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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推荐: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模板7篇

发表时间:2022-05-13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到这里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提升自己的学习。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作文5000网的一篇《小编推荐: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模板7篇》应该能帮助到你!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篇一】

“人间所有的勇气,所有的美德,所有的英雄品质,所有神圣的精神,他都具备。”这是在小说的末尾,青年人马里尤斯明白冉阿让的身份后对他发出的评价。的确,冉阿让就是这样“为自我想得少,为他人想得多”的一个人。

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冉阿让背着在战斗身负重伤的青年人马里尤斯在下水道中行走。在途中他遇到了认为他杀人越货的拐子德纳第与奉命捉拿他的警探沙威二人。但他始终坚持镇定,并在心中一向秉承把救人放在首位的原则,最终成功送马里尤斯到其爷爷家。而沙威被其高尚的行为感动,羞愧难当而跳河自杀。

常理来看,冉阿让完全能够不去救马里尤斯,因为马里尤斯可是那个勾引自我“女儿”的不良青年,更何况此人是自愿参加学生起义,他最终的死活与冉阿让可谓是“风马牛不相及”。可是冉阿让毅然决定扛起小伙子,用他有力的胳膊扛着马里尤斯在下水道中缓缓前行。此刻他忘了自我曾是苦刑犯,他只是一个老人,为了救助一个青年,甚至是一个自我以往厌恶的青年,竟然不顾自身的安危,义无反顾地、全心全意地帮他。并且他在帮忙的时候,多次遭到旁人的误解,可是他用坦荡的胸怀包容了一切误解,永不放弃地坚持走到了最终。多么无私,多么宽容,多么伟大!

在那政治混乱,民不聊生的年代里,冉阿让在这个社会里以往因饥饿偷面包而犯下了时代性错误,可是他并没有所以堕落,而是在主教的洗礼下改过自新并进取的服务社会。这充分的说明了一个道理——人的本性是善良的,而最高等的改造就是一个人良知的唤醒。所以犯了错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决心改。另外,冉阿让的高尚品质源于他碰到了高尚的人来指点迷津,并且能够坚持用自我的良知去不断地服务他人与宽恕他人。

做一天的好人容易,做一辈子的好人难。冉阿让不失信于人而去养活一个与自我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孩珂赛特并且视其为亲生女儿,冒着生命危险救活青年马里尤斯,一次次地原谅一向追杀自我的警察沙威……他的“坚持”为他人着想的精神最为难能可贵。

虽然说我们无法与冉阿让这个高尚的灵魂比较,可是,我们何尝不能够以他为榜样呢?虽然在和平年代里我们还是不太可能做出那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可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来学习冉阿让这种无私奉献、回报社会并默默分担他人忧伤的精神,那也必须会成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篇二】

翻开一本《悲惨世界》,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出此刻我的脑海深处,慢慢的,那个形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还有一个苍老的主教。

冉阿让原本只是一个贫苦的百姓,陪在他身边的,仅有一个姐姐和姐姐家的七个孩子。他为自我的侄子偷了一块面包而入狱,又因越狱被捕,一晃就是十九年。十九年,足以改变一个人。

十九年的囚犯生活,陪在他身边的,始终可是是铁链、苦刑与四面砖墙。他受尽屈辱,决定报复社会。他嘲笑招待他的主教,偷走银器,换来的却是一句:“你们抓错人了,银器是我送给他的”。冉阿让从此改过自新,换了一个新身份——马德兰市长。无论到天涯海角,有着怎样的境遇,他都一向坚持做一个像主教一样心中有爱的人。因为,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爱的温暖。冉阿让从被歧视到被尊重,再到逃亡,他有一个悲惨而忐忑的人生,但他永远忘不了主教慈祥的面容。

他坚信:爱,能温暖世界。他带着那一份初衷,直到生命的火焰熄灭。

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

在二战期间,日本轰炸珍珠港,在轰炸过程中,一架飞机被炮弹击中,飞机上的人与这架飞机一齐,永远地睡在了这片土地上。在次日,当地居民来到了这片废墟,将逝者好好安葬,为这些素不相识的异乡人竖起墓碑,每年都在他们的墓前摆上鲜花。那一束束鲜花,是最纯朴的人间真情,更是能让侵略者由兽性回归到人性的伟大力量。

爱,能温暖世界,能温暖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那教室里的身影,盘旋在我的脑海。那是一个淘气的同学,因为违反纪律而被教师批评。他站在教师面前,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又闪烁着一种不屈的光,拳头紧握着。他或许经常被父母忽视,被同学排斥。在教师温柔的目光中,他放松了警惕,开始认识到自我的错误,在同学的关怀里变得越来越好。

你或许不会被别人看好,但在爱的关怀下,我们没有什么不一样。爱能改变一个人,能让他从弱小变得坚强。我们应当成为一个心中有爱的人,爱,像一个小太阳,把光芒与温暖带给我们身边的人,让一个个遭人嫌弃的“冉阿让”,悄然蜕变成为受人尊敬的“马德兰市长”。

愿每一个人都能在爱的关怀下茁壮成长!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篇三】

也许是心静不下来,我并不是个爱读书的人;也许是兴趣的原因,很少去细看一本书。也许我能够说,没有什么好书,但有了这所谓的网络,正如某个在遥远哨所的战士所言,那里有你读不完的好书。你能够尽情的看,只是对眼睛有些不好,看书,应当是补充心灵营养的方式之一。

那次偶然在收音机里听到梁冬和吴伯凡谈到一本书--《悲惨世界》。于是之后从网上下载来看了,两个月,才看完了这本不明白有多少页的巨著。文化有限,此刻写写感想。

首先,是关于作者“维克多·雨果”的。他不愧为文学巨匠,《悲惨世界》是一部恢宏庞大又细腻入微的巨著。他能在一本书里将历史、人性、感情、救赎等等,全部包罗,而又衔接的很完美。

一个作家笔下小说中的情节就像一个电焊工人手里一件铁器,他把各个看似毫无关联的情节很自然的连在一齐,不留焊缝。很难想象,这是一本250年前的书,就像2000多年前孔子的《论语》一样,到今日仍能在于丹教授的理解下与你我的心灵对话,并且丝毫不觉得它古板、无用。

他描述滑铁卢战场的惨烈,他写巴黎的起义。那些场面恢宏、惨烈、壮丽!他讲述社会最底层穷苦人的生活,他写巴黎的野孩。那些人让你看到人性的善恶,时而又会感动。他又相信上帝,相信无极。那苍茫的星穹,美丽的大自然,必须有一种很微妙的关连,谁能说一只蜜蜂的嗡嗡和恒星的运行没有关系?

其次,《悲惨世界》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苦役犯的心灵救赎,以及这期间他所经历的和法兰西经历的一切。

书的开始写了一位很有爱的主教,就是他给了苦役犯“冉阿让”重生!冉阿让因姐姐的孩子们饥饿,成了一个偷盗犯,被判刑,后又几次越狱,刑期又几次加重,他整整做了十九年的苦役犯。人性快要泯灭,仇恨社会,残暴凶狠。

他从监牢里被释放的时候,即便有他在牢里挣的钱,也没有旅馆敢让一个苦役犯留宿。而那个主教很好的接待他,他半夜逃跑,还偷走了主教的银烛台。警察又抓到他,主教说,那烛台是他送给他的,并相信他能够做一个好人!这期间他还抢一个小男孩的钱,但又懊悔不已。

之后,他竟然换了身份,靠着发明一种仿玉的琉璃扣子的加工,在一个地方做了市长。他办学校、招无家可归的人做工、资助贫困,使当地经济繁荣。然而,他的身份又面临被拆穿,他苦苦挣扎,决定自首。但想起这么多人需要他,还有一个可怜的女工“芳汀”,托他找回自我的女儿“珂赛特”,看着她快要死去,他决定继续做市长。

可是,他没有做到让她见到女儿,她死了。警察已经来了,并要逮捕这位以往是苦役犯又抢了孩子钱的市长。于是他逃跑,还好他有很大一笔存款,他把可怜的珂赛特救出可恨的德纳第家。

