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最新!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大全》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一)
想写很长一段书评,但是写写删删。先读的原著,然后又看的电影。电影还原度很棒。刚开始读书的时候不欣赏书里的任何一个角色。但是看完电影,才发现真的有代入感。盖茨比这样的人太难能可贵了。想说的话有很多,感悟也很多。这种感觉是潜移默化的。比如汤姆这样的人其实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他这样的人没有爱情,只有自己,他的妻子黛西是不幸的,因他丧命的情妇更是可悲。刚开始读黛西觉得她就是一位可爱的、生活富有、极具教养的小公主。后来发现其实教养和所处环境也并不是那么关联。有的人身处困境,但是仍旧富有同情心,并且善良且坚定的活着。尽管黛西漂亮、富有,有着与生俱来的修养。但是她没有担当,意志不坚定,喜欢过着虚荣的生活。作者在文中很隐晦的承上启下通过黛西八卦管家嗅觉这段描写,表达出了黛西虚荣虚伪的一面。人人都想过好生活,都想有面子,这无可厚非。但是黛西不应该把这些建立在盖茨比的痛苦之上。当盖茨比等了她五年,找到她时。黛西身为一个妻子,应该拒绝,或者离开汤姆,和盖茨比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汤姆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有意思的是,全文他们的三岁女儿只出现了寥寥数笔。这和中国作品很不同。中国作品但凡出现出轨、情妇,孩子永远是重头戏。汤姆的情妇也很有意思,刚开始读书,对她的描写是极具生活气息,我以为她是一位善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没想到跟着汤姆去了市区之后摇身一变,贪财又无底线。所以什么样的人就会找什么样的人。从本质上来说,汤姆、他的情妇、黛西,其实都是一类人。
盖茨比还是死了。死在了威尔逊枪下。黛西开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情妇的老公威尔逊在汤姆有意的指引下认为凶手是盖茨比。盖茨比把黛西开的车开回了自己家中,希望帮助黛西掩盖真相。环环相扣。他死了。
他等了五年的黛西没有出席他的葬礼,而是和丈夫度假了。汤姆的情妇死了。汤姆只是为了不显得自己那么冷血而刻意的表示难过。
所以说这是个悲剧。
看完电影就会发现盖茨比在当时的年代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那么的难能可贵。只可惜心中执念太深,太重感情。
所以说啊,任何事都不要抱有强烈的执念。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其实也就那样了。何苦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二)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经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了不起的盖茨比》
当我在看《挪威的森林》的时候对里面反复几次提到的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能让村上春树多次在自己的作品中提到它?想要得知其中原因唯有自己去探索。
该书作者菲茨杰拉德是美国文学史上“爵士时代”的代言人和“迷惘一代”的重要作家,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期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而作为他的代表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更是鲜明的体现出了强烈的时代特征。
这本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来描写的,由尼克的回忆来展现整个故事,尼克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我通过尼克看到了盖茨比的人生——他经过多年奋斗进入上流社会,拥有了地位和金钱,然而促使他去争取这些的原因并不是人性的虚荣与欲望,是爱情。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正是因为他对黛西一如既往的爱,他事业上的构建都是为了更接近黛西,拥有黛西的爱情是盖茨比追求的梦想,但最终这个梦还是破碎了,盖茨比的人生以悲剧收尾,甚至在他死后黛西都未回来看他一眼。
或许正如书的结尾写的那样——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被浪潮推回到过去。现实中的我们也是不断的朝着我们的梦想奋力前行,尽管会遭遇挫折困难,只要还有希望我们就会继续奋力向前。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三)
合上这本书,我试着去将书的情节重新回现在脑海,可这是徒劳的。
我有点气愤,为这本书所描述的人情冷漠感到气愤,为那愚蠢的威尔逊夫妇气愤;我有点恶心,为黛熙和汤姆的可耻行为感到恶心;我还有点悲哀,为盖茨比的心中梦的破碎而感到悲哀......
盖茨比心中的那种绿灯,在灯红酒绿之后、在喧嚣吵闹之后,他隔海眺望。由于那里有他一直奋斗的理由,有他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还有他对过去的怀念?谁能想象出,他挥霍千金地大办宴会,邀请各方名流,也不拒绝慕名而来的自来人士,而这不是为自身事业的更进一步,也不为所谓的社交的高朋满座,而仅仅是为了有一天,那个曾经相恋的爱人黛熙可以出现在自身面前。比较令我深刻的莫过于盖茨比请求尼克帮忙的那种忐忑和小心。对啊,伸手可触碰梦想之时,谁又能保持平常心呢?
