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5-12-19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锦集十六篇)。
⬮ 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在闲暇时间阅读了世界武林至尊金庸的中篇小说《侠客行》。我之前就拜读过金庸的《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等书籍,于是,我对金庸的书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妈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侠客行》。
《侠客行》是金庸的第12部小说,颇有名气。里面讲述的是石破天在一个不知名的女人抚养下长大,他把她误认为是自己的妈妈。有一天,他的妈妈不告而别,在他寻找妈妈,街头流浪时,遇到石清,闵柔、贝海石等武林高手奋力抢夺玄铁令,这枚玄铁令却被石破天无意中得到。
玄铁令的主人是谢烟客,当年被谢烟客送给自己的恩人,并许下重诺,谁拿着玄铁令来找自己都可以提一个要求,谢烟客都会满足。谢烟客见这个小叫花(石破天)得到了玄铁令,怕他给自己提一个无理的要求,便在雪山派弟子花万紫告诉石破天这条规矩之前将他掳走。在路上,石破天想救大悲老人,但最后没成。大悲老人临死前交给他十个小泥人儿。这些泥人正是一套武林绝学罗汉伏魔神功。
因江湖规矩,谢烟客不能以一指之力加害石破天。于是,谢烟客便教石破天罗汉伏魔神功,却只告诉他如何用内力把筋脉疏通,并不教他贯通之法,想让他走火入魔而死。
忽然有一天,长乐帮找上门来,将石破天带走,并叫他石中玉。石破天和石中玉极为相像,再经贝海石加工,一模一样。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故事。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金庸想写的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和梅芳姑因爱生恨的妒情。而石中玉与石破天相貌相似并不是作者想表达的地方。
看完这部小说,我深深地体会到母亲爱怜儿子,处处庇护儿子的母爱。石中玉如此顽劣,石清夫妇都说好了要亲自抓住他向白自在请罪,但在母子分离的时候,母亲还是为保住自己罪行累累的儿子,牺牲了自己的名誉,不听丈夫的劝告,独自一人拼死把儿子救出去。她明知道儿子永远逃不掉白万剑、封万里的追杀,但她还是没有犹豫,宁可把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换来儿子几天的时间,母爱就是这么伟大。
另外我觉得石破天的为人老实。他一直以为所有人都是好人,但在金庸的书中,他因内力强大,想害他的人大多被他不经意间打死,他还为他们悲哀,这着实有点儿好笑。
这本书是一本经典的武侠小说,里面内容丰富,男生一定喜欢。我推荐大家多看一看金庸的小说,真的很好。如《天龙八部》、《碧血剑》等等。希望大家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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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二首(其二)
明-张元凯
紫丝步障奏云璈,白玉深杯夜月高。
一宿千金三妇艳,九衢驷马五陵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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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
明-李时行
长安侠少年,结束事行边。
珠璎络战马,白羽控飞弦。
流盼万人靡,光彩何翩翩。
暮宿归燕市,朝游出甘泉。
黄金买死士,白璧奉高贤。
倜傥负奇气,谈笑兵围间。
所欢在知己,躯命乃易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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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
明-张时彻
登君堂,把君酒。生从卫霍游,复与金张友。
主雠尚不报,肝胆向谁剖。
脱下鹔鹴裘,换得新丰酒。
千钱作使邯郸倡,北斗阑干挂朱牖。
平明走马长安市,翻身戏折章台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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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三首(其三)
明末清初-彭孙贻
生平然诺重金樽,不受贫交说报恩。
遇客道逢倾十万,携家相谢不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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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作品介绍
《侠客行》的作者是李白,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62卷第26首。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乐府三十首”之一,收录于《李太白集》中。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作者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古诗名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就是出自《侠客行》这首诗。
《侠客行》原文
《侠客行①》
作者:唐·李白
