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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阅读感悟

发表时间:2023-07-14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汇集5篇。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深入剖析“哈姆雷特阅读感悟”,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此时就会有人想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所想,你是不是正在为写作品读后感感到困惑?感谢您的支持期待为您提供更多卓越服务!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篇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篇2】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要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了替父报仇装疯,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哈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

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篇3】

 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听着这样一句话,你的心中会激起诸多念头:哈姆雷特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永远不灭的烈火;哈姆雷特的经历和性格是可以进行多重解读和探讨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功力足以征服世界人……

还记得,第一次认真阅读《哈姆雷特》是在高中,当时的学习篇目是节选内容,只将《哈姆雷特》中具情节魅力的部分展现在我们面前。很早听说过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苦于一直没有机会通读这本书,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遗憾!可我深刻地记得:当时学完高中节选部分的《哈姆雷特》,为了想更多地了解这部名剧,我利用尽身边的学习资料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可惜的是,我最终没有条件翻阅《哈姆雷特》,曾经的我感兴趣更多的是故事情节,由于生活阅历不足,能体悟的哲理很浅薄。

这次的我,并非一口气读完《哈姆雷特》,不是它不再激起我强烈的阅读兴趣,而是能静下浮躁的心认认真真看一本书的精神状态略显难得。这次的我可以底气十足地说:“我读完了《哈姆雷特》,再一次被深深折服!”一部经久不衰的文学名剧,它情节的魅力可想而知,给我多次震撼的是戏剧人物语言背后体现出来的精魂!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篇4】

剧中的主人公哈姆莱特——丹麦的王子,作为理想与爱的结晶,在接受了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后,他无疑是明朗、阳光、幸福的宠儿,他正直、善良、明辨是非,现实似乎像乌托邦一样完美。而就在此时,传来了哈姆莱特父死母嫁的恶讯,心中的美好城堡顿时坍塌,面对叔父杀兄占嫂,置侄儿于死地的卑劣行径,恋人、朋友的无情背叛以及外敌的虎视眈眈,哈姆莱特对世界以及对未来生活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理想与现实巨大的变化与差距而迷失了自我。直至他昔日的梦幻、理想和信念的破灭,由“快乐的王子”转身成为“忧郁的王子”。

此时,复仇成为哈姆莱特生活的重心。他精神阴郁、犹疑。一方面是现实的悲剧,他孤身回国,自身力量薄弱;另一方面,他偏激且悲观的认识人生,认为每个人都有恶的潜质,“复仇”使他否定人性中的美、善的一面,于是他想到了逃避——死,却无此勇气,内心矛盾而激烈的碰撞把剧情推向了高潮,使哈姆莱特存活于每个人矛盾的内心之中。复仇的外在冲突让位于哈姆莱特的内心冲突,是奋起与命运抗争,还是选择最终的逃离?他追怀理想,又对现实的丑恶感到失望,甚至悲观;向往人性的善又深信人自身有恶的渊蔽;想重整乾坤,又因人性之恶的深重而感到回天无力,觉得人生无意义又对死后世界充满恐惧,深爱母亲和恋人,又怨恨她们的“软弱”。莎翁将主人公内心的矛盾、苦闷、困惑、迷惘和恐惧剥落于纸上,使“哈姆莱特”这一形象圆满而立体。

哈姆莱特最终在杀死叔父为父亲报仇后自杀结束,以自身生命的终结为人文主义的逝去留下惊鸿一瞥。

哈姆雷特阅读感悟【篇5】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扩展阅读

天才少年维克托阅读感悟汇集4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我们在读作者乔辛·迪·波沙达写的《天才少年维克托》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天才少年维克托》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作文5000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天才少年维克托阅读感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天才少年维克托阅读感悟【篇1】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维克多。罗杰斯。维克多是个早产儿,说话结巴。平时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嘲弄和打压:在模型大会上,维克多细心地指出模型的缺陷,可同组的队员不但当做没听见,还嘲笑他一个傻子懂什么;早晨上课前,同学们在维克多的凳子上放了装满蓝墨水的气球,维克多一不留神,坐爆了,弄得他裤子上整天脏兮兮的;在数学课上,维克多解开了一道难倒全班(除了艾登能解开)的数学题,可老师却肯定维克多在撒谎……这么多让听了气愤的事后,维克多虽然有点儿窝火,但是他没有讨厌同学,也没有对老师的误解而愤愤不平。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是无时不刻地抱怨不停。

在《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前半部分出现过的人物来说,能让我竖大拇指夸赞的,可能就只有斯图尔特老师了。因为在维克多二年级时,学校里只有斯图尔特老师会夸赞、会信任维克多,给维克多鼓励,还给维克多讲人生的小故事。在维克多解出一道很难的数学题被老师怀疑和批评时,只有斯图尔特老师信任维克多,给维克多鼓励,让他不放弃。还给了维克多一套学习用具作为维克多作出难题的奖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维克多渐渐长大。因为学历等各种原因,被迫退学。当时的他连初中都还没毕业。

一次偶然的机会,维克多解开了一道在广告牌上的问题。托老同学萝拉的忙,维克多被一家名叫“艾利”的公司录用。公司的董事长很看好维克多。时不时地护着维克多,还给维克多很大的鼓励。

维克多的小学同学萝拉。邓肯是一名餐厅服务生。一次,她工作的餐厅要举行一次演讲会。当天的早晨,萝拉无意中碰见了今日的演讲者——智商是168的“记忆王”杰克。马凯恩。萝拉这位先生聊了一会儿,得知她小学毕业前被同学称为“傻瓜”的维克多。罗杰森的智商竟然是173,还是旧金山智商最高的人!萝赶紧联系了维克多,并叫上了以前教过自己的蕾切尔老师去梅林学校确认维克多的真正智商。

“维克多!维克多是个天才!还是个智商高达173的天才!”在场的蕾切尔老师不禁捂住脸惊叫起来。是呀,连维克多自己都吃了一惊:当了十七年的傻瓜啊!自己原本是旧金山智商最高的天才!

消息确认后,维克多又进了门萨协会(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还成为了门萨协会的主席。在他的演讲中有一段话令我有深刻的感触:

“不管拥有多么杰出的才能,如果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那么这些才能更本没有用武之地。如果觉得自己是一块马蹄铁,那就只能成为一块马蹄铁;如果觉得自己是个傻瓜,那么真的就会成为一个傻瓜。我们拥有的能力,并不是用数字可以评价的。如果还没有尝试,一定不要给自己的能力下定论。请相信自己,请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这样的话,我们的行动也会变得伟大。”

是啊,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才能。不要在乎别人怎样说,怎样想。要知道你平时的成绩并不能代表你究竟有多少的才能。相信自己吧,做真正自己!

天才少年维克托阅读感悟【篇2】

寒假里,我看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讲了维克多是一个早产儿,就连讲话都讲不清楚,六岁时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所以维克多从小就没有人肯跟他一起玩。

手工美术课上,老师让他们用纸盒做一件物品。维克多班上的人就随便应付一下就走了,只有维克多一个人坐在那里仔仔细细的做。他们都嘲笑他是傻子,花那么长时间还比他们做的差。维克多没有放弃继续认真的做着,最后维克多的成品却比他们每一个人都做的要精致,他的作品成了展示品。

有一次做汽车手工,五人一个小组,维克多被分到拼装汽车模型那一组,在拼装中他说了好多次发动机装错了,可他们都不信他的话,结果比赛那天拼装好的车子怎么也开不动。检查中发现果然是被维克多说中是发动机装错了。

还有一次智商测试,他测出才73分,被班里同学嘲笑。可他们谁都想不到一个中学都未毕业的人,竟然能加入艾弗利成为正式员工!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老师把维克多的智商分数173分错写成73分。

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人,有的人口语表达能力很弱,但绝不能否定他的作文写得很好;有的人动手能力欠缺但是思维能力很强。《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告诉我们在任何时候dou要相信自己,不要被他人左右。不要他人认为我们不可能成功,我们就跟着放弃。只要自己肯刻苦努力,一步一步地踏踏实实地走,总将会获得成功!

