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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姆雷特有感

发表时间:2023-07-13

读哈姆雷特有感收藏(4篇)。

写好一篇读后感应该从哪些点着手呢?我们读过作品后,明白了世间的真相。读后感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读哈姆雷特有感”的资料,让我们一起在阅读中度过美好的时光分享智慧和经验!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1】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2】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4】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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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读秘密花园有感范文4篇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一】

美国作家伯内特夫人的文章总是奇迹与现实并存,《秘密花园》更是曲折、奇妙。

书中的花园原本是克雷文先生的天堂。那时,花园并不是秘密,但花园里的幸福是没有第三人知道的——两个年轻的生命——克雷文和莉娅丝,待弄着同样年轻的植物,整个花园渲染在青春之中,克雷文甚至没有想过要遗忘花园——一个充满幸福的地方。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莉娅丝在花园中去世了。克雷文开始背叛曾经一切幸福的誓言,将花园封锁在心灵深处,随着他的莉娅丝和快乐一同死去,他变得不敢面对现实,他觉得现实背叛了他。这时,同样没有幸福的玛丽住进了克雷文姑父的庄园。庄园残留的活力居然让玛丽懂得了幸福,玛丽在让姑父伤心的花园中快乐的长大,并认识了常年不见旁人的少爷柯林,让他改变了当初的“我不能活下去”,让他由衷地认识到“我要活到永远”,克雷文先生也终于渐渐接受了他的家庭。

人生总有悲欢离合,而且总是出人意料。就像克雷文先生的花园,曾经让他得到幸福,后来却让他沉浸于悲伤。有时我们避免不了这种意外的伤害,就坦然接受吧。心中记过铭记着曾经的欢笑,便会觉得快乐并未离我们远去,现实也并非冷酷无情。

我们曾经遇到过无数次挫折,或挣扎,或坦然,我们还是走过去了,可是如果真的飞来横祸不偏不倚袭向了我们,我还能够把它踩在脚下吗?柯林也曾这样想过,在他被疾病困扰的时候,选择了放弃他那无味痛苦的生命。但玛丽和迪肯让他亲眼目睹世间的温馨之后,他觉得活到永远才能真正摆脱痛苦。所以,当我们面临困难险阻的时候,想一想周围的美好,全身心投入美好,坚强地坦然处之,幸福便又会回到我们身上。

其实,我们的一生一世,幸福一直默默相伴。如果我们关注它,它也会关注我们。柯林代表着克雷文先生失去妻子后的幸福,但是克雷文却因为害怕见到儿子体弱多病的样子而抛弃了他,也抛弃了亲情。没有亲情的生命是残缺不全的,在度过了前半生支离破碎的生涯后,克雷文先生回到花园,惊异地发现儿子能带给他莉娅丝的一切。

这本书是以“离”开头,“合”结尾,正如勇敢地拨开阴霾,是灿烂的阳光一样,生命中需要坚强,需要坦然。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二)

六年级最后的一个寒假猝不及防地迈着轻快的脚步向我迎来,我决心在这个寒假阅读相关有益的书籍,来使自己幼小的羽翼更加丰满,于是我的目光望向了摆在书柜上的那本《秘密花园》。

这部小说的主要梗概是:一个性情乖戾的小女孩玛丽因为父母在一场突如其来的霍乱中双双身亡,从而变成了孤儿,生活在叔父克雷文神秘的房子里。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了一个被荒芜十年的秘密花园,玛丽、迪肯和科林,使用了了快乐的魔法,使濒临死亡的花园起死回生,并且每个人的秉性也发生了巨大的蜕变。

初次阅读完毕,我非常喜欢书中的一个小男孩,他就是——温柔善良的迪肯。他与刁蛮任性的玛丽截然不同,与悲观脆弱的科林更是两个鲜明的存在。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存在,一群小动物们与他形影不离,熟知大自然,就像是大自然的化身,身上总带着一股淡淡的花草香。但我也十分同情玛丽和科林,玛丽童年时期父母总是忙忙碌碌,将玛丽托付给了底下的仆人,丝毫没有给予她关心和管教;科林从小体弱多病,父亲克雷文因为妻子的离世而变得孤僻忧郁,没有父爱与母爱,以及朋友的陪伴和交流,科林变得霸道自私,认为自己就快死了,整日哭泣。从两个孩子身上,我总结出:人物性格与环境密切相关,成长环境会养成每个人迥异的性格,所以每个人的成长环境在自身都有迹可循。

第二次重温的时候,我从这个浪漫奇妙的故事中感悟到了许多通俗易懂的人生哲理。在我们短暂而精彩的人生道路上,有喜有忧,难免会遇到坎坷与挫折,但是如果轻易就自暴自弃的话,你就永远无法开启心中的秘密花园,只有用微笑面对人生,才能施展快乐的魔法,战胜眼前的磨难。所谓“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不如开心地过好每一天!”,悲观消极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只会让你丧失对美好生活的希望,所以让我们积极乐观地面对每一个明天吧!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三)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秘密花园》的书。读完之后,我深深地感到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秘密花园》是由美国著名作家伯内特写的。这本书经过了漫长的岁月,经过了古往今来的历史……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父母双亡的玛丽在姑父家马慢慢的从一个性格怪异的小女孩变成人见人爱的孩子,结交了一位叫迪肯的男孩,两人共同开发与探索秘密花园,与表哥科林交流最终让科林重获自信,变得活泼起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乐观,积极,微笑,才会使我们有精神,也只有有精神,我们才会拥有健康。病痛,往往只有在我们心里。心里有病,才是最折磨人的病。

人生不如意事就如满天繁星,如果一遇到挫折就郁郁寡欢,那这个人也就一生也不会快乐。遇到挫折,我们应该像文中的玛丽那样,微笑面对。例如桌子上只有半杯牛奶了,悲观的人,可能会唉声叹气地说:“太倒霉了,只剩下半杯牛奶了!”乐观的人,则可能微笑着说:“太好了,我还有半杯牛奶呢!”同样的境遇,心态不同,人生的轨道恐怕也会不同。

就像我,有一次,我被铁钉扎到了,也不知道那铁钉有没有生锈。听同学说,如果破伤风的话,一个月便会死去。我吓得面都青了。回到家,我告诉了家人,可妹妹却乐观地说:“放心好了,没那么容易死。”我半信半疑。一个月很快就过了。一天,我突然感到十分头疼,我悲观地想:天哪,我还不想死!我立刻告诉了独个呆在家中的妹妹。妹妹想了想,说:“我看,是你着凉了,所以才头疼。”我不信,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说什么“我快死了”之类的。无奈,妹妹叫回了正上班的妈妈,妈妈又把我送进医院。后来,医生诊断出我头疼是因为我感冒了,而我根本没有破伤风……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让自己快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己。要记住,让自己快乐起来!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四】

你看过《秘密花园》这本书吗?没看过。哦,那就让我来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秘密花园》是一本十分有趣的儿童读物,它的作者是美国的F.H.伯内特。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姑娘玛丽,因为一场霍乱成了孤儿,然后她来到了米瑟斯威特庄园,在这里她遇到了善解人意的玛莎,脾气古怪的本,可爱的知更鸟,活泼热情善良的狄肯,瘦弱多病、脾气暴躁、寂寞自卑的米瑟斯威特庄园的小少爷柯林,在这里她也经历了一些离奇有趣的事,在寻找秘密花园和帮助柯林的同时,她自己也变成了像玛莎狄肯一样的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

