。虽然法兰克福的生活衣食无忧,但女管家却非常苛刻严厉,就连女仆也看不起她,最重要的是离开了高山牧场,看不到亲爱的爷爷、可爱的伙伴、阳光花草,导致海蒂患上了严重的思乡病。最终,海蒂回到了高山牧场,回到了爷爷身边。

《海蒂》这本书纯真、朴实,并且情感深厚,表达的爱纯洁无暇、可爱天真。是上帝的恩赐、自然的宝物、是人世间爱的代表作,非常值得一看。

海蒂读后感【篇二】

我看完《海蒂》这本书,觉得非常感人。书里描写了一个喜欢生活在大自然的小姑娘——海蒂,还有爷爷、牧羊人彼得、瞎眼奶奶,他们在风景优美的阿尔姆山上过着快乐的生活。有一天,阿姨把海蒂带到另外一个城市,那里有一幢幢别墅,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和人家的女儿一起学习。可海蒂生活地并不自由快乐,后来得了严重的思乡病,他们不得不把她送回了家乡。海蒂和爷爷又过上幸福的生活。

海蒂不贪图享受,吃苦耐劳和善良的品质,特别是她热爱家乡的赤子之心,深深地感动了我。海蒂真了不起,我们也要做个热爱生活的人。

海蒂读后感(篇三)

放假这几天,我读了本书,名字叫《海蒂》。这本书讲的是小海蒂童年的成长历程以及她帮助小伙伴战胜困难的故事。

海蒂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小女孩,她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卷卷的金发,戴着红红的帽子。海蒂非常的聪明,她喜欢和小山羊们做游戏,使瞎眼的老奶奶心中充满了幸福和快乐。书中我最难忘的是海蒂和克拉拉一起学习的场面以及海蒂帮助克拉拉练习走路的场面。

我喜欢海蒂是因为她乐于帮助别人,热爱学习,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在我们生活中,我们要向她学习,学习她这种精神。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我的学校争光!

海蒂读后感【篇四】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瑞士作家约翰娜。斯必丽写的小说《海蒂》。这本书就像一场舞台剧,随着幕布徐徐拉开,一连串美妙的戏剧随之展开,而当人兴致勃勃时,它却有了一个惊艳的谢幕,令人感慨、惊叹。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热爱生活的主人公——海蒂和爷爷住在美丽的阿尔卑斯山上的所见所闻。她的爷爷性格孤僻,但在海蒂快乐性格的感染下,爷爷重新燃起了生活之光;也正是在海蒂的帮助下,残疾女孩克拉拉坚定地一天天进行康复训练,最终摆脱椅的故事。书中还有很多人物,有爱耍小脾气的彼得、苛刻的女管家、懂得孩子心里的克拉拉的奶奶,都刻画地栩栩如生。

这本书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作者以深厚的感情,用极其生动的笔触描绘了阿尔卑斯山朴实深厚的风土人情,以及多姿多彩的自然风光:雪峰、雄鹰、奇花异草、落日晚霞。简直是充满诗情画意的人间仙境,让我十分向往。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大家应该向海蒂学习,学习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学习她勤学好问、充满好奇心,学习她心地善良、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海蒂读后感【篇五】

在炎炎夏日,我被一本经典的名著《海蒂》所深深吸引住了。虽然我已经和是书中的任务告别了,但书中可爱、热情的海蒂,高大、能干的奥西姆大叔,乐于助人的克拉拉,还有羊倌彼得等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海蒂》这本书是瑞典女作家约翰娜。死比丽的代表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海蒂和爷爷以及克拉拉一起是生活时的种种故事。海蒂是一个孤儿,自幼父母双亡,由她的阿姨迪蒂抚养。在海蒂五岁时,阿姨把她带到了奥西姆大叔——海蒂的爷爷身边。在海蒂度过了三个年头的快乐生活之后,她被带到了克拉拉家,与克拉拉一起生活,给克拉拉做伴。可爱的小海蒂在那儿学会了阅读,也经历了一系列有趣的事,可她并不快乐,最后竟因为思乡过度得了梦游症。还好,克拉拉的爸爸把她送回了奥西姆大叔所在的阿尔卑斯山,海蒂的猛游症立刻在一夜之间就好了。故事的结局也是幸福美满的:有腿疾的克拉拉可以站立了;小海蒂可以呆在高山牧场了;奥西姆大叔也可以和海蒂生活在一起了。

《海蒂》这本书不仅带给了我遨游书海的快乐,而且还让我深思。海蒂虽然失去父母,但是她却用自己的爱和感人的魅力去让身边的人开心起来,我们这些比她大许多的孩子却做得不那么好。联想到我自己平时只是偶尔关心爸爸妈妈,却经常让爸爸妈妈生气,想想真不应该。今后,我一定会多关心爸爸妈妈,也多关心其他人。只要我们都对别人充满关心和爱,我想这个世界就一定会被爱包围。

海蒂作文读后感(模板5篇)


对于每个人来说都经历过写作文写不出来的情况,一篇好作文能够让阅读之人感受作者当时的心情,写好一篇作文需要我们做哪些准备呢?作文5000网的编辑给你提供了以下的《海蒂作文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海蒂作文读后感(篇1)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海蒂的小女孩,海蒂天生善良可爱,却被姨妈送到了阿鲁姆山上,与古怪的爷爷生活。爷爷很喜欢海蒂,海蒂也很喜欢爷爷,喜欢阿鲁姆山上的一切。可是,没过多久姨妈说要海蒂去一个有钱人的家里,陪伴不能走路的克拉拉小姐。在那里,海蒂衣食无忧,但是她却不快乐,她舍不得爷爷,舍不得阿鲁姆山上的一切,在克拉森医生的帮助下,海蒂终于回到了她日思夜想的阿鲁姆山上。但克拉拉舍不得海蒂,一次又一次的央求去看海蒂,终于在一天,她如愿来到了海蒂家,就在这段时间里,在海蒂爱心的帮助下,克拉拉竟然战胜病魔,学会了走路,创造了一个奇迹。

读完了整篇故事,我不禁赞叹: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神奇呀。是海蒂用自己的爱感化了爷爷,让爷爷暴躁的脾气变得温和;让双眼失明的老奶奶重新找回生活的乐趣,不再独单;让瘫痪的克拉拉战胜病魔,学会了走路……爱真的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啊。

同时,我也佩服海蒂那种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精神。在她的眼里,阿鲁姆山上的一切都是她的好朋友,她喜欢这里的一切,还给爷爷的两只小绵羊起名字,别人会以为她生活条件很不好,但是,她却那样喜欢自己现在的生活,能每天和爷爷、阿鲁姆山上的一切生活,她很满足,觉得很快乐。

《海蒂》的确是一部让人懂得心中充满爱、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好书。

海蒂作文读后感(篇2)

三月,绿意盎然、春光明媚,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里,学校开展了“书香家庭,亲子共读”的活动。在和妈妈一起阅读完了《海蒂》这本书后,我们深深的被海蒂的单纯和善良所打动……

书中的海蒂从小失去了父母,被阿姨送到了性格古怪、独自一人住在高山上的爷爷家。很快,海蒂便适应了那里的生活,并且喜欢上了山上的一切。和羊倌彼得成为了好朋友,和村里人都“害怕”的爷爷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好景不长,阿姨又把她送到城里一户富贵人家去陪伴有残疾的克拉拉小姐。那里虽然衣食无忧,但管家对她非常严厉,更重要的是,离开了大山和羊群、朋友和爷爷,海蒂如同一朵离开了土壤的小花,日夜思念高山上的一切!在克拉拉父亲的帮助下,海蒂终于回到日思夜想的高山上,并且帮助克拉拉重新站立了起来。

书中故事曲折动人,读完此书,我被海蒂的乐观、热情、善良和感恩深深打动。

在艰苦的高山上,她总能找到一些乐趣,睡在干草铺成的床上,她也非常的满足;她富有爱心,劝说爷爷去帮彼得家修整房子;她不忘感恩,对帮助过她的大夫先生,她总是记在心里,在对方遇到困难的时候,她虽然无力帮助,但却一直陪在身边给予安慰……

我身边有些同学,无论在哪一方面,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和同学间为点小事就发生争吵。以前我和同桌郭明东之间也经常发生战争,但读完了《海蒂》后,我要学习海蒂的乐观,宽容,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我要改变自己,我要认真对待我的学习,我要热心对待我的朋友和家人,我要以自己的改变来带动身边的同学.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具备有海蒂身上的那些优点,那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海蒂作文读后感(篇3)

海蒂一岁时,父母先后都去世了,她变成了一个孤儿。她的姨妈德尔塔女士收养了这个孩子,抚养了她四年。海蒂五岁时,德尔塔姨妈把她交给了住在阿尔卑斯山山顶爷爷。海蒂的爷爷性格孤僻,过着与世隔绝的放牧生活。在阿尔卑斯山山上,她认识了放羊娃彼得一家。彼得一家都很喜欢小“海蒂”,海蒂也很喜欢彼得一家,但她更喜欢彼得家的羊群。彼得家的羊群里有雪白的“小天鹅”,活泼的“雪跳跳”,勇敢灵巧的“黄雀”……小海蒂快乐的生活在阿尔卑斯山上。

海蒂八岁那年,德尔塔姨妈又把海蒂送到了法兰克福的一户富人家。这家主人是西西曼先生,他家里有个漂亮的残疾女孩,名字叫克拉拉。西西曼先生家里有个严厉的女管家,叫罗特迈尔。罗特迈尔小姐对海蒂要求很严厉,不准她在家里跑来跑去,不准她大声说话。小海蒂再也不能像在山上一样自由自在的生活了,她开始变得不开心,不快乐。虽然克拉拉和她慈祥的奶奶经常安慰小海蒂,但小海蒂仍然想念阿尔卑斯山上快乐、自由的生活。

小海蒂纯真、善良,她深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大家都很喜欢她。她给彼得的婆婆读赞美诗,让彼得的婆婆对未来又充满了希望;她用自己的爱,鼓励着克拉拉……她的爱感动着爷爷,最后爷爷又把她接回了自己身边。她因为自己的存在给大家带来了快乐,我们女孩子也要学习小海蒂这种纯真、是善良的品质。

海蒂作文读后感(篇4)

《海蒂》是瑞士女作家约翰娜·斯比利写的世界名著。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海蒂》的故事内容十分有趣、感人至深、耐人寻味。故事是这样的:海蒂出生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从小就失去父母,有阿姨带到五岁。后来阿姨为了自己生计,把她送到山上爷爷哪里去了。他的爷爷是一位外表严肃而内心感情非常丰富的人,因为不愿听到人们对他的流言飞语。

就一个人孤独的生活在高山牧场上。从此,小海蒂就每天于小羊倌彼得一起去山上放羊,在花草从中蹦蹦跳跳,观看阿尔卑斯山壮丽的日落和左右飞翔的雄鹰······

海蒂待人友好,使心情压抑,性格古怪的爷爷重新振作起来,微笑的面对生活。使体弱多病的克拉拉战胜了疾病。使双目失明的奶奶心中充满了阳光。读完这本书后,每当我想到它时,我的眼前就会出现高山牧场的样子和海蒂那明朗的笑脸。

海蒂作文读后感(篇5)

海蒂住在阿尔卑斯山顶,她从小和她的爷爷生活,可是她的爷爷脾气很古怪。而海蒂却是一个勤劳、乖巧的女孩,一天海蒂在法兰克福的阿姨来到她家,对她说;‘法兰克福有一位小姐她需要一个伴侣。”这位小姐叫克拉拉,她在一次车祸中脚残废了,开始海蒂并不愿意,可是海蒂经不起她阿姨的再三劝说,勉强答应了。

来到法兰克福,海蒂非常不习惯,但慢慢的海蒂开始喜欢克拉拉了,她快乐的在法兰克福过着快乐的日子。

一天,她的阿姨告诉她;“你可以回家了。”海蒂很开心,但也很伤心,因为她要和克拉啦分别了,俩人恋恋不舍的分开了,克拉拉对海蒂说:“我会到阿尔卑斯来看你的。

过了好几天,克拉拉终于来看海蒂了,这是不知是海蒂的勤劳、乖巧还是什么她的爷爷脾气突然变好了,爷爷看到克拉拉这样很可怜,于是让海蒂每天帮助克拉拉站起来,又过了好几个月,克拉拉终于站起来了,两个好朋友开心的唱起歌来。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1000字通用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1000字通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1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小说集。这本书由18个短篇小说构成的,每篇文章的文字很短,作品的风格也有古典传奇特色。这本书中所写的事,又有很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凡事迹,题材是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很奇特闻所未闻,故事很有趣,人物很有特点。

里面有一个故事我觉得很有趣,我来给大家讲讲《背头杨》光绪庚子后,社会维新,人心思变,光怪陆离,无奇不有,大直沽冒出一个奇人,人称背头杨。当时,男人的辫子剪得太急,而且头发受之父母,不肯剪去太多,剪完后又没有新发型接着,于是就剩下一头长长的散发,赛玉米穗子背在后脑壳上,俗称马子盖,大名叫背头。背头便成了维新的男人们流行的发式了。

既然如此,这个留背头姓杨的还有嘛新鲜的?您问得好,我告您这人是女的!

