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集合十一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水管网抢修应急预案(通用1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1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急防范能力,确保供水管网、设备和人身安全,有效保障安全供水,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到来前的安全保障工作,水厂上下应以高度责任感,把应急防范工作摆在第一位,做到工作布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落实应急责任人,用人统一指挥。适时安排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要领,做到遇事不慌、应对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宿松县供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内遭受洪涝灾害、雨雪冰冻、有较大影响的台风和日食、山体塌方和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下列供水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3、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4、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宿松县自来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
2、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室(联系电话:)
3、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部门制定防台风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部门。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服务中心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工作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突发重特大供水事件发生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工作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四、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紧急警报阶段程序
准备预报灾害在24小时内对本厂供水设施有何严重影响,或接到灾害紧急情况报警通知时,发布本厂防御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应急小组成员、分工干部、到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落实工作职责。应急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值班及信息记录,做好上通下达工作,掌握灾害抢险动态,密切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的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及时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准备情况。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县防指汇报。
3、组织领导。应急办公室立即召开灾害紧急救援动员会,进一步研究部署防灾减灾工作,视情况发布动员令。
4、防灾宣传、防避结合。通过电话、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到家告知等形式,将灾害消息及时告知全体职工。加强对救灾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
5、重点检查、防避结合。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易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组,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台风重点对象:制水一厂、制水二厂、污水厂、加压站危(旧)房、仓库,供电与电信杆及线路,各加压泵站和黎河公园等。
6、安全避灾、突出转移。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各施工工地停工,黎河园关闭。
7、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要按照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调度供应工作。
8、落实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和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职能)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四)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生产调度室
(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2)随时掌握供水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按工作小组组长指令启动供水调度预案,科学合理进行供水调度。
(4)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制水厂、工程部、微控中心、技术开发部等
(1)负责并组织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水厂构筑物发生倒塌时组织抢险,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它处理意见。
(4)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3、水质监测中心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对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后勤保障
负责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六、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水厂、加压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送水泵和水源取水泵损坏时,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厂部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利用蓄水池、高位水池等,保证居民部分供水。
7、厂抢险队伍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厂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水源地、水库、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滤池技防措施,安装实施24小时有人监视图像记录的电视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客户服务中心或其它值班室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厂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生产调度室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生产调度室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厂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厂和事件发生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八、附则
(一)、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2
一、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
1、公司总经理为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的第一责任人。如遇火灾和生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实施灭火和抢救工作。
2、厂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当发生火灾和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拨打“119”和“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总经理报告,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并配合消防部门和急救中心实施灭火和救护。
二、防火应急措施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组成由公司总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指挥部,清点职工人数,安排报警和自救。
2、工厂电工立即切断厂区内所有电源,同时启动院内机井,保证灭火用水。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疏散职工的.同时,按照公司消防工作分
工,在消防车未到之前,组织职工利用工厂的消防水枪和灭火器材进行了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产事故应急措施
1、加工、烘干等车间若出现生产事故时,车间主任和现场第一目击人,要在第一时间拨打求救电话,同时报告厂长和总经理。
2、如有机械伤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立即关停机械,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止血等应急救护,并安排专人看护,等候救护车急救。
3、对受伤人员要有专人陪护到医院救治,安排财务人员亲自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实施有效的抢救。
四、火灾、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1、火灾扑救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灭火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②成立公司义务消防队。在火灾发生后和专业消防队未到之前赶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级阶段。
③义务消防队由机关男职工和分厂工人组成。分三个组:水枪灭火组。由刘德胜负责,利用院内机井和楼内消防栓灭火;泡沫灭火组。由史铁章负责,利用楼内和厂区内的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报警通讯组。由门卫负责,及时报警,维持厂区秩序,引导消防车灭火。
2、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生产事故自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②组成由厂长和车间主任负责的机械伤人自救小组。在万一发生生产事故时,切断电源,抢救受伤人员,报警求救。
③成立由副总经理和财务人员组成的救护组。负责陪同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治。
④成立由办公室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报告组,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
五、预防为主、杜绝事故发生
1、公司及分厂和各部门,在严格执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严格治理一切不规范和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大硬件设施改选和建设,保证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全体职工处理突发事件、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做到保证自身安全和企业减少损失、及时报警、报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两次,各工种岗位培训每年两次,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项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预防为主,不出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以上应急预案落实到机关、工厂、车间、班组,并遵照执行。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着力提高物业公司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xxx”小区饮用水卫生安全,为物业公司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平安和谐社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事做起,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三、具体措施(及预防措施)
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水户。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并对二次供水设备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部门人员联系检测部门对水池、水塔、水箱等进行检测,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发,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管网恢复后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治疗病人。
3、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立即拨打电话。
5、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4
