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孔乙己有感推荐(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想要更好地了解“读孔乙己有感”就不能错过本文,阅读本文后您可能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读孔乙己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孔乙己有感(篇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读孔乙己有感(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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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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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读秘密花园有感范文4篇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一】
美国作家伯内特夫人的文章总是奇迹与现实并存,《秘密花园》更是曲折、奇妙。
书中的花园原本是克雷文先生的天堂。那时,花园并不是秘密,但花园里的幸福是没有第三人知道的——两个年轻的生命——克雷文和莉娅丝,待弄着同样年轻的植物,整个花园渲染在青春之中,克雷文甚至没有想过要遗忘花园——一个充满幸福的地方。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莉娅丝在花园中去世了。克雷文开始背叛曾经一切幸福的誓言,将花园封锁在心灵深处,随着他的莉娅丝和快乐一同死去,他变得不敢面对现实,他觉得现实背叛了他。这时,同样没有幸福的玛丽住进了克雷文姑父的庄园。庄园残留的活力居然让玛丽懂得了幸福,玛丽在让姑父伤心的花园中快乐的长大,并认识了常年不见旁人的少爷柯林,让他改变了当初的“我不能活下去”,让他由衷地认识到“我要活到永远”,克雷文先生也终于渐渐接受了他的家庭。
人生总有悲欢离合,而且总是出人意料。就像克雷文先生的花园,曾经让他得到幸福,后来却让他沉浸于悲伤。有时我们避免不了这种意外的伤害,就坦然接受吧。心中记过铭记着曾经的欢笑,便会觉得快乐并未离我们远去,现实也并非冷酷无情。
我们曾经遇到过无数次挫折,或挣扎,或坦然,我们还是走过去了,可是如果真的飞来横祸不偏不倚袭向了我们,我还能够把它踩在脚下吗?柯林也曾这样想过,在他被疾病困扰的时候,选择了放弃他那无味痛苦的生命。但玛丽和迪肯让他亲眼目睹世间的温馨之后,他觉得活到永远才能真正摆脱痛苦。所以,当我们面临困难险阻的时候,想一想周围的美好,全身心投入美好,坚强地坦然处之,幸福便又会回到我们身上。
其实,我们的一生一世,幸福一直默默相伴。如果我们关注它,它也会关注我们。柯林代表着克雷文先生失去妻子后的幸福,但是克雷文却因为害怕见到儿子体弱多病的样子而抛弃了他,也抛弃了亲情。没有亲情的生命是残缺不全的,在度过了前半生支离破碎的生涯后,克雷文先生回到花园,惊异地发现儿子能带给他莉娅丝的一切。
这本书是以“离”开头,“合”结尾,正如勇敢地拨开阴霾,是灿烂的阳光一样,生命中需要坚强,需要坦然。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二)
六年级最后的一个寒假猝不及防地迈着轻快的脚步向我迎来,我决心在这个寒假阅读相关有益的书籍,来使自己幼小的羽翼更加丰满,于是我的目光望向了摆在书柜上的那本《秘密花园》。
这部小说的主要梗概是:一个性情乖戾的小女孩玛丽因为父母在一场突如其来的霍乱中双双身亡,从而变成了孤儿,生活在叔父克雷文神秘的房子里。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了一个被荒芜十年的秘密花园,玛丽、迪肯和科林,使用了了快乐的魔法,使濒临死亡的花园起死回生,并且每个人的秉性也发生了巨大的蜕变。
初次阅读完毕,我非常喜欢书中的一个小男孩,他就是——温柔善良的迪肯。他与刁蛮任性的玛丽截然不同,与悲观脆弱的科林更是两个鲜明的存在。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存在,一群小动物们与他形影不离,熟知大自然,就像是大自然的化身,身上总带着一股淡淡的花草香。但我也十分同情玛丽和科林,玛丽童年时期父母总是忙忙碌碌,将玛丽托付给了底下的仆人,丝毫没有给予她关心和管教;科林从小体弱多病,父亲克雷文因为妻子的离世而变得孤僻忧郁,没有父爱与母爱,以及朋友的陪伴和交流,科林变得霸道自私,认为自己就快死了,整日哭泣。从两个孩子身上,我总结出:人物性格与环境密切相关,成长环境会养成每个人迥异的性格,所以每个人的成长环境在自身都有迹可循。
第二次重温的时候,我从这个浪漫奇妙的故事中感悟到了许多通俗易懂的人生哲理。在我们短暂而精彩的人生道路上,有喜有忧,难免会遇到坎坷与挫折,但是如果轻易就自暴自弃的话,你就永远无法开启心中的秘密花园,只有用微笑面对人生,才能施展快乐的魔法,战胜眼前的磨难。所谓“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不如开心地过好每一天!”,悲观消极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只会让你丧失对美好生活的希望,所以让我们积极乐观地面对每一个明天吧!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三)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秘密花园》的书。读完之后,我深深地感到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秘密花园》是由美国著名作家伯内特写的。这本书经过了漫长的岁月,经过了古往今来的历史……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父母双亡的玛丽在姑父家马慢慢的从一个性格怪异的小女孩变成人见人爱的孩子,结交了一位叫迪肯的男孩,两人共同开发与探索秘密花园,与表哥科林交流最终让科林重获自信,变得活泼起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乐观,积极,微笑,才会使我们有精神,也只有有精神,我们才会拥有健康。病痛,往往只有在我们心里。心里有病,才是最折磨人的病。