天才少年维克托阅读感悟【篇3】

傻瓜?天才?

傻瓜,顾名思义,是智商低下的低能儿。天才,是指天资聪慧,智商极高且精通某一方面。这两者简直是天壤之别,可就是有这么一个人,却把这两者集于一身,他就是门萨协会(世界智商协会)主席维克多。

他,是个早产儿,说话结巴,行动迟缓,连最简单的题目也不会做,从上学第一天起,同学们就捉弄他,嘲笑他,排挤他!在一次智商测试之后,他被贴上了“傻瓜”的标签,同学们便从此不愿和他交往,老师也不再信任他,最后不得不缀学。

而多年后的他,解开了招聘启示上的一题数学难题,被一家当时顶级的公司录用,通过他的努力当上了经理。他重新测试了自已的智商,发现当年是个错误,自已不是那该死的被认为低能的智商73,而是173,一个天才的智商!他为了一个数字,过了十七年的傻瓜生活。这一切,是怎么造成的呢?当然是因为维克多不自信的缘故,他小时候说话口吃,被一位心理专家诊断为语言障碍,智力低下。

维克多在那次以后,就更认为自已是个低能儿,所以他在学校里也常被同学们讥笑。久而久之,他心理总会暗暗想:我,我是个,傻瓜,傻瓜……多么可怕啊!要是一个人长期否认自已,那么一直恶性循环下去,最终自已也会变成潜意识里暗示的那个人。

我想,无论谁,首先都不应否认自已,更不能被别人之口所左右,专心志致地干自已要干的事!不要一遇到挫折就放弃,相信自已,也就等于相信人生!正如维克多的老师说:“世界上,没有谁是完全准备好了的。不论什么事情,如果不去尝试就无法了解。所以,不要害怕,即使遇到困难,也应该勇敢地去闯一闯。”“只有确信自己可以的人才会成功。我们必须相信自己。”……

其实,相信自已并不是什么难事,就比如在应对考试时对自已说声:“我能行。”或是在受挫时对自已说声:“我不会放弃的”或是……这会使勇气大增,别人怎么说都随他去吧!与维克多相比,我所碰到的困难,都不算是困难,我所碰到的挫折,都不算是挫折,他行,我也行!他能成功,我也能成功!相信自已,就是对自已人生负责,傻瓜与天才,你想做哪个?嗯?

请记住维克多主席的一段话“不管拥有多么杰出的才能,如果不相信自已的才能,那么这些才能根本没有用武之地,我们拥有的才能,不是数字可以评价的,如果还没有尝试,一定不要给自已的能力下定论。请相信自已,相信自已是一个伟在的存在,这样的话,我们的行动也会变得伟大起来!”

天才少年维克托阅读感悟【篇4】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做《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课外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维克多,是一名小学生。他有一个外号叫做傻瓜维克多。你们一定会问:“封面上说他是一个天才,可是为什么有人叫他傻瓜维克多呢?”别急,等你听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人叫维克多,他生活在旧金山,他的学校是梅林小学。维克多说话结巴,是一个早产儿。有一天,学校举行智商测试。这次的成绩只有老师知道。可是维克多的死对头达夫从老师那偷听到维克多的智商只有73。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低能儿、傻瓜维克多。17年过去了,当维克多回到梅林小学再次查找自己的测试成绩,才发现自己的智商竟然是173,维克多大吃一惊。后来,维克多成为一家创意公司的总经理,还成为门萨思协会的主席。在一次演讲中,维克多告诉大家:“智商只是一个数字,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生。我之所以当了17年的傻瓜,就是因为那一个数字。所以请大家相信自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不要太相信别人的,当别人说你是傻瓜时,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傻瓜。记得有一次,天下着雨,妈妈送我去上学,路上很多车。等妈妈把我送到学校时,我已经迟到了。下课了,同学们围着我说我是慢蜗牛。我心里很难过,就躲进厕所里放声大哭了起来。过了一会,我想起这本书里的话,于是就不哭了,又开开心心的去找同学玩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不要因为某件事而认为自己不能做到每件事。我想起有一次妈妈给我报了一个主持兴趣班,但是我有点害怕,我不敢上去。我突然想起书上说的少年维克多,又想起了大发明家爱迪生曾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心中顿时充满信心,自信地走上了台。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分享6篇


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 读后感需显露出对书中情节发展的逻辑关系的理解,作文5000网经过慎选为大家推荐一篇题名为“哈姆雷特读后感悟”的好文,我们为你提供这些文件希望它们作为参考和使用对你有帮助!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 篇1

 读完第一遍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悲剧,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回想剧情,结局。

哈姆雷特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突然得知父亲死讯以及刚继位的叔父和母亲匆忙完婚,父亲的亡灵告诉他,自己是被叔父害死要求为其报仇。政治斗争的残酷,母系亲情的破碎、信仰、人性价值如此不堪一击,现实的冲击使他陷入深深的矛盾中,他开始怀疑,他的人生观也开始变化,内心受到煎熬,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在叔父进行祷告时错失了最好的复仇机会,读到这里时,我想的是再怎么也要给他一刀,但是他没有,心里在想他为什么不把叔父杀死,他在考虑什么?他是从道德的制高点出发的吗?他是懦弱?是在计划复仇?是他的伦理关系、理性、来不及反应的缓冲?同病相怜的命运共同归属感?是自我冲突?总之,他在思考,他在涤荡自己的灵魂。但他最终选择复仇。他选择了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但是故事的悲剧性在于命运的纠结与多变。

在面对困境时,我也与他一样试图说服自己、强迫自己。自己常常去想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我的人生意义又是什么?我该怎么度过这一生?不断的思考、想要靠近答案,又自我否定,结果陷入了思维怪圈,无法走出来,反而将自己困死在里面。也让我想起一段话,“大部分人终身都是在梦游,从来没问过自己他们在干什么,以及为什么要那么做,他们吸收了他们的父母的价值观和信念,或者他们的文化,毫不质疑地接受了下来。但如果他们刚好吸收了错误的信念,他们就会生病。”我没有办法判断什么是真正正确的信念,我甚至怀疑我所接受到的信念和文化,但是随着我经历的事情,我越来越能接受不同的事物,也不停提醒自己注意思考。人的心里有着很多个自己,不停地争斗,有时候这个我胜,有时候那个我胜,犹豫、挣扎、多变,自我否定、自我鼓舞,又饱含力量,一直在踉跄着挣扎着向前或向后。

当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或者所吸收的价值观被打破时,苟延残喘还是挺身而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思考和自己的见解,不断地认识自己,认识自身价值,重塑自己,是我到现在想的最好的答案。

感受一下摘抄和莎士比亚的诗一样的句子

披着殓衾的死人都从坟墓里出来,在街上啾啾鬼语,星辰拖着火尾,露水带血,太阳变色,支配潮汐的月亮被吞蚀得像一个没有起色的病人。

清晨披着赤褐色的外衣,已经踏着那边东方高山上的露水走过来了。

我的墨黑的外套、礼俗上规定的丧服、难以吐出来的叹气、像滚滚江流一样的眼泪、悲苦沮丧的脸色,以及一切仪式、外表和忧伤的流露,都不能表示出我的真实的情绪。这些才真是给人瞧的,因为谁也可以做作成这种样子。它们不过是悲哀的装饰和衣服;可是我的郁结的心事却是无法表现出来的。

一个不肯安于天命的意志,一个经不起艰难痛苦的心,一个缺少忍耐的头脑和一个简单愚昧的理性。

即使地狱张开嘴来,叫我不要作声,我也一定要对它说话。

在好风给人方便、船只来往无阻的时候,不要贪睡,让我听见你的消息。

对于哈姆雷特和他的调情献媚,你必须把它认作年轻人一时的感情冲动,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掉,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一个自爱的女郎,若是向月亮显露她的美貌就算是极端放荡了;圣贤也不能逃避馋口的中伤;春天的草木往往还没有吐放它们的蓓蕾,就被蛀虫蠹食;朝露一样晶莹的青春,常常会受到罡风的吹要向他自己叛变。