他把珂赛特养大成人,他把她看成自我的全部,他不能想象没有她的日子。但珂赛特却遇到了感情,她和马吕斯相爱了,这让冉阿让很痛苦,他感觉自我要失去自我的幸福。

在一系列悲惨的事发生后,他允许他们结婚,他经过了痛苦的挣扎,告诉了马吕斯自我曾是苦役犯。他不和心爱的珂赛特住在一个家,他不再让她叫父亲。之后,他快要死了,我看到那里,很不想让他有高老头一样的结局。还好,他在珂赛特和马吕斯的怀里死去。

他的心已是圣人的心,像那个主教一样。懂得爱,懂得宽恕!他放走了一向追捕他的侦察员沙威,他原谅一切,他是那样的温和、有大爱。谁能想象他以往是一个残暴的苦役犯?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篇四)

经过漫长时间检验的杰作,捧读后将永存读者心头的雄浑的人类史诗,具有浓重瑰丽的色彩,磅礴浩大的气势,是人类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典范,它就是——《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是法国重要诗人、小说家、戏剧家和社会活动家维克多·雨果的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小说讲述了苦役犯冉·阿让,出狱后,受到教主感化,决心从善,广施仁爱,后来被任命为市长,他为女工芳汀去寻找她的女儿珂赛特,并将她从凶狠的德纳第夫妇手中拯救出来,让她接受教育,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从文字中,我似乎可以看见雨果对德纳第夫妇残暴而无人性的做法的斥责与厌恶,对冉·阿让拯救珂赛特行动的赞赏与认同;对珂赛特与芳汀凄惨命运的同情与怜悯。在我看来,雨果其实是把德纳第夫妇比作了剥削者,他们残忍的从珂赛特与芳汀等人民身上榨取他们现时对他们来说有用的利益,无用时便百般喝斥,一旦他们体现出了一定的利益的时候,又将他们好好地利用一番,却从不顾及后果,这不正如一句俗语“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吗?。他又把拯救珂赛特和芳汀等人民于水深火热中的冉·阿让比作了英雄,让他与奸诈卑鄙的德纳第夫妇进行周旋,将珂赛特从他们的魔爪中拯救了出来,为他围上了一层英雄的光圈。

有时我会在想,这篇小说是不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一个揭示呢?我认为这部作品揭示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的命运,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种种矛盾,反映了法国社会的现实生活,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鞭挞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的相互倾轧的丑恶现象。也体现了作者对黑暗的憎恶,对光明的向往。

雨果用他的笔为我们演绎了一场人类历史发展中的永恒的矛盾,也诉说了生活在那时社会中的人们的心声,同时表明作者热爱和平,抵制战争的内心思想,至少我会这么认为的。正如书中所说,以人类生存的名义去批判一切异已的力量,从而表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永恒矛盾。在这个意义上《悲惨世界》可以称作一部人类的“苦难大全”。

每读一次《悲惨世界》我的内心就为之震撼一次,我不由得感叹道:“在黑暗无助徘徊的人们,他那舍己为人的情操在每个人的心中熠熠生辉,那高大的身影宛如上帝的光辉一般给予人们内心及灵魂上的救赎。他灵魂所散发出来的圣洁的光辉,会照亮善人心中的仁爱之光,会指引在黑暗中迷路的人们通向光明的路。对我而言,《悲惨世界》它是一部能触及人灵魂的佳作,是明灯,是灯塔,我希冀着更多的同龄人喜爱这部书。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篇五】

《悲惨世界》是维克多雨果的一部传世之作,他创造了法国现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长篇史话。

故事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一生。他先是因为砸坏玻璃偷了一块面包,被判4年徒刑,但因4次越狱,又被判了15年徒刑。等了19年之后,他终于被放了出去。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受到了主教卞福汝的关怀。之后,冉阿让化名马德兰,做了海滨蒙特勒伊的市长,可他最后自首了,冉阿让又被捕了,他戴上了表示终身监禁的绿帽子和红衣,在船上做苦役,在救一个海员时,他掉进了大海。

后来,在法国的战场上,有人看见了冉阿让的身影。他在枪林弹雨中救出了一个人:马吕斯。冉阿让终因过度劳累离开了人世。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篇六】

刚刚读完了《悲惨世界》这部小说,我合上书,文章描绘的悲惨世界依稀浮现在我眼前,而在黑暗的世界中,文中的爱与善,却照亮了整本书,也把流浪在

黑暗中的我领入了一个光明的境界。

在现在这个和平的世界里,人们安定地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我们每天被和谐、幸福笼罩着。然而在我们快乐的同时,是否想起在那个过去的年代里,上帝却给了他一个悲惨的世界、不公的命运。

为什么一个善良的人却被命运无情地捉弄,受到上天的惩罚?为什么即使做了无数的好事却因曾经的一件错事而永远无法回归好人的行列?那全是因为当时社会的重重矛盾。

冉阿让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里,幼年丧父,姐姐将他抚养成人。因为生活的压力,他偷了面包,因而入狱,因为多次逃狱延长刑期。出狱后,没有人愿意接受他,人们躲着他,憎恶他,都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他,他连个过夜的地方都没有,甚至连狗也不接纳他。当他敲响最后一扇门的时候,一位慈爱的老人接待了他,那便是迪涅主教(米里艾)老人。老人凭借他的善良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和爱戴。依然记得他说过的话:“这扇门并不问走进来的人有没有名字,但是要问他是否有痛苦。您有痛苦,您又饿又渴,这里就是您的家。”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老人,他用他的爱去感化一个刚刚出狱的苦役犯,温暖他、宽恕他,他洗净了冉阿让的灵魂。他体现了人性的善良和纯真,从此,冉阿让决定做一个善良诚实的人。他确实做到了。

在他的一生中经历了许多波折。因为他的前科,尽管他有强健的身体,仍无法被社会接受,就连他的好意有时会遭到人们的误解。其中的沙威探长便是典型的“法律开门狗”,他不相信罪犯会洗心革面,死死抓住冉阿让不放。可是最终连他自己都被冉阿让的宽宏大量而感动了,从而选择自杀。由此我想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都会犯错误,可当时的人们为什么不能像米里艾主教那样以一颗善良、宽容的心去原谅冉阿让的过去呢?难道曾经失过足的人就不能再做好人吗?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

冉阿让并没有因命运的不公而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因为米里艾主教的感召和他想成为一个好人的愿望,促使他努力着,在种种艰辛和逆境中,他不断地完善自己,为贫穷和值得同情的人们献出了自己的人生。

在海滨蒙特勒伊市,人们亲切的称他为马德兰伯伯。他的智慧使这个起初经济萧条的城市变得朝气蓬勃,人们都过上富足的生活,他待人和蔼,经常捐款给医院和学校,还救济贫困的人们,使他们衣食无忧这样的好事他究竟做过了多少,没有人统计过,但是人们会永远记住他,因为他是一个可亲可敬的人。

可他还是被捕了,被戴上终身监禁的红帽子,在船上服苦役,一个海员在修理桅杆时,不慎落进大海,冉阿让不顾安危救了他,自己却失足掉进大海。后来,在法国大革命的战场上,又见到了他的身影,他英勇无畏,在枪林弹雨中战斗,帮助别人。他没有子女,却收养了一个不幸的女孩,待她如亲生女儿。这便是他的一身,一个英雄光辉的一生。

冉阿让是伟大的,那个不幸的人是一个可敬可佩的人!他是受人民爱戴的市长,是沙威和马吕斯的救命恩人,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一个英雄!一个圣人!

