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一】
美国作家伯内特夫人的文章总是奇迹与现实并存,《秘密花园》更是曲折、奇妙。
书中的花园原本是克雷文先生的天堂。那时,花园并不是秘密,但花园里的幸福是没有第三人知道的——两个年轻的生命——克雷文和莉娅丝,待弄着同样年轻的植物,整个花园渲染在青春之中,克雷文甚至没有想过要遗忘花园——一个充满幸福的地方。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莉娅丝在花园中去世了。克雷文开始背叛曾经一切幸福的誓言,将花园封锁在心灵深处,随着他的莉娅丝和快乐一同死去,他变得不敢面对现实,他觉得现实背叛了他。这时,同样没有幸福的玛丽住进了克雷文姑父的庄园。庄园残留的活力居然让玛丽懂得了幸福,玛丽在让姑父伤心的花园中快乐的长大,并认识了常年不见旁人的少爷柯林,让他改变了当初的“我不能活下去”,让他由衷地认识到“我要活到永远”,克雷文先生也终于渐渐接受了他的家庭。
人生总有悲欢离合,而且总是出人意料。就像克雷文先生的花园,曾经让他得到幸福,后来却让他沉浸于悲伤。有时我们避免不了这种意外的伤害,就坦然接受吧。心中记过铭记着曾经的欢笑,便会觉得快乐并未离我们远去,现实也并非冷酷无情。
我们曾经遇到过无数次挫折,或挣扎,或坦然,我们还是走过去了,可是如果真的飞来横祸不偏不倚袭向了我们,我还能够把它踩在脚下吗?柯林也曾这样想过,在他被疾病困扰的时候,选择了放弃他那无味痛苦的生命。但玛丽和迪肯让他亲眼目睹世间的温馨之后,他觉得活到永远才能真正摆脱痛苦。所以,当我们面临困难险阻的时候,想一想周围的美好,全身心投入美好,坚强地坦然处之,幸福便又会回到我们身上。
其实,我们的一生一世,幸福一直默默相伴。如果我们关注它,它也会关注我们。柯林代表着克雷文先生失去妻子后的幸福,但是克雷文却因为害怕见到儿子体弱多病的样子而抛弃了他,也抛弃了亲情。没有亲情的生命是残缺不全的,在度过了前半生支离破碎的生涯后,克雷文先生回到花园,惊异地发现儿子能带给他莉娅丝的一切。
这本书是以“离”开头,“合”结尾,正如勇敢地拨开阴霾,是灿烂的阳光一样,生命中需要坚强,需要坦然。zW5000.CoM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二)
六年级最后的一个寒假猝不及防地迈着轻快的脚步向我迎来,我决心在这个寒假阅读相关有益的书籍,来使自己幼小的羽翼更加丰满,于是我的目光望向了摆在书柜上的那本《秘密花园》。
这部小说的主要梗概是:一个性情乖戾的小女孩玛丽因为父母在一场突如其来的霍乱中双双身亡,从而变成了孤儿,生活在叔父克雷文神秘的房子里。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了一个被荒芜十年的秘密花园,玛丽、迪肯和科林,使用了了快乐的魔法,使濒临死亡的花园起死回生,并且每个人的秉性也发生了巨大的蜕变。
初次阅读完毕,我非常喜欢书中的一个小男孩,他就是——温柔善良的迪肯。他与刁蛮任性的玛丽截然不同,与悲观脆弱的科林更是两个鲜明的存在。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存在,一群小动物们与他形影不离,熟知大自然,就像是大自然的化身,身上总带着一股淡淡的花草香。但我也十分同情玛丽和科林,玛丽童年时期父母总是忙忙碌碌,将玛丽托付给了底下的仆人,丝毫没有给予她关心和管教;科林从小体弱多病,父亲克雷文因为妻子的离世而变得孤僻忧郁,没有父爱与母爱,以及朋友的陪伴和交流,科林变得霸道自私,认为自己就快死了,整日哭泣。从两个孩子身上,我总结出:人物性格与环境密切相关,成长环境会养成每个人迥异的性格,所以每个人的成长环境在自身都有迹可循。
第二次重温的时候,我从这个浪漫奇妙的故事中感悟到了许多通俗易懂的人生哲理。在我们短暂而精彩的人生道路上,有喜有忧,难免会遇到坎坷与挫折,但是如果轻易就自暴自弃的话,你就永远无法开启心中的秘密花园,只有用微笑面对人生,才能施展快乐的魔法,战胜眼前的磨难。所谓“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不如开心地过好每一天!”,悲观消极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只会让你丧失对美好生活的希望,所以让我们积极乐观地面对每一个明天吧!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三)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秘密花园》的书。读完之后,我深深地感到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秘密花园》是由美国著名作家伯内特写的。这本书经过了漫长的岁月,经过了古往今来的历史……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父母双亡的玛丽在姑父家马慢慢的从一个性格怪异的小女孩变成人见人爱的孩子,结交了一位叫迪肯的男孩,两人共同开发与探索秘密花园,与表哥科林交流最终让科林重获自信,变得活泼起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乐观,积极,微笑,才会使我们有精神,也只有有精神,我们才会拥有健康。病痛,往往只有在我们心里。心里有病,才是最折磨人的病。
人生不如意事就如满天繁星,如果一遇到挫折就郁郁寡欢,那这个人也就一生也不会快乐。遇到挫折,我们应该像文中的玛丽那样,微笑面对。例如桌子上只有半杯牛奶了,悲观的人,可能会唉声叹气地说:“太倒霉了,只剩下半杯牛奶了!”乐观的人,则可能微笑着说:“太好了,我还有半杯牛奶呢!”同样的境遇,心态不同,人生的轨道恐怕也会不同。
