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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驯龙高手读后感最新模板 (5篇)

发表时间:2022-05-13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那么下面是作文5000网精选的《【必备】驯龙高手读后感最新模板 (5篇)》内容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驯龙高手读后感【篇一】

那天下午我们吃自主餐,我的、哥哥、爸爸、叔叔、一起去看电影,我都想好要看《驯龙高手2》了,我们就看《驯龙高手2》,我可开心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在电影院里面看电影。

到了电影院,我们交上钱,买上爆米花和水,坐那等了半个小时,我们进了场戴上眼镜,我看见在一个美丽的小岛上,正在举行一个飞龙比赛,然后小哥哥没有来参加,因为他骑着它的无亚仔在旅行,然后他们到了一个高山上,然后看见了新大陆,我们飞过去一看优秀作文,专注写作作文人,有一个巨大的冰川在水面上,他们一过去,看见了一群人,就赶快飞回去告诉大家,等大家知道了,小哥哥听了他爸爸的故事,就终于知道了,他的爸爸认识那个人,然后就开始警备。

我看了,好像身临其境一样。就感觉我自己是小哥哥,骑着吴亚仔在小岛杀敌。

小哥哥又到了那个小岛上,后来才发现抓他的那个人是他的妈妈,然后他的妈妈就带着小哥哥去了一个有很多龙的地方,然后那里面有一只很大很大的龙王,刚没有一会儿,害人就开始进攻了,龙王出来了,那个坏人的零头的龙王也出来了,龙王和龙王的战争,结果坏的龙王赢了,然后就统治了所有的龙,然后他们去进攻博客到,......吴亚仔和小哥哥一起进攻龙王,突然吴亚仔进化了,其他的龙进攻龙王,结果龙王撤退了,后来吴亚仔当了龙王。小龙们快乐大生活了下去。

小哥哥真的勇敢,而且很善良,我们要向他学习。

这就是好看的电影《驯龙高手2》。

驯龙高手读后感【篇二】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电影,我也不例外,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部我喜欢的电影,名字叫《驯龙高手》!

《驯龙高手》主要写了一名叫卡嗝的小男孩,想杀一条龙,像他爸爸一样成为捕龙高手。有一次,他捉到了一条谁也抓不到的龙——夜煞,卡嗝却不忍心杀了它,就把它放走了,然后,卡嗝发现了一个洞穴,那只夜煞就住在那,慢慢的,夜煞感觉到了卡嗝很喜欢它,不会伤害它,于是,他们俩成了好朋友,卡嗝给夜煞取了个名字:无牙仔!这时,卡嗝的师傅同意卡嗝参加成为维京海盗的测试!并且,卡嗝偶然从老师那知道,龙如果没有尾巴和翅膀,就等于死龙一条,无牙仔因为少了一半尾巴,所以飞不起来,于是卡嗝给它做了一个,可总是失败!在无数次试飞的试验中,卡嗝也掌握了一些龙的特点,最后,卡嗝不仅让无牙仔飞了起来,还在维京海盗的测试中脱颖而出!这件事被他的朋友雅丝翠知道了,他们俩无意中找到了龙的巢穴,这些龙都被一条叫龙之王的怪兽控制着!但卡嗝拒绝将这个秘密告诉爸爸。因为他知道,如果把这件事告诉爸爸,他一定会杀了无牙仔,伤害龙群!但是,在最后一次测试时,因为卡嗝遇到了危险,所以,无牙仔赶紧前来帮助卡嗝,可也让无牙仔的身份暴露了,它被强迫把维京海盗团带到了龙的巢穴,卡嗝的爸爸不听卡嗝的劝告,坚持要杀了龙群!却被龙之王打得落花流水,卡嗝及时让队友们驯服了龙,打败了龙之王,但卡嗝却失去了一只脚。当卡嗝病好以后,发现伯克村变了,龙成为了人类的好朋友!原来卡嗝的爸爸被无牙仔感动了,用自己的努力把伯克村变了!

我很喜欢卡嗝!他聪明、勇敢、机智,最重要的是,他很善良!

这部影片告诉我们:改变并不难,只要你愿意付出!只要我们对动物友好,凶猛的动物也可以和我们成为好朋友!世界充满爱!

驯龙高手读后感(篇三)

13-5班 张诗雨

《驯龙高手》这部影片主要讲了一个叫嗝嗝的小男孩,他生活在围巾部落里,他的父亲领导着整个部落。因为在这个小岛上有许多龙伤害岛上的人民,嗝嗝的父亲就带领着岛上的人民反攻。格格他非常弱小,谁都看不起他,可是他却想杀死一条龙,让别人见识一下自己的本领,但他一直下不了手。有一天,格格在森林里发现了一条被绳子捆住的龙,于是他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割断了绳子。嗝嗝发现这条龙只有半条尾巴,于是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这条龙变得武艺超强,力大无比。他也成了龙最好、最亲密的朋友。在一次与龙漩里的巨龙决战时,嗝嗝牺牲了自己的一条小腿,变成了铁钩腿,于是他便成了小岛上最勇敢的孩子。自从格格打死了那只巨龙后,别的龙也不像原来那样凶猛了,变得温顺了。而且,百姓们还在这个小岛上建立了龙的乐园。这是驯龙高手1的内容。

驯龙高手2 电影的开头与《训龙高手1》有所联系。开头讲述了维京人有了自己的龙后,便在斗龙场开展了一年一度的训龙比赛。主人公嗝嗝和没牙仔在云层之外发现了一处冰雕水晶之后,被反派抓住,但最后侥幸逃生。飞往维京岛的路途上时,嗝嗝被神秘人和她的巨龙军团抓走,当他被带到一个全新的巨龙世界时,神秘人解开了头罩——原来是嗝嗝的母亲!在短暂的团圆之后,嗝嗝和没牙仔认识了许多巨龙和超巨龙阿尔法。 突然间,整个巨龙世界的外墙被砸烂了,原来是反派来了。反派也控制了不少巨龙,当两个正反派的超阶级巨龙阿尔法登场时,正义阿尔法被另一个阿尔法击败。顿时所有巨龙都被邪恶阿尔法控制了,它们都在反派带领下飞往维京岛去控制那些还没被控制的龙。嗝嗝到维京岛后,用自己的信念唤醒了正被控制的没牙仔,随后他们齐心协力一起战胜了邪恶阿尔法,使得所有龙都重新获救。

看了驯龙高手1.2,他们告诉我:朋友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依靠以及互相信念。

驯龙高手读后感【篇四】

大家都有喜爱的电影或电视剧,但各有所爱。而我喜欢的电影是:《驯龙高手》。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小嗝嗝不让他爸爸当伯克岛的新领袖,而是和仅存的夜煞朋友没牙仔一起寻找新龙种。过程中找到了失散多年的母亲沃尔卡和她的龙族女王,还认识了恶魔德雷格和他的龙王。最后两王相斗,德雷格赢,在他们即将攻击伯克岛的之前,没牙仔突然爆发,赢得了众龙的信任,大家全部一起齐心协力,击败了他的龙王的故事。

记得里面有一段,小嗝嗝和德雷格之战,打着打着。眼看小嗝嗝就要遇险了,小嗝嗝的爸爸奋不顾身的.冲到小嗝嗝的面前,挡住了过来的危险,而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中。此事表现了小嗝嗝爸爸对小嗝嗝浓浓的爱。

这部电影不仅包含了家人之间的关心,还包含了人类与龙的和平相处。人类和自己的龙朋友一起战斗,一起创造和平的故事。

驯龙高手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看了《驯龙高手》。这部动画讲的是在古时候,人们有一个天敌—龙。有一个小男孩射中了一条异常凶猛的龙——夜煞,但是大家都不相信他。他闷闷不乐地跑到树林里,不料却遇见了那条龙,还和它成了好朋友。小男孩的父亲发现后,让那条龙带着自己找到了龙生活的地方:龙穴,想消灭所有的龙。但小男孩父亲一行人却不幸遇到了一条众龙都害怕的无比巨大的恶龙。最后还是小男孩与夜煞一起消灭了那条恶龙,从此人和龙和谐相处了。我从中明白了人要与自然和谐相处。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刚刚看完的一个电视节目。这个节目讲的是:有一个村庄的人世世代代都有吃蚂蚁蛋的习惯。这是一种比较稀少的蚂蚁种类所下的蛋。当时,我想到:都已经吃了几百年,那这种稀少的蚂蚁不都绝种了?原来,他们在找蚂蚁蛋的时候有两种习惯。第一,他们在找蚂蚁蛋的时候不会把所有的蚂蚁蛋都掏光。第二,他们不会伤害蚁后。这个村庄的人的这种方法既能让自己每年都有蚂蚁蛋吃,又能让蚂蚁们正常繁殖。

我终于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人类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只要人类不破坏自然,自然也会提供给人类许多东西,让人类过上幸福的生活。让我们也做一个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吧

延伸阅读

【必备】《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范文5篇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一)

《细节决定成败》乍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之中的真理。

《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这本书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例子,讲明了细节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也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是有效促进文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再上新台阶的法宝。

当今社会,想做大事的人很多,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却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这正是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只有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在工作和生活中,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二)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我的思想和心灵仿佛得到了一次彻底的洗礼和冲刷!使我再一次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细节决定成败的重要意义。该书用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真实事例从正反两个方面强调了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道理。

高楼大厦平地起,如果不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注重细节,高楼大厦怎能建起?所以在我们具体工作中,我们就应当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握细节,让每件事都落到实处,这样才有可能做的更好。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细节往往能反映一个人专业水准,突出一个人内在的素质。让我们不吝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精,把细节做亮吧!

