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站环保应急预案(热门六篇)。
从文体角度看,应急预案是应用写作学科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检测站环保应急预案 篇1
为了顺利圆满完成低碳生活,环保校园行活动,确保同学们人身安全,保证这次活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安全预案。
一、成立具体负责安全事故小组。
二、主要职责
1.负责人负责召开出发前安全会议,安排检查设施安全等事宜。
2.各成员具体负责突发事故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负责人指令畅通。
三、应急措施
1.工作人员在前往活动地点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
2.在楼梯安排看护,以防学生发生才上事件,若发现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并及时疏散,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
3.在活动进行中防止学生打架。大声吵闹,若发现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并请出会场进行调解。
4.在做手工制品时,防止学生弄伤自己和他人,工作人员注意。
5.活动之前工作人员对活动地点线路进行检查,若有发现及时与老师协调处理。
6.在与同学互动时注意语气,以防发生冲突,造成会场混乱,工作人员控制会场,工作人员必须态度友好。
7.分配各部门密切配合。
8.工作人员一定要熟悉会场出口位置为疏散同学做出正确指导。
检测站环保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学校行政一班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教务处、总务处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障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突发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学校成立抗污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报警:110、120
总指挥:x
副总指挥:x
通讯组:x
安全保卫组:x
人员疏散组:x
后勤组:x
运输组:x
救援组:x
医疗组:x
依据污染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由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环境污染源的基本知识和避险知识。
(2)开展污染救灾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师生救灾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预防预警机制
学校周边环境突发污染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处理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周边环境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具体工作。校长室负责抢救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总务处负责做好处理污染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教务处、德育处协助卫生室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环境突发污染及污染源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务处、德育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污染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灾害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升广大师生防灾救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响应
(一)正常抗灾救灾工作
在每年春季开学初制定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污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灾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突发污染、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灾预报期,布置防污工作,全体教职工应处于临灾应急状态,做好准备工作。学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污染事件的情况和实情,提出救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抗污应急状态后,抗灾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依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污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次生灾害爆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应急终止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内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环境污染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事故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灾后滋生其他灾害、二次污染。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污染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执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七、附则
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学校抗污救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检测站环保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实施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应急工作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处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执行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发挥现有专业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岳阳军分区副司令员、岳阳武警支队支队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业经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事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铁山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通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监察、监测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污染管理科、法制宣教科、自然保护科、规划财务科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污染管理科科长、自然保护科科长、法制宣教科科长、核与辐射监管站站长、市应急办主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2.1.3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环境监察支队)
主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2.1.4现场处置组
组长:市环境事故调查处置中心主任
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事发地县(市)区局有关人员
2.1.5应急监测组
组长:市环境监测中心分管副主任
成员:市环境监测中心、市核与辐射监管站、相关县、市、区监测站有关人员
2.1.6防控指导组
组长:污染管理科、自然保护科科长
成员:污染管理科、自然保护科有关人员
2.1.7技术组
组长:科技科科长
成员:市环境监测中心有关人员
2.1.8信息资料组
组长:政工科科长、法制宣教科科长
成员:政工科、局办、法制宣教科有关人员
2.1.9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规划财务科、局工会、后勤服务中心有关人员
2.1.10专家组
组长:局总工程师
组员:监测中心、支队及有关科室技术骨干
2.1.11新闻组(局新闻发言人为唯一对外发布窗口)
组长:法制宣教科科长