就像我,有一次,我被铁钉扎到了,也不知道那铁钉有没有生锈。听同学说,如果破伤风的话,一个月便会死去。我吓得面都青了。回到家,我告诉了家人,可妹妹却乐观地说:“放心好了,没那么容易死。”我半信半疑。一个月很快就过了。一天,我突然感到十分头疼,我悲观地想:天哪,我还不想死!我立刻告诉了独个呆在家中的妹妹。妹妹想了想,说:“我看,是你着凉了,所以才头疼。”我不信,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说什么“我快死了”之类的。无奈,妹妹叫回了正上班的妈妈,妈妈又把我送进医院。后来,医生诊断出我头疼是因为我感冒了,而我根本没有破伤风……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让自己快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己。要记住,让自己快乐起来!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四】
你看过《秘密花园》这本书吗?没看过。哦,那就让我来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秘密花园》是一本十分有趣的儿童读物,它的作者是美国的F.H.伯内特。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姑娘玛丽,因为一场霍乱成了孤儿,然后她来到了米瑟斯威特庄园,在这里她遇到了善解人意的玛莎,脾气古怪的本,可爱的知更鸟,活泼热情善良的狄肯,瘦弱多病、脾气暴躁、寂寞自卑的米瑟斯威特庄园的小少爷柯林,在这里她也经历了一些离奇有趣的事,在寻找秘密花园和帮助柯林的同时,她自己也变成了像玛莎狄肯一样的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
那你知道是什么让她从脾气古怪的小姑娘变成了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吗?告诉你吧,是友好的大自然和善良的玛莎、狄肯改变了她。在知更鸟的帮助下,玛丽找到了被封锁了十年的秘密花园,为了救活这个秘密花园,玛丽决定自己来种花除草拯救秘密花园。在每天拯救秘密花园的劳动中,她懂得了饥饿的滋味,对以前不屑一顾的食物产生了兴趣,于是她饭量大增,充足的食物和每天的锻炼也让她逐渐强壮。在拯救秘密花园的过程中,她被大自然的神奇、纯洁所吸引,玛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心也变得像大自然一样的开阔。玛莎和狄肯是一对姐弟,玛莎和狄肯曾多次告诉玛丽,春天的牧尔有多么美丽,这激起了玛丽对大自然的好奇心。在雨天,玛莎有时会告诉玛丽一些关于庄园的事情,帮助孤独的玛丽很快地适应了庄园里的一切事物。在晴天,狄肯会和玛丽一起玩耍,告诉她一些植物的特点,帮她一起拯救秘密花园。在他们的帮助下,玛丽和他们变成了朋友,尤其是狄肯。然后她和狄肯一起把这种善良友爱传递给了柯林,帮助柯林走出房间,战胜病魔,站立起来,使他也变成一个善良开朗的人。
大自然的美丽纯洁能够净化人的心灵,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善良能够感化你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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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野草有感收藏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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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1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株无人知道的小草。”路边,公园里,随处可见野草的身影。它没有花朵的芬芳扑鼻,也没有树木的笔直挺拔。人们见了它都会不经意地践踏它,删刈它,用憎恶的目光看待它,认为它有碍风景。但有一篇文章却赞扬它,歌颂它,这篇文章便是《野草》。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诗,它以优美的笔触,赞美歌颂了野草,字字珠玑,把野草比作当时的中国。那时的中国正处在抗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文章表达了鲁迅渴望战争胜利的爱国之心。
纵观全文,鲁迅先生对中国的热爱以及对昏暗腐败的统治者的厌恶跃然纸上。
从“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中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早些结束革命迫切的心情,结束昏暗统治的爱国之心。与其苟活于世,不如化身为火焰,燃尽所有的野草。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国之心,教会了我“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道理,令我感受至深。当我读到“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时,我便被鲁迅先生那浓浓的爱国之情所感动。他运用形象的比喻,将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比作地火,腐朽的统治比作野草,暗喻了人民的爱国之情一旦融聚起来,定能推翻那黑暗腐朽的统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现在的疫情,它就像是野草,蔓延到了世界各地,在全球肆无忌惮地传播着。我们需要一把火,来烧光这肆虐生长的野草。这把火是什么?就是我们中国人团结一心的精神。如果我们十四亿个中国人团结起来,舍小家为大家,先国家后个人,那我们中国的力量就如那熊熊火焰般愈烧愈旺,最终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这个“拦路虎”赶跑,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的!
