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有一只小白兔和一只大鹰莫名其妙,鬼使神差地成为了“好朋友”。或许是因为小兔觉得大鹰在空中飞翔的样子很威风,吸引了它。或许是因为大鹰恋上小兔的一身白。
后来,大鹰渐渐和旁边的小鸟一起,出现在了天空中。于是小兔微笑着在地上奔跑,遥望着它们双宿双飞的身影,还是继续微笑着。它心里面深深地明白,原来的它们才是彼此玩得来的伴。慢慢地,它学会把这种感情放置在心里某个地方,偶尔抬头望望它们,望望那只绝美的大鹰。它可以做的,并且可以做到的,就是微笑着在草地上继续过自己的生活。
再后来,上天或许喜欢眷顾那只蠢兔子。大鹰厌倦了与小鸟一起飞行的旅途,厌倦那小鸟总是休息时不唤它,起飞时不唤它的生活。大鹰看到草地上欢欣愉悦的小兔,一瞬间发觉小兔可以为它带来轻松跟舒心。
接下来,小兔似受宠若惊般地接受了大鹰向它伸来的翅膀。于是,在天空,在草地上,都可以看到它俩相依相偎在一起。那段日子,是彩虹般的快乐时光。可谁又知道,有些东西也悄悄在大鹰心中深埋。它们都忘记了“距离产生美”与信任的重要性。
再于是,小兔心血来潮地把它全身上下的兔毛都染黑了,尽管它也是如此心疼。究竟是什么让小白兔毅然地做下这个决定的?其实它自己也不明原因。要知道,就在它进那个大染缸前就几秒钟的时间,犹豫过,可它太愚笨,也并不是先知。头脑一热,便扑进了染缸。它成了只丑丑的小黑兔。然而这一切飞在天上的大鹰全然不知。待到它们见着了面,责怪之后是让人暖心的原谅跟包容。小兔也明白,大鹰终究是倾慕雪白的毛茸茸的小兔,于是决心有一天要将兔毛全部给变回来。
只是,那一天似乎太过遥远,遥远到还未等到,有太多的导火线碰在一起。然后,由小兔手中的火柴点着了它们。一切都在小兔的手中完结了,留下一堆残骸。它们都回到了各自应在的地方。天与地无法相连。
然后,小兔想要像以前那样笑得开怀笑得放肆,可是发现竟这么困难去做到。不自觉地抬头偷偷看大鹰是否依然在那里飞,甚至还妄想大鹰可以偶尔注意到地上的它。现实残忍地告诉它,你在痴人做梦啊做梦。直到后来,大鹰与小鹰携手在那,留小白兔默默在这注视着,泪流着。小兔很害怕有一天,无论它把头抬得多高,都寻不见大鹰了。
其实,小兔一直用身旁的胡萝卜去打大鹰。它不明白,大鹰又不要吃胡萝卜的咯,无用功而已。大鹰只是对小兔说“我要去一个仙境,那里很美,要飞上很长一段路。如果我坚持不到那儿,那么我将会调头去往另外一片天空,不会出现在这里了。而我们的相遇,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
最后,小兔想跟大鹰说,加油飞吧,矫健英姿可以使你到达那个仙境的。如若没有,另外一片天空里,你也会寻得你的专属快乐的。而我,看能不能拼命追上你,去你说的仙境。或者,在这里祝福在仙境或者另外一个天空的你。
小兔啊小兔,你怎么可以这么贪玩。你要知道,天与地,始终无法相连。
没有后悔,只有些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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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题为我家的小兔子——阿笨作文
许多年过去了,但我怎么也忘不了我那有着一双看似漂亮有神的眼睛,可爱的身姿,柔软美丽长毛的小阿笨。它的笨拙与无奈是我永远的痛!小时,我极想要一只兔子,就是那种小贩们用铁笼子装了担着四处叫卖的小兔子。我常蹲在摊子前打量那些可爱而又迷人的小生灵,那些聪明的小贩便殷勤地告诉我,这叫作迷你兔,很好养,很好玩的。家里很小,实在是不适合养什么小动物的,我却仍固执地想要那兔子,与妈妈相持很久,最终以测验满分这一交换条件让妈妈同意给我买只兔子。我欢欣雀跃地到摊子前看那些可爱的兔子。妈妈最终选了最大的一只,说好养活些,我有些不满,我想要的是那种极小极可爱的兔子,而这只,显得有些太普通了。但它有着一双漂亮的大眼与柔软美丽的长毛,我把小铁笼子捧在手里,去看那只在笼中一动不动的兔子,它有一双十分剔透的眼睛,不是血红的,是淡淡的,仿佛渗了许多的水,湿润极了,它天真而胆怯地望向我,那双眼睛干净而无辜。我确信,这一定是只非常聪明灵活的小兔子。妈妈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啊!顿时我便喜欢上了它!就像我后来无数次忆起的那样,它的那双眼睛,好似琉璃珠子一样,清澈得如同天空,又是那么稚嫩,晶亮晶亮的。那是一双十分美丽的眼睛,我那么喜爱它的那双眼睛。