成员:局监察室、局办公室相关人员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指挥、协调、指导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决定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组织制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环境应急宣教工作,统一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承担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组织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制订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测和监测系统;开展应急处置和现场监测的人员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活动;承担市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环保局:建立健全反应快速、保障协调的应急机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现场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处置的技术支持。
岳阳军分区:协调驻岳部队、民兵参加救援、抢险。
岳阳武警支队:协助公安局做好现场警戒、保安、抢险与疏散等工作。
市公安局(含市消防支队):组织协调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恐怖事件等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对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负责对现场的火灾灭火与泄漏控制,或可能导致火灾或泄漏的隐患处置。
市安监局:配合拟制因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参与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发改委:负责将全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市工业经委:负责铁路、成品油、电力保障有关协调工作。
市民政局:储备、管理和调配救济物质,负责受害群众的生活救济。
市交通局:协调长江流域以外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负责长江流域以外的船舶、港口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岳阳海事局:负责长江流域船舶、港口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市建设局: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供水系统环卫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城市供气系统畅通。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医疗救治,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工作,为事发地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市水务局:配合拟制市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铁山管理局:负责铁山水源安全和恢复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对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遭受污染威胁物种的保护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气象局: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和应急所需气象数据。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
市通信部门:保障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对市内外环境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和整理传报工作。
3.1.2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3.1.3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和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控;交通和海事部门负责水上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控;环保部门会同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控。
3.1.4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将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报告给市人民政府及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市环保局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组织对产生、贮存、运输和销毁的废弃化学品及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原由、种类及区域分布情况等;负责全市环境应急信息、指挥系统的研究、开发与建设,组织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软件。
3.2.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2.3进入预警状况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发布预警信息。
⑵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⑶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况,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及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⑷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⑸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到位。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本级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支持体系,逐步形成全市两级环境预警监测、信息收集与传递、预警发布、应急指挥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网络。
3.3.2市环保局建立全市重点污染源排放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区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和辐射事件预警信息系统;交通和海事部门建立船舶污染事件应急设备库和船舶污染快速反应系统。
3.3.3市环保局建立市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和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3.4市环保局建立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分别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蓝色预警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发布。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环境事件分为一般环境事件(Ⅳ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四级。
4.1.1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1.2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1.3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州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市、区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1.4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突发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的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Ⅳ级响应
⑴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⑵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与事发地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情况,并提供技术支持。