鲁迅先生一生中都在用他手中的笔和敌人做斗争,直插敌人的心脏,他就如同文中那一团散发出光和热的火焰,驱走所有的死亡与朽腐,为人们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寄以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它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2
暑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定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的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他拍手、点头、嬉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的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场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中是最美的,而在作者笔下的雪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么美的雪景,他肯定投入了不少感情,不然也不可能将雪写的如此美。我从中发现作文最重要的事真情实感。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3
《野草》——和他的名字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从危难的“墙壁”上,钻出一条缝来。怀着坚守的“信念”,痛恨的“复仇”;理想的“恢复”;勇敢的“惊醒”;无畏的“教育”。探出头来,虽是野草,却相信森林的到来。火会经常光顾,但根犹在土中,灭不尽的,是苦苦坚持但又常自认自欺的“希望”。这就是它的含义:“只要有野草就会有森林。”一起来看看野草鲁迅读后感1000字,欢迎阅读!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4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读哈姆雷特有感收藏(4篇)
写好一篇读后感应该从哪些点着手呢?我们读过作品后,明白了世间的真相。读后感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读哈姆雷特有感”的资料,让我们一起在阅读中度过美好的时光分享智慧和经验!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1】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2】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4】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秘密花园读后感悟(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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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花园读后感悟(推荐4篇) 篇1
读完《秘密花园》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友谊是多么珍贵!它可以改变一切,甚至是自己的人生!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主人公玛丽从小脾气暴躁,身体也很虚弱。没有人和她玩,是个人见人厌的小女孩儿。有一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她的爸爸妈妈在一次瘟疫中被死神夺去了生命,从此,小玛丽成了孤儿。读到这里,我就在想:这本书怎么写得都是些不开心的事情呢?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被好奇心所折服,继续往下看了。但是,下面的玛丽却是判若两人——开始,她被送到一片旷野之后,总是看不惯身边的事和人,特别是她的仆人玛莎。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玛丽开始渐渐喜欢上了那里。她经常听玛莎讲她们家的事情,还学会了跳绳,一认识了一位园丁和一只可爱的知更鸟。并且和玛莎的弟弟迪肯交了朋友,打动了她和身患重病对生命不报有任何希望的柯林,使他们变得开朗起来,重新燃起了生命之火。
如果我是玛丽,我会更加的厌恶所有的人或事,因为在这个家庭里,我的父亲是一个终日不回家的人,而我的母亲也只会每天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舞会,把我当做空气看待,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我感到孤单寂寞渐渐的性格孤僻,甚至有离家出走的念头。有谁不会变成这样呢?
如果你对这本书感兴趣的话,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事情的话,那么《秘密花园》等待着你去欣赏哦!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
秘密花园读后感悟(推荐4篇) 篇2
《秘密花园》是一本长篇小说,作者是19世纪末美国最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 沸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伯内特1849年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1865年全家移民至美国。
伯内特自幼爱园艺,花园是她经常写作的地方。1909年,正是她位于纽约长岛家中的花园启发了灵感,让她创作出了一生中成就最高的作品——《秘密花园》。故事讲述了失去父母的英国小女孩玛丽?伦纳科斯,在收养她的姑父家的庄园中,听说有一个十年都没人进去的秘密花园。之后,她遇见了一个花匠叫本?维斯特夫,和一只知更鸟。知更鸟把秘密花园的钥匙和门指引给了玛丽,并由此引发了一连串曲折而奇妙的故事。与大自然的接触让自私暴躁的玛丽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和农家小子迪克恩一起把荒废已久的秘密花园变成了一个美丽的花园。帮助庄园里病弱孤僻的科林少爷恢复了健康和自信。最终孩子们收获了珍贵的友谊,也使花园和它的主人们重获新生。
《秘密花园》差不多是疗伤童话,它可以把那脾气暴躁的小女孩改变成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没读完这本书之前,也就还没写到玛丽发现秘密花园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好无聊啊!可看到后面我就拿起来放不下了。这本书也证明了一个事实—大自然与美好的心灵是我们每个人内心都不曾丢弃的珍贵。也希望大家保护环境,让草地变成满是鲜花的地毯。
秘密花园读后感悟(推荐4篇) 篇3
翻开《秘密花园》第一页,我带着一个一个问号。是什么改变了性格暴躁玛丽小姐?是什么改变了脾气古怪柯林少爷?当我合上最后一页,这一个一个问号都变成了句号。
有一个十岁小女孩,她名字叫玛丽,她生活在印度。但在一次霍乱中,玛丽父母去世了。玛丽只好投奔英国舅舅克莱蒙从小被父母疏远,一直放任自流、任性而自私小玛丽,在神秘、古怪、阴沉大房子里被无助包围了。多亏知更鸟引路,玛丽闯入了一个禁闭已久花园。当被痛苦、绝望折磨舅舅听从早已经去世妻子神秘召唤,重回花园时,他也找到了开启从前钥匙。也因为玛丽改变了柯林。
有些人,总认为快乐很遥远,即使有再丰富物质,也整天愁眉苦脸,那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已失去了信心:有些人,却总是沉浸在快乐海洋中,那是因为他们知道生活魅力,用一颗乐观向上心面对生活,面对挫折。譬如桌子上只有半杯牛奶了,悲观人,可能会唉声叹气地说:“太不幸了,只剩下半杯牛奶了!”乐观人,则可能微笑地说:“太好了,我还有半杯牛奶呢!”