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行。对人要和气,可是不要过于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

你的话已经锁在我的记忆里,那钥匙你替我保管着吧。

我知道在热情燃烧的时候,一个人无论什么盟誓都会说出口来;这些火焰,女儿,是光多于热的,刚刚说出口就会光销焰灭,你不能把它们当作看待。

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的人声名狼藉。

我的命运在高声呼喊,使我全身每一根微细的血管都变得像怒师的筋骨一样坚硬。使你年轻的血液凝冻成冰,使你的双眼像脱了轨道的星球一样向前突出,使你的纠结的鬈毛根根分开,像愤怒的豪猪身上的`刺毛一样森然耸立。

他握住我的手腕紧紧不放,拉直了手臂向后退立,用他的另一只手这样遮在他的额角上,一眼不眨地瞧着我的脸,好像要把它临摹下来似的。这样经过了好久的时间,然后他轻轻地摇动一下我的手臂,他的头上上下下点了三次,于是他发出一声非常惨痛而又深长的叹息,好像他的整个胸部都要炸裂,他的生命就在这一声叹息中间完毕似的。

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人们甘心久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一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一爱一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一柄一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一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磨折,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志愿不过是记忆的奴隶,总是有始无终,虎头蛇尾,像未熟的果子密布树梢,一朝红烂就会离去枝条。

要是语言来自呼吸,呼吸来自生命,只要我一息犹存,就绝不会让我的呼吸泄漏了你对我所说的话。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遇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要是把他的好处一件一件列举出来,不但我们的记忆将要因此而淆乱,交不出一篇正确的账目来,而且他这一艘满帆的快船,也决不是我们失舵之舟所能追及。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 篇2

 《哈姆雷特》这本书应该有很多人看过。它是一部戏剧,是由英国的著名作家莎士比亚所著,我想,大家对莎士比亚都很了解,他是在戏剧艺术和人文思想达到最成熟时,才写下《哈姆雷特》这本书的。

《哈姆雷特》讲述地是一段:王子为了帮死去的父亲报仇与自己的叔叔作斗争的故事。而且书中所提及的一个名字叫哈姆雷特不仅是主人公的名字,现时生活中也存在这个人,因为这个女子的淹死,给莎士比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他才会把书中那位曾赢得王子的心的女子的死因也写成跳河自尽。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会感觉一丝丝的悲凉,毕竟这本书是亲人为牟利而引起的当今的社会有谁愿意兄弟之间反目成仇,更有谁愿意两兄弟之间反目的原因却是因为地位和女人呢?这本书形象的反映了当时英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也反印当时英国社会的矛盾冲突和社会环境。

"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句话形象地反映出书中的人生形象。这本书同时也提醒着我们要注意防范,别在被伤害后才知道后悔。就象文中的丹麦王子竟然在自己兄长处于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其谋害。这突显出人性的丑恶,也反映当时社会那种人与人之间裸露的关系。

如今,我认为人与人之间只有友好相处,不为地位利益而伤害他人,你才会得到他人肯定,处心积虑想害他人的人过的不会无忧无虑的,为何不敞开心扉,用你的真心去待他人呢。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 篇3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默然承受生命暴虐的毒箭,或者是挺身反抗人生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去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最高贵?

《哈姆雷特》,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笔下的一部悲惨的现实主义小说,被称为莎翁四大悲剧之首,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主人公哈姆雷特身上的悲剧性。 哈姆雷特身上至少有三种悲剧,性格悲剧,命运悲剧,历史悲剧。哈姆雷特,一个矛盾且犹豫的人物形象。他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从哈姆雷特感叹“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这句话的时候,看得出他内心的挣扎。明明内心很善良,不想这么做,但他却被命运所控制,被仇恨多蒙蔽,哈姆雷特改变了自己,他不相信任何人,基本靠自己的力量与叔父作斗争,势单力薄,且优柔寡断,最后造成了奥菲利亚和母亲的死亡,自己与叔父的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句话:“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是在荣誉遭到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干之微,也要慷慨力争。”是啊,正真的伟大,不是不假思索就怒发冲冠,而是在我们荣誉受损的的时候,不管多么的微小,也要用尽全力,慷慨力争! 莎士比亚在这部作品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才赋予了这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洞悉一切的人,被生活欺骗了。他想一块口香糖,被生活咀嚼干净且榨干灵魂后,如废物一般吐出来。生活就是这样残酷,让你明白,原来拥有的一切竟是那样的难得,而已前所追求的,又是那样的遥不可及。 或许《哈姆雷特》之所以能成为传世佳作,深受人们喜爱,不是这个悲剧有多惨,而是它有着照亮天空般深邃的哲理。 《哈姆雷特》灵魂的救赎!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 篇4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不报仇,让很多读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我记得我当初看《哈姆雷特》的话剧时,心里也特别急。正所谓皇上不急太监急,早点报仇,皆大欢喜,也就没有后面那么多事情了。如果我们站在哈姆雷特的角度上来看这个问题,哈姆雷特不能确定杀害父王的凶手就是自己的叔父克劳迪斯,即便是父王的魂灵已经出现,他也不能妄下定论,所以他安排了一场戏中戏,通过戏中戏来观察克劳狄斯的反应,很不幸,自己的叔父真的是自己的杀父仇人。

其实站在哈姆雷特的视角还不够,因为还缺少哈姆雷特的那种优柔寡断的性格。他本身没杀过人,更没杀过自己的亲人,善良的本性让他很难下手,他不愿自己成为一个杀人者。在动手之前,他实在有太多东西要想了,比如他的母亲,比如欧菲利亚。正是因为不断地想,让他变得格外脆弱,也格外痛苦,以至于迟迟下不了手,复杂的人性与人物关系,将他最终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存在的唯一方式变成了毁灭。

《哈姆雷特》里谈到了关于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命运面前,凭借过去积累的有限经验,做出自己的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面对的命运也是我们在人生某个阶段所要面对的。我们在面对这种绝境时,要勇于寻找出路,摸索真理,在两难时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 篇5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悟 篇6

《哈姆雷特》描写了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由原来是“快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后,终于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己也倒了下去。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完成的作品,当时正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之初,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开始动摇。在个性解放,关注“人”这一大背景下,莎士比亚创作出这样一部剧本,表现出理想与现实背后的隐患,《哈姆雷特》正是他对充满隐患和混乱社会的一种审美参照,正是这样,一个艺术人物开始登上世界文学舞台。 哈姆雷特说:那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恶毒的秀草”,世界“是一所很大的牢狱”。这些意象象征性地告诉我们,上帝失落了,而魔鬼却活着,世界变成冷酷的世界,变成一个颠倒的时代。这样一个时代的哈姆雷特却是一个处于理想于现实中的矛盾人物形象,是一个人文主义者。这些观点和众多学者是一致的,我以为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悲剧人物,更有其自身的特点。 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能力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 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后来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责任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责任。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而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 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 虽然是以悲剧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可以走了。在最后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通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直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哈姆雷特就是这样的一个艺术形象,四百年来任人评说。莎士比亚通过内心冲突个剧情冲突把一个人物推上世界文学舞台,一直受观众和读者的喜爱,言之不尽。在世界文学史上,哈姆雷特这一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在人们心里,已经不朽了。

 

孔乙己阅读感悟(精品5篇)


有请阅读编辑为你编辑的“孔乙己阅读感悟(精品5篇)”,相信您在阅读网页内容后有所收益。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

孔乙己阅读感悟(精品5篇) 篇1

孔乙己一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平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孔乙己非大恶之人,他也曾善良地同孩童分食茴香豆,也曾热切地想教酒馆的小伙计识字写字,可哪怕会写四种“茴”字的孔乙己,也只是世人唾弃的失败者。

而人生,又是否只有成功和失败两条路?