赵客缦胡缨②,吴钩霜雪明③。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④。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⑤。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⑥,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⑦。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⑧。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⑨。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⑩。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⑾。
《侠客行》注释
(1)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乐府三一首中的一首。行,这里不是行走的行,而是歌行体的行,等于说“侠客的歌”。
(2)赵客,燕赵之地的侠客。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庄子·说剑》:“昔赵文王好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缦,没有花纹。胡缨,古时将北方少数民族通称为胡;缨,系冠帽的带子。缦胡缨,即少数民族做工粗糙的没有花纹的带子。这句写侠客的冠带。
(3)吴钩,宝刀名。霜雪明,谓宝刀的锋刃像霜雪一样明亮。
(4)飒沓,群飞的样子,形容马跑得快。
(5)这两句原自《庄子·说剑》:“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这里是说侠客剑术高强,而且勇敢。
(6)信陵,信陵君,战国四公子之一,为人礼贤下士,门下食客三千余人。
(7)朱亥、侯嬴都是信陵君的门客。朱本是一屠夫,侯原是魏国都城大梁东门的门官,两人都受到信陵君的礼遇,都为信陵君所用。炙,烤肉。啖,吃。啖朱亥,让朱亥来吃。
(8)这两句说,几杯酒下肚(古诗文中,三、九常是虚指)就作出了承诺,并且把承诺看得比五岳还重。
(9)素霓,白虹。古人认为,凡要出现不寻常的大事,就会有不寻常的天象出现,如“白虹贯日”。这句意思是,侠客重然诺、轻死生的精神感动了上天。也可以理解为,侠客这一承诺,天下就要发生大事了。这样与下文扣得更紧。
(10)这两句是说的朱亥锤击晋鄙的故事。信陵君是魏国大臣,魏、赵结成联盟共同对付秦国,这就是合纵以抗秦。信陵君是积极主张合纵的。邯郸,赵国国都。秦军围邯郸,赵向魏求救。魏王派晋鄙率军救赵,后因秦王恐吓,又令晋鄙按兵不动。这样,魏赵联盟势必瓦解。信陵君准备亲率家丁与秦军一拚,去向侯嬴辞行(实际是试探侯嬴),侯不语。信陵君行至半路又回来见侯嬴。侯笑着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于是为信陵君设计,串通魏王宠姬,盗得虎符,去到晋鄙军中,假托魏王令代晋鄙领军。晋鄙生疑,朱亥掏出40斤重的铁锥,击毙晋鄙。信陵君遂率魏军进击秦军,解了邯郸的围。
(11)扬雄曾在皇帝藏书的天禄阁任校刊工作。《太玄经》是扬雄写的一部哲学著作。
《侠客行》翻译
赵国的侠客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
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
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
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
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
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
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
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能学杨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閤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
《侠客行》赏析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扬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侠客一道,是中国文化自远古遗留下来的宝贵的文化基因。这个文化基因的作用是,对于体制的强权保持一种个人的挑战,无论是真正武力上的,还是思想上的,使得体制的强权无法控制一切,使得这个文化不会完全丧失活力。到了宋代之后,在长期的王权的压制下,这个基因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休眠了;而到了近代,更是又来了强势的西方文明的压制,中国人吃饭、穿衣、一举手、一投足、一动念,都变得要想一想是否符合西方人的规范,是否有“绅士风度”。因此,侠客一道的文化基因在现代中国也是离死不远了。现今的中国人还是非常喜欢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但如果你真仔细想想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里的侠客,你会发觉那都只不过是一些可爱的小男人和小女人。作为消闲,可爱固然是可爱,但与李白诗中的那种豪侠境界却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承平世界,一切都已经由别人安排好了,管理好了,自己消闲就够了;但如果我在前面所说的新的极权世界果真降临,我们恐怕就更需要唤醒远古的基因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客行”,就算是某一种“眼花耳热后”的梦话吧!