打开记忆匣子——记得一次我给报社投稿,可是没有成功。一股苦涩味道从心底滚滚而来,偷偷地哭泣着。妈妈见了,她轻轻抚摸着我脑袋,温和地说:“一次小小失败就把你吓到了?成长路途中,布满着无数坎坷,只有用乐观、快乐心态才能跨过它。鼓起勇气来,相信你一定能克服它!争取下次考个好成绩吧!”我抬起头,用湿润眼眸看着妈妈,她坚定眼神让我再次充满了信心,心中熊熊烈火再次燃烧了起来。
读完《秘密花园》我懂得了: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那是执着,而不是轻言放弃;那是勇气,而不是胆怯;那是春日温暖阳光,而不是秋天枯黄落叶。
秘密花园读后感悟(推荐4篇) 篇4
《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在新华书店买的,当时就觉得这本书很好 看,我就开始阅读这本了。
这本书的作者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还写过很多书,其中最著名的三部儿童小说:《小爵士》、《小 公主》和《秘密花园》。其中《秘密花园》被认为是他最好最具有生命力的作品。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这本书很特别,因为它很有生命力。在书中,玛丽遇见了迪肯和科林。科林是花园主人的儿子,玛丽将秘密花园告诉了迪肯和科林,他们一直隐瞒着这个秘密花园。他们在花园里玩耍,后来本.韦瑟斯塔夫发现了他们,想把他们赶出去,当她得知科林是花园主人的儿子时,就帮科林恢复,后来在科林他们的共同努力下,科林恢 复 健康了。当科林的爸爸阿奇博尔德.克雷文先生知道后,非常高兴,因为科林会这么健康。
这本书之所以会吸引我,是因为它很神秘,特别是这个秘密花园竟然会让一个生了重病的男孩健康起来。我推荐代价读一读这本书。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收藏4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这篇文章将带您从多个角度分析和探索“少年中国说读有感”,我们将继续为您提供这方面的资讯!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1】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这脍炙人口的名句是出自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意思就是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只要青少年能聪明,有才学,国家就有希望强大富足。所以,只要我们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的好少年,做一个讲文明、讲城实、守纪律的好儿童。
真善美,这三个字说难理解,也不难理解,说容易理解,也不容易理解,这要看你有没有真正深入体会过,有没有真正去践行过。真善美,这三个字我的理解是:真,就是你的心要真,不能弄虚作假,要真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善,就是你的心要向善,多做一些善事,多回报社会。美,不是指外貌美,而是指心灵美,一个人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这本书主要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是科学教人求真、人文教人向善、生活教人尚美、五好小公民大行动。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感恩这个词了。每当我生病时,妈妈总是抛下一切,把我送到医院;每当我
伤心时,妈妈总会来安慰我;每当我生气时,妈妈总会来跟我讲道理,并让我不要生气。妈妈为我做了这么多,我是时候应该回报了!
做为未来的的接班人,同学们只要加入我们的奋斗加入我们的贡献,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繁荣富强,一起学习真善美吧!让我们所有人都拥有真善美!让感恩成为我们的习惯!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2】
近期,我们学了梁启超写的《少年中国说》这篇文章,学完之后,我沉思了很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这一句句振奋人心的呐喊,深深的刺进每一个青少年的骨子里,当然我也不例外。从前,旧中国是那么弱小,根本无法抵抗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特别是在清朝末年,中国内忧外患,中国的国门被撞开了。外国侵略者讽刺我们中国为“老大帝国、东亚病夫”,这是多么屈辱的名字啊!这时,梁启超站了出来。他代表我们全中国人的心声,愤怒的加以反驳。梁启超以奔放的热情,大声高呼,激励青少年奋发图强,救国家民族为水火之中。整篇文章读来,荡气回肠,富有极大的鼓励性和感染力。
学了《少年中国说》之后,我有了很大的启发。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但是,有人会这样想:反正我现在还小,学习不好也没关系。我想对有这样想法的人提出抗议,因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从小做起。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不浪费学习的大好时光。早上起来晨读,每天坚持阅读、练字,做一个勤学好问的优秀学生,长大以后报效祖国母亲。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3】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这朗朗上口的读书声是哪里来的呀?原来是同学们在读《少年中国说》。
这是《少年中国说》的一小部分,也是最经典的一部分,其中“少年智则国智”这句话我很赞同。
少年时期正是成长的好时机,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了一名人才,可以为国家效力出谋划策。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也不会失传,有句话说得好“自古英雄出少年。”小时候有了好习惯,纯真的本质,那么长大后又充满了正义感,就是一位英雄,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将来便是世界的主宰者。
然而,现在一些少年和青年已经不管不顾,有的开始骗父母的血汗钱去吃喝玩乐。像这样的人将来会被社会淘汰。社会上需要的是有文化的人,有正义感的人。但是却有很多人满不在乎,仍然做老师眼中的坏学生,父母眼中的不孝子,大家眼中没有正义感的人。
那么怎样才能算是好少年呢?我觉着要有健康的身体,诚实守信的好品质,犯了错知道改正,接受老师,父母的批评。有担当责任的能力,有努力学习的好习惯写好中国字,说好中国话,做好中国人。如果能做到以上几点证明你是一个好少年,一定会成为一名有用的人。