人生不如意事就如满天繁星,如果一遇到挫折就郁郁寡欢,那这个人也就一生也不会快乐。遇到挫折,我们应该像文中的玛丽那样,微笑面对。例如桌子上只有半杯牛奶了,悲观的人,可能会唉声叹气地说:“太倒霉了,只剩下半杯牛奶了!”乐观的人,则可能微笑着说:“太好了,我还有半杯牛奶呢!”同样的境遇,心态不同,人生的轨道恐怕也会不同。
就像我,有一次,我被铁钉扎到了,也不知道那铁钉有没有生锈。听同学说,如果破伤风的话,一个月便会死去。我吓得面都青了。回到家,我告诉了家人,可妹妹却乐观地说:“放心好了,没那么容易死。”我半信半疑。一个月很快就过了。一天,我突然感到十分头疼,我悲观地想:天哪,我还不想死!我立刻告诉了独个呆在家中的妹妹。妹妹想了想,说:“我看,是你着凉了,所以才头疼。”我不信,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说什么“我快死了”之类的。无奈,妹妹叫回了正上班的妈妈,妈妈又把我送进医院。后来,医生诊断出我头疼是因为我感冒了,而我根本没有破伤风……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让自己快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己。要记住,让自己快乐起来!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四】
你看过《秘密花园》这本书吗?没看过。哦,那就让我来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秘密花园》是一本十分有趣的儿童读物,它的作者是美国的F.H.伯内特。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姑娘玛丽,因为一场霍乱成了孤儿,然后她来到了米瑟斯威特庄园,在这里她遇到了善解人意的玛莎,脾气古怪的本,可爱的知更鸟,活泼热情善良的狄肯,瘦弱多病、脾气暴躁、寂寞自卑的米瑟斯威特庄园的小少爷柯林,在这里她也经历了一些离奇有趣的事,在寻找秘密花园和帮助柯林的同时,她自己也变成了像玛莎狄肯一样的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
那你知道是什么让她从脾气古怪的小姑娘变成了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吗?告诉你吧,是友好的大自然和善良的玛莎、狄肯改变了她。在知更鸟的帮助下,玛丽找到了被封锁了十年的秘密花园,为了救活这个秘密花园,玛丽决定自己来种花除草拯救秘密花园。在每天拯救秘密花园的劳动中,她懂得了饥饿的滋味,对以前不屑一顾的食物产生了兴趣,于是她饭量大增,充足的食物和每天的锻炼也让她逐渐强壮。在拯救秘密花园的过程中,她被大自然的神奇、纯洁所吸引,玛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心也变得像大自然一样的开阔。玛莎和狄肯是一对姐弟,玛莎和狄肯曾多次告诉玛丽,春天的牧尔有多么美丽,这激起了玛丽对大自然的好奇心。在雨天,玛莎有时会告诉玛丽一些关于庄园的事情,帮助孤独的玛丽很快地适应了庄园里的一切事物。在晴天,狄肯会和玛丽一起玩耍,告诉她一些植物的特点,帮她一起拯救秘密花园。在他们的帮助下,玛丽和他们变成了朋友,尤其是狄肯。然后她和狄肯一起把这种善良友爱传递给了柯林,帮助柯林走出房间,战胜病魔,站立起来,使他也变成一个善良开朗的人。
大自然的美丽纯洁能够净化人的心灵,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善良能够感化你的心灵。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收藏4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这篇文章将带您从多个角度分析和探索“少年中国说读有感”,我们将继续为您提供这方面的资讯!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1】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这脍炙人口的名句是出自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意思就是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只要青少年能聪明,有才学,国家就有希望强大富足。所以,只要我们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的好少年,做一个讲文明、讲城实、守纪律的好儿童。
真善美,这三个字说难理解,也不难理解,说容易理解,也不容易理解,这要看你有没有真正深入体会过,有没有真正去践行过。真善美,这三个字我的理解是:真,就是你的心要真,不能弄虚作假,要真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善,就是你的心要向善,多做一些善事,多回报社会。美,不是指外貌美,而是指心灵美,一个人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这本书主要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是科学教人求真、人文教人向善、生活教人尚美、五好小公民大行动。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感恩这个词了。每当我生病时,妈妈总是抛下一切,把我送到医院;每当我
伤心时,妈妈总会来安慰我;每当我生气时,妈妈总会来跟我讲道理,并让我不要生气。妈妈为我做了这么多,我是时候应该回报了!