《侠客行》作者介绍
李白(701年2月28日-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诗人,有“诗仙”之称,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汉族,出生于西域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5岁随父迁至剑南道之绵州(巴西郡)昌隆县(712年更名为昌明县,今四川绵阳江油市青莲乡),祖籍陇西郡成纪县(今甘肃平凉市静宁县南)。其父李客,育二子(伯禽、天然)一女(平阳)。存世诗文千余篇,代表作有《蜀道难》、《行路难》、《梦游天姥吟留别》、《将进酒》等诗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于安徽当涂,享年61岁。更多古诗欣赏文章敬请关注“可可诗词频道”的李白的诗全集栏目。
李白的诗歌创作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主要表现为侧重抒写豪迈气概和激昂情怀,很少对客观事物和具体时间做细致的描述。洒脱不羁的气质、傲视独立的人格、易于触动而又易爆发的强烈情感,形成了李白诗抒情方式的鲜明特点。他往往喷发式的,一旦感情兴发,就毫无节制的奔涌而出,宛若天际的狂飙和喷溢的火山。他的想象奇特,常有异乎寻常的衔接,随情思流动而变化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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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行
明-沈绍心
城头黄云迷北斗,壮士拔剑行击缶。
狼牙白铤悬马傍,黄头奚儿抱头走。
男儿有骨埋沙场,云台麒麟复何有。
臂枪走马何足矜,请问刀笔汝能否。
伏波骠骑生同时,与君射雁酣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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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读后感]《雪山飞狐》:
搁了好久不愿动,但真的拿起来看还是很引人入胜,愿意一口气读完,金庸读后感。总之现在看是戴了有色眼镜的,看过了陈墨、师太的评论,就会想着“仇家一起讲故事太刻意”“胡一刀夫妇好帅”之类的不是我本身的观感。
很多点还是很有意思的,会想到自己写的东西,虽然我写的时候完全不记得和金庸有关,但大概还是潜移默化了吧。
我很喜欢胡斐和苗若兰,所以在印象中我不喜欢飞狐。结尾这个坑爹的开放式结局……
《鸳鸯刀》跟以前一样没啥印象,就记得最后那个“仁者无敌”。《白马啸西风》也是个类似的坑爹宝藏线索,金老爷子书里的宝藏不好乱抢啊,除非世外高人亲手送到你面前……以前看记得苦逼的计爷爷,这次看李文秀也特别苦逼,心理活动好虐好虐,泪奔……发现这篇文里傻大个都好好的。
《飞狐外传》:
这本看得比较早,又没有重温过,除了讨厌男女主以外是完全没有印象了。男女主都太傲太嚣张了,我看了就烦。
“宝刀与柔情”看得满虐的,不过文笔和后面描写马春花**的部分一样,西式散文式得那个诡异啊。老实说没有很喜欢胡一刀夫妇,苗人凤夫妇的心病真是悲剧。
马行空叔叔很好。那是炮灰。血印石想到《让子弹飞》。
男人还是好皮相的,袁紫衣以及后面的苗若兰都是美人,程灵素纵然聪明痴心,终有不及了。看到袁紫衣竟然是尼姑笑死我了,一开始就不喜欢男女主,于是看到他们不能在一起好开心,而且也有点自嘲这么重要的情节我竟然一点印象也无,之前还以为是程灵素为胡斐而死袁紫衣才出家的,没想到是从小就出家。目前看过来金庸**里比较喜欢的男的还是洪七公郭靖,没有喜欢过别的女的让我膈应,否则就算侠义也让我感到假了。
《倚天屠龙记》:
殷素素明知张翠山重义气重得有点迂,自己身上又怀了如此深重的仇,天天过得不如履薄冰吗?所以他们的悲剧我真没啥感觉。这本里的武林格局我也一直混乱,从谢逊出场开始动不动一个人就是武功超群……之前都以为觉远练的还是九阴真经,九阳神功是张无忌后来掉洞里捡到的新武学,汗。
这里面好几个配角都挺可爱挺帅的,何足道啦,空见啦,莫声谷啦,司徒千钟啦,当然都有缺点,比较迂,但这也正是可爱之处。我记得老金说过这本书想表达武当师徒情深的感觉(后记的最后一句好伤感),师兄弟之间互相着想、谦逊得简直离奇了。不过莫声谷下面这段话,还有张三丰出关见翠山、张三丰为无法完成翠山遗愿救活无忌叹己生不如死时都欲泪。