我兴冲冲地找了一个很大的纸盒作它的小窝,下面铺了几层报纸,我把小兔子放了进去,它十分兴奋地在纸盒里跳来跳去。养兔子对孩子来说,有着很深的含义。兔子在孩子心中永远是与寓言、童话联系在一起的,它们聪明而善良。有白色的温暖的毛,看起来可爱极了。可是残酷的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买的兔子笨极了,与我想象之中的差别实在太大了,我简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怎么也想不通有着这样美丽眼睛的小生灵会这么出奇地笨!我时常会把它抱出来遛玩,让它在房间里逛逛。这兔子傻极了,见眼前有桌子椅子一类的东西从不知躲,直愣愣地就撞上去,我把它拉回来,放在一边,它仍一脸无辜地看着你,仿佛一点也不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它吃的菜叶子总要放在离它不过半米的范围内它才懂得去吃,远了它便不知那是什么的。妈妈见它这样,哈哈地笑起来,笨,你真是笨哪。那以后,它便叫笨了,有时,我也会很亲昵地叫它阿笨,虽然它对这个名字没有一丝感觉。你若叫它,它仍呆呆的,绝对不抬头理你一下。实际上,养兔子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容易,兔子远不是印象里那样干净,相反的,笨的纸盒有一种腥臭味。我日日为它换报纸仍是除不去,它时时都会将那些报纸弄得乱七八糟,我每天清晨去掀起那层湿答答的报纸时,免不了厌恶地捏住鼻子,生气地拍拍那只胖乎乎的傻兔子,我记起以前邻居家那只懂得自己上厕所的狗,无奈极了。阿笨其实很会吃,它吃干的菜叶子,用三瓣的嘴咔叱咔叱地啃着,它极爱那些嫩嫩的叶子,兴致勃勃地将两只爪子搭在一起,眼睛紧瞪着菜叶子,仿佛十分认真一样。它不爱菜帮子,总是任性地留下几个硬梆梆的菜梗子,我逗它,拿菜帮子放在它眼前,它先会傻愣愣地咬上几口,过了便死也不再咬了,它侧过它的头不看你,好像与你闹脾气一样。为了阿笨的菜叶,我每日都要陪着妈妈一同买菜,那卖大白菜的摊子前总有许多被人撕下来的菜叶子,我提着小塑料袋,急匆匆地装起来,然后再十分礼貌地对卖菜的女人说谢谢。捡来的菜叶子是十分脏的,我先把它们放在水里洗干净,再用干毛巾擦干净了,要不然兔子吃了有水的菜叶,会拉肚子的。我有时也会带阿笨出去玩,许多小孩子都对阿笨很感兴趣,他们跑过来,争着抚摸它的毛。其实阿笨是一只十分漂亮的兔子,雪白雪白的毛,极好看的眼睛,好似透明的长耳朵,还时不时地将爪子搭在笼子上,愣愣地看你,做出仿佛撒娇的表情。阿笨很胆小,它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极差。一次,我带了它去河边玩,把笼子打开,将它放在地上,它直愣愣地坐在那儿,死也不动,用菜叶逗它也不张嘴,用一种茫然的神态看你,眼睛都直了,我抱它,它也不动,就那么傻傻地瞪着眼,不知所措。起先,我以为它病了,抚摸它感到它在瑟瑟地发着抖。过了许久,它终于缓过劲来了,又开始到处跑来跑去,并去咬地上的草叶,嘴巴上的毛都变得绿绿的,完全又是平时那只活泼的小兔子。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它是不适应环境的改变,不过它的反应着实是慢,如果我们是奔四的脑子,它撑死了就一计算器。真不知道以前被担来担去的日子它是如何熬过来的。那天阳光很好,它惬意地爬来爬去,还时不时张嘴咬咬那绿油油的小草,有小虫子爬到它身上,它傻傻地不知去理睬它们,自个快乐地晃着脑袋。那时它一定不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剩下了,它无忧无虑,快乐得无辜。阿笨死掉的那天,阳光也很好,我本来想抱它出来晒太阳的,可是它就这样直直地趴在盒子里,一动也不动。我把它和盒子一同抱下楼时,阳光照在它白色的毛上,很是耀眼,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我第一眼看见阿笨时,它天真地看向我,它有一双浸在水中一般的眼睛,仿佛能流下泪来。后来有朋友告诉我,这些兔子啊,是别人做完实验的兔子,活不了多久的。我顿时醒悟,为什么我的阿笨会这么地笨。我可怜的小阿笨啊!原来,你只能一直呆在幼年时期,你是永远也长不成一只神气而聪明的大兔。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仍会时常想起它,它那种固执而无辜的笨样子,仿佛这世上的尘埃都与它无关一样。阿笨原本是只实在讨人喜欢的兔子!