我不得而知。

孔乙己阅读感悟(精品5篇) 篇2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还有孔乙己腿断了,一路爬来爬去,可见,孔乙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已经死了。但作者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死了,可种种迹象也表明他的确死了,所以“大约”“的确”也不矛盾了。

孔乙己阅读感悟(精品5篇) 篇3

人们大抵都把别人的悲剧当成生活的笑料,自己不会感同身受,在悲剧没有降临到自身,把别人的悲剧皆当做笑话,就如同《孔乙己》中的酒客,他们自认处在光明,便不断地把别人推下深渊。

这种“喜剧”也是孔乙己自己所造成的,山崖上隆起的石块,如果不抓紧奋力向上,最后只会越滑越深,万劫不复。在这“吃人”的社会,也可以理解鲁迅先生为何弃医从文。生活本是悲喜剧交加的,我们总是在笑话别人,殊不知自己也会变成笑料。

孔乙己的悲剧不只是他个人造就的。在当时,制度的毒害、社会的压迫,都使每个人的灵魂失去了光泽,蒙上了灰。在科举这条路上孔乙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他在这种环境下迷失了方向,成了一个悲剧人物,但在别人眼中他人的悲剧只不过是令他们噗嗤一笑的喜剧而已,人们吹灭了孔乙己最后的火烛,使他坠入无穷无尽的黑暗,把孔乙己“吃掉”了。

孔乙己阅读感悟(精品5篇) 篇4

在鲁迅的笔下,当时的旧中国是黑暗的。许多穷人是买不起书的。当我看到《呐喊》里的一文《孔乙己》时,我深有感触。孔乙己说的“窃书不算偷”的这句话不断地涌进我的耳朵。

鲁镇的酒店外面经常站着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穿着长衫,身材高大,青白脸色,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几天不来,大家就议论纷纷。当来时,老板说他偷了别人的书。孔乙己反驳道:“窃书不算偷!”过了几天,孔乙己因窃书让人家打断了腿,只来过酒店一次就再也没来过。据说他是在十五那天死的,死前还说:“窃书不算偷!”

的确,窃书不算偷,孔乙己带着中国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望去窃书,店主怎能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气的读书人呢?

在民国初年,只有富家弟子才能读上书,而那时的人民却正是需要知识的时候。“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愈。”之所以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是因为书的魅力无穷。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话又讲:开卷有益。虽说窃书是不道德的行为,而孔乙已却为一个‘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这也是能让人理解与怜悯的。在这篇文章里,对于像孔乙己这样的贫穷书生,窃书难道是可耻的吗?

在我看来,一个穷苦的书生汲取知识是光荣的,可是在那时的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使孔乙己瞧不起劳动人民;而穿短衣的人也瞧不起孔乙己的那副穷酸样。这就导致了他成为了人们说笑、嘲讽、耍弄、欺侮的对象。

这时,我的耳边又隐隐约约听见孔乙己临终前呻吟的那句话:“窃书不算偷!”这句话也提醒了我:现在我可以自由地读任何一本书。可是我却没有想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名言。对于不太爱读书的我,这个例子是一个永生的教诲。那就让我们多从书中汲取知识,一生以好书为友,与好书相伴吧!

孔乙己阅读感悟(精品5篇) 篇5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在我读过的文章里,多见的,便是以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来引出情节。

《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秘密花园阅读感悟(精选5篇)


您想了解更多我们推荐您读一遍“秘密花园阅读感悟(精选5篇)”。读书可以让我们放飞心灵,远离不安和困顿,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 学生们读完一本书后通常会写读后感。希望以下建议能够对你的问题提供一些帮助!

秘密花园阅读感悟(精选5篇) 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秘密花园》。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玛丽的英国小女孩的故事。父母双亡后,她来到了米舍司维特庄园。在庄园里,她认识了一只红色的知更鸟,并与它交上了朋友。有一次,玛丽偶然听到有关秘密花园的传说。于是在知更鸟的指引下,她找到了门和钥匙。然后,她认识了迪克恩。他们一起在花园里快乐地玩耍……。后来,玛丽在走廊里又遇到一个正在哭泣,名叫科林的男孩——庄园主人的儿子。之后,玛丽就时不时地去看望他,并且迪克恩也跟科林交上了朋友,三人常常去花园玩。在玛丽和迪克恩的帮助下,科林克服了“假瘸“,成功地站了起来,并且身体一天比一天健康。最后,科林成为真正的庄园主人。

书中的玛丽可爱、美丽,迪克恩机灵、温柔而健壮,科林虽然以前脾气古怪,身体虚弱,但后来,他也变得强壮,步伐稳健。我真喜欢《秘密花园》中他们三人活泼开朗、天真快乐的生活!

秘密花园阅读感悟(精选5篇) 篇2

暑假里,我读了《秘密花园》,犹如我也置身其中,和他们一起玩耍、成长。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印度的一个早上,一场瘟疫突然袭来,爸爸的庄园里,所有人都死了,整个庄园就剩下了玛丽亚。于是,她便被送到了姑父家,她认识了老园丁本·威瑟斯达夫和他的知更鸟,在知更鸟的指引下,发现了废弃花园的钥匙,发现了锁,她打开了这个废弃的花园,玛丽亚和俩个男孩儿在花园里嬉戏,随着花草一起成长,这两个男孩儿分别是:庄园主人克莱文先生的儿子,他的名字叫做克林;另外一个男孩儿是女佣玛莎的弟弟,他的名字叫做迪肯。后来,他们渐渐改掉了身上的种种坏习惯,成为了漂亮的姑娘和强壮的小伙子。

我觉得小朋友之间都会有秘密,他们的秘密如果相同的话,就会成为最好的好朋友,并且互相信任,一同成长,跟优秀的朋友在一起,也会改掉自己的坏习惯,会变得很优秀。

我最喜欢书中的迪肯,因为他的帮助,玛丽亚和克林从脾气极坏、蛮横霸道变成了善良、开朗、健康的好孩子。我以后也要像迪肯学习,做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秘密花园阅读感悟(精选5篇) 篇3

这天,我读完了一本名叫《秘密花园》的书。

我认为它十分搞笑。它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玛丽的小女孩性格由孤僻变为开朗的故事。起初,玛丽是一个脾气暴躁,自私自利的女孩。因此没有人喜爱她。由于一场可怕的瘟疫,玛丽成为了孤儿,并被带到了她叔叔家。她叔叔住在一个广阔的平原上,他拥有一座多达一百个房间的房子。由于他的妻子在一座花园中意外死亡,他过于悲伤而成为了一个性格孤僻,脾气暴躁的人,并把这个花园被封锁了起来,这个花园成为了一座秘密花园,十年没有人进入过。玛丽听说了这个秘密花园的故事以后,于是出于好奇心理的她开始了寻找这座“沉睡”了十年的秘密花园的旅程。最后,她找到了这个秘密花园,并且在这个花园里种花、种树,逐渐使这个花园成为了一个生机勃勃的美丽乐园。在寻找花园的过程中,她第一次结识了几个好朋友,也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原来是多么令人厌恶。在与朋友的交往中,她学会了尊重、明白并且善待别人。在劳动的过程中,她懂得了热爱大自然,她也变成了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

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一个道理:性格孤僻,脾气暴躁,自私自利的人是不会受到喜爱的。只有用心交朋友,懂得尊敬他人并且善待他人,热爱大自然,并且心胸开朗、阳光的人才会受到他人的喜爱,生活才会变得更丰富多彩,更完美。

因此我们要做一个懂得尊敬他人,用心交朋友,热爱大自然,并且心胸开朗、阳光的人。

秘密花园阅读感悟(精选5篇) 篇4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相貌平平、脾气暴躁、一点儿也不可爱的印度女孩,本书讲的就是发生在印度女孩玛丽身上的一连串趣味的故事。