《少年中国说》是一篇好文章,希望大家都能读,都能成为做事有计划,有分寸的好少年,成为为国负责的栋梁之才。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4】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中国少年与国无疆”,这是今年春晚赵文卓表演的《少年中国》的歌词。这个节目展现了当代少年意气风发,豪气冲天的磅礴气势,场面壮观,看过这个节目后我很激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之后,我便拜读了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少年中国说》只有寥寥三千多字,但是每一个字都那么的掷地有声。他从当时中国内外交迫的现状开始分析,结合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旁征博引,叙述了他所描述的“少年中国”。“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梁启超先生把复兴中国的伟大梦想寄托在了中国少年的身上。
作为一名“少年中国”的少年,又是一名今年刚刚入团的团员,我们应该怎样实现中国的“强国梦”呢?中国智在少年。新中国以来的东方红,原子弹,改革开放等等,无一不是在外人惊叹的眼神中诞生,而这正是老一辈的中国人以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创造出来的。因此我们少年要做到“智”,继承老一辈的光荣传统。而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校园里如饥似渴的摄取知识,努力做到“厚积而薄发”。其次,一个有智慧的人要会学以致用,身体力行。“纸上得来终觉浅,要知此事须躬行”。书本上的知识还需要实践的检验。有智慧的人在做完后会仔细思考,看看哪里需要改进。而这些人,便是少年中国所需要的少年,所需要的智。一切智都体现在所作所为中。中国强在少年。少年的“强”我觉得首先是内心的强大。自信是强的源泉,相信自己能够做到,甚至能够吓跑困难。文学家萧伯纳说过:“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其次是身体的强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1993年,一篇关于中日少年的《夏令营中的较量》,引发了罕见的中国教育大讨论。而事后,作者再次撰文表示:中国孩子表现不如日本孩子顽强,既有观念意志方面的原因,也有体能差异的原因。20年过去了,我们还会在媒体上看到:在开学典礼上有学生晕倒;在长跑的过程中有人昏厥。我们需要在阳光下自由的奔跑,锻炼出强健的体魄。中国独立在少年。独立很容易,一些能够办的到的,能独立;一些渴望办到的,更要独立地去尝试。独立生活;独立学习;独立思考,不做“小皇帝”、“小太阳”。多“独立”,发现独立并不难。当能够正确完成每一件事的时候,少年便独立了。国便独立了。“我的中国梦”——中国的“强国梦”。《少年中国说》给了我莫大的鼓舞,它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印在我的脑海之中,那种强烈的责任感和对中国少年的谆谆教诲震撼人心。“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建设少年中国时不可待,因为我们是中国少年!
读孔乙己有感推荐(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想要更好地了解“读孔乙己有感”就不能错过本文,阅读本文后您可能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读孔乙己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孔乙己有感(篇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在拜读过作品后,心里多多少少会产生一下新的感悟。 阅读不仅需要理解书中文字,还要从中寻找哲理感悟,接下来您可能需要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整理的“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我们会对该领域重要事件和趋势进行前瞻性分析供您了解未来走向!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篇1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篇2
昨天,我们学习了《野草》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记述了“野草”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植物,它可以完整地分开人的头盖骨,并能掀翻巨大的石块,也只有它才有这种超凡脱俗的力量。
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这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向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用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还记得去年夏天,奶奶家养的小猫“咪咪”因意外被压死了。年小无知的妹妹在楼下草丛中绑了个袋子,在被袋子笼罩的里面有许多杂草,和妹妹放进去的白纸片,结果还压翻了许多小草。我心想这可怜的小草,既没有阳光的雨露,也没有伸展的空间,一定非常苦恼吧!想必不久就会枯黄了吧!几个星期后,物业找到了我们,责怪我们这样做没有保护环境,后来妹妹哭着,哽咽着把袋子拿了下来。我惊呆了,那几棵小草不但没有枯萎,反而越长越茂盛,只是被压弯了腰身,看着小草的这种精神,我不禁感动了起来。
还记得很小,有次考试,我没有考好,本来以为这是偶然,但是几次后,成绩很是一样,我失望极了,以为自己就是比别人笨,考不好。现在我和小草比起来,我真是太渺小了。现在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都应该勇往直前,坚持不懈!
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篇3
利用课余时间,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读鲁迅野草有感(优选4篇) 篇4
看过《野草》后,最喜欢是那篇极具讽刺性的《死后》,他写的是自己“死”后,社会各界人士做出的反应“或者害得他们伤心,或者要使他们快意,或者要使他们添些饭后闲谈的材料,多破费宝贵的工夫”。这很现实,人在生前会有很多朋友,会树敌,更多的则是陌生人。死后,亲朋好友为之痛惜,敌人为之兴奋不已。陌生人不会有什么反映,至多成为饭后谈资。没错,应该是这样子了。
鲁迅先生是一个雕刻家,他用文字刻出一副名叫“现实”的浮雕,这浮雕就在我们周围的生活里。
跟鲁迅先生相比,我很想弄清楚有些人是否反对过当局,是积极地,还是消极地,是一开始的背叛,还是最终的变节,是真正反对还是装装样子。那黑暗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所有的无限。可是只有鲁迅先生如钢般地挺在中华大地上,试图撑破这片积压了许久,愈渐浓密的黑暗,让光明托起我们去触摸太阳。
人生要轰轰烈烈,要冒险,要有胆量,直面死的威胁。
而鲁迅先生就这样冒则后危险,带着胆量,轰轰烈烈地与死亡决斗。他始终在痛着,提醒自己还活在非人间,他的肩上担负着的是未来。
绝望之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既然如此,我们也只有背水一战,路再艰难,总会有尽头。前进吧!为了未来。
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微笑。
读《百万英镑》有感(汇编4篇)
作文5000网的编辑为您整理的“读《百万英镑》有感(汇编4篇)”或许能够为您提供新的想法,阅读了作品后,我心中汹涌澎湃,感慨万千。其实这时候我们最好是将其用读后感表现出来,如果您需要一些指导和建议这篇文章中一定有您需要的信息!