那你知道是什么让她从脾气古怪的小姑娘变成了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吗?告诉你吧,是友好的大自然和善良的玛莎、狄肯改变了她。在知更鸟的帮助下,玛丽找到了被封锁了十年的秘密花园,为了救活这个秘密花园,玛丽决定自己来种花除草拯救秘密花园。在每天拯救秘密花园的劳动中,她懂得了饥饿的滋味,对以前不屑一顾的食物产生了兴趣,于是她饭量大增,充足的食物和每天的锻炼也让她逐渐强壮。在拯救秘密花园的过程中,她被大自然的神奇、纯洁所吸引,玛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心也变得像大自然一样的开阔。玛莎和狄肯是一对姐弟,玛莎和狄肯曾多次告诉玛丽,春天的牧尔有多么美丽,这激起了玛丽对大自然的好奇心。在雨天,玛莎有时会告诉玛丽一些关于庄园的事情,帮助孤独的玛丽很快地适应了庄园里的一切事物。在晴天,狄肯会和玛丽一起玩耍,告诉她一些植物的特点,帮她一起拯救秘密花园。在他们的帮助下,玛丽和他们变成了朋友,尤其是狄肯。然后她和狄肯一起把这种善良友爱传递给了柯林,帮助柯林走出房间,战胜病魔,站立起来,使他也变成一个善良开朗的人。

大自然的美丽纯洁能够净化人的心灵,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善良能够感化你的心灵。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收藏4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这篇文章将带您从多个角度分析和探索“少年中国说读有感”,我们将继续为您提供这方面的资讯!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1】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这脍炙人口的名句是出自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意思就是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只要青少年能聪明,有才学,国家就有希望强大富足。所以,只要我们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的好少年,做一个讲文明、讲城实、守纪律的好儿童。

真善美,这三个字说难理解,也不难理解,说容易理解,也不容易理解,这要看你有没有真正深入体会过,有没有真正去践行过。真善美,这三个字我的理解是:真,就是你的心要真,不能弄虚作假,要真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善,就是你的心要向善,多做一些善事,多回报社会。美,不是指外貌美,而是指心灵美,一个人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这本书主要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是科学教人求真、人文教人向善、生活教人尚美、五好小公民大行动。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感恩这个词了。每当我生病时,妈妈总是抛下一切,把我送到医院;每当我

伤心时,妈妈总会来安慰我;每当我生气时,妈妈总会来跟我讲道理,并让我不要生气。妈妈为我做了这么多,我是时候应该回报了!

做为未来的的接班人,同学们只要加入我们的奋斗加入我们的贡献,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繁荣富强,一起学习真善美吧!让我们所有人都拥有真善美!让感恩成为我们的习惯!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2】

近期,我们学了梁启超写的《少年中国说》这篇文章,学完之后,我沉思了很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这一句句振奋人心的呐喊,深深的刺进每一个青少年的骨子里,当然我也不例外。从前,旧中国是那么弱小,根本无法抵抗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特别是在清朝末年,中国内忧外患,中国的国门被撞开了。外国侵略者讽刺我们中国为“老大帝国、东亚病夫”,这是多么屈辱的名字啊!这时,梁启超站了出来。他代表我们全中国人的心声,愤怒的加以反驳。梁启超以奔放的热情,大声高呼,激励青少年奋发图强,救国家民族为水火之中。整篇文章读来,荡气回肠,富有极大的鼓励性和感染力。

学了《少年中国说》之后,我有了很大的启发。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但是,有人会这样想:反正我现在还小,学习不好也没关系。我想对有这样想法的人提出抗议,因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从小做起。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不浪费学习的大好时光。早上起来晨读,每天坚持阅读、练字,做一个勤学好问的优秀学生,长大以后报效祖国母亲。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3】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这朗朗上口的读书声是哪里来的呀?原来是同学们在读《少年中国说》。

这是《少年中国说》的一小部分,也是最经典的一部分,其中“少年智则国智”这句话我很赞同。

少年时期正是成长的好时机,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了一名人才,可以为国家效力出谋划策。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也不会失传,有句话说得好“自古英雄出少年。”小时候有了好习惯,纯真的本质,那么长大后又充满了正义感,就是一位英雄,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将来便是世界的主宰者。

然而,现在一些少年和青年已经不管不顾,有的开始骗父母的血汗钱去吃喝玩乐。像这样的人将来会被社会淘汰。社会上需要的是有文化的人,有正义感的人。但是却有很多人满不在乎,仍然做老师眼中的坏学生,父母眼中的不孝子,大家眼中没有正义感的人。

那么怎样才能算是好少年呢?我觉着要有健康的身体,诚实守信的好品质,犯了错知道改正,接受老师,父母的批评。有担当责任的能力,有努力学习的好习惯写好中国字,说好中国话,做好中国人。如果能做到以上几点证明你是一个好少年,一定会成为一名有用的人。

《少年中国说》是一篇好文章,希望大家都能读,都能成为做事有计划,有分寸的好少年,成为为国负责的栋梁之才。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4】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中国少年与国无疆”,这是今年春晚赵文卓表演的《少年中国》的歌词。这个节目展现了当代少年意气风发,豪气冲天的磅礴气势,场面壮观,看过这个节目后我很激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之后,我便拜读了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少年中国说》只有寥寥三千多字,但是每一个字都那么的掷地有声。他从当时中国内外交迫的现状开始分析,结合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旁征博引,叙述了他所描述的“少年中国”。“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梁启超先生把复兴中国的伟大梦想寄托在了中国少年的身上。

作为一名“少年中国”的少年,又是一名今年刚刚入团的团员,我们应该怎样实现中国的“强国梦”呢?中国智在少年。新中国以来的东方红,原子弹,改革开放等等,无一不是在外人惊叹的眼神中诞生,而这正是老一辈的中国人以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创造出来的。因此我们少年要做到“智”,继承老一辈的光荣传统。而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校园里如饥似渴的摄取知识,努力做到“厚积而薄发”。其次,一个有智慧的人要会学以致用,身体力行。“纸上得来终觉浅,要知此事须躬行”。书本上的知识还需要实践的检验。有智慧的人在做完后会仔细思考,看看哪里需要改进。而这些人,便是少年中国所需要的少年,所需要的智。一切智都体现在所作所为中。中国强在少年。少年的“强”我觉得首先是内心的强大。自信是强的源泉,相信自己能够做到,甚至能够吓跑困难。文学家萧伯纳说过:“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其次是身体的强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1993年,一篇关于中日少年的《夏令营中的较量》,引发了罕见的中国教育大讨论。而事后,作者再次撰文表示:中国孩子表现不如日本孩子顽强,既有观念意志方面的原因,也有体能差异的原因。20年过去了,我们还会在媒体上看到:在开学典礼上有学生晕倒;在长跑的过程中有人昏厥。我们需要在阳光下自由的奔跑,锻炼出强健的体魄。中国独立在少年。独立很容易,一些能够办的到的,能独立;一些渴望办到的,更要独立地去尝试。独立生活;独立学习;独立思考,不做“小皇帝”、“小太阳”。多“独立”,发现独立并不难。当能够正确完成每一件事的时候,少年便独立了。国便独立了。“我的中国梦”——中国的“强国梦”。《少年中国说》给了我莫大的鼓舞,它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印在我的脑海之中,那种强烈的责任感和对中国少年的谆谆教诲震撼人心。“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建设少年中国时不可待,因为我们是中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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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孔乙己有感(篇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4篇)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一】

