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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热门4篇)

发表时间:2023-07-20

写《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热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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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热门4篇) 篇1

爱情写到小说里拍到电影里,男女主人公无论命运几多坎坷,情仇爱恨几多纠缠错乱,过程中,一种姿态永远要做的,那就是期待,期待另一个人的感情呼应。一代代人做着同样的实验,好像吃尽千辛万苦,好像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这种幻觉最终成为艺术最原本的冲动与构思。

故事的构思源于某种真实的固执。一个人明明白白地等着另一个人的声音,可那声音在流逝的每分每秒变得越来越飘渺,虚幻。期待变成一份苍白的守望,守望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地平线。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构思源于一个女人对爱的固执,她告诉我原来爱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放弃!

我轻轻地走进去,沉沉地走出来,始终被莫名的孤独和感伤纠缠着。我曾尝试用哭来发泄心中所被震撼的情绪,但这并不能体现我真正的感情。后来我知道,我惟有沉默,沉默而已。

沉默不是压抑,而压抑却是沉默。

这是一篇热烈狂放的爱的宣言,一个女人在她仅有的一个心爱的儿子死后,点起第五根蜡烛,给孩子的父亲——一个“从不认识我而我不停地在爱着的人”写一封信,诉说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

她从十三岁就爱上了作家亚尔,可一直到临死,他都不知道她的一切,在漫长的时光中,几次在一起,她充当着一个邻居小女孩,委身给他的十八岁少女、舞厅中带回来的女人等不同的角色。

她倾注一番从不要求回报、无限奉献的真情。可悲的是她死后他才知道一切。她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把他看作他的再生,孩子意外离开后,这个女人也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从他那里,她什么也没有得到,没有一个孩子,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甚至连记忆中的一点地位也没有??。

一个比任何人都爱你的人,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一个等候你的呼唤而你从不呼唤的人,这是怎样一种悲怆感情?再怎么也没有无私而不求回报的爱了。

只有少女时期才有这样不加掩饰不求回报的情怀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相互守着一生一世,却可能始终没有彼此轻轻触及。没有拥有,只有永恒的背离,于是等到失去才是永恒。事实证明,我们常常被虚幻的东西打动,想念不确定的人。很多感觉算不上爱情。但我们喜欢那样的感觉。最真的爱情常常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吧,最好的是生活在自己对爱的幻觉中吧。没有什么可以印证,虚的。但是因此觉得自己不自私,纯洁,甘于献身和守侯,原来自己还可以那样。

爱情故事都会有某种结局,就像情到深处的男女都会脱口而出“我爱你”!但她从未向他说过,她毅然选择了放弃。选择是痛苦的,可放弃更痛苦。

如果爱得头破血流才能证明爱得深的话,那放弃又是什么?

写《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热门4篇) 篇2

因为同名电影的吸引,才好奇这本书的文字。

印象最深的,首当其冲,就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电影和文字相较,文字也毫不逊色,甚至让人对女主的那份卑微的深情,更多了一分惋惜与惊叹。没有徐静蕾华丽的演绎,女主的形象更朦胧,也许她不很漂亮,只是凡尘俗世里一个普通姑娘,但是她的那份执着,对自己爱情的守护,足以让人钦佩。与其说她爱着那位作家,倒不如说,她爱着自己心目中的那个爱人。

还有象棋的故事。惊讶被关押拘禁时竟然能背棋谱,和自己下盲棋。尤其是看到在船上和象棋冠军对弈的那段情节,就如同当时在旁边观战,真替他捏把汗,生怕他精神崩溃!没想到长久的监禁拷问和孤独竟会把人逼迫到精神分裂的地步!

看船上下棋时,不耐烦地来回踱步等象棋冠军落子那段,忽然就想起陆犯焉识在小黑屋子里,一遍又一遍打腹稿的情形,又想起容金珍破解紫密、黑密时将思维向纵深切入,不断舍弃广度,直至拉伸到细如发丝,命悬一线的境地,也许天才只是凸透镜,把所有的注意力都聚焦在一点上,而普通人做了凹透镜罢了。

有时候我都会想,茨威格是不是一个心理医生,或者是心理大师,他对人物心理的描写就如同当事人亲力亲为一般。有的作家,文字的画面感很强,而茨威格突破了表象,深入到了灵魂。

故事没有波澜壮阔,也不惊天动地,却以小人物的悲喜,如水滴一般,映射出太阳️的光辉。

写《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热门4篇) 篇3

茨威格传说是一位很了解女性的作家,读他的文章,里面大多的内容都是男女情感,夹杂着各种景物描写,并且内容很精彩,通过描写大自然的各种来烘托人物的心理活动,真的很精彩,但是我读了之后并没有太多的感触。

马来狂人写的不错,我觉得茨威格真的很了解女生的心里活动,描写的很到位。并且捎带着含蓄之美,很喜欢。

一个陌生的女人的来信,写的真的超级好,有几个段落仿佛就是我的内心活动,有时候会感觉这封信就是我写给我爱的人,只是我没有那个女生那么执著,那么痴情,那么狂热。对于一个人的喜欢还是理性一点,我想那个陌生的女人多半是因为另一种原因所以让自己无法割舍掉这份爱,如果两个人互不相欠,又有什么理由再见呢,有些人只是匆匆过客,可能都不会再见。还是那些人让你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是怎样的迫不得已,而我也经历过 ,是滴,终于时间让放下了,偶尔想起,嘴角间再也不会有什么微笑 ,也不会偷偷的一个人傻笑,终于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终于我又变成了那个我。

写《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热门4篇) 篇4

这一篇,应该是这部小说集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可能相似的情绪越多便会越让人着迷吧。

从孩子的视角看过去,似乎感受到了自己曾经的微末情绪。那种童年时代的孤独无助,想要摆脱稚嫩的强烈愿望,那颗在父母亲情间脆弱易伤的心,强作欢颜独自泪流的时刻,以及对各种诓骗的深恶痛绝;在独自初入社会时的彷徨无措,在过激行为后的懊恼悔恨,在逃避之时对家庭的渴望,并伴着对自己是否被爱着的怀疑;在抉择的路口,依旧小心地维护着心里爱着的亲人,感到被在乎、有帮助,心里便溢满甜蜜。

孩子的各种感情也可以很细腻并强烈,孩子的爱与恨都来得更激烈纯粹,孩子的怨恨似乎更容易被岁月化解。当他们去一层层揭开这世界的面纱,会欣喜,会放下,慢慢也会百感交集,于是孩子在长大。

从母亲的角度看过去,它曾在浓烈的爱情与孩子之间犹疑,曾在温存与伦理间忐忑,甚至渐渐偏向了爱情的召唤,那个时候的她可能还不足以称之为母亲,尽管她不再年轻,尽管有亲爱的孩子依赖她。然而,她依旧如少女对炽烈的爱情有着强烈的企盼,这种愿望有望摧毁束缚她的种种枷锁。然而,可能每个孩子都极有做天使的天分,是孩子对母亲纯粹的爱与维护,才使结局变得也不那么糟,甚至可以说是甜蜜的。于是她甘心去做母亲,孩子感到被爱着。

人无完人,各有短长,故而也产生千姿百态的亲子关系,与其说父母教育孩子,不如说父母与子女间是一种相互的成全。那些无意间带给孩子的心碎感觉,为人父母要感谢他们不曾计较,感谢他们没有拿爱来谈条件,感谢他们曾经小心翼翼的维护。那些冲撞了成人世界的孩童,或许可以给父母更多宽容与时间,记得一直以来引领的恩情,也可以给自己一些信心,相信自己一直被爱着。

能让你心头一片酸软,触及你情感深处的;能带来痛不欲生,却又欲罢不能感觉的;能给你最初的慰藉,并且无法一刀斩断的,可能也只有亲情。

对世界的探寻,可能要穷其一生,或许每个节点都有痛苦挣扎,却也都有甜蜜收获。就这样,原来恨的也觉得没什么可恨;原来追寻的,可能觉得何苦如此执着;原来害怕的,也不过如此……

去揭开这世界中那无数的,火烧火燎的秘密吧,这一路是如此精彩。

欺骗孩子真是说不出的容易。这些浑然不觉的孩子,很少有人去追求他们的爱。

到现在为止,他始终是独自一人受着教育,老是体弱多病,朋友很少。他渴望着温存抚爱,可是除了父母和仆人没有别人,而父母对他很少关心。一种爱情的力量如果只是根据它的起因,而不是根据事先对它的强烈期待,不是根据心灵中发生重大事件之前,都会因失望、孤独而出现的空虚、黑暗来加以衡量,那么对这种爱情的力量总会估计错误。一种极为沉重,从未用滥的感情在这里等待着,如今它张开双臂扑向第一个似乎值得享受这种感情的人。埃德加躺在昏暗之中,既感到幸福,又无比慌乱。他想纵声大笑,又非哭泣不可。因为他爱这个人,他从未像爱这个人一样爱过一个朋友,爱过父亲母亲,甚至也从未这样爱过上帝。他童年时代全部还未成熟的激情都紧紧地缠绕在这个人的肖像上,两个小时前他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

每一个天生的好色之徒只要知道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就变得加倍出色,比他自己优秀一倍。

埃德加真佩服他自己,居然和男爵和他妈妈握了握手,脸也不红,尽管他喉咙哽咽,差不多要哭出声来。男爵亲切地摸摸他的脑袋,这使他紧绷的脸上绽出一丝微笑。可是紧接着他不得不赶快跑向门口,否则他们会看见,大颗大颗的泪珠正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其实自从这个有迷惑力的陌生人侵入他的浑然不觉的孩子的生活,这个孩子便整天神经紧张,急躁不安,心情烦乱。每一种激情在孩子的身体这样精致的肌体里都会像在软蜡上那样,印上自己的痕迹。