全书用了耳熟能详的事例,道出了我们大多人忽视的“细节”。剖析了很多中外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对成功者的经验进行了集中概括,对受挫者的教训进行了深刻归纳,读后给人以发自内心的激荡,引起我们对细节问题的高度重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一、细节就是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事无大小,每做一件事,都要竭尽全力,求其完美。二、细节就是要把小事做好、做细、做精。许多人的失败,就在“轻视”这一点上。在工作中,对于寻常、微小的工作,忠实地执行,是渐渐走上高等地位的阶石。仅有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才能不断提高。三、细节决定成败不是危言耸听。由于忽略细节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在工作中必须要牢记,每一件苟且而劣等的工作,都是足以损害效率、本事、人格和自信心的。所以每完成一件工作,当有勇气自问:对于这件工作,是否问心无愧?是否在本事范围内做到了“最好”?

细节来自于制度,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自我的教学过程中,也要关注细节,严格执行教学五认真,认真钻研大纲、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三】

近日,我对汪中求先生所著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从头到尾通读了一边,看后感到受益匪浅。

汪中求先生提出的“精细化管理时代已经到来,一定要注意细节,把小事做细”的观点非常精辟,这一理论已被世人所认同。我认为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把握细节,关注点滴,只要把小事做细、做好、做透,才能够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宫殿。书中揭示“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和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敬业创新精神是通向成功的基础和前提,是我们要干好工作的关键。

注意细节,把小事做大,就要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通篇突出“细节之重要”的主题。我认为细节就是工作、生活中的小节,是点点滴滴的小事,一个人小事做不好,工作粗枝大叶,是难以成就一番事业的。世人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都在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小事,虽然过于平淡,看似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是一砖一瓦垒起来的;“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也说明了由小到大的道理。我们小学教师处在教育工作的一线,每天面对的是一个个活蹦乱跳、性格各异的学生,所要处理的问题都是小而繁琐,“如某某同学作业没有完成,某某同学又和其他人打假了,某某同学老是迟到……”只有我们关注每一个孩子,用心了解每一个孩子,遇到问题“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的目的。进而言之,也只有我们把自己所带的班级管好,每个学生教育好,整个学校的事情才能干好。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四】

在看完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真正让我明白细节很重要,书中有很多的真实故事,它们也许性质不一样,在告诫我们,提醒我们细节决定成败。

如国内有一家药厂,准备引进外资,扩大生产规模。他们邀请德国拜尔公司派代表来药厂考察。在进行了短暂的室内会谈之后,药厂厂长便陪同这位代表参观工厂。就在参观制药厂车间的过程中,药厂厂长随地吐了一口痰,正好被代表看得清清楚楚,于是他拒绝继续参观并终止了谈判。

在这个事例中我看到了由于药厂厂长在一个对卫生要求特别严格的制药车间内的随地吐痰,让外商看到了产品质量是否能保证?所以,终止了谈判。其实这也是对产品质量的负责!

再如有家招聘高级管理人才的公司,对一群应聘者进行复试。尽管应聘者都很自信地回答了考官们的简单提问,可却都未被录用,只得悻悻离去。这时,有一位应聘者,走进房门后,看到地毯上有一个纸团,特别扎眼。就拣了起来,正准备将它扔向纸篓里,这时,考官突然说:“您好,朋友,请看一下您手中的纸团吧!”,应聘者打开了纸团,上面写着:“热忱欢迎您到我们公司任职!”这个事例让我感受到,细节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身心修养,其实,别人也有可能看到了那个纸团,但他们没有捡,那为什么这位应聘者就捡了呢?因为细节,一部分人不注重细节所以就看不到,而有人看到了,却因为不放在心上而故意没看到,因此,他们也许比这位应聘者更优秀,但因为细节,所以错失了机会。因为细节所以那位应聘者在几年后成了这家著名大公司的总裁。

细节,是机器中的小螺丝,它并不起眼,但是却可以决定着机器的好坏,少了它,机器会停机,多了它,机器会高效的运转。就像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的:“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因而我应该从小就从细处着手,小事做起,认真学习。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五)

读完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感触颇深。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句话是:“每个人素质提高一小步,民族素质将提高一大步;拒绝浮躁,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中国有13亿人口,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那就成为很大的问题;一个不经意的细节,往往能反映出一个人深层次的修养。”

汪先生的这本书没有罗列一大堆晦涩难懂的道理,而是举了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或正面或反面的例子,论述了细节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不注重细节,不把小事做细做好,势必会影响企业的进步和发展。项目部的基层工作本身就是一些琐碎,繁杂的细小事务的重复,但要做好、做细,必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无论做人、做事、都应该踏踏实实,从实际出发,从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素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以及踏实朴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时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中来,到细节中去。社会发展要求我们每个人扎实提高自己的素质,个人素质提高一小步,民族素质将提高一大步。

书中讲到“我们看到了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管理细节的用心!”现实中,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在做一些小事,做一些重复的事,怕只怕小事也做不好,重复的事也做不到位。当今社会,太多的人总不屑于小事和事情的细节,自信于“天生我材必有用”以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孰不知能把自己所在的岗位的每一件事做好,做到位就很不简单了。而有的人以为做了大官才能做大事,或者只想做大事,认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从而不屑于身边的小事,最终肯定成不了大事,因为细节决定成败。所以,只有关照小事,成就大事,重要的是做好眼前的每一件小事。所谓成功就是在平凡中做出不平凡的坚持,并养成长期对待工作的认真和精细的态度。

要做好小事,就需要把小事做细。如果随意散漫地去做一件小事,那是不可能做好的。将小事做细,就是将小事做到位、做透彻。丰田汽车社长认为:其公司最为艰巨的工作不是汽车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而是生产流程中一根绳索的摆放要不高不矮,不偏不歪,而且要确保每位技术工人在操作这根绳索时都无任何偏差。社长的观点阐述了将小事做细的重要性,汪先生在书中的“忽视细节的代价”部分中也讲了,企业中各种小问题,其实就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个蚁穴的,而这些小问题有可能导致大企业走向解体破产。因为千里之堤,潰于蚁穴。巴林银行的倒闭只因忽视了一个细节。

海尔总裁张瑞敏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很多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不屑于身边的小事与细节,结果往往是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只有重视身边的小事,把握小事中的细节,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在工作中,无任什么事都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小之处入手,做到精益求精。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就列举了许许多多的事例:“50亿分之一的氯霉素含量导致出口退货;一个药厂的厂长因随地吐一口痰,终止了与外商的谈判;一顿奢侈的晚餐吓走了外商;菲利用一把椅子问候,从此走上了让人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遇,这些关键性的结果都是出于细节的疏忽。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从细小的事情中磨练自己的性格,在细小的事情中加强自身的修养,把平凡的工作做到完美,这些就是我学习完这本书之后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

最新! 马虎先生读后感范例5篇


读后感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大重点,写作文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那么怎么写出笔酣墨饱的作文呢?阅完作文5000网的《最新! 马虎先生读后感范例5篇》你一定能学到许多!

马虎先生读后感【篇一】

今天老师领我们做了一篇阅读,题目叫《马和先生》。

老师在和我们讨论马虎话题时,我一下子想起了,我读过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中的没头脑想变成大人,然后他就找到了一位仙人,仙人把它变成大人后叮嘱了一句,我只能等你们一个月,我就得上天了。

没头脑想当设计师,然后他就真的当上了设计师。他给小朋友们设计了一座少年宫,有好多小朋友去少年宫看话剧,少年宫哪儿都好,就是没有电梯。小朋友们个个都拿着生活用品,因为大楼特别大,特别高,半腰儿缭绕着云朵。因为剧场在225层。不带生活用品不就饿死了吗?

《没头脑和不高兴》的小故事,不也在告诉我马虎的后果有多可怕!

其实我也马虎,因为我的水杯已经落在老师那儿好多次了。我有时候还经常写错字,计算也很马虎,还有的时候经常把别人的东西当成了自己的'东西带回家……妈妈管我叫小马虎。

今天,通过学习我觉得我不能继续再当“马虎先生”了,我要当“认真先生”,要和马虎先生说再见。

马虎先生读后感(篇二)

今天,马老师带着我们做了一个小阅读,名叫《马虎先生》。文章讲的是:古时候,一个人把马画的像虎,把虎画的像马,大儿子问他,他说是马,小儿子问他,他说是虎。一天大儿子去砍柴,小儿子去放牛,大儿子碰到一只老虎,要不是猎人赶到,大儿子还以为是马,差点送了命。小儿子碰到一匹马,以为是虎,举起镰刀就欲,马的主人就让小儿子赔马。后来,猎人和马的主人来到了那户人家,听了他们的一番话,那个人后悔极了。从此,人们都管那个人叫“马虎先生。”

这个阅读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不能马虎,有时我们马虎一下,就可能酿成大错。

都说不马虎,马虎的结果很严重,但我们有时也很马虎,比如考试中的一道数学题,我们就很容易马虎。

有时候我们的一些成年人也很容易马虎,比如说平常大人们开车等红灯就在车里看手机,绿灯的时候还不动,造成堵车的现象。哎,等灯还玩手机,堵车是小,要是开车看手机,这“马虎”可就大了!严重的可能会出交通事故啊!

所以将来不要做一个“马虎先生”,要从任何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认真先生”。

马虎先生读后感(篇三)

今天,作文班老师给我们读了一篇阅读。讲的是:古时候,一个人把马画成了虎,把虎画成了马,最后导致大儿子差点送命,小儿子砍死了一匹马。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不要马虎,这篇课文的题目是《马虎先生》。

老师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火箭的发射中遇到的故事。1996年2月15日是我国长征三号乙的首飞,但发射的时候出了意外,最后导致火箭爆炸。原因是有一个焊接点没有焊好,最终让火箭脱离了轨道。经过查找原因只是因为头发的几十分之一的焊接点出了文题。这个故事更加说明一个道理,一点点的马虎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对于马虎这件事,我也是亲身经历过的。

记得有一次,在语文期末考试中,我是第一个写完的,等试卷发下来的时候却是99分,因为我把兵字写成了丘字。我很后悔,我因为一时马虎没能得100分。

同学们,我们不要做马虎先生,要做认真先生。因为马虎的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不可以马虎,要养成做事认真的好习惯。

马虎先生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在上马老师的作文课时。学到了一篇很有意思的短文,名叫《马虎先生》。

文章讲述的是有个人把马画的像虎,把虎画的像马。大儿子问这是马还是虎,他说是马。小儿子问,他说是虎。大儿子上山看见了一只虎,以为是马,差点被老虎吃掉,猎人把他救了!小儿子放牛,看见了一匹马,以为是虎,把马砍死了,马主人让他赔。然后,猎人背着吓坏的大儿子,马主人拉着闯祸的小儿子,来到那个人家。两个孩子哭着讲出了原因,从此,人们管那个人叫马虎先生。

读完这篇短文,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不要太马虎,不要把西写出四,也不要把木写出本,更不要把九写成丸。马虎的后果是真的是太可怕!