莫声谷站起身来,大声道:“别说我五哥此刻尚未回山,便是已经回到武当,也只是这句话。莫言和张翠山生死与共。他的事是我的。
三位不分青红皂白,定要诬赖我哥害了龙门镖局满门,读后感《金庸读后感》。好!这一切便全算是莫某干的。
三位要替龙门镖局报仇,尽管往莫某身上招呼。我五哥哥哥不在这里。莫音谷是张翠山,张翠山是莫音谷。老实跟你说,莫某的武功智谋,远远不及我五哥,你们找上了我,算你们运气不坏。
”师徒情其实还是要看人品啊,空见&成昆&谢逊、灭绝&纪晓芙也是师徒,啧啧,看看这情缘be得多惨。
跟胡青牛学医术这段很精彩,类似射雕里描绘的美食、乐律、算术,普及了中国古典文化。先后写的这本和《连城诀》,老金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像是对人性绝望了似的,尽是写老实人遇上**陷阱、人心险恶这些,主题都是人为财死之类的(这本还加上个正邪难辨),写的朱长龄啊、砌墙啊,都可怕得令我印象深刻。
看来长篇还是容易让人记住,虽然这篇只看过一次,但看着不少情节还是很熟悉的,奇怪的是对小昭一点印象都没有,看金庸说喜欢小昭还迷茫了好久。如今对比 《三体ⅱ》里罗辑,才子之类的文人喜欢这种红袖添香、崇拜他们的小女孩似乎也是定理了,真是大男子主义……说起来张无忌和胡斐一样,还是嫌以貌取人了,原本曾阿牛对阿蛛的表白蛮感动的,只可惜两人都隐藏在面具之下,阿蛛也因莫名执着于旧梦错失了。我以前更喜欢周芷若。这一次我看到她的城市太深太弱。从刺伤张无忌的剑开始我就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她。
张无忌软弱动摇。他不知道如何拒绝。他还有一个幸福的梦想。他也很难过。赵敏聪明,狡猾,有害,总是怨恨,但为了爱情,她是最勇敢和执着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看了第四本有点明白,张无忌还是喜欢赵敏的,我是同情周芷若太苦逼了,唉……由正变邪比较令人难以接受,邪变正的谢逊、赵敏却是更讨喜了。
(看了下评论分析,新版修改啥的,张无忌天性纯朴幼年孤独,所以特容易感激原谅别人,赵敏凡事惯着他所以他喜欢,新版周许愿令张和赵在一起但不能结婚,让他永远记住自己得不到才是最好的otz)
张无忌在光明顶上一天内九阳神功大成又学会乾坤大挪移,未免升级得太快,就像剑三练大侠号到满级等门派出了一秒学完顶尖武学神马的……“太极初传柔克刚” 这章跟《神雕侠侣》里那章似的,是我难得看得几度爆笑的打斗,欢乐啊。原来交待的火工头陀原来也是伏笔,佩服。这天刚看了“故剑情深”的典故就看到“故手情深”的梗,笑死我了。
这本里有些构思已经有点重复旧作的迹象了,成昆屠狮大会用意和福康安天下掌门人大会差不多。武穆的遗书被用来驱逐鞑渡的囚犯,九阴手册被用来杀死国王。 这个帅哥郭靖和黄蓉是最棒的。
《连城诀》:
去年才审查,所以没有多少新感觉,主要是坏人的恶和好人的不公。目录和文中有几段语言很西式。
戚芳不相信狄云真的是又伤心又生气,但最后,我还是喜欢戚芳恨水笙。
丁典凌霜华也是和他们俩做对比的,这一对恋人就不会相互怀疑相互怨怼,但是凌小姐也很虐,愿意毁容保丁典时已经知道这一世与丁典再无相见的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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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
鉴赏: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
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
(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杨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 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
侠客行
欲出鸿都门,阴云蔽城阙。
宝剑黯如水,微红湿馀血。
白马夜频惊,三更霸陵雪。
翻译
侠客经鸿都门出城,当时天空正彤云密布,整个城池都被遮蔽这一片阴暗之中。
身上的宝剑在黯淡的夜色中反射出如水的寒光,剑上还沾染着仇敌微红的.馀血。