4.2.2Ⅲ级响应
(1)市人民政府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市人民政府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省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⑵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与事发地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情况。
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专家分析情况,准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必要时,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并为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2.3Ⅱ级响应
⑴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通与事发地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给市环境应急指挥部。
⑵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具体行动方案,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⑷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4.2.4Ⅰ级响应
⑴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开通与事发地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给市环境应急指挥部。
⑵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具体行动方案,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⑷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对不能有效处置或者影响毗邻省、市州、县的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信息报送与处理
4.3.1报告时限与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发生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的,可直接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
突发环境事件确认部门、单位,在确认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及其有关成员单位,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环境事件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相关部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4.3.2报告方式与内容zw5000.CoM
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及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其中,核与辐射事件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4.3.3特殊情况信息处理
⑴突发环境事件的伤亡、失踪和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环境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由省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港澳办、台办和外交部启动相应预案。
⑵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由省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外交部,提出需要得到援助的国际机构、事项内容、时机等,由外交部联系,按照信息发布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信息。
4.3.4信息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所在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通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应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辖区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4.4指挥和协调
4.4.1指挥协调机制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各应急指挥机构接到环境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再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污染程度和事件等级,作出科学预测和判断,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应及时、主动地向应急指挥机构提供应急救援基础资料,环保、气象、交通、水务等部门、单位应及时提供事发前后的有关数据资料,供应急处置参考。
4.4.2指挥协调内容
⑴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并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疏散、转移群众返回时间;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⑵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本单位应急资源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处置信息。
4.5应急处置
4.5.1市环保局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指导和协助各地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初期,根据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监测,并随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⑵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依据。
4.5.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⑴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遭受污染威胁的人员。
⑵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转移污染源,尽快终止污染源扩散;及时发布污染物扩散可能影响的区域和重要基础设施等信息;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和生产设备,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⑶环境应急监测机构迅速进入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确定现场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物扩散范围,划定污染区域,并及时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数据和污染趋势评估意见。
⑷启动应急物资和设备,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尽力抢修被污染或损害的供水、供气、供电、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
4.6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
4.6.1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特点,配备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处置现场的有关规定。
4.6.2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和环境事件特点等,告知群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定群众疏散、转移方式,指定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群众安全疏散、转移;在事发地安全边界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7信息发布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统一对外,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