做为未来的的接班人,同学们只要加入我们的奋斗加入我们的贡献,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繁荣富强,一起学习真善美吧!让我们所有人都拥有真善美!让感恩成为我们的习惯!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2】
近期,我们学了梁启超写的《少年中国说》这篇文章,学完之后,我沉思了很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这一句句振奋人心的呐喊,深深的刺进每一个青少年的骨子里,当然我也不例外。从前,旧中国是那么弱小,根本无法抵抗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特别是在清朝末年,中国内忧外患,中国的国门被撞开了。外国侵略者讽刺我们中国为“老大帝国、东亚病夫”,这是多么屈辱的名字啊!这时,梁启超站了出来。他代表我们全中国人的心声,愤怒的加以反驳。梁启超以奔放的热情,大声高呼,激励青少年奋发图强,救国家民族为水火之中。整篇文章读来,荡气回肠,富有极大的鼓励性和感染力。
学了《少年中国说》之后,我有了很大的启发。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但是,有人会这样想:反正我现在还小,学习不好也没关系。我想对有这样想法的人提出抗议,因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从小做起。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不浪费学习的大好时光。早上起来晨读,每天坚持阅读、练字,做一个勤学好问的优秀学生,长大以后报效祖国母亲。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3】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这朗朗上口的读书声是哪里来的呀?原来是同学们在读《少年中国说》。
这是《少年中国说》的一小部分,也是最经典的一部分,其中“少年智则国智”这句话我很赞同。
少年时期正是成长的好时机,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了一名人才,可以为国家效力出谋划策。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也不会失传,有句话说得好“自古英雄出少年。”小时候有了好习惯,纯真的本质,那么长大后又充满了正义感,就是一位英雄,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将来便是世界的主宰者。
然而,现在一些少年和青年已经不管不顾,有的开始骗父母的血汗钱去吃喝玩乐。像这样的人将来会被社会淘汰。社会上需要的是有文化的人,有正义感的人。但是却有很多人满不在乎,仍然做老师眼中的坏学生,父母眼中的不孝子,大家眼中没有正义感的人。
那么怎样才能算是好少年呢?我觉着要有健康的身体,诚实守信的好品质,犯了错知道改正,接受老师,父母的批评。有担当责任的能力,有努力学习的好习惯写好中国字,说好中国话,做好中国人。如果能做到以上几点证明你是一个好少年,一定会成为一名有用的人。
《少年中国说》是一篇好文章,希望大家都能读,都能成为做事有计划,有分寸的好少年,成为为国负责的栋梁之才。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4】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中国少年与国无疆”,这是今年春晚赵文卓表演的《少年中国》的歌词。这个节目展现了当代少年意气风发,豪气冲天的磅礴气势,场面壮观,看过这个节目后我很激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之后,我便拜读了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少年中国说》只有寥寥三千多字,但是每一个字都那么的掷地有声。他从当时中国内外交迫的现状开始分析,结合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旁征博引,叙述了他所描述的“少年中国”。“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梁启超先生把复兴中国的伟大梦想寄托在了中国少年的身上。