发展,是一场绮丽的流放,是一次漂亮的成长。千滋百味,青春染指流年。——题记

一股苦味的味道涌来的心中。我的眼光静静的停在结尾的逗号上。许久,才发现自身早已看完了这本书。轻轻地掩卷,封面图的美少女制约住我的眼光。她斜倚窗前,紧抿着小唇。她在想干什么?我禁不住心潮澎湃。哦!她或许便是不久踏入青春火车的凌子,因遭受一张生疏同学的小纸条,便跌入了茫然的涡旋,不知道该出路在哪里。她或许便是弄丢了友谊的宝儿,自小依赖的青少年的离去,她万般无奈忧伤着。她或许便是不久发展的娜塔莎,那一夜,母亲沒有吻她,她辗转难眠,思索着谁才算是哪个有坏人坏事的人。哦!亲爱的朋友,不必茫然,不必忧伤,成长的滋味本便是甜酸苦辣,味味应有尽有。

成长的滋味,就像加了糖的冰柠檬,香甜可口。在飘扬着奶茶店香气的夏季,哪个摇港式奶茶的女生离开。奶茶店在男孩儿内心,变成了香甜可口的追忆。成长的滋味,就像一杯原汁原味柠檬水,酸酸的涩涩。十二岁生辰前的夜里,一声厚重的关门声变成一道分界点从那天以后,好好地的两人越来越客套而冷淡。而成长的滋味于我来说,就像一杯浓浓苦咖啡。还不等他收拢自身的芭比娃娃,就被时光老人推上去了青春的火车,塞入了应届毕业的车箱。在题海战术书山间艰苦奋斗,在繁杂苦味的日常生活感受生活百相。但每日匆匆忙忙,给自己的总体目标而勤奋努力,确是丰富而开心的。就像现磨咖啡,仅有认真煮,细心品,美好的情绪才会泛起在其中。

哦!亲爱的朋友,不要再忧伤,不要再茫然,用心去感受这成长的滋味,那就是大家成长的全过程。每蜕去一层驱壳,痛楚一直无可避免。收拾收拾情绪,把苦恼装包,吹拂一张笑容,开心启航!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二)

炎炎夏日,我们迎来暑假,因室外过于炎热,所以我决定到书店买一本书来作为消遣。于是我选择了《成长的滋味》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一篇小说,而是有10个小部分组成,分别是:人生的礼物,成长的滋味,作者笔下的童年,名字意味着什么,走不出的母爱……

整本书在正文部分展现少儿文学的纯真和质朴,幻想和幽默,玄思和深邃,丰富和大气……我认为这可以拓展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内涵。??《成长的滋味》由许多故事串联而成,这些故事有的十分幽默,有的十分感人,还有的充满寓意。这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一片叫《童年絮味》的散文,这篇散文讲述了作者幼时的童年嬉戏和朋友之间的娱乐。讲他们捉蝴蝶,挖蚯蚓,钓鱼,采桑葚,玩捉迷藏……讲作者消失的伙伴和忠实的朋友。读到这,我不禁想起我小时的伙伴,小时候就是那么无忧无虑。

读完这本书术后,我对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感受的滋味展开了思考。我从《理解的礼物》这一片小短文中读到做什么事只有你坦诚对待他人,才会得到好的回报。我也得到了一些小启示:在成长中,当我们遇到一些不可避免的挫折或麻烦,我们感受到的滋味往往是苦涩不堪的;当我们和最好的朋友死党发生争执时,这滋味往往是酸楚难言的;当我们付出努力得到回报时,这滋味总是甜美的;当我们被家长老师误会批评时,这滋味往往是辣不可言的,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请要相信有彩虹,因为只有尝过这些酸甜苦辣的人生滋味,我们才能感受到成长的滋味是完整美好的!这成长的滋味就如一杯柠檬水,虽然酸,但酸中却中夹杂着甜美;这成长的滋味又如一品可乐,时刻充满着激情与冒险;有些人则认为成长的滋味像一杯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但这却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我想在生活中难免会有挫折,也不乏学习之涯的艰辛,但这些没有什么,因为这是成长中因该受到的。只有你努力拼搏,只要你努力拼搏,终究还是会迎来雨后绚丽多彩的那一道彩虹。蓦然回首,你会惊奇发现,其实,成长滋味中的那些酸甜苦辣咸早就一点点,一点点融入了我们的成长中。成长的滋味是由我们自己定的,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拼搏,这滋味一定会是甜的,如果成长中有困难,不要畏惧,就如《阳光总在风雨后》中所说:“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三)

成长的路,每个人都在走着,但经历又各不相同。路上的脚印,或深陷,或浅浅,或艰辛,或平坦,但都是象征着我们的改变。如今温室中的我们,有着老师家长的悉心庇护,我们大都只是在“啃书”。成长的如何、社会的问题,我们未来的路,又深知多少呢?

我的成长,在“阳光雨露”下变得平坦,而我想明白更多,学会更多。我在《成长的滋味》中找到了它。我明白了,许多乐趣,许多生活哲理,都会在你成长的时候黯然产生。我们学会了独立,明白了珍惜,体会了真诚,懂得了理解,知道了许多许多让我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的词语。

对于爱的概念,我们大家或许都很模糊,他像是一层薄膜,看的到装的情感,却又不那么清晰的呈现。确是如此。爱,说不清,道不明,但的确在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中留下了印记。

最有感触的,是在一次圣诞节。大雪纷飞,天很冷,似乎不给人一丝喘息的机会。一个夏威夷男孩走了二十多英里的路,费尽周折找寻着长辈言语中的一片沙滩,沙滩很美,就如同孩子的心一般纯净。他精心的挑选了一个有美丽花纹的贝壳,小心翼翼的放起来带回了学校,作为圣诞节的礼物送给了老师……

也许,我们会不解,为何男孩到如此远的地方只为捡一个贝壳做礼物?很简单,路程也是礼物的一部分。礼物虽薄,却装满了学生的真诚与对老师的爱。

是的,我们的成长是多彩的,我们的生活是充满爱的,头顶上的蓝天,需要我们自己去绘色。我们的改变,在成长中得以见证,我们会因为自己的探索、自己的乐观而活得精彩。成长,也将是值得深思的话题,我们回味着自己的过去,也憧憬着未来……

痛苦会过去,美丽会留在心里。微笑着面对生活,是我们成长的“金钥匙”。我们,在生活中的点滴中,感受到成长的乐趣。我们单纯的等待成长,不如积极的创造成长,促使自己不断进取。