胯下的飞马频频地发出惊叫,三更时分到达霸陵,这正是一个清冷孤寂的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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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鸿都门:东汉洛阳宫门名,其内置学及书库。
城阙:城门两边的望楼,此处指整座城楼。
“宝剑”句:言宝剑在黯淡的夜色中反射出如水的寒光。
惊:《乐府诗集》作“嘶”。
霸陵:汉文帝的陵墓及陵邑。汉文帝霸陵在今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毛西村,汉霸陵城在灞桥区谢王庄附近。
赏析
此诗开头,“欲出鸿都门,阴云蔽城阙”,是写侠客出发时的天气。“鸿都门”,点明出行的地点。此时彤云密布。这“阴云”,是自然景色。天昏地暗,前路未卜,为侠客的行侠描述出一个恶劣环境。同时,也隐约地渲染出侠客的义无反顾、知难而进的坚毅性格。这“阴云”,又是侠客心境的写照。世路艰辛,郁悒萦怀;世事不平,义愤填膺。心情自然是苦涩沉甸。这就暗示出侠客行侠的缘由。诗一开始便以阴云般浓厚的艺术气氛。
“宝剑黯如水,微红湿余血。”宝剑是侠客的武器,是侠客的伴侣,正可用它衬托侠客的形象。诗的上一句是用比喻说明剑的锋利。晚唐诗人沈彬《都门送行》中“一条灞水清如剑”,是以剑喻水,由剑的寒光来写水的清沏。而此诗却以水喻剑,由水的清沏来写剑的寒光。二诗异曲同工,均具神似之妙。相传春秋时,越王允常聘用冶工欧冶子铸造五把名剑,一曰“纯钩”(一作“纯钧”)。其剑“光乎如屈阳之华,沈沈如芙蓉始生于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于塘”(见东汉赵晔《吴越春秋》)。《越绝书》亦云:“太阿剑色,视之如秋水”。后来许多诗人皆以水比剑。诗中侠客所持之剑,竟同“纯钩”“太阿”一般,寒光如水,锋芒逼人。诗的下一句是从剑身看剑的锋芒。侠客剑上沾染着的“微红”,正是仇敌的“馀血”。以此剑出手刃敌,干净利落、痛快淋漓。由此可见宝剑之锐不可挡。诗人正面写剑,却侧面显示了侠客行侠的结果。诗中不提侠客,只言宝剑。实际上,正是通过写宝剑的锋利,展现出仗剑游侠的英姿壮采。
结尾二句“白马夜频惊,三更霸陵雪”,由侠客胯下的飞马来交代游侠的行迹。“白马金羁侠少年”(《古乐府》),马亦是侠客的伴侣,可用马来衬托侠客的形象。诗中的白马与黑夜形成了反差,飞奔的白马为漫漫的黑夜带来了一点亮色。而频频的马叫声,又打破了寒夜的寂静,使夜幕下的大地有了活力。诗人从视觉到听觉,描绘出清冷孤寂的环境,渲染出一股旅途萧瑟的气氛,反衬出侠客于天寒地冻之中英勇奋进的雄姿。侠客自洛阳出发,三更时分到达霸陵。诗以描写霸陵的雪夜风光作结,这既照应了开头阴云蔽城的天气,首尾相应,清楚交代出侠客的行踪。
同时,诗中也蕴含着深刻的寓意。汉文帝为西汉时代“文景之治”的盛世明君。侠客由阴云遮天的洛京到达白雪铺地的霸陵,十分巧妙地暗示出侠客行侠的目的。诗人所寄寓的无限感叹和不尽之意自在言外。可以看出,温庭筠终身坎坷,不为世用,他在对可钦可敬的侠士精神的赞美中,自有一种抱负不得施展的感慨。这首诗写得风骨遒劲,豪迈警奇,与温诗的秾艳纤细之作,大相径庭,正显示出诗人丰富的艺术个性和多样化的艺术风格。
创作背景
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晚唐时期政局动荡,社会更加崇尚抗暴除恶的侠义精神。此诗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创作的,其具体作年难以确证。
⬮ 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
最近看了王朔写的《我看金庸》。文中大骂金庸**低级,愚昧,还说谁看谁低调, 庸俗。我几乎要掏出手帕来擦唾沫星了。
但在我看来,王朔是一双忌妒驱使的眼睛去看金庸。
王朔**起初说:我没有看到金庸的东西,但我知道他是一个住在香港并写武术的浙江人。好家伙,王师傅都没看,所以他最近写了一篇评论。我真佩服他的想象力。我认为他应该写科幻**,这能充分显示他的天才。
就我浅薄的见识来看, 要想评论一部书,一个人,或好或坏,都应该仔细研读,考察,找到书中的原文或是个人行为的证据,然后加以评论,才能做到有理有据,否则就可能是凭空捏造。但王大师的文章并没有引用金庸作品的原文,只是用了庸俗无知的普通人看不懂的高调语言,说了很久。也许有些人会在无知中相信他的话!