作为一名“少年中国”的少年,又是一名今年刚刚入团的团员,我们应该怎样实现中国的“强国梦”呢?中国智在少年。新中国以来的东方红,原子弹,改革开放等等,无一不是在外人惊叹的眼神中诞生,而这正是老一辈的中国人以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创造出来的。因此我们少年要做到“智”,继承老一辈的光荣传统。而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校园里如饥似渴的摄取知识,努力做到“厚积而薄发”。其次,一个有智慧的人要会学以致用,身体力行。“纸上得来终觉浅,要知此事须躬行”。书本上的知识还需要实践的检验。有智慧的人在做完后会仔细思考,看看哪里需要改进。而这些人,便是少年中国所需要的少年,所需要的智。一切智都体现在所作所为中。中国强在少年。少年的“强”我觉得首先是内心的强大。自信是强的源泉,相信自己能够做到,甚至能够吓跑困难。文学家萧伯纳说过:“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其次是身体的强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1993年,一篇关于中日少年的《夏令营中的较量》,引发了罕见的中国教育大讨论。而事后,作者再次撰文表示:中国孩子表现不如日本孩子顽强,既有观念意志方面的原因,也有体能差异的原因。20年过去了,我们还会在媒体上看到:在开学典礼上有学生晕倒;在长跑的过程中有人昏厥。我们需要在阳光下自由的奔跑,锻炼出强健的体魄。中国独立在少年。独立很容易,一些能够办的到的,能独立;一些渴望办到的,更要独立地去尝试。独立生活;独立学习;独立思考,不做“小皇帝”、“小太阳”。多“独立”,发现独立并不难。当能够正确完成每一件事的时候,少年便独立了。国便独立了。“我的中国梦”——中国的“强国梦”。《少年中国说》给了我莫大的鼓舞,它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印在我的脑海之中,那种强烈的责任感和对中国少年的谆谆教诲震撼人心。“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建设少年中国时不可待,因为我们是中国少年!
读《第七天》有感(精选4篇)
以下是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整理的有关“读《第七天》有感”的全面介绍,推荐各位去阅读作者写的第七天读后感,里面的故事一定会震撼到你。我们可以把在阅读感受到的想法,写成读后感记录好,请在收藏夹中添加本网页的链接以备日后使用!
读《第七天》有感 篇1
没想到五年后的今天,我还能有机会在一个悠闲的下午一个人静静地看完一本书。记得七年前的一天,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拼音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时也是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了。
后来的时间里,每当讲起读名著,我都会蹦出一句‘我只用了一天就看完了《汤姆叔叔的的小屋》’当时也是满满的骄傲。今天拿起了一本在我书架上放了半年多的小说《第七天》,这本书是一位伴随我成长的人在我十九岁生日时送给我的。拆封之后欣赏了一下封面才开始读。封面真是太好看了,是我喜欢的简约系风格。
全书分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杨飞”回忆生前自传式的经历以及死后在另一个世界的所见所闻。他在火车轨道之间被养父捡到,养父也是个深情善良的人,为了把主人公更好的抚养成人,不惜放弃自己的爱情、婚姻和像常人一样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即使后来主人公遇见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最后还是选择了和养父一起过日子。作文后来,工作的时候遇见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他和她原本可以相安无事地过完一生,但他的妻子最后选择离开他,和另一个男人去闯出一片天地,以此实现自己的价值。后来她知道自己为了追求价值而看错人了,迷途知返却不能返。
在另一个世界与主人公相遇时,互相谅解,后,走远了…里面互相穿插了他生前或死后身边的人和事,一个个热爱生活的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平平凡凡的群体知觉或不知觉地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诉说着他们的故事。他们都是不停追逐美好生活的人啊,为什么结局如此凄凉,伤感,令人惋惜!读完,心中无限惆怅。
读《第七天》有感 篇2
余华作品不是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与语言优美词藻华丽的其他作家相比,我更钟爱的是文字中透露着黑暗的余华。
童话是留给小孩子看的,成熟的人或许更适合风雨后的返璞归真。于笔者而言,这社会上的荒谬事件数不胜数,每每看到手机上的推送,都不忍打开。这大概是源于内心那颗最纯正的心,封存已久。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捧着它。直至如今,这社会的真面目在一个又一个荒谬后被揭露被戳穿,浑浑噩噩过了十六年,如今顶着“中国青年”的称号,被迫接受现实。
我问她:“这是什么地方?”
她说:“这里叫死无葬身之地。”
在这里,墓地可有可无,自由最重要;在尘世,尊严可有可无,利益最重要。活时将自由禁锢,死后尽全力挽回,为何要这样欺瞒自己?难道你想过这样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吗?
