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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简单 12篇

发表时间: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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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今天一口气读完了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小说《摆渡人》,在书中我看到了人类最美的情感和品质:爱和坚持。

这部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成绩优异,但却由于父母的离异把青春叛逆期的生活过得一片狼藉。与母亲总是无话可说,在学校经常受到同学的捉弄,唯一谈得来的好友也因为转学离开了。这一切让这个女孩无比痛苦,她决定逃离这个让人抓狂的现状去看望自她5岁起就再未谋面的父亲。可是途中火车在黑暗的隧道里出事了——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后,却发现世界已经变成一片荒原,而幸存者好像只有她一个。

神秘男孩崔斯坦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迪伦枯燥而平静的生活,在她的世界里掀起了惊天骇浪……而这样简单的情节却建构出震撼人心的力量:一个是懵懂中以为自己是幸存者的花样少女行走在自己灵魂超度的荒原中,一个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进力保护自己超度对象的无生命体,他们在互相的剖析和吸引中得到了世间最纯洁的爱情。正是在这份真挚、浓烈而又不畏付出和冒险的“爱”指引他们坚持共同走过了彼此的心灵荒原,成为彼此的摆渡人,最后得以共同走向新的生命历程。

“I exist because you need me。 (我存在因为你需要我)”,这句写在书本封皮上的句子在我读完全文再次会看的时候竟然泪湿眼眶,这不是世间最美的语言吗?夫妻间的存在因为爱情;父母和子女间的存在因为亲情;同学朋友间的存在因为友情;我们在世界上的存在因为我们是这个星球上独一无二的必不可少的一份子,我们每个人的存在都是因为有“你”需要我,为着这份“需要”我们还有什么荒原不能穿过?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还有什么目标不能坚持达到——那怕灵魂在某一时刻会灰飞烟灭? 因着这本书我完成了自我心灵的摆渡:抓住每一天,活好每一秒,奋斗每一刻,因为有“你”需要我!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对于我这个拖延症晚期而言,书架上的很多书都静悄悄地躺着,甚至还有一些书翻看至几分之一处,便不再翻阅。

一日,闲的实在无聊,便翻出《摆渡人》认真看了起来。15岁的迪伦在学校里不如意,好友又转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她才想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其实是为了脱离这种生活现状。

当她踏上火车的那一刻,她还心情激动地想象着和父亲见面时的场景,只是世间有种奇妙的事情被称之为意外。当迪伦从出事的火车艰难地爬出黑暗的隧道时,她寻找着列车上其他幸存着,但她只看到了故意等待她的崔斯坦,也就是她的摆渡人。

这时只有她天真地认为自己还活着,她要求崔斯坦走向相反的方向,去继续寻找那些所谓的幸存者,只是崔斯坦并未答应她的要求,继续带着她向前走。她们走过山峰,也闯过了山谷,还有那深不见底的发出恶臭的湖水,躲过无数恶魔,只是在这个过程中,迪伦发现在和崔斯坦的相处中,她渐渐爱上了这个属于千千万万个灵魂的摆渡人。而崔斯坦在回忆自己过去所摆渡的那些灵魂中,只有迪伦最特殊,他也渐渐地爱上了这个天真无邪,善良坚定的小姑娘。

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这时他们纯洁的爱情进一步升华。

就要分别了,迪伦要去天堂等待她的家人或者是去看去世的亲人,也就是在这个分界线,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而崔斯坦也爱着她,只是剩下的路崔斯坦无法陪她走下去,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新的任务。

倔强的迪伦不是去找寻自己去世的亲人,而且看了崔斯坦摆渡的名单,她试图找到他曾摆渡的那个士兵,并由他带领找到了这里最古老的灵魂,她想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返回荒原,去寻找只属于她的崔斯坦。她不顾别人的劝服,毅然决然地打开了回到荒原的大门。

她是幸运地,在返回的道路上遇见了崔斯坦,他们一起向那失事火车的方向赶去,一路上迪伦都在鼓励崔斯坦前进,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她多么希望把崔斯坦带去她的世界,而不是周而复始地摆渡着灵魂,重复着同样的路线,同样的方式。小说的最后一幕,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正如迪伦所想,崔斯坦真的来到了她的世界,她最亲的人终于可以和她相守一生了。