成长,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坚持的寻觅,走到泥泞处,挽起裤子,毅然的走过,摔倒了,爬起来,整理衣衫,让微笑掠过……

自己的梦,是自己描绘的颜色,既然选择,就要不懈地走下去,必然艰辛,但终究是自己心中的希望,我心中蔚蓝的梦,也在成长中破土,发芽……

我的微笑,因为成长中的梦的实现而久久的挂在脸上。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四)

现在,我们的父母都想让我们成为有出息的人,因此,充斥我们 生活的是 A、B、C、D 与 X、Y、Z,以及各类特长。单调而压力重 重的生活使我们失去了太多的快乐。有时使人感到窒息,有时使人感 到渺茫。唉!父母们是否了解我们成长的滋味.这天,爸爸给我买回 了《成长的滋味》一书,我一见就爱不释手,似乎找到了知音。于是, 我细细地品尝起来。在这本书里收录了中外史上 36 个关于童年、人 生、人性、命运等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曾经所谓的烦 恼,所谓的压力,根本算不了什么,特别是史铁生的故事让我明白了 如何面对人生。 史铁生因双腿瘫痪,性格变得十分狂躁,对生活彻底失去希望, 而他有位母亲身子也有着病,甚至比他还严重,可他母亲却很坚强, 常常鼓励他要“好好儿活” ,直到快死去时,母亲还挂念着他。 读完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后,我在史铁生的情感世界走了一 个来回,感受到了其挣扎的痕迹。我想,突如其来的疾病从肉体上毁 了他, 在心理上摧残、 折磨他, 在此后余年或卧病不起、 或置身轮椅, 命运剪段了他飞翔的翅膀, 还要让他时时刻刻面对 “生与死” 的问题。 可是他母亲更是艰难,一个患肝病的人只有自已知道有多痛,而且还 知道即将离去。苦难像一块无比巨大的石头躺在面前,而她只是像西 方神话中的西佛斯一样,咬着牙关,将它推上山顶,看着它又一下无 情地滑落,又开始新一次的拼搏。 “咱俩好好儿活”——朴素得不能 再朴素,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一句话,所体现的母爱竟是那么的意味深长。 在这里母亲以自己的残缺而悲伤的余生教给孩子如何面对缺憾 的生命。大爱无疆啊,母亲的“好好儿活”就像家常话一样真实,可信、可感、可叹!那声音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 苍凉,时而缠绵而深沉,最后历尽千难万苦之后的今天, “满足和感 恩”成了史铁生对“好好儿活”最终的阐释。正是母亲的这份爱给予 他,让他对生活的另外发现——把命运当作别开生面的游历,把人生 当作另外一种享受,用笔写出自己的“好好儿活” 。于是他借着灵魂 的苦磨,用文字记住母亲有关的每一细节,每一细节都是对母亲永远 的爱和怀念。读着他的文章,我的心灵似乎经历了一种剧烈的洗礼。 菊花“淡雅” ,人可以活得平凡;菊花的“热烈和深沉” ,人可以 活得奔放。史铁生的母亲没有非要他活得“淡雅” ,她只是要推着儿 子去看菊花,她只是给儿子提供一些建议,重要的是让儿子活出属于 自己的个性。 对于我们,人生的路还很长,但当务之急,我们应该把握现在的 时光,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虚度自己美好的人生。不管面对怎么样的 困难,都要能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儿,都要能铺开自己的人生道路,活 着就要“泼泼洒洒”地笑对人生。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汇编4篇)


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作者的作品读过之后会一直留在人的心里。为了记住这些看过的剧情,我们有必要去写一份读后感。以下是作文5000网的编辑为您搜集整理的“读失落的一角有感”相关资料敬请参考,我们感激您的阅读和点赞同时也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更多人!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1

“圆”,一个十分完美、形象的汉字。它不禁令我想起中秋那一轮悬挂在深蓝色幕布上的白玉盘;又令我想起李白的“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意境。但是,“圆”真的完美吗?他真的没有缺陷吗……

从前,有一个圆,不小心碰去了一个角,他十分伤心,决心要去寻找那“失落的一角”。他唱着歌儿,出发了。一路上,虽然面临着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虽然艰险重重,但他不退缩,连浩瀚无垠的海洋都被他感动了,向他敞开了温暖的怀抱,送他去陆地的另一边寻找。他心中中有一个目标:“找回那失落的一角” !

因为他身上缺了一个角,所以滚得慢了。虽然慢了,而且更累了,但他却时不时停下来雨地里的小虫谈谈心;有时休息够了就与小甲虫们赛跑;有时蝴蝶飞到他背上与他一同跳着“摇滚”……他十分快乐,交到了与多朋友。平地、上山、下山……在不断寻找的过程中,这缺了一个角的圆,是不是的碰上一些小角。但是,有的太大,有的太小,有的太尖锐;有的因为没要紧,丢了;有的因为咬得太紧,碎了;有的却是利箭,他吞下去,差点儿把命都搭进去;有时则摔打一个大坑里,很难爬上去……

可是,它不但不气馁,反而更加执著,更加艰苦的寻找。虽然很辛苦,但他很高兴。最终,他终于找到了那个他期盼已久的角,他兴奋得难以用语言形容。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但烦恼的事又接踵而来。正是因为他补上了这“失落的一角”,从而他再也唱不好歌,只能像吃了包子一样,说不清话、不能唱歌。他不再快乐,因为他不能在与昔日的朋友:小虫、甲虫、蝴蝶一起唱歌、谈心、赛跑、跳舞……他变得寂寞与伤心。于是,这个圆下定决心,放下了那失落的角。又开始为下一个目标而奋斗。一切又重新开始了。开了在延续!

就是这样一个圆,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他懂得了,人的生命不可能十全十美。如果过于完美,那么最终还是个失败者。他也懂得:人如果要活的精彩,就需要不断寻找目标……快乐就是去实现这个目标。

是啊!在我们生活中,又有哪些事情不能不证明这些?!

如果你过于富有,那你就会失去目标,从而在生活的表面上享受,从而十分无味;如果你过于聪明,那么你就会目中无人,没有了前进的动力,不去学习,从而使许多人超越你;如果你过于强大,就会无一目标,无一对手,使人感觉与他人隔着一层无法摸透的薄雾,从而产生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境界……就如大家熟知的“独孤求败”。虽然无人能与他为敌,但他的内心却十分悲凉,因为没有一个对手,没有一个目标,是生活变得十分悲观。

那么,我们应该要知道“不要求完美,只要求更美”的道理。而这追求与努力的过程,恰恰就是“园”你的目标,甚至梦想的过程。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2

我、姐姐和妈妈在晚上一起欣赏一本书《失落的一角》 。这本书不像别的书那么长篇大论,很简洁,却又蕴含着很深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不完整的圆去寻找它失落的一角,它饱经风雨找到了一角,看起来很合适,但那一角不愿意,它并没有就此退缩,而是继续去寻找它失落的一角。它又找到了一角,但是太小了。那一角又太大,这一角又太尖,这一角又太方它试了好多角,但都不合适,终于,它找到了一角,是它那失落的一角,终于,它完整了,但它享受了一会儿,又把它放下了,它明白了什么,又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讲完了这个故事,我想其实这个圆已经拥有了一角,那一角,就是它追求的目标,它有了这个目标就去为这个目标奋斗了。于是它动身去找失落的一角。其实在仔细看看,它虽然缺了一角,它利用这个空隙把它变成了一个嘴巴,这样,它会笑了,它会哭了,它有表情了,它会唱歌,会说话了!但有了这些它还不满足,因为它想变得完美起来。