玛丽父母双亡后,被送到了阴郁古怪的姑父的庄园。玛丽的姑父实在奇怪,房子里有一百多个房间,但除了玛丽和佣人们的房间,其余的都上了锁,并且,他的花园残破不堪,枯枝杂草随处可见。可之后,玛丽最终在她的女仆玛莎的帮忙下,成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又在一只小鸟的帮忙下,找到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并打开了花园的门(那里可是十年都没人去过),把那里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国度。玛丽也帮忙了身体虚弱的小男孩柯林走进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孩子,只要他心中还存有一点点爱、一点点良知,就算他的脾气再暴躁,性格再孤僻,他也能够成为一个可爱的、人见人爱的孩子的!《秘密花园》是一本以大自然、爱与魔法为多重主题的书,让我感到每个孩子的成长故事都是那样的绚丽多彩,更让我懂得了每个孩子成长中都需要爱和付出爱。

秘密花园阅读感悟(精选5篇) 篇5

俗话说的好“书读百遍,后感奇义自见”。今天我读了一本英裔美国女作家弗朗西斯·霍奇森·博纳特写的《秘密花园》。

书中主要写了一位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女孩玛丽在英国一座大庄园内经历的种种离奇、有趣的事。她父亲是一个在印度工作的英国官员,母亲是一位大美人,他们经常不在家,她只能跟奶妈和仆人们在一起。有一天她的全家人都得了一种名叫霍乱的病都死了,可只有玛丽没有得病没有死,后来人们把她送到她的舅舅克兰文古老大庄园的家里,克兰文是一个冷默、脾气很不好的人。在克兰文舅舅家她认识了善良的玛莎、玛莎的弟弟狄肯、玛丽的表哥柯林和农夫。宅子外面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有许多小的花园、菜园、果园。克兰文的老婆在花园里碎跤而死了,所以把花园的门给锁了起来,不让人的进入。又把家里所有的房间给锁起来,玛丽和她的小伙伴们在无意中看到了花园,她和小伙伴把花园整理成以前一样美丽的花园,克兰文看到后非常的高兴,脾气也变好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要开朗不要自卑不能任性,人人之间要相互帮助,不然会有更大的丢失。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精选5篇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是我们从网络收集和整理的,多阅读多思考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欢迎大家参考下面的内容。书籍就像一位有耐心的老师,一直在给予我们详细的教导,在读过作品后,我被作者的文笔所惊叹。 读后感要准确地传达出书的意图和深意。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篇1)

最近受疫情影响,我们都只能宅在家里,宅在家里能做啥呢?首先想到的就是看书了,我最近在看的书就是《百万英镑》。虽然说我小学的时候就看过了,但毕竟“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百万英镑》出自幽默大师马克·吐温之手,他用幽默风趣又略带夸张的手法,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穷困潦倒的办事员——亨利·亚当斯,在一次冒险中流落在伦敦街头,这时两位富翁打赌,给了他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看他一个月里如何收场,亨利拿到的第一反应不是拿着逃跑,而是来到富翁家里想还回去,在仆人的解释下才回去了。一个月后,亨利不仅没饿死或被捕,反而成为了一名百万富翁。

马克用略带夸张的手法,幽默地抨击了当时“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另外还收录了多篇小说,剖析了人性的欲望、虚假、贪婪等,使我们在嬉笑中愤怒,引人深思。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同样存在这这样的现象,一些人为了金钱,不惜牺牲亲情、友情和爱情,为了罪恶的金钱,不折手段,用卑劣的手段豪取抢夺,让我感叹。金钱本是用来维持生活的工具,它买不了亲情、友情和爱情。我为马克吐温的对于金钱的深刻看法所折服。

如果你没看过,我推荐你去看一下,如果你看过了,那你可以再看一遍,说不定就有新收获。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篇2)

《百万英镑》讲述了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得到了一张面值一百万的钞票,那是一对兄弟因打赌而“借”给他的。一个月后,亨利不仅把那张钞票还给了兄弟俩,拥有三百万的银行存款,还以自己诚实的品质从兄弟俩那儿换回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和一位标致的妻子。

正是这样,也确实不错。诚实是漫漫成功之路上的照明灯;智慧则是抵达成功彼岸的船只;清白是成功岔路口的指路牌。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对自己真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是诚实让亨利将钱还给了兄弟俩; 是诚实让亨利得到了工作和妻子; 是诚实让他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智慧,必然重要。而智慧从何而来?从读书学习中而来,从你的所见所闻中汲取而来。因此,没有学习,就没有智慧。亨利不仅对证券交易颇为精通,而且还懂得要有广泛的人际交往,否则一切都是泡沫,美丽而又空虚。

“两袖清风昭万世,一轮明月耀三台”亨利与我国古代著名诗人于谦一样,是一个清白的人。他为人真诚,从来都是做堂堂正正的人,做堂堂正正的事。

但是有个别人却不是这样的。例如,文中服装店的伙计托德与老板。他们与亨利恰恰相反。托德与老板是那种见钱眼开的势利小人。当亨利穿着褴褛的衣服走进服装店时,店中的店员们个个爱理不理,把他晾在一边;而当亨利亮出那张大票子时,那老板却如同哈巴狗似的侍奉左右。这种以貌取人、以钱待人的人,即使地位多么显赫,权利多么庞大,他还是世界上最最卑微的下等人。

相信吧!清白、智慧、诚实这三样珍宝,一定会使你获得真正的成功!像亨利那样,一定!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篇3)

在假期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中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

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其实是在讽刺着人间,只要有了金钱,就可以成为人人尊敬的人。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因为世界上还有很多东西是金钱无法衡量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篇4)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篇5)

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美国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文章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十分细腻,而且文笔犀利,既善于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又善于进行夸张描写,寓讽刺于其中;他描绘的资本主义社会那一幅幅既离奇又真实的图画,使读者感到又滑稽又辛辣。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钞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但亚当并没有接受他们为他安排工作,因为经历了大起大落,亚当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

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

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合集5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像爱充满了整个世界,刚接触书籍时,仔细阅读书中的情节,我们会产生自己的想法。您是否在寻找优秀的作品的读后感呢?如果您想成功实践“《百万英镑》阅读感悟(合集5篇)”这篇文章必看。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1】

众所周知,家喻户晓的《百万英镑》一书是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阅读这本书,源于《金钱的魔力》一课,我深深的被作者幽默、辛辣、直白的写作手法折服,同时,对主人公奇特的遭遇惊叹不已。

《百万英镑》讲述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流落伦敦、身无分文、陷入困境,一次偶然的机会遇上两名打赌的美国亿万富翁,因为他具备了这对兄弟所要求的面相诚实、聪明、贫穷、是外地人这四个条件,从而意外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正当亨利对这张百万英镑感到麻烦而无奈时,事情从他踏入一家成衣铺那一刻起,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在那个以金钱为上帝的社会里,人们对这位怀揣着百万英镑的罕见富翁,一个个竟像乞丐一样拼命地拉拢、巴结,并不断抬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迥然不同的待遇令亨利始料不及!但是主人公知道,这钱不是他的,他依旧贫穷。后来,他用智慧收获了财富与爱情,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书中,堪称“黑色幽默”先驱的马克?吐温,以一张百万大钞为主线,采用夸张、戏谑乃至离奇的手法,淋漓尽致、惟妙惟肖地勾勒出小市民以钱取人、金钱至上的种种丑态,揭露和嘲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文章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又耐人寻味。

刚开始阅读时,我对故事情节的发展充满了好奇。一个平凡朴素、身无分文的贫民一跃成为人人知晓、高贵气派的绅士,这种意外的经历实在是不可思议,不知故事会怎样的峰回路转?读完此书,在对主人公的“幸福”遭遇充满羡慕和赞叹之余,心头又涌起一连串的问号:世界上真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吗?金钱真有那么大的魔力吗?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富呢?