热泪一阵阵涌进他的眼睛。他不得不施出孩子气的计策,迅速举起餐巾,趁人家还没有看见眼泪已滴落他的面颊,咸滋滋地沾湿了他的嘴唇。

“啊,了解这个秘密,一定要了解它,掌握这把打开所有门户的钥匙,不再做孩子——大家什么都瞒着他,不让他看见,不让他知道,——不再让人家随便打发,任意欺骗。现在不干,以后别想再干!我要探出他们的秘密,这个可怕的秘密!”他的额上刻进去一道皱纹,这个身体瘦弱的十二岁的男孩,这样神情严肃地沉思默想,看上去几乎出现了老相,他一眼也不看四外色彩绚丽,不断展现的景色,群山铺着针叶林,呈现一派涤净洗洁、苍翠欲滴的浓绿,山谷沐浴着晚春柔和的光辉。他只是一个劲地凝视着他面前坐在马车后座上的两个人,仿佛用他这热切的目光可以像用鱼钩似的从他们闪烁发亮的眼睛深处,钩出他们的秘密,再也没有比激烈的怀疑更能使人的智力变得犀利无比,再也没有比一次探幽寻胜的行程更能使一个尚未成熟的悟性得到全面发展的可能。有时候其实仅仅只有一道薄薄的木板,把儿童和我们称之为现实的世界分开,只要偶然吹来一阵微风,就能为他们把门打开。

这时埃德加突然抬眼张望,就一瞬间,他们两个立刻垂下目光:他们感到,他们生平第一次在互相窥探。到目前为止,他们彼此都盲目信任。如今在母亲与孩子之间,在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间已完全变样。他们一生中第一次开始互相观察,他们两人的命运开始彼此分开,两个人已经开始互相暗怀仇恨,这种仇恨刚萌生不久,他们都还不敢承认。

他演的这出喜剧,已经开始让他感到难堪,他其实已经因为这样肆无忌惮地戏弄了这孩子的爱而感到羞愧。这个单薄细小的嗓音因为暗暗抽泣而颤抖,使他感到痛苦。

他现在的目光非常平静,就像是医生的目光。以前他也许有些恶毒,这是为了惹他们生气,但是人在仇恨之中,学得很多,学得很快。现在他只是沉默,沉默,沉默,直到她在他沉默的压力下开始大声吼叫。

母亲走在头里,男爵跟她走在一起。他们身后跟着埃德加,但是并不是低三下四的像个仆人,而是神情严峻,冷漠无情像个看守。他锒铛作响地抖动着缠在他们身上的那根看不见的铁链,他们拼命挣扎,可这根铁链是挣不断的。仇恨锻炼了她那孩子的力量,他这个无知的孩子比他们两个更强大,秘密捆住了他们两人的手。

自从他看到,他以为是真实情况的话语只是五彩缤纷的肥皂泡,吹胀之后,旋即破裂,化为乌有。他已不再理解这整个人生。可是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可怕的秘密,竟促使大人走到欺骗一个孩子,并且像罪犯似的悄悄溜走的地步?

愤怒,急躁,气恼,好奇,无助和最后几天的出卖,在他孩子气的斗争里,在他自以为业已成人的幻觉中强压了下去。如今从他胸中迸涌而出,化作泪水。这是他童年时代最后一次哭泣,最后一次最狂野的哭泣,最后一次他像个女孩子似的在流泪中得到欢乐。在这不知所措的愤怒的时刻他从内心深处哭掉信任,爱情,信念和尊敬——哭掉他整个的童年。

他觉得,他今天是第一次看见人生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不再为童年时代的千百种谎言所掩盖,而是显露在它那全部令人欢娱的危险的美丽之中。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日子会这样充满着痛苦和欢乐的多种多样的互相转换,一想到还有这么多日子在他前面,整个一生在等待着他去揭开秘密,他就感到幸福。他第一次感到人生的多姿多彩,第一次以为理解了人的本性,人是互相需要的,即使他们似乎彼此为敌,能为人所爱真是无比甜蜜。他已不能再怀着仇恨去想任何事情,任何人,他无所追悔,甚至对男爵这个诱惑者,他的死敌,他也怀着一种崭新的感激的心情,因为男爵给他打开了通向这最初情感世界的大门。

在黑暗中思考这一切非常甜蜜,使人心旷神怡,已经有些紊乱掺杂了梦中的图像,这几乎已是酣睡。这时他感到仿佛门突然打开,有人轻轻地走来。他不是非常清楚,因为睡意很浓,他无力睁开眼睛。这时他脸上感到别人的呼吸,有一张柔软温暖的脸正温柔地擦过他的脸,他知道,这是他的母亲,现在正在吻他,并且用一只手在抚弄他的头发。他感觉到她的吻,感觉到她的泪水,温柔地回答她的爱抚,把这只当作和解,只当作这是对他沉默所作的感谢。直到以后,许多年以后,他才认识到这默默的泪水含有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的誓言,她从此只想属于他,属于她的孩子,放弃任何风流韵事的冒险经历,和一切欲念诀别。他不知道,他母亲也感激他,使她摆脱了一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艳遇,她用这一拥抱把爱情的既苦又甜的负担像笔遗产似的交给他去面对未来的人生。所有这一切,孩子当时还不懂得,但是他感到,这样被人所爱,非常幸福,通过这个爱,他已经卷进了这世上的巨大秘密之中。

随后,她把手从他身上挪开,嘴唇离开他的嘴唇;这轻巧的身影又悄然离去,只留下一份温暖,一丝气息在他唇上。令人惬意的渴望油然而生,渴望经常感觉到这样柔软的嘴唇,这样温柔地被人拥抱。但是对这渴望已久的秘密所怀的这种预感已经为睡意的阴影所笼罩,这几小时里的一切画面又一次色彩缤纷地从他眼前经过,他青年时代的这本书又一次这样诱人地翻开。然后这孩子睡着了。他一生中更加深沉的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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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文学读后感【篇1】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文学读后感【篇2】

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以为整本书都是说那个陌生女子的来信,就是整封信,这么长啊,到后来看到最后时,才发现,原来不是的,就只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短篇小说啊。

但我并没有感觉失望的,同时,觉得里面的故事挺精彩的,不错,描写很细腻,很深刻,很多都是内心的活动描写,无奈,悲伤,各种情感的表现都是那样描写得独到啊。看完这本书时,就发现,原来我也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文学作品啊,所以呢,要多看些书,才可以发现自己是喜欢啥种风格的书籍的嘛,就这样的,以后也要多接触下这种书的,所以就小小决定了一下,自己要把这个作者的书籍都去看一下的,了解下这种风格的书籍啊,就算自己不是很会形容作者,和作品的,我可以上网去搜索一下,其他人是如何评论与评价的,找出同自己意见相符的观点啊,久而久之的话,自己就会学会原来来准确评价自己的正确观点的呢。哈哈,觉得好开心啊,找到一个方向让自己去奔向啊。

这书是由一个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写的。简介说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流亡瑞士,由于目睹了战后人民的灾难和社会道德沦丧,开始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探求人类的灵魂。他的作品匠心独具,充满人道主义精神,也充满着对社会的批判,尤其是“以罕见的温存和同情”(高尔基语)塑造了不少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作品集:诗集《昨日的世界》《人类星辰》,散文及小说方面,着重心灵的探讨,对复杂感情的描述有神来之笔《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象棋的故事》《热望的秘密》,传记作品:《三大师》《罗曼。罗兰》《同魔鬼作斗争》《自画像的名手》《精神疗法》《玛丽亚。安托万内特》《玛丽亚。斯图亚特》。不限于史实,而着重刻画人物的心态和性格。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里有四个短篇小说: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一颗心的沉灭,热望的秘密。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从小就喜欢上一个邻居的男人,那人是双重性格的,风流不羁与对文学的执着,但这男人却从来都不记得这个女人,不认识她的,就算在人生中有过那么几回的相遇和相处啊,而且这个女人还帮他生了个孩子,把自己的爱都全注入到这个孩子身上,但他却死了,连同这个女人的心也一样跟着死了,所以再最后一刻写上这封没备注的信来向女人深爱的男人诉说自己的一直以来的心事。“我感觉眼前发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不能写完---但是我要集中所有的力量,与你谈一次话,仅这一次,与你---我的爱人,那个从来都不曾认识我的你。”

看不见的收藏:讲述的是一个已经盲的军人,很爱惜自己的收藏,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的生活已经变成怎样的,是那么的贫困和艰难,他的太太和女儿,为了瞒着他,偷偷地把他的收藏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啊。但这位收藏者却还是把这本绘画作品当珍宝,每天都会拿出来看,回忆和诉说绘画上的内容,他记得是那么的清楚和诉说时,是那样的神采奕奕的。而有个古董家来找上门时,也帮忙他的太太和女儿来骗他,并表现很喜爱,就像看到真的作品一样的。“这个古怪的,可笑的小气鬼,却是个绘画作品的收藏家,他对艺术品显示出非凡的聪明,丰富的知识和精致的口味。我想到那句古老的至理名言----我想是歌德说的“收藏家是幸福的人””

一颗心的沉灭:讲述的是一个父亲的多疑,自己可爱漂亮爱护的女儿,竟然做这种事,不能容忍,自己的妻子也是如此的。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就是让她们这样的么,社交活动啊。而自己呢,就慢慢地被她们忽略啦,不再留意自己了,从而让自己把自己的心冰洁起来,孤独,变得不爱说话,怪怪的,就这样,慢慢地死去了。“不一定非得受命运强烈的打击和突来的暴力挫折,才会使一颗心产生决定性的震撼;一个匆促草率的原因而造成的毁灭,也能激起命运之神更大的乐趣。”

