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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最新模板 350字

发表时间:2022-03-01

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

《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的名字一看就很有趣。

这本书主要讲了男孩扇贝和他的动物们的故事。扇贝很喜欢小动物们。但是他的四只小鸟飞得一只也不剩;而小兔比较黑和比较白也都变成了“比较冰”。为了填补伤心的空缺,扇贝的妈妈带回来一只据说长不大的迷你小猪——荷包蛋。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如何享受食物和爱,扇贝和妈妈都很喜欢它。但是小小的荷包蛋竟然吹气一样越长越大,扇贝为荷包蛋准备的减肥计划也以惨败告终。他告诉神秘网友“波鲁克先生”,自己梦想建造一座动物方舟。终于,家里再也装不下荷包蛋了。扇贝在失去荷包蛋和升学考试的双重压力下悄悄带着荷包蛋出走了。最后,“波鲁克先生”带扇贝参观了他的农庄,也给了荷包蛋最后的希望家园。

扇贝怕荷包蛋长大长胖,也怕自己长大成为那种每刻都严肃的很的大人。扇贝这么想:“一想起‘长大’这两个字,就满脑子鸭梨呀鸭梨,成熟呀成熟,变态呀变态,竞争呀竞争,还有嫉妒呀嫉妒。真可怕!”

我也不喜欢长大,也一直抗拒长大。长大了,爸爸妈妈定的规矩就更多了:女孩子不能爬树,不能乱跑,得坐有坐姿刚五年级下半学期,班里就已经能闻到明争暗斗的火药味和硝烟味,大家仿佛都开始卯足了劲学习。下课疯跑打闹的男生明显少了,聚在一起聊八卦的女生也改谈学习了。批了分的试卷一发下来,有些人把试卷藏得鬼都找不着,生怕别人看见了自己的分数泄露出去想起小时候的快乐,竞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真的好“鸭梨山大”呀!

但当我看到“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时,我对长大的看法变了:虽然长大了会有诸多限制,但也有了更多的自由和选择。现在在爸妈的羽翼下生活无忧,不用像小动物那样为活下去而竭尽全力,我们只要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管好自己、做出力所能及的事情......当我终于理解长大时,我发现长大的意义真的好简单。原来长大并没有那么可怕!

既然控制不住长大,那就不要再怕它、抗拒它。世间万物和我们一起,在不停地长大我渐渐地发现:长大的过程,其实是很有趣的。

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

《我不想不想长大》是儿童作家郁雨君所写的一本书,郁雨君在多家报刊、出版社发表小说、散文、文学论文、书评,在作家里可以算得上是小有名气,我可是她的忠实读者呢!

小说的一开始,问你了一个问题:荷包蛋到底是荤菜还是素菜呢?

如果是荤菜,鸡蛋是小鸡仔的过去未完成时,它不是还没有形成肉体的生命吗?

如果是素材,荷包蛋有叶子和根吗?它含维生素吗?

这个问题,文章没有留下答案,我们妈妈,妈妈说荷包蛋既可以说是荤菜,也可以说是素菜,这不是和没回答一样吗?

这本书的主人公扇贝养了一个迷你又可爱的茶杯猪,茶杯猪,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装在杯子里的猪,扇贝把它的名字叫做荷包蛋,理由是因为自己爱吃荷包蛋。后来,主人公扇贝把他的茶杯猪带到了班上,在同学们面前骄傲的问起了他茶杯猪的问题:“一加五等于几?”

茶杯猪答:“呜(五)!”扇贝又问:“一乘五等于几?”茶杯猪答:“呜(五)!”同学们惊叹极了。

扇贝又叫它背古诗,他先自己念道:“锄禾日当——”茶杯猪答:“呜(午)”同学们瞬间被这只茶杯猪震住了,我看到这也哈哈大笑起来,扇贝主人公真聪明,知道猪只会说:“呜!”就利用它这个特点将数学、古诗应用在他的这只茶杯猪上,真是聪明啊!