看完整本小说,我认为迪伦是个单纯善良,但不缺乏勇气的女孩,正是她的坚持,她才能和崔斯坦来到同一个世界,才能让崔斯坦有自己的选择。故事中的人物其实就是照亮我们的一面镜子,今天的我们总是在说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试问一下,我们又有多少人坚持下去了?为实现梦想付出了多少努力?如果每天我们只是像崔斯坦那样没有选择,没有目的地活着,我们的梦想或许只会被我们埋进黄土里。我们在被迪伦感动的同时,我们也要学着面对挫折和困难,除了失去生命,我想其他的一切都只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当我们今天在抱怨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的时候,我们也要敲开心扉,问问自己是否真心对待他人了,也要问问自己这个人值得你那么付出吗?当我们还在抱怨工作不如意的时候,我们多多想想面对恶魔的迪伦,这个15岁的女孩都能从容面对,生活中还有多少事情能打败我们。

故事虽然结束了,我们只能满心祝福迪伦和崔斯坦,祝他们能永远相爱。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一坐进车厢,迪伦的眼睛就向左右扫了一眼,想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人——酒疯子啊、怪人啊,想把一生的故事都讲给你听的人啊(其中经常涉及被外星人绑架之类的离奇遭遇)以及那些非要和你一起探讨人生意义之类大道理的人。不知为什么,迪伦乘坐交通工具时,总能吸引这些人的注意。

真是个好主意。他对着她不以为然地皱了皱眉,我们可以在这儿等到下午,然后夜探深谷。玩的就是心跳,为什么不呢?

在她的潜意识中,她曾怀疑他这样做是不是出于本意,是不是只是在利用她的感情让她老实听话,好少给他添麻烦。但是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告诉她他是真心对她的,她对此深信不疑。【嗯,有时候理性分辨不清的东西,我们还是要靠感觉,一般都是对的,说话可以撒谎,但是内心的感觉不会说谎。】

他心里在呼喊着,不要这样聊下去了,敷衍她一下吧。他既无法应对她的痛苦,也无法应对自己的痛苦。但必须让她把自己的痛苦说出来,所以他依旧听着。

迪伦想让时间慢下来,充分享受现在的每分每秒。然而即便她用尽力气,挽留时光仍如同用一张纸币抵抗飓风一样,时间依然以惊人的速度流逝。当晨曦的微光开始透过窗子照进屋里时,她几乎难以置信。

他不愿意面对今天。想到昨晚对迪伦的许诺,他的胃里顿时不由得一阵翻腾。此时,在他脑中,可能发生的情况、理性的抉择以及个人的情感正较量的难舍难分。

而此时的迪伦却出奇的平静。她昨天已经用了大半夜的时间预想今天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最后她终于发现,除了迈出最后的脚步、随遇而安外,她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崔斯坦会陪着她,这就足够了。只要有他在自己身边,她一切都能承受。他会在自己身边的,他答应过她了。

你可以死在这里。我是说,你的灵魂。当你活着的时候,你的灵魂。当你活着的时候,你的灵魂由你的身体保护。当你死了以后,你丧失了身体,所以灵魂就变得很脆弱。

他只希望迪伦能明白他最后的表白是发自肺腑的一片真心。尽管他对她说了很多谎言和假话,然而他对她的爱是诚心诚意的。

不值得为这样的等待付出一生的时间。如果她知道崔斯坦终将到来,那么或许她可以忍受在这里徘徊的孤寂。可那样的事不会发生,他永远、永远不会到这里来。想到这里,她感到一阵钻心的痛楚,她只能紧闭双眼强忍巨痛。

迪伦笑了,大口呼吸,好像自从他离开之后自己就没有再呼吸过。

接着他慢慢地、有点笨手笨脚地从草地上站了起来。对着消防员讲完了最后一句话后,他开始朝她的方向缓缓走来。就要走到他跟前时,他冲她一笑。

“嗨。”他喃喃地说,伸出一只手轻柔地拍了拍迪伦身上的毯子。他的手指顺着她身体一侧慢慢划过,最后紧紧抓住了她的`手。

“嗨。”她也轻声回了一句,嘴唇颤抖着露出了微笑,“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

【很快就读完了,真的,很治愈,当时看作者简介时看到一句,这是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心里还有一丝不屑的念头划过,怎么没本小说都要说什么心灵治愈什么的,有什么可治愈的。结果看到小说的最后一个字,我真的好开心,所有对爱的执着和努力都没有白费,尽管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尽管过程是那么艰难,可是心里有爱呀,不管是死是活是灰飞烟灭,只要有一丝丝希望我都愿意孤注一掷,为你再次尝试所有不可能。没有爱,没有我心心念念的你,哪里会有家,哪里会有心想事成的时候,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进入再次的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这个故事,给每个灵魂注入了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就是相信爱,追求爱,爱不会离你而你,当你足够强大,一切都会好的。