热望的秘密:讲述的是一个生病孩子的故事,这个孩子很想当大人,不要总让人觉得自己是孩子。其中有个怀着诡计的色狼男人,想接近他的母亲,却是先从孩子的身上开始接触来认识他的妈妈,从而让他觉得不开心,觉得被骗的感觉。而且妈妈的改变也让他觉得讨厌,所以他决定要找出他们到底藏着什么秘密的,经常搞乱妈妈和男爵之间的计划,被他们觉得讨人厌的孩子。最后自己跟妈妈吵架,不小心打了一下妈妈,因为害怕,所以逃走了,去找自己的祖母。在这个过程中,自己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很多是自己不懂的,有很多秘密的,所以觉得自己是幸福的,要开始觉得自己做小孩是个好事来的。“黑暗,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多么可怕,又多令人意乱情迷!是兽,是人亦或是风?像幽灵似的使一切沙沙声,劈啪声,隆隆声全混在一起。”

哇,好努力地来写了这样一篇读后感呢,真是佩服自己呢,以后也差不多要这样啦,写写读书笔记啊,对自己易遗忘东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啦,记住自己曾经看过的东西,和里面大概的内容是怎样的啊!感觉好好窝啦啦啦。接着就是把它发到自己的博客上啦,永远保留下来!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文学读后感【篇3】

很久以前看过这部电影,徐静蕾和姜文主演的,林海的《琵琶语》也是从这部电影里喜欢上的,那动人的古风旋律配上老北京四合院深邃的胡同,把整个画面推上了一个新高度,依稀的记得老徐主演的女主角留着剪发,穿着件格子式的学生装,站在胡同口望眼欲穿的眼神,那清纯的模样,干净的气息,让人久久不能忘怀!电影虽然做了不少改动,但它毕竟是艺术的体现,虽然不能像书中那样通过对物体的细微描述来表达女主角对男主角的暗恋,例如女主角偷偷的吻男主角摸过的门把手,偷偷的捡男主角抽剩的烟头视为己宝,在静静的深夜里等待男主角拿钥匙开门的声音,但是它会通过音乐通过画面,通过演员的演技和神态来把那种共鸣传递给观众,这就是电影和书的区别。我还是由衷的佩服老徐的才华的,硬是把这本书的精髓通用中国风的方式淋漓精致的传递给了观众,并且自导自演,很了不起!

记得那个时候看这部电影自己还很年轻,为女主角那种纯粹的干净的不求回报的爱恋所感动,心想着,人的一辈子如果有这么一段纯粹的感情,哪怕粉身碎骨也值得!可如今,时过境迁,回过头来重看这本书,发现其实就是一个美女爱上渣男的悲情故事,为了这么一个男子,为了一个多情的眼神,便倾情一生,从一而终,卑微失尊,难免有点傻气,不值得!呵呵!看来不同的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也不同啊!也许就和书中描述的一样,我现在有了成年女人的炽热欲望,而年轻的那个时候没有那种爱情所具有的贪婪欲望?我就是那些在社交场合过度使用感情的其他人,在与人的交往中已经消磨掉了自己的感情,对于爱情我很熟悉,我懂得爱情是人们共有的命运。我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一样摆弄爱情,我就如同男孩在那夸耀自己吸第一根香烟时那样夸耀爱情?也许吧?呵呵!

通过本书可以看出,作者确实是全世界最懂女人心理的作者!能把女人内心细腻的想法洞察的如此清晰透彻,这得有什么样的境遇才能造就他如此的特异功能?

总之,值得推荐的一本书!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文学读后感【篇4】

没有一个故事像这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样如此的沉重。

如同我看陈丹青笔下的专门描述旧上海女子上官的女儿露露的命运那般让人窝心和难过。

一切还没开始便已宣告了结束。

什么是什么啊?什么又是什么啊?一切都是什么?人生就是被这样的什么给毁灭了,可毁灭的操纵者,竟然还是自己。

只是因为喜欢一个男子,宿命般的喜欢,便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

可是,又因为爱,百般的隐忍,爱得如此低调和黯然失色。只为,所爱的这个男子是个滥情之人,如同胡兰成,每到一处总是拈花惹草,风流韵事不断,亦不觉心愧。而这个滥情之人,一点儿也没觉察这个爱他到极点的女人,为了他怀孕,为了他忍受了一切的痛苦是是非,为了他千般的等待万般的企盼,却依旧没有得到他的任何一点关注。

通过这种方式接近的男子,转身,这个男子就已经忘记了她。

她的所有为爱忍受的一切痛苦,他不知道,孩子不知道,别人也不知道。

但是,因果知道的。最直接最残忍的惩罚,是这个孩子的因病夭折。而这一切,这个孩子的父亲,竟然还是一无所知。从一开始就不自知的,所有,到最后还是不自知。知道的时候,这个属于他的孩子已经远去,而这个爱他到骨子里的女人,也是和他永别的时刻了。

女人用一封厚厚的信,将前因后果来来回回仔仔细细啰里啰唆的全部讲述给了他听,包括如何开始注意他,包括他如何用眼神征服了她。其实,他的眼神不只是对着她一个人的,所有经过他身边的女人都能享受他的这种眼神,那种充满柔情蜜意的,天生就会诱惑女人的眼神,脉脉含情,又荡人心魄。彼时,这个女子还是个女孩,才13岁,缺乏呵护缺乏关爱毫无抵抗能力的爱上了这种注定是悲剧的眼神。

死心塌地、舍身忘己的爱着这个花心的男人,年少的爱恋那么幼稚那么肤浅那么愚蠢,以为爱上了就不会再变心了,过去是这样,以后也就这样,就这样会爱一个人一辈子到老了。似乎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觉察的爱情更让一个孩子觉得内心有种隐秘的快乐了。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女子的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得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

毫无阅历毫无思想准备的一头栽进了自己编织梦里,自己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成天心情压抑,郁郁寡欢。这个时候,内心极度缺乏关爱的女孩遇上了这么温柔的一个眼神,就这样爱上了。即便这个男子不值得爱,但是因为那样的一个眼神,他就成了她的一切,世界上的一切都成了他,尽管他一点也不知情。无数次的想象接近它靠近他温暖他关怀他,同时也被这种想象温暖了自己。

若是这种温暖的想象一直持续下去,那有多好。可是,为了接近他,她去了夜总会做小姐。只有这样,才能接近他。是的,在夜总会,她如愿以偿。他把她当成了一个小姐,一点都不知道她从一个孩子的时代起就狂热的恋上了他。那一夜之后,他就忘了她,如同忘了其他曾经和他有过肌肤接触的女子,那般绝情那般平淡。是的,就这样。

收到她的信,看完信的他,还想不起来,她到底长得什么模样,但是,拿着信的手却止不住的哆嗦了,然后陷入了长时间的凝神沉思。那个没见过面的他的孩子,那个邻家女孩,一切似乎都在梦中出现过,一切又都是那么的飘忽让人捉摸不定,像幻觉,只是梦见过而已。不曾想,这梦境,还真是一个现实。

奥地利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斯台芬茨威格,他无比细腻的心理活动和描述手法,很容易让人看着他的故事就这样的陷入了进去。这是他的短篇小说代表作之一,让人赞叹的是,他讲故事的细致和能力,不知不觉地就把读者带进了他所要描述的故事中去了。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真得很沉重。人生原本不该这样沉重的。作者穷尽他的笔墨,极端的反反复复,他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悟精选5篇


编辑为您整理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悟”将会让您增长见识,邀请您的朋友加入我们的社交网络分享数量会更多。世界上有许多好书,但这些书仅仅对那些会读它们的人才是好的,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内心被深深触动。那么这时候很多人就想写一篇读后感来表达自我。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悟(篇1)

很喜欢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过无数次,最近又翻出来读,有了一点新的感受。因为对原著有着比较深的感情,所以一直抗拒看徐静蕾的电影。至少姜文在我的心中是不适合那个角色的。

茨威格用很细腻的笔法讲了一个暗恋的故事,一个女人暗恋了一个男人一生,和他几次交欢,生下一子。迫于生活,沦入风尘。但直到女人死亡,男人却依旧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在记忆中也并无痕迹。第一次读的时候,一把眼泪,惊异了很久,一个男人怎能有如此女性化的心理?

看过榕树下的一篇评论“不过对于这本书来说,可能女权主义的朋友们不太爱见吧。一个女人用自己一生的悲喜成为一个男人几个夜晚的玩物,这种男人本位的思想即使在这样反讽的文章中都显得黑色幽默。这本书与其说是驳斥了一个上层社会的黑暗,不如说它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男人的心理需求,一个默默守候,不求回报的女人对一个男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梦呢?”

我倒是不这么觉得。陌生女人的故事恰恰是很女性的,极端之极。首先,什么的暗恋?想到一段话“暗恋是容易的,甚至是频繁的——无法摆脱的暗恋却有着宿命的味道:爱一个人,就是,坠入深渊,永不超生。一个唯美主义者的爱,纯粹如银质子弹,清洁悲怆,它打中的,是那些还在承担着对爱有着精密的纯度要求和山一样负重的内心。暗恋是无法公布和分享的情感,渴慕但无处告知,相思却难以排遣,无边无际的忍受,无法打捞的欢愉,守口如瓶的暗恋有着收敛的高贵。”暗恋是种单向情感,与其说陌生女人把自己的生命献祭给那个男人,不如说她献给了自己。献给了自己所设定的“爱情”。

她义无反顾的投入自己设定的爱情模式,小说家在她的心中是一个暗恋对象,更是一个男性符号。她爱的是心中所想象的人,一个完美的男性形象,并不是真实的他。她宁愿和他露水情缘,还是抗拒走进他真正的生活,她潜意识里害怕真实打破她心中的梦想。而她所关注的小说家的生活,不过是融入了很强自我意识的扭曲而已。陌生女人是一个很自我的人,她无法也不愿走入男性的灵魂,但是她对自己的灵魂却有着很深刻的掌控意识,所有的叙述都是从她角度上的一厢情愿。随着这种掌控意识的逐步增强,心里暗示的步步紧闭,我觉得这场爱情游戏,最后演变成一种强迫症的状态。她爱上他,爱上自己设定的他,爱上的“自己爱他”这个信念。“自己爱他”成为一种信仰,贯穿她的生命。

当后来孩子这个符号出现,更是完美这场头脑中的爱情幻想。而沦入风尘,在我看来有点“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献祭精神。她让自己成为这场神圣爱情中的祭品,她创造了一种悲剧,强加给自己,渲染这场爱情的苦痛与伟大。同时也是对男性社会一种无情的嘲讽,用身体游戏他们其中,但是却在心灵上却给以深深的鄙视!

