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方案

发表时间:2025-04-05

用工方案(经典17篇)。

用工方案 篇1

劳务工是酒店用工调配的辅助形式,应予严格控制,计入酒店编制控制数内,实行计划用工。

1、劳务工的来源和条件

(1)外单位富余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人员。

(2)劳务工须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劳务工必须具有酒店所在地城镇户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标准。

2、劳务工人员录用程序和手续。

(1)用工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统一安排择优录用,各部门不得擅自招用。

(2)经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面试及体检、政审合格,并经短期培训合格后上岗。

(3)厨师、管理岗位劳务工,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等级厨师及部门级以上管理人员经历和资格。聘用前由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审核,然后报总经理批准。

(4)劳务工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入店手续。办理手续时应验证身份证、体检报告及其他有关证件。酒店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初签协议期限3-6个月,期满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3、劳务工的待遇和管理。

(1)人力资源部依据酒店规定负责劳务工的调配、跟踪考查、奖罚和解除劳务协议及辞退。

(2)劳务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方案,服从管理,积极工作,如有违反,给予解除劳务费协议或辞退处理。

(3)劳务工的工资一般实行日工资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应根据具体岗位和情况确定);从事技术、管理岗位的劳务工,视情况适当增加待遇。

用工方案 篇2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46号),为切实发挥就业服务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三张清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辖区内“十强”产业、“四上”企业、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缺工企业、人力资源情况,建立缺工企业、人力资源供给、用工服务专员“三张清单”,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居),要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缺工项目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

(二)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各区县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三)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前期已对用工服务专员进行调整充实,要进一步发挥人社用工服务专员作用,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强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既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又关系就业工作大局,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既要立足当前、尽力而为,强化服务保障,着力缓解供需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加强系统谋划,做到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把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行动作为就业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用工服务专员、“网格员”的作用,整合相关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同向发力、分工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三项清单”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密切关注网络舆情。

用工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府“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应对新的发展形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增长、调结构、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党工委、管委会决定,20xx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关于工业经济提质扩量强服务转型跨越求突破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三思三创”为活动主题,以“接轨、转型、提升、跨越”为主线。围绕落实扶持政策、搭建服务平台、改善服务手段、强化服务职能、创新服务内容等关键环节,积极主动地为各种行业、各种规模、各种性质的企业搞好服务,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保证企业资金链不断、市场不丢、企业不倒,使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升。

1、力争20xx年全区工业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三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30%以上的增速,年底分别达到120亿元、30亿元、12亿元以上,使开发区经济成为全县工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服务力度,协助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全年新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8家、新建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8家、新申报科技计划项目20项、新申报专利30件以上,不断巩固扩大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促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有明显提高。

3、继续加大对三产服务业的引导服务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商贸物流企业的招引培育力度,促其尽快成为我区的主导产业,推动二、三产业协调快速发展。通过企业服务年等系列活动,推动我区一主二辅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二、活动内容

在“企业服务年活动”中,以企业服务中心为主体,各科室(部门)通力合作,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转变作风,形成合力,面向企业,集中组织“走访调研、综合服务、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活动。具体开展以下十项活动:

(一)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日活动。

7月20日,作为开发区开展讲解新政策、宣传新举措,提高企业对新政策认知度的活动日;邀请相关部门来开发区进行相关政策宣讲;汇编一本企业服务手册给每家企业。(责任科室:企业服务中心、招商部)

(二)开展一次服务接待日活动。

8月26日为服务接待日,开发区主要领导并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到企业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受理企业及园区群众的政策咨询、建议、投诉。(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

(三)开展一次企业座谈周活动。

8月第一周,作为主任座谈周。围绕“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主题,由分管主任主持召开内外资企业、中介机构、社会服务行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对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便利化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的问题。邀请社区住户、周边村代表座谈。共商园区和谐发展大计。(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综合部)

(四)开展一次和谐执法活动。

结合两城创建,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按制定的行为规范和八不准,要求开展人性化综合执法,创建平安园区。(综合执法大队)

(五)开展一次优化环境活动。

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园区企业、商户的规划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维护园区交通安全;完善服务网点,定时播放影片。(物业公司、城管中队、交管站)

(六)开展企业用工招聘对接活动。

企业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企业用工难问题,出台鼓励政策和措施,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支持企业开展面向海内外的招聘对接活动,组织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教育培训,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加大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各项措施的宣传和落实。(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

(七)开展促进银企对接活动。

会同县金融办、县发改局,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信贷支持。通过组织项目融资洽谈会等形式,引导各类资金与企业对接,重点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加大鼓励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进金融机构的政策宣传力度。(责任单位:财务部)

(八)开展项目一站式服务活动。

每个落户项目服务内容及程序明确在项目服务流转单,简化办事程序,采用保姆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招商部、企业服务中心)

(九)开展领导包企活动。

选定区内重点企业作为开发区企业服务年服务对象。委领导分别联系委直企业,通过领导干部分包企业制度,把企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联系人负责经常性地对分包企业的调研、走访、及时反映企业呼声、监督各项帮扶措施的落实。原则上联系人每月应到联系企业走访两次。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汇总联系人和企业反映的问题,牵头研究具体帮扶措施,并指定委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十)全力推动企业战略重组上市。