作文题为我家的小兔子——阿笨优秀作文
许多年过去了,但我怎么也忘不了我那有着一双看似漂亮有神的眼睛,可爱的身姿,柔软美丽长毛的小阿笨。它的笨拙与无奈是我永远的痛!小时,我极想要一只兔子,就是那种小贩们用铁笼子装了担着四处叫卖的小兔子。我常蹲在摊子前打量那些可爱而又迷人的小生灵,那些聪明的小贩便殷勤地告诉我,这叫作迷你兔,很好养,很好玩的。家里很小,实在是不适合养什么小动物的,我却仍固执地想要那兔子,与妈妈相持很久,最终以测验满分这一交换条件让妈妈同意给我买只兔子。我欢欣雀跃地到摊子前看那些可爱的兔子。妈妈最终选了最大的一只,说好养活些,我有些不满,我想要的是那种极小极可爱的兔子,而这只,显得有些太普通了。但它有着一双漂亮的大眼与柔软美丽的长毛,我把小铁笼子捧在手里,去看那只在笼中一动不动的兔子,它有一双十分剔透的眼睛,不是血红的,是淡淡的,仿佛渗了许多的水,湿润极了,它天真而胆怯地望向我,那双眼睛干净而无辜。我确信,这一定是只非常聪明灵活的小兔子。妈妈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啊!顿时我便喜欢上了它!就像我后来无数次忆起的那样,它的那双眼睛,好似琉璃珠子一样,清澈得如同天空,又是那么稚嫩,晶亮晶亮的。那是一双十分美丽的眼睛,我那么喜爱它的那双眼睛。我兴冲冲地找了一个很大的纸盒作它的小窝,下面铺了几层报纸,我把小兔子放了进去,它十分兴奋地在纸盒里跳来跳去。养兔子对孩子来说,有着很深的含义。兔子在孩子心中永远是与寓言、童话联系在一起的,它们聪明而善良。有白色的温暖的毛,看起来可爱极了。可是残酷的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买的兔子笨极了,与我想象之中的差别实在太大了,我简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怎么也想不通有着这样美丽眼睛的小生灵会这么出奇地笨!我时常会把它抱出来遛玩,让它在房间里逛逛。这兔子傻极了,见眼前有桌子椅子一类的东西从不知躲,直愣愣地就撞上去,我把它拉回来,放在一边,它仍一脸无辜地看着你,仿佛一点也不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它吃的菜叶子总要放在离它不过半米的范围内它才懂得去吃,远了它便不知那是什么的。妈妈见它这样,哈哈地笑起来,笨,你真是笨哪。那以后,它便叫笨了,有时,我也会很亲昵地叫它阿笨,虽然它对这个名字没有一丝感觉。你若叫它,它仍呆呆的,绝对不抬头理你一下。实际上,养兔子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容易,兔子远不是印象里那样干净,相反的,笨的纸盒有一种腥臭味。我日日为它换报纸仍是除不去,它时时都会将那些报纸弄得乱七八糟,我每天清晨去掀起那层湿答答的报纸时,免不了厌恶地捏住鼻子,生气地拍拍那只胖乎乎的傻兔子,我记起以前邻居家那只懂得自己上厕所的狗,无奈极了。阿笨其实很会吃,它吃干的菜叶子,用三瓣的嘴咔叱咔叱地啃着,它极爱那些嫩嫩的叶子,兴致勃勃地将两只爪子搭在一起,眼睛紧瞪着菜叶子,仿佛十分认真一样。它不爱菜帮子,总是任性地留下几个硬梆梆的菜梗子,我逗它,拿菜帮子放在它眼前,它先会傻愣愣地咬上几口,过了便死也不再咬了,它侧过它的头不看你,好像与你闹脾气一样。为了阿笨的菜叶,我每日都要陪着妈妈一同买菜,那卖大白菜的摊子前总有许多被人撕下来的菜叶子,我提着小塑料袋,急匆匆地装起来,然后再十分礼貌地对卖菜的女人说谢谢。捡来的菜叶子是十分脏的,我先把它们放在水里洗干净,再用干毛巾擦干净了,要不然兔子吃了有水的菜叶,会拉肚子的。我有时也会带阿笨出去玩,许多小孩子都对阿笨很感兴趣,他们跑过来,争着抚摸它的毛。其实阿笨是一只十分漂亮的兔子,雪白雪白的毛,极好看的眼睛,好似透明的长耳朵,还时不时地将爪子搭在笼子上,愣愣地看你,做出仿佛撒娇的表情。阿笨很胆小,它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极差。一次,我带了它去河边玩,把笼子打开,将它放在地上,它直愣愣地坐在那儿,死也不动,用菜叶逗它也不张嘴,用一种茫然的神态看你,眼睛都直了,我抱它,它也不动,就那么傻傻地瞪着眼,不知所措。起先,我以为它病了,抚摸它感到它在瑟瑟地发着抖。过了许久,它终于缓过劲来了,又开始到处跑来跑去,并去咬地上的草叶,嘴巴上的毛都变得绿绿的,完全又是平时那只活泼的小兔子。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它是不适应环境的改变,不过它的反应着实是慢,如果我们是奔四的脑子,它撑死了就一计算器。真不知道以前被担来担去的日子它是如何熬过来的。那天阳光很好,它惬意地爬来爬去,还时不时张嘴咬咬那绿油油的小草,有小虫子爬到它身上,它傻傻地不知去理睬它们,自个快乐地晃着脑袋。那时它一定不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剩下了,它无忧无虑,快乐得无辜。阿笨死掉的那天,阳光也很好,我本来想抱它出来晒太阳的,可是它就这样直直地趴在盒子里,一动也不动。我把它和盒子一同抱下楼时,阳光照在它白色的毛上,很是耀眼,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我第一眼看见阿笨时,它天真地看向我,它有一双浸在水中一般的眼睛,仿佛能流下泪来。后来有朋友告诉我,这些兔子啊,是别人做完实验的兔子,活不了多久的。我顿时醒悟,为什么我的阿笨会这么地笨。我可怜的小阿笨啊!原来,你只能一直呆在幼年时期,你是永远也长不成一只神气而聪明的大兔。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仍会时常想起它,它那种固执而无辜的笨样子,仿佛这世上的尘埃都与它无关一样。阿笨原本是只实在讨人喜欢的兔子!