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和培训,保障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本小区特制定了免费小区消防应急预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这份重要的文件。
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小区居民数量不断增多,小区对消防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使小区居民建立正确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主动作用,必须缩小小区与公共安全部门之间的距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小区内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制定目的
本预案旨在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以应对突发火灾及其他类似事件的出现,及在紧急情况下,小区居民能够快速、有序地控制和消除火灾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快速报警、有效处理,避免小区居民遭受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
三、预案组成
1、组织机构:设立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作为召集人,负责预案的'制定、宣传、组织实施和检查工作。
2、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包括应急处置、救助措施、物资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并要有足够的实施和演练,使小区居民能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3、教育培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消防志愿者,同时贯彻消防宣传和教育工作的常规化和制度化。
4、应急队伍:建立及时、快速、有效的应急队伍,特别是建立专业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应急组织管理和应急演练。
四、预案实施
1、遵照消防安全管理法规,加强预防、排查,消灭火灾隐患。
2、加强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感和自救能力。
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机制,及时、迅速切实应对突发事件,减轻损失。
4、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环节,杜绝火灾隐患。
5、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施齐全、完好,保持好工作状态。
五、总结
免费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仅是小区居民自身的消防安全问题,同时也是自身责任与义务的体现。希望小区居民重视消防安全,通过全体居民共同努力,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5
一、总则
根据“天池首府”小区实际情况实施编制消防应急预案,目的为了做好本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小区居民及商户人身、财产安全。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防火,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特制定本预案
二、防火抢险组织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张韬慧(替补:赵秀峰)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宣布紧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现场总指挥:赵秀峰(替补:乔卫成)负责应急预案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现场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突发事件的、报告、监控协调、处理,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的损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4、灭火战斗组
组长:
组员:
主要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备扑救火灾。其次引导和协助人员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区域
5、抢险抢修组
组长:
组员:
应急状态下,设备抢修、设备复位,确保消防设备设正常运行。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伤病员和救灾物资的运送。
7、疏散警戒组
组长:
组员:
引导和协助人员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区域。事故现场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以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8、通讯救护组
组长:
组员:
保持与外界联系,稳定受影响业主的情绪,必要时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三、高层火灾预案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4、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5、关闭火情现场附近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6、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7、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8、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9、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笔稿范文网 WWW.gX86.CoM)
1)消防监控室报警
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秩序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秩序部主管或当秩序班长,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3、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主管。
4、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成立临时指挥部
1、物业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2、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总经理、秩序主管、行政主管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秩序主管代任总指挥。
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①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②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③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④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⑤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警戒组、通讯救护组、灭火战斗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⑥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⑦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⑧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⑨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
⑩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3)消防监控室
1、启动消防联动系统
2、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朝鲜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3、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4、向“119”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物品;
E、火势状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4)工程抢险组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必须有备用照明以确保现场扑救的顺利进行,必要时采用其他路线送电照明。
2、保证消防水泵、消防应急电源、消防排烟风机、消防送风机、消防电梯正常使用
5)灭火战斗组
1、现场若有住户,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抢救。若室内无人,无钥匙开门的情况下,则由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破门进入房间扑救,事后由公司领导负责向住户做解释工作。
2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
①灭火器在喷射中应保持直立状态,不可平放或颠倒使用。
②当不戴防护手套时,不要用手直接握喷筒或金属管,以防冻伤。
③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在上方向喷射。
④在室内、使用时,要先打开窗户再进入,以免窒息。灭火后应迅速离开现场。
●水带、水枪的使用:
①打开消防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②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不得使用;
③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要避免扭折;
④将水带与消防栓连接,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并按顺时针的方向拧紧;
⑤好后至少2人紧握水枪,对准火场,1人缓慢打开消防阀
3根据火灾现场的情况来确定灭火的方法:
①室内火灾——扑救时应深入内部,打近仗。可从建筑物内部大楼梯间、走廊或窗口、阳台、临时架高的消防梯等进入楼层内进行灭火。
②楼房火灾——可采取分层截击,下层火灾,上层设防的.方法。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火势在垂直与水平方向蔓延。在起火层组织力量扑救的同时,还应在上层部署力量堵截火势,在下层也应做好灭火的准备。
6)疏散警戒组
1、火灾发生后,疏散警戒组分为疏散小组和警戒小组,由疏散组负责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当火势较大,受困人员较多时,可先把人员引导至安全地方,再设法转移到地面。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3、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4、当着火层以上全部疏散完成后,开始疏散下面楼层的人员,同时,秩序维护部依次检查各楼层,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5、警戒小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火灾外围警戒。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察。
7)通讯救护组
1、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2、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
3、通讯救护组在总指挥通知后与各大医院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4、通讯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和安抚,询问伤员身体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包扎。
5、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8)后勤保障组
1、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灭火器、防护用品等
2、火灾扑灭清点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3、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四、善后工作
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2、管理运作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3、保洁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4、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5、由物业总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6、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