要充分利用我区政企关系密切,职能部门与企业沟通渠道多的优势,主动了解掌握区内重点企业项目投资意向,把握金融危机带来的产业洗牌机会,引导企业靠大联大,实现战略重组;充分挖掘区内现有企业资源,并进行整理包装,作为招商载体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以商招商,促进区内现有企业盘活壮大上市。(责任单位:招商部、企业服务中心)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发区企业服务年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分线实施的方法。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开发区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统筹;负责委领导和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负责收集联系人和企业提出的帮扶事项;负责牵头研究服务企业的具体帮扶措施;联系人工作履行情况,决定奖惩事宜。

(二)精心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帮扶任务的下达分解;负责企业帮扶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程序是:企业提出的单一事项由办公室直接交对口专业部门负责办理;企业提出的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分管主任协调办理。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阶段工作汇报,研究帮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新措施,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工作。根据对各线、各部门、各企业服务年活动从20xx年7月起到年底,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9日。制订活动方案、确定重点企业名单作为首批重点服务对象,并确定分包人。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成立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初次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2、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按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3、表彰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10日。由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对企业服务年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并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三)严格监督检查

各科室(部门)要“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难”,立足各自部门职能和资源条件,毫无保留地服务企业,全心全意地帮助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保障活动按照既定方案执行。重点查看分包企业的领导和干部是否深入到企业开展活动,企业反映的问题是否予以研究解决,帮扶企业的措施是否予以落实,以上情况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如实汇报,并通过简报形式在全区公布。要公布、接受企业咨询、受理企业举报、反馈处理意见。管委会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大力宣传报道,扩大我区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影响。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处理涉企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人员,优化我区企业发展软环境。

(四)问题。其他各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党工委、管委会将在年底组织区内企业对全区各涉企服务部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年底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有关要求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县委指示精神的需要、是继续保持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更是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全区各部门、全体领导和干部职工,一定要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突出重点。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重点,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应对危机,能解决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能解决到什么程度就解决到什么程度。通过为企业贴身服务,树立开发区政府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协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各科室研究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在解决影响企业发展重大问题上见成效。

(三)严明纪律。领导下企业调研,要轻车简从,避免频繁召开座谈会,增添企业负担。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严禁借服务企业的名义对企业吃、拿、卡、要,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用工方案 篇4

为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建立适用的用工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1、劳动用工要达到五个百分百,即:劳动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百分百。在招收录用中根据文化层次、身体素质、年龄结构,以“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员工的招录。

2、项目部招用新工人必须到指定地点(县疾控中心)进行岗前体检,检查合格的,组织上岗前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档案、员工登记表。

3、招收录用新工人要求是年龄在18—50岁之间,并且身体健康且无职业病史。

4、招收录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项目部为其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待员工学会正确佩戴、使用后,方可安排到各生产工作岗位,并建立师徒合同,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5、新员工上岗各队应安排专人予以传教、协调工作,直到实习期满能独立操作为止。要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团结、协作的教育,使其能够很快的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

6、建立职工档案必须完善以下手续:职工上岗前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近期免冠寸照及新工人进场培训考试合格证。

7、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并且要持有市级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证。在学习培训内的工资待遇照发,学杂费由项目部负责,有关培训的证书证件由项目部相关部门统一管理。项目部统一安排的有关其它培训执行上一条。

8、对于未满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培训费用按剩余服务期分摊比例进行赔偿。

9、项目部职工,各科室,队管理干部的调动和任命由项目部总经理提议,项目部任命与考核安排。

10、项目部员工在项目部内部调动,必须履行调动手续,按照项目部的方案办理交接工作并完善公物归还方案。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交接工作,允许员工对工作变动情况进行申诉,但不允许对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否则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按旷工处理。

11、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除名、自动离职、裁员五种情形。辞职是员工本人向项目部提出离开项目部的形为。辞退是员工因工作技能,工作态度,等因素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由项目部强行采取让员工离开的情形。除名是员工因违反项目部规章方案,职工奖惩管理条例,或是个人行为严重与项目部企业文化不符以及有经济不当行为时,受到项目部处罚,强制要求离开项目部的'情形,自动离职是员工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离开项目部的一种行为。裁员是因项目部生产经营不善,缩减经济开支而采取的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

12、员工辞职就提前一个月向项目部提出《辞职申请》并按分层管理的权限由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项目部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两份,员工本人及项目部各一份。

13、辞退必须依据员工技能,工作态度,因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岗位适应等角度清楚陈述辞退员工理由,报相关领导审批。提前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二份,员工本人及项目部一份。

14、除名是员工所在部门依据项目部方案,申明辞退理由,提交除名申请,报项目部批准式由项目部直接下达辞退命令。

15、擅自离开员工,所在部门应在离职3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不再发放离职人员的一切报酬,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项目部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6、项目部因生产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临时停产放假时段,员工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当不可抗拒因素消失后,必须按通知时间回到工作岗位。

17、离职人员必须办理好相关的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当月的工资由各科,队按当月的出勤统计,按照项目部统一方案的工资领取时间领取。