有关周庄蜷缩在贝壳里生作文
穿梭于如织的人流之中,我意识到“黄金周”造访周庄的愚昧,周庄蜷缩在贝壳里。七天之中仅有0.47平方公里,近三千人的古镇却溶解了二十万人次。当周庄的老百姓津津乐道这些极度膨胀的数字时,却没有意识到周庄已经饱和了。
周庄的休闲和舒畅已被数十万的游者分食殆尽,而周庄人的腰包也迅速地鼓了起来。最先迎接游客们的并不是周庄古色古香的小桥流水人家,而是古镇那条长达1500米的河道商业街。周庄人在此纷纷安营扎寨,虽然是小打小闹,却因为可观的人流量,而收入颇丰,但谁也不想离开周庄,离开这片滋润他们的沃土,因为这里有钱赚,因为有沈万山这个美丽的传说。所以你可以在周庄看见扑天盖地的万山蹄,在别处却休想觅见。沈万山给周庄带来过辉煌,更带来过迷茫。这位富可敌国的财神为朱元璋又建城墙又赏军队,却被流放江南,最终客死他乡的悲惨经历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周庄人因此人心惶惶了数百年,墨守成规、安分守己了数百年。
周庄是不适合有这么多人来顶礼膜拜的,正如桃花源的良田美池,不可人为地去破坏他的恬静。来的人多了,来的人满了,来的人溢了,周庄已经不是昔日“吴树依依吴水流,吴中舟楫好夷游”的周庄了,周庄蜷缩在贝壳里。周庄已有些贪得无厌。用周庄人的话说“反正知名度有了,来的人多了,我们就有赚了。”人越来越多,我为周庄感到累了。周庄就连让听惯车鸣的都市人来暂得休憩的能力也失去了,单靠它历史遗留下的残羹冷炙,又怎能栓住城市人的呢?
周庄的包袱该卸下了,周庄人嗜财如命的性格也该抹掉了。周庄人以一副不屑、甚至抵触的态度,去对待周庄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他们不愿将周庄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不肯搬出这块赚钱的风水宝地。随着一批新的古镇的开发,“周庄集中国水乡之美”已经名不副实。周庄人如果一味保持这种市井小民的心态,旅游资源总有一天会被蚕食殆尽,将来门庭冷落的凄惨并不是不可想象的。那时的周庄人因为长期的守株待兔,终将陷入困境。
如果真有这么一天,辉煌过后的周庄小巷里是否还会回荡着往日的繁华?