后来,在扇贝主人公的精心照料下,这只茶杯猪越长越胖,后来长到了与普通的猪差不多大的地步,主人公扇贝伤心的想:如果荷包蛋长不大,那么它就永远都那么可爱了吧!扇贝开始害怕长大,但最后在朋友的劝说和老师的教诲下,他把自己的茶杯猪放在了喜欢养动物的布鲁克先生的农场里,然后离开了。

我想,每个人都很爱惜自己的童年,喜欢回忆童年快乐的往事,有时也不想长大,但是,我们终究要长大,终究要度过童年的美好时光,终究要成熟懂事,我们也只能叹息那段童年的美好时光。

我们应该展望未来,不为已经过去的事情叹息,我们要在童年过去后,褪去从前的幼稚,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曲折,不在失败时气馁,快朝着自己理想的希望去奔跑、去努力吧!

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我不想不想长大》,书中写了小男孩扇贝很喜欢小动物。一开始,他养了四只小文鸟,分别是“蓝花花、娜塔塔、糯糯皮和帕瓦罗帝”。每天早上,小鸟们都会在扇贝的床上散步。后来,“西楚女霸王”葱花同学送给他两只小兔子——比较黑和比较白。比较白不幸夭折成了比较冷,比较黑则成了扇贝的心肝宝贝。可是小鸟们却一只又一只地飞走了,扇贝非常伤心,他不想再失去唯一的比较黑,可不幸的是,比较黑被大老鼠吓破了胆也变成了比较冷。为了填补扇贝空空的心,蒜泥妈妈带回了小迷你猪“荷包蛋”。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享受和爱,但没想到,传说不会长大的荷包蛋竟长得比浴缸都长。扇贝和荷包蛋一起艰苦减肥,可却惨败,无奈只好将荷包蛋送到草头表姨家。微博上的神秘朋友波鲁克先生一直很喜欢荷包蛋,此时,扇贝只好向他诉苦。在升学考试和荷包蛋绝食的双重压力下,扇贝不得已,只好带着荷包蛋出走。而最终,扇贝在波鲁克先生的农场终于为荷包蛋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相信大家都很喜欢小动物,可是后来这些小家伙们都会离开我们,我们是否也因为它们的离去而伤心过呢?书中波鲁克先生说得对:“每一个小动物都是萤火虫。它们发出小小的光,很独特也很短暂。”我觉得我们要珍稀和这些小动物们在一起的每分每秒,珍稀它们的一切。当我看到长相可怕的黑妞竟那样可爱时,不禁感动了。而又看到了黑妞因长相被人抛弃,没人喜爱时,又不禁感到悲伤。其实长相并不重要,只要它有一个纯洁的灵魂,你就要好好对待它,就像书的封面上写的“每一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就不再害怕什么,也不再害怕长大了吧?”确实,对于小动物来说,他们的生命随时随地都可能会被夺去,你竭尽全力多活一天就可以多一份希望,你为什么不愿竭尽全力争取一份希望呢?可能那只是一个幻想,只是一个让自己活下去的寄托,你开心活也是一天,不开心活也是一天,同样的一天,你为什么不让他开心却要不开心呢?你有希望、有寄托的话,就有活下去的勇气,可如果你灰心丧气的话,你对前方的生活还有希望吗?我们要打起精神,开心地过好每一天,让自己的生命绚丽绽放!

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

对于长大,永远也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长大是必然的,没有人能阻止时间的推移,也没有谁能拒绝长大。《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扇贝,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超爱小动物,可家里的动物,他的朋友,都离他而去。他们也长大了,要寻找属于自己的自由。有一天,扇贝必须肩负一个重大的使命——为一只体型庞大的猪——荷包蛋找到能够活下去的理想家园。对于他来说,这真是一块压在肩上的巨石。扇贝多么希望回到从前,荷包蛋还是那只装在茶杯里的迷你猪,只需要快乐。但不得不承认,这就是长大,一种令人心酸的.蜕变,一份需要用勇气来滋润的责任。无论遇到什么,扇贝都一直竭尽全力地去勇敢面对,他明白,要对荷包蛋负责。小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去考虑什么,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必约束于烦恼,常常还能嘟着嘴不顾一切地发脾气,就算闯了祸也能用“我还小”来充当理由,跌倒了也有人把我扶起来。

