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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习爷爷读过的书【精选】

发表时间:2022-02-11

字数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这篇读习爷爷读过的书【精选】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执笔文学网

 【探索·求知】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生活的滋味真如曹雪芹所说,只有去探索尝试,才能领悟其中酸甜。我翻开习近平读过的书,追寻他的读书历程。

追溯到两千多年前,有人便站在河边吟唱:“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其中之语婉约如细柳,柔情似溪水,动听若泉水叮咚。阅读这一篇篇诗,不由得触景生情。“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柔肠似水,不由得潸然泪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仿佛那声声乐响就在耳旁。“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相思萦怀之情,直入人心。这就是充满人情美的《诗经》。

“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短短数字,却将黄帝身世、姓名道清。鲁迅先生也对《史记》赞叹不已:“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大家都知道《离骚》吧!杰出之作。可《史记》却堪比《离骚》,又似更胜一筹。郑樵也给出了很高的评价:“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六经之后,惟有此作。”这足以见得《史记》在中国文学领域上的突出地位。但其背后,又有多少辛酸泪!司马迁曾说:“垢莫于宫刑。”司马迁被枉入狱,受了宫刑,但他正是在狱中完成此著作的。满腔悲愤发而为文,终成《史记》!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曲豪迈的《临江仙》道出了人生真谛。紧接而来便是:“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字一句,看似十分平常,却饱含真理。

人道是:古今贯通,中外贯通。古今既已涉足了,接下来,我的目标转向外国名著。

我曾听说过一个故事:年轻时的大仲马一无所成,因此,他父亲托他朋友寻找大仲马的优点。一番对答过后,大仲马羞得满脸通红。他父亲的朋友便让他留名。最终,发现了他的优点——他名字写得很好看。功夫不负有心人,大仲马作出了通俗小说中的典范——《基督山伯爵》。尽管这部小说问世已经有一个半世纪之久,但它至今仍是世界通俗小说之中的扛鼎之作。主人公埃德蒙被诬陷入狱,在狱中学习知识,找出真凶。越狱后,他便开始复仇计划。但他并没有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最终醒悟,出海远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读习近平读过的书虽然只是一个任务,但在我眼里,也是一个目标。书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书能带给我快乐,带给我幸福。更重要的是,它让我学会探索,学会未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将沿着习近平的足迹,一直探索,一直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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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门 书是路【精选】


如果给你一本精彩的书,你会怎么样?哈哈,我会认真地看。你呢?

书,要是没有书,我就不会有那么多的A+作文;书,要是没有书,我的世界就不开心了;书,要是没有书,我就没有“习作之星”的称号……

书给了我不少快乐,没有它,我就没有今天这个“起跑线”呢!书是我的“成功之路”,这路远得很,可是多看书,我就会长出一双翅膀,飞上知识的殿堂。

书又是我离开现实的一扇门,打开它,就有神奇的事情发生。每当看书时,我就马上奔出那扇“门”,走上美丽的“想象之路”。

书给我带来了开拓眼界的“门与路”。

作文题为写爷爷爷爷与旧鞋优秀作文


两年前爷爷遇上车祸,撒手离开了我们,如今他的名字已很少有人提起,我们脸上的悲伤,似乎也冲淡了许多。只有在梦里,才能依稀见到他不再生动的容貌。

一天早上,妈妈在阳台上喊爸爸“丽她爸,快来!”爸爸赶过去,却见妈妈正盯着爸爸的两双旧皮鞋发呆。爸爸问“怎么啦?”妈妈说“你这半旧不新的鞋子怎么处理?”爸爸这才想起平时旧鞋都是爷爷穿去的。这么多年来,爸爸的鞋稍有些旧,就不愿再穿,放在阳台上搁着。每次爷爷从农村来看我们,都拿回去,擦净穿上,脸上还美滋滋的。第一次爸爸有些惭愧,后来也就心安了,反正他既然舍不得穿新鞋,爱穿半旧不新的,就算了,时间一长就成为惯例。爷爷虽比爸爸高七、八公分,脚码却和爸爸一样。每双鞋爸爸穿上一年半载后就由爷爷拿了去,很珍惜地再穿上个一两年。