7、其他。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6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华星大厦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大厦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大厦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任。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在大厦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大厦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大厦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保安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者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119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者消防主机报火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是电器起火还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火情确认之后中控室值班员立即(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之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四、各级人员行动:
1、大厦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之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之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之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之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之后立即赶往大厦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之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冷却灭火法;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之后,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及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抑制灭火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启动消防泵、喷淋泵、配合火场灭火。
2、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除火场烟雾。
3、关闭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防止火势漫延。
4、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电梯降首层。
5、开启正压送风机,向消防疏散楼梯输送新风。
6、命令工程部关闭天然气总开关。
7、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8、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控制,指挥部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消防中控室开通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消防广播,用广播反复播放“紧急疏散通知”,广播稿如下:客户朋友们请注意,大厦XX层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正在进行扑救,为了您的安全,请迅速离开房间,疏散前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疏散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危险,请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谢谢您的合作。
3、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进行紧急疏散后,根据人员离开情况,对其它楼层进行广播疏散。
4、客务部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负责各楼层客户的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慌张,不要乘坐电梯。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大厦外围。人员疏散后,检查每个房间是否有人,确认无人贴上标记,如有人员未离开房间,要及时进行劝导,使其迅速离开房间。
5、其他部门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
6、内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警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准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客务部负责火灾后期的清理工作。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做好全市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用水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城镇燃气、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东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东阳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阳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是指因突然发生供水设施设备损坏、供水管网破损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众停止供水及相关事故,危及公共稳定的紧急事件。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有关部门、供水企业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统筹协调,科学救援。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发生供水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并快速处置。长效管理,依法规范。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2风险识别与事故分级
2.1风险识别
可能造成供水突发事故主要风险:
(1)水源污染风险:生物、化学品、病毒、放射性物质等造成污染。
(2)水厂生产事故风险:电厂、变电站发生停电事故导致供水企业、泵站(闸站)停产;调度、自动控制等信息系统遭受入侵、攻击和失控、毁坏;次氯酸钠、液氯、液氧、高锰酸钾等危化品泄漏、爆炸等。
(3)供水管网事故风险:室外主要输配管(隧)设施爆管、损毁等;井下作业等高危作业发生多人伤亡等;管网水水质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灾害风险:因地震、滑坡、台风、暴雨、大雪、低温、咸潮入侵等自然灾害,导致机电设备毁损、水源水无法取用等影响城市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5)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爆发大规模传染性疾病,生产运营人员严重减员等。
(6)人为损害风险:因误操作、施工危害、战争和恐怖活动等因素造成生产与供应系统损坏和停产、减产。
2.2事故分级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按照其紧急程度、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2.1特别重大突发事故
特别重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用户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2.2重大突发事故
重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用户连续停水 24 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2.2.3较大突发事故
较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发事故
一般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2)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或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上述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应急组织体系
3.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东阳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内较大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水务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水投集团总经理和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投集团、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东阳供电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及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
3.2应急组织职责
3.2.1市指挥部职责
(1)实施东阳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2)领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事项;
(3)负责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掌握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市政府、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6)决定其他有关全市范围内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3.2.2办公室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市指挥部办事机构,履行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统筹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做好供水事故预防工作;
(2)编制和修订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责任与措施;
(3)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单位制定相关预案,并做好预案备案工作;
(4)动态掌握供水行业存在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根据事故动态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5)组织或参与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6)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3成员单位职责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市发改局:负责城市供水设施、管网工程的项目立项,加强供水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好市场桶装水的价格监管。
(3)市经信局:负责医药、食盐的储备管理等工作。
(4)市公安局:指导并参与事故前期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等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道路通行畅通;配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及时研判事故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情报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接报的突发事故信息。
(5)市民政局:协同做好事故影响人员疏散安置,组织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并监督应急资金的使用。
(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事故处置,并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8)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的物业管理企业做好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善后工作,保证自来水能够正常入户;必要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协同做好供水中断市域紧急运水供水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10)市水务局:加强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制定、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术方案;加强水情和水文资料分析;负责渠道泄洪、控制闸、电厂负荷的调度工作,保障水库供水;做好管辖水库、水源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水质监控,及时处置蓝藻等危害水质安全的危害因素;负责事故发生时水源水供给保障和调度工作。
(11)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康复工作;做好入户自来水和临时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1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指导、协调现场救援工作,组织较大事故调查评估和处理等。
(1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1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支持应急抢修时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的开挖与占用。
(15)生态环境东阳分局:负责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水质安全工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提出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并负责协调和监督落实。