可是好人未必都有好报,最终他在阿赛特和马吕斯的陪伴下离开了人生,他不要求将自己葬在指定的地方,只需随便的一块地,也不要标记。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别人,却不要别人记住自己。他到临终前也不忘记米里艾主教送的烛台,可见他有一颗感恩的心。

读完这本书,感动之余,我突然感悟到:原来在那样一个黑暗和冷酷的世界里也有光明和温暖啊!尤其不能让我忘怀的是:当革命的起义者安灼拉发现了黑暗政府的忠实走狗沙威,让冉阿让杀掉他时,冉阿让却为他松了绑,放走了他。对此,我即敬佩又疑惑。沙威的追踪使冉阿让东躲西藏,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了大半生,他为什么不借此机会除掉这个罪恶的人呢?直至读到最后:沙威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认识到那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并不是他所维护的,在善与恶的冲击下绝望的跳江自杀,我才明白,他是在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也许我们很难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让自己的心中拥有一片光明,用善和爱来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心灵去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暖,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的阳光!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篇七)

读完《悲惨世界》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好,把它介绍给大家。主人翁冉阿因为偷一块面包而被判了19年的苦役,他出狱后,受一位主教的感化,化名为马德兰。查得。克莫,从此他立地成佛、处处行善,关心穷人,为贫苦人打抱不平,结交了很多贫民朋友,马吕斯。芳汀、玛赛特等穷苦人,在这期间,他为保护穷苦人的利益,与警察沙威发生过数次冲突,几经厄运,最后被迫在孤独中死去。

让我感兴趣的是第二章奇怪的客人,主要讲了冉阿被旅店赶出来后,在一位善良的老婆婆的引导下,来到了主教,主教用丰盛的晚餐和舒服的床款待了他,可是他半夜起来,把主教家的银餐具全部偷走,当警察把它抓起来时,主教主却谎称银餐具是他的一个远方亲戚偷走并且送给了他。

我敬佩住教主那颗宽宏大度的心,尽管在那种封建旧社会、旧制度的残酷迫害下,没有贫民百姓的好日子,可是善良、正气的主教主用他那颗善良的心感化了遭受贫穷的冉阿。这本书也揭露了外国封建社会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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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的写作能力是语文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面对作文题材时文笔不动?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小编推荐: 带上她的眼睛读后感3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带上她的眼睛读后感【篇一】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不好好去利用,就会荒废。有的人认为自己的命不如别人好,便自暴自弃,最终落个一事无成的下场,如果是这样,就太可惜了!

科幻作品《带上她的眼睛》;讲述的是在遥远的未来,人们的科技已是十分发达。于是他们便把目标从探索遥远的星空转入无人知晓的地心世界,这次出征共有五艘飞船,“落日”一到五号,它们都顺利完成任务并返航。单单“落日”六号却没这么幸运。它在进行探测的途中不辛掉入地裂层中,随着滚烫的岩溶性岩浆流入六千八百公里深的深坑,并被五千度的固性岩浆固化,永远上不去,而且如今的科技没有这么发达,救不了“落日”六号。三名船员中,一名因太向往地球而打开隔热门被瞬间飞驰而来的高温融化,另一名则为了关上门被烧成重伤不久便离开了!只剩下一名船员生活在一个不足十平方米的空间里,她把电子眼睛交给主人翁让他带她看一看美丽的草原,最后通讯也被中断,但她依然顽强的活着,为人们作着宝贵的实验。

再来看现实世界,有些人因为得了不制之症而自暴自弃,整天无事可做直到死去的那天才后悔莫及。比起那名地行员这又算的了什么?她整天面对着恐惧、黑暗和孤独,但她依然坚强的活着,始终不忘对人类做贡献。始终笑迎生活,尽管她的活动范围不足十平方米;始终热爱生命,尽管她的飞船只能支撑五十到八十年;始终坚信生机,尽管她知道这个世纪不会有人来救她。

请大家珍视生命,不仅仅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带上她的眼睛读后感(篇二)

“请你们放心,我现在已经适应这里,不再觉得狭窄和封闭了,整个世界都围着我呀,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上面的大草原,还可以清楚的开机那里的每一朵小花呢……”。

刘慈欣,靠着自己别出心裁的笔墨让文中小女孩跃然纸上,让落日六号领航员跃然纸上,让献身科学,敬业乐观的精神跃然纸上。

文章开始,以“眼睛”将领航员小女孩引出,这个谜样的人,看尽草原风光,却给我们留下一个又一个疑问?她是谁?谜底最终拨云见日,原来她是落日六号事故飞船的领航员,也是仅存的领航员,剩下的时光只能她一个人渡过。

她是伟大的,当她走上这条“落日”征程她就是伟大的,她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如果人类真的会有“落日计划”,有多少人会想她一样呢?赶赴地心,身先士卒,她与另外两名领航员同舟共济,向地表源源不断地发送宝贵的资料。事故发生,仅剩她一个人,她跑不掉,选择了看尽最后一眼地表。她没有选择自杀,为什么?不是因为懦弱,恰恰相反,她是勇敢的,勇敢的走上征程,勇敢地决定继续与地心斗争,为科学贡献,“今后,我会按照研究计划努力工作的”

让我们铭记这个英雄,正如同人类历史上无数奉献自己的人,愿他们的精神永垂不朽。

带上她的眼睛读后感(篇三)

语文学习了《带上她的眼睛》我才知道,精忠报国不只是男人,女人也可以!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生活在不足十平方米的舱里生活几十年的场景,这未免有些残忍,让人不敢往后想,一个男人很难做到的事事,现在却要让一个女人来承担这一责任……

他是何等的孤独啊!一个人将在暗无天日与外界一点联系都没有的闷热仓中穿着厚重的宇航服,生活几十年,直至死亡。

靠没人想到,她还是个年轻的姑娘啊!那是她如花般的年纪,他的前程似景,却因为一场事故什么都没了……

但,就是这样恶劣的环境,他仍铭记它的使命,为了人民,他继续收集样本,他还坚信会有别的船艇来,会和他是有多么大的勇气和揣着多大的希望啊……

这不得不让我感动,一个女孩儿的刚毅真的太强大了。

刘思欣真的让我佩服它某种意义上诠释了女性的光辉和人性的伟大。

“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喝!”

小编分享: 左耳读后感380字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小编分享: 左耳读后感380字》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左耳读后感【篇一】

静静地读完了《左耳》,心,莫名地颤抖了……

十七岁的女孩想变坏。李珥的左耳听力不好,如果站在左边说话就听不见,这样一个不起眼而内向的李珥却暗恋许弋,而同时许弋却被绿色眼影的长裙放孩吧啦追求到手。心碎的李珥在偶然的机会和吧啦成为朋友,也认识了吧啦真正心爱的男生——张漾。随后吧啦在一次意外中去世了,李珥与许弋相恋,但最终分手,张漾和蒋皎来到北京,过着极其颓废的生活,当蒋皎改名为蒋雅希走向舞台时,张漾终与她分手。李珥和张漾历经波折终于走在一起。而另一边,许弋在蒋皎的社交圈中认识了最终使他为爱走向死亡的夏米米,相知相恋。夏米米从高架上摔死令许弋无法接受,他带着炸药找到了蒋皎,要她偿命,却不料碰到了在蒋皎酒吧任职准备去上海看李珥的张漾。酒吧爆炸后,夏米米的姐姐夏吉吉救了故人张漾,张漾失去了记忆与左耳的听力,吉吉下定决心,为了张漾拨出打给李珥的电话……

饶雪漫著《左耳》讲述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生动地塑造了李珥、吧啦、张漾、许弋等一批性格迥异的年轻人的形象,并用极富张力的文字完美展现了当下青年人成长时期的疼痛和美好。

小耳朵——这是一个性倔强中带有对“爱情”执着的女孩。请让我们记住,这个美好的女孩在17的年华中带给我们的感动。十气岁的小耳朵有着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并且有着这个年龄对爱情的羞涩和勇敢.她对友情的坚贞,对朋友的爱护,让人佩服,她身上有着与我们大多数人的思想是一样的。小耳朵温柔坚毅,一直是听话的乖孩子,个性里却有着执着和爱的倔强。其实小耳朵是这部悲剧里最幸福的人了吧,有吧啦的友谊,尤他的关怀,许弋的回眸,以及张漾的挚爱。小耳朵的幸福来之不易,但是小耳朵这么一个即使伤痕累累却仍尽力追求自己幸福的纯真而坚强勇敢的女孩,谁又忍心看着她不幸福呢?