读《百万英镑》有感(汇编4篇) 篇1
篇一:《百万英镑》读后感
我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亨利。亚当。本书基本都是围绕钱来写的。
钱这个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亨利。亚当遇到了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到了这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其他人也觉得他没付钱,当他结帐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前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百万英镑》读后感由于衣服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个另一个,最后被推到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力,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她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费量身定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的衣服!
钱!成了当时社会上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上帝保佑您!衣服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比如有些医生为了钱,可以给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
这就是人们心灵的丑恶!我们不能以金钱数量来对待一个人,而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对待。
篇二:《百万英镑》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完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巨额钞票,每张一百万英镑,一张被用掉了,一张被富豪之家的两兄弟取出,借给了诚实和贫穷的外乡人亨利。他们一个认为他能在不兑换的情况下,就可以过上等人的生活;另一个认为这张钞票对他毫无作用。
他让亨利免费用餐,购物和住宿,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到了属于自己的二十万英镑。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当时的美国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钱,虽然能买到书本但买不到知识金钱也不万能的。
我觉得不应该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不管怎么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原则,不管怎么爱钱,都要通过正确的途径去获得亨利那张百万英镑最终没有花出去,但拿着这张钞票,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富翁。
马克吐温很好的讽刺了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没有温暖,没有道德的社会。
篇三:《百万英镑》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完了一本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百万英镑》是一部很不错的作品。文章对那个时代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开了那个时带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那些人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干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行为。这本书也教育我们,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而且这本书也告诉了我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友情、亲情、爱情。
篇四:《百万英镑》读后感
马克。吐温,这个我们从小就有些耳闻的名字,虽然只是一个伟大作家的笔名,却有着非凡的意义。这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用笔,讽刺,揭穿了某些虚伪,作为一个讽刺小说家,他可谓是大师。非凡是《百万英镑》一书中的《百万英镑》一文,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一定的讽刺。
文中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认是一个老实贫穷的人后,一对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一个月后再还给他们。一个月期限到了,享利不权没有饿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并且赢得了漂亮小姐的芳心。在他生活的一月里,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商人,但无一不是见到那张百万大钞就从之前的鄙夷变得恭恭敬敬,最后因找不开那张支票而免其全部费用。我一边读一边笑,值到读完后,才突然笑不出来,而是转化成对当代社会人们拜金思想叹息与悲哀。
其中我最喜欢的场景是主人公去买衣服,因为这写出了拜金思想的可恶。
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不能把钱放在第一位。
篇五:《百万英镑》读后感
前几天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有了许多感受!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100万英镑,对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个难以置信的天文数字。而这张钞票,偏偏会落到一个穷困但诚信的人手中。
马克吐温也算得上是有钱人家,可是在一次灾难中成了四处漂泊流浪汉。在出海时遇到海流,被海流漂到了英格兰,他身上身无分文,在大街上看到被别人丢弃在臭水沟里的梨子都十分眼馋。所以两位富翁兄弟俩的打赌,一个身无分文、举目无亲的年轻人在三十天内依靠金钱的力量到底获得了荣华富贵,还是被警察关进监狱。
后来他用这一百万英镑成为了红遍世界名人,好多有钱人都在他面前阿谀奉陈。后来他还找到了工作,成了家,和妻子幸福快乐的在一起了!
在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的笔下,用夸张的艺术手法讽刺了人们在金钱面前的贪婪面目。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读《百万英镑》有感(汇编4篇) 篇2
这本书我读的是简略版,不过总体的故事梗概基本也就了解了。
首先来说主人公是一个幸运且聪明的人,但同时他是一个真正正直的人,才会有那样一个“天降百万”支票的机会,才会有人敢于用这样的方式去拿他去打堵。事实上,他比别人给他的定义更为超乎想象的聪慧。
曾经他流落街头,盯着一个被小孩扔在地上的梨子,想着怎样不顾面子去捡起来果腹。结果他却被叫进了一家高级餐厅,意外获得了一笔赏钱。
他并不知道那里面有多少钱,只是觉得可以有钱去吃饭了,哪成想,那里面是一张他人找不开的大额票据。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回去找那几个赏钱人,认为他们是拿错给他了,想的是还给他。
由这可以看出,人家真的没有看错他的人品,真的是个很正直的人。之后,他才了解到,他陷入了一个考验之中。
但是,他这个聪明人,用这个考验为自己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他用这张支票见证了服装销售员的势力,也用这张支票的魅力让自己成了城中的名人,有了名望更是用这名望帮助朋友解决了难题,自己也得到了益,最后还因为为人真诚收获到了爱情。
通过这个故事,更能说明一个人的人品在他的人生路上是多么的关键呀。
读《百万英镑》有感(汇编4篇) 篇3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
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
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在这部电影里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
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
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
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读《百万英镑》有感(汇编4篇) 篇4