(16)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有关信息,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
(17)市水投集团: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突发事故第一响应机构,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负责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保障水质安全;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制定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自来水安全监测和事故预防预警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组织自来水事故应急技术研究等工作。
(18)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中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协同做好供水中断地区的运水保障工作。
(19)国网东阳供电公司:负责事发区域电力供应和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应急用电。
(20)相关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辖区内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在自来水长时间无法正常供应的情况下,及时查勘、保护和利用辖区内的其他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稳定。
(21)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抢修及救援工作。
3.3 应急咨询机构
建立东阳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作为市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专家组由水务、城建、气象、卫生、民政、环保、通信、应急救援、公安、交通、电力、安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为:对应急准备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会商,开展专题研究;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4预警机制
4.1预防监测
有关责任部门要做好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供水企业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及供水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4.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 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一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事故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二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4.3预警发布
市指挥部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依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滚动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上级政府备案,同时通报有关单位。
4.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突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城市供水管道实时监测,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城市供水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
4.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根据需要,对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5应急响应
5.1 事故报告
5.1.1 报告程序
(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 110 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者 119 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突发事故,如属于突发事故的,应直接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2)供水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核实并报告市指挥部和上级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各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5.1.2 报告内容
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2先期处置
5.2.1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市指挥部,按照事故等级,立即上报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部。
(1)市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视情成立各工作组,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2)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成员赶赴现场,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决定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协调全市专业应急队伍及物资装备参与抢险救援;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故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6)组织开展损害评估;
(7)根据需要,向毗邻市或者省有关厅局请求支援。
5.2.2突发事故发生后,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投集团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判定突发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报告市指挥部,同时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开展联动处置。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服从现场指挥部调度,第一时间实施人员疏散、现场事故救援等工作。
5.3应急处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置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状况及趋势;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记,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3.1处理自然灾害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过挖潜增强城市供水量,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水源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水质标准。
(2)对自然灾害事件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包括水厂清水池贮存水、局域管网水补压井、自备井和社会库存桶(瓶)装水)和临时供水设施。
(3)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4)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5)调整城市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用水等。
(6)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7)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8)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城市应急供水。
5.3.2处理工程事故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
(2)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式净水设备、水质净水装置,以及家庭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3)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4)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5)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3.3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关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启动城市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环保部门、卫健部门、市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并向下游通报情况。
(3)增加备用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备用水源井或者新凿水井,由卫健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家庭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5)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6)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7)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8)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9)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突发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由市指挥部报省级应急指挥机构通过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及一般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终止由市政府负责。
5.5信息发布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协调发布,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及时、准确、公开向社会公布。参与突发事故处置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通过非正常渠道外泄相关事故信息。重大情况发布报市政府决定。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市指挥部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补偿。妥善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按规定给予赔偿、抚恤或补助。做好后续的修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6.2调查、评估与总结
6.2.1调查评估
突发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重大突发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较大突发事故由金华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一般突发事故由东阳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
市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2总结
城市供水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市水务局应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7应急保障
7.1 指挥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同市政府、市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随时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应急响应期间,电力部门应保障城市中心调度室、各制水厂的电力供应,确保制、供水生产及管网运行调度正常。
7.2 队伍保障
建设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市水投集团和消防救援大队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市水投集团要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和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设施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应急管理、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抢险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市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7.3 装备保障