可当时间流逝,我发现,自己必须要长大了,有不少的困难要自己去打破,有不少的规则必须去遵守,有不少的任务要由自己去完成,有不少责任要自己去承担。不可以再胡闹。即使不愿意去做某些事情,也不得不承认,这便是任务;即使遇到挫折,也不能流泪,别让泪水没有了价值;即使没有人来牵你,也要前进,要懂得看着灯光去走。曾经听过一首歌“……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长大后世界就没有童话……”长大了,世界就真的没有了童话?童年、儿童、……这些词都带有“童”字,或许,只有这些,才能和童话扯上关系。就像书中的扇贝,原本一切安好,但随着“比较白”拉肚子死翘翘,糯糯皮和蓝花花比翼双飞,去寻求自由了,比较黑被老鼠吓得破胆死掉,荷包蛋越长越胖,还有一切的竞争中的虚假与朋友的敌意,扇贝的心已经从钻石碎成粉笔末了。

他觉得长大真的好烦恼,好残忍,同时也很害怕,他的心似乎永远也拼合不起来了。在书的结尾,波鲁克先生说:“对小动物来说,竭尽全力活下去就是长大。”扇贝也想:只要竭尽全力了,就不再害怕什么,也不再害怕长大了吧?其实,长大,并不是没有了童话,只是形式会有所改变,长大,只不过是在延续另一个神奇的故事。童话再美好,也只是幻想。去寻求一个幻想之外的故事,不要抱怨剧情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长大,是要经历过酸甜苦辣,悲欢离合。“长”是一棵大树,树干有多长,根便有多深。“大”是一个人。一个人站在一棵大树旁,树和人都是自己,长大,便是要自己给自己挡寒避暑。不要太迷恋小时候,看似无虑,但更多的是束缚。不要害怕长大,困难、规则、任务、责任……这才是最刺激的挑战。我相信,只要竭尽全力,就不再害怕了,故事的结尾,还是由自己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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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推荐(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想要更好地了解“读孔乙己有感”就不能错过本文,阅读本文后您可能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读孔乙己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孔乙己有感(篇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窃读记》有感(精品)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窃读记》有感(精品) ”,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窃读记》是中国现代作家刘心武创作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窃读者李寻欢的生活经历和内心世界,深刻展示了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困境与追求。在读完这本小说后,我深受触动,以下是我对这部作品的一些感悟。

该小说以一个窃读者的视角展开,通过主人公李寻欢的亲身经历,揭示了读书对于个体成长的重要性。李寻欢从小家境贫寒,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但他通过偷读他人的书籍来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他窃取了很多书籍,尽力摄取了各种知识,并以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这种窃读行为虽然有些道德上的争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展示了李寻欢对于知识的渴望和对于自我成长的努力。这种渴望和努力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

在小说中,作者还通过描写李寻欢与其他人的相处,展示了社会环境对于个体命运的巨大影响。李寻欢在他人眼中是个窃贼,他的行为让他被社会所排斥、所唾弃。他曾经经历孤独和绝望,但他对于知识的渴求和对于成长的追求使他逐渐获得了他人的认可和尊重。通过与社会的交往,李寻欢收获了朋友、爱情和尊严。这也告诉我们一个人不应该被外界的评价所束缚,我们应该坚持自己的信念和追求,并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此外,小说中还运用了丰富的艺术手法,包括夸张、对比和象征等,使作品更加生动鲜明。比如在小说中,作者将李寻欢形容为一个“野草人”,通过这个形象化的描写,突显了李寻欢的独特和与众不同。他在茫茫书海中追求知识,与常人不同的选择和努力,使他成为一个独立、坚强的个体。通过对比,小说中还展现了不同阶层的人们在社会中的命运迥异。这些手法的运用使小说更加有趣和深入人心。

总之,读完《窃读记》后,我深受触动。这本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李寻欢的生活经历和内心世界,深刻展示了个体在社会环境中的困境与追求。它告诉我们读书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性,教育是改变命运的有效途径。它也告诉我们应该坚持自我,追求自己的梦想,并努力改变现状。这本小说不仅仅是一个窃读者的故事,更是对于每个人追求自由、尊严和幸福的鼓舞和激励。

读《乡土中国》有感(最新5篇)