盖茨比对黛熙的爱是那么地热烈啊!从比较初的“假戏”到之后的深深爱上,分离之后的不舍,即使黛熙结婚也始终不能相忘。他奋斗成为一个富人之后,仍然期待能和黛熙见一面,当获悉她仍然爱他,他想要的就更多了……但我很难理解或者说接受他们的某一些行为。
我有点替黛熙感到悲哀。黛熙是爱着盖茨比的,但这种爱是会脆弱的,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就像当初相恋时轰烈,分离时她做出了离家的准备,虽然没能成功,但我认为这已经是很令人欣慰了。谁又能要求一个衣食无忧的少女跟家人闹翻呢?之后,她发觉她无法等盖茨比了,由于她认为要为自身打算,于是她跟汤姆结婚。对啊,谁又能去指责她呢?可是,即使不爱也不离婚,即使已为人妇却还要给盖茨比期待,之后还要狠狠地破碎盖茨比的梦,只因汤姆的话让她产生了动摇,害怕盖茨比现拥有的都是假的。撞死梅朵后她的无表现或者才是真正令盖茨比感到绝望的事吧。这是一个多么可悲可恨可怜的女人啊。
我无法理解盖茨比为什么要这样深爱着这个女人,明明自身很清楚当初黛熙是由于他的贫穷才选择汤姆的。他不是应该放下吗,即使放不下,也不该那样向黛熙表露情感吧。由于人家已经有了自身的家庭,这就相当于是破坏人家的家庭了吧?可能是我不懂这种情感吧。
就我自身而言,我认为在爱情面前,我会是脆弱的,就像盖茨比那样,可能每个人都会那样。爱会让人小心翼翼?不了解。我只了解爱会让人患得患失。喜欢一个人,我想,一定很在乎对方所想,这就导致了人总是喜欢胡思乱想?但我肯定的是见到心仪的人时肯定会很愉快,就像盖茨比托尼克约人时那样。同样也很容易使人受到伤害,就像盖茨比那破碎的梦。
我期待自身也能有一盏绿灯,时刻为之奋斗,并希冀她能感受到自身的情感,且回应自身所希望的美好。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四】
我既是旁观者清亦是当局者迷。
这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们不知从然何去,也不知道追逐是为何人。“梦想”,似乎在近两年的中国被炒得格外火热,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国家在经历经济腾飞之时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纠结。这种梦的美好,时不时的绚烂在隔岸的灯火中,人皆心驰神往,却又都迷失在这花花绿绿和车水马龙。每个人都时常做着大城市的大梦想,出门打拼,“北漂”、“南下”,割舍自己的过去,自己的冗长,亲人,甚至爱情。当牺牲一切心中的惦念,幻化作火光里的一闪。亡了这些有的没的羁绊,然后转而化为一种信念。Fitzgerald几次谈及自己的经历,轻描淡写艰难却不忘提及那记忆里最为美好的那段青葱,那个袅袅如卷中仙子的黛西。即便世间一切事物更迭,那一份最初的爱恋就这样不曾废离改变,
我常说,书本里的人物可以在任意时段重新赋予背景人生再次活起来。一本书的现实意义就是在以人为镜的字句间感受,体味一段别人的经历。可能喜欢一本书才会饶有兴致地读下去,才会有和作者一样的共鸣。
我的一个表哥在几年北漂打拼之后选择回到家乡,过着相对不符合其年纪的退休生活。哥说,钱赚的永远没有花来得舒坦。我想吃一碗夜宵要开出几环路,吃完回家半路又会饿,那些大城市的美好无非是用着无数的人的梦想,堆砌出那种霓虹灯的绚丽,灯支酒盏,慨叹着多少人的叹息无奈。
有时会靠在车窗前,看着高架桥下的灯盏闪动,光影在城市的街道上跳跃。嗅着一股淡淡真皮车座的味道,有一种城市繁华皮囊下的一种苦涩。我们的生活,一点一点吮吸着梦想的血液。似乎这样说还有些太过沉闷,负能量满满,但是对未来仍旧要充满希望,前途还是相信有着阳光。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任凭岁月荏苒,记在脑海深处的那个姑娘似乎永远保持着年轻貌美。爱情在欲望的都市和钱欲的时代里,看起来是那么弱不禁风,那么脆弱。他为她不顾一切生存打拼,不惜千金在她窗前歌舞升平,只为她回眸一眼看见那段曾经的时光。然而生活的残酷早已蒙蔽了她的双眼,视野只能局限在金钱和权力。像是被镁光灯吸引的飞蛾,盘盘旋飞在这华亮的聚焦前。那些你侬我侬都被当作幼稚的往事一并交给了冷酷无情的时间。大家说这篇是写梦想的啊,怎么感觉这么现实冰冷。“美国梦”诞生初期,其实人都是这样不知所措,迷茫之中的。那么多人争着抢着来到Fitzgerald的宅邸纵情一晚,喧嚣华丽,然而空洞败絮其中。Fitzgerald的梦想就是爱情啊,可惜自己心中深爱的那个人是那个旧时光中的黛西啊,那时车马很慢,人与人之间没有顾忌没有虚伪。她还能笑得很甜,没有忧虑,没有杂念,纯净的像是水晶。所以F的梦想是单一空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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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自传读后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比自传读后感 ”,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科比自传》读后感
《科比自传》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科比·布莱恩特的一部传记作品。这本书是关于他职业生涯的真实记录和他对篮球的热爱的深入展示。读完这本书,我被科比的坚持、奋斗和对篮球的敬畏之情所深深打动。
科比的坚持令人敬佩。科比从小时候开始就对篮球充满了激情和热爱。他在童年时期就培养出了严格的自律意识,每天早起训练和奋斗。即使在成功之后,科比仍然不知疲倦地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和实力。他的训练态度和恒心让我深受启发。无论是在经历伤病还是在比赛中面临艰难局面时,他都能保持冷静和专注,从不放弃。这种坚持和毅力对于每个人都是一个巨大的激励,让我明白成功背后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科比那种对篮球狂热的态度。科比对篮球的热爱不仅可以从他的对球队的付出和为胜利付出一切的精神中表现出来,也可以从他对自己技术的追求中显现。他从不满足于现有的成绩,总是在不断地寻求提高,并为自己设定更高的目标。他展示了对于篮球真正的热爱,不仅仅是因为篮球给予了他成功和财富,而是因为他对于这项运动的热爱与渴望超越极限。这种对事业执着的追求是我非常钦佩的。
科比在书中也分享了他对生活的智慧和对团队合作的重视。他强调了合理的时间管理和家庭的重要性。虽然篮球是他的激情和事业,但他也非常注重家庭的联系和时间。他把篮球视为一种享受,而不是一种负担。同时,他也强调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球队才能够达到最高的高度。这些智慧的观点不仅可以应用于篮球场上,也能够指导我们的生活。