用工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积极引进和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全力保障重点工业企业用工需求,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招工引劳工作,加大用工保障服务力度,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水平,为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1.20xx年度内完成招引普通劳动力20xx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2.20xx年度内招引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3.20xx年度内建立市外劳务合作基地3个,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4.20xx年度内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三、工作举措

1.完善日常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日常招聘机制、用工保障服务应急解决机制、联动服务机制、校园招聘及校企合作机制,推进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突出服务重点。将一次缺工50人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新开工投产项目作为服务重点,加强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联席会商,实施重点交办,做到“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快速反应”,确保企业缺工难题及时得到有效缓解。

3.激发市场功能。完善每周三、周六日常招聘机制,推行“2+N”常态化招聘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定期举办重点缺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充分发挥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桐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为招聘单位和求职者架设便利沟通桥梁。

4.鼓励返乡就业。各镇(街道、园区)要紧紧抓住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契机,通过逐一走访、座谈交流、组织参观、举办招聘会等形式,积极动员和组织在外工作的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认真组织外出返乡人员参加“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好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企业推介等,积极营造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5.挖掘劳动力供给潜力。各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状况“两项调查”,组织举办“招本土、引周边”专场招聘活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跟踪服务、多措并举鼓励和吸引本村在外大学生及其他优秀人才回乡就业创业。

6.扩大劳务合作成果。充分利用“两皖”劳务对接中桐城与萧县之间的合作机制,强化劳务合作密度,提升劳务合作效能。同时,各镇(街道、园区)也要积极走出去,探索新建劳务合作基地,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招引企业急需的技能员工。

7.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用工形式多元化和用工需求的差异性,大力引进市外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积极鼓励本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人员输送、技能培训、后续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四、政策扶持

1.落实招引人才岗位补贴

(1)企业聘用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含技师),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企业新引进的在县(市、区)(本市以外)级技能大赛获前3名、在市级技能大赛获前5名、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前10名的技能型人才,在对口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3)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含高级技师),在我市企业关键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4)企业引进的博士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对口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激励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xx元/人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推行“名师带高徒”“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新型学徒制,给予市级以上认定的每位名师2万元一次性带徒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3万元一次性补助。(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3.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将企业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紧紧围绕企业技能需求,加强对紧缺工种的技能培训,突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每人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直补企业,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省人社厅工种目录公布的标准直补企业。(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4.奖励招引人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经纪人招引返乡或市外人员来桐就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其中,服务期满6个月的按40%补助;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按100%补助。已经在市内就业流动的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返乡就业人员的认定须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中比对,或本人提供上年度外地工作相关材料证明,市外户籍的人员以身份证为申报凭证。(就业补助资金承担每人200元)

5.启动超龄人员的商业保险补贴。对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中女性超过50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同时又是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由于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只能由企业参加商业超龄人员留用意外伤残险的,按50%的比例给予最多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以上扶持政策执行范围暂仅限:重点工业类规上企业和效益评价中A类、B类工业企业(由科经局认定),以及重点招商企业(由招商中心认定)。

以上扶持政策属于《桐城市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桐发〔20xx〕17号)措施的细化与延伸,执行期限同步,但不重复享受。

补助资金申报及招工工作联系窗口: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联系人:汪锋,联系电话:。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强化认识。各地、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招工与招商并重”的理念,把用工保障服务作为重要工作来完成,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强化全局意识,服务范围覆盖全市,要坚持重点导向,服务中枢着力经开区。

2.落实经费,优先保障。以上政策中符合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其他部分由市财政依托人才基金统筹解决。下达到各镇(街道、园区)的招工任务,按每人5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配套工作经费。

3.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协作与联动,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信息及企业用工需求,帮助返乡人员尽快就业。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地进行考评,按50%的权重计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就业创业工作”考评分值中,并将用工服务成效纳入招商工作考核指标中。

4.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实行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情况好的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用工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系列会议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我县富余劳动力尤其是农村贫困劳动力到重点企业(20xx年度年纳税达100万元以上缺工的工业企业,企业缺工情况详见附件1)就业,解决重点企业的用工难问题,实现劳动力资源与重点企业用工的合理配置,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县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机制,让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了解我县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用工需求,引导本县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服务企业招工力度,缓解县内重点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的压力。各镇为我县重点企业招工指导性计划任务共1000人(具体详见附件2)。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继续突出抓好“春风行动”、乡镇巡回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主动与重点企业对接,收集企业缺工信息,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乡镇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渠道发布信息,为我县重点企业和我县富余劳动力搭建良好供需对接平台,实现就近就业。

(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发动容县竞成人力资源公司、容县致臻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容县易工信息公司积极为我县重点企业招聘区内外各类人才。

(三)抓好校企合作,引导本地毕业生就近就业。

1.要在县内各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宣传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积极引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就业或顶岗实习。

2.引导我县重点企业与县内、玉林市内、广西区内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订立校企合作协议,引导区内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到我县重点企业实习或就业。

(四)建立跨地区劳务协作,引进外来劳务人员。根据区域性外出务工特点,要加强与区内外的县(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积极组织区内外劳务输入工作。