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此书集荒唐、暗黑、腐朽于一体。社会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呢?大多数读者都会对此感到质疑。兴许是在社会上大肆宣扬正义的大背景下,人们对黑暗的理解已模糊不清,但笔者想表达的是,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和谐美好,看得不仅仅是治安不仅仅是宣传工作是否到位,还要看人们的内心。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社会上“在外女学生被奸和杀”“北大学子弑母”等事件层出不穷,面对诸如此类的新闻,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轻轻划过罢了,可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在乎过呢?想必都是人类的内心在作秀。
“我想涂去一切不幸/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顾城的短短几句诗,诉说出许多人的心声,我想,我们都是任性的孩子。
我们都是第一次来到这世上,没有人知道死后的世界会是怎样,也鲜有人为自由而活发声。都说人生而平等,我们力所能及的便是善良与真心。“有时候,人类的美德可以终结悲剧”在这喧嚣的尘世间,若人人都能对其抱以真心,太阳的力量或许会更大些。
董卿说:“其实当我们有一天,在回忆过往遇到的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如果我们能够想起来的更多的是一份单纯、友好和善良,这就是我们的幸运。”黑暗中的曙光,是由千千万万个我们,发自内心的善良组成的,每个人都在经历着他人不知的战斗,请心存善意,直至永远。
读《第七天》有感 篇3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读《第七天》有感 篇4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汇编4篇)
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作者的作品读过之后会一直留在人的心里。为了记住这些看过的剧情,我们有必要去写一份读后感。以下是作文5000网的编辑为您搜集整理的“读失落的一角有感”相关资料敬请参考,我们感激您的阅读和点赞同时也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更多人!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1
“圆”,一个十分完美、形象的汉字。它不禁令我想起中秋那一轮悬挂在深蓝色幕布上的白玉盘;又令我想起李白的“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意境。但是,“圆”真的完美吗?他真的没有缺陷吗……
从前,有一个圆,不小心碰去了一个角,他十分伤心,决心要去寻找那“失落的一角”。他唱着歌儿,出发了。一路上,虽然面临着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虽然艰险重重,但他不退缩,连浩瀚无垠的海洋都被他感动了,向他敞开了温暖的怀抱,送他去陆地的另一边寻找。他心中中有一个目标:“找回那失落的一角” !
因为他身上缺了一个角,所以滚得慢了。虽然慢了,而且更累了,但他却时不时停下来雨地里的小虫谈谈心;有时休息够了就与小甲虫们赛跑;有时蝴蝶飞到他背上与他一同跳着“摇滚”……他十分快乐,交到了与多朋友。平地、上山、下山……在不断寻找的过程中,这缺了一个角的圆,是不是的碰上一些小角。但是,有的太大,有的太小,有的太尖锐;有的因为没要紧,丢了;有的因为咬得太紧,碎了;有的却是利箭,他吞下去,差点儿把命都搭进去;有时则摔打一个大坑里,很难爬上去……
可是,它不但不气馁,反而更加执著,更加艰苦的寻找。虽然很辛苦,但他很高兴。最终,他终于找到了那个他期盼已久的角,他兴奋得难以用语言形容。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但烦恼的事又接踵而来。正是因为他补上了这“失落的一角”,从而他再也唱不好歌,只能像吃了包子一样,说不清话、不能唱歌。他不再快乐,因为他不能在与昔日的朋友:小虫、甲虫、蝴蝶一起唱歌、谈心、赛跑、跳舞……他变得寂寞与伤心。于是,这个圆下定决心,放下了那失落的角。又开始为下一个目标而奋斗。一切又重新开始了。开了在延续!
就是这样一个圆,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他懂得了,人的生命不可能十全十美。如果过于完美,那么最终还是个失败者。他也懂得:人如果要活的精彩,就需要不断寻找目标……快乐就是去实现这个目标。
是啊!在我们生活中,又有哪些事情不能不证明这些?!