我在生活中也有过小马虎的经历。每一次考完试,卷子上的错题总会有一两道是因为马虎而错的题。真希望从此以后不再有马虎先生的称号!

今天的故事,更加让我懂得以后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生活上,我都要认认真真的,做事也不能丢三落四的。

同学们,让我们彻底改掉马虎的坏习惯,努力成为认真先生吧!

马虎先生读后感(篇五)

今天马老师领我们读《马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一个人把马画的像虎,把虎画的像马。结果让大儿子差点送命,让小儿子打死了别人家的马的故事。

在生活中,我们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记得有次考试中,因为两个选项靠的太紧,所以我把它看成了一个选项,结果弄丢了一分。这样马马虎虎丢分的事情其实还有好多,最后发表成绩的时候总是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那么马虎!哎!什么时候能不马虎呢!

上海有一家电影公司出了一部电影叫《小马虎》,讲的是马小虎跟着小猴到了马虎国的故事,最经典的就是马小虎算身高和马小虎画汽车了!

看完《小马虎》电影,我想到汽车的轮子要是方的,该有多少交通事故。要是下水道井盖忘盖上,该有多少意外。要是老虎跑出动物园,要伤多少人。要是这个国家的人都马马虎虎,后果会怎样呢?

无论是阅读中的《马虎先生》,还是动画片的《小马虎》,都在时刻警告我们,以后再不能马马虎虎的了。

我要从马虎先生,不!是马虎小姐变成认真小姐!永别了马虎!

最新! 根鸟读后感最新模板


每个人写作文都有思绪万千的时候,而作文是语文写作方面的体现。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看完作文5000网《最新! 根鸟读后感最新模板》想必你有所收获!

根鸟读后感【篇一】

《根鸟》这本书是一本情节生动有趣、此起彼伏,也是一本迷人和梦幻的一本书。

根鸟从一只白色鹰腿上的一根布条上收到了一个来自一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因采花而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大峡谷。在这之后,她又三番五四地出现在她的梦里,于是,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小城······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他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途中有伤痛、有想念、也有悔恨,但他挺着脊背,迎刃而上,他曾一把火烧掉自己与父亲的茅屋,也曾离开过自己喜欢着的人,甚者还因害怕那恶魔般的孤独,将自己对紫烟、对大峡谷所有的信念——那根布条抛弃了,还将视自己为家人的白马卖掉了……。

我懂得了:“不管一路上有多少坎坷,终将能达成目标。”

根鸟读后感【篇二】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展翅膀。”因此,我从小就酷爱读书,课余时间基本上是在读书中度过的。读书伴我成长,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增长了我的知识。今天,我又陶醉在曹文轩叔叔所写的《根鸟》里。

《根鸟》主要讲了一个名叫紫烟的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小心跌入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决定救出紫烟。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

在生活中,我们就像温室里的小花,受到一点小挫折就会半途而废,可根鸟无论在草原、沙漠还是大山,他都一往无前,在痛苦中品味着欢乐。想到根鸟的坚持、勇敢,我是多么惭愧啊!

就拿学琴来说吧。刚看到被那琴码支撑着的二十一根琴弦,犹如一道道充满荆棘的沟壑,我有点迟疑不前了。可是想到根鸟不畏艰险找到紫烟,我又何尝不能找到只属于自己的“紫烟”呢?于是,我又开始重振旗鼓,收拾好心情。虽然曲子越来越难,但是我弹得越来越好。每当我想放弃时,每当我想退缩时,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根鸟的坚持、坚定、勇敢都激励着我,让我迎难而上。无论多么难的曲子,无论我为此流下了多少汗水、泪水,我总是不放弃、不退缩。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坚持就是胜利。

在前进的道路上,根鸟永不言弃、勇往直前的精神如一剂心灵鸡汤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扬帆展翅越走越远,越飞越高。

根鸟读后感(篇三)

我在我琳琅满目地书柜里,精挑细选出来这本书《根鸟》。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根鸟追求不切实际地梦,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找到梦想。根鸟自从小时候,就不知道母亲身在何方,所以一直与父亲居住在一起。有一天,他进山捕猎,射死了一只极为精美地白鹰,鹰地腿上有一张白纸,是一位女孩写地“说她掉进一个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请来救救她。根鸟冥思苦想,想尽一切办法救她。根鸟进了县城,没有找到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夜晚,他在梦中找到了答案。第二天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进西之旅。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先生,他得了一种奇怪地病,但这并不重要,板金先生和根鸟都是去追随于梦地人,他们不断努力,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毫不所惜。

板金先生到达莺店时,他地生命也走到尽头。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直到找到大峡谷为止。第二天一早根鸟又踏上了征程。在途中,他遇到社会上各种各样地人,不仅有好人,当然也有坏人。但几经辗转,根鸟终于来到了梦想中地大峡谷——开满百合花地大峡谷。这一切地一切,都是爸爸支持根鸟,让他走向成功地道路。

‘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告诉我们:人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朋友,获得更多人地信赖。这本书同样也告诉我们:在一生地道路上会遇见各种困难、挫折、迷惑…但无论如何一定不要放弃。自己地梦想要自己去实现,不能只因为别人地非议而让别人偷走自己地梦想

其实,坚持就是力量,更是获得成功与胜利地道路!

根鸟读后感(篇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根鸟》的书,它是由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它的内容引人入胜,我读了之后,有很深的触动。

这部小说写了一个名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遇见一只白色的鹰,鹰的脚上绑着一张名叫紫烟的女孩的求助信,他在睡觉时也常常梦到她在山谷下向他求救;于是,根鸟结识了一位寻找自己的梦的男人;还有一个名叫秋蔓的女孩和她的家人还有另一个戏班子中的女孩金枝,并有了一匹马。他也遇见了许多困难:一个狡猾的搬运工骗走了他的钱袋;还有会使人迷惑心神的矿场······但他没有放弃,始终在寻找着紫烟,最终,根鸟来到了那个山谷,哪儿有许多白色的鹰,却没有那个女孩······

这本书很感人,结局虽有些悲伤,却让人感受到了根鸟那种精神;他遇见过许多好人,他们都可以收留他,给他好的生活,而他没有停留,他只是一味的去寻找紫烟;他遇见过许多坏人,可憎的搬运工,可怕的赌场,但他总能得到人们的帮助,逃离险境。

什么都没有阻挡他,根鸟那时只有17岁,而且什么都没有,他有的只是那颗火热纯洁的心!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根鸟那种心情:做一件事,就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我也要学习他那种精神:勇气,毅力,智慧······我只要有了这些精神,就一定会无所畏惧,也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根鸟读后感(篇五)

看完《根鸟》这本书,我眼前依旧是那个在向西边奔跑的根鸟,依旧是那飞舞而零乱的长发,依旧是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就是这种青春飞舞,志气昂扬的感觉,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呀!

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所说的根鸟的志气与毅力,就是这中种阳刚的气质使我欣赏。记得曾有一句话:“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意思是说:“有志气的人不在年岁大小,无志气虚度终身。”根鸟就是从小就有一个梦,他为了梦而一直追求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的吗?正如我自己,小时候我虽有梦想,但整天朝三暮四,而且不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索性放弃繁琐的梦想,一直无悠无愁的生活,记得那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眼睛突然一亮,那是一年级第一天上学,我看见了老师,知道了什么是崇高的敬业精神,知道了老师的高尚。我决定做老师,我再没有朝三暮四,而是“奋力划浆”。看完《根鸟》,呼唤起心中久困的力量,加深了成长的大树的根。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心中的力量,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呼唤起这种力量时,心中很舒服,像梳顺的头发,像耕完的田地,像净化了的春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真是好极了,这应该是青春无束的感觉吧!

我建议大家都看一下《根鸟》这本书,因为里面包含着无限青春热血与阳刚气质。

根鸟读后感(篇六)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几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曹文轩的《根鸟》。

菊坡人根鸟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时,发现了一只白色的鹰,打死鹰后发现鹰的腿上绑了一个布条,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她只有十三岁,因为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根鸟开始寻找这个女孩。一天夜里,根鸟的梦中出现了一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一个女孩出现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这更加让根鸟决心去找紫烟,父亲也很支持他,并告诉他这是天意。他凭着直觉往西走,走过了许多地方。在沙漠中,他的目标遭到了众人的嘲笑;在去青塔的路上,他认识了为了找回自己的梦而往西走的板金先生;在米溪,他也曾迷茫,留念此地。虽然他有的时候退缩,有的时候想家,甚至想过放弃,但他都克服了困难,终于来到了自己梦中的峡谷。

有些人不能克服困难,不就是缺少了根鸟那般追求梦想的勇气吗?“这是天意”,这句话也深刻记在我的脑海里。

根鸟读后感(篇七)

《根鸟》讲述的是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成长史,也是每个少年的心灵史,是讲给每个少年人听的成长新曲;对于成年人来说,则是一部悠远而精彩的心灵童话。这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色彩的小说,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根鸟的命运,曲折离奇,两次的往返,仅是无尽的失望。漫山遍野的百合,散发着幽幽的清香,映衬着亭亭玉立的少女的脸庞。菊坡的神秘开始、青塔的苦涩、鬼谷的惊心动魄、米溪的温柔气息、莺店的粗暴野蛮,无一不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就是阻挡不住根鸟的意志、愿望、坚定、与执着!不经意间察觉,根鸟已经为了这张布条,经历了四个春秋,历尽千辛万苦,但是,他依然坚定地卖迈着自己的步伐!板金的同行、秋蔓的温柔、金枝的鼓励,无疑,是对根鸟最大的支持!长脚的阴险狡诈、戏院老板的野蛮专横、更加激励了根鸟的信念!