(五)发挥各镇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作用。各镇以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积极推荐群众到我县重点企业就业,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利用大数据“点对点”匹配人员和岗位。充分利用求职服务平台简历大数据筛选功能,采用“点对点”人岗匹配的精准邀约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在线劳力适配,做到人岗精准匹配,引进高质量、高标准的“菲佣”培训模式,进一步解决企业劳工短缺问题。

四、激励政策

(一)各镇人民政府按照推荐成功人数,给予乡镇工作经费奖励,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人社厅下拨的基层就业社保提升服务经费中解决。

(二)对积极为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和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帮助本地重点企业解决用工人员,用工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上一年12月)相比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考核验收办法:由劳务中介公司提出申请,收集整理推荐到重点企业就业人员名册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及企业发放工资凭证等材料,劳务公司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上报县人社局审核,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4。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打击非法用工和非法职业中介违法行为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整治非法用工行为,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劳动用工秩序和广大劳动者合法权利。

(二)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推行就业实名制度。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力度。

用工方案 篇7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更好地服务于幸福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规范服务、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创业人士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综合性服务,促进我县中小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采取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办法通过充实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与效益,培育示范和服务品牌,引导带动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三年时间基本建立包括产品推介、法律法规、网络建设、信息服务、融资担保、管理咨询培训、商务文化、财税代理、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等服务平台,逐步形成服务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特色鲜明、运营规范、方便快捷,能基本满足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服务体系,着力培育一批中小微企业欢迎的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伍和优质服务产品,使之成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得力助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的龙头。

三、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计划;

2、协调入驻机构与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构建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产品推介、法律法规、网络建设、融资担保、管理咨询,创业培训、商务文化、资产评估、财税代理、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建立与完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银企保对接沟通机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4、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实和完善服务平台,面向产业、贴近企业、集聚资源、集成服务,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发展。

2、中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服务规范不断开发特色服务产品,为中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服务。

3、要树立对外统一形象,内部分工协作,形成定期磋商,协同议事机制,加强各机构的合作交流,提高分工协作水平。

五、工作任务与措施

鼓励中心机构通过组织带动优质专业服务资源,创新特色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降低服务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大政策扶持,通过服务奖励和服务补贴等方式鼓励中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的支持,推动我县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中心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所有内设机构入工业园、进企业开展送服务、送管理活动,同时宣传中心的业务,一年至少开展二次集中“送服务、送管理”活动。

(二)民营企业产品推介中心:有计划组织本县的名优产品推介发布会一年最少二次,组织本土优质产品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等,不断提高本地产品的知名度和产品销售率。

(三)资产评估、财税代理,为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开展财税活动,新增的财税代理企业,代理费用中优惠20%-50%,以减轻企业的财务支出,促进县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四)为加强网络信息服务机构要有针对性开展送服务到企业,为民营企业解决网络建设。对新拓展网络建设的收费给予20%-50%的优惠,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不断拓展机构业务,一年中,至少有两次创新的服务活动。并将相关开展活动的资料、图片上传到创业服务股。

(五)法律咨询。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以上的法律宣传,送服务上门活动,同时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对涉诉代理收费部分给予20%-50%的优惠。

(六)教育培训管理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创业培训和人力资源培训活动,创新培训模式,同时对企业开展技术质量认证活动,送服务送管理活动。对新开展活动的所收费用给予20%优惠。

(七)新商务。创新服务项目,大力推广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建设。每年需要组织二次以上的业务活动,宣传企业文化建设,新开展业务收取企业部分的20%以上返补企业。

(八)投融资服务积极开展融资咨询,畅通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渠道,开展银企保对接活动。

六、日常管理

(一)各机构所开展业务,要收集相关资料。图片、摄像及开展活动相关资料,及时上报。

(二)各机构开展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情况及优惠企业部分,以书面材料汇总相关资料图片上报创业服务股备案。由创业服务股负责企业服务超市内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及落实。

(三)中心将定期每月召开一次由各机构参加的工作会。传达上级有关政策及其它事项。各机构上半年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开展业务及开拓新服务项目的情况,年终要有总结。

(四)中心内设机构对外统一形象,统一制作悬挂对外广告牌。统一环境美化,各机构内部办公地方由各自负责。

(五)中心内设机构遇重大事项须请示汇报,待局批准后开展相关活动。

(六)中心办公地点卫生保洁于各机构轮流值班,以维护中心对外的形象。

用工方案 篇8

指导思想: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依照精神,依据XX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XX市人事局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信服、业绩突出的人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郭正运

2、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4人,借调人员8人,中心校3人,共计65人参加岗位聘任。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3人,副高七级2人,中职八级7人,中职九级9人,中职十级6人,初职十一级17人,初职十二级17人,共计设岗62人。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是XX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XX市人事局中核准我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制约条件

①未在教学岗位,未在教学一线的不得进入所在职级最高档次。

②现请病、事假,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③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所在职级的最高档次。

④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各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1.副高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的,且在教学一线的,可进入副高五级岗位。

②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副高六级岗位。

2. 中级职称岗位

中职八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校本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教学一线的。