它跟我一样,我上记单词班,记单词总是记不好,妈妈陪我一起记我尝到了学习的乐趣,可是我还是不满足,非得拿个冠军不可!它有时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一场冰凉的雨。这就想我没考好受同学的嘲笑,心就像在太阳底下暴晒,而妈妈的安慰又给我了信心。有时,它被冰雪冻僵了,但太阳出来,它又暖和过来。这就像,当我们接近绝望的时候,有人给予我们希望与安慰,那自信的火又燃烧起来。因为它缺了一角,所以滚不了太快有时停下来跟虫儿说说话。你看,它在通往梦想的路上又结交了朋友,拥有了友情。有时它闻闻花香。呦,它跟人一样,在这匆忙的路上,休息片刻。有时它又与甲虫比赛超过了甲虫。显而易见,它是多么快乐啊,在这充满危险的'路上有这样的快乐真是难得啊!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3

《失落的一角》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很简短的故事,但朴实的语言中却透露了淡淡的哲学道理,耐人寻味。

书中的主人公是个不快乐的圆,因为它丢失了一角,所以它开始寻找那丢失的小角。它跨过高山,越过海洋,逃过重重危险,历经千辛万苦,虽然艰难,但它获得了一段美好快乐的时光。在寻找的过程中,它找到许多失落的角,可经过尝试,没有一个适合自己。它继续寻找,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那一角,可当它变成一个完整的圆时,它飞快地滚动着,想停也停不下来,失去了原本的快乐。最终在快乐和完整之间,它选择了快乐,舍弃了属于自己的那一角……

人生中,我们也应该像文中的圆一样,既要学会选择,又要学会放弃。现在同学们的快乐时光被家长安排的兴趣班占用了,但家长并不管孩子们喜不喜欢,希望我们在任何一个兴趣中都学得非常出色。可很多兴趣并不是自己所喜欢的“一角”,应该让我们去寻找最适合我们的“一角”,家长应该多多留心我们所喜欢的兴趣,多多培养,我们长大后就可以通过自已的特长,在生活中获得快乐,在人生道路上走得更精彩。小时候,跟朋友学下象棋,当我明白象棋走法,跟朋友比试时,我才明白自己没有深入地理解象棋,每当我的任何一枚象棋被朋友的棋子威胁时,我都选择保护,不放弃,结果棋局一片混乱。而朋友那边却井井有条,有时为了保住大局,他宁愿牺牲一些棋子,越过界河,打入我的内部,我只好束手就擒。这时我才明白,选择和放弃都很重要。

我们既要学会选择,也要学会放弃,有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只有适时放弃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4

《失落的一角》是20xx年南海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谢尔·希尔弗斯坦。

失落的一角是一则用简单黑白线条描绘的图画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绘本。不要以为绘本只是给孩子们看的,其实很多绘本在图片背后所要向人们传达的都是深刻的人生哲理,就比如这本《失落的一角》。

“他缺了一角,他很不快乐!”这是故事的开头。所以这个缺了一个角的圆只能不断地寻找,好像只有找到了他缺失的那一角,他才完整,才会快乐。于是他不停地向前滚动,在寻找的过程中,他要忍受日晒,会遭遇冰冷的大雨,还会被冰雪冻僵,可是他依旧没有放弃。

不过因为缺了一角,他无法快速滚动。因此他有了和小虫说话的时间,有机会去闻花香,它还饶有兴致地和甲虫比速度。就这样,他渡过了海洋,走过了沼泽,穿过了丛林,他上山、下山,虽然一路艰辛,但是他好像发现了其中的快乐,因为在寻找的过程中,他一直唱着歌。

然后,他遇到了一个角。遗憾的是,这个角不愿意做他的角。再后来,他遇到了很多的角,只可惜都不适合他。她们不是太大了,就是太小了,要么就是太尖锐,或者太方正。好不容易找到了合适的,却因为他没抓牢而丢失了,还有一次因为抓地太紧而碎裂了。

在寻找的旅途中,他跌进过大坑,也撞到过石墙,不过还好,他终于找到了那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一角,刚巧那一角也想属于他,他们合适极了。他们都很开心,也很快乐,这一次,他是完整的了,他不再缺少什么,他可以快速滚动,他想放声歌唱。可是,他发现自己滚得太快了,没有办法停下来交朋友,也没有机会欣赏路边的风景,甚至,他再也无法开口唱歌了。

最后,他放下了一直寻找的,自己丢失的那一角,从容地走开。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也正是因为有了缺失,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才有了追寻梦想的动力。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的不完美,才不会错过生命中那么多完美的瞬间。

读《第七天》有感(精选4篇)


以下是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整理的有关“读《第七天》有感”的全面介绍,推荐各位去阅读作者写的第七天读后感,里面的故事一定会震撼到你。我们可以把在阅读感受到的想法,写成读后感记录好,请在收藏夹中添加本网页的链接以备日后使用!

读《第七天》有感 篇1

没想到五年后的今天,我还能有机会在一个悠闲的下午一个人静静地看完一本书。记得七年前的一天,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拼音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时也是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了。

后来的时间里,每当讲起读名著,我都会蹦出一句‘我只用了一天就看完了《汤姆叔叔的的小屋》’当时也是满满的骄傲。今天拿起了一本在我书架上放了半年多的小说《第七天》,这本书是一位伴随我成长的人在我十九岁生日时送给我的。拆封之后欣赏了一下封面才开始读。封面真是太好看了,是我喜欢的简约系风格。

全书分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杨飞”回忆生前自传式的经历以及死后在另一个世界的所见所闻。他在火车轨道之间被养父捡到,养父也是个深情善良的人,为了把主人公更好的抚养成人,不惜放弃自己的爱情、婚姻和像常人一样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即使后来主人公遇见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最后还是选择了和养父一起过日子。作文后来,工作的时候遇见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他和她原本可以相安无事地过完一生,但他的妻子最后选择离开他,和另一个男人去闯出一片天地,以此实现自己的价值。后来她知道自己为了追求价值而看错人了,迷途知返却不能返。

在另一个世界与主人公相遇时,互相谅解,后,走远了…里面互相穿插了他生前或死后身边的人和事,一个个热爱生活的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平平凡凡的群体知觉或不知觉地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诉说着他们的故事。他们都是不停追逐美好生活的人啊,为什么结局如此凄凉,伤感,令人惋惜!读完,心中无限惆怅。

读《第七天》有感 篇2

余华作品不是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与语言优美词藻华丽的其他作家相比,我更钟爱的是文字中透露着黑暗的余华。

童话是留给小孩子看的,成熟的人或许更适合风雨后的返璞归真。于笔者而言,这社会上的荒谬事件数不胜数,每每看到手机上的推送,都不忍打开。这大概是源于内心那颗最纯正的心,封存已久。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捧着它。直至如今,这社会的真面目在一个又一个荒谬后被揭露被戳穿,浑浑噩噩过了十六年,如今顶着“中国青年”的称号,被迫接受现实。

我问她:“这是什么地方?”