四年后,一个成熟的男子汉,骑着白马,迈向百合的山谷。当白色而神骏的鹰,盘旋在根鸟的上方,他将自己饱经风霜的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是的,他为此付出了太多,最后,他胜利了!作品将人性的善与恶,人间的爱与恨巧妙而精准地浓缩在天地之间,扣人心弦,发人深省!

「必备」遥远的绝响读后感


作文5000网精选专题推荐:“遥远的绝响读后感”。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心中常有波澜。反思的同时不禁想要记录下来,用以警醒自己,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相信你应该喜欢作文5000网的编辑整理的遥远的绝响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1】

在中国古代,凭吊古迹是文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在历史和地理的交错中,雷击般的生命感悟会使一个人脱胎换骨。

——余秋雨

秋已经很深了。

牛车在山路上缓慢前行。

山路是坎坷不平的山路,蜿蜒没有方向。

牛车是破旧不堪的牛车,车身泛着淡淡的长年磨损后的光泽,车没有缰绳。车轮缓缓碾过枯黄的碎草,有一种软而清晰的声音。

牛很老了,一步一停,喘息着。车很颠簸,车上载着酒缸,酒洒出来,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香。

车上的人倚在酒缸上,浅灰的布袍浸透了那芳香的液体。人无声,扬起的灰尘迷蒙了脸庞。

酒将尽,而人,未醉。

牛停了,车歪了,酒缸碎了,人惊醒了。

人站起来,眼前是针针丛棘,丛棘之后是万仞绝壁。

没有路了吗?真的没有路了吗?酒缸的残片割破了手掌。雪白的荆棘花被染成了血红。

是的,没有路了。这个行程本来就没有路,没有方向,没有目地啊。为何此刻还要为它悲哀,为何此刻泪水蓦然滂沱成雨?

泪滴被飞尘搅浑浊了。调转车头,难道要重蹈来路?来路又来自哪里?

头脑的、手掌的、心头的疼痛让人迷惘,让人看不到自己是谁。他走一路哭一路,他只哭给自己听。

他只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人们只叫他阮籍。

菊花开了;菊花残了。

点点碎花飘落,乱如雪,任秋风揉出斑斓的辉煌。

宽阔的山涧覆满了枯枝与衰草,响着看不见流水。零落的牛蹄声在零落的青石路上应和。

山高起来了,云气氤氲,惨白的阳光愈加惨白。山坡上散落着残垣断壁,山顶上城基废弃,山间天风浩荡一一这座山的名字叫做广武山。

广武山,他想起来了,荥阳的广武山,一座曾经回荡过响彻整个大地的呐喊拼杀的山,山涧两旁曾经对峙过两位真正的铁血英雄。

他走下牛车来,长久的颠簸和狂饮竟使他的头有一种欲裂的痛。宽大的衣袂在风里翻飞,抚过摇曳的蒿草。他在蒿草间坐下来,伸手触到的却是冰润如玉的石块。

逝去的时间并不久远,而石块竟被磨损的如此圆润了。有一股寒气从手心袭入他的心房。

磨蚀着石块的不仅是秋风,也不仅是冬雪,磨蚀着它们的还有这混沌如夜的世界。

刘邦走了,项羽走了,连曹孟德,刘玄德也走了,那些真正的英雄们都走了。那些真正的英雄们都走了,随之而去的是那种真正的人格与意志的较量,残存下来的仅仅是曾经被英雄们猎猎生命意志所压制的卑劣与无耻。

残白的阳光落在手上,让他想起这残白的阳光下曾经流淌着如何鲜血。一一来自那么多无辜的生命,那么多起初美好崇高的生命。他们死了:孔融死了,何宴死了……幸存下来的胆怯了,变节了,奴颜媚骨了。他看见他们在鲜血边噤若寒蝉,他们听到自己心底的一声声碎裂的声响一一虽然他知道这一切不能苛责为他们的错。

他觉得有些冷,可酒缸已经碎了,没有什么能帮他袪寒忘忧。

他攀上一堵断墙,看到一抹残阳在另一道山梁上铺洒开去,是那种很淡的红。它被黑暗吞噬了,然而明天又会从他的脚下升起。是的,明天,是的,重新升起。一一这样黑暗的白天它竟会一天又一天的升起。

他无法想象明天,是不愿也不敢。他不知道明天又会面对谁的头颅与会鲜血,但他知道能看见嵇康打铁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嵇康,那么好的一个年轻人,那么珍罕的一个朋友。可日子已经不多了。岩岩若孤松之独立的嵇康,巍峨如玉山之将崩的嵇康,他的生命那么璀璨,那么绚烂,在这样的世界里他为自己而活着。一一有人已经在为他计算日子,有人在阴暗的角落里窃笑……有人要杀他就是为了“淳正风俗,清除王道”。

风越来越冷了,卷着枯草在蒙蒙尘埃中舞蹈,粗粗细细的草枯了。没有心,风从它们的身体中穿过,吟出断断续续的歌。

他想说点什么,却觉得风灼干了嘴唇。他知道应该有一些词语。然后他突然听到颤抖中有一个声音从他的身体里发出“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十个字,短短的十个字,没有上句,也没有下句,只有十个字,却使他霎那间泪倾如飞。

竖子们,这些竖子们,他们都做了些什么?一一他们用涂满鲜血的手举起凝着鲜血的刀,刀上的血凝成两个字一一礼法!礼法?在礼法早已被他们的狡诈与凶残撕扯的尸骨无存的时候,他们,他们竟,他们居然还将自己装扮成礼法的化身,他们居然还让礼法来做杀人的刀!

他们怎么能不信奉礼法?他们的天下是巧取豪夺而来的,他们的内心在极度恐惧着他们的天下会被巧取豪夺而去。于是他们将礼法作用工具,当作铲除异己,麻痹大众的工具,于是那么多血淋淋的灵魂堆聚在毁坏礼法的名下一一因为这些灵魂曾经为他们深爱的礼法抗争过。

缭绕着礼法的醇和的香气早已被血腥的风雨所取代,甚至至刚至大的礼法也早已被委屈求全卑躬作揖所取代。它在一天天的消瘦和苍白,苍白的让人迷惑了。

礼法消亡了吗?一一不!是它奔腾的热血被充斥着社会的“栋梁”们,被熙来攘往的竖子们榨尽,于是它仅存下了枯竭躯壳,沦落成一种悲哀却实用的工具。一一他一遍又一遍对自己如是说。可是这种沉沦却将他不敢承认的事实一点点剥蚀在面前,他所长久深挚于中的礼法竟是如此的世俗,如此的现实,以致于当他面对一片混浊无助与绝望的时刻,竟不能从中找到一点坚持与抵抗的勇气。

可它们仍旧是可爱的,他惊觉长久以来它竟一直占据着他的心的全部。

他似乎很洒脱,他似乎很放浪,他似乎总是做着为礼法所不容的种种,他似乎也从中得到一种真实的快乐。而此刻,他的心很痛,为一种被玷污的信仰,为一种爱到极处的不敢面对的被蹂躏的纯洁与高尚,更为长久以来自己那种貌似高傲不屑的怯懦与逃避。是的,怯懦与逃避,这是他在这样的乱世里唯一能做的了。

泪无尽的落下来,没有声音,被泪浸湿的衣襟散发着醉人的酒香。

黑夜,已经升起来了,很清澈;月光是淡蓝色的,很清朗。

他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声长啸,婉转而高亢的心声在夜气里回荡。他想起了孙登,想起了孙登那圣洁而嘹亮的啸声。他知道自己做不了孙登,做不了许由,做不了庄周,因为他心中只有那份抛不去的牵恋。此生此世他只能在生命的极度宝贵与极度卑微之间自我放逐一一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放逐间尚可尽情绽放生命深处最真实灿烂的辉煌。生命,在夜气里淋漓着泪水的生命显得那么那么的凉。泪水那么纯净,他已没有了耻辱和悲哀,哭并不是软弱,哭的极至是平静与坚强。他哭过了,一次又一次,仅仅是为了生命,真实、美好、崇高的生命,纵使他飘忽如秋风中的芦苇。

在这夜气、月华、山风、清泪的洗礼下,他似乎找到了一种傲视这荒谬的尘世的力量,找到了一种焦灼而伟大的挣扎。

他从断墙上跃下来,感到一种在苍冥中飞翔的快意。在转身的瞬间,他听到身后轰然坍塌的声响。那声响断然而干脆。他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会有泪了。

重新驾上牛车,牛开始了一步一步的挪动。

广武涧的水声,在夜里有如天音。

他摸到牛车上的那把琴,那把焦尾。他不假思索地弹起了那首千古绝唱《思贤操》。只弹了一个音,弦却断了。断弦的声音很清脆,在冰凉的空气里层层回荡。是否自己长久以来独喜不失其操之操而忘了伏羲制琴还有畅有弄有引,是否这弦已不堪忍受?漫捣菊花被碾出花汁,清香亦能醉人。有一些轻柔的雨点洒散下来。

月光在空中流转,像霜。

迷途的鸟在夜幕里轻盈的划过,更如夜幕厌倦了自己的形质化作一道道流畅的灵魂。

他觉得累了,很累很累。当新的一天到来的时候,他又会去醉乡享受一时之安或长久之安了一一纵然为司马昭说亲的使者又会在他的榻前开始新一轮的等待。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2】

《山居笔记》中的绝大部分篇什,都触及到我们熟视无睹的“暗角”,虽然它们谈的是已离我们很远的历史人物或事件,但它却具有振聋发聩的现实意义。《遥远的绝响》写的是魏晋时代嵇康、阮籍等文人活动状况。但在文字背后实际上有作者深深的感喟。在秋雨先生的眼里,魏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标志出一种自觉的文化人格”的时期。

文章以嵇康为主线,作者行文的心情是一种少有的景仰与钦羡,雅致与抒情中流露着沉痛之感,可谓是岁月跌宕中的情感顿挫。如果没有对大时代的真切把握,而要写出人物的神来,无异于缘木求鱼。

《遥远的绝响》其神韵不仅表现在思想文化境界上,更表现在强烈的主体意识方面,它直指民族心灵的深处。文字之所以有很强的感召力,根本在于作者将自己鲜活的文化生命融入笔端,而此间文化生命又是由沉重深厚的现实历史积淀而成。真正纯正的主体意识,需要对现实的忧患,对历史的洞察,对未来的执着,对整体人类文化的感悟。而由更高的层次对历史现实进行极其深切的眷顾,其间的忧思、苦恼、欢愉、欣慰,都与历史、现实、未来相契合,由此构成文章结构的立体化主体意识。

嵇康,作者称他为阮籍终身性的朋友,但对于自己反对什么、追求什么,嵇康比阮籍更明确、更透彻,因此他的生命乐章也就更清晰、更响亮了。他“非汤武而薄周礼”、“越名教而任自然”。他的人生境界的基本内容,是摆脱约束,回归自然,享受悠闲。你看他健康得令人羡慕,帅气得令人倾倒。他的友情与亲情是心照不宣,浓烈到近乎淡薄的。他对他不喜欢的人可以白眼相加,率性而为。但是对友情,有时却又很无奈。他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人性的纯洁,对友谊近乎苛刻的要求,使他一再与朋友绝交。谁能理解他内心的苦衷!