如果你过于富有,那你就会失去目标,从而在生活的表面上享受,从而十分无味;如果你过于聪明,那么你就会目中无人,没有了前进的动力,不去学习,从而使许多人超越你;如果你过于强大,就会无一目标,无一对手,使人感觉与他人隔着一层无法摸透的薄雾,从而产生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境界……就如大家熟知的“独孤求败”。虽然无人能与他为敌,但他的内心却十分悲凉,因为没有一个对手,没有一个目标,是生活变得十分悲观。
那么,我们应该要知道“不要求完美,只要求更美”的道理。而这追求与努力的过程,恰恰就是“园”你的目标,甚至梦想的过程。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2
我、姐姐和妈妈在晚上一起欣赏一本书《失落的一角》 。这本书不像别的书那么长篇大论,很简洁,却又蕴含着很深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不完整的圆去寻找它失落的一角,它饱经风雨找到了一角,看起来很合适,但那一角不愿意,它并没有就此退缩,而是继续去寻找它失落的一角。它又找到了一角,但是太小了。那一角又太大,这一角又太尖,这一角又太方它试了好多角,但都不合适,终于,它找到了一角,是它那失落的一角,终于,它完整了,但它享受了一会儿,又把它放下了,它明白了什么,又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讲完了这个故事,我想其实这个圆已经拥有了一角,那一角,就是它追求的目标,它有了这个目标就去为这个目标奋斗了。于是它动身去找失落的一角。其实在仔细看看,它虽然缺了一角,它利用这个空隙把它变成了一个嘴巴,这样,它会笑了,它会哭了,它有表情了,它会唱歌,会说话了!但有了这些它还不满足,因为它想变得完美起来。
它跟我一样,我上记单词班,记单词总是记不好,妈妈陪我一起记我尝到了学习的乐趣,可是我还是不满足,非得拿个冠军不可!它有时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一场冰凉的雨。这就想我没考好受同学的嘲笑,心就像在太阳底下暴晒,而妈妈的安慰又给我了信心。有时,它被冰雪冻僵了,但太阳出来,它又暖和过来。这就像,当我们接近绝望的时候,有人给予我们希望与安慰,那自信的火又燃烧起来。因为它缺了一角,所以滚不了太快有时停下来跟虫儿说说话。你看,它在通往梦想的路上又结交了朋友,拥有了友情。有时它闻闻花香。呦,它跟人一样,在这匆忙的路上,休息片刻。有时它又与甲虫比赛超过了甲虫。显而易见,它是多么快乐啊,在这充满危险的'路上有这样的快乐真是难得啊!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3
《失落的一角》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很简短的故事,但朴实的语言中却透露了淡淡的哲学道理,耐人寻味。
书中的主人公是个不快乐的圆,因为它丢失了一角,所以它开始寻找那丢失的小角。它跨过高山,越过海洋,逃过重重危险,历经千辛万苦,虽然艰难,但它获得了一段美好快乐的时光。在寻找的过程中,它找到许多失落的角,可经过尝试,没有一个适合自己。它继续寻找,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那一角,可当它变成一个完整的圆时,它飞快地滚动着,想停也停不下来,失去了原本的快乐。最终在快乐和完整之间,它选择了快乐,舍弃了属于自己的那一角……
人生中,我们也应该像文中的圆一样,既要学会选择,又要学会放弃。现在同学们的快乐时光被家长安排的兴趣班占用了,但家长并不管孩子们喜不喜欢,希望我们在任何一个兴趣中都学得非常出色。可很多兴趣并不是自己所喜欢的“一角”,应该让我们去寻找最适合我们的“一角”,家长应该多多留心我们所喜欢的兴趣,多多培养,我们长大后就可以通过自已的特长,在生活中获得快乐,在人生道路上走得更精彩。小时候,跟朋友学下象棋,当我明白象棋走法,跟朋友比试时,我才明白自己没有深入地理解象棋,每当我的任何一枚象棋被朋友的棋子威胁时,我都选择保护,不放弃,结果棋局一片混乱。而朋友那边却井井有条,有时为了保住大局,他宁愿牺牲一些棋子,越过界河,打入我的内部,我只好束手就擒。这时我才明白,选择和放弃都很重要。
我们既要学会选择,也要学会放弃,有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只有适时放弃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4
《失落的一角》是20xx年南海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谢尔·希尔弗斯坦。
失落的一角是一则用简单黑白线条描绘的图画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绘本。不要以为绘本只是给孩子们看的,其实很多绘本在图片背后所要向人们传达的都是深刻的人生哲理,就比如这本《失落的一角》。
“他缺了一角,他很不快乐!”这是故事的开头。所以这个缺了一个角的圆只能不断地寻找,好像只有找到了他缺失的那一角,他才完整,才会快乐。于是他不停地向前滚动,在寻找的过程中,他要忍受日晒,会遭遇冰冷的大雨,还会被冰雪冻僵,可是他依旧没有放弃。
不过因为缺了一角,他无法快速滚动。因此他有了和小虫说话的时间,有机会去闻花香,它还饶有兴致地和甲虫比速度。就这样,他渡过了海洋,走过了沼泽,穿过了丛林,他上山、下山,虽然一路艰辛,但是他好像发现了其中的快乐,因为在寻找的过程中,他一直唱着歌。