大直沽有个姓杨的大户。两个没出门的闺女。杨大小姐,斯文好静,整天呆在家;杨二小姐,激进好动,终日外边跑,模样和性情都跟小子们一样,而且好时髦,外边流行什么,她就立即弄到自己身上来。她头次听到革命二字,马上就铰了头发,仿照维新的男人们留个背头,这在当时可是个大新闻。可她不管家里怎么闹,外头怎么说,我行我素,快意得很。

但没出十天,麻烦就来了

这天榜晚,背头杨打老龙头的西学堂听完时事演讲回家,下边憋了一泡尿。她急着往家赶,愈急愈憋不住。简直赛江河翻浪,要决口子。她见道边有间茅厕,便一头钻进去。

天下的茅厕都是一边男一边女,中间隔道墙,左男右女。她正解裤带的当口,只听蹲着的一个女的大声尖叫:流氓,流氓!跟着,另一个也叫起来,声音更大,她给这一叫弄懵了。闹不清流氓在哪儿,提着裤子跑出去,谁料里边的几个女的跟着跑出来,喊打叫骂,认准她是个到女厕所占便宜的坏小子。过路的人上来把她截住,一拥而上,连踢带打。背头杨叫着:别打,别打,我是女的!谁料招致更凶猛的殴打:打就打你这冒牌的女的!直到巡警来,认出这是杨家的二小姐,才把她救出来送回家。背头杨给打得一身包,脸上挂了彩,见了爹娘,又哭又闹,一连多少天,那就不去说了。

打这儿,背头杨在外边再不敢进茅厕。憋急了就是尿在裤兜里,也不去茅厕。她不能进男厕,更不能进女厕。一时间,连自己是男是女也弄不清了。

她不去找事,可是事来找她。

她听说,大直沽一带的女厕所接连出事。据说总有个留背头的男子闯进去,进门就说:我是背头杨。唬住对方,占些便宜后扭身就跑。虽然没出大事,却闹得人心惶惶。还有些地面上的小混混也趁火打劫,在女厕所的墙外时不时叫一嗓子:背头杨来了!叫这一带的女厕所都赛闹鬼的房子,没人敢进去。

背头杨真弄不明白,维新怎么会招来这么多麻烦,不过留一个背头,连厕所也进不得。而且是进厕所不行,不进厕所也不行。不知是她把事情扰乱,还是事情把她扰乱。一赌气,她在屋里呆了两个月。慢慢头发长了,恢复了女相,哎,这一来女厕所自然就随便进了,而且女厕所也肃静起来,好似天底下的麻烦全没了。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里面的人物写的很生动性格明显。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2

读了大作家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一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高手不是天生的,都是“练”出来的!

《俗世奇人》由18个短篇小说组成,每篇作品塑造了一位身怀绝技的高手形象。

透过书中各位身怀绝技的高手,我看到了他们背后一个巨大无比的文字——“练”!他们的这些绝技,一定都不是天生的,而是经过后天不断地努力训练,才获得的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经历。上学期,妈妈给我报了一个素描班,上了几节课后,我发现我比其他同学画得差了好几个层次,甚至比我还小的弟弟妹妹们,都画得比我好,让我一下子自信全无了。也许我天生就不适合画素描吧!我决定放弃了……妈妈用鼓励的目光看着我:“你这么快就不想学了?学素描可是你一直的愿望哦!孩子,不管什么事,都是从不会到会,再到熟练的!慢慢来,不要太心急。只要你认真画、努力画,就一定能画好的!”在妈妈的鼓励下,经过老师的辅导,我坚持每天画一幅,三个多月后,我就画出了100多幅素描。在学习结业时,我获得了全班第一名的好成绩,被老师誉为“素描高手”。

明白“高手都是‘练’出来的”这个道理后,我请妈妈又为我报了北京李宝龙老师的“作文秘诀”课。哇,“作文秘诀”的方法简单有效,真好!

我也坚持每天用“作文秘诀”练写一篇作文。坚持三个多月后,我练写了100多篇习作!今天暑假,李宝龙老师通知我去北京参加由中央教科院主办的“全国少年现场作文竞赛”,因为有平时练写的基础,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280位作文参赛选手,我从容自信,行云流水……评选揭晓,我荣获了[]一等奖,被许多朋友称为“作文高手”!只有我知道,这“高手”的背后,是三个多月挥洒汗水的反复“练写”!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3

俗世奇人》写出生活在天津的诸般奇人妙事。下面是关于这部小说的读后感范文,希望你喜欢。

第1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近日我读了一本好书《俗世奇人》。这本书由18篇文章组成,文章精短,看似古文但有传奇色彩。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可就是这些奇人,会平常人不会的事,如,苏七块、刷子李、酒婆、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绝盗、泥人张、小达子、大回等。这些人本领高超,靠着着高超的本领生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刷子李》和《好嘴杨吧》。

我先说《刷子李》。文章在写刷子李时先描绘天津码头的情况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一下子让我的心悬了起来,看来没有两下子的人是不可能在那里生存的。接着才写刷子李的奇刷子李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好厉害啊,刷子李不仅对自己手艺的感到自信而且还十分自豪,最让我佩服的是他还会给自己做广告。最让我捻一把汗的是《好嘴杨吧》。杨七杨八靠卖芝麻茶为生,凭借杨七的好手艺杨八的好口才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有一次李鸿章要喝茶汤,居然把茶汤上的碎芝麻误认为脏东西一把砸下地,顿时碎瓷乱飞,人么胆战心惊,眼看一场灾难就要来了,只见杨巴不动声色力旋狂澜,从此他在天津城威名大震、名扬天下。看来做人啊要讲究能耐,善于积累这样才能急中生智化险为夷。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俗世奇人》并不简单它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还在看、还在悟。

第2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人聪明,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冯五爷二十五,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取名状元楼。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可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往后再瞧帐,反倒出了赤字!

一个小伙计,告诉他,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除去那个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全轰走,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可帐上仍是赤字。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对他说,每天垃圾车一到,打状元楼里抬出的土箱子,只有上边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冯五爷赶在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却看不出半点毛病。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再一日,小僮对他说,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是那个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但是,冯五爷干了两年的买卖,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当日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说是歇凉,实是捉贼。等了不久,胖厨子打后头厨房出来。他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和老板说话。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锐目利眼却打量着他,往哪儿藏掖?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手巾里裹着点什么?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晾衣绳上吧!说完手提灯笼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冯五爷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我觉得冯五爷当初就不应该留着胖厨子,俗话说家贼难防,养虎为患。冯五爷就不应该顾念旧情导致状元楼的倒闭。

第3篇:《俗世奇人》读后感

《背头杨》是《俗世奇人》的第10篇。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大直沽冒出一个奇人,人称背头杨。当时,背头成了男人们流行的发式了。既然如此,这个留背头姓杨的还有嘛新鲜的?您问得好------这人是女的!

大直沽有个姓杨的大户。两个没出门的闺女。杨大小姐,斯文好静,整天呆在家;杨二小姐模样和性情都跟小子们一样,外边流行什么,她就立即弄到自己身上来。她仿照男人们留个背头。但没出十天,麻烦就来了

这天榜晚,背头杨打学堂听完演讲后回家,憋了一泡尿,她见道边有间茅厕,便一头钻进去。她正解裤带的当口,只听蹲着的一个女的尖叫:流氓,流氓!另一个也叫起来,声音更大,她闹不清流氓在哪儿,提着裤子跑出去,谁料里边的几个女的跟着跑出来,认准她是个到女厕所占便宜的坏小子。过路的人上来把她截住,连踢带打。直到巡警来,认出这是杨家的二小姐,才把她救出来送回家。打这儿,背头杨在外边再不敢进茅厕。憋急了就是尿在裤兜里,也不去茅厕。她不能进男厕,更不能进女厕。她不去找事,可是事来找她。

她听说,大直沽一带的女厕所接连出事。总有个留背头的男子闯进去,说:我是背头杨。占些便宜后扭身就跑。虽然没出大事,却闹得人心惶惶。还有些小混混在女厕所的墙外时不时叫一嗓子:背头杨来了!叫这一带的女厕所没人敢进去。

背头杨真弄不明白,不过留一个背头,进厕所不行,不进厕所也不行。一赌气,她在屋里呆了两个月。慢慢头发长了,恢复了女相,这一来女厕所自然就随便进了。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一定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创新。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4

天津卫码头生活着一群平凡朴素、性格迥异的百姓。他们生活在市井民间,过着平淡简朴的生活,却有着一段段奇人妙事流传给后人品味。能让死鸟复活的贺道台;力大无穷的张大力;嗜辣如命的杨巴;苏七块、泥人张、刷子李......这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人物就是冯骥才先生笔下的《俗世奇人》。冯先生用诙谐幽默的文字向我讲述着清末天津卫码头生活着的那些神奇的人们。每次读到这本书我都会忍不住浮想联翩:想象着我正穿梭于清末天津卫码头的市井小巷,仿佛泥人张、苏七块、刷子李他们我转头就能见到。

冯先生说“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手艺人“刷子李”刷得一手好墙,他“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他还有个怪癖,刷墙的时候喜欢穿黑衣,穿黑衣可不是为了耐脏,他拿刷完墙后“黑衣上不染一点白”来检验自己的工作。正骨高手“苏七块”,那可真是艺高人胆大。他“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那个年代在接断骨的时候,病人竟然感觉不到疼痛,那苏大夫手上的速度得有多快啊!每每冯先生用生动有趣的语言向我讲述这些匪夷所思的人和事的时候,我就只剩下啧啧称奇地感叹了!

冯先生在《俗世奇人》里塑造的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完整传神。在《苏七块》这则故事中,牙医华大夫是苏大夫的邻居,他善良可亲,愿意为三轮车师傅垫付七块银元的医药费。在《认牙》里华大夫则是个医术高超,是牙科领域里无人企及的专业高手。正是冯先生传神地描述,让华大夫这个人物跃然纸上。我赞叹着华大夫高超的医术,更敬佩的是华大夫的善良。

一遍遍阅读着《俗世奇人》,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就越来越深。刷子李、泥人张这些手艺人们让我深信”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些堪称惊世骇俗的手艺人,他们在自己的行当中,必定付出了千辛万苦才获得了人们的认可和尊敬。手艺人的故事都是励志的,充满希望的。而读过《酒婆》、《冯五爷》这些耐人寻味的故事后,留给我的是深深地思索。也许现在的我并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深意,可随着我的慢慢成长,我会对其中的道理理解得更深刻。

一本好书值得反复翻阅,《俗世奇人》它是我的枕边书,每当想起,我可以随手拿来细细品味......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5

我读完了《俗世奇人》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奇人妙事,例如:《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绝盗》等等。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骥才。在他的笔下,这些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其中,我最欣赏的一篇就是《认牙》。《认牙》讲的是治牙的华大夫靠认牙来找出逃犯使侦探破案的事。

首先,作者并没有刻意地举例,通过写华大夫给谁看牙的动作描写来体现他的顶天医术,而是写华大夫的记性差记不住人。一方面告诉我们一个深刻道理:做任何事只要专心致志,不懈努力,离成功就会很近。

华大夫是治牙的他不认识人,可他认识牙呀!他把心思都使在牙身上,医术能不高?同样,我们是小学生,是学习的,把心思都用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能不提高吗?