嵇康的被捕、被杀,实际上是高贵的人格无法见容于世的表征,正是所谓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的决绝、坦率,是小人和统治者无法忍受的,他的高洁映衬出了一片黑暗,不能见容于群小也就成为必然。中国文人的命运难道就这样多舛?作者除为豪杰逝去而悲郁之外,对钟会之类的小人也毫不留情地敲打了一番。人性的光芒被黑暗吞灭,悲剧正是将美撕碎给人看,行文至此,我们也不禁为嵇康的遭遇一恸。

像嵇康这样的人物负载着当时最精致的文化,却无力保全性命于乱世。他最终为文化、为一种高洁的信念献出了生命,他是平静的。但他不能忘怀的是《广陵散》的失传,他把文化的传递看得比生命更重要。他们第一次标志出一种自觉的文化人格,中间的审美文化开始屹立。他们是先行者,是历史中间物,充满历史的悲剧感。二十世纪的鲁迅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中间物地位,依旧向命运抗争。这是宿命,还是轮回?

如果说《遥远的绝响》就像一曲气势恢宏的交响乐,那么写嵇康的这一部分就是其中的最强音!其中洋溢着某种丰厚而内在的东西,作者像一个思想者,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或吸引人们去思索。在他那深厚的思想沙滩上,一种深层次的、立足于历史与现实,对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及将来的关注逐渐凸现。“遥远的绝响”回荡在遥远的天际,已经渺不可寻。历史的殷鉴总是血泪斑斑,人性的善忘却总是如一,需要时时提醒才不致重蹈覆辙……秋雨先生为我们带来的是诗意与激情,是心灵的颤栗,它启示着当下喧嚣的世界:我们曾经有过那样一个年代,失落了那个时代是中华文化的不幸!文人的贡献不止于此,但它却又是文人表达一片热忱最直接而有力的方式。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3】

余秋雨的《遥远的绝响》始终在心间震撼。翻开历史,在那样的年代,在一个功名利禄争斗的乱世,多少文人名。

历史是一部长卷,再怎么博大精深也终究要翻过去的;历史是一个故事,多少是是非非在一个多彩的世界里循环往复。我们拦不住它滚滚的潮流,唯有在现实的寂静中,或漠然或虔诚地品味曾有过的似模糊似清晰的记忆。然而,余秋雨的《遥远的绝响》始终在心间震撼。

翻开历史,在那样的年代,在一个功名利禄争斗的乱世,多少文人名家在漠然中悄逝。没有谁为谁叹息,没有谁为谁停留,就这样,如古井死水沉淀于历史的旧梦中。

是余秋雨,翻开了这个旧梦,在梦醒的惊悸中,凭着一份对中国文化史的责任感,凭着满腔的激情诉说了魏晋时期的文化名人被历史遮掩的千百年来的哀痛,诉说的是一份衷肠,道出的是一种惋惜,发出的是一声概叹。文末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是一种怎样的无可奈何呀!

才华横溢,孤傲清高的阮籍,曾为人生的末路而哭泣,曾为到处都是为争做英雄而留下的斑斑疮痍而伤怀,他苛求的只是生命中的一点自主和自由。如此德才兼备的才子却隐没于茫茫乱世,岂不悲哉?但真正悲哀的,只能是那个社会;应当负责任的,该是那个时代。无意于险恶的乱世,在一个清冷森林里隐蔽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份宁静。阮籍像一片风干的带着绿色的树叶,既不属于天空,也不属于大地,默默一生中能够读懂他的只有自己。

还有龙章凤姿,天使自然的嵇康,生命乐章比阮籍更清晰,更响亮。非汤武而薄周孔的人生主张,使他完全不理会种种名目堂皇的教条礼法,官场仕途,将在大树下打铁作为其心的归属。对嵇康来说,能够从心灵深处干扰他的,是朋友。为了逃避官场,把友情看得深重的他毅然与好友山涛绝交。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那封伤心凄切的绝交书足可以证明他心灵深处的那份坦诚和无奈。

错过的已经错过,失去的终究失去。假如那时嵇康、阮籍走进官场,结局是否会同历史一样,悄然远逝呢?应当说,正是拥有那种洁身自好、孤傲清高的处世观,他们才传响于历史。

遥远的绝响已追随历史而去,但那串尘世的风铃是否也会轻轻摇响,启迪着人们对那些古老的精神财富多一些在乎?

我想,至今能够对他们说的只有时下流行的一句熟语:情愿一生追随,只为梦能圆。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4】

嵇康,作者称他为阮籍终身性的朋友,但对于自己反对什么、追求什么,嵇康比阮籍更明确、更透彻,因此他的生命乐章也就更清晰、更响亮了。他“非汤武而薄周礼”、“越名教而任自然”。他的人生境界的基本内容,是摆脱约束,回归自然,享受悠闲。你看他健康得令人羡慕,帅气得令人倾倒。他的友情与亲情是心照不宣,浓烈到近乎淡薄的。他对他不喜欢的人可以白眼相加,率性而为。但是对友情,有时却又很无奈。他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人性的纯洁,对友谊近乎苛刻的要求,使他一再与朋友绝交。谁能理解他内心的苦衷!

嵇康的被捕、被杀,实际上是高贵的人格无法见容于世的表征,正是所谓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的决绝、坦率,是小人和统治者无法忍受的,他的高洁映衬出了一片黑暗,不能见容于群小也就成为必然。中国文人的命运难道就这样多舛?作者除为豪杰逝去而悲郁之外,对钟会之类的小人也毫不留情地敲打了一番。人性的光芒被黑暗吞灭,悲剧正是将美撕碎给人看,行文至此,我们也不禁为嵇康的遭遇一恸。

像嵇康这样的人物负载着当时最精致的文化,却无力保全性命于乱世。他最终为文化、为一种高洁的信念献出了生命,他是平静的。但他不能忘怀的是《广陵散》的失传,他把文化的传递看得比生命更重要。他们第一次标志出一种自觉的文化人格,中间的审美文化开始屹立。他们是先行者,是历史中间物,充满历史的悲剧感。二十世纪的鲁迅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中间物地位,依旧向命运抗争。这是宿命,还是轮回?

如果说《遥远的绝响》就像一曲气势恢宏的交响乐,那么写嵇康的这一部分就是其中的最强音!其中洋溢着某种丰厚而内在的东西,作者像一个思想者,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或吸引人们去思索。在他那深厚的思想沙滩上,一种深层次的、立足于历史与现实,对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及将来的关注逐渐凸现。“遥远的绝响”回荡在遥远的天际,已经渺不可寻。历史的殷鉴总是血泪斑斑,人性的善忘却总是如一,需要时时提醒才不致重蹈覆辙……秋雨先生为我们带来的是诗意与激情,是心灵的颤栗,它启示着当下喧嚣的世界:我们曾经有过那样一个年代,失落了那个时代是中华文化的不幸!文人的贡献不止于此,但它却又是文人表达一片热忱最直接而有力的方式。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5】

不是所有的风流,都显得壮丽而又难以触及。

称此独为“魏晋人物晚唐诗”,绝不为过。

魏晋之风流、魏晋的洒脱与不羁,魏晋的处处透着锒铛之气的“潇洒”,之所以独特于现世,或许是因为余秋雨先生在文中所说的,它诞生于“黑暗、混乱、血腥的挤压”。

先是阮籍,他那种难以掩藏的文化感、历史感,在魏晋这个纷乱的时代与无数的鲜血与头颅碰撞、融合之后,超脱出一个更有标志性的洒脱的形象。“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当他驾着木车悠闲游荡,在绝路前眼眶喷涌而出热泪的时候,那必然不是悲哀于无路可走。那是一种错杂而浑厚的情感,是一种找寻,是只哭给自己听的来自心底对现实对生活最为真实的嘶吼。他的狂放、他的不拘礼法,至今都难以被人接受,可何尝不能试着去效仿他在穷途时的大哭呢?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真实地面对并释放自己的心思,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在末路之前长叹一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我们不懂他究竟此言何意,但我们懂他的充满寂寞感的豪情——那蕴藏在面向天地之间一声震颤万物的长“啸”中的厚味。他不想做英雄,因而他只叹英雄,叹这纷纷乱世、竖子称王。他已将世事看得透彻而深刻,因而他只要由着心去表达一个最真实的自己。我们学不来,因而只能仰视于他的洒脱,那种不满足于世俗的追求乃至到了戏弄的程度的洒脱。我们,最多也只能活得潇潇洒洒罢了。