然后,他遇到了一个角。遗憾的是,这个角不愿意做他的角。再后来,他遇到了很多的角,只可惜都不适合他。她们不是太大了,就是太小了,要么就是太尖锐,或者太方正。好不容易找到了合适的,却因为他没抓牢而丢失了,还有一次因为抓地太紧而碎裂了。
在寻找的旅途中,他跌进过大坑,也撞到过石墙,不过还好,他终于找到了那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一角,刚巧那一角也想属于他,他们合适极了。他们都很开心,也很快乐,这一次,他是完整的了,他不再缺少什么,他可以快速滚动,他想放声歌唱。可是,他发现自己滚得太快了,没有办法停下来交朋友,也没有机会欣赏路边的风景,甚至,他再也无法开口唱歌了。
最后,他放下了一直寻找的,自己丢失的那一角,从容地走开。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也正是因为有了缺失,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才有了追寻梦想的动力。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的不完美,才不会错过生命中那么多完美的瞬间。
【必备】读匆匆有感作文5篇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必备】读匆匆有感作文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一)
“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自然界的事物就是这样循环反复,周而开始,而有一件东西是一去不复返的,那就是时间。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更加认识到珍惜时间,珍惜“今日”的重要性。
“昨日之日不可留。”是啊!如果在昨日,你取得成绩,便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中;或是昨日办了件错事,便陷于忧郁沉闷中,也许所以你心中增添了一丝安慰或忏悔,但你可知就在这幸福的回忆和忧郁的沉闷中,今日——这最值得珍惜得时间却悄悄地流失了呢?时间不等人啊
我们有梦想,又抱负,但不能坐享其成。有一些人靠幻想来度日,想象着明天自我怎样出成绩,怎样为国家做贡献,甚至有的去算命看看自我是否有幸当个科学家,就在这幻想明天之中令今日的宝贵时间白白流失了;还有的人事事都要等到明天去做,要明白“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
我们不该在昨日中寻觅什么,也不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日,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工作,勤奋学习,用来弥补昨日,准备明天。时间的河流流速之快令人难以估测。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在这有生之年为社会做出不朽的贡献呢?这就需要我们珍惜今日的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去努力地工作,勤奋的学习,明天的成绩取得在于今日的努力。
我们仅有珍惜每一个今日,在这有限的时间里为社会做出贡献,回首昨日才是问心无愧的,展望明天才是充满信心的;仅有珍惜今日才能不愧于古人,后不愧于来者;仅有珍惜今日,我们的梦想才能早日实现。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二)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之后,令我俯下头,沉思……
在文章中,朱自清曾多次提到日子、时间是怎么过去,怎么流失的,“洗手时,日子从水盆中流过;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跃过;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飘过。”是啊!人生中有多少个美好的日子,可自己却从不会珍惜,等到失去了才会觉得可惜。同学们,你们可曾想过,人生中那无数个美好的日子你们是否珍惜?或许,有人学习不好,便抱怨命运,抱怨上天,抱怨什么呢?当然是命运为何对自己如此不公,可我想告诉你们,别人在跑的时候,你也在跑,可是当你休息时,别人却在继续努力。一切的一切全在于自己,不在于他人。
珍惜时间,有人不过是口头一说罢了,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呀!每当想起那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我总是觉得违背了自己珍惜时间誓言。那是在暑假里,妈妈一直催着我做作业,而我总想着暑假很长,日复一日地说着“我知道了”,可是却一直没有把做作业放在心上,而是东玩西玩,想做什么做什么,就是不做作业。转眼,离收假还有三天,我才想起我作业没做完,于是拼了命的赶。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时间就是流水,一去不复返,也不会停留在原地,它在我的玩乐中流逝,原来珍惜时间是多么的重要啊!