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修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每年更新,并报市指挥部备案。
8责任追究
市指挥部依法依纪,对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供水突发事故重要情况的;
(2)未按照职责规定,完成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的储备、维护的;
(3)在事故处置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
(4)在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5)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水务局负责管理、更新与解释,市水务局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8
为应对停水停电情况,保证小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特制定停水、停电处理方案,供有关部门参考执行。
一、应急处理原则
小区分有计划停水、停电和突发性停水、停电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使小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二、停水、停电处理流程
1、属于有计划停水、停电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业主(住户)各工作单位,在各楼栋、大堂公告栏及小区电子显示屏发布通知。将通知登记在发文通知单上保存。
对相关设备进行正常检修维护,向业主(住户)耐心解释取得支持配合。停水的利用生活水箱临时供水,如长期停水,应与供水、消防等单位联系,解决供水。停电的自动启动发电机临时供电。
2、属于突发性停水、停电的.,应当在十分钟内发出简要通知,1小时内发出书面通知,内容包括原因、预计恢复供水、供电时间。并将通知张巾在各楼栋、大堂显要位置,并将文件保存。对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向业主(住户)耐心解释,取得支持配合。停水的利用生活水箱临时供水,如长期停水,应与供水、消防等单位联系,解决供水。停电的自动启动发电机临时供电。
三、管理处各班组分工要求
(一)办公室
1、及时打印、张贴停水、停电通知。
2、安排备用水,启动临时供电装置。
3、向业主(住户)耐心解释停水、停电原因。
(二)护卫班
1、加强停水、停电期间的巡逻保卫。
2、对水、电力检修车辆进行引导,协助检修服务工作。
(三)维修班
1、停水、停电期间做好正常检修维护工作。
2、对于故障导致停水、停电的,及时抢修排除故障,恢复供水供电。
四、准备应急材料
1、贮水池、生活水箱
2、应急灯、发电机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城镇供水突发事故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理突发事故,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本预案所指城镇为城关镇及以上城镇。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贵州省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 3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监测、预测、预警和应对准备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县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企业依法确定的应急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处置能力和科技水平,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强化企业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 事件分级
供水突发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Ⅰ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本预案“附录 1”。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发生的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污染;②因自然灾害导致水源枯竭,水源输送中断,供水设施受灾、受损;③供水输配水管网系统干管断裂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④供水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和供水构建筑物倒塌等事故;⑤恐怖活动导致供水设施损坏,供水供应中断。
2 组织指挥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据应对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需要,成立修文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内较大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2.1 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分公司总经理、贵阳水务集团修文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城镇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气象局、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修文水务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县城投集团、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及修文经开区、各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
2.2 指挥部职责
(1)贯彻国家应急工作的法规和方针,依据我县应急工作的原则和方案,拟定、完善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部署;指导和协调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地提供支援。
(3)及时了解掌握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4)组织城镇供水应急技术研究和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城镇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的重要事项。
2.3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机构、有关市(州、地)、县(市、区)供水主管部门联系,掌握、传递最新信息。
(2)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收集、整理事件发展和应对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工作,
组织对事件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4)起草、审核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稿件和应对情况简报、快报,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5)传达指挥部指令,指导事件发生地的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和城镇供水企业进行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
(6)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城市供水设施、管网工程的项目立项,加强供水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好市场桶装水的价格监管。
(3)县工信局:负责医药、食盐的储备管理等工作。
(4)县公安局:指导并参与事故前期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等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道路通行畅通;配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及时研判事故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情报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接报的突发事故信息。
(5)县民政局:协同做好事故影响人员疏散安置和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并监督应急资金的使用。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8)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的物业管理企业做好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善后工作,保障自来水能够正常入户;必要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协同做好供水中断县域紧急运水供水工作。
(9)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和道路保畅工作。
(10)县水务局:加强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制定、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术方案;加强水情和水文资料分析,保障水库供水;做好管辖水库、水源的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业做好水质监控;负责事故发生时水源水供给保障和调度工作。
(11)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康复工作;做好入户自来水和临时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1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指导、协调现场救援工作,组织较大事故调查评估和处理等。
(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1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支持应急抢修时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的开挖与占用。
(15)市生态环境修文分局:负责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水质安全工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提出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并负责协调和监督落实。
(16)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有关信息,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
(17)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修文水务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县城投集团: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突发事故第一响应机构,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负责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保障水质安全;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制定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自来水安全监测和事故预防预警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组织自来水事故应急技术研究等工作。
(18)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中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协同做好供水中断地区的运水保障工作。
(19)县供电局:负责事发区域电力供应和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应急用电。
(20)修文经开区、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辖区内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在自来水长时间无法正常供应的情况下,及时查看、保护和利用辖区内的其他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稳定。
(21)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抢修及救援工作。
2.5应急咨询机构
建立修文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作为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专家组由水务、住建、气象、卫健、民政、生态、工信、应急、消防、公安、交通、电力等方面的专家(原则为各单位高级工程师或者业务熟悉人员)组成。其职责为:对应急准备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会商,开展专题研究;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有关责任部门要做好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各供水企业和供水管理单位按职责负责城镇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城镇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负责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县政府和县水务局报告。
3.2 预警
按照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 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见本预案“附录 2”。
3.3预警发布
