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衣 [先秦] 诗经

发表时间:2022-01-10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按其内容,当是一首战歌。全诗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诗,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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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雁 [先秦] 诗经


鸿雁于飞,肃肃其羽。

之子于征,劬劳于野。

爰及矜人,哀此鳏寡。

鸿雁于飞,集于中泽。

之子于垣,百堵皆作。

虽则劬劳,其究安宅。

鸿雁于飞,哀鸣嗷嗷。

维此哲人,谓我劬劳。

维彼愚人,谓我宣骄。作品赏析这是一首“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诗作,具有国风民歌的特点。全诗三章,每章均以“鸿雁”起兴,并借以自喻。首章写流民被迫到野外去服劳役,连鳏寡之人也不能幸免,反映了受害者的广泛,揭露了统治者的残酷无情。振翅高飞的大雁勾起了流民颠沛流离无处安身的感叹,感叹中包含着对繁重徭役的深深哀怨。次章承接上章,具体描写流民服劳役筑墙的情景。鸿雁聚集泽中,象征着流民在工地上集体劳作,协同筑起很多堵高墙,然而自己却无安身之地。“虽则劬劳,其究安宅”的发问,道出了流民心中的不平和愤慨。末章写流民悲哀作歌,诉说悲惨的命运,反而遭到那些贵族富人的嘲弄和讥笑。大雁一声声的哀叫引起了流民凄苦的共鸣,他们就情不自禁地唱出了这首歌,表达了心中的怨愤。这首诗感情深沉,语言质朴,韵调谐畅,虽是一首抒情诗,但又兼有叙事、议论的成份。然而此诗最大的特点是比兴手法的运用,每章开头都以鸿雁起兴,不仅可以引起丰富的联想,而且兼有比义。鸿雁是一种候鸟,秋来南去,春来北迁,这与流民被迫在野外服劳役,四方奔走,居无定处的境况十分相似。鸿雁长途旅行中的鸣叫,声音凄厉,听起来十分悲苦,使人触景生情,平添愁绪。所以以之起兴,是再贴切不过的了。全诗三章根据所述内容的不同,或是兴而比,或是比而兴。一章以鸿雁振羽高飞兴流民远行的劬劳,二章以鸿雁集于泽中,兴流民聚集一处筑墙。这两章都是兴中有比,具有象征意味。第三章以鸿雁哀鸣自比而作此歌,是比中含兴。比兴意蕴的交融渗透,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艺术表现力。由于此诗贴切的喻意,以后“哀鸿”“鸿雁”即成了苦难流民的代名词。另外,此诗每章所写的具体内容虽各不相同,但却有内在的逻辑联系。首章写出行野外,次章写工地筑墙,末章表述哀怨,内容逐层展开,主题得到了升华。再加上“鸿雁”“劬劳”等词在诗中反覆出现,形成了重章叠唱的特点,有一唱三叹的韵味。