如今爷爷早已长眠在老家门口的山坡上。当我们用一捧捧黄土,将他和我们的世界隔开时,我们只想到自己痛失了慈父、爷爷,一位既是长者,又是导师的人,却没想到爷爷还是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舍不得爸爸把旧鞋扔弃的节俭者。这时,他又被子孙们想起了。

那一刻,爷爷的形容笑貌又浮现在我们眼前。我听爸爸讲,在他小时侯,爷爷可是绝不让他穿别人甚至爷爷自己的旧鞋的,说是捡别人旧鞋穿的人,一世也没有出息。至于穿自己的旧鞋呢,爷爷从不说三道四。

爷爷是一位极普通的农民。但作为父辈,他把自己能给的一切都给了儿女。更重要的是,他竭尽所能,任何时候都没有让自己的妻儿落到可怜的地步。爸爸无论是童年、少年时期,还是求学年代,他都维持着同龄人中的中等生活水平。爸爸小时侯,家里穷,常吃了上顿愁下顿,爷爷还是能让他们吃饱穿暖,多不容易。当别人家的孩子露出脚趾的时候,爷爷总能买一些新布,让奶奶做成新鞋。那年月,爸爸他们能穿上这种鞋还有些优越感呢,起码也修补得光光趟趟的。

爸爸上初一那年春天,爷爷从外地打工回来,得意地拿出一双崭新的皮鞋,对爸爸说“来,试试脚!”哇,皮鞋!这可是爸爸做梦都没有敢想过的。爸爸喜极而呆,望着那发亮的皮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爸爸脱了鞋,一试,却大了半截。爸爸有些沮丧,埋怨说“我的脚才多大,你怎么买这么大的?”爷爷乐呵呵地从爸爸的脚上脱下,套到自己脚上,大小正合适。爷爷说“咱父子俩谁能穿,给谁穿。喏,我穿正好,属于我喽。”爸爸气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抗议说“原来你在逗我。”爷爷哈哈大笑起来,变戏法似地又拿出一双,“傻子,爸吃跳蚤也给你留着大腿儿,哪回子好事没你的份?”爸爸一看,颜色、样式和爷爷的一模一样。一试,正好合脚。爸爸高兴得满村转,当天在村前村后转了不知道多少圈,乐得他不知怎么好。

这是爷爷给爸爸买的唯一一双皮鞋。可惜的是,爷爷买的是伪劣商品。不到一个月,他们父子俩的鞋子就先后开了嘴。爷爷便对皮鞋失去了信任,以后再不买了。后来爸爸大了,爱美了,并且能辨真假识伪劣,爷爷就直接给钱给爸爸,让他自己挑去。

爸爸也给爷爷买过一双鞋。爸爸出外打工后觉得该报答他的父母了。第一个春节回家,就给爷爷、奶奶买了礼物。给爷爷的,除了烟、酒,就是一双鞋—仿军用大斗鞋。29元钱一双,爷爷爱惜得什么似的。冬天里晴天穿,雨天也穿。后来每到冬天,不等爸爸给他买,他自己就早早地买了这种鞋穿上。爸爸打工的厂子这几年不景气,日子过得紧,但他在城里仍很可怜乡下的父母,他总想城里总比乡下好,爷爷更加可怜他,除了不断接济爸爸外,就变着法儿给我们省钱。爸爸从此没给爷爷买一双鞋。爷爷总是乐意地穿爸爸扔下的旧鞋。

爷爷现在长眠家乡了。我能想象他在黄土中瞑目沉思的神情和他不放心地关注我们的眼神。但爸爸,包括快要长大成人的我却再也没有为爷爷买新鞋的机会了。

“丽她爸,这两双鞋怎么处理啊?”妈妈的问话打断了我与爸爸的回忆,这时,爸爸若有所思,慢条斯理地说“我穿,为什么爸爸能穿旧鞋,我就不能,今后我要把每双鞋都穿到不能再穿的地步,坏了就补吧。”说着,他就换上了其中的一双旧鞋,把另一双旧鞋与刚换下的新鞋并排放在一旁。

我这时,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爸爸决不只是像爷爷那样珍视旧鞋……好象一件失去了的宝物又回到了爸爸手中。

窃读记作文


自从学了课文窃读记以后,我也很想体验一下窃读的滋味,于是,我展开了我的窃读之战。

作业之战

好去写作业了!哦!哈哈!我的窃读机会来了。我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一把拿走了我的《淘气包马小跳》,然后就溜之大吉了。我把书安顿到柜子里,便开始装作认真写作业的样子,直到妈妈上楼洗衣服为止。我蹑手蹑脚地走到柜子前,轻轻地打开柜子,从里面拿出书,站在柜子旁读了起来。此时此刻,我既紧张又激动,心怦怦怦地跳个不停。好啊,不写作业,竟在这看书!我看得太入迷,连妈妈来了都不知道。啊!快逃!