②小高职称在中学任教或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八级岗位,应调至中职九级岗位。

③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竞聘人员在八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

中职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且在教学岗位或教学一线的。

②未在教学一线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③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④如九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按超岗以中职十级聘任。

⑤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人员在九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

⑶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工作年限排序,进行初职十一级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

②如十一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按初职十二级聘任。

③未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全部聘为十二级岗位。

五、各类人选的聘用过程:

1、宣传政策,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收集职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审核证件。

3、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中职、初职的资格证分为三类。

4、按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结合学校各类人数实际情况,确定出本次各级聘用人员。

5、揭晓聘用结果,将确定岗位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

6、在公示无异后,造册上报县局审核,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复核。

7、在复核批复后,学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调整手续。

8、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

六、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建立机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传XX县局会议精神。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3、组织评审,确定岗位人选。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公示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和职数,应聘对象提交申请书,提供各类证件及工作实绩证件,学校考核,确定岗位人选。

4、学校公示所有岗位聘用人员。

5、填聘用表,上报复查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

七、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设想: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职级有三个岗位,晋级对象多,条件基本相当,聘用工作难度大,矛盾比较集中,突出问题在中职和初职两级。但我们坚信,只要充分运用政策,精心组织,工作做实做细,不循私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在县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信服的人聘用到相应岗位,真正体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从而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用工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深化基层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落实基层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防止或减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零事故目标。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开展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安全宣传教育,让安全理念成为行为习惯,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推进安全理论创新,努力营造有利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实现本质安全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主题

规范安全行为、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安全标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程,实现零事故。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活动相关具体工作由安全环保室负责实施。

四、活动达到要求

1、每个员工做到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自律自己的行为,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结合工作,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技能,通过自我管理,逐渐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2、员工具有如下安全行为规范

(1)工作期间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冒险蛮干;

(2)操作工不允许操作其它岗位的设备、设施,严格按照员工上岗制度执行;

(3)转运零件时不准踩、踏、滑用周转车辆,严禁快速转运;

(4)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单位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衣服按“三紧”要求,即:袖口紧、领紧、下摆紧;

(6)员工上班期间不准穿拖鞋、不准戴首饰、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短裤;

(7)每个员工须爱护和正确的使用设备、机器、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不准故意破坏;

(8)操作工在操作旋转设备时,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

(9)员工须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操作卡,不违章操作;

(10)发生事故应即向上级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介绍情况;

(11)进入生产现场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2)进入有可能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证(临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登高作业要求执行);

(13)从事电气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按临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电气作业要求执行);

(14)进入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应穿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

(15)生产(工作)现场的材料、零件、成品、半成品不得乱堆乱放,堵塞安全通道、消防设施、配电设施等;

(16)员工不得酒后进行生产作业,不得将设备带“病”操作,必须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7)维护、保养、维修设备时,应关闭设备电源,并挂相应的警示标识牌后,方可作业;

(18)相互配合作业则应采取呼应答确认(即一方呼唤,另一方应答,第一方确认应答正确了,命令执行再进行操作。在呼唤应答的同时,还应辅助以适当的手势和动作);

(19)其它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行为标准。

五、实施方法

1、开展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活动是通过狠抓“四个阶段管理(自然本能、严格监督、自主管理、团队管理)”工作,不断纠正员工不安全行为,逐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

2、公司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开展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活动评比细则》,20xx年3月启动活动,每月安环室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进行一次评比。

3、本次评比用百分制评分办法,评比标准分为四大项,每项25分,共计100分。评比获90分的(含90分)为“合格”单位;评比获90分(不含90分)至95分(含95分)为“优秀”单位;评比获95分(不含95分)以上为“标兵”单位。

4、每次活动评比过程中,评比项扣分超过该项标准分,将该项当零分计。

5、评比过程中,对重复出现的存在问题须加倍扣分。

6、安全职能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发现存在问题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季度考评查出存在问题将其列入月度评比中扣分。

7、年底,对平均成绩达到“优秀”或“标兵”级别的单位,按照《关于下达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和奖励方法的通知》规定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真把这次活动作为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抓好本单位安全制度、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及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善本单位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2、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内各类人员在开展活动中承担的具体任务,将开展活动责任层层分解到班组,落实到每一名员工。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良好个人行为,使员工真切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领导对安全重视及自身做好安全的必要性。

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又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防范事故的本领和提高员工处理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为了使各单位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公司在活动资金方面可给予适当补帖(一年内每单位活动资金20xx元以下,如活动经费不够,再由开展活动单位补足)。

4、各单位运用“6S”做基础管理,对现场管理中不系统、不规范、不具体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改造,实现了“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日常交接与巡检、实际操作、班组资料、班前班后会”的标准化,使员工逐渐养成了“日事日清”的工作习惯,自主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加强,个人定位已从“现场被管理者”转化为“现场管理者”。

5、各单位通过抓反复、抓日常、抓细节中逐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特别是要坚持抓好每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要求当班班长要讲安全,班后会要求班长指出当天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措施,以及认真实好“一指问题法”,以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加速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形成作业现场的违章操作随时有人制止好风气。