她说:“这里叫死无葬身之地。”

在这里,墓地可有可无,自由最重要;在尘世,尊严可有可无,利益最重要。活时将自由禁锢,死后尽全力挽回,为何要这样欺瞒自己?难道你想过这样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吗?

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此书集荒唐、暗黑、腐朽于一体。社会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呢?大多数读者都会对此感到质疑。兴许是在社会上大肆宣扬正义的大背景下,人们对黑暗的理解已模糊不清,但笔者想表达的是,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和谐美好,看得不仅仅是治安不仅仅是宣传工作是否到位,还要看人们的内心。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社会上“在外女学生被奸和杀”“北大学子弑母”等事件层出不穷,面对诸如此类的新闻,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轻轻划过罢了,可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在乎过呢?想必都是人类的内心在作秀。

“我想涂去一切不幸/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顾城的短短几句诗,诉说出许多人的心声,我想,我们都是任性的孩子。

我们都是第一次来到这世上,没有人知道死后的世界会是怎样,也鲜有人为自由而活发声。都说人生而平等,我们力所能及的便是善良与真心。“有时候,人类的美德可以终结悲剧”在这喧嚣的尘世间,若人人都能对其抱以真心,太阳的力量或许会更大些。

董卿说:“其实当我们有一天,在回忆过往遇到的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如果我们能够想起来的更多的是一份单纯、友好和善良,这就是我们的幸运。”黑暗中的曙光,是由千千万万个我们,发自内心的善良组成的,每个人都在经历着他人不知的战斗,请心存善意,直至永远。

读《第七天》有感 篇3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读《第七天》有感 篇4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收藏6篇


你知道一篇高质量的读后感是如何写出的吗?在熟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在身心上,都令人收获颇丰。 以梳理阅读内容为重点,打造个人阅读笔记,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的文章。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篇1

我们都曾经拥有过美好的童年,虽然时间很短暂,但那毕竟是一段充满着欢笑,充满着乐趣的时光,可是你见过像汤姆一样充满着冒险经历的童年吗?下面就让我们进入汤姆索亚的冒险旅程,揭开汤姆索亚童年的神秘面纱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19世纪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他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顽皮,淘气的主人公形象———汤姆索亚。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虽然淘气,但是很富有同情心。在姨妈眼里,他调皮捣蛋,坏心眼儿多,喜欢恶作剧,但自己却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雄,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但是在我的心里,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勇敢、正直、乐观,遇事沉着冷静的孩子。

在汤姆被波利姨妈罚刷墙时,他充分地向我们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说刷墙很有意思,别的孩子为了刷墙,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个人竟然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他们为了主持正义,勇敢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真面目,解救了被冤枉的波特。终于有一天,汤姆为了为了逃避这个文明世界,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与他的伙伴———乔·哈波,哈克贝利·费恩共同商议:他们一起躲到小镇外的杰克逊岛上当海盗! 这个另人吃惊的想法就在这三个孩子的脑海的徘徊着,但他们这么做,并不是要真正的远离这枯燥的一切,只是想通过这次的"失踪"事件,让那些大人们去忏悔,忏悔他们当初的所做所为,让他们感到对自己有亏欠,并把这种愧疚持续一辈子。就这样,三个孩子从此踏上了冒险之旅,他们的愿望也实现了:当大家发现这三个孩子不见了之后,天天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人人都在回忆他们当初对孩子们的“恶行”,每天都怪罪着他们自己。他们逃到荒岛上以后,镇子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同样有像汤姆一样的孩子:在校园的课间经常可以看见几个小男孩打成一团,这经常成为老师和家长们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但是他们也有着与平常人一样的情感。汤姆虽然调皮捣蛋,但面对自己亲人对自己的思念,他也忍不住哽咽了。身边的人也是一样,只要我们耐心的去开导他们,他们也会体会到亲人的用心良苦,也会被打动,最终还是会走入正途的。我从汤姆身上获得的最大的就是:

(1)我明白了拥有快乐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面带微笑对待生活!只要你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周围拥有快乐的人,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会以微笑以对,好象他们都好似没有什么伤心事,所以我们要从生活的角落抓起,不要让微笑漏过每一个缝隙,这就会使自己的生活变的更加充实!

(2)我知道了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沉着冷静,坚持到底,只要你坚持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取得胜利!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篇2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大笑的趣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替他干,还主动送他礼物。后来和夏克逃去荒岛,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着乐。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有点不象榜样的样子,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挺身出来作证,拯救了无辜的“罪犯”—波特。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敬佩的小英雄。他们真勇敢啊。

而我从汤姆身上获得的最大收获就是:要想拥有快乐,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笑对生活!这样,生活才有意思!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篇3

我用一周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他淘气、聪明、也富于同情心。有一次汤姆被罚时,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他用这些礼物换了十张黄票,并用这十张黄票从校长那得到一本《圣经》的奖励,他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他还很勇敢,当众指出印地安·乔是杀人凶手,并决定在法庭上作证。有一次与伙伴贝琪在山洞里迷了路,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都走不动了,全靠汤姆冒着生命危险探路,终于走出了山洞。

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的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汤姆一直坚持自己的优点,从小淘气到最后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孩子,从老师眼中的那个不爱学习、爱打架惹祸的坏孩子成为一个令人佩服的小英雄。

我也要学习他,克服自己的缺点,发扬自己的优点。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篇4

今天我把汤姆索亚历险记看完了。我给大家总结总结。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哈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汤姆和哈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哈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

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篇5

同学们你们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吗?如果读过,你是不是被里面动人的情节深深的感动呢?仿佛那个小男孩就是心目中的另一个你。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这部小说生动的描写了一个美国顽皮、聪明、勇敢的小男孩汤姆.索亚的亲身经历。汤姆.索亚讨厌学校枯燥的学习、不愿守教条式的规矩、总爱打架惹事……为此他经常挨姨妈的牧师的责骂。与其同是他又正直、善良、足智多谋。在追求自由自在生活中,他干出了一件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下面两件事。

鬼屋挖宝。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暑假到了,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商量着一起去找宝藏以及在寻宝过程中与一个西班牙人、一个印第安人之间发生的事情,最终他们凭借着机智、勇敢夺回了宝藏。

山洞冒险。这个故事讲述了在一次探险过程中,汤姆和贝基困在山洞里的事情。在其中他们有埋怨,有失望、有恐惧、有自责……但不管怎么样,他们没有放弃希望,最后汤姆用放风筝线的方法不让自己在黑暗中迷路,找到了出口。

读过这本书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想自己每次做事总是要爸爸妈妈做主,让他们帮我想办法出主意,没有自己的想法。每天上午一个人在家,一定要让妈妈告诉我在家做什么,才肯让妈妈走,做完了事,又要打电话给妈妈,问接下来要完成什么事……这一切的一切让我羞愧难当。此时的我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不管做什么事都有主见,并且能合理地安排自己的作息时间,争取让自己成为一个正直,诚实,遇到困难能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勇于尝试解决的新时代好少年。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篇6

在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之后,我为他的勇敢和正义所折服,又被他的机智和冒险精神所吸引,还为他的善良所感动,总之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书中的好朋友、小伙伴。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觉得书中也有小伙伴啊!