指挥部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依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滚动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上级政府备案,同时通报有关单位。
3.4响应预警
进入预警期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突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城镇供水管道实时监测,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城镇供水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
4.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根据需要,对城镇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处置程序
(1)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供水企业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突发事故,如属于突发事故的,应直接报县水务局。
(2)县水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核实并报告指挥部和上级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上报县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应急局,各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2 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的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特、重大供水突发事故,要直报县应急局,同时报县人民政府、上一级供水行业主管部门。
4.3报告内容
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报备的有关事项。
4.4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5先期处置
5.1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县政府立即成立指挥部,按照事故等级,立即上报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部。
(1)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视情况成立各工作组,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2)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成员赶赴现场,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决定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协调全县专业应急队伍及物资装备参与抢险救援。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故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6)组织开展损害评估。
(7)根据需要,请求支援。
5.2突发事故发生后,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修文水务有限公司、贵阳修文瀑泉供水有限公司、县城投集团等单位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判定突发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同时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及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开展联动处置。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要服从现场指挥部调度,第一时间实施人员疏散、现场事故救援等工作。
5.3应急处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指挥部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置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状况及趋势。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记,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3.1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 10 分钟内报告局长、分管副局长,并向县政府、县应急局电话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1 小时内,通知办公室成员召开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宣布启动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1小时内,启动与事件发生地政府部门通讯系统,接受和传达指挥部指令,随时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动态和应急情况;明确专家组组成人员并取得联系;督促上报事件快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必要时向县应急局和县政府汇报。3小时内,指导小组召开专家组工作会议,根据事故发展和应对情况,研究提出初步的应对城镇供水重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抢修、应急供应等处置措施和建议方案。
(3)指导小组接报后, 24 小时内,召开指导小组全体成
员和专家组成员会议,研究组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4)成员单位或有关单位接到指导小组通知后,立即做好
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处理自然灾害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过挖潜增强城市供水量,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水源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水质标准。
(2)对自然灾害事件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包括水厂清水池贮存水、局域管网水补压井、自备井和社会库存桶(瓶)装水)和临时供水设施。
(3)根据城镇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4)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5)调整城镇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用水等。
(6)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7)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8)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城镇应急供水。
5.3.2处理工程事故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
(2)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式净水设备、水质净水装置,以及家庭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3)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镇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4)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5)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3.3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关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污染的城镇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启动城镇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城镇水源或供水设施等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卫健部门、县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并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
(3)增加备用水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备用水源井或者新凿水井,由卫健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家庭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5)根据城镇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6)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镇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7)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8)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9)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突发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由指挥部报市级应急指挥机构通过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及一般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终止由县政府负责。
5.5发布信息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指挥部协调发布,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及时、准确、公开向社会公布。参与突发事故处置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通过非正常渠道外泄相关事故信息。重大情况发布报县政府决定。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指挥部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补偿。妥善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按规定给予赔偿、抚恤或补助。做好后续的修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6.2调查、评估与总结
6.2.1调查评估
突发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重大突发事故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较大突发事故由县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一般突发事故由县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
市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2总结
城市供水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县水务局应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7应急保障
7.1 智慧通信保障
县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同县政府、县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应急响应期间,电力部门应保障城市中心调度室、各制水厂的电力供应,确保制、供水生产及管网运行调度正常。
7.2 队伍保障
建设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有限公司和修文消防救援大队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贵州省水投水务集团修文有限公司要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和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设施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应急管理、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抢险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县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7.3 装备保障
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修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每年更新,并报县指挥部备案。
8 责任追究
县指挥部依法依纪,对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供水突发事故重要情况的;
(2)未按照职责规定,完成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的储备、维护的;
(3)在事故处置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
(4)在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5)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水务局负责管理、更新与解释,县水务局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9.2实施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10