6、各单位要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发现违章行为,先找出违章根源,后采取相对应处理措施。对违章者处理,首先从亲情、关爱的角度从违章行为的“认知性”和“危害性”进行教育,避免使用单纯的惩罚办法来处理,这样纠正员工不安全行为起到事半功倍作用。

用工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厅〔20xx〕183号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情况,决定自20xx年5月15日到6月30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开展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和目标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

以“劳动合同保权益、工资支付惠民生、规章制度促和谐、诚信守法谋发展”为主题;以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最迫切需要维护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劳务派遣单位和部分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指导服务与执法检查活动,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促进我县劳务派遣领域用工行为健康有序发展。

(二)专项行动的目标。

创新指导服务举措,提升执法检查效果,有效遏制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超时加班加点、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劳动者同工不同酬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侵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促进诚实守信、劳资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

二、专项行动的对象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的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从事劳务派遣和用工量较大的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服务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对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30人以上或占用工总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要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二)专项行动的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各项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工资及加班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

对劳务派遣单位除了检查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及将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情况,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异地参保、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大量实习学生以及“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义务情况等。

三、专项行动的方法和步骤

(一)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5月30日前完成)。

指导服务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劳务派遣摸底调查的数据,确定对全县10户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和2户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指导服务重点事项:一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包括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内容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三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建立内容全面、规范的职工名册,制定和完善劳动报酬、工时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组建或参加工会、集体协商以及其他民主管理权利;四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指导服务工作方式:通过举办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培训班、约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查劳动规章制度和用工管理资料、召开劳资人员和职工座谈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宣传劳务派遣法规政策,查找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引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动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根据指导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填报《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二)对劳务派遣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月24日前完成)。

执法检查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3月入库用人单位数和在岗监察员数,确定本次专项行动对全县共150户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执法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对象,以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被举报投诉或立案查处的单位全部列为检查对象,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受理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此次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通过12333、基层平台窗口和网络等途径举报投诉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三是进行实地检查。抽调监察员组织若干执法检查小组,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询问劳资管理人员、走访职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其中,对存在劳务派遣协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工名册、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材料要进行对照检查和反追倒查。

执法检查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切实加大对劳务派遣领域的整治力度,对少数“包工负责人、带工头”挂靠劳务派遣单位,层层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甚至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抽调业务精、素质好、原则性强的骨干人员参与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到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跨地区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大且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劳务派遣单位,找准存在问题、创新指导措施、提升服务效果。通过积极有效的指导服务活动,培育一批规范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守法的用工单位,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特别是对涉及人数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案件,及时高效地处理;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的各类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查处情况,积极应对各方关注,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应。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作用,将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网格管理的重点对象,落实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管措施。针对部分用工单位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大量实习生顶岗工作、超时加班,以及恶意规避参保义务等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四)及时汇总分析。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结合专项行动中建立的基础数据,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上报市支队。具体上报时间如下:

1.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2.6月3日前,将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3.6月24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和汇总数据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用工方案 篇11

1.必须加强对民工、劳务队、外包工队的安全管理。对入场的工队,项目部要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对入场的人员要执行《施工安全禁令》和《施工用电禁令》,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3.对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从事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

4.对现场的各种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对入场从事高空作业、危险性大的作业人员要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6.入场的作业队、劳务队必须要求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前活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 班前交底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可从“五看”着手;看“天”(天气)、看“地”(环境)、看“人”(思想情绪)、看“物”(机械设备)、看“对象”(任务)。

2) 必须要求个人上岗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风纪,查同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3) 必须开展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每日上岗操作要求每位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必要措施才能工作。

4) 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好安全带等。

5) 反对不做安全检查就操作。

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随时监督、检查、跟踪到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格制止,按公司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8.对劳务队、民工、外包工安全生产的宣传要做到经常化、方案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增强作业队、民工、外包工的安全意识,作到时时、处处注意安全;

9.实行对民工、劳务队和外包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方案,针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考核不达标的,要严格奖罚方案。

10.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落实对策;对事故的薄弱环节如: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安全用电等实行专项治理,将事故消灭在葫芽壮态中。

用工方案 篇12

一、组织领导

整顿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和总工会等部门组成整顿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办公地点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工作目标

清理无合法证照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用工,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智障患者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欠薪逃逸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检查重点

主要检查对象是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和小作坊等用工场所。一是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否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二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情况。三是违法犯罪情况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为期2个月共分为两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由各乡镇(办、场)开展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检查验收阶段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办、场)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把清查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和村组,本次专项行动要依托基层。通过充实基层一线的排查力量,确保活动成效。

(一)组建专班。各乡镇(办、场)要组织专班。以社区、村为单位对所辖区域内“四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有违法用工记录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地一户,不留行动死角,不留“冒泡”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从快处理、从重处理、全面处理,并督办到位。

(二)边查边纠。各乡镇(办、场)对辖区所查用工企业认真填报《整顿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对存在问题要逐项登记。要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每周末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强化督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此次活动实行“双线督办”各成员单位一方面对本系统工作进行督办。

用工方案 篇13

第一条各工区应建立健全外部劳务录用方案。审查外部劳务的历史状况、技能证书,坚持择优录取、集体讨论、公开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劳务合同的签订一律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对劳务人员应等同于内部职工进行安全管理。