厕所之战

第一战就败了,我这运气也太差了吧!不行,不能气馁!有了,我可以借上厕所的当儿看嘛!说干就干,我一个箭步冲进厕所,然后关门、锁门,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便打开书,痴迷地读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腿有些酸了,准备出去坐会儿。咦?外面咋没动静?难道妈妈出去买东西了?我心里一阵狂喜,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在舒服的沙发上看了。我高兴地打开门,把书往上一抛,正准备接住,结果,另一只手把书给接住了,我正奇怪那只手是谁的呢,耳边就传来妈妈的河东狮吼,我的心情立马晴转多云。呜呜

睡觉之战

好吧,只有最后一个办法了,那就是晩上睡觉的时候读。终于等到晩上了,我拿来手电和书,等待妈妈睡下。5分种、10分种。半个小时,咔!啊!终于熄灯了!耶!我打开手电,呀!光太强了!我只好躲在被子里读。一页、两页、三页,哈!还是被子里安全。咚咚咚!怎么有脚步声?难道是鬼?不,鬼走路没有声音。吸血鬼?想到这儿,我打了个寒战。咚咚咚、咚咚咚!脚步声越来越响,可奇怪的是,我却特别想看看这个吸血鬼。我一下子跳起来,用手电的光照那个吸血鬼,仔细一看,咋是妈妈?至于之后的事嘛,你应该懂的。

窃读真是太恐怖了!

关于窃读的作文500字(精选作文)


【第1篇】

【第一次窃读】

以前,我是个听话的孩子。长辈不让看书的时候,就不看书。但这个暑假,我迷上了侦探小说,复杂的关系,精彩的故事,令我如痴如醉。也顾不上“听话”了,我开始了窃读生涯。

第一次窃读,是在一个晚上。说是晚上,其实那天下午我便设计了一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窃读计划,等晚上到来。

终于挨到了晚上。9点半,该睡觉了。妈妈走过来,可能她并没有预料到接下来我要做一件大事,只说了一声“晚安”,便走了。

一切就绪。我假装关掉灯,在房间里发出“呼噜呼噜”,好让妈妈知道,我睡着了。我尽量让发出的声音真实些,可做不到。越是想发出得真实,越做不到。可以把这声音比作一个学渣在朗读课文,或一头傻猪在无力地呼唤。还好隔壁的妈妈没被吵醒,或者压根没听见,否则,第一次窃读就到此结束了。

等到隔壁的“呼噜”声响起,我可以安心了、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说实话,刚才我己经等急了。故事的结尾我起码想出了一百个,故事的发展我起码想出了一千种,书的编排我起码想出了一万样。就等这一刻了!

刚翻开书,我便入迷了。一个悬念接着一个悬念,一个谜底接着一个谜底。我仿佛置身魔法世界,看主人公揭开疑案上的面纱。

正当我读得痴迷时,客厅里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原来是妈妈来上洗手间了。按照经验,我知道她又要来“巡逻”了。于是赶紧把书放回到书桌上,躺在床上,像是睡着了。

我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吧?如同个出色的演员。只听妈妈嘴里嘀咕着什么,似乎从书桌上拿走了什么后,走开了。我也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书不见了。

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天,妈妈“巡逻”的时候,把书没收了。

第一次窃读,非常失败。我悲痛万分,可怜我的窃读生涯到此结束了。

【第2篇】

【被窝窃读记】

“好好睡觉哦,晚安!”说着,爸爸便关上了房门。

过了十分钟,见外边没有了动静,一双小眼睛忽地睁开,我赶紧起身,像只胆怯的小老鼠似的慢慢地穿上拖鞋,踮着脚,悄悄地靠近书桌,拿了本我最近正在看的《梦回海豚岛》,接着又拿起手电筒,踮着脚上了床。你应该能够猜到,被窝窃读便是我要干的事。