再者,王大师在文中从头至尾都说金庸的**低俗无味,而说自己写的当代文学才有趣味,还是什么四大支柱。但我想问:为什么这么多人都金庸的书而不是当代文学?
难道他们都低俗,都不懂得欣赏吗?文人写书不就是为了能让大多数人去读,去欣赏吗?难道像王大师那样,虽然出了许多书,但是很少人读,很少人看, 成了书店里的摆设,这才是不低俗不无味吗?
邓小平喜欢引用这样一句话:黑猫、白猫、捉老鼠是好猫,受这句话的启发,我也想说:武术、散文、当代文学、读者欣赏是好书。
就我所知,金庸是国内某名牌大学特聘的高级教授,他的《笑傲江湖》也由**电视台计划投拍。王老师不认为大学和电视台低俗!
在评论金庸庸俗的同时,王大师也指出了他内心的兴趣所在。我们有自己的兴趣和四大支柱:新时期文学、摇滚、北京电影学院一代又一代师生和北京电视台十年艺术中心。 依我看,这些虽然是高尚的,但其中也不乏高高在上的成分。
比如,新时期文学也受西方的影响一直在走下坡路,至今缺少像鲁迅,茅盾,老舍,冰心那样的得到广大读者崇拜的作家。再说摇滚,中国的摇滚热已一去不复返。田震改了曲风,唱起了通俗;崔健原想东山再起,但也力不从心,和者盖寡吗!
我看《我看金庸》倒也看出了一点道理:就是无论是谁,如果过分的自大,眼中不能容忍别人超过自己,而不是从自身找差距——比如哪位作家看到别人的作品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他们不是去发现别人的作品的优点,而是百般挑剔,甚至连读者都跟着受连累,被怀疑价值观是否有所变化——这样下去是很难有所提高的。
⬮ 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
侠客行(其二)
明-方国骅
贫贱甘浊世,耻为乡里卑。
无家秦剑许,有母严金辞。
燕蓟吊孤竹,葡萄醉月支。
封侯千载事,儿女未应知。
⬮ 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
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一直以来都深受读者喜爱,其中《侠客行》更是一部经典之作。这部小说以主人公杨铁心的传奇人生为主线,描绘了他在江湖中的种种遭遇和成长经历,展现了一个普通青年最终成为一代侠客的过程。
在小说的开篇,我们看到了一个平凡的杨铁心,他是一个普通的农家青年,过着平凡的生活。一场意外的遭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使他踏上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从此,杨铁心不再是一个普通的青年,而是一个身怀绝世武功的侠客。
在江湖中,杨铁心经历了无数的挑战和磨难,他不仅要面对各种敌人的围攻,还要应对各种疑难杂症。正是这些挑战和考验,锻炼了他的意志,使他变得更加坚强和勇敢。在这个过程中,杨铁心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一同踏上了抗争邪恶的道路。
在小说的结尾,杨铁心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侠客梦想,成为了一代传奇的侠客。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一个普通人也可以成为英雄,只要他心怀正义,勇往直前。通过《侠客行》,金庸先生深刻地揭示了侠客精神的重要性,以及正义和勇气的力量。
读完《侠客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金庸先生对于侠客精神的理解和表达。他通过杨铁心这个形象,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真正的侠客应该是什么样子:正直、勇敢、仁爱、无私。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我们往往需要这样一种精神,来指引我们前行,让我们坚守自己的信念,勇敢地面对挑战。