永远地生活在自己想要的环境中等待,还是面对前路不明的荒原再一次上路,一面前路充满光明与舒适,但是心中明白不会再拥有所爱之人,一面是生是死一切都是未知只有无数的艰难险阻是明摆地,但是却有一点希望,重新见到心爱的人,或许还没有见到,就已经身归混沌万劫不复,又或许见到了也只是重蹈覆辙,并没有什么用。只为这虚无飘渺的一丝若有若无的希望,这一场冒险值得进行吗?迪伦向我们勇敢地展示了这一切,我仿佛看到了光,看到了希望。

我们生活中的困难明显小多了,我们并没有面临生死,也没有魔鬼缠身要吞噬自己我们的前路和迪伦比起来要光明许多,可是我们身而为人,却没有她一半的勇气。我们要克服的,不过是自己心里的魔鬼,坚强一点,勇敢一些,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只要努力,就可以成功的。所以,加油吧,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珍惜每一刻的时光,也珍惜每一个值得珍惜的人,在这个随心所欲的年纪,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吧。

毫无疑问,迪伦是幸运的,而这幸运,无疑让我忐忑的心不再悬空,最后的一句我在这里,温暖了我的心,湿润了我的眼眶,我仿佛看到了他们紧握的双手和深情的满溢泪光的眼睛,真的好好,笑得很甜,很美。】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昨日临睡前看了一篇文章,让我重新拾起了写读书笔记的想法。摘取一段:

问:一直宅在家里看书是否可行?

答:你必须保持入和出平衡。

你不输出,等于没有输入。

直到开始输出的时候才发现,以前所谓的度过根本就是错过,所谓的宏图根本就是执念。

跟知识的邂逅就跟谈恋爱一样,没有什么命中注定,能做成的事,能读精的书,很少是从计划表中出来的。以为看完豆瓣上评分8。8以上的书和电影机就会成为大牛吗?

图样图森破。

因为不论知识还是经验的获取路径,永远都不是一条直线,而是一个时间和理论的往复折返。靠直线获取的总是费效比最高的。就像你可以背大英百科全书,然而却并没有什么卵用。

于是,决定开始尝试着有意识地去记录一些读书感受了。有些凌乱。

最近看的2本书是《摆渡人》和《岛上书店》。我看书一向很杂,但是大多数时候是以娱乐为主,因为喜欢故事,所以看的书中通常以小说,或者回忆录为主。这两本书是一起买的,只是网上很多推荐书单里有,就买下了,搁置了一段时间,就完成了阅读。

我算是比较喜欢买书,不论盗版或是正版,书页质量好就行,不论价格高低,只要读了就觉得没有浪费,总是要吃饭的,总是要吃零食的。

我觉得可以把两本书放在一起说,因为以我的文学修养来讲,这两本书于我而言只是2本比较暖的小说而已。后来在网上问了下读过这两本书人的感受,发现其实跟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主要是我几乎觉得文字有点晦涩,我一直以为是翻译的问题,不过后来有人告诉我说,这两本书要有一点外国文学底蕴的人看了才能有更多共鸣。

好吧,我丑还我有理了。

抛开文字上的晦涩不流畅,《摆渡人》和《岛上书店》给我感觉还是很温暖的关于爱的故事,因为爱,我们变得勇敢和坚强,因为爱,我们变得不一样。

我很喜欢这样的落脚点,因为不论是文学作品还是电影作品,中国人很喜欢把一个人的崛起归功于某一次巨大的灾难和挫折,在主人公跌入谷底后逆袭成功,结局恨不得把这些灾难或者敌人神话成幸福成功的必备神器。殊不知,还有很多人在被那些挫折打垮后从此一蹶不振。

这两部作品,如出一辙更加强化了爱存在的意义,让我感受到的主人公变得坚强和勇敢的过程,这个过程有时候一开始其实并不是有意义的,只是出于本心去做这件事而已,然后不小心就邂逅生命的向日葵,让阳光洒向了主人公原本有些灰暗的生活,至少因此变得有勇气和坚持去争取生活欠我们的各种可能。

《摆渡人》的主人公迪伦的改变是因为在充满艰险的走向不知道是天堂还是地狱的途中爱上了自己的摆渡人崔斯坦,因为不能忍受不能再见到心爱的人,她重新踏上了这段路,去寻找爱,寻找另一种未知的可能。

《岛上书店》的主人公AJF的改变是因为收养了一个被遗落在书店的小姑凉,那时的他妻子离世,他日日买醉,不谙世事。小姑凉的到来让他不得不开始好好生活,他重新爱上了一个好女孩,虽然最后还是患癌去世,但是自己的妻姐和警察朋友继续经营了他的书店。延续了他的理念“没有书店的地方算不上是一个书店”。