在他做粉刷工当中就体现了他的聪明机智。本来给栏杆粉刷是对犯错误的汤姆的惩罚,但他却把这项工作变成了一个只有好孩子才能得到的奖励。让村里的男孩都不惜拿出视为珍宝的小玩意,来换取这个工作,而被罚的汤姆却躺在树阴下休息。他要是我的好朋友,一定可以帮我解决好多我生活中的难题吧。

在和贝琪困在山洞里的时候,汤姆更体现了他勇敢、冷静、乐观的心态。要是我自己被困在山洞里我早就慌了神了。别说想办法找到水源再往上游走这些求生技巧了,就是冷静下来走几步都难了。而汤姆不仅用风筝线做记号跟着水源找到了出口,还把自己的大半块蛋糕节省给了贝琪。我太佩服他了!我如果有这样一个好朋友,我们一起去探险,一定特别棒!

在为波特作证时,真正的杀人犯就在下面。如果为波特作证,就是和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乔立下了仇。乔时刻都有可能回来报复。但他还是非常勇敢地给波特做了证,将无辜的波特从死神手里救了出来,自己却面临着被死亡的威胁。人一辈子能交到一个汤姆这样的朋友,真值了!

汤姆聪明、勇敢、善良、又有冒险精神,正是因为这些汤姆才得到了巨大的宝藏。而其实,汤姆最大的宝藏是他美好的品质。

我喜欢这个书中的小伙伴——汤姆·索亚!

读一诺千金有感分享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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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诺千金有感 篇1

《一诺千金》讲了作者经历的两件事:第一件是我小的时候,一个男生向我借2元钱,并如期还了钱;而另一件事是我长大后,去火车站接一个朋友,我们曾经约定风月无阻,可她却因为雨大没有来。

看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个故事里的两个人不就像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两种人吗?有些人说话算话,重不失言;而又有些人太随意许下诺言,却重来不会兑现。

一诺千金,这个成语似乎通俗易懂,很容易做到,不就是遵守诺言嘛!对,就是这样的,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啊!一个人要真做到一诺千金是很不容易的。比如说,有位同学要借本《海的女儿》书,我认为我家有,就随意的答应她了,可回到家却发现没有这本书,到学校只好向她解释。

本来我是一片好心,但以后别人就会对你的诺言半信半疑了,所以我们不要随随便便的许下诺言;又如,一些同学借了别人的东西,说了是明天还,但一拖再拖,这样,别人再也不会相信你的诺言了。

所以说,《一诺千金》里那个男生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学习他诚挚、严谨的为人处事,我们自然就会光明磊落,我们要做个诚实守信的人!

读一诺千金有感 篇2

人人都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现在却变成君子一言,死马难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现实生活中,一诺千金看来只是一种作风,实在、牢靠。可它更是一种郑重的对待世界的精神。许多人都不了解他的真正含义。诚挚、严谨的人为人处事自然磊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已经超出了准则的含义,而带着人类理想和正气的光彩。

然而在生活里,太多人随意许诺,却从不兑现,他们似乎活得轻松。可惜,这种场景不会长久,一个人失信多了, 他的诺言也被当成戏言,信誉大打折扣。

这里有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由著名企业的经理,他答应女儿给他过生日,可是到了晚上,公司说有一个重要的客户要见,这位经理说:"不,我要陪女儿过生日。"董事长坚定的说,助理见经理留意已决,就已不再说话。

第二天,经理打电话问那位顾客,说:"对不起,我说过要给女儿过生日。"客户激动地说:"我终于找到了我信的过的公司了。"因为守信用,所以得到了大批的资金,这里面的价值并非每人都能察觉。

在生活中,越是守信用的人越容易被别人骗。那些骗子就利用它的优点来行骗,导致了守信用的人越来越少了。

诚信,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把这个优点发扬光大。

读一诺千金有感 篇3

读《一诺千金》有感

午后,我再一次拿起了书本,开始默默地读《一诺千金》,读着读着就又被感动了,陷入了思索之中。

这篇文章讲的是,有个男生向一个女生借钱,为他低血糖的买葡萄糖,这个女生有些犹豫,因为男生家里很穷。可是男生说,他保证五天之内归还,女生就把钱借给了他。

五天后男生竟没有来,女生很,因为在当时,那钱是她两个月的零花钱。

夜里,就在女生快要睡觉时,男生火急火燎地跑到了她的窗外,把钱还给了她,天知道他是经过了多么地艰难才把钱凑上了,而且一定不能等到第六天!那个男生后来成就了一翻事业,他的决离不开他这种一诺千金的品质。

还曾听过这样一个老: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大声呼救,一个渔夫闻声而至,“商人说,救我,我会给你一百两金子。”可后来,他只给了渔夫十两金子。巧的是,几年后,这个商人又原地翻船,而且又碰到了那个渔夫,这次,渔夫没有救他。这虽说是一个哲理,但它说明,失信于人后果是多么地可怕,它告诫我们,做人一定要守信用,它会使人受益匪浅。

所以,我们一定要有一诺千金这最可宝贵的品质,要想,必须一诺千金!

读一诺千金有感 篇4

《一诺千金》就像是一坛美酒,历久弥香,让我在欣赏优美文字和有趣故事的同时,领悟到很多道理。

我爱读《一诺千金》是因为这本书能教会我做人的道理,还可以学到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有一次,我在读《一诺千金》的其中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作者主她的一位朋友约定,当晚在车站见面,而且风雨无阻。当天晚上,作者来到车站等了很久,却迟迟不见朋友的踪影,还在大雨天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倒是同时在车站等人的一个青年,却早早地见着了他的朋友。正当作者失望地走回家时,朋友打来电话,她说雨太大了,所以没去。

读到这里,我十分惭愧。因为我也曾经和作者的那个朋友一样不守信:星期六,我打电话给同学说去广场滑冰,结果我因为作业还没做完,所以没有去滑冰,使得我与那个朋友慢慢地疏远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悟出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待人要真诚,做人要守信。不要轻许诺言;想清楚自己是否做到.诺言一旦出口就要把它看得重如泰山。重诺守信,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品格。

【必备】读匆匆有感作文5篇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百里挑一的作文是如何写作的?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必备】读匆匆有感作文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一)

“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自然界的事物就是这样循环反复,周而开始,而有一件东西是一去不复返的,那就是时间。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更加认识到珍惜时间,珍惜“今日”的重要性。

“昨日之日不可留。”是啊!如果在昨日,你取得成绩,便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中;或是昨日办了件错事,便陷于忧郁沉闷中,也许所以你心中增添了一丝安慰或忏悔,但你可知就在这幸福的回忆和忧郁的沉闷中,今日——这最值得珍惜得时间却悄悄地流失了呢?时间不等人啊