这会儿,我就想起了那件事。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数学老师让我们周末在家被乘法表,可我周末报了许多兴趣班,加上老师布置的作业,我忙得不亦乐乎,结果忘了背乘法表。到了第二天一早,老师抽查的时候,我才忽然想起,吓得手心全是汗,叫到我的时候,我红着脸、低着头,被老师罚了好几遍呢!我后悔了,来不及了。学习是一心一意的事,要是我不报那么多兴趣班,也许就不会忘记背乘法表了。

《俗世奇人》里面的小故事,语句幽默,又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看这本书就好像听相声一样,其乐无穷,你也找来读读吧!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俗世奇人》,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酒婆》。

这个故事讲了酒婆每天都要到酒馆喝酒,而老板却在酒里加了水,酒婆不知道。每当酒婆喝完酒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旁人都担心她会被车撞,可是她却平安无事。一天,老板娘生了个孩子,老板很高兴,便不在酒里加水了,而酒婆因喝醉,被车撞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守信。

在实际生活中也要诚实守信,如:在前年的暑假,我和一个朋友一起上奥数班,一次,他不小心把老师的粉笔盒碰到了地上,所有粉笔都摔碎了,老师知道了非常生气啊,问我们是谁干的,全班都鸦雀无声,这时他站了起来,小声的说:“是我做的。”他的眼睛黯淡无光,头低的很低。我想,老师一定会批评他的,谁知老师却说:“很好,做错了事就应该承认错误,要知错就改。”因此老师送给他一支钢笔。

这些故事说明了做人一定要诚实守信,这样才能取得别人的信任。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7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冯骥才著的《俗世奇人》,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得是清末民初天津卫作为一个水陆主要道,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为了生存练就一身精湛的绝活,成为了天津卫的奇人。

这本书写得非常好,每位奇人独立为一个章节,还配上了插图。冯骥才用了各种描写方法和修辞方法,凸起了每位人物的神奇、奇特的特点,每读完一个章节后,奇人异事就像放片子般在我的脑海里呈现,作者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身临其境。

苏七块是个神医,他给病人看病,眼疾手快,不等人觉得疼,骨头已经接上了,但他有他的规矩,看病时,必需拿出七元钱才能看病,不然的话,他就不管,苏七块就因此得名。但他并不是爱财如命,不然也不会还给华大夫的七块钱还有免掉张四药钱,由于他严守自己立下的规矩不能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刷子李,他干活也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矩,刷墙时必需身穿一身黑,假如干完活后身上有一个白点,就白刷不用钱。刷子李刷墙的时候,非常的仔细,就是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他还在观察墙面有什么地方刷得不足,被刷子李刷过得墙,不放什么装饰品,呆在屋子里,就像仙人一般美。我们在学习的时候,也要象刷子李一样给自己订一套规矩,必需当真仔细,有不合错误的地方必需及时改正,做到完美无瑕。

书中还有捏得泥人栩栩如生的泥人张,还有识别正价的蓝眼以及只会啃书本的宁波人冯五爷

作文俗世奇人读后感 篇8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了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近年来,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而生出各种怪异人物,这些怪异人物就是冯骥才笔下的“俗世奇人”。

天津卫里的奇人十分的多,有苏七块,冯五爷,蓝眼,张大力,刷子李,龙袍郑,泥人张,好嘴杨巴,神医王十二等。他们一个个身怀绝技。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关于酒婆的.事情了。

酒婆是一个小酒馆的头号酒鬼,没人知道他姓啥叫啥。于是,就尊称她为“酒婆”。她一进门,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又是个棉纸包,好似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个棉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搁在柜台上,喝了一碗酒就走了。他一路东倒西歪向北走去,走出一百多步是一个十字路口,常常出事。每到路口,“酒婆”蹬一下就醒了,不带半点醉意。难道“酒婆”真的有这么神,说醉就醉,说醒就醒?不,是因为老板在里掺了假。一日,老板娘竟有喜了!老板六十有子,发誓今后老实做人,不往酒里掺水了。就是这日,“酒婆”照例来喝酒,结果到了十字路口还没有醒来,接下来的惨事就别提了……

老板心里十分别扭,骗人到底对不对?几十年假酒骗人,都平安无事;不做假了,又闹出了人命。这令我陷入了沉思,那老板到底做假好,还是不做假好?

天津卫有俗世奇人,我们六小五年一班也有俗班奇人。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介绍我们的俗班奇人之一——鼻血特。“鼻血特”原名叫郑特,身高1米5,听这外号就知道他爱流鼻血。可不是嘛,他上课流,下课流,写作业的时候也流鼻血。他一流起鼻血来,就像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集合我与地坛读后感关于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集合我与地坛读后感关于》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一)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二)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三】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就像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四)

你看看吧,看看《我与地坛》。

为什么要看?

不为什么。

你要我看,就找不到一个理由?

就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沉重,你不想看;又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无聊,你不想看。

我们站在最高的那一层楼往下看,看到斜晖下的人们还是匆匆的赶路,这时候的他们会不会去想他们生命的价值,会不会去想他们幸不幸福,会不会去想斜晖静静的映照在他们身上到底为了什么?

生命本身就是含义无穷的,“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的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这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我与地坛》)史铁生笔下的这些小生命也都在思索着自己无穷的生命含义,不仅仅在吃,也不仅仅在睡,拥有了生命,也就有了演绎生命的使命,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则,对人,对虫子都是一样的道理。史铁生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到地坛去思考这一个问题,幸好他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顺便读了很多书,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黄金屋”,也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颜如玉”,但他有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的感悟,也顺便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王羲之的“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王羲之《兰亭集序》)也是告诉我们活着要比死去有更多的意义。死是一个节日,在这个节日到来之前,我们能做的不外乎两件事情:一是好好活着,二是尽可能让自己的生命有一点价值。

活着是很容易的,对于常人来说,吃饱,喝足,倒头一睡,这是活着;养男,育女,造间大房子,买辆名牌汽车,滚滚,这也是活着;出生,上学,毕业,找工作,不断换工作,这也是活着;就算吃不饱喝不足睡不着,还不是活着?

但好好活着得着眼于“好好”,这有两个“好”。

我私下认为一“好”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虽然“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我与地坛》),出生也许不是自己的主意,但好好活着得自己想清楚。史铁生为什么要活着?他想过“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而又想到“只是因为我活着,才不得不写作”(《我与地坛》)。这些反复辗转的思考让他认识到“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我二十一岁那年》)。

精神?人只有回归到自己的信仰殿堂里,才能看得见自己精神的微笑,也才能有单臂顶千斤的力量。

你觉得你成绩很差,没有了学习的动力?你觉得家里很穷,没有了跟命运叫板的勇气?你觉得你长得丑,没有了问鼎梦想的机会?错了,你把眼光全放在了信仰殿堂旁边的魔窟屋顶上,那里挂满的只是“欲望”,外在的衍生品,他们存在的目的是迷惑你,让你找不到自己的精神,也就找不到为什么要活着的答案了。别信他的,哪怕你的信仰殿堂里的精神才长出一小点幼芽,你就相信精神的力量。现在,睁开你炯炯有神的眼睛,迈开你矫健的步伐,张开你有无穷力量的臂膀,抓住宇宙的边缘,飞翔,你会看到:人人生而平等!

我私下认为第二个“好”是:热爱自己的命运!这是史铁生告诉我们的最铿锵的道理。史铁生在他“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我与地坛》),他想到过死,谁都不希望自己有一双残废的双腿;在他在文学上碰撞出一条路,发表了文章后,母亲溘然长逝,他再度沮丧,谁不希望母亲看着自己成功,然后满脸骄傲呢?

可是世事无常,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预料,在我们经历前面的这些“风和日丽”之后,会不会有“狂风暴雨”在等着咱们;我们也都无法预料宠我们爱我们的双亲会不会一直陪着我们;更无法预料,今天努力完成了作业,明天考试会不会一塌糊涂。“无限的悲怆与有情,无限的荒蛮与惊醒……以及靠着无限的思问与祈告,去应和那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扶轮问路》)。“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啊,“存在之轮”是“物与我皆无尽也”,是恒常,是一定了的;“无限之转”是“则天地之间曾不能以一瞬”,是变化的是无常的。活着是肯定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变化,暂且不说变好变差全随个人修化,单说这命运变了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爱他。

史铁生在《好运设计》中给设计了非常完美的命运,可是他却说:“没有了阴晴圆缺,没有了潮汐涨落,没有距离便没有了路程,那是什么呢?很明白,那是死亡。”我们说过要好好活着,活着的死亡可比死了的活着要痛苦许多。所以,碰到顺畅如意的命运我们爱他,碰到“不可心”的命运,我们更要爱他。在爱自己命运的同时,把我们爱命运的感悟化成春风去温暖在坎坷路上辗转的人们,我们所经历的或好或孬的生活就成了我们爱众生的财富了。史铁生就是这样的人,二十一岁后,在轮椅上和命运几次谈判几次肉搏,挣扎着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滋养,他笔耕不辍,就是要把他爱命运的感悟化成缕缕春风吹去我们心头对命运的埋怨。他是爱众生的,他已经在命运的旅途中成功的升华了自己。

说了这许多,知道为什么要你看《我与地坛》了吗?

生命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父母亲没有和我们商量就给了我们的,但生命的品质得靠我们自己去锻造,如果还找不到让自己的生命有实实在在的价值的理由,多读点书也许就能找到了。总之,爱自己的命运,爱大家的命运!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五)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歌颂,这地坛仅仅一个载体,而文章的实质却是一个失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进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掉了自个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聚精会神地想关于死的工作”还有他自个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逝世挑选了日子。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气,点着了他生的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酷爱歌唱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距离跑运动员,美丽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手足无措,乃至失望,扼杀了自个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效果残损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饱满的思维。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然生成的残疾,但他却酷爱生命,用他那明晰的头脑,极好的幽默感通知了国际生命的刚强,通知了国际生命的自负、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咱们熟识的巨人。咱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刚强,但咱们能够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咱们便不畏惧辛苦。咱们没有他们那般的醒悟,但咱们需求做咱们能够却偷闲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间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不由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尽管仅仅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亲母亲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尽管没有过其他父亲母亲舍身救儿女的阅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父亲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目光中有一股柔情。母亲不是啥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全部,但她常常为我找些教师,教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承受长期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每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损伤,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不见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留意不到,这一种静静的伟大的母爱。 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咱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查找和对生命的追问,对生命的含义又加深了了解。

《我与地坛》是带有自传、自省、自述意味的散文,史铁生以真实的身份投入作品,用文字坦诚地表现自己在地坛沉思流连所观察到的人生百态和对命运的感悟,作者由个人严酷的命运上升到生命永恒的流变,超越了个体生命有限的必然,把自己的沉思带入到了生命全体的融会之中。

作者笔下的地坛“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似乎荒废已久,地坛从皇室祭祀的处所演变为随着历史的风吹雨打而颓圮荒凉趋于沉寂的废弃古园,它的命运似乎与史铁生“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不幸遭遇仿佛,不同的是,“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而作者“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他孤寂、迷茫、失魂落魄而痛苦难熬。感谢地坛中的“蜂儿”、“蚂蚁”、“瓢虫”、“露水”、“草木”,它们勃勃的生机影响了史铁生的心境,他终于弄明白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从低沉消极的心境中醒悟过来,并思考“怎样活的问题”。地坛,在史铁生最无助最彷徨的时候,以它“落日”“高歌的雨燕”“孩子的脚印”“草木泥土灼烈而清纯的气味”“秋风落叶”等难以言说的包孕着永恒与瞬间、古老与新鲜、沉静与涌动、博大与纤细的双重境界给了作家心灵以强烈的震动。

史铁生在20岁时下肢不幸瘫痪,青春韶华,其苦自不待言,他在一段时间里精神几乎崩溃。正是在这不寻常的心境中史铁生来到地坛,走入了上述双重境界里。夕阳残照下的残垣断壁所显现出的历史沧桑,让作家充分感受到时间永恒的伟力,感受到岁月流逝的无情;宇宙的浩渺和历史的凝重衬托出个人的微不足道,衬托出个人遭际的无常和偶然,它使得一切痛苦都失去了分量,而从反面让一个不幸的人获得了解脱,得到了灵魂的皈依。同时,作家从这一双重境界中又分明感受到在无情之中却是生命的有情,花木鸟虫,各自向作者展现出缤纷的生命世界,无言地诉说着生活的蕴藉和爱意。地坛之于作者,是精神家园,它以只可意会的独具意蕴的形象为一个濒临绝望的人开蒙揭翳,使他从自己的不幸中走了出来,曾经的焦躁不安、无可奈何的作者变得平和而宁静,他宗教般地透过地坛想象到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就是我们的归宿。我们生活在尘世——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喧嚣嘈杂、现实功利,另一世界则平静祥和如荒凉而沉静的地坛,仿佛与世无争的道士,却又像大彻大悟的高僧。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六)

史铁生其实是“好运设计”情理中的人,因为他有我们无法感触到的力量,而来源,是那座坛。

假如他没有地坛,他也许要花费时间去接纳自己,要花费时间去绞尽脑汁想文章如何写,要花费时间冷静下来思考。但史铁生来到了地坛,那是一个无可替代的存在。“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地坛真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包容的地方。它容纳他不倦的行走,永久的停留。史铁生也将自己的思考与自我赤裸裸地展现给了地坛。此时无声胜有声。地坛会保持他的记忆,因为在若无旁人时,他才会表现出脆弱而不堪一击,悲痛欲绝的模样。《我与地坛》是文字版的相册,记录地坛对他母亲般的包容。无论史铁生如何去想,快乐也行,愤怒也罢。地坛的保护如一圈无形的泡泡,快乐之时留以他空间抒发,愤怒之时给他扩大范围爆发。它永远在他心边,别以为它离开,它一直都在。即使下一个人来到,它也依然给予保护,毫无理由。

假如地坛没有他,它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因此它才伟大。好吧,换句话说它是为来到这儿的人而生的,只有他们才懂它的美——无言。地坛是荒地,很少有人认为它优雅。可要有人让地坛明白它为何存在。所以史铁生,中年夫妇与唱歌的青年就应运而生了。也许如此地坛才会以无言的方式去与他们交谈。来者内心总是孤独安静,它才会无言。万一真是上天惩罚让它不能开口,那它真是完美地赎罪了。地坛正因为它的无言而伟大,学不会讨好,学不会邀功,然而正是他们的到访而带来的。