吧啦是最让人心痛的孩子。这个如烟花般的女孩,带着不羁的灵魂绽放于暗夜,却悄无声息地静止,白色的衣裙浸着血色,开出大朵大朵的悲伤。她的生命如此短暂,甚至来不及跟世界好好道别。吧啦是不幸的,当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触碰到幸福的时候,却不知下一刻的她被远处车辆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但吧啦又是幸运的,她对感情是那么认真,爱上了帅气的张漾,不惜为他去欺骗许弋,结识了乖乖女小耳朵,对生命中唯一的好朋友心怀感激。

而张漾,一开始接近吧啦和她恋爱只是想气气“好学生”许弋而已,但吧啦的死让他深深愧疚。后来,父亲告诉了他“母亲改嫁”的真相……张漾的心里终于没有了仇恨。爱上小耳朵,爱上那个单纯的女孩。不惜一切,要让小耳朵幸福。当他终于放下仇恨,为亲人冲向火海的那刻,我们知道,张漾是真正的长大了,他是真正拥有了重新幸福的权利。我们很高兴,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这个干净俊朗的男孩子终于蜕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许弋,这个干净纯白的男孩子,为了爱一点点变坏,疯狂地弄伤自己,再慢慢品尝疼痛和寂寞。最后用双手断送了一生的幸福。他是最让人难过的了吧,好傻的孩子啊。其实,许弋一直都没有变坏。他只是一直没学会如何去爱。对于这个男生,我们总是不懂得如何责备。请记得,他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模样,请记得这个纯白的男孩子,美好得如同被放逐人间的天使。

最后的最后,故事的结局没有结束。灿烂的花季雨季,细细品读饶雪漫的《左耳》,带我的不仅仅是对友情的重新认识,更多留下的`是那份对青春的重新审视。喜欢《左耳》中的这样一句话“一次失败不算什么,一次错误的选择也不算什么错误,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在关心着你,希望你快乐。”请你相信,总有人会在自己受伤时在自己的身边陪着自己。

左耳读后感(篇二)

昨天看了《左耳》,有一些遗憾。文章逻辑感不够,写完一遍也没有修改,反正是给自己看的,只为说完自己痛快。之所以发布到博客上,是因为大家谁都不不认识谁,不像朋友圈,qq空间。不用担心别人说你矫情,卖弄,也没必要有人能叫好,共鸣,只为自己。

关于小耳朵,实在是为她着急,也惋惜,小耳朵是好孩子,配许弋刚刚好啊,为什么许弋就不能喜欢她呢。希望最后好孩子一生顺利,可以嫁给张漾。其实小耳朵并不像表面上那么乖,期待像吧啦那样不管不顾,事实上做不到,我觉得也不是不敢,也不是没有勇气,爱上许弋就是她这辈子叛逆,离经叛道,在许弋变坏之后帮助许弋,就是一个为了喜欢的人付出的傻孩子。好在没有傻到最后。我也替小耳朵感谢许弋的背叛,没有给小耳朵造成更大的伤害。

关于吧啦,死了干净。自古红颜多薄命,像吧啦活得这么自如的女子,注定活不长,我想她不会有什么遗憾的,她这样敢爱敢恨,洒脱的女子,为爱而死,当时是恨,可是最后仍会原谅。

张漾,我是为他叫好的,这样的人是值得敬佩的,能屈能伸,敢爱敢恨,没有穷酸却还自命不凡的讨厌气质,完完全全屈从了现实,却又不放弃自己的前途,为了一定的目的,可以依靠富家女,这在我看来没有什么错,我看不上的是那种自己穷,却不上进;或是自己穷,看不得别人能借富家女的力。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自己穷,上进,很高傲,其实自以为是,是自卑的表现。公交车上,张漾对小耳朵说了我爱你,说是嫁给你。真的,我真心是这样觉得,青春已经支离破粹,大家都该接受现实,现在看来小耳朵和张漾在一起是最合适的,两个人之间的联系完全因为吧啦,因为吧啦爱张漾,那时小耳朵对张漾也许是不痛不痒的感觉,吧啦间接因张漾而死,小耳朵恨死了张漾,一恨就恨了那么多年。可是张漾没有令他失望,做的很好。

小耳朵说过对张漾,没有办法恨了,于是两人应该是那种失去了恨与被恨这层关系,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张漾功成名就,事业有成,小耳朵工作顺利,越来越漂亮,张漾一直给小耳朵关心,不紧不慢,不急不缓,不唐突,不巴结,他的关心我是这样理解的。小耳朵没有拒绝,也许他把他当成老朋友,老同学,没有刻意回避,也不会觉得收礼物会不好意思,因为她知道这些礼物对张漾来说算不上什么,不比觉得受之有愧,坦然的接收礼物。就这样也过了许多年,小耳朵休年假,在家乡遇到张漾,二人之间那种熟稔,很让人羡慕,也许他们在一起挺合适,虽然张漾有钱,可是不会觉得是小耳朵高攀了,因为从面相上看小耳朵就是那种自由自在,往严重了说就有点像是不食人间烟火,可是又让人觉得很朴实,很踏实的女孩子,不贪财,不虚荣,是个乖宝宝。

许弋,干干净净的校草,不应该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喜欢上也问题,就像吧啦说的,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可是他这种自暴自弃,自己亲手毁了自己的前途,辜负了喜欢他的人,就不对了,电影结束之后,一直在想许弋之后是什么样子,电影里最后一场戏,是已经是许弋女朋友的小耳朵撞见了许弋和别的女人……,小耳朵跑了之后没有做任何表示,没有追出去,没有道歉,之后就不了了之了。他的后来怎么样了呢,是规规矩矩找了一份工作,找了一个安静温柔的老婆结婚生子吧。反正我是不相信,曾经的校草会一辈子放弃自己,显然那天的女人不适合许弋,而许弋也绝不是因为爱而和她在一起。

由他,看过影评之后,有人说由他是真正的人生赢家,感动于他对小耳朵那么多年,默默的保护,默默的喜欢,而骑士就是骑士,成不了王子,我打心眼里觉得他是配不上小耳朵的,好在没有太多纠缠,表白没有得到正面的回应之后便不再给喜欢的人造成困扰。

左耳读后感(篇三)

闲来无事,自己去看了左耳。从知道左耳被翻拍成电影就一直在期待,没有人知道,在我孤单的高中三年里,小耳朵给了我多少正能量,我不否认我在等待一个张漾。所以,是一定要看的。

上映后一直找不到人和我同行,索性下班后自己去了电影院,却分外有意义。我知道朋友圈和微博都在刷左耳,可能在大多数人眼里,它和致青春、同桌的你之类的青春电影一样;于我,却不同。

六七年前看的小说了,情节难免会记不清,我边看电影边回忆小说,慢慢才对上号。

陈都灵一部分上算得上我心中的小耳朵,饶雪漫亲自选的演员,不会错的。她有小耳朵的乖巧,小耳朵的执着,小耳朵的安静,她确实和我心中勾勒的小耳朵有许多重叠。我不喜欢去批判一个只是普通大学生毫无表演经验的姑娘来诠释的角色,更何况她的动人能盖过她的不足。所以我好想去抱抱她,就像穿越时空去抱抱六七年前的自己。

欧豪不是我心中的张漾。张漾可以痞,可以坏,可以凶狠,可以温柔,可以奋进。所以我愿意给自己的记忆留一片空间,去想象心里张漾真正的样子。因为他不只给了小耳朵新生活,也给了临高考的我,一个美好的希冀。

所以他俩最后一定要在一起,两个左耳都失聪的人,注定分不开。那也是所有左耳迷的愿望,包括我。

马思纯无疑是整部影片中演技最棒的。她完美的诠释了吧啦。就在小耳朵对她说吧啦是我的好朋友时,李珥的坚定,吧啦的动情,我泪如雨下。吧啦幸福过,但是不足够,车祸那一刻,我心里是无限的恐慌,然后是无限的难过,蔓延了整部影片的时间。不想说了。

杨洋以极高的颜值让我十分惋惜他的变化,小说里本没有爱上这个角色,但是他后面的颓废的确让人心疼。我觉得整个影片最大的不足是没有给许弋一个结局,而他的结局,更悲伤,后面说。所以,许弋,我还是喜欢好孩子时候的你,一定是和记忆里的哪个人物有重叠。原谅我,想不起来他应该是谁。