我轻轻钻回被窝,暗喜没被发现。我一手打开手电筒,一手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心里又兴奋又害怕,万一被爸爸发现了怎么办?那是要挨揍的呢!唉,管不了那么多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你深更半夜不睡觉在干嘛?”书中曼多说。突然,一个声音也重复着这句话,这可把我吓得汗毛都竖了起来。我只能颤抖着拉开被子,啊,一个身影正站在房门前,那是爸爸。“你怎么回事,灵魂出窍了吗?”我吓得魂飞魄散,心怦怦地跳个不停,哆嗦着,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去……我刚刚去了洗手间!”说着便用脚把书往我身子下边推了推,“拿手电筒照亮,对,太黑了呦。”我吓得连话都说不清了。“哦,我还以为啥事呢,吓了一跳!”“吓死的应该是我吧!”我嘀咕着。

于是我只能装着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看见爸爸回去睡觉了。我又开始我的窃读计划了,这一次我一鼓作气看了两个小时。我的腰真酸啊,抬头一看闹钟,都凌晨一点了,我这才发觉该睡觉了。我只能依依不舍地合上书,刚一碰到枕头,就直接昏睡了过去。

可想而知,由于我看书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第二天起来当然变成了一只“大熊猫。”但我却不后悔,反而暗暗窃喜。

【第3篇】

【窃读的滋味】

窃读的滋味是什么呢?前几天我救深受体会。

前几天,快开学了,老妈对我下了“禁书令”:不准看课外书,去预习!可怜的我不敢违抗“圣旨”,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课外书。不过,我的脑子可不是白长的,不一会儿就想出一个妙计:窃读!我先探头探脑地观察了里面的情况(老妈在里面)。哈哈!老妈正专心玩手机,我便蹑手蹑脚地走向书柜,还一步三回头,看看有什么情况。再小心翼翼地抽出一本书,迅速地跑回座位。津津有味地看着,一页,两页,我如同一只饿虎贪婪地读着!

不知不觉中,半本书已经快读完了。沉浸在书海中的我突然被一阵噪音打断了知识的输入。抬头一看,呀!老妈来了!为了不被发现,我把书扔到一边,假装在写作业。幸好,老妈没有发现。

见老妈回房间睡觉了,我又捧起书,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老爸回来了,我却浑然不觉。只听一声钥匙打开门的声音,心中一惊,急中生智地把书藏到另一本书下,成功躲过了一劫。

唉!这窃读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读《水浒传》有感范文


我国的四大名着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记录了梁山的英雄事迹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这些尤其让我佩服。

然而《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画和咏赞农民举事的伟大历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期的宋江农民起义为体裁,具有活力地叙述了举事的发生、进展和最终结局,刻画了一系列农民举事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形态民众对统治者阶级的抵抗斗争。它使用完全的白话,达到达绘声绘影、栩栩如生的艺术效果,稳固建立了语体文体在小说创编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霸占崇高地位,对苗裔文学具备深刻长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举事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连接成一个群体。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级分明而又一统连气儿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笔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方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各路英雄渐渐聚拢,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进展过程。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向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迷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就在即将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这篇习作最重要的是“义气”和“忠诚”。

所谓的义”字虽然只有简单的三划,但包含了太多的意思了。一百零八将个个都很义气,为朋友们赴汤蹈火。其中那个花和尚鲁智深,为了使金老汉父女不再被镇关西欺压,等他们走后就去镇关西教训镇关西,不让他再去欺压其他老百姓,不料三拳便打死了他,被迫逃走。好友林冲被奸人所害,发配沧州,他一路护送,大闹野猪林。他一生嫉恶如仇、抱打不平、一身正气。我认为他是水浒传中最讲义气的英雄。

而所谓的“忠”,就是对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尽心尽力,与朋友肝胆相照。宋江便是“忠”的化身。在水浒里,“成也宋江,败也宋江。”他最早是一名小吏。他的理想是为官报国。宋江有着江湖好汉的侠义精神。他乐于助人,结识了不少英雄好汉,有着“及时雨”之称。在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后,他出于义气,才背叛了朝廷被逼上梁山。但宋江是个忠于朝廷的人,摆脱不了对朝廷的忠心,所以在招安那一天又一次奉身于朝廷。直到临终,避免李逵去惹事,把他也一起带走了。

读了这位篇文章我读出了英雄好汉的雄心壮志,和伟大抱负。但是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不过,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