诚然,机会是每个人通向成功的一把金钥匙。但是,生活中有些机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它稍纵即逝,期望与亨利一样 “不劳而获”是不可取的。机会也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懒惰的人只会抱怨上天不给予机会,而勤劳的人却善于把握机会,并通过不懈地奋斗,努力创造着机会。

至于金钱的“万能”,看看那些老板、伙计令人作呕的阿谀奉承、态度的天壤之别就显而易见了。金钱固然很重要,但如果把任何事情都用金钱来衡量,这将是一个病态的社会,是人类无法挽回的悲哀。

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拥有财富,那财富是否等同于金钱呢?毋庸置疑,主人公是一个充满智慧、诚实善良的人,那是比百万英镑更宝贵,同时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试想:如果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目光短浅、品行恶劣的人呢?那肯定是另一番境遇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财富:时间、知识、健康、信誉、亲情、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都是人生宝贵的财富。

请记住:真正宝贵的东西是无价的。只要用一颗诚实的心面对生活,即使穷困潦倒,但你依然是个富翁。相信诚信的你能正确驾驭人生之船,并终会赢得信任,获得机遇,以至创造一生财富!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2】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读了百万英镑这个故事。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亨利·亚当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在打赌看一个人,拥有一张被注册了的一百万,能否活一个月,他们在物色人,最后他们物色了亨利·亚当给了他一张一百万镑的钞票,并告诉他,他们在看他能否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活下去而打赌。并且如果他活过了三十天他们会给他想要的工作。

亨利·亚当在吃饭、买衣服、住宾馆时都拿出了那张钱,让别人找开,别人都让他佘账。他还在大使馆里认识了波霞·郎汉姆,并且爱上了她。波霞·郎汉姆也爱上了他,这时美国的报纸说他是腰缠万贯的怪物都说他很有钱,他把整件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波霞·郎汉姆,并且让三十天到后随他一起去。他又遇到了他的老朋友赫斯丁,亨利·亚当让赫斯丁以他的名义投资,亨利·亚当用这一百万英镑挣到了二十万英镑,最后他去找了那两个有钱的兄弟,在那里他知道了他们是波霞·郎汉姆的继父,最后他找到了一份好工作那就是——他们的女婿。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人们看什么都不能只看金钱。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马克·吐温的名著《百万英镑》。这里面的“幽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讲了一个矿山经纪人的办事员亨利·亚当斯因开游艇开的太远,迷失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救起,并以作为水手来作为路费。抵达伦敦后,他仍旧身无分文。这时,一位年长的绅士,把它叫去,并给他了一封信。他来到住处,打开信,他被信里的东西几乎吓晕了!里面有一张纸条和一张一百万元英镑的钞票!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后来,饿得发昏的他去一个小饭店吃饭。他还拿了那张百万英镑让老板找钱,老板看见了这张钞票,认为他是一个百万富翁,而他自己又无能为力找钱,竟拼命地拉拢他,免费请他吃饭。这可使他欣喜若狂。就这样,他后来又免费去买衣服,免费住宿,免费……总之,所有的“免费”几乎都让他占尽了!一夜间,他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在伦敦,他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随着他名声越来越大,他在社会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在一次大型晚宴上,他爱上了一位名叫波霞·朗汉姆的英国姑娘,事后他才知道,波霞就是那位给他钱的老绅士的女儿。一个月终于到了,原来,那位老绅士和他的哥哥打了一个赌:老绅士赌,把那张百万英镑借给一个身无分文而又非常诚实和聪明的外乡人(也就是亨利·亚当斯),认定那个人无论如何可以靠那一百万镑生活一个月,哥哥则赌他不能。最终还是弟弟赢了,亨利和波霞也成了亲,他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可以见得,钱对于人有多么重要!

我想:书中的那位弟弟之所以敢打这个赌,就是因为他看透了当时的人们的爱财如命,阿谀奉承!

我不禁想为这位主人公的“幸福”遭遇而感叹,其实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美事”?但书中那些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礼服店的老板、诸多伙计,甚至一些在场的人对亨利?亚当斯的前后反应,都十分耐人寻味。那些老板、伙计先前是都不用正眼看亨利,给他提供的更是一些残羹剩菜、别人不要的礼服,后来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表情夸张到无法想象,从本质上和态度上就对亨利发生了改变,不仅时刻保持微笑,还改了说词。是什么使这其中的变化如此之大?一个字,“钱”!

这本书讽刺了当时社会上的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钱对人的诱惑,从而干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行为。其实,我想:像亨利一样老实的人在当时又有多少个呢?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4】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能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这本书是美国马克吐温写的,他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用了极度夸张、幽默、滑稽的手法写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往往天真老实。思想单纯,有一套先入为主的想法。结果处处碰壁。

其中《竞选州长》这篇最精彩,它写了为了竟选成功,对手们互相攻击,互相诋毁,甚至将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弄成一个假证,盗窃,酗酒,贿赂、诈骗等十恶不赦的坏人。讽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阴暗,人们为了成功不择手段。

在现在,社会上也还有像马克吐温笔下的事例。比如爸爸给我讲的一个事例:有一次,爸爸单独一人去饭店吃饭,正当他快吃完饭的时候,一枚闪亮的硬币掉在了地上,引起了爸爸的注意,爸爸看到了其中一位客人拿起了碗,把碗递给了另一位客人,这个客人将碗下的一张支票迅速拿出。爸爸为了不让他们发现,假装吃饭。那个人和对方握手握手,使了个眼色,迅速将手放入口袋里,把支票放入了口袋中。两人便迅速离开了。

就像威廉福克纳说的一样:马克吐温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无论多爱钱,也不能抛弃朋友、道德、信誉和良知,不能伤害他人,要从正当途径获得。

《百万英镑》阅读感悟(合集5篇)【篇5】

《百万英镑》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原名塞姆·朗赫恩·克列门斯,是美国密苏里州人。马克·吐温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擅长幽默和讽刺。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在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的笔下,用夸张的艺术手法讽刺了人们在金钱面前的贪婪面目。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白夜行》阅读感悟分享(5篇)


栏目小编辛苦筛选为大家推荐这篇足以参考的“《白夜行》阅读感悟”,作者写的作品,让我受到很多启发。 以汇总阅读效果为目标,记录下自己的阅读成果,希望这些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白夜行》阅读感悟(篇1)

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题记

多年以后当你已银雪满头的时候,会不会想起当年那月下两个孤单的身影。在风中瑟瑟的抖动却又彼此了解心声。在漫漫黑夜中,互相照耀对方。。。

他时年11岁,却过早的领悟了母亲的背叛。

她刚上小学。却因为生计而被迫去接客。

当弱小的两颗心碰撞在一起时。是撕心裂肺的痛苦。还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而东野圭吾给我们的只是凄美的爱情。知道结果却又坚定的一意孤行。婉转而伤感。不是么?

只想成为对方的太阳,彼此走在慢慢的人生长路上,过着随时都会消失的生活。可是即便是如此,他们也坚强的活了下来。因为想让对方快乐。可是他们自己又怎么会不知道。人生长路,他们已不能在相遇并且牵手在太阳下散步了。也因为这样《白夜行》向无数人诠释了这段爱情。犹如一曲凄婉的哀歌。

在故事的末尾,男子用自己的死才终于换来了女人的一世平静。小说最后的描述说女人看着尸体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可是,她的心又真的是面无表情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可是,换过头来想想终究还是这个社会,人心的堕落。连孩子这么小,小得可怜的愿望都不能实现。而且是付出短暂的一生都实现不了。

然而,事实在他人的眼泪中不会有任何的改变,该面对的终究要面对。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制似乎在此时又是那么无情。

的确,任何事情都是双面的。

那就逃避么,可是就这样子逃避一辈子么?他们选择了面对。默然的看着这时间的苍白。形同路人。可惜,他们选择了杀人,一句我本性善良,不会杀人,但有人惹恼了我,我就会肆无忌惮的杀人解释了一切。他们所相信的最终还是被无情锁住。

男子用改变了自己一生的剪刀(男主人公擅长剪纸)结束了自己。为自己所爱的人开脱了一切。

终是得不到那个小小的愿望。

雪穗:只想和你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是在小学,当时是在一个下午,天气很好,我和同学走向操场的厕所,一瞬间。我们彼此对视,相互微笑。然而这个不经意间的微笑却成了我童年的最美好的回忆。