其他人不说了,时间太久,记忆模糊,很难结合小说再一一爱他们一次。

最想说的是左耳的结局,直到小说的第三部。小耳朵和张漾确实相爱了很长一段时间,很幸福。蒋皎死了,原因我记不清了。许弋遇上了夏米米,她和她的孪生姐姐夏吉吉是雪漫另一部小说的主人公。(雪漫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这部小说的配角,可能是另一部小说的主角,比如张漾,出现过在沙漏里;蒋皎,后来也叫蒋雅希,也在沙漏里;她的青春小说里,每个学校都叫天中,天一中学;每个酒吧都叫算了。我想,我还是喜欢这样的安排,因为会让我觉得每个人我都不陌生,我都曾与他们相识)夏米米演出遭意外身亡,那时许弋已经彻底爱上她,便为了她报仇与对方同归于尽。张漾去救场,在爆炸中救出13人然后受重伤,失忆,左耳失聪,(所以这个作品有很多原因叫左耳)被夏吉吉救了。就在失忆中的张漾快要爱上吉吉的时候,吉吉把他还给了小耳朵。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所以影片中不给许弋一个结局,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好过原版。如果哪天拍了第二部,这话当我没说过。

我高二的时候几乎看了饶雪漫所有的青春小说:左耳。沙漏。离歌。甜酸。还有一些忘了名字的。总之,小耳朵,莫醒醒,米砂,马卓…她们真的给了我好多的正能量,让我在那段孤单而不寂寞的日子里,多了一份陪伴。

看完电影走出来,天已经全黑了。说实话,这两个月来我一直不敢自己走夜路,因为怕,怕乱想。可昨晚出了影院心里有一种轻松,感觉给年少的自己,多增了一份圆满。加上昨晚蹬了个内增高,一个特别显乖的白色雪纺和米色开衫,走起路来真的可以看见远方。心想回来后一定要写点只言片语,纪念一下。

晚上看到大家又在刷左耳,矫情了,写了这个长微博,大伙看了后一定会骂我太贱了,是啊,我也这么觉得。但确实是我想说的一些话,也原谅我再次少女一下。

左耳靠近心脏,甜言蜜语说给左耳听。

我左耳右耳都没听到过。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青春已逝,爱情已在。

左耳读后感(篇四)

近期,当年的乖乖虎苏有朋导演的处女作《左耳》上映。为了缅怀记忆模糊青春我也不免俗套的去追了一把青春的影子。坦白讲,看完之后,我想说,这真的不只是青春而已。我们以主角们的年纪轻易定性,把他们经历的所有归结为青春二字,过于简单。那些腹黑的利用勾结,感情的背叛,真爱的抉择,前程的挣扎,堕落、重生、励志、坚强、救赎。所有故事情节大概涵盖了人生的大部分阶段,但这整个故事却依然能够完整成立,扣人心弦。不得不说,这是我十分喜欢的一类电影。导演给我们讲了一个好故事,在一部电影的时间里,讲好了一个完整的好故事。

故事简单来讲就是好女孩暗恋好男孩,坏女孩喜欢上了坏男孩,原本可以平行的感情线,因为一个阴谋而有了交叉点。吧啦为了爱张漾,带坏了许弋。小耳朵因为许弋,结识了吧啦。因好奇而相识,却收获了最坚定的友谊。以利用而相交,却最终成为刻骨铭心的爱。坏男孩的不幸身世,坏女孩的不顾一切,让恨有恨的缘由,爱有爱的合理,是非天平总要选择一边,一切就这么顺其自然的继续,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可惜,复杂的起点注定会有不一样的后续。吧啦出事了。一个扛得住漫天流言蜚语的坏女孩,却扛不住心爱男孩的一句否定。所有的伤感,似乎从这一刻开始发酵、充斥和弥漫。

第一次的感动来自小耳朵那句吧啦是我的好朋友,你们谁也不能对她不客气。原本并不煽情的台词,却在看到吧啦眼里的惊喜时,被感动。傻女孩,其实你哪有你自己说的那么洒脱自由和坏,你不过是个也希望被人疼希望有人爱却被生活所迫不得不独自成长的好孩子。

这个17岁的故事里触摸着人性和命运。每一个回不去的拐点,每一个回不了头的选择,我们能做的不过是扛下,谁的错谁买单。

知道了身世真相的张漾,得到小耳朵救赎的许弋,与张漾重逢的黑人,有琳学姐开导的小耳朵,和张漾两清的蒋皎,这些性格各异同龄人都只能沿着原有的轨迹往前走。往前走,总还有路,就像有琳说的傻完了,就长大了。结局很欣慰,如小镇的蓝天白云,有种一扫阴霾的清爽。

这部电影改编自饶雪的同名小说,既然是畅销小说,故事情节自不必说。但苏有朋能用一部电影的时间讲好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并让每个人看到的也许是不一样的观感,至少,在我看来,是以青春的名义对爱情和命运的思考,充满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尽管影片的宣传,一直在提醒年龄和代沟,但我却很想建议和我一样的大叔大婶们在看这部电影时去感受一下,不是缅怀青春,不是回忆过往,是跟着他们一起重温青春感受,体会所有曾经属于青春的过错和错过,也一并和他们一起再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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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故事读后感(篇一)

买了这本书。拿到书以后,我深深被这本里面的故事所吸引,让我从中明白了许多道理,终身受益。

书中讲到一个女孩在路面卖胶卷,那时她一个胶卷才卖一毛钱,一毛钱显得很少很少,可女孩并不灰心,她靠卖胶卷存的钱,最后开了一家公司,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就算开了公司,那时其他公司的胶卷卖20多元一个,可她只卖11元,于是很多人都来这里买胶卷,她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事不能半途而废,不能轻言放弃,只要你坚持,总会成功的。

书中还讲到有一对朋友骑摩托,女的让男的开慢点,男的说你把抱紧我,我就开慢点,女的照做了;男的又说,你带上头盔我就开慢点,女的又照做了。其实,这个男的早已知道摩托车刹车失灵,只是他不愿意让女的有危险,他把安全留给了女朋友。最后,摩托车撞上了高大的建筑物,男的因为没戴头盔而死了,女的却没事。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要多替别人着想,就算遇到生死,也可以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小故事大道理》里面的故事很多,虽然每个故事很短小,但每个故事都反映了不同的道理,让我明白了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怎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小故事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和爸爸一起阅读了一本书:《励志故事全集》,使我和爸爸都深有感触。

这本书囊括了许许多多名人的励志故事。全书分为“亲手叩响机遇之门”、“给梦想一个支点”、“一路行去,春暖花开”等9个章节,有300余篇励志美文。故事虽短,但总能发人深省。其中最令我回味无穷的故事叫《一枚戒指》:一位小伙子觉得十分自卑,因为别人总说他又蠢有笨,便去向他的老师诉苦。

老师给了小伙子一枚戒指,让他把这枚戒指卖了,得到的钱不能低于1金币。他先来到集市,那里的人说戒指只值1银币。而他来到珠宝店时,珠宝商人却说它值70金币!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只有真正的“内行”,才能发现它耀眼光芒。同时,我们也要珍惜自己,并精心“打磨”,才能领世人瞩目。

这本书告诉了我“坚强、勇敢、自信、乐观…………”等做人的道理。它就像一碗心灵鸡汤调养我的身心。当我疲惫、困惑、烦恼的时候,它给了我心灵的洗礼。同时也让我知道要少小励志,就像一句名言所说“在人生中找到目标是‘志’,一鼓作气干下去是‘气’,二者合起来就是‘志气’”,人生的成败决定于此。

小故事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小故事大道理》中的“马肝的故事”一文,故事中写到:

从前,有一个叫遇公的人,做事总是不动脑,朋友们在一起聚会时,其中一个朋友说“马肝有毒,能毒死人。”遇公反驳:“马肝真的有毒吗?”朋友又说:“马为什么活不到100岁,仔细细想吧!”遇公站起来说:“我一定要救它”。然后,他急急忙忙跑回家,拿起刀磨了起来,一边磨一边说:“我今天一定要救你,我要让你长命百岁”,马噙着两眼泪花,好像在苦苦哀求他,不要杀我,我怕,“这是对你好,我必须救你”说完一下子说把马肚子剖开了,马肝摘了出来 ,马立刻倒在地上死了。遇公后悔极了。扒在马身上嚎啕大哭起来。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从小要好好学习,多读书,遇到事情多动脑,做一个智慧的人。不能向故事中的遇公那样愚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小故事读后感(篇四)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通过讲述故事来让我们明白很多的道理,其中有一篇讲的是不能被香烟打倒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保罗。盖蒂,他是有名的石油大亨,曾经是一个有着十几年烟龄的老烟民,他从来都没有想过戒烟。

有一次他在外地出差,刚好遇上了大雨,在旅馆他半夜醒了来,特别想吸烟,但是找遍所有的地方都没有找到香烟。于是他就想去外面买烟,他穿上衣服,又穿上雨衣。就在他伸出手去开门的那一刻,他在想“我究竟要干什么?我难道要这样冒着大雨,深更半夜去大街上寻找香烟吗?我要被一根香烟打败吗?”“不,我绝不会被打败!”于是,他脱下了雨衣,换上睡衣,把床头的那只空烟盒扔了,回到床上睡觉了。从此他就真的不吸烟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很多时候,并不是坏习惯左右着我们的生活,而是我们心甘情愿的'地被坏习惯所左右。况且坏习惯本来就是我们自己养成的,如果在不经意间已经养成了某种坏习惯,自己已经意识到了它的坏处,那就要想办法去战胜它。只要有决心,小小的它一定会被你打败的!