通过阅读《科比自传》,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科比这个伟大的篮球运动员。同时,他的故事也给我留下了许多深刻的印象。科比的坚持、对篮球的热爱和智慧都深深地感染了我。我相信这本书不仅对篮球爱好者有着深远的影响,也对每个人寻求成功和追求激情的人提供了巨大的启示。
成长比成功更重要读后感(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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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比成功更重要》读后感
《成长比成功更重要》是一本非常启发心灵的书籍。作者在本书中阐述了人生的真正意义,探讨了成长与成功的区别,并向读者传递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通读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成长和追求成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作者强调了成长的重要性。他指出,人生的意义在于通过经历和成长,不断提升自我。成功只是成长的一个结果,而非最终目标。成长是一种内在修炼的过程,是个体个性的发展和完善,而成功则仅仅意味着在某个领域取得了好的成绩。阅读这本书让我明白,只有不断成长,我们才能够实现自己最真实的潜力,真正做到内心的满足和坚守。每当我们面临挑战和困难时,我们应该将其看作是成长的机遇,而非避之不及。通过面对困难并解决它们,我们才能够变得更加强大和成熟。
作者通过生动的案例和细腻的描写,让读者感同身受地体验到了成长的过程。作者给出了小林同学的故事,他是一个天资聪颖但不愿付出努力的学生。一开始,小林同学只关注功利,追求表面的成功,但他并没有真正成长。然而,通过一次与作者的对话和触动,小林同学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开始关注自身的成长。他明白了只有努力学习、不断克服困难,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成长。这个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深思自己是否已经关注到了成长的重要性。我也像小林同学一样,为了追求表面上的成功,忽视了内在的成长。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再次明白了只有通过成长,我们才能够真正获得幸福和满足。
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对成长和成功的定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过去,我一直将成功与金钱、地位和荣誉联系在一起。然而,通过这本书,我意识到成功并不是唯一的标准,而是一个个体内在成长的副产品。成功固然重要,但不应该成为我们追求的唯一目标。我们应该将注意力放在自身的成长上,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能力、知识和智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个人的价值和理想。
读完《成长比成功更重要》,我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成长是一种内心的修炼和发展,成功只是成长的一个结果。通过面对挑战和困难,我们才能够真正成长。阅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追求真正的成功应该立足于个体的成长,而非片面追求表面的成绩。只有通过成长,我们才能够实现自己内心的满足和坚守。这本书给予了我巨大的启示和鼓舞,帮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目标。我会坚持不懈地追求成长,找到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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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一】
周末与女儿一起读了一本书——《小鹿斑比》。这本书主要描写小鹿斑比的成长故事,它以拟人化的手法,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动物间的友爱和团结,展现了纯真的童心和处处有爱的寓意。
小鹿斑比从小生活在和谐美丽的大森林中,它聪明、善良、活泼可爱、天真浪漫,和朋友们幸福、自由地生活在大森林中。它有一位温柔、慈爱的妈妈,教给它各种生存本领,帮助它学会了独立、坚强,学会了独自面对困难和危险。
有一天,危险来临了,白魔(人类)破坏了森林的宁静,给动物带来了恐惧和杀戮。斑比的妈妈和表哥遭到了人类的杀害,这使斑比非常忧伤。后来斑比也受到了猎人的攻击,受伤了,斑比的父亲——老鹿王出现了,它教给斑比生存的智谋,以及不怕困难的勇气和力量,经历这场磨难,斑比终成长为森林中勇敢独立的新鹿王。
这本书不但孩子喜欢,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因为它具有教育意义。使我想到: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做家长的要懂得放手,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和不怕困难的精神,只有自强、自立,独立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考验,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还有一点,我们人类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爱护动物,和动物和平相处,不要血腥和杀戮,这样世间万物才能和谐共处,生生不息。世界才会变得美好和谐。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二】
我读了一本书叫《小鹿斑比》,我非常喜欢它,它是奥地利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同时也是著名的记者——费力克斯.萨尔腾写的。他出生于1819年,毕业于维也纳大学哲学和戏剧学专业。先后在维也纳和柏林从事戏剧评论和报刊副刊的编辑工作,曾经是奥地利笔会主席。他擅长写少年儿童小说,主人公以动物居多,比如《小鹿斑比》,《小鹿斑比的孩子》、《小兄弟》和《小猫德耶比》等,都是借助动物的形象,以拟人化的手法,切实地反映了人类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
人们常说男人的一生是儿子也是父亲,前半生,儿子是父亲的影子,后半生父亲是儿子的影子斑比就是这样的,随着他父亲的变化斑比最终成为了新一代的鹿王.