不过,这场自我的爱情,最后也迷失在自我之中,所谓人生,以迷恋一个男性群体中的精英人物,一个符号而告终。

女人何必执着于爱情呢?尤其是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纷扰变幻的年代。人生有很多美好的事物,也许比爱情要有趣千万倍,为了一个桎梏,困住自己,这又何苦。天下难有爱,庸人自扰之吧!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悟(篇2)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1948年深冬,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讲了一个缠绵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

故事始自18年前,一个女孩(林园饰)13岁时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作家。后小女孩因家中变故搬到了别处,但她却始终无法忘记曾经住在隔壁的作家。几年后,小女孩(徐静蕾饰)以学生身份回到原来的住处,与作家重逢,但作家对这个曾经住在隔壁的小女孩没有任何印象。作家因事离开,并表示回来后马上与她联系,却从此杳无音讯。女孩在绝望的等待中发现自己怀孕了,因对作家的爱,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孩子出世后,生活越发艰难,她为让孩子过上优越的生活,不得不依附有钱男人坠入风尘,过着交际花一样的生活。几年后,她终于再次遇到了深爱多年的作家,两人又有一夜的欢愉,但作家仍旧没有认出她来。又过了几年,孩子患伤寒病死去,当年的女孩将往事写进信中寄给了作家。

当观看完这部电影时,给我们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作家很渣,渣的让人唾弃,而对于女孩遭遇却让人怜悯,我们不禁会感叹,在那种境遇,那种花心的男人身上,女孩为什么死心塌地的喜欢他,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一生都给了他,为什么会为了这种男人而付出自己的青春年华,为什么会种种声音都会指向男作家,透露出的都是对男作家花心的不满,确实,给我的第一感觉也是这样的,观看完时,我替这个女孩不值得,那到底值不值得,我在睡前又回想了整个电影的情节,也查阅了相关的资料,进而,对这个电影也有了自己的看法,主要有三方面:

其一,我爱你,与你无关,不得不说,电影完美的诠释了爱一个人的真挚情怀:当作家与女孩分离之后,女孩在绝望的等待中发现自己怀孕时,她没有告诉作家,而是选择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生下他们爱的结晶,在孩子的扶养过程中,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那怕是依附别的男人,她依旧咬牙度过,没有给作家添加烦恼;当她和作家进入一个圈子后,尽管天天见到作家,但是在作家没有认出来她的是时候,她依然选择在默默的看着他,凝视他,看着他的眼牟,看着他的一颦一笑,看着他的一切直到生命最后的时刻,她才鼓起勇气,告诉了他,在他所有的女人中,她也曾在他的生命里停留过,她也深深地爱着他。是啊,爱你,就是这么的卑微吗?不是,而是,我爱你,与你无关。我的付出,不需要你的回报,那是我心甘情愿的,而回望当下的时代,又有多少女性可以自始至终爱着你所爱的人呢?也许,因为种种因素,你会放弃对他的爱,把这份爱丢掉,而这部电影,给这个时代在发展时所展现的迷茫增添了一份暖,很好的呼吁了对爱情的专一。

其二,男人与女人那种微妙的情感关系。为什么女孩多次在他的面前,尽管会有第二次欢愉,他都没有认出来呢?一部分是男性荷尔蒙与女性的荷尔蒙的性质不同,会出现一种微妙的变化。另一部分,女性是感性,而男性是理性,女孩总认为,我只要常常出现在你的面前,重复相同的景象,你就会记起那个默默爱着你的我,企图用感性来唤起那一切;而男性,则是用这种理性很好的洗脑了这一切,同样的人,同样的表情,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暧昧,依旧唤不起你记得如初的我,你我咬过的苹果也已经干枯,送你的白玫瑰也已经枯萎,季节轮回了无数次,但是你依旧不会想起那个我

其三,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的微妙变化。这部电影改编子茨威格的小说,联想作者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以及当时这部电影故事发生的背景,很好的反应了人际关系这一主题。为什么男作家与小女孩生活在一个院子里那么久,男作家没有正眼的看过她一眼,那是女孩家里穷;当女孩貌美如花归来时,男作家就当他们发生关系之后,男作家就杳无音信;女孩为了生计依附别的男人,恰巧,他们同在一个圈子里,在酒会上,爱慕作家的情愫依然毫无保留的显现出来,有了第二次欢愉,而后也是向女孩献殷勤,为什么呢?,那是女孩有钱漂亮,大气而后几年,几近花甲的看门大爷都看出了女孩,那种对视,让人割心的痛,而那个让女孩从小思慕的作家却怎么也认不出女孩。那是为什么呢?显然,他生命里的女人很多,而女孩就是其中的一个过客,对于作家来说,也许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只不过是各自的私欲得到满足而已。也许,在当时的战乱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都只是为了自己而活着那鹅毛般的大雪依旧下着,你我都在这里相向而行,一生的痴情,在这里画上圆满的句号。

你见不见我,我依旧在那里,你爱不爱我,我依旧在那里等着你,你等不等我,我依旧追着你,一生的痴情,只为见到你的回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悟(篇3)

女人,永远是一种感性动物。为了爱情,总是可以奋不顾身到失去自己,却偏执的认为爱上心中的那个他是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

我开始读《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只是叙述一个失去心爱的儿子的女人向一个陌生人倾诉其对儿子的爱与不舍的故事,可故事的发展与我想象的完全不同,这个女人,却是向那位收信的作家吐露了自己对他穷尽一生的爱恋。

从十三岁开始,那个女人便无可救药的爱上这位在她看来是风度翩翩、儒雅、富有的男人,对了,他还是个作家,一个比她身边那些脏兮兮或是没素质的男人要牛 逼的多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不像之前的邻居会欺凌她,会拿雪球把她的头砸的头破血流,他会发出迷人的、温暖的微笑,他会看很多的书,尽管他也经常带各色各样的女人回到住所。从十三开始,他就是她的世界,她会亲吻他摸过的门把手,嗅他吸过的烟头,她爱他爱得无可救药,即使是在随妈妈改嫁到斯鲁巴克,即使继父待她如亲生女儿,生活无忧,她却认为离开他生活便失去了阳光,整日郁郁寡欢,甚至十七八岁的时候孤身一人跑到原来的住所旁边工作,无数次站在路口只想让他想起他,想不起也罢,注意到也便是莫大的欣慰。

为了爱他,她把自己的姿态放得那么低,低到了尘埃里,终于,作家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带回了住所,一夜春宵,女孩只带走了四朵白玫瑰。肉体的欲望终究是人类致命的弱点,他们又有了两次,女孩把她当做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在她的心里,作家是最高尚的,甚至后来她说,在生下孩子之前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发誓没让别的男人碰过她的身体,她觉得,他碰过的身体多么圣洁啊,怎能让别人猥亵。自此,我不知道我抱得是一种什么心态,对于一个随意将各种各样的男人,这个女人还将他视为神祗,是该赞美的坚定的少女情怀还是爱的盲目?我真的不懂。为了作家的儿子能够像他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爸爸一样吃的舒心,穿的体面,女人去卖身。因为作家,女人拒绝过很多男人的求婚,甚至是在多年后再次碰到作家时,她都要撇下一个对他的极好的工厂主,却急于向作家献身,只想要作家想起她来,想起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那个十七岁的少女,可惜,一夜春宵后作家却给了她钱,多么可笑的结果。

女人最终还是和她的孩子一同死去了。作家看完信后亦只是震惊,却想不起那个为他耗尽一生的女人是谁,亦才发现,今年的生日没有了女人默默送的白玫瑰。看完后,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看懂,我不知道对于这个女人的这一生是否该用值不值去评价,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责怪过作家,自始至终都在为作家着想,可是谁又能鄙夷她?谁又能说她不值得呢?她有信仰,她爱他,她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他,她做的所有只是为了让他注意她和想起她,即使没有成功过。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用理性或感性的思维去评判她,毕竟,爱,不忍心责怪。毕竟,我们自己,亦做不到她那般的奋不顾身。

作为小说来说,用“击节之作”来形容它毫不过分,我很讶异于一个男性作家能将一个女人的心思描述的这么细腻,绝望、欣喜,少女的缱绻情怀,早年徐静蕾将他翻拍成电影,不知晓效果如何。 其实在开始的时候不免觉得与岩井俊二的《情书》有一点点相似之处,因为无法抑制住对已逝恋人的思念,渡边博子在其中学同学录里发现“藤井树” 在小樽市读书时的地址时,并寄了封信过去,而收到情书的女生并不认识渡边!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悟(篇4)

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以为整本书都是说那个陌生女子的来信,就是整封信,这么长啊,到后来看到最后时,才发现,原来不是的,就只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短篇小说啊。