小故事读后感【篇五】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小故事,大智慧》,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这本书了,全部是一些很小的的故事,却能启发我们大道理。我给你们讲一个奇中的故事吧!有两个人再打森里打猎,忽然迷路了,可又看到了一位昏迷不醒的老人,哥哥说“救救他吧。”弟弟说“不行,我们的食物都不够了。”后来,他们俩就走了,在路上,哥哥心里不踏实,决心回去救老人,可弟弟坚决不去,哥哥把老人救活后,才知道他是一个向导,是唯一一个不用指南针就可以穿越森林的人,哥哥被向导带出森林后,就再也没有见到弟弟。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良心,就是最好的指南针,只要按良心前进肯定会有一个光明的前途。是啊!只要按照良心前进,一定会有路可走。我相信我就是哪个有路可走的人,但是我现在总是斤斤计较,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改掉这个毛病的,当然,我现在也必须好好学习,才能有路可走。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一定要接着读下去。

小故事读后感(篇六)

自从小女巫给了小木偶人类的所有表情,小木偶就帮别人做许多事情。

小木偶现在开始上学了。有一天,小木偶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小白兔正被大灰狼追追着呢,大灰狼不是在追小白兔,而是在追小白兔的书包。小木偶看到这种景象,就会情不自禁的去帮忙,小木偶想办法救小白兔,可是,不管小木偶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一个办法可以救小白兔,小木偶就决定用自己的双脚来救小白兔。正当小木偶要去救的时候,狗警官来了,小木偶着急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狗警官明白了,过去挡住了大灰狼的去路,大灰狼立刻变得胆小如鼠。狗警官问:“大灰狼,你在干什么?”大灰狼撒谎说:“我在散步,”谁说,是你明明在想去拿小白兔的书包,狗警官立刻把大灰狼扔出去老远,小白兔终于得救了。小白兔为了报答小木偶的恩情,小白兔请小木偶到它家去吃饭,小木偶问了问老木匠,老木匠说:“可以去小白兔家吃饭。”

从此,小白兔和小木偶成了好朋友。

小编推荐: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精选630字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小编推荐: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精选630字》,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一】

《昆虫记》是一本讲述昆虫的书,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同时也是一部歌唱生命的宏伟诗篇,在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其中的内容生动有趣,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在《昆虫记》不仅是一本反映昆虫内心世界的书,也侧面反映了当今社会形形色色的人物,多少人陶醉在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世界,多少人欣赏着情趣盎然的文学经典。

《昆虫记》将昆虫鲜为人知的生活习性和特征描写的淋漓尽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带给多少人无限乐趣。而这成功的背后,法布尔付出了多少汗水与心血,付出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耗尽毕生时间与昆虫默默交流,谱写一部昆虫世界的乐章,创造出只属于他自己与昆虫的一个世界,他,比任何人都具有传奇色彩。

这部巨着所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所表现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法布尔的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正是这种对于生命的尊重与热爱的敬畏之情,给这部普普通通的科学着作注入了灵魂,他以人文精神统领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以人性观照虫性,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在他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同人类一样有灵性,会说话,会唱歌这些看似不起眼甚或有些让人讨嫌的昆虫,经过法布尔的细致观察后,显示出生性美好的一面。因而也被视为动物心理学的奠基之作。

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源自于他对生命的尊重,一个人对所有生命的热爱源自于他对每个生命的尊重。法布尔以人性观察虫性,与大自然融合的无比和谐。他热爱生命,尊重生命,是因为他能够品味生活,感受生命的美好,他尊重每一个生命,是因为他懂得生命的可贵,他尊重每一个生命,是因为他知道生命的意义非凡。

此刻,我看到了一个高尚的灵魂在眼前徘徊。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二】

此书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以及繁衍、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详细确切地记入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共有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都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了解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种种奇妙的现象都展现我们眼前,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当我掩上书的最后一页,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不顾危险地捕捉,大胆的质疑精神、谨慎地实验、勤勉的作风都深深地感动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我做任何事情都只有三分钟热情,不肯刻苦钻研,有时做事也是马马虎虎,很少做完再检查

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啦8点钟才写完,我迷迷糊糊地收拾好书包,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还没上床就被妈妈叫住:“语文课文要背诵,你背完啦吗?”我心里一紧张,支支吾吾的说:“背…背…背完啦。”妈妈好像看出我的心虚,又厉声问一遍,我无言以对。在妈妈的严谨督促下,我睁开那已经要打架的眼皮,无力的背诵着课文,背着背着,就快要睡着啦。这是妈妈问我说:“背完啦?等会儿,我来检查。”啊?我一听要来检查,连忙胡乱的看了几遍,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一开始背诵,我就卡壳啦,连开头都不知是什么,这是妈妈提醒我才开始背出来。到后来不是卡壳,就是背多字,而且还差点漏了一大段文字。到啦最后,妈妈再也忍受不了,让我重新背熟啦再背。我可不愿意,连忙说:“唉,差不多差不多,反正不都一样。”现在读了这本书,我开始向法布尔学习,有了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遇到难题不再依赖父母了,会先自己思考一下解题方式,做不出来再请教老师同学,不再畏畏缩缩得怕别人笑话了,渐渐地我的学习的成绩也进步了。成绩进步了我对学习的积极性也大了,会很自觉地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的情况下做适当的家庭作业。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会成长的。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三】

昆虫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小生命,虽说常见,可事实上又有多少人真正认真的去认识、观察过它们呢?但有这么一位叫法布尔的著名法国昆虫学家,潜心进入这些小生命的世界中,还为这些可爱的小生命出了一本书,叫《昆虫记》。用详实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很多人从小就听着拉封敦寓言故事长大,其中《蝉与蚁》的故事,讲了夏天的蝉不懂得储藏食物,整天唱歌,还不听取蚁的劝告,结果到了冬天只好向蚁去乞食。看似合情合理,还告诉人们不要懒惰的道理。但熟悉昆虫的法布尔却发现了这个故事里有这常识性的错误:冬天哪来的蝉呢,蝉的生命短暂,根本活不到冬天。再说蝉不是乞丐,事实恰恰相反,蚂蚁夏天找不到水喝时还会去树上到汲取树汁的蝉那儿抢树汁喝。最后法布尔不禁感叹: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而勤苦的生产者却是蝉呢!看完这篇文章,我震惊了:我们对昆虫世界的认识仍停留在一个多么肤浅的表面啊!这对蝉,以及许许多多被误解的“昆虫受害者”是多么的不公啊!蝉辛苦的用嘴上的“吸管”在坚硬的树干上打出一口“井”来,却被蚂蚁粗暴的赶走,可到头来却仍背负着一个不愿劳动,只爱玩乐的乞丐的罪名。拉封敦要告诫人们不劳动的下场是悲惨的,立意没错,可他是否也应该向法布尔一样,先去了解主角们的习性,再去安排角色呢?如果蝉能够,它是不是也会去告拉封敦诬陷,要求其为自己恢复名誉呢?象这样因为不了解昆虫而犯常识性错误的事例还有不少,无一不告诫我们很多事都是需要大量考察实践才能做得圆满,决不能想当然。通过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对昆虫世界有了初步的了解,以前让我厌恶的小虫在我眼里开始变的可爱。夏天时,以往让我听了心烦的蝉声变得悦耳,因为法布尔告诉我,蝉在地下要生活奋斗四年,能够爬上枝头尽情歌唱却不足五星期,这歌声是蝉快乐的流露,是对生命的珍惜,是我们现在所提倡“活在当下”的最好诠释……