《小鹿斑比》的内容十分精彩。从斑比的出生、成长,独立生活,到陷入困境,再到战胜困境......这些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不可自拔,深陷其中,因此我一口气就全看完了。合上书时,我深受感触。因为这是一部充满关爱与温情的作品,既向我们展示了动物的坚强与智慧,又对人类欺负弱小生灵的残暴行为进行了批判与谴责,斑比的智慧让我敬佩,因为他不仅能分辨出空气中各种各样的味道,而且还能走在草地上不发出任何声音,对事物的是非判断能力很强,当猎人打伤了它的腿时,它曾痛苦不堪但在老鹿王的鼓励下它以惊人的毅力与绝对的勇气,克服了困难,战胜了死神,当亲眼目睹了猎人残害生灵的情景时,它感到慌张与恐惧,依然在老鹿王的指导下,它镇定下来,不像鹿群一样,吓得仓皇而逃,当猎人从他躲藏的地方走过时,他竟然没有发现斑比和老鹿王......斑比慢慢的长大了,变得和它爸爸一样强壮,一样聪慧,最后成为了鹿王。
小鹿斑比这本书中有许多生动的情节,它不仅写出了斑比和森林里的动物之间的友爱,而且展现了动物们的丰富性格,同时写出了他们面临恶劣环境和人类捕杀时的迷茫与无助,从而进行有力的批评,正是因为其具有极高的艺术造诣和深刻的道理,让我沉醉其中,我很喜欢斑比不仅因为它的勇敢与无畏,更因为它面对困境,不屈服的精神品质,我当以此自勉!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三】
《小鹿斑比》写的是一只鹿的成长故事。文章以小鹿斑比的成长为主要线索,用富有人性化的故事和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小鹿斑比虽然遇到一次次挫折,但是由于受到动物们的互相扶持和鼓励,它战胜了困难,最终他独立起来,获得成长。
在书中,斑比的独立可是受到了重重困难。“危险”一次次打破了森林的宁静,是人类残杀给动物带来了痛苦。但是,斑比却在一次次的危险逃离中不断成长为一位有担当的鹿亲王。而在成长独立的过程中,斑比见到了不再美丽年轻的菲林,见识了“危险”的死亡,最后剩下了斑比独自生活。这让我有了深深的感悟,我觉得这就是成长,尽管我们有父母朋友陪我们走过人生大部分的路,但是最终走下去的还是我们自己。
我们不能依赖爸妈的“保护伞”,就像温室里的花朵,其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我们一定要学会坚强、独立,要多学知识,增长本领。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吃苦耐劳的精神,养成独立自理的习惯,有意识地锻炼承受挫折的心理素质,最终使自己拥有强劲的翅膀,能在人生的天空里翱翔。
之前,我在新闻里看到一位中国天才少年魏永康,17岁的他因生活不能自理遭中科院退学。因为他母亲从他开始上学起,便包揽了他所有的生活起居,洗衣、做饭、洗澡、洗脸,样样都是经有她手,一直到他上高中都是这样,导致孤身到北京中科院学习的他完全不能自理。一个20岁的青年,竟然连最简单的洗衣都不会,在大冬天的时候还穿着单衣和拖鞋,被人当做“小丑”。这件事让我知道,如果永远依赖父母,我们就永远成长不起来。
在生活中,我也有过学习独立的时刻。就是在我小学开学时,妈妈开始叫我一个人睡,我哭着求妈妈,妈妈说:“宝贝,你已经长大了,不要跟妈妈睡了。”我只好带着泪水上床。关了灯,在黑暗的房间中,我又开始胡思乱想,一会儿想着有怪兽,一会儿想着有鬼,但是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早上起来时才觉得自己睡也没这么可怕。这件事让我在同学面前抬起了头,从前他们问谁还在跟父母睡时,我不敢发言,而现在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不跟父母睡了。”这让我的成长中多了一份自豪,让我变得自信。
独立是人生必修的一节课,让我们独立起来面对困难。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小鹿斑比》。这本书的作者是奥地利著名小说家费利克斯·萨尔腾,他同进也是一名著名的记者。萨尔腾擅长写儿童小说,写的主人公以动物居多,常借用动物们的形象用拟人化的手法栩栩如生地反映了人类与大自然还有动物之间和谐相处以及向往幸福、和平的美好愿望。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开始,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了我。看完后,仍然回味无穷。
《小鹿班比》讲述了一个爱与生命的成长故事,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部充满和与温馨,探求生命存在和意义的经典童话。故事从斑比蹒跚学步讲起,斑比是一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小鹿,在妈妈的庇护下快乐的成长。妈妈教给斑比许多知识,教会斑比认识可怕的“他”,教会它如何躲避“他”的追击……在妈妈一点一滴的教导下斑比接近成长为一个勇敢的男子汉更近了一步。它认识了很多的动物朋友,他们一起经历季节更替,生存的磨难。直到有一天人类入侵了森林后斑比的妈妈失踪了,斑比十分难过和害怕,胆小又无助,这时鹿王出现了,他教会斑比应该学会独立生活,勇敢坚强,鹿王的出现改变了斑比,它变得……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语言描写,展现了美丽而充满神奇的大森林,比如小说的开头对于森林的描写:早晨的太阳投井了浓密的叶丛,形成了金色的蜘蛛网,整个森林回响着千千万万的声音,弥漫着一种欢乐的激荡不安的心情……
而《小鹿斑比》的故事也表现出了生活中的现实与残酷,谴责了人类的杀戮,同时不乏爱与温情。
《纽约时报》中写到:在这部森林生活故事中,诗意与哲理并存。我觉得的确如此,因为我从斑比身上学到了很多道理,斑比让我明白做人不能太有依赖性,我们要学会勇敢、坚强和独立。不是每一次跌倒都会有人扶你起来,你必须学会自己站起来,而不是一味依靠别人。许多事,要靠自己去做,才能深深体会个中滋味;许多事,要靠自己去扛,才会渐渐明白其中的分量;许多事,要靠自己去想,才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了。
这本书虽没有激情洋溢的豪言壮语,没有甜蜜诱人的情情爱爱,但童话故事之所以吸引人,除了它有趣的故事外,它向往美好,它展现出了一个个大道理,让人觉得趣味十足而又富有哲理。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五】
在成长过程中,我们遇到过挫折,也享受过成功的快乐。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小鹿斑比是怎样面对成长的吧。
在宁静美丽的森林里,斑比出生在一块小小的空地上。在母亲的呵护下,他慢慢地走进了森林,结交了朋友,融入了生活。他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尽情享受着生命的美好和童年的美妙。但是,森林却隐藏着危险和杀戮,他在母亲的教导下,学会了怎么逃离危险,怎样识别敌人,怎样寻觅食物……以至于母亲的离开了,在父亲的引导下,他知道自己必须独立生活。在一次次困难和失败面前,在迷茫和冲动中,斑比逐渐长大,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王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很深的感受。我们的成长过程跟小鹿班比一样,有苦有乐,有酸有甜,但是风雨过后就是彩虹。就说我学自行车这事吧。小时候,开始骑自行车时有辅助轮,我骑上它很平稳,不用学,一骑就会了。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开始学骑无辅轮自行车,觉得特别难学,滑着滑着就摔倒了,摔得我遍体鳞伤。我非常气馁,总想放弃。但在妈妈鼓励和引导下,我克服了恐惧心理和畏难情绪,一次不行练二次,一次次摔倒了,又一次次爬起来继续练,累得满头大汗也不休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先掌握了平衡自行车龙头的诀窍,能够东倒西歪地骑行一段路了,再经过一番苦练……终于学会了。骑着自行车在广场上、在街上飞奔,我心里有说不尽的快乐!