根据市防洪办有关防汛工作要求,针对我市近日暴雨强度大、降雨集中的情况,市房产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市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的总体安排及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情况;
二是检查防汛物资、通讯设备、器材、车辆的落实情况;
三是检查小区地下车库、地下室排水系统的畅通及排水设施设备的完好与维护情况;
四是检查汛期地下车库、地下室的巡查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24小时值班制度的安排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
20xx年7月13-14日。
三、检查组织。
由市房产局领导吴峻、张勇、陶庭会、商茂松、陈新胜、孔庆永、李慧秋带队,分七个检查组,成员由市房产局马万里、卢樨临、刘庆梅、傅智海、周文广、杨远举、程纯洁七位同志与各城区住建局以及各开发区建发局人员组成,以区为单位对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小区防汛排涝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四、工作要求。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整改不力的,将予全市通报。同时,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材料留存备查。
小区管路应急抢修预案 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确保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城市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一)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二)取水水库大坝、海水淡化取水堤坝(引桥)、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三)地震、台风、海啸、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四)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五)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六)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七)传染性区域疾病;
(八)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或发生上列事件情况;
(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十)较大规模的聚集性事故。
第三条任何供水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突发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第四条供水企业应按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供水企业的应急处理预案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预计到可能出现的各类严重情况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预案应简明扼要而又有可操作性。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建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城市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嵊泗县供电公司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分管水务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兼任,成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业务水平的人员组成。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办公室统一接警、分类、分级处置。
第七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突发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秩序的工作。
(三)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纳入地方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四)制订突发灾害时可调动非公共供水水源预案,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率。
(五)加强水质检查和监督检测,在完善自身结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六)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七)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第八条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做好突发事故接处警、指挥调度。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二)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公安机关、当地政府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五)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第九条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在事故现场附近设定现场指挥部,并设置显著标志。
第十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现场指挥部可视情况设秘书、抢险、调查、通信、专家、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小组,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核定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及时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的指示。
(四)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五)完成抢险救灾等工作后,制作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现场指挥部应当设立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长由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重点指定。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各参与抢救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应急方案,制定具体抢救应急措施,决定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并跟踪落实。
(二)负责组织设立现场应急处置的各工作小组。
(三)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管制。
(四)负责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当地政府的联络。
第三章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特大突发事故。
重特大突发事故一经确认,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四条重特大突发事故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四)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第十五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六条发生重特大突发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省、市、县委和政府及当地应急、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
若系水源、水质、传染性疾病的突发事故,还应报水利、环保、卫健等部门。
重特大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二)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三)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四)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五)事故的简要经过。
(六)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七)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八)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或处理的有关事宜。
(九)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 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一)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突发事故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指令后,立即进入响应工作程序,按本部门应急预案做好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到重特大突发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应迅速掌握事故情况,同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按各自分工制定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二)现场指挥长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重特大突发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二十条重特大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五章 抢险应急和救援
第二十一条在重特大突发事故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故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救援情况报告政府和公安机关。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作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卫健部门。
(五)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他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上报地方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六)管网抢修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启闭阀门,将停水范围控制到最小,并迅速投入抢修,尽快恢复被毁损设施。
(七)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负责人、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八)调度、营业等计算机系统毁损,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抢修、全力确保基础数据资料的同时,报当地政府支援。
(九)事故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故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十)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二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二十三条非抢险救灾责任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抢险救灾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六章 应急处理工作支持与反馈
第二十四条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条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地方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地方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持、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第二十六条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和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条款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一)对在重特大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故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预案适用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安全保障和应急系统建设,落实全方位的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对不同的应急处理预案不断进行完善和充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管理与更新,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水利厅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措施(预案),报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预案由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