《百万英镑》是由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所写的一部小说,全书语言生动幽默,巧妙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
书中记述了一对富豪兄弟打赌,给了亨利一百万英镑(不能兑换)看他一个月内怎么生活。一个月的时间,亨利凭借那一百万英镑,在这一个月内,受到了人们的“敬仰”。如吃饭店主看他有一百万英镑,就允许不但没有饿死,反而凭借着这一百万英镑和当时人们普遍的拜金主义成为受到了各个富豪的青睐,还娶了一位富豪的女儿为妻。
该书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将当时社会的思想主义的迂腐完全展现出来。马克·吐温写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这样,他同时用这部小说还原了在自己身上真正发生的事。当时马克·吐温是一名记者,被卷入到了内华达州的“淘金热”中,他买了一支股票,想等他有做够高的市价后卖出去但是股票价值上涨后,他在旧金山过起了富裕的生活,但他并没有卖掉这支股票,而是继续留在手中。后来,人们对这些已经没有了兴趣,马克·吐温手中的股票市价不断跌落,最后他因各种债务破产了,并写了这部小说。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经过细致的分类我们为您整合了“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而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心里的想法也是止不住的涌现出来。在读书的时候,我们可以写一下自己的读后感,如果你觉得这个建议值得一试欢迎分享给你的社交圈!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1
今天我读了《细米》的第七章。它讲的是:由于梅纹悲伤过度,无心再去给细米的班级上课,导致全班在大考中发挥失常,成绩一塌糊涂。于是,好搞小聪明的细米想到了一个歪点子:盗卷!后来,因为细米的失算和朱金根的愚蠢,细米的盗卷行为最终还是被发现了。细米的爸爸——杜子渐——稻香渡小学的校长十分生气,痛打了一顿细米,最终在梅纹的恳求下停了手。
读完了本文,我认为:在这件事中,细米和梅纹都有责任。首先是梅纹的错,她因家庭原因非常悲伤,导致一直到期末她的课都是由别人代理着讲完的,自己并没有对学生负责,这也是让细米有了盗卷行为的原因;其次是细米的错,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自认为此次“盗卷行动”万无一失,可还是因为朱金根的愚蠢而暴露了计划。细米虽然是为着梅纹着想,但因为自己的“小聪明”用错了地方,还是不对的。
做人是要学的聪明点,但绝对不是像细米一样的“小聪明”,而是“大智慧”!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2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细米》,读完后我感到感慨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了细米生活在稻香渡,一天,一群苏州城来的女知青来到了这里,几经周折,细米家得到了一个名叫梅纹的女孩。细米一家对梅纹很好,细米的爸爸是校长,他看梅纹干不了农活,便叫梅纹做了老师。后来,梅纹发现细米有雕刻天分,便极力地培养他,教他雕刻。在梅纹的开导下,细米终于从一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了新的成长历程。
读完了《细米》这本书,我觉得它字字句句之间流露出的思想就是做事要坚持不懈,不能够半途而废。在困难面前,要勇敢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就像我在写作业时,遇到难题,要勇敢面对,开动脑筋思考,不能退缩。就算做不对,也不要放弃,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还从书中懂得了,要相信自己,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自己解决。就像我在做题时,有时不太确定,就不敢下笔,把题空在那儿了,可是我的想法几乎就是正确的。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要相信自己,大胆地下笔,相信我是最棒的。
通过读《细米》这本书,我明白了:成长要努力,成功靠自己,胜利在自己手中。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3
我读了《细米》这本书,颇有感悟。
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有一天,一个巨大的白帆飘到稻香渡,从白帆上下来一群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以纯净的心灵,净化了细米这个乡野之子,使他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宽容,使朋友之间化解矛盾;宽容,与朋友相处的更好;宽容,多一份责任;宽容,多一颗爱心;宽容,多一个奇迹!
六尺巷的故事讲得就是宽容:在清代康熙年间,吴性盖房欲占张家隙地,双方发生争执。张英寄书:一张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得书,立即让出三尺,吴性深为感动,也让出三尺。于是,便形成了一条六尺的巷道。
这个故事更说明了,退一步海阔天空。人应当学会宽容。宽容,是中华的传统美德,作为中国人,我们更应当学会宽容,宽容是能创造奇迹的!
读《细米》有感(汇总4篇) 篇4
暑假里,我读了《人体科学》、《野风车》《细米》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细米》这本书。看着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在稻田前守望的呆呆的男孩,那是多么美啊。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个男孩就是细米,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细米很爱到处乱雕乱刻,但随意刻出的东西却常常能成为一幅幅栩栩如生的连环画,让人目不暇接。细米非常刻苦刻东西。有一次他的朋友梅纹看见细米在专心致志地刻着一只小毛驴,他的刻刀不是专门的雕刻刀,而是削铅笔的刀。细米的作品在这个房间里到处都是,桌子上、抽屉里、床底下、墙上、四周到处都是。他雕刻的画面,是那么美,真让我佩服。
看到细米的才华,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句话名言:“天才出自勤奋。”上学期,妈妈给我报了二胡艺术班。我对二胡一点儿也不喜欢,练习二胡也十分不情愿。每次练琴一下课,我就像放飞的小鸟一样。可是,一到练琴时间,我就无精打采,所以,我拉的琴声十分难听,不是拉得断断续续,就是音调不准。和我一起练琴的有一个叫丁文清的小女孩,她和我一样大,可是她已经考了二胡六级,拉出的曲子让我听得着了迷。又一次,我妈妈问她:“你怎么拉得这么好?”丁文清自豪地说:“我每天都要练习两个小时左右。”我想,丁文清可真刻苦,怪不得拉的这么好。我要是努力,也一定会和一样拉出好听的曲子。”暑假里,妈妈天天叫我练琴,我每次都拉得满头大汗的。一次次练习,我终于拉出了像样的曲子,爸爸妈妈笑了,我的心里也像喝了蜜似的甜。暑假考级,我还得了优秀呢。我喜欢上了拉二胡,放学回家我经常拿出二胡拉上一曲,动听的琴声带给我多少快乐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长大了要当音乐家,拉出动听的音乐,像细米一样带给大家美的享受,当然,天才出自勤奋,想成为音乐家可没那么容易,我会像细米一样刻苦练习,练出真本领。
读《百万英镑》有感分享4篇
读死书是没有用的,要知道怎样用眼睛去观察,用脑子去思想才行,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这时可以将我们的心得感悟写成一篇读后感记录下来。您可以考虑看一看“读《百万英镑》有感”或许会给您一些启示,这篇文章旨在为您提供一些有趣和实用的信息希望您会喜欢它!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1
这几天我看完了一本马克吐温着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百万英镑》是一部很不错的作品。文章对那个时代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开了那个时带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那些人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干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行为。这本书也教育我们,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而且这本书也告诉了我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友情、亲情、爱情。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2
本书讲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许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金钱难道就是万能的吗?当然不是,世界上还有许多东西比金钱更重要!