但我并没有感觉失望的,同时,觉得里面的故事挺精彩的,不错,描写很细腻,很深刻,很多都是内心的活动描写,无奈,悲伤,各种情感的表现都是那样描写得独到啊。看完这本书时,就发现,原来我也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文学作品啊,所以呢,要多看些书,才可以发现自己是喜欢啥种风格的书籍的嘛,就这样的,以后也要多接触下这种书的,所以就小小决定了一下,自己要把这个作者的书籍都去看一下的,了解下这种风格的书籍啊,就算自己不是很会形容作者,和作品的,我可以上网去搜索一下,其他人是如何评论与评价的,找出同自己意见相符的观点啊,久而久之的话,自己就会学会原来来准确评价自己的正确观点的呢。哈哈,觉得好开心啊,找到一个方向让自己去奔向啊。

这书是由一个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写的。简介说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流亡瑞士,由于目睹了战后人民的灾难和社会道德沦丧,开始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探求人类的灵魂。他的作品匠心独具,充满人道主义精神,也充满着对社会的批判,尤其是“以罕见的温存和同情”(高尔基语)塑造了不少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作品集:诗集《昨日的世界》《人类星辰》,散文及小说方面,着重心灵的探讨,对复杂感情的描述有神来之笔《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象棋的故事》《热望的秘密》,传记作品:《三大师》《罗曼。罗兰》《同魔鬼作斗争》《自画像的名手》《精神疗法》《玛丽亚。安托万内特》《玛丽亚。斯图亚特》。不限于史实,而着重刻画人物的心态和性格。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里有四个短篇小说: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一颗心的沉灭,热望的秘密。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从小就喜欢上一个邻居的男人,那人是双重性格的,风流不羁与对文学的执着,但这男人却从来都不记得这个女人,不认识她的,就算在人生中有过那么几回的相遇和相处啊,而且这个女人还帮他生了个孩子,把自己的爱都全注入到这个孩子身上,但他却死了,连同这个女人的心也一样跟着死了,所以再最后一刻写上这封没备注的信来向女人深爱的男人诉说自己的一直以来的心事。“我感觉眼前发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不能写完---但是我要集中所有的力量,与你谈一次话,仅这一次,与你---我的爱人,那个从来都不曾认识我的你。”

看不见的收藏:讲述的是一个已经盲的军人,很爱惜自己的收藏,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的生活已经变成怎样的,是那么的贫困和艰难,他的太太和女儿,为了瞒着他,偷偷地把他的收藏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啊。但这位收藏者却还是把这本绘画作品当珍宝,每天都会拿出来看,回忆和诉说绘画上的内容,他记得是那么的清楚和诉说时,是那样的神采奕奕的。而有个古董家来找上门时,也帮忙他的太太和女儿来骗他,并表现很喜爱,就像看到真的作品一样的。“这个古怪的,可笑的小气鬼,却是个绘画作品的收藏家,他对艺术品显示出非凡的聪明,丰富的知识和精致的口味。我想到那句古老的至理名言----我想是歌德说的“收藏家是幸福的人””

一颗心的沉灭:讲述的是一个父亲的多疑,自己可爱漂亮爱护的女儿,竟然做这种事,不能容忍,自己的妻子也是如此的。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就是让她们这样的么,社交活动啊。而自己呢,就慢慢地被她们忽略啦,不再留意自己了,从而让自己把自己的心冰洁起来,孤独,变得不爱说话,怪怪的,就这样,慢慢地死去了。“不一定非得受命运强烈的打击和突来的暴力挫折,才会使一颗心产生决定性的震撼;一个匆促草率的原因而造成的毁灭,也能激起命运之神更大的乐趣。”

热望的秘密:讲述的是一个生病孩子的故事,这个孩子很想当大人,不要总让人觉得自己是孩子。其中有个怀着诡计的色狼男人,想接近他的母亲,却是先从孩子的身上开始接触来认识他的妈妈,从而让他觉得不开心,觉得被骗的感觉。而且妈妈的改变也让他觉得讨厌,所以他决定要找出他们到底藏着什么秘密的,经常搞乱妈妈和男爵之间的计划,被他们觉得讨人厌的孩子。最后自己跟妈妈吵架,不小心打了一下妈妈,因为害怕,所以逃走了,去找自己的祖母。在这个过程中,自己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很多是自己不懂的,有很多秘密的,所以觉得自己是幸福的,要开始觉得自己做小孩是个好事来的。“黑暗,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多么可怕,又多令人意乱情迷!是兽,是人亦或是风?像幽灵似的使一切沙沙声,劈啪声,隆隆声全混在一起。”

哇,好努力地来写了这样一篇读后感呢,真是佩服自己呢,以后也差不多要这样啦,写写读书笔记啊,对自己易遗忘东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啦,记住自己曾经看过的东西,和里面大概的内容是怎样的啊!感觉好好窝啦啦啦。接着就是把它发到自己的博客上啦,永远保留下来!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悟(篇5)

本就不爱读书的我 其实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去点评一本书 也许是为了打发时间 让自己不要过多的去想些其他事情 也或许是觉得自己应该借着读书的名义 冷静下来 。这本书以书中一个部分故事为名 关于这个故事的女主角这种接近疯狂盲目的爱 有点难以理解 或者说难以接受 可能这种爱情只会出现在书里 现实生活中我觉得太不现实。当然也可能是我的艺术造诣不深厚 导致我无法理解这种偏执的爱情 。后面下棋的故事可能是在诠释天才与疯子的感觉 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感觉而已。茨威格笔下的人物性格感觉都有点偏执 ,第三个故事想起了王菲那句歌词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男主人公只是看了女孩一眼 就自己一个人演了那么多的内心戏。就好像我们自己有时候注意到某个人也觉得对方注意自己一样,也许更多的是自己一个人的臆想罢了。最后一个故事 一个爱着自己的姑娘一个自己爱着的姑娘 如果时间可以调换 如果他当时猜到女孩是伊丽莎白的话 也许他会爱上伊丽莎白而不是他姐姐 但是很多事情都是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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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作品的读后感模板是什么样的呢?相信大家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一定思绪万千。写读后感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就事论事,如果您从未听说过“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那么请看下面的文章介绍。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篇1

斯茨威格,奥地利小说家。

这是我第二次读他的短篇小说合集,第一本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含深情的将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又动人的书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她所经历的痛苦,以及她爱的无私,深沉,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再读就是他的《失宠贵妃》主人公,普德里夫人。

普德里夫人被夺去权利之后,放逐庄园,远离宫殿,初到庄园,脱离与王室贵妇的生活,好奇心的驱使,让她初次感觉到庄园像酒甘那样清纯,她并没因失去权利,而立马陷入悲伤中,在庄园帮助女工捡麦穗,与小伙子一起跳舞,无比欢脱。

以我过去的经验,我原本以为这贵妇自此以后,适应庄园的生活,安然度过,然而作者并没有如此,对已失去的,人最初总是过分盲目自信,当她逐渐到回味过程,痛苦才会慢慢地席卷而来,普德夫人生活于热闹的交际中,又怎会安于庄园,她渴望回归宫殿,却发现没有任何消息通知她回去。

在等待信使的过程中,作者用外部环境描写,细致的刻画了普德里夫人的内心活动,“她躺着,直愣愣地凝视着前方,只是一个劲地等着,最后座架上的钟开始敲响,但是时针冥顽不化,你咒骂、请求和金钱都无法催它快跑,它瞌睡懵懂地绕着圆圈。”

她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活像一只被人驱赶的野兽。“因夜晚悄悄地来临,它不像正午,放肆地透过窗户往里瞧,它像昏黑的涓涓细流从四壁涌出,把天花板举向虚无之中,把所有的东西都不声不响地冲到它那悄然无息的洪流之中。一片沉寂。只有在什么地方有只小钟滴答滴答作响,无休无止。”

普德夫人,工于心计,戏弄他人为乐,还勾引一位农家青年,这段情节不断地与她内心活动推进,而普德里夫人最终得知,自己终身逐放,不再入宫,她痛苦万分,并决定把摄政期间,榨取来的金钱挥霍,举行盛会,满足她内心的虚荣,妄图成为众人的焦点。

她开始大肆传播,预言自己会在十月七日这天,离开人世。那天她盛装出席,喝下毒药,保持着微笑,等待死神的到来,她曾预想自己的死亡会轰动整个巴黎,却没想到大家对她所做的,只是显得有些好奇,死神不容许欺骗,她竭尽全力表演的,却是白费力气,人们只看到的一幅狰狞的怪相,围观人的兴趣并没有持续多久,便就散去。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篇2

文章开头说,这五篇文章几乎梳理了茨威格一生的写作脉络。那如此看来,只能说,写作的风格和个人成长经历并不能总是贴合无缝。在《女人和大地》这篇文章中,茨维格大量描写了女人和男人的心理状态,但需要知道,过分的词语堆积会淡化整个文章的脉络,用力过猛反成一片拖沓,让读者头晕脑胀不知所云,因而这篇文章,我只草草过了一遍,个人感觉,言之无物。

至于剩下的四篇,包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象棋的故事》,《马来狂人》和《夜色朦胧》,个人感觉第一篇和最后一片最好,也许是因为比较贴近我们的生活实际吧,好多描述感觉似曾相识,仿佛自己也曾至于这样两难的境地中,放下是舍不得,放不下,又成为一生的朱砂痣。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在网上被炒成一个女人一生必读的经典之一,原因无从查起,只从我个人感觉来看,少女用一生来惦念一个甚至不记得她样子的陌生人无疑是滑稽可笑的,然而事实却总是与想象背道而驰,我们用了多少年才忘记过的人,又总是在夜深人静时不自觉的爬上你的心头?无论是《来信》还是《夜色朦胧》,关于最初心动的那个人,都会在我们这一生中扮演作用巨大又不轻易显山露水的角色,就像背后的操刀者,不经意间就对你橫加干涉,我们对他的反抗却就像一个牢笼,徒做困兽之斗而毫无用处。但也正是这种不可多得的经历,让我们从男孩女孩,成长为男人女人。