我们有梦想,又抱负,但不能坐享其成。有一些人靠幻想来度日,想象着明天自我怎样出成绩,怎样为国家做贡献,甚至有的去算命看看自我是否有幸当个科学家,就在这幻想明天之中令今日的宝贵时间白白流失了;还有的人事事都要等到明天去做,要明白“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

我们不该在昨日中寻觅什么,也不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日,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工作,勤奋学习,用来弥补昨日,准备明天。时间的河流流速之快令人难以估测。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在这有生之年为社会做出不朽的贡献呢?这就需要我们珍惜今日的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去努力地工作,勤奋的学习,明天的成绩取得在于今日的努力。

我们仅有珍惜每一个今日,在这有限的时间里为社会做出贡献,回首昨日才是问心无愧的,展望明天才是充满信心的;仅有珍惜今日才能不愧于古人,后不愧于来者;仅有珍惜今日,我们的梦想才能早日实现。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二)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之后,令我俯下头,沉思……

在文章中,朱自清曾多次提到日子、时间是怎么过去,怎么流失的,“洗手时,日子从水盆中流过;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跃过;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飘过。”是啊!人生中有多少个美好的日子,可自己却从不会珍惜,等到失去了才会觉得可惜。同学们,你们可曾想过,人生中那无数个美好的日子你们是否珍惜?或许,有人学习不好,便抱怨命运,抱怨上天,抱怨什么呢?当然是命运为何对自己如此不公,可我想告诉你们,别人在跑的时候,你也在跑,可是当你休息时,别人却在继续努力。一切的一切全在于自己,不在于他人。

珍惜时间,有人不过是口头一说罢了,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呀!每当想起那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我总是觉得违背了自己珍惜时间誓言。那是在暑假里,妈妈一直催着我做作业,而我总想着暑假很长,日复一日地说着“我知道了”,可是却一直没有把做作业放在心上,而是东玩西玩,想做什么做什么,就是不做作业。转眼,离收假还有三天,我才想起我作业没做完,于是拼了命的赶。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时间就是流水,一去不复返,也不会停留在原地,它在我的玩乐中流逝,原来珍惜时间是多么的重要啊!

经过那一件事,令我感受颇深。“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少!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人生百年几今日,今不为真可惜!若言始待明朝至,明朝又有明超事。为君聊赋今日诗,努力请从近日始。”我终于明白了这句名言的真谛。从此,我立了一个座右铭:“今日事,今日毕!”从那以后,我努力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好学生。

是啊,朱自清曾写过:“聪明的你请回答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会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令我沉默了,我想,应该没有人会知道它的答案,但是,我们做为新时代的希望,应该带领人们珍惜时间,不要等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认真过好每一天,开开心心地生活,健健康康地成长,认认真真的学习。做好新时代的榜样。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算你有无数的金钱财富,可是,没有日子,没有时间,你能干什么呢?金钱能买到时间吗?不能。同学们,请跟随时间的脚步,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孩子。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三)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为何,年少时的光阴,总是如风一般,转瞬即逝。

春去秋来,四季轮回,这,是万年不变的规律。但是,此时,我才悄然发现,十三年的光阴已经离我而去,儿时的我竟是那么得不懂得珍惜时间。

朱自清先生曾说过:“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啊,有时候我也想,像朱自清先生那样仰天长叹,感受时间的飞逝,生命的短暂。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时常,我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前,幻想着:倘若时光能停止,那该有多好?不过,那都是不可能的。当我回到现实中,看着夕阳渐渐远去,看着太阳将最后一抹余辉洒向大地,我的幻想便会如泡沫般破碎,随着夕阳,消失在远方的天际。

今天,我又走在秋天的小路上,呆呆地看着树上的落叶挂在枝头,任凭风吹,摇摇欲坠。终于,它被一阵风刮落,在空中随风飘舞,最后,落在了泥土上。

突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句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恍然大悟,原来,尽管时间转瞬即逝,尽管生命如此短暂,但是,只要你活得有意义,活得有价值,哪怕你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你,仍会永存在人们的心中。就像这片落叶,它用它最后的生命,跳了一支震撼人心的死亡之舞,结束了它的生命。最后化作泥土,滋养着这片生它养它的土地。它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永不磨灭。

我带着激动的心情,一路狂奔,回到家中。我东翻西找,总算找出了那本小时候的相册。我慢慢地,慢慢地,将相册打开,一张童真的笑脸映入了我的眼帘,我的心结终于被解开了。其实,这些照片都是时间飞逝的证明啊!以前的时光并未离去,它其实一直隐藏在我脑海的深处,只是我没发现而已。

我明白了,不必再感叹时间流逝得多么快,不必再留恋昨天离去得多么可惜,我们只要把握好每一个明天,把握好每一个现在,那么,即使光阴流逝,它也没有虚度,它也会永存在你自己的心中。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四】

在暑假我读了一篇文章《匆匆》,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时间去了,却再也回不来了。时间是个自私的人。它不会为了婴儿甜美的微笑而停留一秒,来感受这完美;它也不会为了青年人风发的朝气而逗留一秒,来享受这活力;它更不会为了老人孤独的背影而感慨一秒,来安慰这沧桑。

然而时间对于每个人又都是公平的,它给予每个人同样的时间——二十四小时。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多一分一秒。愚蠢懒惰的人,把二十四小时变成了十二小时。反之,聪明勤快的人,往往能够把二十四小时变成四十八小时。

人们往往喜欢吧什么事都放在明天。明朝的钱鹤滩写的明日歌中“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当我想到这事,我的脸霎时间红透了。我想到了自我。每个周末我总是等到太阳高高挂起,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才慢吞吞的爬起来,吃着早中饭——早饭和午饭混合而成的。此刻回想起来,自我竟浪费了这么多时间。我不禁留下了懊悔的眼泪。花有再开的时候,人却没有再为少年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虚度自我的好年华,这样任由时间从我的手中流逝。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能在年轻的时候,明白时间的重要,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啊。我应当把握自我的时间,充分利用这些有限的时间,去学习一些无限的知识,来充实自我的大脑。让自我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在自我平淡的人生中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我不会让自我赤裸裸的来到世间,而又赤裸裸的回去,我会带着星点光芒消失在夜空的一角。

读匆匆有感作文(篇五)

今天,怀着难以平静的心情,我读完了《匆匆》这篇课文,读完一瞬,我感觉到时间是多么的容易逝去。

早晨,从床上醒来,刷牙,洗脸,吃早饭。不经意中,有多少时间从手中飞逝去,晚上回家洗澡睡觉,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它是最是珍惜而又最容易破灭的东西。读书时,它从文字间溜走;谈话时,它从言语间离开。时间总是那么匆匆,他从没有失信过,也从没有为谁而停过。而如今,我从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孩子,到如今变成一位能说会道的学生,想想一年级报名的那一幕,仿佛就在昨天。

时间虽然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利用这有限的时间创造出无限的价值。正如雷锋叔叔所说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所以,我们应该好好把握现在的时间,努力学习,为当今的社会创造出价值,不要让自己成为一名碌碌无为,浪费时间的人。

时间从我身边溜走,我却不引以为然,这篇课文让我认识到了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多么的容易在不经意之间离去,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会努力学习,让我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