只是浅浅的一笑。

如果一直是路人多好,但这个社会不允许。若无其事,并不是最重的惩罚,而是最深的忧伤。

如果是路人,彼此都忘却了以前。可惜当双目相对的时候,浅浅的微笑。抑或会发现,彼此的笑,一如当年。

《白夜行》阅读感悟(篇2)

有幸买下这本书,有幸品完这本书,于是便从此铭记在心,流连忘返了。

东野先生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大家。《白夜行》也是他呕心沥血的代表作。该长篇小说从1997年起连载于书刊至1999年,虽然当时我并未出生在这个世上,没有追刊的感受,但这本书还是给我极大的震撼。

这本书讲述了在大阪一所破旧大厦中,发现一名死去的中年男土,而和这个案件有关的雪穗与亮司,同时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建立了两个不同的人生道路,一个挤进上流社会,一个在底层社会排徊。

当时正值深秋,我日日挑灯夜读,故事的开始显得有些低沉,“泡沫社会”被东野先生描写的淋漓尽致,家境贫困的雪穗为了钱不惜一切,因为亮司的父亲,从此和他紧密相连。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漂亮”、“聪明”、“善解人意”的女生会是后来那么恶毒的人。

在故事的开头,贫寒的雪穗努力、向上的模样令我心疼,她母亲的去世也让我一阵惋惜,却不料她的母亲是她亲手害死,原因只是养母的家境更为富有。她残忍、虚伪,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一切,但同时她也是个可怜的人,她的野心很大,付出的代价自然不少。这些事情的源头都是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残酷。

亮司则是本文的男主,也是我在《白夜行》中最喜欢的人物。他头脑谨慎聪明从来不会再犯错事。除此之外对雪穗也是无悔的付出,哪怕是粉身碎骨也从不放弃。这一对悲哀的爱人从一开始就不会在一起,因为家庭、社会种种的冷漠残酷,让他们在心灵深处有了一层隔膜。我认为《白夜行》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日本社会的虚伪表象,文中亮司的母亲对私生子不负责任,迷恋事物,雪穗刻意的高贵,其实也是一种无法形容、无法言说的虚伪,还有渐渐转变的时代和日常生活用品,将那个社会真正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印象最深的还是雪穗的那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一开始我并不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仔细琢磨了许多遍,这才终于明白,雪穗对亮司怎么会没有爱?她的灵魂苟延残喘,是亮司给她希望,给她光明,于是亮司自杀后,雪穗的背影也如同“一个白色的影子”,为了爱,为了亮司,为了生存,独自一人在黑暗中前行。

故事的结尾,亮司死了,爱消失了,于是故事也到尽头了。

《白夜行》阅读感悟(篇3)

你知道白夜吗?明明是夜晚却有太阳,照得夜晚像白昼一样明——题记

一直对悬疑小说不抱好感,讨厌它打着缜密的幌子却处处让人读出漏洞,包括衔接的牵强和情节的戏剧。但是一部除了跌宕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解理外还能够深刻揭露人性、触动人心的悬疑小说是让人欣喜的,个人觉得《白夜行》要比前段时间风靡的《解忧杂货店》胜一筹。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我的舍友如此感慨,我刚要纠正她,然后另一位舍友说,华妃,瞬间秒懂。

讲实话,并不十分厌恶造成一系列伤害的雪穗,甚至有些心疼。

被母亲卖给有恋童癖的老男人,有条件杀掉他,这是最好的结局。

是的,她的生活中没有太阳。

最好的结局,过着正常的生活,甚至令人艳羡的生活。

然而这一切都是假的。

光鲜的生活下藏着那么多悬疑,那么多肮脏。

小说中没有明确她的结局。她只是这一切的起因并且导演了这一切,但是书中所有的死者并不是她动手杀的,所有的信息盗窃都没有证据,虽然对她恨之入骨,但是法律是不是奈何不了她呢?

我们在社会中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母亲、父亲、子女、领导、业务员、销售员……我们大口吃肉,大声说话……看起来都是正常人,过着正常的生活,甚至令人艳羡的生活。事实呢?有些话,有些事,我们绝口不提。

《白夜行》阅读感悟(篇4)

《白夜行》讲了两个人从义务陪伴、相互爱慕、表白、为爱穿越荒原与人间的界限,终成眷属的故事。

《白夜行》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代表作。该书1997.1~1999.1连载于期刊上,1999.8在日本发行单行本。

这本书在各大售书网站上的排名一度很高,但真正让我买,是因为学生的推荐。他说:老师,你去看吧,真可好看了。我问他讲什么的,他却告诉我:不能剧透。出于好奇和相对学生有更多的了解,我开始读这本书。

结果,这一开始,就停不下来了。小说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每一章引入几个新人物,并从新人物的视角叙述新事件。看似不相关,却慢慢发现总是有着蛛丝马迹的关联。

本书从一起杀人案开始,这凶手一找就是19年,这期间警署放弃了,办案的警察也退休了。但是好在这位退休的警察没有放弃,而且这期间也一直有这样那样的人离奇死去。当小说所有的事都与书中有修养、有学识、从小就是同龄人中佼佼者的女主角有关的时候。说真的,我开始怀疑她了,但是结果却不仅仅是她,还有开篇拿起杀人案受害者的儿子。

本书一直到最后,就要揭露所有真相的时候,男主人公却为了保护女主人公而选择了自杀。一边是多次杀人的罪,一边是承担父亲罪行后对女主人公的爱。整本书都在明暗、正邪、黑白的对比中完成,引人对现代社会、对人性的思考。

《白夜行》阅读感悟(篇5)

你无法去苛责唐泽雪穗,忘掉过去,做一个正常人。每一个人都是过去的因结成的果,除非在过去有光明的外力来帮助唐泽逃离黑暗,但是客观环境这个外力没有出现也不可能出现,黑暗的唐泽雪穗帮助自己的方法只能让黑暗更加黑暗。至于桐原亮司,对于唐泽雪穗来说不管当时还是现在他的力量都太小了,所以他只能是一个日光灯,灯管爆了就什么都没了,况且他也不是阳光,他损耗着自己的光给予唐泽雪穗温情,自己也在不断的坠向黑暗。桐原亮司死在了自己还能发出微弱的光的时候,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桐原亮司也完全黑暗了,等着他们自相残杀吧。

就像笹垣所说在萌芽的时候就应该拔除的东西,现在却已经开花结果了,唐泽雪穗看着桐原亮司的尸体,冷漠道:我不认识他。这时候我想到了惊悚片,唐泽雪穗由一开始的恶婴,最终变成了厉鬼。

也有人问,唐泽雪穗喜欢桐原亮司吗?每一种感情大类个人都认为是复杂的多种感情的综合,喜欢是一个大类,而每个人对大类的分类标注又不同,我想对于唐泽来说,她是喜欢桐原的,但是很明显这个喜欢和普通大众的去掉细节提炼后的一般化的喜欢是不同的,所以看看这本书的人的价值取向喽,不过个人认为唐泽谁也不喜欢,包括她自己。

另外此书的翻译真是要给个大大的赞。

《聊斋志异》阅读感悟(优选5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相关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希望这份“《聊斋志异》阅读感悟(优选5篇)”能够满足您的阅读需求让您感到愉悦,请认真了解以下内容!