这份特别的“读《乡土中国》有感(最新5篇)”定会为您带来不一样的体验,我们会不断地推送有价值的信息以帮助您学习和成长。历史是不断进步的,我们的国家也在不停地成长,它将会变得越来越美丽,我们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让我们的中国变得更好,但也不能忘了根本。

读《乡土中国》有感(最新5篇) 篇1

“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这是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的最深感触。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话“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就对中国基层社会做了一个简明的概述,以此总领全文,逐层分析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成因、文化、社会关系和秩序,有理有条,层层深入。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更客观、深刻的中国乡村图景。

第一章《乡土本色》,可以说是读懂全书的一把钥匙。此篇中先生对“土气”有着不同于常规的解释,它成了对乡土社会贴切的形容。中华文明是大河文明,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而中国社会的基层——乡下人,更是牢牢依靠于土地生活。文中有句话我印象深刻,说是,“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这确实是对传统农民生活最形象的描述。我的老家在乡下,一村人往往同姓,家家户户间都多少有点亲缘关系。逢年过节回乡,总是这家跑跑,那家串串,“小姑大伯四爷三叔”的喊个不停,让村子颇有大家庭之感。这正是人们扎根一块土地,世代繁衍生活的表现。在许多青壮年离乡求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少老人们仍守着他们祖祖辈辈的土地。正如田地中的庄稼,长在地里,与泥土无法分离。这是土气的特色,是悠长岁月中产生的旁人无法理解的情感、习惯,它无法与现代社会相适应,于是土气才成了骂人的词。

先生还为乡下人翻了供,他说,中国的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在这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连文字也是多余的,因为人们经验的传递不受时空限制,父子相传,邻里相授,这同样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才使乡下人在城里无所适从,显得愚。而其实中国乡村是重视文化的,这文化便是指知识和礼仪。知识不必多说,既可指文化方面的,又指农民赖以生存的技能。乡下人一面应用着农耕的知识生活,一面也希望子女读书成才,这不能不说是他们对知识的追求。而礼仪则更可以说是礼俗,是维系乡土社会的传统。在熟悉中,“礼”的作用可以说是巨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若是犯了事,违了礼,真得是“一辈子抬不起头”。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形容中国乡土社会并不准确,礼并非依凭个人好恶,而是长时间的稳定不变中形成的秩序。到这,先生将现象、原因、深层影响一一串起,揭开了我们熟悉却不甚了解的乡土中国之面纱。

因为这本书,我头一次真正走近中国基层社会,去观察它,了解它,头一次看见那些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的社会根源,也是头一次感受到中国乡村的无穷魅力。先生理情客观地分析中不乏脉脉温情,我从祖辈、父母身上都看到过这种情感,如今这情感随着文字也传递给了我。

乡土沉淀的是文化,是情感。我们应以宽容的态度去理解,以真诚的爱意守护,要记住,我们的本色是乡土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最新5篇) 篇2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读《乡土中国》有感(最新5篇) 篇3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证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一样,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研究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能够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读《乡土中国》有感(最新5篇) 篇4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读《乡土中国》有感(最新5篇) 篇5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忘本”是什么意思。根据新华字典的说法,是忘记自己原来的处境,忘记处境变好之后的幸福之根。

这有点像一些城市人。他们忘记了他们的祖先也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80%的人口贡献的结果。不仅忘了,更让人难过的是,他们反过来取笑我们国家的人“蠢”“蠢”。真的是这样吗?费老师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解释:这不是智力的问题,而是知识的问题,当乡下人不知道车来了该怎么逃,看不到世界就不知所措的时候。

与城市里的人相比,乡下人会更加重视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农村人对土地的高度重视。他们深深扎根于土地!我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忘记我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世代代在斯里兰卡出生、长大、死去,几本书不流。这个村庄几百年来一直有那些姓氏。村里的人口好像都依附于土地,世代之间变化不大。正因为如此,地方社会是熟人社会,熟悉并自觉遵守传统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利用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的熟悉程度。但是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感吗?答案是否定的!但与此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缺乏完善的法律原则来规范各种行为,导致许多人徘徊在空白的空间里,许多城市人不可避免地会忘记自己的出身,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面临着信仰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他们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