它正如摆渡人崔斯坦永远守护迪伦的心,地坛也永远留存他的回忆。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七】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歌颂,这地坛仅仅一个载体,而文章的实质却是一个失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进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掉了自个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聚精会神地想关于死的工作”还有他自个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逝世挑选了日子。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气,点着了他生的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酷爱歌唱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距离跑运动员,美丽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手足无措,乃至失望,扼杀了自个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效果残损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饱满的思维。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然生成的残疾,但他却酷爱生命,用他那明晰的头脑,极好的幽默感通知了国际生命的刚强,通知了国际生命的自负、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咱们熟识的巨人。咱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刚强,但咱们能够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咱们便不畏惧辛苦。咱们没有他们那般的醒悟,但咱们需求做咱们能够却偷闲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间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不由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尽管仅仅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亲母亲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尽管没有过其他父亲母亲舍身救儿女的阅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父亲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目光中有一股柔情。母亲不是啥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全部,但她常常为我找些教师,教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承受长期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每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损伤,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不见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留意不到,这一种静静的伟大的母爱。 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咱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查找和对生命的追问,对生命的含义又加深了了解。

围城读后感作文通用


作文5000网相关专题:“围城读后感作文”。

你知道如何才能写出让人惊艳的作文?作文我们大家都不陌生,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防止忘记重要的事情。其实多看、多学习一些优秀的作文,是对写作有好处的,以下内容“围城读后感作文”是由编辑给您提供的,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1】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狗缪牛茉实挠顾孜蘖模疑髅鞯钠凼赖撩锶峒蔚男馗募疲〗愕那岣》羟常蠲吠さ暮裱瘴蕹埽咚赡甑睦夏毙模庖焕嗳耍郧坝校裉煊校院蠡够嵊校恢劣凇拔幕沉钡奈蘖模搪飞系钠嫖乓菔拢?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2】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以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我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我制定计划,努力让自我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我本事,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感情。如此种.种,给自我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我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忙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我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明白,似乎一切并没有自我想象的那么完美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经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可是性格决定命运,他期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我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感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感情蓝图,追到感情就期望为感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以往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终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职责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可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可是,毕竟学校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终能幸福生活在一齐”,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感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仅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感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期望自我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完美,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感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感情变成一种职责,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完美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感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能够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之后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终,她放弃了那段感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景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所以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当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当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述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掉了。抱着无奈的心境,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最终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我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我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我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应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我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我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最近终于有机会读了钱钟书的著作《围城》,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围城》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正是形形色色的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读后感《《围城》读后感800字》。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逃避婚姻,尤其在这个流行闪婚的年代。我不知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后,我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害怕而不去面对,难道能这样躲藏一辈子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将两个本来无任何联系的家庭紧紧地绑在一起,所以我觉得有时候婚姻并不是有爱情就可以的。更多的时候它是两个家族的交融。

其实这个社会上并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人,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这部书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了人性的本来面目,他没有刻意的将人物进行美化,而是从一个事实的角度刻画人物,这就容易引起读者的感慨从而产生共鸣。

我相信不管怎样还是会有很多的人相信爱情,我也希望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这岂不悲哉?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3】

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4】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就是两个家庭的事。回国途中,方鸿渐与鲍小姐的邂逅,与苏文纨的相遇,以及回国之后与唐晓芙的不期而遇,都透露着青年男女自由的恋爱气息。

而方鸿渐与孙柔嘉的最终结合,也不过是两人相遇相识之后的结果。但在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婚姻当中,孙柔嘉看不惯方家的婚姻旧俗,方鸿渐也对孙柔嘉姑母一家表示极大的不满,两个家庭的矛盾不可避免。两人苦心经营终无结果后,终于一拍即散,不能返也。这就是婚姻之围,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却想出来。而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也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却也只留下无可挽回般的无奈......

可在人生的爱程中,最美的遇见,不过初见;最暖的遇见,不过偶然;最重的遇见,不过蓦然回首;而最轻的遇见,也不过莞尔一笑。但不论是最美,最暖,或重,或轻,那遇见也早已不在......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5】

近日,重读了家里一本旧书,《围城》,想说点什么却实在不敢提笔,毕竟对于高中生而言,婚姻,还是一个太遥远的话题,于是我不敢造次,只能从文字缝儿里向精髓和内涵扎根,吮出这许多浮皮潦草的拙见。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在《围城》里有明显体现。全书有十余个人物来源于生活中的亲朋或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个性鲜明生动,都好像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方鸿渐碌碌一生,却好像从来都不缺少女人围绕身旁。从鲍小姐,到苏文纨,似乎都隐隐暗示着什么,等到了方鸿渐与唐晓芙决裂,其中隐晦的内涵才渐渐显露。读到“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应的身体”时,我本生出了很多感慨和惋惜,可紧接着他又“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瞬间让我连同情之心都减了许多,也好像明白了这不是方鸿渐美好爱情的结局,而是他悲惨婚姻的暗示。

作为这本书里唯一一个没有受围城婚姻荼毒的人,唐晓芙一出场就有“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似乎坐实了清纯、可爱的形容。但“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作样的早熟的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的孩子,还说不上女人。”这样的总结,又不免让我浮想联翩。唐晓芙真的只是摩登社会里一株单纯的芙蓉吗?若真如此,何以让赵辛楣这样一个人精与她相识多年却只是觉得她“一个黄毛丫头”,何以让与她无冤无仇的表姐觉得她“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弄着”,又何以能让方鸿渐这样一个已经世事的男子听了她如此多的负面评价之后连一点疑心都不曾萌生?她是那个年代中家境殷实的唐晓芙,她的学识和教养怎能容许她不化妆不打扮就随意出现在陌生男子面前?这么多找不到答案的问号,直到孙柔嘉出场才让我有了能说服自己的解释。

“孙小姐长圆脸,旧象牙色的罐颊上微有雀斑,两眼分得太开,使她常带着惊异的表情;打扮甚为素净,怕生得一句话都不敢讲,脸上滚滚不断的红晕。”多么相似的出场,给人的第一印象都是单纯、素净,可是后来种种,“鸿渐只有敬佩,想女人这怪东西,要体贴起人来,真是无微不至,汗毛孔的折叠里都给她温存到。”之类直接证明了孙柔嘉的聪明和心计。那么,是不是说,唐晓芙骨子里,也是有点这样的感觉呢。

不是不打扮,而是“万里无云万里天”似的以素净作为最好的打扮;不是未经世事,而是看透了男人的心情;不是黄毛丫头,而是已经成熟、早寻到了以退为进的人生新路。

也许我给自己这样解释歪曲了作者的本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作者本意真的只是想创造一个正面角色。但毕竟逝者已矣,究竟是何用意我们已无从知晓,只有从字里行间做些自认为合理的猜测,聊以自慰。

何况,对围城的讽刺充满了全书,若冷不丁提出了这样一个“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唐晓芙,总会觉得不合情理,未免生硬。

对于孙柔嘉,我不喜欢她,我想书里有句话真的很适合送给她“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著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方鸿渐就是这样。你以为他懦弱可欺,你以为能令他甘为你驱使,却不知他心里也总怀着这样的理想,“对任何人发脾气,都不能够像对太太那样痛快。父母兄弟不用说,朋友要绝交,用人要罢工,只有太太像荷马史诗里风神的皮带,受气的容量最大,离婚毕竟不容易”。你以为结婚之前对他百般讨好迁就或用尽手段去吸引,结婚之后就能让他对你服服帖帖,唯命是从,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就是你最大的不幸。他接受的不是你,而是你创造扮演的那个人。他的懦弱也总有底线,即便是个一无是处的“游学生”,他也绝不可能为了一个不爱的女人放弃底线,听凭吩咐,也不可能为了一段仓促而成的婚姻放弃自己原本的家庭。

当然,孙柔嘉,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是你没有考虑到的。老祖宗讲究门当户对是有一定道理的,“两亲家见过面,彼此请过客,往来拜访过,心里还交换过鄙视,谁也不满意谁。方家恨孙家简慢,孙家厌方家陈腐,双方背后都嫌对方不阔。”两个人之间可以容忍迁就,可两个家庭之间呢?所以,从你选定了方鸿渐并自以为是的认定他会按你想象中的样子发展时,就注定了你的围城婚姻。

“褚慎明说英国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苏文纨说:‘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简直就像是有温度的血液,节制而均匀地流淌在《围城》中,将那些看似零散琐碎的情节串在一起,使得所有的人物和情节都添了真实。而这份真实,就是《围城》最吸引我的地方。它不同于其他讽刺小说那样夸大其词,而是偏向真实,以最温柔的语调讲述最悲哀的结局。

虽然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可那只祖传的老钟打出“当、当、当”的响声带给我的震撼依旧如钟声本身一般,凌空飘扬,经久不散,“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总觉得酿成这样的结局一定是因为谁出了问题,翻回去寻,却毫无头绪,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一切都只是盘萦在一片迷蒙之中。

老钟的敲响提醒了时间,只是短短五个钟头,就是天地翻覆,这些零零碎碎的围城故事,一如钱锺书自己的感慨,都是“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6】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2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出国留学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体现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像是一个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3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4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5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6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围城》是一本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副市井百态图。作者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地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中国人展现出来。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我们每个人一生都在奋斗,从上学开始。小学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初中;初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高中;高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大学;大学时又想找到一份薪水高的工作,然后组件幸福的家庭……一次次兴奋地进入所期待的地方,不久后又觉得乏味,想要跳出去,但是最终总是被困到了城中,迷失了方向。希望我们的一生不要总在一座围城里度过。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那样,虽然也是进出围城,但是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平凡而又伟大地度过一生。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7】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8】

第一次拿手机看名著一开始不习惯啊!以为“围城”讲得是一个城市里的形形色色的人川流不息的生活状态,当我读完第一章节后发现“围城”是在讲述一个主人公叫方鸿渐的多半身生活。

书中提到“围城”这个词还是从苏文纨口中说出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该词,而是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婚姻”中的那道“围城”在我看来主人公方红渐遇到鲍小姐所在船上发生的事件,让人觉得方鸿渐的“平庸”,没有太多男子气魄或许是当时环境的影响外加苏文纨的挖苦与讽刺,让他忍气吞声以至于被鲍小姐玩弄。

对主人公方鸿渐体吾主要是从他对唐小芙的感情中又插入苏文纨的感情,导致纠结与胆怯心里并存,还有赵辛楣当时追苏文纨过程中对方鸿渐的态度和语言幽默风趣,方鸿渐明明知道苏文纨对自己的感情却不去回应,只是表面应付,从中不敢爱也不敢恨的态度全让唐小芙看在眼里,一开始当做笑柄,任方鸿渐对自己“私下的追求”,以至于方鸿渐和唐小芙感情纠葛很脆弱,苏文纨一离间导致他们的感情走向了终结。

还有一处对我的印象较深的地方是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后,两人的世界总是在“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一开始我也以为孙柔嘉会比较温柔平易近人,没有想到后来也成为一个泼辣,斤斤计较,庸俗势利之人。夫妻两个人在经济上,家庭环境(背景下),生活方面存在太大差异,以及两人思想的交锋,小说虽写这两个人却是两种派别的代表,一个是在传统封建家庭背景下又接受了一些西方教育的影响青年,而另一方则先以温柔善良在婚后转入庸俗势利的女性代表,交织结合在一起……

从赵辛楣身上看到“情敌”的表现(一开始对方鸿渐)到“同是天涯沦落人”再到“真挚”的感情,赵辛楣的家世背景给予他很大“便利”相比较而言还是比较喜欢的人物(在这篇小说中)

从“苏文纨”身上看到“高傲”(知识才能)到“好强女性的心里”再到婚后“唯利是图”,又去招惹赵辛楣的情感,让我们读者很厌恶,憎恨,很鄙视她,她的“高冷”已经被这行为抹杀了。

从“孙嘉柔”身上看到由“温柔”到“柔弱”到“强势”再到“泼妇”最后“庸俗势利”对感情真心流露只是迫于当时家庭原因处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妇女”形象的代言人,体吾“婚姻”生活的悲催性。

从“方鸿渐”身上看到“无能”“软弱”“纠结”当时社会环境下以“大家庭种留学生”的形象青年,兼顾两种思想又有一种“无奈”的情感夹在其中,从“对情感追求”到“希望感情”再到“绝望”(对唐小芙感情破灭颓废)再到遇见“孙柔嘉”对情感“模糊性”最后到“婚姻给予的枷锁”折磨的让人窒息。

大多数人物都是为“方鸿渐”做陪衬从侧面让读者明白方鸿渐所被困在这“围城”下的生活状况再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人物心里,又有一种悲悯情怀夹在其中让人有一种思索在里面“命运的安排,还是安排的命运?”“人影响环境,还是环境影响人?”“思想决定行为,还是行为决定思想?”“思想能否鞭策行为?”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9】

以前总听说围城,今年自己进入围城的第四年,也想看看到底钱钟书怎么描写他心中的围城,所以赶上当当网打折跟着很多书一起买了《围城》这本书。12月用了20几天读了这本书,还要感谢期间培训所以能够提前看完。