再是嵇康——对于余秋雨先生将他称为“中国文化史上第一可爱人物”的说法,无可争辩,他的个人形象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比阮籍高出许多。他的潇洒,甚至近乎漠视一切。他选择了隐居,像世世代代众多文哲圣贤一样过着自己不受打搅的生活,但他又不与那些深居山林的弃世者等同——他竟略显荒唐地在洛阳城外叮叮当当地打铁。他不在乎尘世的热闹与繁杂,他甚至对此感到鄙弃,他所追求的只是自己真真正正所想要的,那永远的安宁与满足。他坚守着自己最不可侵犯的界限,一条已近乎到略带傲慢的界限——但那不是傲慢。他的风流洒脱已将他隔绝在一个常人无法触及的安宁而和谐的圈子里了,因而他能看到旁人是何等的呕哑嘲哳。他会写一脸的嘲讽与不屑,却绝不会被那些无用的音响搅乱了心思。当他最终淡然地坐到刑台上将一曲就此失传的《广陵散》弹毕从容赴死的时候,历史这一端的我们,也被震撼了。这是何等的风流,何等的淡泊万物?他的风流与超脱已在他身首异处的前一刻,毫无保留地弥散进历史的长河之中。

可叹的是,阮籍穷途的悲鸣长啸,嵇康赴死的一曲广陵,竟会成为历史的绝响。

抑或说,他们那种难以复制的风流,也成了转瞬即逝的一缕青烟,只存在了他们的那个时代,那短短魏晋之中又更显渺小的那一段历史之中。连他们血肉中剥离出来的后代,也完全不曾流淌一点点风流的血液,忠心耿耿地终命在官场之中。

我不知该如何悲于这已逝的风流。

转视现今,当风流被冠以贬低的意思的时候,又一批已在中国的时间轴上销声匿迹的“风流”者乌泱泱地重现在这片土地上。他们不谙世事,放荡形骸,趾高气昂地从人群中走过——他们是“风流”了,他们甚至已经超出了“风流”所能包纳的范畴而到了狂妄而放纵的地步。他们自以为已经达到那些“冥顽的古人”苦苦追寻一辈子却也只能在日薄西山的岁月里短暂享受的那种独立于浮世万物的境界。他们以为那样高傲地俯视一切、鄙视一切、将尘世污秽的万物看得一文不值的时候,他们可以孤高地活。但他们可曾知道,他们这样的流里流气早已将“风流”二字抹得乌黑乌黑。他们也许可以“孤高”地行走在这个社会,但重点必然会是落在那无情的“孤”字上,他们也将必然成为这个他们眼中“俗不可耐”的世界上最终腐朽在这“俗”的泥沼中最另类的极端。

还有谁记得那个风流的年代,那些风流的人物,那份真正的意义上难以企及的风流呢?

当我们向往着“诗意地栖居”的时候,不要忘了还可以追求“风流地生活”。风流,是一个时代的财富、是一个时代的见证,而它更能是一个人真真正正作为有思想有自我的个体存在过的体现。

遥远的绝响读后感【篇6】

很喜欢这篇文,刚看题目便被它所吸引,遥远的绝响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绝响会是怎样的辉煌呢?

“对于那个时代、那些人物,我一直不敢动笔。”这句话让我很好奇,什么样的事、什么样的人让余秋雨先生不敢动笔。看完这文感触很多。特喜欢嵇康和阮籍能够不羁于世俗礼法的框架,做着最真的自己。

阮籍是一个我很佩服的存在。阮籍喜欢一个人驾着木车游荡,木车上载着酒,没有方向地向前行驶,直到路走到了尽头。真的没路了?他会哑着嗓子自问,会声声抽泣,会号啕大哭,哭够了,持缰驱车向后转,另外找路。然后走到另一条路的尽头,他又大哭。走一路哭一路,荒草野地间谁也没有听见,他只哭给自己听。他是不羁的,他也是不困于世俗的。

阮籍更让人感到怪异的,是他对于礼教的轻慢。例如父母去世时的繁复礼仪,三年服丧、三年素食、三年寡欢,甚至三年守墓,一分真诚扩充成十分伪饰,让活着的和死了的都长久受罪,在最不该虚假的地方大规模地虚假着。正是在这种空气中,阮籍的母亲去世了。

那天他正好和别人在下围棋,死讯传来,下棋的对方要求停止,阮籍却铁青着脸不肯歇手,非要决个输赢。下完棋,他在别人惊恐万状的目光中要过酒杯,饮酒两斗,然后才放声大哭,哭的时候,口吐大量鲜血。几天后母亲下葬,他又吃肉喝酒,然后才与母亲遗体告别,此时他早已因悲伤过度而急剧消瘦,见了母亲遗体又放声痛哭,吐血数升,几乎死去。他完全不拘礼法,但他却是最真。在母丧之日喝酒吃肉,但他对于母亲死亡的悲痛之深,又有哪个孝子比得上呢?

而嵇康,在我心中是一个很神圣的存在。随性,是吸引我的最大因素。他的随性和洒脱,胜于七贤里的任何一个。当随性大到不羁的时候,这种无拘束的性格成了他致命的缺点。他从来不知道“韬光养晦”为何物。从钟会的报复和写给吕巽的绝交书这两点上看,显而易见。

说到“绝交书”,就不得不提《与山巨源绝交书》。这封信与上文提到的性质完全不同,只要对嵇康有一点了解,就知道他是一个性情中人,对友情非常重视。即使下了绝交书,可是与山涛的感情藕断丝连,那种感情的细腻程度,都让我觉得不应该属于这样一个随性的人。

打铁,这项事业,在我认识嵇康后,就变的高贵了起来。他在思想上的归隐和淡泊,甚至高于孙登这样的人物。正好应了那句“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

还有就是那千古一绝的琴音。对于他死时的那首“广陵散”议论纷纷,写得也可能过于夸张或多是臆测。但,我却总是禁不住想象,在断头台上抱琴而坐、琴声疾驰于天地间的情景。面对死亡,脸上的镇定自若,心中那份不变的坚持,加上一曲震撼激射的绝响,该有多少人当场倾倒!监斩的那位官员,不知道有没有一瞬间想要与罪犯共饮!?

阮籍和嵇康都是不羁的,都是不为世俗所有的人,他们有才,有情,他们不假,他们最真。

必备!《丛林历险记》读后感模板(6篇)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一定希望自己写作的时候行如流水。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必备!《丛林历险记》读后感模板(6篇)》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近几天,我看了《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列奥、叔叔和宝萝一起去亚马逊丛林探险的故事。当他们到河流时,一场暴雨让他们困在丛林里。到了早上,他们去寻找水和食物,可是列奥的脚腕被蛇咬了,这样要把伤口切成十字形,然后其他人把毒液吸出来,不过,吸毒液的人不能有蛀牙。到了下午,他们都觉得很冷,那就要把照相机的镜头取下来,用阳光透过镜头照在柴草上,就会着火了。这些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列奥他们捕鱼的情景,用两根竹竿绑起一个网,就成了捕鱼网。在捕鱼时要用大石头扔到水里,很多鱼就出来了。不过,在捕鱼时一定要小心电鳗,顺便告诉一个小知识:把橡胶涂在脚上就行了。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但也让我们身临其境,作者描绘得很有趣,人物的表情变得很夸张,但有一些图画让我感到很悲伤:在没有食物、行李的环境下,大家都哭了,只有列奥站出来,说:“在我们的生存字典里没有”放弃“这个词!”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叫《丛林历险记》,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诗人,他成在1907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书可好看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孩子被一只老虎叼到了山上,结果他跑了,后来被狼群里的一只狼收养,天天过着和狼一样的生活,那个孩子有一位老师,他是一只熊,叫巴鲁,巴鲁叫会了那个孩子森林里所以动物的语言,包括人的语言……

那个孩子被大家叫做毛葛利,其中最不可思议的是毛葛利居然加入了狼藉。在毛葛利的森林里到处都有危险,有一天,毛葛利被一群猴子绑架了,毛葛利的老师巴鲁和他的朋友格伊拉找森林里一个庞然大物帮忙,那是猴子的克星,那是一条蟒蛇,大约有三十英尺长,也就是大约九米的长度,后来他们联合起来把毛葛利救了出来。到了后来,毛葛利才知道,叼走他的那只老虎杀了他的父母,后来,他把那只老虎给杀了……

到了后来,毛葛利还结婚了,后来还有了一个孩子。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畅销的科学漫画书,书名叫做《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很有趣,让我不用走出家门就可以了解亚马逊丛林里的各种植物与动物。

列奥和他的家人们去了亚马逊丛林寻宝。丛林里有许多动物,有凯门鳄,鬣蜥,穆利卡(一种电鳗)等等。丛林里还有许多植物,根据测量,亚马逊丛林里每2.6平方公里就大约有超过3000种植物。丛林里有面包树,有好杯树,还有维他命树,真是无奇不有啊!