原来在这个地球上,还有另一个如此缤纷的世界,法布尔带我走进了它。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四】

接着七上没读的《昆虫记》,在这个暑假已经把他ko。

当然,这本书的梗概大家也都知道,是法布尔观察出的昆虫的习性从而记录下的一本书,他讲的都是一些昆虫的猎食习惯,生活习性和繁殖情况。 我读的这本中写的昆虫有这些,绿色蝈蝈,被管虫,黄蜂,寄生虫,卷心毛虫,孔雀蛾,狼蛛,两种稀奇的蚱蜢,迷宫蛛,蝉,蜣螂,松毛虫,蟋蟀和蛛网的建筑。在这本书中,所有的动物,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都有了人的思想,人的情感,人的生活。所以在我看来,这本书最大的艺术手法就是拟人。

另为这本书不仅体现了法布尔严谨的科学态度,还倾注了他全部的思想和情感,因而不仅是一部具有独到见解的科学论著,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散文。在法布而生活的那个年代里没有人去注意一些小虫子,一定要说有亲密接触的话,有的只是一脚踩死。而作者却用了40年的时间去观察那些小昆虫,这也是值得敬佩的。而且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变得如诗,如美文,昆虫的灵性栩栩如生,昆虫世界成了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

在跨越两个世纪后,《昆虫记》依然深深的扣动着全世界读者的心弦,影响了许多热爱自然的读者走出象牙塔,唤起对人们对万物,对人类,对科普,对文学,甚或对乡土的深刻省思,并继续在世界各地担负起对昆虫行为学的气门角色,因此经历百年仍是一座无人逾越的丰碑,不愧有“昆虫的史诗”之美誉。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五】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科普学家、博物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作者以其生花妙笔,为读者们勾画出一个神奇的昆虫世界。

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而生动地记录了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如繁殖和捕食方式等,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这本书生动有趣,读起来令人兴趣盎然。

整本书得益于作者耐心仔细的观察和不厌其烦的实验,再加上细致的描写,才让我们了解到的奇妙的昆虫世界:管虫会穿衣服,松蛾会预测天气,蜘蛛用丝穿梭到各个地方。有些昆虫甚至比人聪明:赤蜂让毛毛虫失去知觉而不致死,给食物保鲜;法那斯米隆令人叫绝的葫芦……所有这一切,无不让人为之惊讶和叹赏。

通读这本书,你会发现,这本书中处处体现着作者对生命与大自然的敬畏之情,他以人类的视角,记述昆虫们为生存而斗争中所表现出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虫性与人性交融在一起,赋予了这本书奇特的魅力。可以说,这本书为人们留下了一座富有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宝藏。

尤其令人惊叹的是,作者甘于清贫,耗费自己一生的精力去观察与写作,值得歌颂!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用心思考,才能体会丰富多彩世界!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六)

这个暑假,我读了《昆虫记》,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法布尔,它述说了一个关于昆虫生活习性的好故事。

这本书内讲述的动物非常多,例如威风凛凛的螳螂,可爱的甲虫,苗条的蚂蚁,其中,我最喜欢的肯定是螳螂啦。螳螂的胸前有两个好似镰刀似的前爪,两对长足长在身体的两侧,后面有一个像叶子的腹部上长着两队威风凛凛的翅膀,翅膀一扇,四处起风。

书上写了螳螂捕虫的过程非常精彩。首先,螳螂会“躲”在树丛内守株待兔,耐心的等待昆虫落入它的“圈套”,一有昆虫来,它就用闪电般的速度扑上去,用前爪抓住猎物,再慢慢享用。在螳螂结婚时,将发生非常残忍的一幕。母螳螂会毫不犹豫地吃掉公螳螂,是因为此时母螳螂没有吃的,只能吃掉公螳螂来补充能量,而公螳螂为了繁衍后代,就心甘情愿的被吃掉了。在螳螂的世界里,父亲是非常伟大的,他们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顺利出生长大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这让我非常感动。想一想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也付出了许多,我们真应该好好感谢父母。母螳螂产完卵就走了,螳螂卵如同一个小小的圆形隧道,小螳螂等待着自己的出生。螳螂一出生,就会一窝蜂似的跑出来,见见外面的大世界。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七】

昆虫记,顾名思义,就是一本记录昆虫的书,但为什么它能成为名著,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也使我对它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我今天拜读了一下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刚刚翻开了《昆虫记》,看到的标题却是论祖传,这使我大吃一惊:不是写昆虫吗?怎么写到自己的祖宗了?然后这本书的开头就吊着我的胃口,让我继续往下看。哦,原来是说自己对昆虫的感受和自己对昆虫的喜爱啊。越到后来的文章,越让我觉得有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在字里行间,作者还用了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让被介绍的昆虫和动物能够更加生动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也能让读者能够更好的理解和认识昆虫,比如:那蜻蜓的幼虫,穿着沾满了泥巴的外套,身体的后部有个漏斗。作者就用了一个巧妙的拟人句,说明了蜻蜓幼虫外表的颜色;随后作者又用了一个生活中的工具来形容蜻蜓是怎么加速的,能够让作者更好地加以理解。而且在介绍每一种昆虫的时候,作者总是不会忘记用一些修辞手法,让昆虫们在作者的笔下就像人一样,变得生气勃勃、栩栩如生,好似这个昆虫现在就出现在了你的眼前,这也是昆虫记的一大亮点。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我很是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现在,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名著!真的很耐人寻味,值得大家一读!

法布尔昆虫记读后感(篇八)

《昆虫记》是一本非常神奇的书,生动形象地把一个个讨人厌(至少我是那么觉得)的六条腿的小家伙们的故事记录了下来。这本书似乎有了魔术师的魔法,把那些书本上枯燥的昆虫知识变得无比有趣,而法布尔就是那个神奇的魔术师。然而在这神奇的魔术背后,《昆虫记》是法布尔一生的心血,是法布尔花了40多年完成的作品。昆虫记里充满了妙趣横生的昆虫故事和卓越的动物心理学研究成果。这个神奇的魔术师用充满感情的美妙的文学笔调,为人们描绘了一个神奇的昆虫世界,揭示了昆虫世界的奥秘。

在《昆虫记》当中,每个小虫子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他们能像人类一样生活,他们拥有了喜怒哀乐,他们能向人类一样恋爱繁殖,他们也能为了生存而勾心斗角,为了猎物采取了残忍的手段。他们是活的!不再只是百科全书上一张张不会动的彩图,也不是一个个没有生命的标本,更不是博物馆里的化石,在法布尔的手中这些小东西是会动的,他们不仅能动,还能跑、能飞、能爬。

《昆虫记》当中还记载了许多别的昆虫图书上没有的东西,比如《萤火虫》一章,法布尔告诉了我们萤火虫虽然是个人见人爱的小东西但是它也是一个最小最小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老手,而且手法还相当的狠毒。法布尔就是这样一人性化的文笔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习性、本能、劳动、生育、死亡等等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因素。

《昆虫记》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以散文化的轻松语言记录了昆虫们的生活。

关于《狼图腾》读后感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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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篇一)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狼图腾》这本书却为我们展现了狼充满魅力的一面。

读罢全书,我还久久沉浸在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不能自己。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伦草原,跟随着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守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扭转了他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着迷的灵魂铸入人心。而且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迷: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百万大军,却能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的王国?许多人都毋庸置疑的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那就必须与狼打交道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的训练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是狼的毅力、勇敢、团结等,都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人不是狼,但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而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狼,也不是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灵活运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

现在的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难忘《狼图腾》,难忘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意义。

《狼图腾》读后感(篇二)

不要探寻所有我无为的迷惘,我污浊可我热爱飞翔。

——题记

狼,一种从来都披挂着“坏蛋”称号的动物。可在今年过年时,一部大片《狼图腾》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影片讲述了北京青年陈阵去锡林郭勒草原插队,掏狼崽、养狼等与狼共同生活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大雪天,狼群把黄羊赶入“大雪湖”为了来年小狼有食物,“大雪湖”相当于一个天然大冰柜,黄羊被困在其中并冻死。每年牧民在黄羊被困在大雪湖的第二天,会来到那里大聚餐,并带走一部分。而这件事被外来户听说,用一台收音机换取一位牧民口中的大雪湖的位置,连夜把牧民留下给狼的所有黄羊全部运走,倒置狼群最后无奈之下攻击人类养的圈里的羊。这时,我觉得老牧民说的对,“我们已经拿的够多了”,是啊,人们要有节制,贪欲要控制,狼也是有生命的,狼虽然会吃掉弱小生灵,可草原正因为有了它,生态才得以平衡。