这本书讲了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到走入婚姻的整个过程。大背景是抗战前期,国家动荡不安,可是说来也怪,爱情啊,婚姻啊好像从来都不会因为什么战争或者国家情况而受到影响,在战争中的人们依然会萌发爱情,依然会结婚。说回这本小说,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还是单身,但是我认为他的道德标准有问题,所以才会和已经是别人未婚妻的鲍小姐春风一度。这一点上可能男人都差不多吧,毕竟男人多数都是视觉动物。但是,遗憾的是,鲍小姐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否则,方鸿渐会不会被未婚夫哥给做掉也是不得而知的。后来苏文纨竟然爱上了他,可是男人对于没有任何征服欲的事情可能是缺乏兴趣的,即使苏文纨家境再好学历再高,最终他也没有选择她。让我感到不解的是,唐晓芙竟然是方鸿渐的菜,无奈因为苏文纨因为方鸿渐的“懦弱”,阴差阳错两人并没有走到一起。最后和方鸿渐结婚的竟然是孙小姐,可这个人才认识不过一年,方鸿渐也并非非卿不娶的爱着她,两人的结合也好像是命运的捉弄似的,其实谁也不怎么喜欢谁,但是却最后协手走入了婚姻。现实中,又有多少都是这样的情况呢。不是爱,但是觉得还合适,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结了婚,婚后意见不合、三观不合,柴米油盐竟是错,各种吵架相伴,结果消耗了两个人的能量值,消耗了婚姻的能量值,有的吵一辈子,有的半路解散了,有的将就着还在过。婚姻中可怕的可能还不是出轨,而是不爱。

小说中说围城就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来”,我想想进来的外面的人,都是因为想象围城里有一个人能够解救当下孤独的自己才会憧憬进入的,而里面的人,因为太多的鸡毛蒜皮,生活很多时候过得一地鸡毛,于是其实也羡慕着外面的人。

曾经有人说,婚姻中有100次想要掐死对方,但是有101次想要放过他。婚姻其实是一个大命题,里面有很多学问的。很多人只是走近了、走入了,却并不总反思,遇到事情了冲动占据大部分,理性倒总是躲起来。婚姻中鸡毛蒜皮是常态,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如果再加上一个娃,好戏开始。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没有资格评判的,只有都经历了才会知道其中的道理和隐喻。

婚姻中有七年之痒一说,现在听说变成了三年之痒,可能因为当下年轻人都是速食爱情、快餐婚姻吧。为何会有“痒”的时候呢?三年也好,七年也罢,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遵循着远香近臭的道理,在一起久了可能就会有厌倦的时候,何况夫妻日日在一起。如果出现了那个时刻,怎么办?离?不能那么草率。要像遇到病症一样,去治疗它。

围城很大,我们每个人要用爱去充实它,围城也很小,一定要悉心呵护。

论语读后感作文1000字模板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吧,写作文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通常在写作中要言之有理或情,才能打动读者。以下“论语读后感作文”相关主题内容,为作文5000网的编辑收集并整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论语读后感作文 篇1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里给我感触感染最深的两则。前一则,那么,他们中必定有我的老师。后一则告诉我们:聪敏而一则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羞耻。这两句话虽是说:几个人在一起出自2000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在今天对我们的学习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不怕出错误,只要勇于改正就好。孔子就常坦言自己这方面或那方面不如弟子;言行不当的时候,一经别人指出,他就会立刻报歉并改正。他的弟子子贡就曾经感触过?正人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孔子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就是说教师对自己要努力学习,永不知足;对学生要勤奋教导,不知倦怠。《论语》引孔子的话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去尔已矣。他说,假如说到圣与仁,那我怎么敢当!我只不外是学习和工作从不厌倦,教诲学生总不知倦怠,那是可以这样说的。

在《论语》里对曾经犯过错误的少年,孔子表现出宽宏的襟怀胸襟。他说:人洁以进,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意思是说人家已经去掉了污点而提高,就要赞许他的洁净,对他的过去不应该捉住不放。我想,假如将孔门的七十二贤三千弟子看成是棵棵树苗的话,那孔子就是肥饶的泥土,他们共同营造了一片生命的绿洲,两千多年来,我们华夏大地。这一片绿洲一直点缀装扮着

孔子以为,学习必需有明确的目的,但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认为?也就是说,熟读《诗经》三百篇,交给他政治任务,却办不成;派他出使到外国,又不能独立作主应对;这样,固然书读得良多,又有什么用处呢?又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也就是说,品德不去涵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

通过学习《论语》,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处世的道理,更让我明白了关于学习和读书的方法、立场,真是得益非浅!

论语读后感作文 篇2

《论语》中有一句话: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以前的我没有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直到小学毕业那一天的逐渐来临,异常是每当我走在那条熟悉的小路上时,我才渐渐地领会到时光的流逝。

小路,谁都走过,可是,每条小路都是不一样的,每条小路都有不一样的特点,不一样的意义。

在我家的旁边就有一条小路,它有很多弯,并且是一条泥路,每到下雨天,它都很难走,每次干净的鞋都会变得很脏。

从我上学开始,我每一天都会走这条小路,此刻我已经走了六年了,它每一天陪我上学,放学。

一开始,我只把它当成一条普通的路,往那上头扔垃圾,有的时候,还进行一系列的小破坏,到了之后,我开始对这条小路产生了感情,我开始帮它清理垃圾,但那也是很久才清理一次。立刻就要小考了,即将不再走这条小路,和学校说再见,我这才明白小路其实陪我经历了很多的事,它真的很重要。

一天,在回家的时候,我突然在小路上停住了,回想以前这条小路和我之间的事,想想我心里有些愧疚,我觉得我欠这条小路很多很多,由此,我想到了上学,由刚刚上学,什么也不懂,到立刻要离开学校,可是在我刚刚上学的时候,犹如对这条小路一样,刚开始对它的不尊重,恶意破坏,以至于想早一点脱离这所学校,感觉上学就像被绳子捆住一样,很难受,可直到真的离开了,却又恋恋不舍。

回头望望,今日的脚印与往常不一样,比往常更沉重了,的确,我即将要面临小考,和学校说再见,离开教师的怀抱,这么沉重的包袱压在我身上,怎能不沉重呢?雨越下越大,我的脚印越来越模糊了,我的身体也越来越累了……

感激你——论语,在我以后的人生路途中,我必须会将你所蕴涵的道理理解感悟。

论语读后感作文 篇3

《论语》中让我感慨最深的一句话是: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此夫!不舍日夜。孔子对流水的感叹,融进了他对时光飞逝,人生苦短的感叹。用逝水象征时光的流逝一种促人及时步履的紧迫感,一种生命价值只有在奋斗中才会实现的历史责任感,都在一声叹息中流露出来,带给人无尽的思索。

时间是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贵重、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东西。一步步、一程程,已经走了多远,永不停留,走过秒、分、时、日,又积成日、月、年代。高尔基说过:时间是最公平公道的,他从不多给谁一分。勤劳者能叫时间留下串串果实,懒惰者的时间留给他们一头白发,两手空空。我们不能让时间停留,但可以每时每刻做些有益义的事。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前途。时间白叟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不多也不少。时间白叟对每个人又是不公平的,在同样的时间内,人们的收成却不同。所以我始终相信珍惜时间的人时间也会珍惜他这句话。懂得珍惜时间的人会好好地使用一分一秒。由于他们知道时间是宝贵的。假如你会掌握时间,你就会掌握生命,你才不会虚度人生,假如你虚度人生,那么在你虚度的一分一秒的时间里,你可能不会感觉到什么,然而有一天你去计算,你会觉得铺张的时间可以干良多你没时间干的事情。这时,有的人懊恼,有的人想祢弥补,但这是无济于事的。俗话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假如你不想自己以后后悔,那么现在你就要珍惜时间。历史上凡是有成就的人都十分珍惜时间。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与朋友约会,他站在桥头一边等一边在纸上写着,雨淋湿了衣服,他也绝不察觉。朋友来了满怀歉意的说不好意思,耽误了你宝贵的时间。爱因斯坦却高兴地说:我非常有意义地渡过了这段时间,由于在这些时候我又想起了一个精彩的设法主意。时间是宝贵的,它老是不知不觉地从我们身边流走。你是想把它当作日历一每天撕下去,到最后只留下一个生锈的日历夹吗?因此我坚信珍惜时间的人才会拥有夸姣的明天。

论语读后感作文 篇4

论语读后感

近来,外国语学院英语系的学生忙者摘抄《论语》,交谈中还时不时说几句“子曰”、“诗曰”。究其原因,原来是教授《语言与文化》的姚丽华老师布置了作业——全篇抄写《论语》并写出读后感。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由孔子及其再传弟子们编撰而成。古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它对中国历史和民族文化的影响可谓深远。《论语》之在中国,犹如《圣经》之在西方。目前,“英语潮”、“韩语潮”的兴起,却让我们将古代的精华遗忘在了角落。为了让大家对中国的经典著作,对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更深入了解,增加自身素质,更为以后的英语翻译打下坚实的基础,老师才特有此布置。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英语翻译人才,首先就应该对本国的文化十分熟悉,这样才能将正确的信息传达给外国人。“双语人才”是要掌握两种文化,并会熟练应用两种语言的人才。假如连自己本国的古典文化都不知道,又怎能传播我们的悠久历史呢?

 

论语读后感作文 篇5

论语中的"仁"

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仁就是:恭、宽、信、敏、惠。

第一是恭。为人要有仪表风度,也就是俗话说的人要有"人样"。一个人,穿衣服不一定要求穿什么名牌,但要整洁;与人打交道、办事情,要严肃认真;对人要有礼貌,不苟且,不嬉狎;在一些场合,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要有分寸。这样,待别人以一种恭敬的态度,别人自然也就会用同样的方式待你,因此也就不会招来别人对你的戏谑。相反,如果一个人天天衣冠不整,散漫至极,说话不注意场合,随便动手动脚,任意取笑戏弄人,常常会自取其辱。

第二是宽。简单说就是有同情心,能体谅人。孔子认为,为人宽容,能得到众人的爱戴;为政宽容,能使有才干的人各尽其力。如果没有宽宏的'气度,不论是为人还是为政,都会受到影响。从大的方面说,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能推己及人;从小的方面说,不苛责于人,能理解别人合乎情理的缺点,不记小过,胸襟宽阔。

第三是信。人之为人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重承诺,说到做到,肯负起责任。孔子认为,"信"是人的立身之本,如果没有诚信,人也就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条件。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个重要规范,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诚实守信也被不断赋予体现时代精神的新内涵。古人认为"谨而信"、"敬事而信"是为人处事中最基本的。孟子把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基本道德规范概括为五个原则,"信"就是其中之一。为人熟知的商鞅变法之所以能成功,就在于他在变法初期为自己树立了诚信的形象。

第四是敏。前人解释"敏",说:"应事疾,则成功多。"就是应对事情反应灵敏,行动迅速,讲求效率。不迟钝,不拖拉,不懒散,处事干练,作风果断。孔子说"敏则有功",就是工作勤奋、应事敏捷的人就会有所建树。在事业以及人生的道路上,"敏"可谓一块重要的基石。具有这方面品行的成功人士简直是多之又多。

第五是惠。即有宽广温柔的胸怀,对人有爱心,爱护弱者,并珍惜一切美好的东西;与人相处,或为官居职时,要有恩情,有恩惠。孔子说:"仁者爱人。"因此,惠可以说是人性中最基本最人性的一个项目。所以,我们常把恩和德相联构成一词。前人解释,"德"就是"得",得人性即为德,而有恩有惠,即为得人性。只有有惠于人,别人才愿意为你效劳。

论语读后感作文 篇6

千年礼乐归东鲁,万古衣冠拜素王。—题记孔子是东方圣人,曾被封为至圣先师,被尊为‘’万世师表‘’。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堪当此誉者,唯孔子一人而已。宋朝开国宰相赵普就曾说自己凭借半部论语治天下,西汉时期,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让孔子的思想发扬光大,成为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正统。可见,孔子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是多么的深远。

即使到了今天,孔子的思想仍闪耀着光芒。我们且看:当社会上一些官员贪污受贿,腐败之风盛行的时候,孔子告诉我们:“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当我们被生活琐事缠绕,不愿承担,而推之他人的时候,孔子告诉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我们遇到应该做的事,而由于思想牵绊不能加进去完成时,孔子告诉我们:“当仁——不让于师。”