有很多门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3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4
趁着暑假的空闲时间我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这部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我读的津津有味,因为小说不但幽默还符合实际,内容也相当精彩。
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免费吃饭,买衣服,住宿,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篇小说我觉得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到时间,买不到快乐,也买不到知识。我英语成绩不大好,然而钱不能使我提高成绩,在知识的大门前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
通过读后感,我们更加了解这本书的内容,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当中的很多情节让人深思。重新梳理思绪,将作品中感悟到的整理成一篇读后感。今天我们给大家分享一下“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要了解更多信息的朋友可以来看看!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篇1】
假期中,我向同学借了《百万英镑》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有多优秀,趁着假期来读一读,看看这本书是不是徒有虚名。
《百万英镑》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被称为“幽默大师”马克?吐温。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小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被好心人救上岸,随着好心人的船来到了繁华都市—英国伦敦后发生的事情。那天,他身无分文都没来到了这座陌生城市。直到有一天,两个富裕的兄弟给他了一张一百万的钞票,打赌他拿着这些钱在三十天中是否活下去。主人公亨利拿着一百万大钞先去了附近的的一个廉价的饭店,像饿了三天的狼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当他拿出钞票,饭店老板被突如其来的一百万给吓傻了,连忙说道这饭钱先记下,下次再说。亨利看着自己破旧不堪的衣服便跑进了了一家服装店,店老板也是同样的的态度—找不开钱,继续赊账。这种事一次次的发生都是因为老板找不开钱。所有人都看不好亨利,路人都用歧视的眼光看着他。可是最后主人公亨利拥有了许许多多的财富,并娶了一位貌美如花、贤惠的妻子,成为了真正的人生大赢家。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很气愤,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光闪闪的金子真的能使黑的变成白的,是朋友便仇人,是好人变坏人。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不能埋葬你善良、纯洁的心灵。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篇2】
《百万英镑》这本书里有数十篇马克。吐温写的幽默小说,以其中颇负盛名的《百万英镑》做题目,作为一种结集出版,《百万英镑》果然很好看,不愧是马克。吐温的经典作品。
一个旧金山的经记员,因为一次意外的事故,到了英国伦敦,并“碰巧地”得到了一百万英镑。他用这一百万英镑,名声达到了除全英大主教和皇室以外的一切公爵之上,并获得了二十万镑的存单,获得了一位美丽的妻子,乘坐着最豪华的马车回到了他刚来时的地方。
人们对一个百万富翁疯狂巴结,更何况这是一个突然暴富的百万富翁,所以,这是一部讽刺到了极限的小说。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篇3】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马克·吐温!他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在他的许多文学的作品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百万英镑》!
在书中,马克·吐温把自己写成了一个流落他乡的外国人!再一次意外的情况下他获得了一百万元,他就依靠着这些钱在那个人钱不认人的城市里得到了许许多多自己想要的东西,最后他还得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和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这本书充分的表现了在那个时候人的态度,主人公在一家衣服店里时老板觉得他没有钱便理也不理他,可当他拿出哪一百万英镑时那个老板却一反常态得十分热情一会儿给他最好的衣服;一会儿给他量的衣服的尺寸!这足说明在那个时候钱就是万能的!这也在讽刺着那些具有势利眼的人!他们只爱钱,为了钱可以不要以一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百万英镑》!同学们,你们是不是喜欢这本书呢?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读《百万英镑》有感(范例4篇)【篇4】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这本书中《百万英镑》一小节主要是写主人公亨利是一名流浪汉,他遇见了正在打赌的一对兄弟,并从他们手里得到了一张价值一百万的支票,在短短几分钟内,亨利从一名流浪汉变成了百万富翁。接着,亨利的生活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让他拥有了豪华的房子,奢侈的用品,极高的社会地位,所有的人都要拉拢他,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有一张不能用的支票。也正是因为他的地位,在一场精彩的酒宴上,他找到了一位好妻子,还利用那张支票赚取了二十万英镑。最后,他还得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和妻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这个故事中我读懂了,人们把金钱看做比世上任何事物还要重。一个有钱人别人会不停地拉拢他;而相反,一个穷光蛋就会受到社会无尽的欺凌。人与人之间应该要公平,不管他是亿万富翁,还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我们都要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他。有的时候,钱能买到自己最心爱的东西,但是,钱不能买到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因此,我觉得不能把钱看得太重,不然可能你会误入歧途,分不清是与非。
有些人为了钱忙了一辈子,累了一辈子,担心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是人财两空,有些人,虽然生活过得朴素了一点,可是,他们过得很幸福,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