1.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详见“安全教育培训方案”的有关规定。

2.临时工必须同职工一样参加工区、队、班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方案。

3.工区应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作风正派的带工人员对劳务工进行施工管理;劳务工必须听从带工人员的指挥、指导。

4.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临时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劳务工、临时工不准单独在营业线上道作业。劳务工、临时工不按要求作业、不听从指挥、违章蛮干,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同职工一样,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各工区应及时对劳务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检查。

7.各工区要保障劳务工、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作好他们的劳动保护工作,确保他们的人身不受伤害。劳务工、临时工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用工方案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规范单位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第二条员工应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休假

第四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员工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是

08:00——11:00

13:00——17:00

第六条员工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的假日和法定假日如下:

(1)假日是每周的星期六、星期天。

(2)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第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薪: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年薪为5天。已经十年不到二十年的,年薪是十天。已经20年了,年薪是15天。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享受当时的年薪:

1。员工依法享受寒假和暑假,假期天数比年假天数多。

2。员工休假累计20天以上,公司不按规定扣除工资。

3。累计工作不到1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4。累计工作不足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5。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2)结婚假期:员工本人结婚,可休结婚假,假期不得超过7天。晚婚(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的奖金增加是7天。假期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

(3)丧假: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妻子死亡可以请丧假,休假不得超过5天。在国外奔走的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期,路程假期不是事件假期。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出生的,每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性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用由夫妇各承担50%。另外,经所属公司批准,产假可以增加3个月,但减免3年的独生子女费。节假日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女职工怀孕流产后,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如果怀孕不到四个月,产假是15到30天。孕期4个多月的,产假42天。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以上不包括未婚生育)。

(5)探亲假:在职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不能和配偶和父母住在一起,也不能在假日内回家休息大约一天晚上,给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休一次假,休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一次假,休假20天。

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假期、探亲假期、结婚假期、生育假期、避孕手术假期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第九条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年数和本公司的工作年数,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下的,本部门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3个月。五年以上的是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上的,本部门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是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是十二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是18个月。20年以上的是24个月。

第二章工资福利

第十条员工依法享受节假、年薪、探亲假、结婚假、葬礼假、产假,支付休假工资。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支付假期工资。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规范

第十一条工作规定:

(一)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上班工作不得委托他人注册或代替他人注册。每天的工作由员工签字确认。

(三)员工不得无故缺勤。

(四)因事、生病必须向人事干部或主管请假,人事干部或主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字。如果人事干部或主管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签字,员工可以向职场领导反映。

(五)休假必须事先填写休假证明书,附上相关证明书(病假需要医生证明书),特殊情况下,必须提前打电话或委托他人休假,上班后立即重新发行休假手续。

(六)一次迟到或提前退休5分钟以上的,必须重新办理休假手续。否则,我会旷工半天。

(七)未履行休假、继续休假、补充休假的手续,不能擅自工作的人,全部缺勤。

第十二条工作规则和职业道德:

(一)进入工作单位时,必须按照工作单位的规定佩戴工作证或工作服。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岗位合法合理的正常工作安排。

(三)严格遵守公司各规章制度。

(四)工作期间,忠于职务,不消极怠慢,不做私事,不工作,不吃零食,不玩耍,不大声笑,不喧闹等,尽责自己的工作。

(五)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垃圾,保持职场环境卫生清洁。

(六)保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破坏公司财产。

(七)提倡增收节约,开源节约,节约水、电、煤气,严禁浪费公物。

(八)搞好职场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勉强吵架、吵架、散布谣言。

(九)关心公司,维持公司形象,敢于与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十)上班后立即开始工作,工作结束后没有特别的事务不能停留。

(十一)遵守机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机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安全规则:

(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己掌握的各项物品的维护、维护和使用前检查工作。

(二)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向人事干部、部门主管等有关领导报告。

(三)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应始终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四)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吸烟应在指定场所,充分注意烟火。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工作结束时,整理机械、器具、材料和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闭门窗,关闭门锁。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和部下的子部门和部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用工方案 篇15

1、临时用工是指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和民工。

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与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花名册及有关台帐。