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而虚荣装懂的时候,孔子告诉我们:“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当我们以为一味扩充知识只学而不思或思而不学时,孔子告诉我们:“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当我们对君子与小人区分不清时,孔子告诉我们:“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当我们看不到自己的缺点,而只看到别人的缺点时,孔子告诉我们:“择其实这儿从之,其不善这儿改之。”当我没有了错误而不敢正视,不敢承认时,孔子告诉我们:“过而不改,是为过也。”当我们安乐享受而无拼搏进取之心时,孔子告诉我们:“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当我们与周边的朋友交往而不知如何延续友谊之花时,孔子告诉我们:“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当我们对学习成绩比自己差的同学轻蔑而不屑一顾时,孔子告诉我们:“不耻下问。”当我们的正义之举不被别人理解而怅惘彷徨时,孔子告诉我们:“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当我们遇到小事烦心而不能怒消忍受时,孔子告诉我们:“小不忍,则乱大谋。”当我们遇事急于求成而不注重事情的发展规律时,孔子告诉我们:“欲速则不达。”当我们自恃聪明而不踏实学习时,孔子告诉我们:“名而好学”当我们想抛开社会责任而轻装前行时,孔子告诉我们:“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当我们面对贫富悬殊而举足顿挫时,孔子告诉我们:“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当我们疏于勤勉而又言谈有伤时,孔子告诉我们:“要敏于事而慎于言。”当我们上下求索一字作为行为准则而最终一无所获时,孔子告诉我们:“恕。”当我们一心想在社会上立足而无甚方法可寻时,孔子告诉我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从孔子那里,我们不单感觉到“一箪食,一瓢饮”的质朴,也感受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更感悟到他那以‘仁’为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升华。“仁”的光辉如太阳的曙光照耀大地——绵延而无绝期。敢问:“人远乎吾哉?”子曰:“子欲仁,斯人至矣。”

论语读后感作文 篇7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论语读后感作文 篇8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的言行的书。读了论语通译,虽然不能看了古文就知道如何翻译成现代文,但是在注释的帮助下也能明白孔子所想告诉我们的。觉得十分感慨,孔子在那时就能明白的这些道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到现在都还不明白。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学而篇第一》了。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是啊,现实生活中,人人都需要理解,个个都渴望理解。人们视理解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和联系心灵的桥梁。大家都希望人与人的相处应该多一点宽容和尊重,多一点容忍和谅解。但是,世界何其大,人生何其复杂。若时时都想得到别人的理解,恐怕是不可能吧。因为,人生没有相同的路,每个人都不一样,两个思想志趣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件事,两种价值取向相异的人看待同一个问题,要彼此理解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就出来的,你有另人头痛的事,我也有。我们彼此都渴望理解,可又用自己的要求去看别人,去苛求别人,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墙,于是你苦恼,我也苦恼。可是,人们有没有想过,许许多多的小事,为什么一定要他人明白,一定要他人理解?其实,面对种种的不理解,只要我们给他一个微笑,用宽阔的胸怀去面对,不被理解又何妨?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么扞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接受,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可以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知道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理解不仅仅只是你需要别人来理解你,根本就不是同路人为什么要逼迫别人理解你,难道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同情和怜悯?这样作难道不会太悲哀了吗?于是,终日沉浸在观察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之中,优柔寡断,碌碌无为。不再努力改造自己的生活,不再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却只是追求理解。理解不是牵强的,是需要别人有和你相同的东西然后互相共鸣而产生的。就算不被理解,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们能在某些方面理解了别人,想必别人也一定能理解你的吧。孔子很早就这么说过了,不担心别人呢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

暑假《海的女儿》读后感范文六篇


《海的女儿》这本书是丹麦的作家安徒生写的一本童话故事书,讲述了伤感凄美的童话,它夹杂着公主出海的快乐,蕴涵着与王子离别的痛苦。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暑假《海的女儿》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暑假《海的女儿》读后感范文一

近几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的著名童话——《海的女儿》,它讲述的是一条人鱼和人之间的动人故事,整个的故事情结是那么的美丽,最让我感动的几段就要数人鱼与王子的那几段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海的女儿在她15岁生日那天救了一位王子,从把他救上岸后,海的女儿海的女儿就喜欢上他了,于是巫婆就给她变出两只脚,接着她又爱上了王子,王子也爱上了她,可是到最后王子却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她也伤心地变成了气泡。

我觉得海的女儿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小人鱼,因为她只要把她的五个姐姐用头发换的宝剑刺中王子的心脏,让王子的心脏流出的血流到自己的脚上,她就可以变回自己原来的样子,她还可以回大海再生活三百年,可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如果她是我的话,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把那个那个忘恩图报的王子给杀死,海的女儿真是太善良了。

这篇童话描写的环境让我仿佛置身其中,留连忘返。我非常喜欢小人鱼,她的勇敢和无私吸引着我,以后我要多读几遍。

暑假《海的女儿》读后感范文二

小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海的女儿》这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

小美人鱼为了追求人的高洁和不死的灵魂放弃了华贵的生活和三百年的寿命,甘受种种痛苦,最终在希望破灭时,不惜抛弃生命,去诠释何谓真正的人。

当年曾经问自己:“这样值得吗?年幼的我当然无法明白这个故事的真谛。即便是今天,每当这个问题浮现,答案仍不清晰。

长大后,学习的压力使我喘不过气来,还记得那次考试:夜以续日的刻苦,换来的却是无法接受的低分,我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平。我开始放弃原来的努力,无论做什么事,都显得有所松弛。

妈妈看着我,意味深长的对我说;“再读读《海的女儿》吧!你一定会受益匪浅的!我再一次翻开书。当故事中的一个个章节,一句句话,甚至是一个个字再次映入我的眼帘,她就像春天的一缕阳光,使我的心豁然开朗。

我佩服故事中的小美人鱼,她追求美好的目标,但对追求过程本身的看重,远胜于结果。而我看重的却只是结果。一点点困难,使我退缩,但这点痛苦,对于小美人鱼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她每一步都像在刀尖上走过,但她始终没有放弃。

难道小美人鱼真的没有获得人类不灭的灵魂吗?不,她分明被作者赋予了人类最美好的灵魂,表面上小美人鱼失败了,她没有成为人,但在精神上她至高无上!

暑假《海的女儿》读后感范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叫《海的女儿》。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主要讲了:海王的小女儿用性命救了王子,自己变成了泡沫。

从前,蔚蓝的大海里有一个海王。他和他家人都住在大海的最深处,那里有一座华丽的宫殿。海王有6个女儿,她们都非常漂亮。她们的上身是人身,下身是鱼尾,这样就可以在水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了。

海里小女儿是最漂亮的了。小女儿声音听,就是不爱讲话,但喜欢听祖母将人类的故事。小女儿很想看到人类,但祖母说:”只要你15岁,就可以看到人类了。“渐渐地姐姐们一个个都可以浮到海面上看到人类了。终于有一天,小女儿也能浮到海面上看到人类了。

有一天,王子掉到了海里小女儿赶快把王子送到海上,自己走了。回到海底,小女儿更加想王子了,姐姐们问妹妹究竟是什么事?妹妹告诉了姐姐们。姐姐们告诉妹妹王子是在哪个国家。从此,小女儿天天浮到海面上看王子,突然,小女儿想起了巫婆,小女儿来到了巫婆的住处。告诉巫婆,巫婆说:”必须拿你最爱的东西交换,你唱一首歌吧!“小女儿喝下药水,王子很爱她,但王子和其他人结婚了。姐姐们给妹妹一把剪刀,说:”把剪刀刺进王子的心脏,你就可以变成鱼了。“小女儿把剪刀扔进大海,最终小女儿变成了泡沫。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美丽的小人鱼为了接近心爱的王子,不惜失去声音,为爱情义无反顾地承受了所有的痛苦。虽然王子并不爱她,但小人鱼仍然感到非常幸福。最终,她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对王子的爱。

暑假《海的女儿》读后感范文四

《安徒生童话》中《海的女儿》讲述一个美人鱼和王子之间的动人故事。让我最感动的几段,就是王子和小美人鱼之间发生的那一幕幕。

我觉得,小美人鱼是一条心地非常善良的“美人鱼”。因为当她的六个姐姐用自己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可以让小美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小美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她又可以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活上整整五百年。假如是我的话,我一定不会辜负姐姐们的期望,会把王子杀死。但她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知道,假如她把王子给杀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小美人鱼宁可牺牲自己,都不愿牺牲别人的幸福。从这可以看出,小美人鱼的心灵是多么纯真。善良啊!

我不知为这个故事,和为那条善良又可怜的小美人鱼流了多少泪。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爱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又是多么的伟大!可我们平时在班中为了一点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动起武来。当在小美人鱼面前把自己的心灵抖露出来,是多么的羞愧啊!我们真不应该因为那些小事而斤斤计较啊!

我觉得“小美人鱼”真不应该这样做,但是现在我知道我想错了。

暑假《海的女儿》读后感范文五

我喜欢看童话故事书,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几本。我最喜欢的是《海的女儿》,因为这个故事很感人。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小人鱼是一条心地非常善良的“美人鱼”。因为当她的六个姐姐用自己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可以让小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小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她又可以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活上整整五百年。但她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知道,假如她把王子给杀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小公主在王子的脸上吻了吻就跳进大海变成泡沫了。

这则童话并不是完美的结局,它是悲凉的。小美人鱼是善良的,也许她永远也得不到王子的爱慕,但她的灵魂是那么高尚……

读了这篇童话,我明白了:心地善良、坚强勇敢的人,虽然吃亏一时,但不会吃亏一世。只有包容,世界才会美好!幸福可以用无数种方式来实现。要是我们也保持优良的品德,幸福和快乐也会降临在我们的头上。

暑假《海的女儿》读后感范文六

这个暑假我读了《海的女儿》这本书,这是一个悲剧故事,一口气看完后,我深深的被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漂亮的美人鱼公主的经历打动了。

美人鱼公主本来是生活在海底世界,她有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空间和比人类长许多的寿命,可是她非常希望可以拥有一份人类的灵魂。一个凑巧的机会她救了在海上落难的王子,并且爱上了他,于是人鱼公主忍痛让巫婆把她的鱼尾变成了人腿,希望可以与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但阴差阳错,王子却与邻国的公主结了婚,人鱼公主的梦想破灭了。她还有一个机会重新成为“海的女儿”,就是在王子结婚的早晨用尖刀刺进他的胸膛,让他的热血流到她的腿上,这时她的双腿就能变回鱼尾,回到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中去。善良的人鱼公主没有这样做,而是自己投入了海中,化为了泡沫……

好凄美的故事啊,好善良的人鱼公主啊,她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对仅有一次的生命她一定也有着无限的留恋,对自己深爱的家人和朋友她一定也有着万分的不舍,在生死的关头她一定也有过徘徊和犹豫,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放弃自己而成全他人,这是一种怎样的胸襟与气量啊!

联想到自己,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候,与小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很多事我只先想到自己有没有吃亏,很少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爱是相互的,我相信只有付出的多才能期望有更多的收获。人鱼公主能够勇敢的面对自己的人生,这也激励我在任何事物面前都要有坚强的毅力,勇敢去面对困难征服困难的精神。

我喜欢这本书,更珍惜它给我的教育和启发。

[精品]作文智慧读后感1000字精选


学生时代写作文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作文写得多,对生活的感悟会越深刻。写作文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什么样的作文会让你影响深刻?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作文智慧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作文智慧读后感(篇1)

佛陀的智慧是一本内行所著的佛学入门书。

它以南北传佛学界公认的汉译《阿含经》、《本事经》、律藏及今译南传《尼柯耶》等早期经典为基础,以大乘经为补充,根据作者多年研修佛法的体会,从当代人的心灵需求着眼,对佛陀的思想作了完整、准确的归纳与阐释。作者以其丰富的佛学专业素养及对教理行果的内行理解,用精练、平实的现代语言引导读者领会佛法的心髓,也为实修提供了理论与方法。

书中特意精选了53种篇幅短小的佛经,分别系编于各章之后,每页另配有“佛言精粹”以资对照。这种精心安排使得读者能直接领受佛陀的言教,并在吟咏经典中体验佛法的深邃。

本书从释迦的生平叙述起,继而申论原始教法的重要内容。在各章论述之后,又附有相关经典。这样的设计,是希望导引读者进入原典的核心,使读者在阅读作者的论述之后,可以立即直接品尝到经典的法味。此外,为使读者不致误解法义,又在经文之末附上阐明注解。这样的编辑设计,颇可以使人体会到作者的苦心。

作文智慧读后感(篇2)

读动物小说总会让我的心情不停变换。时而开心,时而悲伤;时而愤怒,时而欣慰。而这本动物小说却带给了我一种心灵上的震撼

它的名字叫《斑羚飞渡》。

你读到这里,也许会对这本书的名字感到纳闷:斑羚飞渡?渡还正常,飞就不靠谱了。别急,斑羚们可是能飞的,只要这群斑羚敢于舍弃一些东西。

气氛似乎以有些沉重,那就先不讲这个了,来看看它的主要内容吧。

一群斑羚,在猎人们的围捕下渐渐走上绝路。在生与死的瞬间,它们分成老少两拨,同时起跳。在离对岸还有一两米、快要坠落时,老斑羚出现在年轻斑羚蹄下。年轻斑羚在老斑羚背上又一次起跳,成功到达对岸,老斑羚却笔直地往深谷中坠去

斑羚们要舍弃的东西,便是老斑羚的生命。可是却使本来全都在劫难逃的斑羚们有一部分年轻的斑羚逃离虎口,难道不值得吗?老斑羚们的勇气和决心值得我们敬佩!可斑羚们又怎么会有此等智慧,想出这让人类都大吃一惊的办法呢?