4.8应急结束
4.8.1应急结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宣告应急结束:
⑴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⑵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⑶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清除,无继发可能。
⑷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⑸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群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
4.8.2应急结束程序
⑴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结束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应急指挥部批准。
⑵现场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结束命令。
⑶应急状态结束后,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相应人民政府指令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它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害范围及程度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恢复的建议。
5.2社会救助
各类社会团体、个人及国外机构的捐赠资金和物资,由市有关募捐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与监督。
市人民政府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开展环境保险。环境事件发生后,各保险机构深入事件发生地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5.3分析评估
5.3.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对每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予以总结,并作出科学评价,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局。
5.3.2市环保局对全市环保系统的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考评。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市通信、邮政部门负责通信与信息线路维护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6.2装备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发挥现有应急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污染源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和现场处置能力。
6.3人力资源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基层环境应急队伍的能力建设,培养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应急力量;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大中型冶金、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的业务培训。
6.4技术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6.5经费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给予安排和拨付。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1.1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教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提高公民的防范能力。
7.1.2各级环保部门和有关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1.3各级环保部门和有关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监督检查
市环保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府安定构成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指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秩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市环保局进行修订和完善。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检测站环保应急预案 篇4
一、活动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环境问题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不仅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损失,更严重的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了人类赖以健康持久地生存的基本条件。
该活动希望在每一位居民的共同配合下,提高和加强居民对环保的认识,并鼓励居民以实际行动改善街道乃至社会的环境,共同肩负保护家园、保护地球的责任。
二、活动方案设想科学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林家彬认为,生态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应把这种认识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专家认为生态环境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产品的重要特征,因此当生态环境需要人为投入来加以治理和保护时,它就具有了公共产品的属性。
因此“环保”是一个全民性的问题,政府的政策与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还是公民对“环保”意识的提高,所以,这个活动方案侧重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每个小角落做起,希望通过各项活动能真正让每位公民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保护环境这一公共财产。
三、活动方案的`计划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街道绿化,人人参与
1、加强关于“环保绿化”的宣传力度,让人们在思想上给予充分重视,并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环保。例如:张贴海报、标语;广告宣传;组织街道环保宣传活动等;
2、街道领导可以与各家各户进行商议,讨论如何改善街道的生态环境,如实行“门前三包”的制度,从而使环保活动可从每个家庭做起;
3、街道领导居委会组织群众进行一些“绿化”活动,例如:组织每个家庭的小孩参加植树、栽花活动;集资兴建“街道绿化小区”,“绿化带”;评选“优秀绿化小区”、“环保先进家庭/个人”等。
4、街道与街道之间可以进行活动交流,加强各方面的建设,从而把“街道绿化”的影响逐渐扩大,推向社会。
(二)大家行动起来杜绝“白色污染”
1、加强关于“白色污染”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得到加强,从而可以让环保活动更顺利进行;
2、从自己做起,不但自己要减少用“白色污染”的物品,而且要对自己身边的人进行监督、同化,尽量减少“白色污染”;
3、认“环境标志”,选用绿色产品。
(三)“危险垃圾”零排放
“危险垃圾”主要包括用过的电池、胶卷、注射针管以及用剩的药品、油漆等。
1、街道派专人上门收集,收集人员将收集到的“危险垃圾”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以尽量减少“危险垃圾”的流失;
2、在商店和药店等处设收集箱。这些垃圾收集后将被送交指定的机构集中处理。
(四)“节约”行动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别让水空流;
2、阻止滴漏—街道定期检查、维修水管,水龙头;
3、随手关灯—省一度电,少一份污染;
4、支持绿色照明—人人都用节能灯;
5、控制噪声污染—让我们互相监督。
四、活动方案的预算计划
因为该方案是侧重从家庭做起,所以所需经费不会太多,主要的资金可以分配如下:
1、购置一些果皮箱,清洁车等(约800元);
2、购置一些树苗,花苗,花盆等(约500元);
3、环保活动及评选所需的经费(约1500元)。
检测站环保应急预案 篇5
1、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弘电业汽修厂厂区发生火灾状况时应快速实行的各种响应措施和步骤。
本预案适用于本弘电业汽修厂可能发生的紧急状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预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 Q/SJPS-203.009应急打算与响应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无)