书中最惊险的就事他们在丛林的河里遇到了森蚺。森蚺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种蟒蛇,非常可怕。在最危机的时候,勇敢机智的宝萝用自己亲手做的芦苇吹管击败了森蚺,救了大家的命。

这本书不但教会了我热带雨林的知识,而且告诉了我面对困难与逆境时,需要勇往直前!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韩国漫画故事作家崔德熙叔叔写的科学漫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书中人物有:单纯无知、做事不想后果的列奥,做事急躁的叔叔和富有男孩子的倔强、女孩子细腻的宝读《亚马逊丛林历险记》有感萝。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列奥一行人被困在了亚马逊丛林。在亚马逊丛林中,他们经历了昆虫袭击、力战森蚺、可怕的龙卷风等种种危险。最后,他们凭着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冲出了惊险、刺激的亚马逊丛林。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主人公们那坚持不懈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就拿制造芦苇船来说吧,他们轮番上阵捆绑芦苇,在造船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但都一一克服了,最后终于造出了芦苇船。

另外,我想倡议大家多保护亚马逊丛林。因为现在亚马逊正在遭受着大量砍伐,每天都减少着大量珍稀动植物。所以我们要倡议他人保护亚马逊丛林,保护环境。

这本书是从我们班长那儿借来的,希望大家都来读读这本书,相信你一定有很多收获。作文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我读的是一本书叫《亚马逊丛林历险记》。他是一本培养我们勇气与智慧的生存圣经。里面主要讲一个叫列奥的小男孩和他叔叔坐飞机来到巴西亚马逊进行探险的故事。

这本书里介绍的动物有蚊子、蝴蝶、森蚺、食人鲳、王蜥,乌龟、美洲豹……,介绍的植物有橡胶树、水树、盐树、面包树、口香糖树……。我在这本书中懂得了丛林生存知识。亚马逊就是这样一片令人难以接近的土地,是一个需要与无数毒虫猛兽殊死搏斗以求生存的危险地带。

我在这本书里了解很多有关亚马逊的知识,并且告诉我们需要重视和珍惜身边的自然环境,这本书真是非常有趣!我很喜欢这本书。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篇六】

《丛林历险记》讲得是一个叫毛葛利的人从小生活在狼群里,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国王的兽笼里生活过的黑豹巴格伊拉传授给他捕猎与生活经验。他因没学好“丛林法规”而被猴子们绑架,后幸亏大蟒蛇喀阿把他救了出来。

他经历了磨难,体验了“丛林法规”的威力。靠自己的智慧用牛群撞死了睡意浓浓的丛林恶魔老虎希尔汗。指挥大象哈蒂摧毁了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拥有的村庄,并让丛林给吞并了。

不过,最激烈的是跟野狗的战斗。毛葛利爬到了树上,野狗们气疯了,凶猛的狂吠着。头狗气得跳上了树,毛葛利乘机砍下了它的尾巴。然后利用它的尾巴引野狗们到西瓮伊狼群的圈子里,杀死了所有野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向严格遵守“丛林法规”生活的动物学习,尽管生存有竞争,但必须要尊重自然规律。否则将会像那些贪财的人拥有的村庄一样被丛林吞并。

最新走到人生边上读后感通用5篇


为了满足精神需求,我们经常会看一些书籍,作品这部作品,是作者的一种感情抒发。每天写读后感可以锻炼我们的意志,增强自己的写作能力。你最近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以下是作文5000网的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走到人生边上读后感,带给大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走到人生边上读后感【篇1】

《走到人生边上》是杨绛先生在九十六岁时候写的,写了两年。

我惊叹于先生在九十六岁的高龄思维还如此清晰敏捷,书中的引经据典想必是阅读了很多的书籍,查阅了很多资料。

想来或许学习、阅读和思考是保持大脑活力的良方。

读过杨先生的《我们仨》,知道了学者之家的一些趣事,不禁感叹经历过人生大风大浪的学者也有着平常人家的家庭琐事和乐趣。

在我看来,杨先生也是乐观之人,虽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遇到没有太多生活常识的钱钟书,也能挽起袖子做羹汤,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娇小的身躯散发着强大的力量为他们的小家遮风挡雨。

《写到人生边上》是杨先生对生死、鬼神、人的本性以及灵与肉的思考,杨先生找来很多的资料来回答自己的问题,虽然没有给出非常明确的答案,但是却可以引起读者的很多思考。

在书中杨先生说到灵性良心不能压倒血肉之躯,只能适度让步。灵性良心完全占上风的不多。肉体之躯吞没灵性良心的倒也不少。而最常见的,是不同程度的妥协。

有些人虽然有各种欲望,但是为人却能坚守自己的底线,活得很坦然。但也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昧着良心去坑害别人,这就是肉体之躯吞没灵性良心。

杨先生也相信人性本善,所谓修养就是凭借灵性良心来克制自己。这是一种功力,在修炼中逐渐增强,逐渐坚定。在日常生活中,是有很多的机会来修炼自己的,尤其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充满金钱诱惑的社会。克制蓬勃的欲望,真是非常需要定力,这种定力也会根据自己的不断努力而变得更加的坚定。

但是杨先生也说灵性良心完全消灭肉欲,可说办不到,这也就是人们常常说的人性。

杨先生在书中写到我们思考问题,不能轻心大意地肯定,也不能逢到疑惑就轻心大意的否定。这样,我们就失去思考的能力,走入迷宫,在迷茫中怀疑、失望而绝望了。我们可以迷惑不解,但是可以设想其中或有缘故。因为上天的神明,岂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呢。

这给我一个很好的提示,真的遇到思考不通的问题,我们其实可以放一放,人生如此安排自有道理,只是人之愚昧岂能参透生命的真谛。

如此看来,所有的疑惑倒也可以如实的去面对,往后走一走再回头看或许也能找到答案。

修身锻炼自身,是做人最根本的要求。天生万物的目的,该是堪称万物之灵的人。但是天生的人,善恶杂糅,还需锻炼出纯正的品色来,才有价值。这个苦恼的人世,恰好是锻炼人的处所,好比炼钢的工厂,或教练运动员的操场,或教育学生的教室。这也说明,人生实苦确是有缘故的。我特别喜欢这句话,这就是先生的大智慧。

先生一辈子经历很多的苦难,面对很多生离死别,却如此通透的看待人生,这是如何的豁达。读书也好,思考也好,都是为了能获得智慧,让自己在面对任何阻碍和困难的时候都能像先生那般从容的面对。

即使过程非常的难受,结果或许也不尽人意,但是把它当成自己锻炼灵性良心的道具,这就是另一种境界。如先生所说受锻炼的是肉体,由肉体的媒介,锻炼出来的是精神。

这本书最后的注释,讲了几个平常的故事,都挺有意思的。我特别喜欢劳神父的故事,当我看完这本书还把劳神父的故事讲给七岁的儿子听,对于他将来是否能记住我不做期待,我只是想通过讲出来而让自己更记住这个寓意深长的故事。

杨先生九岁那年,劳神父送给她一盒用十八层废纸包裹住的精美糖盒的寓意,虽然杨先生说她到九十岁才明白劳神父的心意,但是她到九十六岁仍然能记住劳神父给他讲的故事,并对九十年前的过往记忆如此深刻,说明这件事本身在她的人生中已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走到人生边上》是一位智慧老人在晚年的思考,虽然对于中年的我们来说人生还很长,但是从先生这些自问自答中我们能获得一些认知,让自己对生命和自然充满敬畏。

走到人生边上读后感【篇2】

这是杨绛先生在96岁高龄写的一本书,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在一次机遇偶然的情况下读完了它,最开始被吸引还是里面的鬼故事内容。这本书所讲述的内容正如书名一样直白:走在人生边上。像是和自己的一生进行对话一样,有生死、有命运、有灵魂、有鬼神,跨越了近一个世纪,将生、老、病、死的非常平静的述说着。

鬼打墙、鬼附身、古代刑场这些非常灵异的事情,在这本书里都进行详细了描述,这些东西本不适合在这里被提及。书里面提及了杨绛先生年轻时候的一个同学,家里般进了非常大的一个院子,这个院子以前是清朝的一个断头台刑场。自从搬进去住之后,一家人接连变故,非常瘆人。从一个老人家的说出这些,说实话,我是信的。杨绛先生对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人的信念都进行了思考,修身之道、品德修养。人的可贵之处在于人的本身,无尽的苦恼。“曾为灵性良心奋斗的人,看到自己的无能为力而灰心绝望,觉得人生只是一场无可奈何的空虚”。“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最妙曼的”。

读完《走到人生边上》,感叹杨绛女士在九十多岁的高龄下,那么平静的对待生活、平静的思考。作者一辈子经历了非常多的苦难,生离死别,到临了对人生看的无比通透,无比豁达。这种心态,是令人无比让人敬佩的。

走到人生边上读后感【篇3】

走在人生边上,除了年龄,还有灵魂。当然,这两者相辅相成。希望将灵魂洗净铅华然后“回家”,对人生来一次深思,对生命进行拷问,到底我们匆匆忙忙来往真正的意义所在何方。

之所以会为人是因为“灵性良心”,杨先生,百岁老人,到底善良,把生而为人的定义放到最低;她也最通透,懂得人啊,形形色色,粘上些“灵性良心”就可称人。所以,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能容忍、容纳很多其实不配称人的人皮、人尸。

“人性善”论看到了,人初生为赤子时的纯白,我认为这是一种乐观主义,努力去纠正和塑造人性里黑色的东西。而我认为“性恶论”更加符合对现下人的认知,人性里最多最广泛的是灰色地带,首先要做的是正视,其次才是纠正。人,生来就像一艘破船,余生的精力都要用来修修补补。这艘船上有“灵性良心”,然而在浩瀚而风浪的大海上,这一点点的东西要经受一生的吹打和考验,风平浪静时见不了可贵,最可贵处当在漆黑夜里的狂风呼啸、海浪夺命中。

作为掌舵者的自己,当时时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努力反思自己,努力提升自己。

走到人生边上读后感【篇4】

《走到人生边上-自问自答》读后感1000字!