我把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后来我才知道,支持着老斑羚们直面死亡而不畏惧的精神,就是它们对年轻后代毫不保留的期望和爱!

它们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斑羚飞渡》

它们的智慧,来源于它们对下一代的爱!当我读懂这个故事,我的心灵以及灵魂都被深深地震撼了!我不在斑羚们飞渡的现场,也久远不可能会亲身目睹那世间罕有的、由爱创造的凄美与壮丽,但我却能想象出那震撼人心的场面

在如血的残阳下,一只年轻的斑羚正兴奋而激动地享受着自己的第二次生命。与此同时,老斑羚在年轻斑羚的猛力踢蹬下,像只突然被折了翅膀的鸟一般,笔直坠落下去,粉身碎骨

我突然想到了父母和我们的所有亲人,他们不会有那样的结果,但我们真的回报和感恩那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和我们的所有亲人了吗?

答案值得商榷。

读了《斑羚飞渡》这个故事,请让我们学会感恩和回报。

作文智慧读后感(篇3)

在这个有生命的星球,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在这片和谐的大家园里,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岛上,鸟鸣回荡在山谷,绿树装点着山峰,就在这个生命的摇篮里,有一种比钻石珍珠还珍贵的生物---美洲鹰。

这种鹰双翼展开时可达三米,体重相当于一个成年人的重量。

却濒临绝迹。

这都是当地人对美洲鹰进行疯狂捕杀,市场的价格越走越高,让它几乎绝种。

在这座岛上再也看不到它们的身影。人类啊,难道你们不伤心吗,就眼睁睁的看着它在地球上绝迹吗?如果你是美洲鹰,你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吗?美洲鹰有什么错,它做错了什么?人类就不能给它们属于一片自己的天空,任它们自由的飞翔?人类有什么资格控制它?捕杀它,美洲鹰不是人类制造出来的,它是通过漫长的30亿年进化来的,人类有什么资格夺取它的生命,夺取这来之不易的生命?谁想被没日没夜的关在笼子里?被宰杀?

人类这样不尊重生命,真是可恶极了。

人类这样容不下美洲鹰,难道它真的绝种了吗?

就在人们都认为美洲鹰已经绝种了的时候,一个生物学家在一个只有不到一米的绝壁的洞里发现了这种鹰,他高兴的好像发现了一袋黄金,更叫人惊叹的是,这个庞然大物竟躲在一个直径只有0.5米的洞里,我看到这里,倒吸了一口冷气,这样的庞然大物怎么可能钻进一个小它几倍的洞里呢,我往下读,原来美洲鹰不断的摩擦自己,使体型缩小,钻入绝壁,这需要多么大的毅力啊!它知道不能扩大山洞,就只能通过缩小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它们不知流了多少血,受了多少伤,但它们知道做什么事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像它们这样的动物有很多,可很少动物有这样的毅力。缩小自己是很困难的,但只有缩小自己才能顽强生存下去,人类也是同样如此。

不能适应社会的人最终会被淘汰。美洲鹰也是有思想的,因为可恶的人们忽略了它的智慧,所以它重获新生。只有懂得使用方法,才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生存下去。美洲鹰给予我的将使我终生受用不尽……

作文智慧读后感(篇4)

暑假有幸读到《教育的智慧》这本书,收获真是不少,素质教育已成为当今中国教育的主流。身为一名新时代的教师,我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教育的智慧》就如同一盏明灯,使我对教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认识,并对以后的教学工作充满了热情与信心。个性是书中有一些精典的语句,影响着我:

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林教授认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因为不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疼爱自己的孩子,母鸡为爱护小鸡而奋起,狗为护幼崽而狂吠,这些都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父爱和母爱虽然比动物对幼崽之爱要丰富和广阔得多,但就其本质来看,也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本能性行为。然而对学生之师爱却出自教师的职责,这种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计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在原则上是一种严慈相济是爱;这种爱是神圣的爱,是一种促使学生成才的真情。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是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如果我们每一位教师能长期地坚持这种性质和功能的师爱,我们的教育质量和水平就必定能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我的学生必须会进步、会成才。这是我们作教师务必坚持的一种信念。如果一个教师认为:一个班级的学生中总是有好有坏,教师不可能把每一个学生都教育成好学生。那他就很可能慢慢放下对班上学习不好的学生的教育。我们不能武断定论:我把你一碗清水看到底――你好不了啦。因为这种决定是与教育效能感相悖的。因此,我们就应把整个心灵献给学生并坚持一视同仁,将神圣的师爱均匀地撒向每一个学生,以感染他们、改变他们、教育他们、造就他们。

发展学生的智力与潜力,就应从培养思维品质入手教师参加教育科研,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家庭教育的重点务必放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上这些资料给了我很多启示,了解学生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教学的主要目的在于传播知识的同时灵活的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潜力,它的教育智慧是真正从学生的长远发展着想,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我们常常说,教育需要智慧。何谓智慧如果说教育的智慧之源来自于可教的信念,那么,教师智慧的表现则主要靠自身的品格和才学去影响学生。鲁迅先生因为藤野先生公正无私的精神和崇高宽广的胸怀而对先生十分敬仰。鲁迅每每念及总有说不尽的感激。只有让学生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持久不息的学习热情,教育者的指挥之源才能被表现的淋漓尽致,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这样的教师才是完美无缺的。

智慧的特征是什么智慧的特征是喜悦,欢乐,幸福。充满智慧的人总是快乐和幸福的。喜悦是智慧之花,幸福是智慧之果。追求智慧就是追求幸福,享受智慧就是享受幸福。智慧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教师和学生有一种幸福生活,这主要表此刻对知识教育和知识化生存的超越上。

教育的智慧实际上是教师的智慧,教师的智慧又表现为一种人生的境界。作为教师,只有透过不断的学习和持续精进才能领悟到教育智慧的真谛,才能了到达灵魂工程师高远而旷达的人生境界。

霍姆林斯基说:人才只有靠人才去培养,潜力只有靠潜力去培养,才干只有靠才干去培养。可见学生的智慧是靠老师去开启的,这就要求老师首先要成为一名智者。那么世界上所有的老师就必须都是智者了么?我看不见得,至少我觉得自己就不是一个智者,只是一个比学生多半桶水的学习者。在我看来,智慧人人都有,当然有先天的因素,但是也有部分是由后天决定的。

教育制度的改革对我的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曾不断的探索、深思,但是闭门搞研究终究是不会有所突破的。林崇德的《教育的智慧》一书中的这些精典话语总在我脑海中回荡,我也想把这些话读给我的朋友们。

作文智慧读后感(篇5)

一本书《智慧背囊》,是由219个小故事组成,分为心灵种子,爱的天堂,飞翔的石头等10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自我的独特的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里每一个故事都很短小简洁,可蕴藏大道理。

让我最受益匪浅的是这一篇张震的《海象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阿拉斯加北岸的冷水海域,偷猎者托姆和表弟盯上了一只尚未长出獠牙的幼年兽仔,托姆打算活捉它,利用海象不会坐视小海象灭亡,来吸引成年的海象。小海象被鱼镖刺中,发出尖叫声,果不其然,不久从远处传来了海象的嗥叫声,一会儿出现了20头前来营救的海象。海象看着受伤的小海象在小船四周来回穿梭,似乎想对小船进行攻击,海象的这一举动都是徒劳的,突然至少有6头海象出此刻船尾一侧,用长长的獠牙攀住船舷,使托姆的表弟失去重心落入水中,海象把他围住,用獠牙顶住了他,以威胁托姆,无奈之下,托姆放了小海象,这一次偷猎以托姆表弟的死而告终。

多一份善良,少一些残忍,世界上的生物原先都是相互依存的,我们以怎样的方式对待他们,其实就是以怎样的方式对待自我。文中的人们不断地要海象的肉,海象的皮,以及价值不菲的那对獠牙,但是海象又向人类索取过什么?它们只想安安静静的度过一生。不该怀着阴谋和贪婪,去对待另一个或另一类生命。如果是这样,那另一个或另一类生命必会以捍卫的本能,报以复仇和抗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常发生一些残忍地对待动物的事情,比方说虎,在我国有渊远的历史,宋朝时期,在我国能时常看见虎,昔日的虎,到了如今又剩多少呢?在国境内的东北虎此刻已不足百只,虎没有什么天敌,但最大的敌人,最大的威胁也只有我们人类,是我们人类的贪婪,导致今日的虎廖廖无几。今日的虎,为逃避偷猎的捕杀,在我们眼前销声匿迹。

善待生命吧,各种生命都是这个世界的主人!

作文智慧读后感(篇6)

古巴海边有一个小渔村住着一位老人,以捕鱼为生。他面容憔悴形体消瘦,脖子上松弛的肌肤皱皱地耷拉着,像沙皮狗似的,看起来特别显老。他已经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了,他真的很需要捕到一些鱼来维持他的生活。于是他怀揣着这个强烈的渴望再次起航远行……他就是圣地亚哥,即将与大海搏斗的老人。

他划着小渔船来到距离海岸较远的海面上,用沙丁鱼的肉垂钓,他相信这样可以钓得到大鱼。终于他的耐心得到了上帝的眷顾,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上钩了。由于马林鱼太大了,老人费劲所有的精力与之搏斗了两天一夜。返航途中马林鱼的血腥味引来了众多鲨鱼,老人用船桨、鱼叉和刀子一次又一次地击退凶猛贪婪的鲨鱼。可是老人年老体衰终究难能保全住马林鱼,靠岸的时候马林鱼就只剩下一副巨大的骨架。

这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人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英雄,他用超乎常人的勇气来诠释什么才是真正的硬汉精神——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面对着困难我们也应该要有这种硬汉精神。

可是我的心还是感到很凄凉,我为这位老人的生活担忧。这位孤苦伶仃的老人接下来的生活该怎么办呢?他是否还有力量和勇气再次出海捕鱼?虽然捕获了巨大的马林鱼,但是却没能卖个好价钱来改善生活。面对着这浩瀚的大海老人无力再远航了……

圣地亚哥老人的精神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一个神话故事,选自《列子·汤问》的《愚公移山》,愚公面对着太行王屋两座大山,无所畏惧毅然率领全家人叩石垦壤,一心想要铲平这两座大山,扫除摆在他们家门口的两个大障碍。愚公这一代人当然不可能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但是他非常有信心,因为他要让他的子子孙孙都投入到挖山的事业当中。他相信总有一天能够铲平这两个大障碍。

两位老人的精神实在是可歌可泣,面对着困难他们勇往直前毫无畏惧,都是顶天立地的硬汉子。对于他们两位老人我只能以仰望之势膜拜,只是对于他们的做法我还是略不敢苟同。圣地亚哥老人最迫切的是需要一次丰收的喜悦,在拼尽所有的力量勇气和信心之后却换来了对生活的无奈。愚公老人为了搬走摆在他们家门口的两个障碍也得费尽他们全家几十代人的精力物力来挖山,这无疑是给后世子孙定下了一生也干不完的苦力活。他们的精神多么勇敢顽强,可是他们的生活多么凄苦无奈。我想他们能不能尝试着另一种解决方式可以更轻松有效地实现目标,不至于受苦受累却收获甚少。比如圣地亚哥老人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渔夫,应该可以预测远航钓鱼可能会吸引鲨鱼等凶猛鱼群的攻击。他要做更充分的准备,把钓来的鱼装入船舱里不受鲨鱼攻击。再比如愚公老人,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出入方便一些,那么他直接搬到豫州去。说不定他们的子孙后代在豫州可以发展得很好,而不是每天重复着辛苦无趣的挖山工作。愚公的后世子孙会更加感谢他的。

在生活中,仅仅凭着勇气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没有了智慧,那么勇气只能算是逞匹夫之勇。还有一位老人我是特别崇拜,他就是笛福笔下的鲁宾逊。他也是一个勇敢的硬汉,敢于冒险,他多次出海远行。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强烈的风暴,孤身一人流落荒岛。他面对着饥饿寒冷与孤独恐惧,要生存下来这不仅仅只凭勇气和信心。他学会了选择适当的地点搭建庇护所,还学会了播种麦子制作面包,学会了制作陶罐,会打猎会放牧会修建防御设施。在这恶劣的孤岛他生活得有滋有味,还救了野人星期五。这些都需要生活的智慧和能力。

我们现在生活在物资充裕的环境里,特别是网络购物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我们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和玩具都可以直接购买得来,对我们年轻人来说动手的实践能力越来越奢侈了。我老爸经常说起他们以前的玩具都是自己动手制作的,用铁箍做成的滚铁环、用树杈做成的弹弓、用自行车链条做成的火枪、用竹管做成的霹雳枪……听着爸爸自我陶醉的诉说着他们以前的光辉岁月,我非常羡慕。为什么到我们这一代人就缺少这样的乐趣呢?我想是因为有人代替了我们动手创造的机会,我坐在电脑前手指头点一点就可以买到我心仪的东西。是谁剥夺了我们的动手创造的机会呢?是这个社会吗?是现代科技吗?也许是我们自己依赖性太强,习惯了躺在床上享受前人的科技成果,习惯了网络购物微信聊天……其实动手创造的机会是随时随地都可以有的,比如家里废弃的东西可以变废为宝,还可以创造很多适合现代人生活的用品。只要我们有一颗创造的心,生活无处不精彩。

作文智慧读后感(篇7)

提到森林之王,无可非议当然是狮子!很多人也许都会这么说。可是,在童小娟写的这篇童话故事中,看似柔弱的兔子却成了“森林之王”。

“森林之王”狮子是怎么会失去这个美名的呢?