另一件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电影结束后,片尾曲播放的过程中,我发现每一位狼演员都是有名字的,这再次体现出人们对狼、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

这部影片中,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有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我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不要怀疑我踉跄的荣耀,我渺小可我眷恋流放。

《狼图腾》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人们的印象中,狼是很坏的动物,凶恶、奸诈、贪婪、狡猾、可怕是它们的代名词。但是,读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却让我看到了有着超强的智慧才能、强悍卓越、自由独立精神的狼,这些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这本书中小狼的那种机智令我震憾。在毒日下,小狼忍受不住太阳的暴晒,竟能找到一个既阴凉又能够得着铁链的地方,而且在没有娘教的情况下学会挖洞,可以让自己避暑。可见小狼是多么聪明啊!它还不懂方位。一只从小就被抱走的小狼,却能够很快适应周围恶劣的环境,有着超强的生存能力。

小狼还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有一次,蚊灾开始了。为了不让小狼被蚊子叮咬,陈阵就去给小狼割艾草(可以驱蚊的一种草),烧着点在旁边。狼是怕火的,所以小狼没有靠进,离着火盆很远。那些知道艾草用途的大狗就带着小狗跑到狼圈躲蚊子。小狼一看见狗朋友是冲着烟来的,突然恍然大悟,觉得自己亏了,就把小狗一个一个揪着耳朵拎了出去,自己则躺在那少烟少蚊的地方悠闲地睡着了……

狼的自由独立精神更令我敬佩。当我读到小狼宁死也不肯跟着牛车走时,我不由得有些为之震撼。虎可牵,狮可牵,熊可牵,大象也可牵,蒙古草原狼,却是不可牵的。它向往的是自由!如果非逼着它被人牵着走,那小狼一定会以血、以死来反抗的。

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改变了我对狼的印象。小狼的品质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要像小狼那样向往自由、独立,有自己的自尊和不屈不饶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灵因此变得更加坚强,学习小狼,像它一样不服输地走到最后!

《狼图腾》读后感(篇四)

一看这个书名,我就知道,这本书主要是讲狼。

刚开始,看到毕利格老人在跟狼“打仗”,看出了蒙古牧民对狼的憎恨,以及想把狼全部杀光的念头,觉得人类真残忍!“五条可怜的小狼崽从半空中飞过,五具血淋淋的躯壳全部落地。”看到这时,我的心不禁地颤了一下,他们是有多么痛恨狼啊?竟然如此残忍,连刚出生的可爱的狼崽也不放过!

“什么狼孩不狼孩!狼是吃人的东西,还会收养小孩?整个儿胡说八道。”“掏狼崽是我下的令!从前草原上一年一度的掏狼崽活动,确实是减少狼害的好传统,但是只减少狼害还不行,必须彻底根除狼害!要把全部牧场的狼窝统统掏光!”包顺贵压根不相信狼有一点好处,在他看来,“掏狼崽”是“好传统”,他只信自己的那一套:狼就该杀干净,一个不留。

可惜他看事太过片面,没有想过真正把狼杀光之后的牧场,真的可以像他以为的那样,羊儿马儿都在安详的吃草,牧民们也不用时刻警惕着会有狼突然出现,草原就安全,人们就安居乐业了吗?不是的。他们这样破坏生态平衡,家禽死得更快,更多;草原也会因为草供应不足而荒漠化,后果不堪设想。所幸,他们最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在这种情况下,想把错误在短时间内硬掰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只能一点一点地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看到最后时,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们可醒悟过来了。中途我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他们的“迷信”以及一副“狼不是什么好东西,只要有它们在,我们就没办法正常生活"的态度。想直接跳到最后去看结局,可想想还是忍住了,让结局还是保留了些它的神秘感。

看完后,回想起自己也有看事情片面的时候,往往到事情做到了快无法挽回的时候才发现,真是愚蠢呐!可惜我没有一眼就看穿事情结果的能力,也没有神仙在我旁边告诉我怎样做是对,怎样做是错。所以以后做事还是小心点为好,三思而后行。我慢慢琢磨着。

《狼图腾》读后感【篇五】

那是第一次看到草原,无边无际,青绿渲染了整个大地,暗黄的马道上不时有肥壮的马儿飞奔而过。这晴空万里下洋溢着静美,却让我找出了一份激昂。

纵马奔驰在黄色的土道上,望着悠悠的白云,脑袋里却浮出了狼的影子。放眼四周,幻想着这里曾蛰伏着的狼的身影:灰色的毛和刚健的身躯压低了,隐匿在丛中,用十万的耐力与羊儿们的警惕对抗,脑子里也许还盘算着绝妙的计谋,泛着幽光的眼睛毫不放松地盯着羊群----这是读《狼图腾》时,脑海里浮现的场景。此刻,它却出现在我的思绪中挥之不去。

《狼图腾》中,主人公陈阵养的那只小狼与那用绝计突袭羊群的狼在我心中同样是那么神圣而令人琢磨不透。我敬佩它们对自由的理解与渴望,对环境的适应力,敬佩它们的团结、亲情、桀骜不驯,更令我敬佩的是狼惊人的计谋,凶悍、顽强,它们永不寄人篱下,永不屈从的性格,骨子里透着的原始的狂野。这性格,这原始,都从小狼那小小的身躯与锐利的目光中散发出来,令我折服于它。

读着《狼图腾》,就如与狼打交道,有谁不会产生敬重之情?是的,正因为如此,古时候的蒙古人才把狼作为图腾,像神般尊敬。于是,狼造就了成吉思汗那样的草原领袖,造就了蒙古马的彪悍与精壮,造就了那所向披靡的蒙古大军

《狼图腾》第十四章中,陈阵对着那在马杆上迎风飞展的狼皮时,禁不住想起镶金狼头的蒙古军旗:在狼旗下冲锋陷阵的草原骑兵,全身一定都奔腾着草原狼的血液,带着从狼那里学来的勇猛,凶悍和智慧征战世界历史上,突厥骑兵凭着自身的狼性,在被逐出中原后打出了一片新天地,突厥的骑兵有如狼群一般,席卷了东罗马首都君士坦相堡,攻下了古埃及,统一了中亚细亚,建立了横跨欧亚非的奥斯曼帝国,这是什么?这是狼!

同为狼,《亮剑》中李云龙也有一番理解:我们是狼,是一群嗷嗷叫的狼!遇敌必亮剑!亮剑必制胜!这何尝不是狼性的又一种诠释?李云龙的狼性,是遇到强者不畏惧,勇于亮出剑来且带着必胜之心的性格。

如同草原狼结群围攻,谋划出必胜奇招,它们会积蓄力量,从不畏惧有比它们更强的对手。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座岭!是的,面对人类的追杀,狼从未俯首认输,强烈的求生欲让它们把生死追逐演绎得如此可歌可泣!可是,哪个猎手看到了狼倒下时,眼里的那份不甘与仇恨?这让我萌生一句话:狼死,狼魂不死!

细细品读姜戎带给我们对于狼的重新认识与思考,原来,狼的性格并不如一般人认为的凶残,也无狮虎般的健壮,狼之神,狼之魂,是如腾格里般的纯净与神圣。《狼图腾》中,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高超战术,以及对天、地形的利用,无不凝聚了狼的智慧,这些智慧把世界改造成如今此貌!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又让它们更团结一致。狼同时还守卫着草原。

可以说,没有狼,也许整个世界都会不一样。而如今,狼的精神在自然与人文中,处于何许位置呢?显然,听惯了《小红帽》的我们,也许会越来越淡忘了它,只余农耕民族中,龙图腾了吧?

读着《狼图腾》,我仿佛看见蛰伏在草原上盯着羊群的狼,希望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能有一双狼的眼睛!

《狼图腾》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狼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狼图腾》读后感【篇七】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