伐木 [先秦] 诗经


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

矧伊人矣,不求友生,神之听之,终和且平。

伐木许许,酾酒有藇,既有肥羜,以速诸父。

宁适不来,微我弗顾,於粲洒扫,陈馈八簋。

既有肥牡,以速诸舅,宁适不来,微我有咎。

伐木于阪,酾酒有衍,笾豆有践,兄弟无远。

民之失德,乾餱以愆,有酒湑我,无酒酤我。

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迨我暇矣,饮此湑矣。历代学者一般认为这是一首宴享诗。但诗的作者及创作年代前人没有深考。《伐木》和《伐檀》不同,它不是描述伐木劳动,而是由伐木兴起,说到友情可贵。无论亲朋故旧还是新的相识,都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并且常来常往。诗共三章,除首章外,都集中笔墨写宴饮。显然是把宴饮当做建立和联系友情的重要手段。在抒情方式之选择上,《伐木》的作者采用了一种先迂回后正面的表达方式。诗一开头,就以“丁丁”的伐木声和“嘤嘤”的鸟鸣声,令读者仿佛置身于一个远离尘世的仙境。在这里,时间仿佛停止,一切自在自为。只有这伐木之声和悦耳的鸟鸣在空旷的幽谷里回荡。一个孤独的伐木者,一个出谷迁乔去寻找知音的鸟儿,这两个意象在这仙境一般的氛围中被不断地进行视觉和听觉上的重叠和加强:声音使人联想到形象,形象又赋于声音特殊的内涵。从而最终幻化出一个远离现实政治的、借以寄托内心苦闷的超然之境。这一境界是诗人内心的人生理想在潜意识中迂回曲折的表露。同时也是厉王暴政下朝臣们心有余悸、不敢谈论政治而另寻寄托的普遍心态。现实毕竟是现实,随着这一比兴手法的完结,作为政治家的诗人终于强迫自己面对这冷酷的存在世界:“相彼鸟矣,犹求友生。矧伊人矣,不求友生。”号召人们起来改变现实,叙亲情,笃友谊,一切从头开始。然后又申之以“神之听之,终和且平”。从人情天理处说起,避开政治而为政治,这就是诗人既体察人心,又深谙做诗劝戒之道的地方。第二章全然是写人的活动,也就是“求友生”之具体表现。开头用语与首章部分重叠,显得整饬又有变化,读来流转而且自然。这里仍然由物兴起,但只用“伐木许许”一句,其余如对鸟鸣的描述一概略去。论者往往因为“伐木”句与后面的“酾酒”句联系紧密,就误认为它也是“赋”(直陈其事)。其实“伐木”云云,乃相应之词,不止形式上叠合延绵,内容也相仿佛,只是为避免刻板滞重,才作此省略。省略也是变化的方式,有变化才有发展,内容为之深化,形式也愈加富丽多姿。于是出现备办筵席的热闹场面:酒是甘美的,菜肴中有肥嫩羊羔,还有许多其他可口的食物,屋子也打扫得干干净净,可以看出主人的诚心诚意,因为宴请客人,不仅是出于礼仪,更是为了寻求友情。被邀请的客人都是长者,有同姓的(诸父),也有异姓的(诸舅)。诗人希望他们全都光临。“宁适不来?微我顾弗!”“宁适不来?微我有咎!”这是他的担心。由于希望甚殷,就生怕它落空。这种“患得患失”的情绪是真实的,也是感人的。它表明主人的态度十分诚恳,对友情的追求坚定不移。诗人还批评了不顾情谊、互相猜忌的不良现象:“既有肥羜”,“於粲洒埽,陈馈八簋”,邀请“诸父”、“诸舅”而“不来”,又于我“弗顾”。这样的局面是不利于重振祖业的政治理想的。第三章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是第二章的延续和发展,依然写设宴请客,不过用笔极简,旨在“示异”,以免拖沓。“笾豆有践,兄弟无远!”这次邀请是同辈,但酒菜之丰盛,礼节之周到不减于前。联系前面的有关描述,它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无论长幼和亲疏(即诗中所谓“诸父”“诸舅”和“兄弟”)都应互相有爱。这种类似博爱的思想充斥整个诗篇,可以说是总的命意所在。但建议和发展友情的手段却比较单调,用现代的观点来看也未见合适,因为在酒席台上交的朋友多不可靠。也许饮食还是古人主要的交际方式,他们又多以诚待人,布设酒肉圈套,故而被诗人选作表达友情题旨的材料。另外还有反面教训,就是“民之失德,乾餱以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往往由饮食细故引起,要创建和平局面,就得处理好饮食问题。后半部分是尾声,似乎由众人合唱,表达了欢乐的情绪与和睦亲善的愿望。三方面的人(主人、来宾和受邀而未至者)团结一致,气氛和谐,令人鼓舞。作者还为失去的友情和亲情而振臂高呼,他用饱经沧桑的笔调描绘着自己的希望和要求:普通人之间以诚相待绝不“乾餱以愆”。亲友之间相互理解(“有酒湑我,无酒酤我”)、信任,和睦快乐地相处。人和者政必通,最后,作者又是以一个超越于现实之上的境界结束全诗:在咚咚的鼓声伴奏下,人们载歌载舞、畅叙衷情,一派升平景象。这是作为政治家的诗人中兴周室之政治理想的艺术展示。该诗是燕乐歌词,因而它的博爱的题旨可广泛传播,有一定的影响。在艺术上它给人的突出印象有三个方面:一是靠头的比兴部分不仅构成比较鲜明的画面,而且有生动的情节,它既是独立的,又与主题部分联系紧密,这样,主体部分的命意就更加明朗,便于读者和听众感受;二是把被邀的客人分别用“诸父”“诸舅”和“兄弟”指代,覆盖面大,而又意象分明,对表达诗歌的题旨起着重要的作用,可见作者选用词语的匠心;三是结尾表现的场面色彩浓丽,节奏明快,全然是就筵席写筵席,没有穿插“点题”笔墨,却成功地渲染出团结友善的醉人气氛。诗人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化作可以闻见景象,因而颇具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