原来,这只狮子因为懒惰和愚笨才被狮子打败了。第一,它捉到兔子没有立马吃掉它,贻误了战机;第二,它吃掉了狐狸和狼之后,还在睡大觉,没有任何防备心理,太大意;第三,它没有自己去找猎物,轻信了兔子,太懒惰。就凭这三点就足以料定它必输无疑了!

柔弱的兔子又是怎样让自己打败强大的狮子而成为“森林之王”的呢?

哦,原来兔子是靠它的聪明才智取胜的!它先把狮子骗进洞,然后再利用狐狸、狼好奇看谁最厉害的心理骗它们进洞,狮子吃饱了睡着后,兔子就用石头把洞口封死。过了几天,兔子把狮子、狐狸、狼的三副骨头并排放在洞口,并在洞旁写了一块牌子:“这就是想吃我的下场!”从此以后,小动物们就心悦诚服地奉称兔子为“森林之王”了。

现在如果让你来回答“狮子和兔子谁更厉害?”这个问题你可不会一下子就说狮子吧?懒惰和愚笨永远不是智慧的对手。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与手脚的力量相比,更为重要的是智慧。我们每个人遇到问题,只要运用智慧,一定会解决问题,因为智慧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

作文智慧读后感(篇8)

独处,是一种修行。半年前,因为偶然原因,我开始戒酒。

从此,约酒的电话曾直线下降之势,一个月后基本清零。每晚看到同事们下班签到后的匆忙背影,多少会有一点空荡;每天清晨听到大家畅聊小聚之欢、小酌之兴,又平生了几许落寞。但是当自己偶尔重新置身于酒场席间,听听骰子的声音、看看走圈的霸气、劝劝贪杯的酒友、送送喝多的亲朋,整个过程虽然觥筹交错、人声鼎沸,但自己总能感觉到寂寥与空白,不禁自问,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

因此,我想将戒酒坚持下去,不为别的,只为喜欢上了那份独处的感觉。

面对下班后空荡荡的办公室,整理一下当日工作清单,在总结得失间定格今天;看见工作笔记上密密麻麻的记录,满满的收获感不断积聚;独自走在昏黄的路灯下,任凭车流滚滚、人影倏闪,自己坚定地用双脚丈量着回家的路程。周末,在一首老歌单曲反复中荡涤心灵、在一杯清茶浓香中明目凝神、在一本好书中品味人生、在一场赛事直播中留住青春、在一番大汗淋漓的运动中突破自我……

这些独处的瞬间,用半年多的时间串联起来,让我重新认识到,原来人生还可以这样演绎、原来独处可以如此恬静、原来修行如此简单……

最新! 《春》读后感通用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写作文的你还是无从下笔?阅完作文5000网的《最新! 《春》读后感通用》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春》读后感(篇一)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春》读后感(篇二)

张晓风的文章我一向喜欢,在我卧室的床头柜上,还摆着我最喜欢的散文集《星星都已经到齐了》。她的文笔总是温婉细腻的,读她的作品,像品一道好茶,读过之后,舌尖总会余香萦绕。在她笔下,原本熟悉的事物好似翩然又换了一个姿态,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我面前。春之怀古就是这样一篇文章。

自古以来,写春的诗词,文章数不胜数,篇篇都有它的新意。但我还是偏爱于张晓风给我带来的春的感受。她紧紧抓住了春天每一个事物的变幻,一把雪,一首澌澌然的歌,一声雷,一阵杜鹃啼……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是啊,她所描绘的春天是那样有灵性,让人深深痴迷。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于春天名字的一段。作者将思绪拉回《诗经》、《尚书》、甚至是仓颉造字之前,突然,万物好似感到了未曾有过的舒适、惬意、洒脱,他们惊喜万分,他们奔走相告,他们的唇齿间发出了这个美妙的音节——春。多么令人咂舌的想象力啊,“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这句话我初次看到时暗自念着“春”一字,果然是要将嘴噘成口哨的形状!初次阅读到这里,感叹她的想象力后,我又不禁思考,春之怀古,春天是被描写得淋漓尽致了,那为什么要怀古呢?细细阅读,“穿越烟囱与烟囱的黑森林”字字都刺痛着我的双眼。全文只有这么一句看似轻描淡写的话,却将现代生活的乌烟瘴气写到了极致,不用过多笔墨,只要这么不轻不重的一句,就给“怀古”找到了理由。原来,那么美好的春已成为了过去时,作者没有太多的抱怨,却已将问题深深植入人心,让人感到由衷的惋惜。

以我的微薄之力或许无法挽回,那么,我只能抱着和作者一样的幻想,或许,它在什么地方,仍然是那么美好吧,我多想看一眼,哪怕就一眼那作者描绘的春天啊!

《春》读后感(篇三)

我读过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深刻的却没几本。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春妮》的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的是春妮一家曲折的生活。春妮的弟弟铁蛋自幼多病,随后又被查出左眼弱视。春妮妈因此狠心地抛下4岁的春妮和仅几个月大的铁蛋,离家出走。就这样,家里少了一根顶梁柱。这让春妮一家悲痛欲绝。为了赚钱,春妮爸去外地打工,却因一次车祸意外身亡,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啊!从此,那些本因家长们承担的责任全都落在了春妮小小的肩膀上了。在上学期间,陈二贵总是无缘无故地欺负春妮一家,但春妮并没有向困难低头,她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坚强地走了下去,走向梦想,走向成功。

一次偶然的机会,春妮认识了心地善良的柳奶奶。柳奶奶的双手腕上各有一只金手镯。柳奶奶两次丢失了贵重的手镯,春妮和他的好朋友李满树为了帮柳奶奶找镯子,竟钻入了冰凉寒冷的河水里。好心的柳奶奶很是可怜春妮一家,再三想帮助春妮,但都被春妮和春妮奶一一拒绝,还说出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们是有双手的。只有靠双手挣来的钱才有意义。无论怎样我们都不能接受。”读到这,我的心颤动了,没想到中国竟会有这样坚强地女子。他教会了我自尊自强自爱,再加上柳奶奶教我的两个词:“勤俭”“互爱”,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春妮》,一个坚强女子的成长史。《春妮》,一首温暖人心的歌曲。《春妮》,是这个冬天最感人的故事!

《春》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读起来很有味道的小说,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故事,像万花筒,像走马灯,各有特色,回味起来也感触颇深。

特别是书中的《一幅漫画》,让我在看完整本书后都还印象深刻。

用简单的笔墨绘画精彩的时刻,《一幅漫画》这个题目,对于平时喜欢看漫画的我,一开始便被吸引了。是怎样的漫画,又是谁画的,为什么这幅漫画会成为中心呢?原来啊,是宋卓的“孔雀开屏”。

文中的宋卓喜欢画漫画,见到了新来的班主任便有了灵感,画了这幅“孔雀开屏”。之后便是漫画被发现了,下课后办公室面谈咯。

原以为的老师、家长的多重批评并没有降临,取而代之的是两封信,一封是老师的鼓励,一封是父母的支持。

在我们的背后,在我们不知道、看不见的地方,总有着默默支持我们的人,就算是流汗流血,他们也都在。他们就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的父母。老师是为我们传授道理解答疑惑的,也是作为朋友鼓励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港湾,那里不止有温暖,还有对我们的陪伴、信任和支持。

我们的一生很长,却也很短,在这人生的旅途中,只有到达终点,才会留下这个世界的沉淀。我们总会经历一些什么,就好像脚印,每一步都是努力,是回忆,是成长的印记,而老师和父母给我们的影响,总是难以忘怀,深刻于脑海。

[精华]亡羊补牢读后感通用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一定要经历的,你一定是抱着想学习作文技巧的态度来的。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精华]亡羊补牢读后感通用》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篇寓言。看完感受很深。

这则寓言写了从前有一个放羊的人,他家的羊圈坏了,狼从那叼走了一只羊。邻居劝他修一修羊圈,但是主人却没当一回事。第二天,狼又叼走了一只羊。主人非常后悔,赶紧把羊圈修好了。从此,他的羊再也没少过。

《亡羊补牢》这篇寓言使我想到我们的生活和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会犯一些小错误,但我们常常忽视了它,不能及时地纠正过来。比如,在一次考完试后,老师在课堂给我们讲试卷中出现的错题,我只顾说话,不认真听课,下课后,我的同桌提醒我重视上课时老师讲的内容,下次可能还会出现这类题。但我不以为然,以为再也不考了。但下次月考这类型又出现了,我这才恨自己没好好听课,总是不懂得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

《亡羊补牢》这篇寓言告诉我们:即使做了错事,也要及时改正,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二】

大家一定听过亡羊补牢的故事吧?讲的是古时候有一个人养了一圈羊,一天早晨,他出去放养,一数,少了一只羊,他发现羊圈里有一个洞,他心想,羊可能是被狼叼走了,邻居知道他的羊丢了,就劝他说补上这个洞,他说羊已经被叼走了,还修羊圈干什么?后来他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丢羊,他后悔不该不听邻居的苦劝。

学习也是这样的,在学校里学英语也一样,开始的时候学英语我都不背单词,到四年级了单词还是不会背,在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学习了亡羊补牢的故事,我把所有的单词都背会了,以后我的英语再也不会因为不会背单词而丢分了。

读了亡羊补牢的故事,我得到了一个道理:发现自己的错误就要及时的总结教训,改正错误,这样才可以避免以后重犯同样的错误。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三)

每个人都会犯错,包括一些学生回家等,但他们为什么如此成功?一切就是因为他们懂得亡羊补牢这个方法,发生错误以后,不应该沮丧,觉得自己没有用处,愚蠢。应该及改正,有信心去做好每一件事,还要记住自己所犯的错误,不会再犯。错了,就要及时纠正、补救,还来得及。所以说亡羊补牢,未为迟也。不要因为一次的错误,就丧失信心,也不要不理不管,人生总会错的。

错了也不要紧,勇敢地接受错误,尽快努力地改正,把走歪的路改正。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四)

寒假期间 ,我读了《亡羊补牢》这则寓言,我喜欢里面的街坊。

从前,有个养羊人。一天早上,他去山上放羊,发现羊圈里少了一只,原来羊圈破了一个洞,狼钻进去把羊叼走了。街坊劝他说:“把羊圈修一修,要不然再丢了怎么办?”养羊人说:“羊已经丢了一只,还修羊圈干什么呀!”

第二天,他又去山上放羊,发现又少了一只,原来狼又钻进来叼走了一只。

他非常惭愧,应该接受街坊的劝告,他立马找好工具把羊圈修的严严实实的。从此,他的羊再没丢过。

读完这则寓言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发现错误,要及时改正,这样才是诚实的孩子。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们一起和老师聚精会神的走进了一篇叫《亡羊补牢》的课文。

这篇课文主要写的是:有一个人,他养了一群羊。有一天,他去放羊,发现少了一只,原来羊圈破了一个窟窿,夜里狼从窟窿里钻进去把羊叨走了。有一个邻居劝他赶快把羊圈补上吧。他不听,结果到了第二天羊又少了一只,他非常后悔,于是赶快把羊圈补上了。从此他的羊再也没有丢过了。

读了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自己做错了事,应该听别人劝告,及时改正错误。我发现我的生活中还有"亡羊补牢"的事情。比如:有一次我碰见了一道奥数题,我按自己的理解做着,突然,妈妈发现错了就劝我,我不听,结果还是做错了。以后我一定改正这个毛病。

亡羊补牢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读了一篇寓言故事,名字叫《亡羊补牢》。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养了几只羊,一天他去放羊发现丢了一只羊,一检查发现原来羊圈破了一个洞,邻居劝他修一修,他没有听,第二天他又丢了一只羊。这才后悔没有听邻居的劝告,赶紧把羊圈修好了,从此羊再也没有丢过。

牧民的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误,遇到挫折这是常见的。只要能认真吸取教训,及时采取补救就可以避免继续犯错,遭受更大的损失。在生活中我们犯了错误不能不以为然,要及时改正,有的错误我们以为是不用改的,认为对我们没什么影响,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如果这些小错误出现在大问题上,那么就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比如森林留下一个没有熄灭的烟头,森林就会发生火灾,会使国家遭受巨大损失。学习上也是一样,在做练习的时候,如果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就可能导致错误的发生。

读了这则寓言,我明白了,学习和工作都一样,出了差错应该尽快补救,否则你会终生后悔莫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