点评
游记重在写旅游之感受,并不一定要唱赞歌。周庄作为“江南第一水乡”,曾经被无数人赞美过,但时至今日,周庄原有的江南水乡所特有的宁静、恬淡早已被纷至沓来的天南海北的游客打破,周庄已不再是陈逸飞先生油画中的故乡,它仿佛成了一个集会的场所,一个交易的场所,“休闲”二字已无从谈起。由此作者想到了周庄人的“贪婪”,想到了周庄人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良态度,字里行间透露的是对周庄未来的担忧。
生写物600字四篇作文
【梨花】
一夜雨后,空气如玻璃一样清晰透明,春和着风低吟着,不觉间树木都露出了嫩叶,顶着一球球的绿芽。凝望窗纱,不禁想梨花该开了罢?踏着湿泽的路面,随着绵绵的细雨,它竟顽皮似的钻进颈脖让人有了异样的感觉,麻麻的、酥酥的。眺望山顶,烟雾萦绕好似有神仙居住,乍一看,山腰茫茫一片满眼的白,象白雪覆盖疑是冬天未末,细一瞧却是那漫山遍野的梨树缀满白色梨花。
步步登山,绕过青石,取径通向一处花巷。天呐!这分明是花的世界,抬头花遮空,低头花铺路,走到哪儿都是花,在花的气势之下,人显得那样渺小,恰是那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小舟。置身于这花天花地之中,冷不丁还会遇到花仙子吧!我调皮地暗笑,真要是这样,我可不想走了,与她们一起笑着、跳着、闹着倾听着花绽放的悄然睡梦中的呓语,做一个守护花儿的精灵。起风了,花在动,象是在跳一曲妙曼的舞,时而舒缓,时而明快,舞动着青春。繁花的晃动,不断的交织,使你感到愈发的缭眼,却又象似生命的延伸,没有尽头。
在花中游走,嗅着花的芬芳,心旷神怡,千万种的疑难杂念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世间的纷扰也抛之脑后,唯留幽静的心。花太美了,忍不住想要伸手摘下独赏,可当你与梨花对视,面对一尘不染的洁白,伸出的手会惹红你的脸颊,梨花就象一个无邪的小女孩,害羞地拧着手指质问“难道不可以把美分享给更多的人吗?”一颗纯美的灵魂怎能被伤害?踩在飘零的花瓣,你会不觉将脚步放轻,生怕吵醒熟睡的生灵,它们睡得那样的恬静,假如不小心蹭上了一点儿泥,你也一定不会像平时厌恶地甩掉,就连眉都不会皱一下,只是用纸巾轻轻试去或取下一小块凑到鼻前嗅嗅,那是充满青草与土质混合的特有味道。
走得有些疲乏,顾不得树干的上面青苔,背身一靠,倚在树旁,梨树就这样以自己的力量支撑人们的体重。倘若靠得太久,梨树有些受不了,便轻轻抖抖身子,你急忙离开梨树,对它谦意笑笑,她就象一个婀娜的少女,嘟着嘴责问“怎么靠得那么久,累死啦!”浑然不知中,你便会变得对树木花草爱护有佳,就象对待自己一样友爱。
呵!走在梨花繁华枝头的春天里,伴着花瓣的飘零,我们找到了自己,与世间万物同存!
【星星】
再美的月亮也美不过满空的星星,所以夜晚总有那么一个地方可以回忆满空的星星。高大的橄榄树下是几张宽大的乒乓球台,我就那样一屁股的坐了上去昂着头透过橄榄树枝叶看着满目的星星,竟有一种忘记了所有的感觉。而在我面前是一个宽大的篮球场,因为月光的照耀地板上泛着淡淡光晕,夜色下分外迷离。此时我才反应过来,之所以我会不被它的美色所*是因为橄榄树将我包围在一个月光触不到的地方。
高空上的月亮虽美,却美得孤冷,像极了那没有温度的冰。不像星星虽渺小,但夜空上却有着数不尽的星星,而这些微小的星星,一样也能够照亮这整个夜空。时间仿佛过了很久又好像停止了般,抬头看星星的姿势依然不变,眼里却像是有流星划过璀璨万分。思绪像洪水般涌进又像泉水般涌出,一时间仿佛想了很多等一回头时却什么也不记得了。
伸出手我总想试图抓住点什么,却不想浩渺宇宙我又算得了什么东西,还想妄图触到满空的繁星。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觉得自己太过自以为是,总以为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却不知只是一个跳梁小丑罢了。第一次在这里看星星还是下了夜自修后,某无心入睡的死党拉着乱晃晃到的,当时也没有想到在那里看星星是一件多么懈逸的事。至那次后我们经常下了自修就跑到这里来小坐一会,这时我们除了观赏满目繁星还开始谈论一些有的没的,那时快乐仿佛就那么简单。热闹的都市,繁星好像被一层纱给遮住了般再也看不见那一颗颗闪闪的星星了,时间久了大家都好像快忘记了什么是星星。