我们长大后,总有一天要离开学校和家庭,离开老师和父母,去独立面对艰巨工作和生活。走向社会后,人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总是难免碰到钉子。路在何方——“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们只能像小鹿斑比一样,积极向上,自强不息,方能战胜困难,成为一个真正的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小鹿斑比的故事读后感(篇六)
《小鹿斑比》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叫斑比的小鹿如何成为鹿王的故事。在成为鹿王前,斑比经历了这些坎坷事:前往草地、认识朋友、母亲失踪、找回母亲、遇到鹿王、猎人来了、失去朋友等经历。
读了《小鹿斑比》这个故事,我最感兴趣的地方是斑比经历了重重磨难的故事情节。而且斑比成为鹿王以后很有趣,它居然用老鹿王对它的教育,一字不差、毫无保留的说给了一个可能向斑比一样会成为鹿王的小鹿,斑比的无私精神让我感兴趣,让我佩服。
读了《小鹿斑比》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要坚强,无论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就算是失去亲人,我们也要坚强。还要学会独立,在《小鹿斑比》里,如果斑比不坚强不独立,它会被鹿王选中成为新的鹿王吗?而坚强、独立正是斑比的特点。它的坚强、独立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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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读后感(篇一)
时间踽踽而行,岁月静好藏在斑斑驳驳的光影,以宁静的姿态绽放在窗台上一只宝蓝色玻璃长颈瓶中。
抽出倚在书架最边上的书,鹅黄色的封面上落了许些尘埃,一拂,细小尘埃纷扬,成为晶莹的光芒中的细小的美丽。上面用烫金写着《再别康桥》,心悸动着,无声的翻开,怕惊扰了那个星夜满载星光的梦。
阳光透过我的指尖在纸上投影出暗影。一场似康水般的情愫在那片凹凸不平的云彩下构成河畔金柳的美。踏响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毫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化成西边的云彩。摇一小舟在康桥寻找细碎的梦。
而她则是多情的金柳是你心中的新娘,温柔可人。你愿化作水绿草沉醉之康河的柔波里。
在青草更青处,在星辉斑斓里放歌的狂态未就。连夏虫也与你沉静在这水汽氤氲的暖夜里,醉心的沉默。最后,离别而去。
志摩一生有三字:爱,自由,美。他对微因的一片痴情成为一段流着令人流泪的美。他的徘徊正是追寻的缩影。他对母校的留恋是他情感细腻的一部分。
志摩清新隽永的诗如音乐,节奏轻柔委婉,伴着情感起伏跳跃。他用他含羞草般的触觉去感知爱情。这浪漫随不能成为现实,但却能如康桥般静静流淌。
漫漫长久飘进久违康桥,双膝跪地膜拜夕阳最后的辉煌。再别康桥,别了,这个浪漫的人释放浪漫,给我沁人心脾的希望与温柔。
心悸动着,触及阳光,宝蓝色的瓶里清澈的水在桌上印出波光粼粼。或许现在谈起爱,为时过早。但时间康水潺潺而过。在青春,有些错误反而美丽。那是个雪花飞扬的冬季,有了一段美丽的,镜水花月般的情。是一个如风的少年,青春这个荒唐年纪,每次为了看他打篮球常常在操场上,吹冷风并是半个小时,修长的身影在夕阳下旋转,陪我度过了一整个冬季。成绩因此下滑,老师家长的压力,让那半小时似流水,甚至,那是唯一的动人的安慰。二月拂柳,在夜晚,打开久违的qq,发现一个陌生人在那个冬季在另一头说了你好,头像像是令我沉醉的自拍,心一点点沉下去,我向他发出嗨。但故事就像断了油的圆珠笔停在那个冬季。以后,再也没有为了那半个小时而放纵自己的青春。
我却从未惋惜过,那时一段似康水般的过去,就像玻璃瓶里的一颗玫瑰种子,从未发芽,却含着当初我翘首盼望她开出美花。一样的美丽,那是我一整个青春里最美的风景。如果得了微因的爱,志摩的名字也许会埋没在黑暗里,即使没有得到,但康桥之情依旧是那个满载星光的梦。
回神,低头,见到树上被红笔划出的一句话,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说的,大概也是我的心情吧。
再别康桥读后感【篇二】
你来或者不来,去或不去,康桥都在那里,不喜不悲。倒是来这里的人在康桥的柔波旁、榆柳下演绎他们的悲欢离合。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烟云,黄昏吹着晚风的柔,轻如风,悄无声息,轻如雪,悠闲飘落。来时一袭长衫,去时衣袂飘飘。挥手之间,西天的云彩成为你永恒的背景,。当时伊人在,曾伴彩云归。
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喜欢了一座城市,所以喜欢了哪里的一草一木。轻柔的晚风,吹拂河畔渡满霞光的柳枝,摇曳出一份妩媚,晃动出一丝娇媚,荡漾成粉红色的回忆。回忆会褪色吗?波光里的艳影告诉我,依旧如昨。所有的前尘往事一同随波荡漾起来。
还是那条河,还是那湾水,清凉氤氲在心头。做康河里的一条水草吧,悠闲自在地摇摆,用自己喜欢的姿势,没有嘈杂与喧嚣,没有羁绊和束缚。没有争夺与血腥。如果这里是桃源,我就是那一株桃树,简简单单,别无所求。