《侠客行》是一部极具震撼力和感染力的武侠小说,它不仅仅是一部情节丰富、文笔优美的作品,更是一部传递正能量的力作。通过阅读这部小说,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侠客精神的内涵,感受到正义和勇气的伟大力量。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阅读这部小说,从中汲取力量,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 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
李白是唐朝时期有名的诗人,即使唐朝的诗人多如夜空中的繁星,但不可否认的是李白就是其中最亮的那颗星星。李白年轻时游历了大江南北,写下了无数歌颂祖国大好河山的诗篇。李白为人乐观旷达,心中有着远大的抱负。
李白出生于公元701年,是西域地区碎叶城人。李白的家族在当地应该是一个名门望族,父母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从小就对李白严格教育。李白在他们的培养下,五岁时就能背诵六甲,是当地有名的小神童。李白在十五岁那年,喜欢上了剑术,并一直痴迷于此想要做一名游历四方的侠士。终于,在公元725年即开元十三年,已经二十四岁的李白拜别父母,仗剑远游。李白在游历的途中,欣赏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有感于风景的壮丽,李白写下了无数有名的诗歌。
公元742年即天宝元年,李白已经四十一岁了,但他因为仕途的不顺,一直没有实现自己心中远大的抱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唐玄宗翻阅了李白的诗集,当即惊为天人。于是,唐玄宗就召李白进宫,并亲自去迎接他,李白被封为翰林,随时侍奉在唐玄宗左右。这一段时间应该是李白最为轻松惬意的日子了,他也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但好景不长,因为嫉妒李白的好运,许多人开始在唐玄宗面前诋毁他,于是李白就被放逐了。
李白被放逐出了长安,一路走走停停,因心中的苦闷无法排解,只能将自己的愤慨与忧愁藏在诗歌之中表现出来,留下了许多佳作。
⬮ 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
侠客行
明-郑善夫
万里金微道,防秋世不同。
秦城时借寇,汉女岁和戎。
落日吹《杨柳》,沙场恨未穷。
莫收张掖北,复失酒泉东。
天子遑推毂,将军誓挂弓。黄金装雁辔,白璧饰蛇?。
霸气天山雪,边声瀚海风。
死生惟义激,部曲总骁雄。
羌笛回青草,燕歌感白虹。
营开月晕破,战胜贺兰空。
直捣阏氏北,横行沙塞中。
始知魏绛怯,岂说贰师功。
洗甲蒲昌海,扬兵苜蓿峰。
驰归大宛马,一一渥洼龙。
赐邑连京洛,图形列上公。
男儿雪国耻,不在藁街封。
⬮ 白首太玄经金庸侠客行读后感
燕京侠客行
明-欧大任
长安侠客重遨游,玉勒金羁控紫骝。
宝剑腰间驰柳市,狂歌日暮醉青楼。
齐驱并辔皆七贵,绣户朱帘连甲第。
百万须臾尽一挥,扬眉吐气无韩魏。
王孙公子竞喧阗,海错山珍玳瑁筵。
翻笑珊瑚亡梓泽,可怜榛莽漏平泉。
千金骏骨今何代,郭隗高台不复在。
日月西驰水向东,韶光荏苒朱颜改。
深红浅紫一春荣,今古回看鸿羽轻。
金虎铜驼秋后柳,钟鸣鼎食雨中萍。
人生快意旋亦失,不保今朝如昨日。
昨日侯门似市朝,今朝邸第张罗罻。
世情薄恶行路难,交态反覆令心寒。
破除万事无过酒,愿君一饮辄尽欢。
冥冥太虚有真宰,谁复长生与久视。
志何高而死绵上山,怨何深而投汨罗水。
沆瀣不须餐,金石不须饵。
被纨饮酒以终始,侠客耳热啸且歌,声振林木激顽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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