至于剩下的《象棋的故事》和《马来狂人》,则更像是经历所赋予我们这一生必然要经历的传奇色彩,无论是闪闪发光,还是使人崩溃,都无处可逃。

总结一句话:现在的你做的事,也许不能让你看清未来,却让你读懂了过去。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篇3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种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笔调刻画一位被遗忘的“陌生”女人临死前向她心目中那个天神发出深沉的爱的宣言。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种悲伤的叹息,这种爱到绝境的无奈是信的首句。作者以他细腻精确的语言和与人物融为一体的心,在默默诉说着那位陌生女子的柔情、爱恋和缱绻缠绵的思念。

“我在大门口千百次等待过你,总在楼梯上偷听你的脚步声。”是的,正如她说的,“我整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冰冷的门廊前耐心数着他回家的钟点。日复一日,她犹如跌进爱的深渊。不幸的是,母亲的再嫁迫使她与R分离,不能再借邻居之便接近观察R了。而那离别之夜,她奄严寒冰冻里足足等了R一夜,想向他表白心迹,结果换来的却是心的破碎——R和另一个女人相拥而归。

即使受到如此巨大创伤,她在离开R后,一心仍全维系在R身上。她拒绝外出,拒任何人于千里之外,她只想在心灵深处与R单独在一齐,不愿分心。一个孤独少女以这种爱的痴狂折磨自我,以至是悲惨绝望的狂热。茨威格的自然而近于本真的文字里,流露出他悲天悯人的情怀,行文笼罩在一种淡淡的却深入骨髓的忧伤里。

她终是受不了思念的煎熬。于是,她义无反顾地与父母决裂重回R所在的城市。她每一天在商店辛苦工作,而邻街是R的居所。每一次她抬头望向窗外,只是单纯地期望能远远地用她的目光搂抱R的脸。下班后,她常常在街上来回走,渴望能有一次与R的重逢,就像真实再现席慕蓉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一样:“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命运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垂青了她,让她与R擦肩而过,更惊喜的是R似乎被她的光彩夺目所吸引,驻足与她交谈,并用他特有的那种仿佛把对方紧紧拥抱起来的勾魂摄魄、脉脉含情的目光注视着她。

尽管R早已不记得她就是那个邻家女孩,她仍心甘情愿地为这次相遇奉献了她的全部。而R只留给她几朵白玫瑰,可却是她一生的记忆——每年R的生曰她都会匿名送出一束白玫瑰。当然,这次相遇也带给她意料之外的喜悦——她有了R的孩子。她明白R是个一往情深却爱不专一的人,只喜欢简单愉快地游戏人生,不愿去承担职责或牺牲什么,于是她将一切守口如瓶。但是好像孩子承载不了她的爱,很快因患流感而被天使带走,她也不幸染上恶疾。

小说的结尾如晶莹的水晶、琉璃,充盈着轻轻浅浅的蓝色。R在看完那封信后,双手哆嗦。他只隐约感到这一切仿佛是在梦里发生。而那陌生的女子,她飘忽不定,却热烈奔放,就像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茨威格让故事到那里结束,可我却如海子所言“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这份感情扎根于我的心底,开出花朵,散发出芬芳……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篇4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我爱你,与你无关-文学评论

斯蒂芬.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的小说家、他写作最大的特点就是擅长从人的内心深处探寻人物的灵魂,尤其擅长刻画女性丰富细腻的心理世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茨威格最脍炙人口的作品,讲述了一个女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用用生命写下一封凄美动人的信,向暗恋了一生的作家坦露隐藏了一生的爱慕之情,文字极具震撼力,看的读者泪流满面,高尔基曾赞誉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它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并被多次改编为电影,徐静蕾导演的同名电影就改编于着部小说。

茨威格在文中充分发挥了他心灵猎手的特质,以书信体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这个感人的故事,这个陌生女人用她的一生来围绕着这个作家转,她对爱情的痴情坚守,无悔付出,在一个世纪来感动着无数读者。小说中的女主公在文本中连一个正规的名字都没有,仅仅用陌生女人这个称呼来指代她,女主人公的童年时不幸福的,生活乱如一团麻,从小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里,缺少父爱,终于有一天学识渊博、风度优雅的作家搬到了她家隔壁,于是女人义无反顾地爱上了这个作家,这种暗恋随着年龄的增长与思念的缠绵更加炽烈,更加含有肉体的成分,更加想要与作家在一起,在一次女主人公精心安排下的相遇之后,他们两个人终于发生了关系,并且怀上了作家的孩子,但是女人知道作家并不会为他们的露水情缘而放弃自己一向所过的风流生活,于是,她选择了默默离开,女人希望她的爱不会给作家带来一点点的负担,女人在贫穷和歧视中生下了孩子,苦心抚养,甚至不惜流落风尘,多年后当女人在于作家相遇时,温存过后的作家竟然没有认出她,最令人讽刺的是作家的老仆竟然一眼认出了她,自己爱的人竟然还不如一个与自己只有几面之缘的人留下的印象深刻,对女人而言这是多么的心痛。

有人说爱情大底分为三类:两个人彼此相爱;两个爱得半斤八两;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陌生女人的爱情则属于第三种,这就是我爱你,与你无关,女人终其一生都在痴痴单恋着作家,执着甚至到了偏执的地步,但是她的爱情又是纯粹、深沉、高贵的,没有利益的杂质,是那种爱对方胜过爱自己的爱,她的爱是无私的,对对方没有任何附加的强求。但是她的爱情注定是一个人的辛苦付出,因为对于作家而言,他们的每一次相见都是初见;而对于女人而言,每一次爱恋都是初恋,这整个爱情都是女人一个人的爱情,与作家无关,单方面的相思注定得不到一个圆满的结局。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篇5

不短的时间,结束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茨威格的小说集【译:张玉书】,细致一点的感受也都一一作了记录。回头再读译本序,又有不一样的收获,对这些篇目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作者关于和平的态度(《十字勋章》、《日内瓦湖畔的一个插曲》),对人性更深层次的探寻与同情(《马来狂人》),以孩子的眼光展开的情节(《家庭女教师》、《火烧火燎的秘密》),关于爱情的(《普拉特尔的春天》、《贵妇失宠》、《夏日小故事》、《夜色朦胧》、《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以下是译本序中有对这些作品的高度概括,与作者写作风格的准确总结,深觉句句入骨,直指根本。让人对作品颇有回味无穷之感。

人生是那样的广袤无垠,光怪陆离,五光十色,有光明有黑暗,有善有恶。更重要的是善中有恶,恶中有善。一切闪光的并非全是金子,而一切乌黑的也并不是粪土。他于是懂得了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也懂得了文学应有的广度和深度。

茨威格的特色在于对心灵的挖掘。他把我们引入一个奇妙的世界,似曾相识却又陌生。这就是人的内心世界。我们看到的芸芸众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平静,外表平静。没有战乱,没有灾祸,没有使人大悲大喜的原因,然而内心如波涛汹涌的大海,潮涨潮落,骚动不宁。内在的激情、愿望、冲动在翻腾。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阅读感悟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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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阅读感悟 篇1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理解女主人公的执着。在靠近他的地方看着他也觉得很幸福,即使不被他知道,自己默默地爱着他,也心甘情愿。

很多感情说不出来,我只知道我很能理解她的感情,因为我的生命里也出现过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我喜欢他,我就默默地看着他,就连碰巧遇到也能让我开心一整天。喜欢他喜欢的颜色,喜欢他喜欢的所有东西。

后来毕业了,我们也就再也遇不到了。我以为我会忘了你,才发现思念没有随时间淡去,反而越来越浓。经常幻想在某个街角能够与你相遇,也经常偷偷看你微博,虽然你的微博从不更新。偷偷存着你的相片,心情好了,心情不好了,都拿出来看看。就这样想了你四年。

我和书中的女主人公不一样,我身边没有任何一个属于你的东西。而她有她爱的人的儿子。我还有自己的生活,开始告诉自己,一定要放弃你了。事情发展的很顺利,你不再占据我的脑海,但也不是太顺利,好像我也很难再让一个人那么疯狂地占据我,或许这跟年纪有关系吧,我也不再年轻了。

这部小说读地挺压抑的,估计直到死,那个男人都不知道她到底长什么样子吧。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阅读感悟 篇2

头疼躺在床上,听着这篇书,思绪杂乱。

书中描绘的女主人公的爱情非常细腻,非常触动我这个女性的心思,让我想到很多生活中的感情。她爱的卑微,又高傲。她幻想中的爱情给了她生活的激情、努力的源泉,给了她精神上的温暖。她是优秀的,她为了这盏点亮她人生的灯献出了自己。

这让我联想到了《嫌疑人X的献身》里的石神:女主人公是将他从死神那拉回来的天使,她的幸福就是他的使命。也让我想到了《华胥引》里的宋凝:孩子是她活着的理由,失去了孩子,她也没有了生意。

我也曾单恋过,在我看来,我只是喜欢上了我向往的爱情,男生只是爱情的寄托物。兴许是因为我没有真正意义的碰到爱情。我的想象中,爱情是正能量的,它让人不由自主的变得优秀,这篇文也是。这个陌生女人,为了拉近与喜欢的男人的距离,努力让自己绽放出光彩。可惜至今,身边并没有多少这样的爱情,因为柴米油盐等主客观因素。

她没有名字,就像一块干涸的贫瘠土地,竭尽全力的去汲取作家所不经意留下的水滴。作家从未认出她,这种没有希望又好似可以得到救赎的悲哀,这种珍贵的感情却被侮辱了的愤怒痛苦,贯穿了整篇文,却又是一部分的流露。最主要的,还是陌生女人的爱,从头至尾的爱,无怨无悔的爱。

我尊敬她的爱,也同时使得我更加清醒。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阅读感悟 篇3

她要的是爱吗?——《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她,从13岁开始爱他,暗恋三年,相思两年,之后日日夜夜期待与他重逢。五年后,她终于勇敢地站在他的房子前,痴痴地望着他窗子里透出的温暖而桔色的灯光。