一条水草也会有梦,绝不因它是一条水草而卑微。自由的空气,静美的恬淡,爱的馨香。倘若这是卑微的,也是伟大的卑微。因为梦里的清泉折射的是七彩的阳光,纵使世事变迁,物是人非,纵使梦想别现实割得支离破碎。每一个碎片都会保留它最本真,最完整的原貌,即使尘封在心底,也会随心动而鲜活。
探寻,追寻,寻到过那隔绝人世的优美与宁静,在星光与波光中涵养着自由的灵性,忘情于康桥的优美,沉迷于自然地纯洁,人生在奇异的月光下斑斓而多彩,奏响美的旋律,放飞爱与自由的翅膀,在星辉斑斓里放歌,那是理想的宣言。
哀莫大于心死,其实其莫大于心不死,其实哀莫大于心不死而不得不死。那首欢愉轻松的歌如今唱来必定变得沉重而无奈,理想的琴被现实折断了弦,语气痛苦的回忆不如选择忘记,语气厉声质问,不如选择沉默,与其选择苦苦哀求不如选择淡然放手。抓不住的何止是时间,春去春来之后,沧桑的何止是双眸。就让笙箫去演绎我沉默的离歌吧。
该是离去的时候了,再见!四季常青最翠绿的草坪、天空的行云、大地的温软、漂浮在水面上的桂花香、带着草味的和风以及看天、听鸟、读书所有的梦意与春光,再见!人生的春天,还有那个人。
不想让你看到我转身之后,离去之时的忧伤落寞的背影,不想让你看到这忧伤落寞的背影彳亍在夕阳中,消失在地平线。没有华丽的转身,只有悄悄地挥手。告别时,留下完美的记忆。因为美,所以痛会多一些吧,所以,回忆会更多一些味道,是落寞还是苍凉,是的,薄暮时分,对着西天的云彩落寞地想念一段旧时光,或者一个人。
终无言,是看透了繁华落尽,是明白了铅华洗净,还是一江春水的绵绵情思,一川烟雨的万般愁绪。
风轻云淡,优雅的身影遮不住内心的忧伤。
终无言,其实是爱到深处的寂寞。
再别康桥读后感(篇三)
夕阳下,孤独剑桥上,朦胧中,一个人站在徐风中,风轻轻地撩起他的秀发,清秀的脸庞掩映其中,缓缓地,他抬起了头,触到了,触到了他那忧郁复杂的眼神,我的心在坠落。
她似乎是他的初恋,令他魂牵梦绕,多少美丽的回忆都刻有她的名字,多少次与她一起落泪,一起欢歌。然而今夜,竟是离别的时刻,多少的不舍在心头萦绕,多少的留恋向谁诉说?他默默地,踯躅着,踯躅着。停下来吧,时间停下来吧,让他再深切地涌入康河的怀抱,享受那永远不会厌倦的清新,也是最后一次。
多美的夕阳呀,娇羞的脸庞映红了河畔的金柳,微风调皮地飞来飞去,摇曳着柳儿精美的嫁衣,多么柔美的舞姿,像她一样的含情脉脉,却又娇滴滴地扭过了身去。河水缓缓地淌着,平静的河面吞噬了所有可以吞噬的风景,像摇篮般晃动着,也晃动着他的心波。软泥紧握着青荇,多么希望,自己就是那其中的一条。
那榆阴下隐藏着的一泓清泉,不,是天上的彩虹,是彩虹姑娘娇柔的身躯,风吹皱了平静的水幕,将这身影揉碎于水藻中,沉淀了,沉淀了,那是什么?哦,是梦,是像彩虹一样地梦!沉淀了,消散了,破碎了,但,不可以他要去寻找,那是有着他信仰的梦,他要去寻梦。
筏一叶小舟,撑一支长篙,投影于康河的柔波中,太阳偷偷的隐了身去,月儿悄悄地升起,携着一群可爱的小精灵,灿烂地欢笑着,多么美好地一切呀!然而将不再属于他,望着这一切,他垂下了头。独立船头,任小船向着那青草更青的地方漫溯,目光极去,却只有离愁。载着一船星辉,融身于康河的柔波中,多想放声歌唱,将内心的千丝万缕一倾而尽,将这满腔的泪水一吐方休。
但是他不能,他深深知道,悄悄才是别离的独角,听,那昔日吵个不休的蛐蛐今夜也为他,为这别离保持了沉默,是啊!沉默的还有那充满金色回忆的康桥,他怕一不小心,惹得他泪水飘落。
月夜下,小船头,他深情地望着她,瑟瑟的风吹着瑟瑟的脸。
流水的身影倾斜,她远去无声,他扶住自己的忧伤。
悄悄地,他走了,正如他悄悄的来。
水声跌落,
河畔,
剪下他依依的不舍
再别康桥读后感(篇四)
有一首诗,独特美妙,有一首诗,世人赞颂;它就是《再别康桥》。读完这首诗,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相信有很多人都听过这样一句话: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句话很美,这首诗也是徐志摩的经典之作。徐志摩为了康桥写下了这首诗每一句诗都包含着他对康桥的爱,如果你闭上双眼,这首诗的景象就浮现在脑海之中,如画一般。康桥的一草一木都在向他招手,彩虹似的梦在他心中,他遐想着在康桥的生活。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要离开康桥,他希望自己可以放声歌唱。但他不愿惊动他心爱的康桥,只能在心中唱响那首离别的笙箫曲。他不带走一片云彩,不愿打扰康桥。他对康桥依依不舍,挥之不去的伤感一直绕在心头。
作者喜爱康桥的生活,迟迟不愿离去。我很喜爱这首诗。喜欢诗的优美,喜欢这首诗的深厚情感,更是为了我心中,那属于我的彩虹似的梦。
有一首诗,独特美妙,有一首诗,世人赞颂;它就是《再别康桥》。读完这首诗,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相信有很多人都听过这样一句话: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句话很美,这首诗也是徐志摩的经典之作。徐志摩为了康桥写下了这首诗每一句诗都包含着他对康桥的爱,如果你闭上双眼,这首诗的景象就浮现在脑海之中,如画一般。康桥的一草一木都在向他招手,彩虹似的梦在他心中,他遐想着在康桥的生活。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要离开康桥,他希望自己可以放声歌唱。但他不愿惊动他心爱的康桥,只能在心中唱响那首离别的笙箫曲。他不带走一片云彩,不愿打扰康桥。他对康桥依依不舍,挥之不去的伤感一直绕在心头。