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就连月亮都显得模糊不清更别说是星星了,每次抬头回想以前,再美的华灯也换不回梦里那满目依旧的星星。最美好的终只是过往的记忆,我们错把华灯比作繁星,却也留下了美好的记忆,不管世界如何变,不管你有没有看到,天上的星星却没变它一直都在最不闪眼的地方默默地发着淡淡的光。我只是可惜美景不在,却也羡慕那份淡泊出尘。
不与月相比,不期望被记住,只是静静的守护在天际,不管你日升西落,星星只是星星。
【月亮】
晚霞消退,太阳渐渐褪去了明亮的光辉,留给大地的是暗红中的忧伤,也许是一份恐惧,把人间带进了黑暗之中。忽然一种莫名的银白洒在了大地上,我抬头一看,好不惊喜,啊,月亮,原来是月亮!月亮用她那皎洁的光辉抚摸着大地,大地更有了一些妩媚和神秘,我们也就少了一些恐惧,多了一些梦幻。
夜,静悄悄,窗外满天繁星调皮地眨着眼睛,我躺在床上辗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我轻轻地走到阳台上,一阵清风拂面而过。我倚在窗户上,抬头仰望月亮,不禁想起大伯父。
我小时候几乎每天都和大伯父在一起玩,一起学习。大伯父十分疼爱我,因为我是一棵独苗。晚上,大伯父和我一起坐在院子里仰望天空,看满天的繁星,是大伯父教我找到的北斗七星,给我讲张衡的故事……长大。上学时,大伯父辅导我学习。当我考好时,大伯父鼓励我,然后更加严格地要求我;当我失落时,大伯父首先勉励我,然后给我找出毛病,让我改正……
今天,我一抬头看月亮,就想起了大伯父。我深深地记得那一天晚上,月光皎洁,我们都在睡觉,突然来电话,然后全家人胡乱穿起衣服就出发了。到了大伯家,见大伯父脸色苍白得如同白纸。后来才知道,大伯父是因旧病复发而去逝的,就这样,我和大伯父阴阳两隔,永世不能再见面了。当我知道时,我立刻就感到心如刀绞,撕心裂肺的痛。
每当夜深人静时,我都会想到与我阴阳两隔的大伯父,心里有千万句话想和大伯父说,想和他在交谈交谈,如何把学习成绩提高,想和大伯父说心里话,还想和大伯父说笑……这些想法常常使我泪洒枕巾。月亮是悲伤的。她的苦楚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寂静的夜里,她是孤单的,没有任何知己陪伴,也没有任何一点点人声的热闹,有的只是如水的空冥,无边的寂寥。她还有什么法子呢?也只好把自己微弱的光洒在了环宇,自己为自己解闷,制造一些阳阳的感觉,这也许就是她最殷实的欣慰了。
【树】
我家门前有一颗大核桃树,它的年龄比我还大,从我记事那时起它就是参天大树了。
春天它会开满许多像毛毛虫的花朵,这时也是蜜蜂最多的时候,就算你站在树的远处你也会清晰的听见喔喔的声音,刚出的绿芽衬托着绿色的花,使它有种特别的可爱。这时我奶奶就会叫上我去核桃树下去拾花朵,奶奶说“别看它不起眼,像乱毛线团一样,把它碾成粉和上面粉放到油锅里炸成煎饼还是非常好吃的,最重要的是它能治头痛!”我小时候很爱头痛所以我吃的核桃饼不少,到现在我还依晰地记着那种特别的香味!
夏天这是我最爱的季节,这时候也都放暑假了,我常常和几个伙伴一同去下河洗澡,渴了就钻进别人的西瓜田里,尽管这是大人们不喜欢我们做的事,四川的夏天其实是很热的,而我们家的避暑方式就是一大家人把凉席铺在核桃树下的地上,每个人都备上一把蒲扇以便驱蚊用,再加上一个收音机,那种特别的感觉就有了,每次我躺在席上奶奶都会用蒲扇不紧不慢地给我扇着,而我就望着树上的小黑核桃想着可以吃它的场景。
秋天到了,大人们开始在田间农忙了,闷沉的打谷声标志着丰收的到来,我家忙完农忙兴的事就是打核桃了,爷爷会到竹林里去砍一根很长的细竹竿,爸爸就爬上树用竹竿把有我拳头那么大的核桃一个个打下来,妈妈和奶奶就在下面捡核桃,我也加入其中,我总是在爸爸的下面抢着捡刚打下来的核桃,而我也总是被落下来的核桃打中,头砸痛了自己揉揉然后又加入其中,一家人看着我都大笑起来。核桃打下来后,要把外皮给去掉只剩下核,再在太阳底下晒几天就可以吃到美味的核桃了,而我总是在去皮时就拿来吃,核桃皮的汁常常把我的脸和手都染成黑色,爷爷总是在这时叫我非洲人。
冬天来了所有农活也都干完了,这还不是大人们最放松的时侯,因为要开始准备年货了,其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腊肉了,而制作腊肉中的重要过程就是熏肉了,要把肉熏成金*才好,于是我们全家动员去收集核桃叶,我家的核桃树冬天地上常常没有落叶,肉常常要熏到半晚,而冬季的白天又是那么的短,傍晚我坐在熏肉的炉子旁,一边享着暖,一边添着核桃叶,看着火红色的光我心里有种特别的感觉!
关于仙人掌作文
我窗外有一株仙人掌。它非常特别。
底下一部分枯黄了,上面长出了绿色的小仙人掌,绿油油的,真可爱。
过了一段时间,仙人掌开出了嫩黄色的花朵,让人心旷神怡,好爽啊!