“你的窗户亮着灯,我的整个心灵都发出了动听的声音”。终于,他看到她了,她以为那是场完美邂逅。他把她领回到令她神往已久的他的家。那时他28岁,她18岁。多么好的年华啊,本可以尽情相爱的年纪。

穿过那条她熟悉的走廓,还有楼梯,进到他的屋子里,她把自己交付与他,也把一生交付与他,那一天是她期待太久的日子,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她新人生的开始。

一夜,一夜,又一夜……三个夜晚,成了她一生中最美好和最值得珍藏的时光。那三个夜晚,连带着一份大礼,那是她和他爱情的结晶。她甚至幻想,如果得不到他的爱,能日夜守护着这份爱的结晶也是好的。她可以把对他所有的爱都给予这个孩子。她可以完完全全地拥有他,拥他入怀,可以亲吻与抚摸他,所以,她决定了,一个人把他生下来。

爱能让一个人瞬间升入天堂,也能让一个人瞬间跌入地狱,就如同她。

这个女人于她爱的男人来说,是个陌生的女人,或许只是鱼水情欢,或许只是妓女这么简单。

可是这个女人却用全部,甚至用生命来爱他。若不是那个孩子,她视若珍宝的爱情结晶,得了流感死去了,而她也将离去,她,决不会将她爱他的这个秘密,卑微地说与他听。

她就要死了,人之将死,其言也真。她就要离去了,离去前,她要用力呐喊,她要对他说:我爱你!很久很久很久了!他每年的生日她都送他一束白玫瑰,而她死后唯一的要求是:“每一年的这一天,请往那只蓝色的花瓶里插上一束白玫瑰,算是对我死去亡灵的一种安慰吧。让我一年只在这一天,悄悄地,悄悄地继续活在你的心里,就像过去我曾经活在你身边一样……”

她在他的生命中短暂划过,却像鸟过无痕般归于平静。

“他颤抖着手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他有一些回忆,但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过来,退出去,总构不成画面。一切如梦,然而仅仅是梦而已”。

她说:“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的生活更可怕的事了”。

爱一个人,把自己爱成了孤家寡人。

爱一个人,失了整片森林和天空。

爱一个人,如此“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又如此的热情奔放”。

就如同张爱玲爱胡兰成那样:“见了他,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她的心也是,曲曲折折,开出曲意逢迎的花儿。她的心,再也容不下其他男人。她可以用身体换取物质,委身于其他男人,但却不能用心去爱,因为她的精神永远只属于他。

她的爱如此纯粹,专一,恒久。她虽然可以为爱忍受生活上的困苦,为爱忍受精神上的孤寂,也可以忍受他人人格上的的轻慢、侮辱与践踏,无数次被钉在耻辱柱上,但她的内心始终是丰满的。

这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裸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作品问世之初,就引起了强烈反响,甚至褒贬不一。

有人说此女子对爱极其卑微怯懦,爱就勇敢说出来,这有何难?!

难道她是爱无力者吗?她的爱那么强烈,那么不顾一切,为什么一直不敢说出口?而是反复确认:他没有认出我,他还是没有认出我!

这一段感情中,她从13岁痴爱,到一个人孤独生子,再到两次与他鱼水之欢,她有无数次机会说出我是谁,我爱你!她为什么不肯,一直坚持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吐露心声?

这篇小说中,女主人公到底要的是什么?是爱,还是平等?

也许她想要的是一份不将就的爱,是一份平等的爱,是一份不必低头,就能平视他的爱。

那爱就像简·爱说的: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与美貌,我会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一样,当有一天,我们经过坟墓,一同站在上帝面前,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

爱必须是对等的,如果不能对等,她宁愿保持心灵的骄傲。于是,她一直将这种骄傲延续了下去,直到生命的终结。

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她在爱里的卑微,却没有几人能读懂她的骄傲。

她是三毛《不死鸟》里的那只没有脚的鸟,不停地飞啊飞啊,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这种鸟一生只可以落地一次,那就是它死的时候。

歌德说: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我爱你,真的,与你无关!你若也爱我,想要回应我,那么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必须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这一世,我只爱你这一次,下一世,“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东方有火红的希望,南方有温暖的巢床,向西逐退残阳,向北唤醒芬芳。”

她就是这样一个缺爱,要爱,敢爱的女子,放逐一生只为追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阅读感悟 篇4

我想自己还不到读这本书,或者说这篇小说的时机。一年前,我姐姐给我推荐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买了之后一直放在书架上落灰。终于,书架上其他的书已经读完了,只剩下了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斯蒂芬·茨威格,奥地利著名小说家,传记作家。第一次知道这个作家,是初中的语文课本,课文选了《人类群星闪耀时》中《争夺南极的斗争》部分。英国人斯科特,满怀希望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了对手挪威人阿蒙森留下的请求:证明阿蒙森的成功。那是怎样的绝望?失败者不仅要承受失败的痛苦,还要为他的对手证明。但是斯科特没有拒绝对手的请求,并在回程的路上死去。

当时读是一种什么感觉呢?震撼。不仅是为斯科特而震撼,也为为他作传的作家茨威格震撼。现在回头望望,原来有那么多优秀的作家与文章,在我们还不了解他们意义的时候,就已经与我们相遇了。

可是,当我读起《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时,所有的钢铁烈阳都消失了,代替它的是一个女人近乎疯狂的爱。书的腰封上写着: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也许是当之无愧的,但我却很不适应,也许女生读起来会比较容易被触动。

书后面的高尔基说自己“毫不羞耻地哭了起来”,看来我的泪点比较高。尽管茨威格的文字如此细腻真切,而书中“陌生女人”对作家R如同宗教信仰一般的爱却丝毫不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样的爱,离人世间很遥远,以致于我有一种淡淡的排斥感。

它甚至已经超出了我认为的爱的范畴:对于女主角来说,R作家就是世界的全部,连她自己都被排除在世界之外,虽然R作家在正常的观念中,在爱情方面,是十足的渣男。但是为了得到R作家的爱,女主角可以放弃一切,也可以牺牲一切。如果爱是毒品,那么她对他的爱毒性也未免太强了一些,她完全没有戒掉的可能,一丝也没有!

“在我的内心深处,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一直还在做着那个陈旧的孩子梦:也许你会再次把我召唤到你的身边,哪怕只叫我去一小时。为了这可能的一小时,我把一切都推开了,只是为你而保持自己的自由,一听召唤,就扑到你的怀里。自从童年时代之后青春萌发以来,我的一生不外乎就是等待,等待你的意志。”

多可敬,多可悲。

这样的爱,称之为病态也不为过,可是偏偏,又悄无声息。这是单恋的极致。尽管她将他看得清清儿的,但是无法自拔。

我们的这位作家R,大约是有些脸盲。前一段时间看《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家的小妹妹对华生说:“令人惊讶,这么多次,你们这些男人都没真正注意我的脸。”我想,这句话说给作家R也是适用的。

只是,对于我们的女人公来讲,未免太残忍了些。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阅读感悟 篇5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1948年深冬,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讲了一个缠绵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

故事始自18年前,一个女孩(林园饰)13岁时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作家。后小女孩因家中变故搬到了别处,但她却始终无法忘记曾经住在隔壁的作家。几年后,小女孩(徐静蕾饰)以学生身份回到原来的住处,与作家重逢,但作家对这个曾经住在隔壁的小女孩没有任何印象。作家因事离开,并表示回来后马上与她联系,却从此杳无音讯。女孩在绝望的等待中发现自己怀孕了,因对作家的爱,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孩子出世后,生活越发艰难,她为让孩子过上优越的生活,不得不依附有钱男人坠入风尘,过着交际花一样的生活。几年后,她终于再次遇到了深爱多年的作家,两人又有一夜的欢愉,但作家仍旧没有认出她来。又过了几年,孩子患伤寒病死去,当年的女孩将往事写进信中寄给了作家。

当观看完这部电影时,给我们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作家很渣,渣的让人唾弃,而对于女孩遭遇却让人怜悯,我们不禁会感叹,在那种境遇,那种花心的男人身上,女孩为什么死心塌地的喜欢他,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一生都给了他,为什么会为了这种男人而付出自己的青春年华,为什么会种种声音都会指向男作家,透露出的都是对男作家花心的不满,确实,给我的第一感觉也是这样的,观看完时,我替这个女孩不值得,那到底值不值得,我在睡前又回想了整个电影的情节,也查阅了相关的资料,进而,对这个电影也有了自己的看法,主要有三方面:

其一,我爱你,与你无关,不得不说,电影完美的诠释了爱一个人的真挚情怀:当作家与女孩分离之后,女孩在绝望的等待中发现自己怀孕时,她没有告诉作家,而是选择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生下他们爱的结晶,在孩子的扶养过程中,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那怕是依附别的男人,她依旧咬牙度过,没有给作家添加烦恼;当她和作家进入一个圈子后,尽管天天见到作家,但是在作家没有认出来她的是时候,她依然选择在默默的看着他,凝视他,看着他的眼牟,看着他的一颦一笑,看着他的一切直到生命最后的时刻,她才鼓起勇气,告诉了他,在他所有的女人中,她也曾在他的生命里停留过,她也深深地爱着他。是啊,爱你,就是这么的卑微吗?不是,而是,我爱你,与你无关。我的付出,不需要你的回报,那是我心甘情愿的,而回望当下的时代,又有多少女性可以自始至终爱着你所爱的人呢?也许,因为种种因素,你会放弃对他的爱,把这份爱丢掉,而这部电影,给这个时代在发展时所展现的迷茫增添了一份暖,很好的呼吁了对爱情的专一。