作者喜爱康桥的生活,迟迟不愿离去。我很喜爱这首诗。喜欢诗的优美,喜欢这首诗的深厚情感,更是为了我心中,那属于我的彩虹似的梦。
[热]史记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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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篇一】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读后感【篇二】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三国演义》里的开头语,正好反映了我们中国历史演变的规律。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由历史学家司马迁,耗尽一生心血的著作《史记》。
史记主要叙述了三皇五帝到西汉灭亡,揭露了当时封闭社会君主的残暴,也有一代伟人英雄背后的故事,还看到了当今社会的影子,令人深思。
其中,我最敬佩也是最喜爱的人物是蔺相如。他不仅口才一流,还懂得随机应变,令人信服。带和氏璧与秦王见面时,让虎狼之国国君完璧归赵,廉颇妒忌蔺相如故意为难他,他却毫不计较,秦王对赵王发难,蔺相如让他自食其果。不仅智勇双全,而且识大体,明大义,这样的英雄。值得我们去尊敬,去学习。
君、臣、民,三者拧成一条绳,国家才能安定,才能长久。可见,主心骨的力量最为关键。我认为,这股力量的名字叫“善”。以善行天下,以善治天下。
像纣王,像晋灵公这样的昏君,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昏淫无道,不正是无善、不顾百姓的疾苦吗?像尧、舜、重耳这样的善君王,身知百姓疾苦,便会救灾救难,国泰民安。
同时,君主身边的大臣也应善。只可惜真正像屈原这样的善臣有许多受到了冤枉,但像赵高这一类的奸臣,只会使国家走向灭亡。
我们虽然不能以善治天下,但可以以善行天下。积善积德,过清白人生。回顾历史,我感到无比欣慰,因为我们现在国泰民安,人与人和平相处。而许多小国战火不断,那里的人民过着惊魂不定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小命不保。我们的生活虽没有美国那么发达,但我们过得富足、美满。我们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永远这样过下去。
善,人间的真善美,仁礼谦孝的传统美德,永远发扬下去。
史记读后感(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最高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史记读后感【篇四】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读后感《《史记》读后感作文》。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读后感(篇五)
对于历史,从来就有很多看法,让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两种:一种是以连续的观点来看历史,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前后勾连着,一件事情的结束就是下一件事情的开始,此起彼伏,历史也因此可以滚滚向前不断的发展;还有一种就是认为历史事件中存在各种变化的因素,有些事件的出现未必是顺着之前的趋势向前,而是反潮流而动,甚至和潮流毫无关系,完全就是一个突发的事件,这就是历史当中的变数。就如钱钟书先生所谓的,一个习惯如果长期存在,就形成了传统,而传统又会不断的遭到新潮的挑战,传统有惰性,不想变,但是被新潮挑战时又不得不变。不过在我看来,传统和新潮的较量,往往是传统吸收了新潮的某些特点,而新潮也被传统同化掉,最后分不清谁是谁,很难说是传统固守住了自己的阵地,还是新潮成功的瓦解掉了传统的势力。而这种传统和新潮之间的较量,才是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
中国的史书有很多种形式,最要紧的三种就是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纪事本末体,大抵原因也就在此:我要看故事,看事情的发展,前后的演变,以及去参详其中的因果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考兴替明得失——所以事情的经过才是最重要的东西,至于其他什么年份人物,因为我懒惰,所以不在乎,这些都可以模糊一些,于是纪事本末体很自然的就入了我的法眼
纪事本末体的好处就在于,事情讲的清楚明白,不会被不相干的记载打断——好过编年体——也不必横七竖八的去翻查好多人的传记来拼凑一个故事——好过纪传体——还可以看到各种相关的资料,这样有助于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故事明确了之后,再把一个一个的故事拼接起来,就可以看到互相彼此之间的相关性和比较意义,把事情搞清楚,然后才能看到事情的起承转合
所以为什么司马迁口口声声“通古今之变”,写史记却要用纪传体呢?