高三:2830429567
关于狗满分作文
我觉得讨厌狗的人是一种偏见,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得狗的可爱与善良,根本就不了解狗的个性与爱好。
猫的样子很可爱,可是,它除了会捉老鼠之外,就只会吃喝玩乐,整天装着一副娇俏的样子,在主人的脚下团团乱转,喵喵乱叫。有时候,猫还会移情别恋,去投靠了别的主人,不会家。而狗就不同了,它对主人可谓忠心耿耿,始终如一。兔子就更加让人讨厌了,它只是一件装饰品,就会欢蹦乱跳,而且到处大小便,不知道给人们添了多少的麻烦。而狗就不同了,它不但会看家,还会捉老鼠,本领一点也不比猫少,而且它还会自己到外面解决大小便问题,不需要别人的操心。
传说很久以前,有一户人家养了一只狗,后来,因为主人怕它回寂寞,又养了一只猫,从此,猫和狗就成了好朋友,有福同享。有一天,猫和狗在外面玩着玩着的时候,天下起了倾盆大雨,把小巷淹成了小溪。这时,猫害怕得全身发抖,狗就对猫说;不用怕,我会游泳,你站到我背上来,不就行了吗?猫听了很高兴。于是,猫跳上了狗的背,可是,一不小心,它失足摔进了小沟里。狗急急忙忙的跑回家告诉主人,小猫很快就得救了。当猫醒来以后,就对主人说是小狗把它推进小沟里的。小狗就汪汪大叫,说;冤枉啊!然而,小猫就边哭泣边喵喵叫,说是它,是它!主人就把小狗赶出了家门。小狗很伤心,为什么小猫要这样陷害它?它并没有责怪主人,而是白天在外面流浪、找东西吃,晚上趁着主人睡着了,它就偷偷地趴在门口看家。狗就这样,一直对它的哲人不离不弃。
我很喜欢狗,所以我家也养了狗。在我小时候,我家就养了一只狗。我给它取了一个小名,叫乐乐。乐乐的毛发是乌黑的,两之耳朵竖起来不时地动起来好像灵敏的探测器。我记得,它第一天来到我家,它就欢蹦乱跳地围着我转圈圈,尾巴摇摆不停,在它旁边有一阵风似的。它很有礼貌,每天我放学回家,就看见它蹲在门口,我以为它是在睡懒觉,哪知道,我还没有到达门口,它的尾巴就晃动起来了,欢蹦乱跳的像只快活的小鸟,还会用舌头舔了舔我的膝盖,好像在欢迎我回来。有时候,它又很顽皮,总是趁着别人开门不注意,它就一个劲冲到外面玩去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狗也是一种感性的动物。那个深秋,爷爷悄悄地离开了人世,我们一家人都在忙于办理后事。乐乐似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它静静地趴在门口,一声也不响,不出去玩,眼眶里也偶尔淌下了几滴泪珠,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好像眼睛也睁不开,几乎是眯成一直线了。那天,我如常地喂它吃饭,而且那一顿比较丰富,我们吃什么,它也吃什么,但是,它却闻也不闻一下,尾巴也不再欢快地摇动了。我特意走过去摸摸它的头,对它说乐乐,你也吃点吧。它望了望我,那种眼神,我从来也没有见过,似乎在告诉我它很难过,然后,它的眼眶里就流下了豆大般的泪珠。
狗就是不一样,不像猫那样按抛媚眼,也不像兔子那样爱献舞,它不但为人类分担任务,而器很重情义,它是人类最友善、最忠诚的朋友。
关于小刀满分作文
这是一把普通的小刀,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
这是一把我喜欢的小刀,从主观的角度上来说。
我当然可以因为我的喜欢,这主观情绪,而使小刀变得神秘,新奇。或者是说小刀是由寒冰炼制而成的,藏有高科技。但无论如何,他只是一把小刀,永远也改变不了,这是事物固有的本质。
所以,客观的说,我应该从客观的角度来介绍这把我喜欢的普通小刀。
这把小刀是我父亲从老房子里发现的,便将他带了出来,也是为了给我留个念想。
整体看去,小刀有橙黄色的刀柄,银白色的刀身,可折叠,把刀身折到刀柄里去就是了,折起来时,小刀大约有七厘米长,一点五厘米宽,厚度不超过五毫米,大概有两枚一元硬币的厚度,小巧,可随身携带。
刀立起来时,刀柄像是一叶泛舟,银白色的刀身就像是激起的白色浪花,如一叶扁舟出没于惊波万仞之中。刀柄上有圆形的小洞,正反各五个洞,共十个洞,处于中间的洞最大,左右对称,越靠边越小,像是石拱桥上的圆弧,只不过桥是半圆,刀柄上是整圆罢了。刀柄的正面上刻着三个阿拉伯数字5这大概就是他的代号了,也是唯一的标志吧。不过,这刀柄着实漂亮,圆滑的两头,上细下粗,流线型的躯干,如果转化成人形的话,便是不可多得的匀称完美身材。当刀身与刀柄重合时,圆滑的刀柄,完全把刀身容纳在其中,或许深藏不露的高手便这样的了。