其二,男人与女人那种微妙的情感关系。为什么女孩多次在他的面前,尽管会有第二次欢愉,他都没有认出来呢?一部分是男性荷尔蒙与女性的荷尔蒙的性质不同,会出现一种微妙的变化。另一部分,女性是感性,而男性是理性,女孩总认为,我只要常常出现在你的面前,重复相同的景象,你就会记起那个默默爱着你的我,企图用感性来唤起那一切;而男性,则是用这种理性很好的洗脑了这一切,同样的人,同样的表情,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暧昧,依旧唤不起你记得如初的我,你我咬过的苹果也已经干枯,送你的白玫瑰也已经枯萎,季节轮回了无数次,但是你依旧不会想起那个我

其三,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的微妙变化。这部电影改编子茨威格的小说,联想作者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以及当时这部电影故事发生的背景,很好的反应了人际关系这一主题。为什么男作家与小女孩生活在一个院子里那么久,男作家没有正眼的看过她一眼,那是女孩家里穷;当女孩貌美如花归来时,男作家就当他们发生关系之后,男作家就杳无音信;女孩为了生计依附别的男人,恰巧,他们同在一个圈子里,在酒会上,爱慕作家的情愫依然毫无保留的显现出来,有了第二次欢愉,而后也是向女孩献殷勤,为什么呢?,那是女孩有钱漂亮,大气而后几年,几近花甲的看门大爷都看出了女孩,那种对视,让人割心的痛,而那个让女孩从小思慕的作家却怎么也认不出女孩。那是为什么呢?显然,他生命里的女人很多,而女孩就是其中的一个过客,对于作家来说,也许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只不过是各自的私欲得到满足而已。也许,在当时的战乱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都只是为了自己而活着那鹅毛般的大雪依旧下着,你我都在这里相向而行,一生的痴情,在这里画上圆满的句号。

你见不见我,我依旧在那里,你爱不爱我,我依旧在那里等着你,你等不等我,我依旧追着你,一生的痴情,只为见到你的回牟

恋爱中的女人读后感800字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恋爱中的女人读后感800字”,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恋爱中的女人》读后感

《恋爱中的女人》是一本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作者以细腻而生动的笔触,展现了女人在恋爱中经历的各种情感起伏和内心变化。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对于女人在爱情中的真实状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小说中的女主角安娜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她热爱生活,渴望真挚的爱情。她遇到了叶楚这个优秀的男人,并迅速坠入爱河。起初,他们的恋爱充满了甜蜜和激情,彼此之间的爱意和渴望弥漫着整个空气,他们像两个世界的初恋情侣一样,时刻都希望能够在一起。我也为他们祝福,希望他们能幸福地生活下去。

然而,在小说的后半部分,随着时间的流逝,安娜的内心开始起了微妙的变化。她发现自己对叶楚的爱并不像当初那样强烈了,她开始怀疑这是否是真正的爱情,是否能够一生相守。她陷入了矛盾和痛苦之中,曾经渴望拥有的东西开始变得无所谓起来。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困惑和无助,这种情感的交织让我触动,也让我更理解了女人在恋爱中面临的种种挑战。

女人在恋爱中经历的情感变化是多样而复杂的,她们需要在爱情和婚姻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在小说中,安娜最终选择了离开叶楚,她意识到他们之间的爱情已经变质,无法继续下去。这个选择虽然痛苦,但也展现了女人在面对困境时的勇敢和坚定。我佩服她的勇气,明白她的选择是为了更好地追求自己的幸福。

通过阅读《恋爱中的女人》,我认识到了女人在恋爱中的内心世界是多么的复杂和多变。她们承载着对爱情的向往和对婚姻的渴望,同时也面临着许多迷茫和挑战。小说透过女主角安娜的故事,揭示了女人在现实生活中面对爱情的各种冲突和矛盾。我从中学到了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在爱情中,女人需要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那个人,同时也要明白自己的内心需求与外界的期待可能不尽相符。只有如此,她们才能够真正幸福地生活下去。

总的来说,我对《恋爱中的女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生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女人在恋爱中的种种情感变化,通过主人公安娜的经历,展现了女人的内心世界和追求幸福的勇气。这本小说让我对于女人在爱情中的真实状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教会了我在面对爱情时应该如何坚持自己的内心需求和幸福。

一诺千金读后感(热门4篇)


小编为您整合了多篇关于“一诺千金读后感(热门4篇)”的文章,希望本文的内容可以为您提供一些有益进行的参考。认真读书,读好书,我读了一本书作品,我很喜欢它。我深深被故事的主人公感动了。 读后感是表现文化素养和人文情怀的途径和方式。

一诺千金读后感(热门4篇) 篇1

今天,我看了非常感人的一本书《一诺千金》。正如俗话说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故事中的李维汉夫妇正应验了这句话。

这对夫妇生育了两个儿子:李广阳,李宝阳。不幸的是大儿子广阳在三年前突发心脏病离开了美好的人间,离开了疼他爱他的爹娘。可怜的母亲怕二儿子也像哥哥一样得同样的病。于是有病乱投医,求来了一个镯子,奢望以此来留住儿子。可好景不长,造化弄人,该来的还是来了。正在上大学的宝阳突发心脏病住进了医院,不久也无情的离开了人间,撇下了孤苦的二老,老母亲承受不了连续的无情打击,急疯了。

李维汉夫妇痛失爱子,心陷苦海,生不如死。俗话说,病魔无情,人间有爱。宝阳的同学们发下爱心,要齐心协力赡养二老。杜琪峰扮演宝阳,大喜扮演广阳,那瑾,彩萍,硕子等同学定时给老人写信,寄钱,过生日。十五年如一日,感动了石头村的村支部书记,感动了见多识广的曲儿大叔,感动了全村的父老乡亲。也感动了千千万万的读者,也使我的心灵受到震撼。我明白了,面对父母,一定要尽孝,什么事都可以等,唯有孝不能等。我们不但要孝自己的父母,也要孝天下的父母。向杜琪峰他们学习。

感恩天下父母心。为了天下的父母得安心,我要好好学习,好好学做人,认真学做事,刻苦学知识。学到真本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报效祖国,回报家乡,报答父母。

一诺千金读后感(热门4篇) 篇2

这天,一本书,叫《一诺千金》。他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管“我”借2元钱,那是“我”2个月的零花钱,男孩保证5天之后还。到第五天,男孩竟然没来上学。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责怪他不讲信用。夜里的时候,他到“我”家来还钱。之后我才明白,他借钱是给患低血糖的母亲买葡萄糖。为了如期还款,他每一天夜里都到旱桥下帮菜家推菜。第五天拂晓他最后攒足了2元钱,乏极了,就睡着了。没想到睡了一个白天和黄昏。醒来后他看天色已晚,就狂奔到“我”家来还钱。

去年的一天傍晚,天降大雨,我去车站等朋友。我们说好了风雨无阻。我看见一个少年没带雨具,在站牌边站着。就把我的伞伸过去,为他遮雨,他连忙说谢谢并告诉我,他也等朋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对他说:“他也许不会来了。”他却固执地摇摇头。又来了一辆车,从车中跳出一个少年,伞下的少年蹿了出来。两人紧紧的抱在一齐。……我最终未能等到我的欣喜。之后她打电话说:“雨太大所以……”我只是挂了电话。

一诺千金看来只是一种作风,一种实在,一种牢靠,可它的内涵涉及到对他人是否郑重,是否尊重。诚挚的人,做人做事自然磊落。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对于并不怎样信守诺言的人,他会找出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透过读这篇文章,使我对一诺千金有了深刻的认识。我呢,今后要向还钱的小男孩那样,答应别人的事,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完成,信守自己的诺言,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一诺千金读后感(热门4篇) 篇3

今天,我读了《一诺千金》这个诚信故事,故事里讲:楚汉争霸时,有一个叫韩信的人,他生活贫穷,困难,父母早逝,每天用钓鱼充饥。一天,他钓鱼的时候,一个老婆婆看见他瘦小的样子,感到可怜,便一连几天给他分吃食物,韩信感激的说:老奶奶,我一定会报答你的》老婆婆摇头说道:你不用回报我,只要你变成有用的人就行了》韩信听了以后,便开始天天的努力学习。期间还有人欺负她。当韩信当官后,不仅给了老人千金,还说欺负他的人是给他上进,把这些人当上了官。

读完以后,我感动又后悔,感动韩信的举动,后悔我自己做的过错。我以后绝对不会再干这些事了 ,朋友们让我们像韩信一样,像那些做所有诚信事的人一样,自己也做一个诚信的人,做一个守信用的人吧!

一诺千金读后感(热门4篇) 篇4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会对其他人许下很多的承诺,但真正做到的人屈指可数。就是因为你从不兑现你对别人许下的诺言,别人只会把你看轻,然后渐渐地疏远你

《一诺千金》这篇课文的第一个故事向我们讲诉了一个少年向我借钱,给重病的母亲买葡萄糖,然后为了遵守约定每天晚上辛辛苦苦攒钱还给我的故事。第二个故事讲诉了我和一个好朋友约定好我去车站接她,风雨无阻。但我的朋友始终没有来,而我却看到了另一个少年跟我一样在等朋友的少年,然后他和朋友欢聚在一起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和第二个故事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第一个故事的少年很信守诺言,第二个故事的朋友不遵守约定,使我的心情非常从山顶跌入了万丈深渊。

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不要轻易对他人许下诺言,如果许下了承诺就一定要努力做到,不能做到的事情就不要答应。一个人失信多了,他的诺言也被当做了戏言。且不说别人会怎样看轻他,就是自己,那种无聊、倦怠也会渐渐袭上心头。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作文5000网推荐一篇有关“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我深信这些建议能够成为您决策的一个参考点!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篇1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篇2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后记

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篇3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写孔乙己读后感(精选4篇) 篇4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反动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习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习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