那日偶然翻开杨绛作品《走到人生边上——自问自答》,从此就痴迷上了她。同样的女子,为什么她能够如此优雅,即便饱受困苦。她说:“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唯有这般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我做不了她这般的女子,但我也想说:“我只与我争。”

作为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却有着自己的光芒。她通晓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由她翻译的《堂吉诃德》被公认为最优秀的翻译佳作,到2014年已累计发行70多万册;她早年创作的剧本《称心如意》,被搬上舞台长达六十多年,2014年还在公演;杨绛93岁出版散文随笔《我们仨》,风靡海内外,再版达一百多万册,96岁出版哲理散文集《走到人生边上》,102岁出版250万字的《杨绛文集》八卷。2016年5月25日,杨绛逝世,享年105岁。她用一生向人们述说:“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曾经年少的我,是多么地希望有人夸赞:你真好看!你真聪明!你真能干!读到杨绛的作品,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浅薄,原来我只要做好我自己就可以了,别人怎么说与我什么关系。这句“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深深地刺进我的灵魂。人生已经匆匆四十烟云,不知道我错过了多少个最好的自己。从现在起,我只与我争。正如杨绛所说“你的问题主要在于读书不多而想得太多”,我要从读书开始,不再纠结,不再困顿,多读些好书,让自己的人生充盈起来。

人生路很长,也很短。人海茫茫中,一生可以遇到很多人,但能够陪伴的只有几个。在这世俗生活中,总有些时候不能免俗。杨绛这样说:“在这物欲横流的人世间,人生一世实在是够苦。你存心做一个与世无争的老实人吧,人家就利用你欺侮你。你稍有才德品貌,人家就嫉妒你排挤你。你大度退让,人家就侵犯你损害你。你要不与人争,就得与世无求,同时还要维持实力准备斗争。你要和别人和平共处,就先得和他们周旋,还得准备随时吃亏。”不争。只有不争,才能清醒自我。做最好的我,就能碰到最好的你。人生本来就是这么简单。何必庸人自扰。朋友多也好,朋友少也好,有一两个知己足矣。

就像山山水水,总有起伏,总有弯绕。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一马平川,有成功就有失败,而且总是失败的次数多于成功。可以一次成功就够了。也可以不必成功,享受追求成功的付出过程,也是蛮好。成功的人总是那么少。失败的人总是那么多。我也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杨绛说:“惟有身处卑微的人,最有机缘看到世态人情的真相。一个人不想攀高就不怕下跌,也不用倾轧排挤,可以保其天真,成其自然,潜心一志完成自己能做的事。”人走茶凉,可以看清人间百态,但也不必过于忧伤,也不必过于计较,谁活着都不容易。你可以现实。我仍然纯真。无论世间变化多大,我来过,体验过,但内心仍然如初。变的是世间万物,变的是时空穿梭,不变的是我。我就是我。我只我争。人间有我,才有人间。

走到人生边上读后感【篇5】

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这本《走到人生边上——自问自答》,对杨绛先生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有了更多的钦佩。

首先,该书是在杨绛先生96岁时写成,也许很多人在这个年纪,已经病卧于床,无心学术,抑或是早已命归西天,去了另一个世界。可又正是这个年纪,正是走到人生边上的时候,对人生的感慨也是最多的,杨绛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写下这一本书。

人活在世上的价值到底有什么?杨先生在书中不止一次的思考这个问题。杨先生在书的一开头就提到了死的问题,按着中国的抑或是世界其他地方的传统,说死都是不好的,可不提不代表不用面对。人类惧怕死亡,是普遍的规律,所以有很多淡化死亡的说法,有说去往天堂的,有说去往西天的,但天堂和西天在如今的科学下不都不复存在了吗?

对于人生一世到底有何价值,杨绛先生提出,重要的不是一个人在他或她的一生中作出了多大贡献,而是本身身为人、身为万物之灵这件事就很重要。人只有认识到自己真正价值所在,才不会因建功立业而沾沾自喜,也不会因默默无闻而自怨自艾。

书中也提到了对善恶的思考,性善和性恶,两个矛盾的方面,一直被人所争论。现在或许大都相信性恶论,于是出现各种各样的信任危机,就拿我们来说,好逸恶劳就是我们经常表现出来的恶。不到最后关头绝不完成任务甚至到了最后关头也完不成,这种现象叫懒癌,在多少人身上,懒癌体现得淋漓尽致。而杨先生在书中则是从人的本性出发,提出人的灵性良心是主宰着人之善恶的关键。灵性良心占上风,人们就可克制住小我,控制住贪逸的本性,灵性良心被弃置,那这个人的良心也就输了,内心的欲望膨胀,往往变成极恶之人诸如希特乐,墨索里尼之类。本性是好的,才改的好,本性就是恶的,怎样也变不回好的,这也是我自己认同的。

让我最有感触的是《人生实苦》、《人需要锻炼》、《修身之道》这几篇文章,真的都是人生的大智慧。这几篇文章,无论什么时候去读,都不会过时,讲的非常精准到位,我记得杨先生在书里不止一次提过,走到人生边上,往前走和往后看,而她写这本书,就是为了把人生的意义用自己的理解和读者分享,能够有幸读到杨先生的这本书,也是一大幸事。

这本书有一个特点,前半部是哲学命题居多,解释了很多哲学问题,后半部收录了杨先生写的小说,散文、议论文。由此可见,杨先生的文学修养之高,无论什么文学体裁都驾驭自如,之前知道钱钟书先生的学识渊博,读了这本书之后,才对杨先生的学识大为赞叹。好多年前看过杨先生的《我们仨》,时隔多年,再次拿起杨先生的书时,先生已经驾鹤西去了,杨先生是一位思想和道德极高的学者,我从内心深处崇敬她。

这本书里我看到一个对我来说蛮有趣的内容,就是杨先生小学的时候,关于星期的描述,是以行星的名字命名的,星期日叫做日曜日,有“月、火、水、木、金、土”这个倒是意外的收获,日本现在的星期描述原来出处是从我们国家传过去的,让我恍然大悟。我真没想到看杨先生的书,能够让我多了这个知识点,也算是意外之举。

我庆幸我还走在人生的中央,很多问题可以从现在开始重新思考。我也相信我们的本性是好的,是可以改过来的,是可以变勤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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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红色书籍的读后感(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红色名著读后感最新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少年毛泽东》。

毛泽东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代领袖,是他领导着我们中国人从被帝国主义列强的侵华战争。可是是你们知道毛主席小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么,而毛主席又是在什么环境中成长么?

毛泽东他那时是在韶山上的一个小山村出生的,他长大以后人们觉得他顽皮,就叫他石伢子。石伢子觉得自己该上学了,一天就鼓足勇气对爸爸说:“我想上学!”爸爸便把他送进了学堂。出于考虑找来一个识文断句的老先生个他起了个学名:毛泽东。有了学名男伢子要有个表字为“润之”。学了几个月便受不了老先生的蜗牛爬树式的教学进度。从在家帮爸爸耕地的空隙把学过的课文背了下来。自己把课文全部一点一点的学完了并背了下来,显示出了他出色的记忆力。

一次,在一个秋天丰收的下午,毛泽东正在山下放牛,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他突然想起晒在家门前场上的稻谷,就赶着牛急急忙忙地往家赶。走到毛四阿婆屋前,看见毛四阿婆一个人在收稻谷,眼看稻谷就要被大雨淋湿了,毛泽东赶紧帮着毛四阿婆收稻谷。他收完阿婆家的稻谷,自己家的稻谷早被淋湿了,结果回去后被父亲责骂了一顿。

毛泽东宁愿自己家的稻谷被淋湿,也不要让别人家的稻谷被淋湿。这种关心穷苦人的品质多么高尚!,我以后一定处处以毛泽东为榜样,做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少年。

到了毛泽东18岁的时候他考上了长沙专门为韶山所建的一所学校,并在那是为了推翻清王朝的决心鼓动同学们剪掉了辫子。又过了几年毛泽东又去当了兵,没过半年又回来了。毛泽东是一个很爱读书的人,在私塾里就四处借书看,到了长沙还是在图书馆一看就是好长时间。不久毛泽东入了新成立的“新民学会”并是“一师”学友会“文牍”。不久其中的会员之一罗章龙赴日本学习。这是毛泽东特写七言古诗为罗章龙送行。

这就是毛泽东毛主席的少年时光,那时贫穷与现代社会相比,毛主席从一个小山村,从不识字到了领导中国人站了起来,建立了新中国,让中国在世界上站稳了脚。啊,让我们学习毛主席那勤学好读的优良品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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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共产党,迎来她9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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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阅读了《红岩》这本书。它带领我重温了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的辉煌路程。《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姐。江姐原名江竹筠,1920年8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山铺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夏,她经组织安排入四川大学农学院学习,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监狱。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竹签钉进十指。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打开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1949年11月14日,在重庆即将解放的前夕,江姐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杀害于歌乐山电台岚垭,为共产主义理想献出了年仅29岁的生命。

江姐面对国民党的酷刑,坚贞不屈,誓死不肯透露共产党的秘密,她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面对江姐,国民党只能给她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她精神上的一分一毫。和江姐大无畏的精神相比,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懂得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勇敢去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越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时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他们血染红岩,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倍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烈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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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后来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而红岩里面也有一些让世人唾弃的,遗臭万年的家伙,譬如叛徒甫至高,国民党的狗腿子,他能在鲜艳的中国国旗下微笑吗?不,他连站在中国国土上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红领巾?没有他们咬紧牙关,哪有我们的高楼大厦。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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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张嘎》中的嘎子这个人物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吧?他的形象无论在电视上、电影上和书籍上都经常会出现。他是中华儿女心中的英雄,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不仅看过了《小兵张嘎》这本书,也看了几集关于他的电视连续剧,他的故事让我感动,他的精神让我敬佩。

张嘎子生长在抗战时期,和奶奶相依为命。因为奶奶的原因(奶奶为了掩护八路而壮烈牺牲在日本军的刀下),他痛恨日本人,痛恨他们杀害我们无辜的中国同胞,他要为奶奶报仇,为无辜牺牲的八路和亲人们报仇。他立志要当红军,参加抗日战争。书上主要写了嘎子的机智、勇敢,和红军配合得天衣无缝,救出了老钟叔,最后打倒了日本鬼子。他不仅为奶奶报了仇,而且胜利之后队长为了鼓励他,送给他一把一直以来他梦寐以求的枪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表现了嘎子的机智和勇敢。一个英雄少年的形象。他能想出用柳条绑在小狗“小虎”的尾巴上,然后点燃后使的小狗到处乱窜来分散敌人的注意力,从而使红军安全逃脱;他为了帮助红军解救老钟叔,吸引敌人的视线,在冲锋的时候被子弹把小腿打伤。别看他年纪小,可他却表现出了长于我们孩子所能做到的事情。

嘎子的嘎气、顽皮,这都是一个孩子应有的性格,可他的嘎气和顽皮同样也用在了抗战上面。他的有些点子也是其他孩子所想不到的,有些确实也派上了用场。他表现出了对自己同志的忠诚和热爱,对敌人的轻视和仇恨。嘎子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我们现在不是处于战争时期。我们要学习他的坚强,学习他的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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