但看这刀柄,这刀还是显得较为柔和的,但当刀展开时,他便像个锋芒毕露的王者,银色的长袍,在月光的陪衬下散出淡淡清幽的光亮,折出耀耀的银光。
刀还未开封,所以不锋利,对人的攻击性不强,不会造成过多的伤害,只不过刀尖有些刺人罢了,比较安全,但是如果用力去捅一样东西的话,那就难说了,杀伤力还是存在的。总体来说,危险指数不高。刀身长近六厘米,也有一个硬币的厚度。刀背从刀柄中延伸上来,底部是直的,过了一半有开始向前弯,弯成一个漂亮的弧度,刀刃呢,大概是在腹部,向上形成一个微小的圆弧,到刀尖是,变彻底得昂起了他那高傲的头,像个冷漠的君王,即将君临天下般。刀背上仍刻有三个相同的阿拉伯数字5,在最底部还刻有一串英文字母,不过由于放置太久的原因,字母早就模糊不清了吗,这既是刀身。
这就是一把我喜欢的普通小刀。
他还有个名字末夜。
高二:储楚
关于奶茶的等待作文
(1)搬了两次家,之前的宿舍真的是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冷清凄凉。这一次总算是住在闹区,离学校不远又不愁吃穿的,感觉还不错。有时候觉得烦或是想散散心,我常用走路的方式到附近的乡公所前闲逛或到超商补货。以前我很讨厌走路,很累很没意义。又因为身体不好也没办法跟同学打篮球或是拍网球。自从搬到这儿,我倒是以走路散步为乐。也正因为走路,我才会认识那一个在寒流来袭的夜晚还捧着一束花痴痴等待的男孩。2月14日,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节日。没有闻到任何一丝情人节气氛,晚上约了三五好友一块品酒聊天。推掉了几个莫名其妙的邀约,整天懒洋洋地窝在被子里睡觉,就为了晚上的狂欢而养精蓄锐,铃―――电话声响,我像个刺猬蜷着身子没探出头来,一只怕冷的手慢慢伸出来接电话谁?你老妈我啦―――听到我妈宏亮的声音忍不住正襟危坐好,即使她根本不在这儿。她最在意我的作息不正常,听见我惺忪的睡音肯定又得念上几句了。啊!妈喔―――我正要出门去买饭去啦!赶快假装很清醒的声音。都七点多了还没吃饭喔,胃会弄坏。老妈一向担心我那不中用的身体,经常打电话来叮咛我吃饭睡觉。呵呵―――所以我现在要去买饭吃啦,不跟你说了啦,拜罗!我妈总拗不过我嬉皮笑脸的狠招。呼―――还好没事,不过被老妈一吓,我的瞌睡虫也都蒸发掉了。索性就出门寻找食物好了,空腹喝酒也不是顶好的事。坐在床头上用力摇摇头,睡太多的头昏好像很奢侈,走到浴室里刷牙洗脸,梳理我一头蓬松乱发再戴上隐形眼镜。浅褐的滑板裤配上粉色的高领薄衣,再套上铁灰的毛衣。我走的是休闲风格的路线。东弄西弄好一会,已经八点多,披上哥哥送的超暖鹅毛雪衣走出去,我活像颗雪球从住处滚出来吓人。应该没有十一度吧,好冷喔。是因为寒流来的关系吗?还是因为大家都去过情人节?店家几乎没有开,连卖鸭肉冬粉的勤劳夫妇都没来,好诡异。不过,庆幸世界上还有便利商店这种冷不死人心的糖果屋,晚餐就在7-11解决了。大亨堡卖完,关东煮寥寥几支孤单躺在炉里温着,我买了热奶茶和两串黑轮果腹。走出7-11,我没有直接回宿舍。虽然寒流提醒我今天根本不宜出门,还是本能似的走到宿舍边乡公所的长椅坐下来。我想乡公所一定不是浪漫的地方,不然昏暗鹅黄灯火下的一排长椅有四五个却没啥人气。只有我嗯?不,还有一个男孩子捧场而已。糟糕,我出门时忘了关灯。从我坐的地方可以看到我房间的灯火还亮着。除了我的房间之外,整栋楼只剩房东一家人的灯还亮着,看起来真没行情。也罢,吐吐舌头低头抽出冒着热气的黑轮,很温暖。顺着房间灯火看过去,我发现隔着两个长椅坐着的那个男孩也跟我看着同一个方向。他是在等人吗?看他捧着一束白色的花(因为太暗而猜不出是什么花种,最多只能猜出颜色。)不知道等了多久,若是跟女朋友吃情人节晚餐,也已经快九点了。耸耸肩看表还没到时间,索性自以为是的当个好人陪他,至少喝完手中的这杯热奶茶。陪这个字眼真带了点同情的意味。两个陌生人同时待在半径不到五公尺的范围之内待着,多半是为寂寞吧。若说我在陪他,却也能说他也在陪我,自以为洒脱的我。鹅黄色路灯照不到长椅上的花跟礼物,而他约三十分钟起身一次,不像是焦急也没有等不到人的踱步,坐在长椅上偶尔双手张开或仰看没有星光的天空。多半的眼光是落在我住的那栋大厦,我想知道他在看什么。已经是十一点了,热奶茶变成冰冷的空罐。他要等的人还没来,而我也必须走了。收拾好垃圾,想看看四周有没有垃圾桶时,啪―――乡公所的灯全灭了,哇咧!怎么以前都没看过路灯会灭的!此时,惟一的光源从我房间透出来,我循着宿舍走过去。经过男孩身边也看不到他的任何表情,却见他身边有个垃圾桶在反光。于是,我走到垃圾桶边丢垃圾,顺便看了他一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