4、应急现场基本状况
四周状况:现场旁边主要建筑设施(或部门、班组)有:报修室、仓库、结算室、机修班房、电工班房、沙板班房
5、事故假设概述
待修车辆或设备及各类易燃品(汽油、柴油、油漆等),引起火灾,并威逼其邻近的设备和车辆及工作人员的的平安,如不刚好扑灭,油箱有爆炸的危急。
6、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6.1总指挥:彭玉弘,全面领导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限制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6.2副总指挥:丁海龙,总指挥未到现场时,现场临时总指挥由第一个到场的.副总指挥担当。 6.3应急处理的指挥者和调度人:当班班长,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到达现场之前全面负责指挥工作,在总指挥、副总指挥到达现场之后,将指挥权移交给最高职务者,并向其报告当前险情。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帮助组织人员撤离并组织救火等工作,减小事故影响和后果。
6.4区域指挥者:各责任区负责人,详细负责指挥本区抢险队伍的指挥,以及应急救援、应急响应工作,同时负责落实本区人员及财产的清点及上报工作。
7、应急报告程序
7.1事故发生时,发觉者应马上电话报告消防队(电话119)及厂领导,说明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报警人姓名、电话。
7.2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刚好通报险情给总经理,并通知危急地带人员撤离。经理根据《应急打算与响应管理标准》中相关规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7.3相关应急服务信息
大庆市消防中队(电话:市话119)
8、应急处理具体步骤
8.1检查起火的位置,切断易燃气源,停止相应的电气设备运行及关闭全部电源,在确保平安的状况下,协作消防队员将火灾位置隔离,对邻近火场的设备设置防火档板。
8.2保安人员:限制出入、疏导交通,并划分隔离区,实行警戒。
8.3消防队:马上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限制火源,防止火势扩散到其它设备。同时用消防水枪向邻近火场的设备喷水降温,防止车辆及设备高温,发生爆炸。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在确认设备电源已切断的状况下,可用雾状水灭火。
9、应急处理留意事项
9.1防止容器内的易燃物品燃烧或受热产生爆炸。
9.2人员疏散时应逆风方向撤离到远离火场的空旷平安场地。
9.3人员疏散时应用湿水的布类掩护口鼻,防止吸入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及烟气窒息。
10、应急物资及人员打算
10.1通讯装备:移动电话。
10.2交通工具:各部门自用车辆。
10.3照明装备:厂内正常照明、消防车自带照明。
10.4个人防护设备:无。
10.5消防设备:
10个二氧化碳歼灭器。
10.6医疗支持设备:救援车。
10.7其他设备:隔离带。
10.8应急响应的实施者:全体员工。
11、培训和演习
11.1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培训,每年组织演习,通过培训、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务的实力。
11.2每次应急预案演习应填写“应急预案演练评审表”。
检测站环保应急预案 篇6
为确保混凝土的拌和质量和施工生产的有序进行,若遇暴雨、意外停水、停电或机械设备故障等突发性情况时,为能使混凝土正常供应、搅拌站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拌和站应急预案。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 。
人员组成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站长
副组长:总调度
组 员:搅拌站所有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应急方案工作指挥。
一、正常生产时突然下暴雨时,启动暴雨应急预案
①当班调度就暴雨情况及时与工地现场沟通协商做好现场的处理工作,并巡视料仓和料斗的彩钢瓦是否完好,各处是否有漏水飘雨情况;
②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情况,在排队等候接灰的混凝土罐车到出料口后接灰前再次放水,并检查运料车辆的料斗及时装好防雨布;
③试验员应及时复测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根据含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配合比;
④搅拌司机注意在监控器上观察地料仓是否有漏雨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⑤安全员及时检查拌和站的防雷设备是否完好;
⑥站长及时巡视整个拌合站并检查机械的运转情况,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
⑦总调度就站内外情况与工地现场负责人及时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连续阴雨天,启动阴雨天应急预案
①站长巡视整个拌合站,各岗位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搅拌站正常生产运转;
②地磅房收料员保证进料和运料车辆在进场之前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带入泥土等污染物;
③实验员随时抽检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及时调整好配合比,确保砼的拌和质量。
④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如有必要,检查每一次罐内混过凝土情况;
⑤搅拌司机注意巡视地料仓是否有漏积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三、正常生产突发停水时,启动停水应急预案
(1)两台生产线配有一个可储水70t的地下储水箱,以及一个可储水200t的备用蓄水箱。在生产之前搅拌站的储水箱以及备用蓄水箱都受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水箱为蓄满状态;同时在两水箱被抽水时或额定蓄水量水位有变化时,控制系统开始工作,不间断蓄水,直至水箱内为蓄满状态。
(2)混凝土每方用水量为140kg左右,两条生产线同时运转,正常生产量约为126m3/h,一小时用水量约为17.6t。施工时如突然发生停水故障,拌和站水池里的储水及备用蓄水箱的储水约能满足生产1900 m3混凝土,可保证一天正常的生产及抢修排除停水故障所需时间。
四、正常生产突发停电时,启动备用电源应急预案
(1)正常生产时如突然停电,相关当班负责人要立即与生产调度或现场值班电工联系,值班电工要尽快赶到变配电房查明停电原因(同时机电班要安排发电机司机到位,做好发电前的准备),分清是外部电网停电,还是配电设施发生故障,如是外部停电,则由生产调度安排在15分钟内启用备用电源。
(2)站内备用电源为2台装机功率为200KW的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时为混凝土拌和站启动供电,为保证生产对办公生活区一般不实行临时供电。
(3)在启用备用电源前,电工要先切断配电总柜内的隔离总开关,发电机司机要再次检查发电机组各部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按发电机操作规程正常启动,此时由发电机司机和电工查看各部参数正常后,并具备送电条件时,由电工进行倒闸操作,把电送出去。
(4)为保证备用电源随时正常可靠运行,设备部制定了相关备用电源管理制度,对发电机组实行严格的定机定人管理制度,并要求保管司机每周进行一次走合保养,随时了解发电机工况,如有异常现象及时排除,决不带病运行;另每天灌注桥梁前保管司机要提前1小时启动发电机运行15分钟,确认发电机是否正常。
(5)机电班每月针对发电机组、砼搅拌站的维护修理情况,每季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
五、生产关键设备突发故障时启动备用设备应急预案
(1)在拌和站进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主要指为混凝土强制式搅拌机。其他机械设备有大量的备用储备,并易于修复。
(2)配置有生产线两套,进行混凝土灌注时启动一套,其中一套可为备用,当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机械故障时启动备用设备。
(3)平时做好关键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部每月针对设备的维护修理情况,每月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当设备因故障停机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六、突发火灾启动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七、搅拌站扬尘、外加剂泄露应急预案
1.在搅拌站的生产中如发现扬尘相对正常生产中有异常增加。应立即检查是否有除尘设备损坏或者是封装部分破损泄露,及时进行处理。如粉尘量大可采用喷雾降尘措施。
2.外加剂因老化而造成泄漏后,应该及时将外加剂进行更换和堵塞泄露部位。泄露的外加剂用水稀释,导流至污水沉淀池。防止外加剂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