《聊斋志异》阅读感悟(优选5篇) 篇1

《聊斋志异》人人皆知,它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高峰。

《聊斋志异》中的《酒友》是一件和非人之间的友情故事,探们写了姓牛的书生和狐仙的感情故事。狐仙虽是妖,但是它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它知恩图报。比如这一句话:这些天喝了很多酒,老是让你破费。我知道你囊中羞涩,让我来替你想点办法吧。

读了《种梨》这个故事,我觉得:老道士聪明机智,他把吝啬的小贩教训了一顿,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他把最大的梨摘下来送给那两个人。这个故事的道理是:人活着,不是只为了赚钱;有时,再多的财富也弥补不了一些曾失去的东西。

读了《偷桃》,我觉得那个汉子,虽然是民间艺人,但他却让自己的孩子去偷桃,最后儿子差一点就没有了。这种行为让我们为他感到羞耻。这篇文章说了:我们永远不能去做那些偷偷摸摸的事,有时,自己会失去得会更多。

读了《席方平》,我觉得席方平是一个宁死不屈的人,他为自己的父亲报仇,被烧得皮焦肉烂,可是他却倔强的说:“只要心还在跳,就要告到低!”这句话说明了席方平有着一颗坚定的心,也说明了:只有坚持到底,就一定能成功。

《聊斋志异》阅读感悟(优选5篇) 篇2

在暑假里我看《聊斋志异》聊斋志异是一本鬼小说,有许多中国历代灵异、志怪的鬼怪传说。《聊斋志异》的作者是清代作家蒲松龄,蒲松龄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包含着对人生、社会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所展现对美好情感里人难以忘怀。

《聊斋志异》里有很多种类型的故事,比如:阴间故事,奇异故事,人仙故事、人妖故事、人鬼故事……每一类的故事都很精彩。

《聊斋志异》里主要写的是人妖故事和人鬼故事。

我觉得人妖故事里写的蛮好是《婴宁》这篇文章,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王子服的山东人在一次元宵晚会上碰到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王子服回到家之后还是思念那给女孩,然后就一病不起,家人找郎中看,也无法治好,王子服的哥哥吴生看出了他的心思,就答应帮他去找那个女子。吴生找不到那个女子,只好骗王子服那女孩住在30里外的西南山中,王子服听了病马上就好了,立刻去西南山说亲。到了西南山,王子服真的碰到了那个女子,叫婴宁,是自己姑妈的女儿,王子服在临走之前想带婴宁回家,姑妈同意了。回到家,王子服和婴宁举办了婚礼,在一个晚上,迎宁告诉了王子服自己是狐狸精想让王子服把自己的妈妈和爸爸埋在一起,王子服按婴宁的嘱托去办了,最后婴宁为王子服生了一个孩子,从此一家人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聊斋志异》这本书语言精炼,真是一好书。

《聊斋志异》阅读感悟(优选5篇) 篇3

“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股三分。”“狐鬼有性格,笑骂成文章。”“亦以空前绝后之作,使唐人见之,自当把臂入林,后来作者,宜其搁笔耳。”……自聊斋志异诞生以来,各种文人墨客都给与其以极高的评价,可见这本空前绝后之作不负其名。

《聊斋志异》中的优秀作品,大多反映了广阔的现实生活,提出许多重要的社会问题,表现了作者鲜明的态度。它们或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的思想内容。

其中,在全书中数量最多的主要是描写爱情主题的作品,他们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礼教的精神。其中有些作品,通过描写花妖狐魅和人的恋爱,表现了作者理想的爱情。还有些作品,则是揭露了封建社会对青年男女爱情生活的种种阻碍,表现了他们的反抗斗争。

这其中,我最喜欢了两篇文章莫过于《莲香》和《连城》了。《莲香》中,女鬼李氏热爱桑生,使桑生害了重病,当她不得不忍痛分手之后,却“愤不归墓,随风漂泊”,终于游至张家,借尸还魂,和桑生结成了美满的姻缘。他们在与黑暗势力斗争的中彼此互助,发展了爱情,才结为夫妻。这在男女被绝对禁止社交的封建社会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连城》则写乔生和连城争取自由婚姻的斗争,尤为曲折动人。这篇文章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提出了一种新的爱情观点,即知己之爱。它比之向来“郎才女貌”的爱情具有更深刻的社会意义。

它的另一主题是抨击封建科举制度的腐败,作者饱含深情地表现了封建科举制度埋没人才的罪恶。更加批判了那些只以功名利禄为念而醉心科举的人物。相反,作者对那些不肯向科举制度低头、不屑“易面目图荣耀”的士子,则给予热情的赞扬。比如在《王子安》中的王子安,在考试后的醉卧中,梦见自己中了进士,殿试为翰林,便“自念不可不出耀乡里”,于是就大呼长班,长班稍稍来迟,他便骤起扑打,结果摔倒在地。作者用这个醉梦的境界有力的嘲笑了这类醉心科举的人。

它还揭露了现实政治的腐败和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压迫。揭露了土豪贪官、劣绅种种压迫人民的暴行。而且热情歌颂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塑造了一系列富有反抗性的人物形象。

《聊斋志异》为读者描绘了一个诡异奇幻的世界,借描写狐仙鬼怪,反映人间百态,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歌颂生活中的真善美抨击假丑恶,是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总的艺术追求,也是这部短篇小说集最突出的思想特色。

《聊斋志异》阅读感悟(优选5篇) 篇4

这个星期,我的眼球被《聊斋志异》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它的作者是蒲松龄,蒲松龄字留仙、一字剑臣,号柳泉,世称“聊斋先生”。《聊斋志异》,又称《聊斋》,俗名《狐鬼传》。其内容广泛,多以谈狐、鬼、妖的故事,以此概括当时中国的现状。

《聊斋志异》多取材于民间传说和野史轶事文。作者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道:“集腋成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深度、广度、明晰度都大大超过文学史上的同类作品,所以清代思想家称它是“空前绝后之作”。

《聊斋志异》里的《倩女幽魂》、《画皮》、《可怕的陆判官》等作品都是家喻户晓的。《可怕的陆判官》讲述了一个人嫌自己的妻子太丑,请陆判官帮他妻子换张脸。结果被卷入了一个命案,多亏陆判官出手相助,这逃过了这一劫。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人性中必存有善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我们在看到事物的丑陋面时也不能忽略他的善良面,而当我们看到事物美丽的一面时更不能对他的另一面视而不见。

我花了整整二天的时间把才把这本书读完了,因为它实在太好看了。很多篇幅我都细细的品了又品,久久地沉浸在蒲松龄的狐仙鬼神的世界里不能自拔!

《聊斋志异》阅读感悟(优选5篇) 篇5

原来我们要的只是纯纯的爱 也许是我傻,一部“画皮”耗尽几多泪水~~~~ 一句又一句的对话,一次又一次的敲打你的心,眼泪不知不觉的流... 不为肉麻和做作的台词,不为狐妖爱的痴心与绝对,不为佩蓉爱的宽容与大度,不为王生对家庭的责任...... 只为复杂的人性,只为对现实的感叹~~世上恋人,夫妻千千万万,谁拥有真心,坦诚的爱? 当王生在小唯的妖劲诱惑下说了句:“王夫人只有一个”,多少女人立马感动流泪,可王生为什么下跪?为什么流泪? 当王生深夜拒绝小唯时,他内心其复杂,怎么会只是简简单单一句“爱老婆”而已; 为什么要躲开小唯的眼睛,为什么显示出拒绝的痛苦?为什么要犹豫?拉起小唯衣服的手为什么会抖? 当王生对小唯说:“我不是个好丈夫,因为我爱你,但我已经有了佩蓉。”

原来他不是不爱,只是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爱的权利了,在责任与爱情之间他选择了责任; 纵然最后的结局是大团圆,还是能看到最后王生搂佩蓉于怀时的惆怅~~那时他的心里在想谁? 为什么王生想与庞勇一起闯江湖?想寻找什么?想抛开什么?? 人世间所有的爱情都经不起推敲,一经推敲就看得到千疮百孔~~注定男人的爱情是犹豫而脆弱的~~ 只有女人不懈追求爱情的纯粹,如佩蓉般艰难地端起那碗毒水,毅然决然地喝下,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背负了食人恶魔的罪名,只为换来丈夫和镇上人民的安全.....

试想几个男人能做到? 心灵的出轨大过于身体的出轨!如果我们是佩蓉,还愿意与王生再生活下去吗? 如果不愿意,走出围城后如何面对天下无处不王生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