6、招用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用工方案 篇1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服务企业、破解难题、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建立一项制度,开展八大活动”为抓手,积极应对当前企业招工难、供需结构矛盾凸出等问题,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针对性服务,有效缓解结构性用工矛盾,促进全市企业用工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企业联系制度,提供跟踪服务。建立企业联系制度,畅通政府部门与企业交流、互动的渠道。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涉及重要国民生计的相关企业,分别确定市级、市(县)区级重点企业清单,按年度进行滚动管理,市级建立不少于20家的重点企业服务清单,由市人力资源市场牵头落实,各市(县)区建立不少于40家的重点企业服务清单,各市(县)区于1月底前上报。实行专人联络服务制度,每家重点企业安排1-2名人社专员定点联系,提供政策咨询、用工指导、岗位推介等针对性跟踪服务。建立企业联系台账,做好诉求受理、走访企业和事项处置等相关活动记录。【市就管中心、市局就业促进处、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二)开展用工调查监测,摸清企业需求。全面落实企业用工监测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春节前后开展两期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监测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节后返岗和招聘满足情况。定期监测企业用工变化趋势,针对关键时点、紧急情况和特殊案例及时做出有效反应。与横向部门密切沟通,重点关注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工需求和用工特点。适时开展技能人才需求专项调查,摸清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情况,了解企业引进及稳定蓝领技术工人的政策需求和服务诉求。【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三)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推进政策落地。各级人社部门成立政策宣讲团,不定期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政策宣讲。定期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形成我市《人社惠企政策清单》,印制成册。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各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走访企业等渠道,结合人社志愿者活动,广泛开展人社惠企用工政策服务宣传活动。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协助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做好政策申报工作,抓好政策兑现,打通惠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就管中心、市局就业促进处、市局劳动关系处,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四)开展专场招聘,促进供求对接。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系列活动。以“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 “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求职招聘活动,畅通供需对接通道,促进供求双方高效匹配。充分利用人社官网、公共招聘网站等平台,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云”招聘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全程指导,开辟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协助重点企业引进各类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常态化招聘服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专场招聘活动,多样化、多渠道着力为重点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供需平台。【市就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五)开展校企对接,搭建合作平台。丰富校企对接活动内容,多措并举满足企业用工需求。集中组织开展“乐业无锡”校企对接活动,邀请各地职业院校,线上线下与我市企业开展对接,定期组织企业赴院校对接,组织院校赴企业参观。开展“实训+就业”服务活动,借助技职院校和企业各自优势,进一步深化校企间“就业见习”“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合作,全年组织1000名外地学生来锡参加实训。组织开展“乐业无锡”技能学子无锡行活动,邀请各地技职院校应届生来锡参观走访我市重点企业,推介相关优惠政策,直观感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人文历史情况,吸引技能学子来锡就业创业。【市就管中心、市高训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六)开展劳务协作,拓宽用工渠道。组织开展常态化劳务协作活动,深化劳务协作内涵。以“乐业无锡,合作共赢”为主题,组织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中开展赴外劳务合作、招聘等对接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为劳务输出地人力资源机构“授牌”、引导我市诚信人力资源机构外埠建站等方式,引导外埠人力资源机构更好地服务我市重点企业用工。完善信息异地发布机制,通过劳务输出地异地发布我市招聘需求信息,吸引当地劳务人员来锡就业。巩固拓展劳务合作基地,进一步梳理与劳务输出地达成的合作内容,形成劳务合作内容清单,保持常态化的沟通联络,不断扩展市、市(县)区两个层级劳务合作深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做好“点对点”运输服务。全年组织赴外劳务合作洽谈不少于4次,通过合作引进各类技能人才不少于500人。【市就管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七)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深入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突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重点。发挥政策支持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支持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交通、卫健、工信、邮政等部门开展职业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开展新产业新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物联网、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开展项目制培训。组织技能大师、名师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推进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青年就业能力。【市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高训中心、市就管中心、市职鉴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八)开展共享用工,统筹资源配置。建立完善我市企业“互联网+共享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人社公共招聘网站功能作用。将企业共享用工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通过线上线下免费为企业在共享用工服务平台上登记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主动服务共享用工登记企业,定期组织专场招聘会,安排供需企业见面洽谈,指导帮助对接共享用工事宜,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努力促成企业间实现共享用工。【市局劳动关系处、市就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九)开展用工市场整顿,净化市场环境。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整治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整治各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重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服务。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重点企业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平衡双方利益关系。注重防范重大劳动关系风险,加强对生产规模大、员工数量多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重大劳动关系风险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拟裁员的重点企业,可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并做好被裁减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市局劳动关系处、市局信访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市(县)区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六稳”“六保”工作的具体行动。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开展好20xx年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各市(县)区要精心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广泛宣传各类服务企业的创新举措、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鼓励企业踊跃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展示我市服务企业用工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加强工作调度,做好经验总结。各市(县)区要加强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统筹调度和密切跟踪,确保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要认真总结经验,着力补齐短板,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举措,为服务企业用工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用工方案 篇17

为切实加强临时用工(包括计划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预防临时用工中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临时用工的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

二、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用工,必须按照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把好用人安全关,不得擅自随意招用。

三、凡被录用的.临时用工,根据其工作特点,经双方协商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并建立安全保证金档案。具体缴纳数额参照项目部安全保证金制度标准执行。

四、安全保证金只作为因本人责任而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种安全风险抵押金,除给予辞退、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外,安全保证金全额扣除;凡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则按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在月工资中考核;凡属于正常辞退或本人自动离岗的人员,安全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招用较重的体力工作,如搬运、挖土方等短期工,项目部也要与本人签订用工合同(安全风险金可适当交纳),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六、临时用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过安全和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七、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用工,还必须持有市级主管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才允许上岗工作。

一般情况下,临时用工人员不得从事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八、明确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临时用工招录后,一律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九、在安排临时用工作业时,必须由有经验的项目部正式员工带领或管理,禁止临时用工在无人管理或无人监护下独立作业。

十、临时用工应与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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