经过那一件事,令我感受颇深。“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少!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人生百年几今日,今不为真可惜!若言始待明朝至,明朝又有明超事。为君聊赋今日诗,努力请从近日始。”我终于明白了这句名言的真谛。从此,我立了一个座右铭:“今日事,今日毕!”从那以后,我努力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好学生。
是啊,朱自清曾写过:“聪明的你请回答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会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令我沉默了,我想,应该没有人会知道它的答案,但是,我们做为新时代的希望,应该带领人们珍惜时间,不要等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认真过好每一天,开开心心地生活,健健康康地成长,认认真真的学习。做好新时代的榜样。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算你有无数的金钱财富,可是,没有日子,没有时间,你能干什么呢?金钱能买到时间吗?不能。同学们,请跟随时间的脚步,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孩子。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三)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为何,年少时的光阴,总是如风一般,转瞬即逝。
春去秋来,四季轮回,这,是万年不变的规律。但是,此时,我才悄然发现,十三年的光阴已经离我而去,儿时的我竟是那么得不懂得珍惜时间。
朱自清先生曾说过:“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啊,有时候我也想,像朱自清先生那样仰天长叹,感受时间的飞逝,生命的短暂。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时常,我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前,幻想着:倘若时光能停止,那该有多好?不过,那都是不可能的。当我回到现实中,看着夕阳渐渐远去,看着太阳将最后一抹余辉洒向大地,我的幻想便会如泡沫般破碎,随着夕阳,消失在远方的天际。
今天,我又走在秋天的小路上,呆呆地看着树上的落叶挂在枝头,任凭风吹,摇摇欲坠。终于,它被一阵风刮落,在空中随风飘舞,最后,落在了泥土上。
突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句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恍然大悟,原来,尽管时间转瞬即逝,尽管生命如此短暂,但是,只要你活得有意义,活得有价值,哪怕你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你,仍会永存在人们的心中。就像这片落叶,它用它最后的生命,跳了一支震撼人心的死亡之舞,结束了它的生命。最后化作泥土,滋养着这片生它养它的土地。它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永不磨灭。
我带着激动的心情,一路狂奔,回到家中。我东翻西找,总算找出了那本小时候的相册。我慢慢地,慢慢地,将相册打开,一张童真的笑脸映入了我的眼帘,我的心结终于被解开了。其实,这些照片都是时间飞逝的证明啊!以前的时光并未离去,它其实一直隐藏在我脑海的深处,只是我没发现而已。
我明白了,不必再感叹时间流逝得多么快,不必再留恋昨天离去得多么可惜,我们只要把握好每一个明天,把握好每一个现在,那么,即使光阴流逝,它也没有虚度,它也会永存在你自己的心中。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四】
在暑假我读了一篇文章《匆匆》,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时间去了,却再也回不来了。时间是个自私的人。它不会为了婴儿甜美的微笑而停留一秒,来感受这完美;它也不会为了青年人风发的朝气而逗留一秒,来享受这活力;它更不会为了老人孤独的背影而感慨一秒,来安慰这沧桑。
然而时间对于每个人又都是公平的,它给予每个人同样的时间——二十四小时。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多一分一秒。愚蠢懒惰的人,把二十四小时变成了十二小时。反之,聪明勤快的人,往往能够把二十四小时变成四十八小时。
人们往往喜欢吧什么事都放在明天。明朝的钱鹤滩写的明日歌中“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当我想到这事,我的脸霎时间红透了。我想到了自我。每个周末我总是等到太阳高高挂起,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才慢吞吞的爬起来,吃着早中饭——早饭和午饭混合而成的。此刻回想起来,自我竟浪费了这么多时间。我不禁留下了懊悔的眼泪。花有再开的时候,人却没有再为少年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虚度自我的好年华,这样任由时间从我的手中流逝。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能在年轻的时候,明白时间的重要,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啊。我应当把握自我的时间,充分利用这些有限的时间,去学习一些无限的知识,来充实自我的大脑。让自我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在自我平淡的人生中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我不会让自我赤裸裸的来到世间,而又赤裸裸的回去,我会带着星点光芒消失在夜空的一角。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五)
今天,怀着难以平静的心情,我读完了《匆匆》这篇课文,读完一瞬,我感觉到时间是多么的容易逝去。
早晨,从床上醒来,刷牙,洗脸,吃早饭。不经意中,有多少时间从手中飞逝去,晚上回家洗澡睡觉,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它是最是珍惜而又最容易破灭的东西。读书时,它从文字间溜走;谈话时,它从言语间离开。时间总是那么匆匆,他从没有失信过,也从没有为谁而停过。而如今,我从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孩子,到如今变成一位能说会道的学生,想想一年级报名的那一幕,仿佛就在昨天。
时间虽然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利用这有限的时间创造出无限的价值。正如雷锋叔叔所说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所以,我们应该好好把握现在的时间,努力学习,为当今的社会创造出价值,不要让自己成为一名碌碌无为,浪费时间的人。
时间从我身边溜走,我却不引以为然,这篇课文让我认识到了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多么的容易在不经意之间离去,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会努力学习,让我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