史记读后感【篇六】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史记读后感(篇七)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史记读后感(篇八)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对我感触比较深的还是《白话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转体通史。
《白话史记》的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最初没有固定名称,一般称为《太史公书》。“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只是美称。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是出自《史记》中的《周本纪》。《周本纪》讲了:有个人叫弃,她的母亲是邰氏的女儿,叫姜原。由于姜原出门到野外,看到巨人的足迹,就想用脚踩踩巨人的足迹。一踩上巨人的足迹,就感到身子一震,好像怀孕了一样。日后就生下了个儿子。姜原认为很不吉利,想把他扔掉。可无论扔到哪里,都有动物帮助他。姜原认为他很神异,就养大他。因为最初想抛弃他,所以给他取名叫弃。弃的后代有个叫姬昌的,他敬重长辈,慈爱晚辈,对待手下的人也很好,于是就有许多才士归附他。
后来因为纣王倒行逆施,贪恋财色,在姬昌的带领下,百姓推翻了纣王的统治,建立了周朝。可最后还是由于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听从了一个大臣的荒唐意见,点燃烽火,让大臣们匆忙跑来,却发现什么事也没有,终于让褒姒笑了出来。周幽王很高兴,还赏赐了那个大臣。可是有一次,敌人真的来了。虽然周幽王及时点燃了烽火,可是大臣们不相信,没有及时救援,使周朝从此灭亡了。
我觉得里面的姬昌是个真正的君子,可周幽王很糊涂,为了让褒姒笑一笑,赔上了整个周朝。先辈辛辛苦苦创下的基业,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葬送了。
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和它相类似的例子。有些年轻人,不好好生活,不好好学习,抵不住电脑游戏的诱惑,经常花钱去上网,然后导致上网成瘾,一有钱就去上网。经常上网不仅弄垮了身子,还伤害视力。没钱时,还会去偷钱、抢钱,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史记读后感【篇九】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史记读后感【篇十】
在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的作者是汉朝汉武帝的史官司马迁。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共约三千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共一百二十六卷,里面记载了大量的历史故事,有《大禹治水》、《嬴政统天下》,还有《论得天下》、《荆轲刺秦王》……篇篇都让我回味无穷,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大禹治水》了。《大禹治水》讲的是大禹接受了舜帝交给他的重任之后,决心彻底消除水患,发誓不战胜洪水决不回家。他认真勘察,反复思考,改变原先硬堵的方法,采用开挖渠道、疏通河流的方法,依势利导,把洪水排入大海。他还亲自戴上斗笠,和老百姓们一起拿着锹,开山挖山,修渠疏河。在开凿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龙门山,发现龙门山把奔流而下的黄河水牢牢地挡在后面。由于龙门山的阻挡,黄河流域年年闹水灾,给四周的老百姓造成了很大损失。大禹几次去那儿察看地形,发现只有把这山给凿开了,才能使洪水流向大海。于是,他便带领老百姓全力开凿起龙门山来,经过好几年的奋战,终于把龙门山拦腰劈开,使黄河之水乖乖往前畅流,一直流向大海。在开凿随后几条大河的时候,他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都克服了各种困难,开凿通了剩下的几条大河。在治水的过程中,大禹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很想进去看一看,但每当想起有许多遭受水灾之苦的老百姓正等着自己去救呢,便毅然决然离开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禹终于制服了洪水,使老百姓过上了安定富裕的日子。而当舜帝对大禹治水的功绩大加赞赏的时候,大禹却谦虚地说:“我靠得是勤勉不息的工作。”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大禹踏实谦逊、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尚品德。
《史记故事》中像《大禹治水》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好多,让我深深沉醉其中。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反反复复地翻阅着这本书,跟随着故事中的人物或悲或喜,或怒或忧。在一个个历史人物身上,我吸取力量,获得启迪。从他们的身上,我懂得了做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成功的道理,学到了勇敢无畏、坚韧不拔、公而忘私的精神,感悟到了做人要谦虚、宽容、与人为善的人生哲理……我想,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史记》将深深影响着我,使我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认真地走好每一步。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一)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
《史记》记述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大部分,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其中本纪主要记载帝王的言行政绩;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写成的历代帝王和诸侯国的简要大事记;书是典章制度的专篇,内容涉及经济、天文、历法、水利、文化等重要领域;世家主要记载王侯封国的历史变迁;列传主要是人物专记,上自大臣大夫,下至某些领域的代表人物,均在传中,还包括部分境内外少数民族的专篇。《史记》五大部分中以本记和列传所占篇幅最大,是书中的主体,因此后世的世学家将这种世书编纂体裁为记传体,这也是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创举。
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不仅是一部史家著作,鲁迅先生曾高度赞扬《史记》,这本书还能让我们在提高古文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历史知识。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二】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后感800字。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读后感《史记读后感800字》。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史记读后感【篇一十三】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使我收获不小啊!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本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了解历朝历代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皇上给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的官,家里没有多余的财务,即使皇上下令赏赐他也从不谈购置家具的事情,深得官民的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射箭的天赋,他的子孙和同僚的子孙向李广学习射箭的技术,但最后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已射箭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都身先士卒。行军打仗遇到缺水断食之时,遇见水、食物的时候,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部吃饱,他不尝饭食。李广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为他甘愿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射,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真是可惜中的可惜啊!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你进入他们的世界。读《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地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增长的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历史中的宝书,可贵的史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