其实蝴蝶效应并不仅仅是适用于那些坏事情,对于最后皆大欢喜的美好也一定是这样的,从你本心的第一个动作开始,一件影响另一件,才会最后成就我们期盼的皆大欢喜,这样的美好带有更多的惊喜,带有更多喜出望外。这份收获,就如AJF后来收获了爱情、亲情、友情、尊重是一样一样的吧。

那些做成的事,那些精读的书,从来不是从计划表里出来的。

比起那些多么感人肺腑的爱情励志故事,这样的娓娓道来,这样的理所当然是不是更接地气,更有共鸣。

同类型的小说还有《一个人的朝圣》。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他们向彼此倾诉爱意,崔斯坦深知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仍然抑制不住大脑的指引,在距离分界线只有一步之遥,他哄骗迪伦说他也可以过去,迪伦虽有怀疑但也不容有他,她先跨过去了,但回头一看,她崩溃了,回头什么也没有了,崔斯坦在这边看着她悲痛欲绝的样子但无能为力。

迪伦找到了传说中的那个地方,莎利带着她一直前进,问她有没有要见的人,他可以帮助她,迪伦想了很久选择了那个崔斯坦第一次摆渡的那个灵魂------十八岁的士兵,她如愿见到索斯杰,询问他是否记得他的摆渡人,然而他说出的那些特征与她所见到的崔斯坦完全不一,就在几乎绝望的时候他说到他的眼睛是蓝色的,湖蓝色。是的就是那个人。迪伦欣喜若狂,并一直讨论他,直至他带她去见这里呆得最长时间的伊扎卡,她为迪伦的疯狂想法感到诧异不已,从来没有人能够成功从这里逃脱出去并回到荒原,或者说回到灾难现场,但迪伦不相信,虽然他们不成功,但并不表示没有可能。毅然跨过分界线,再次踏进荒原,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一个安全屋,她看到好多灵魂以及他们头上的那个光球,他们的摆渡人正在指引他们到达彼岸。

崔斯坦此时正在带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于半夜被潜入家中盗窃的窃贼杀害了。虽然她很可怜,但崔斯坦并不想过多询问和投入感情,他还停留在上一个灵魂的阴影中。其实本来他应该变换身份、容貌和名字的,但是不知为何这次并没有,他自己也没有想通。在第三第四间安全屋那里,迪伦往回,崔斯坦带领灵魂往前,他们相遇了,迪伦既高兴又惊恐,她大喊崔斯坦的名称,虽然理智告诉他不可能,但眼前活生生的人和声音,让他不得不相信,瞬间他松开了那个女人的手,她立刻被恶魔抓住,拉着下去了。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今天在新华书店看到,克莱儿·麦克福尔级《摆渡人》后又一新作《黑石之墓》。广告上面还写着:畅销欧美33个国家的心灵治愈小说,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人性救赎之作。一个史诗般动人的温情故事,回归人性,引人深思等等,总之媒体一片好评。既然都好评了,我也看一看吧。

开始看到50页左右时候觉得这是什么鬼,可能我还没看到精彩的部分,接着看吧。越往后看,越觉得这书怎么一点逻辑都没有呢,男主是以女主心里对另一半的幻想而变的,女主喜欢他可以理解,可男主角咋回事,怎么就爱上了女主,就因为他是纯洁的灵魂,纯洁还是因为她是virgen。越往后看,越没劲,看书看一半又放不下。等我看到最后那结局:

他们再一次相遇了,他抓着她的手,说: ——“嗨,原来你在这里。”迪伦回答说, ——“我在这里”。

对不起我想到了刘若英的《原来你也在这里》。

看完之后我百思不得其解,媒体评价这么高,难道是我品位出问题了。到家立即打开豆瓣赶紧看看大家怎么评价,结果很满意,我的品味没变,三观还没改。看到沧海逐龙的评价,才明白这又是一次媒体的炒作,为了利益的再一次的营销。

另:我专门查了一下该书在外媒到底获得了怎么的评价。大家注意看 这部小说已入围苏格兰儿童图书奖和嘉林儿童图书奖,长列出的布兰福德Boase奖和UKLA(英国文学协会)图书奖,以及被提名为卡内基勋章。 且不论英国文学协会含金量多高,单看前面,这本小说入围苏格兰儿童图书奖和嘉林儿童图书奖。没错这本书的整体基调是给儿童看的,我就问新华书店你把这书分类到外国文学是怎么个什么意思。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七】

昨晚看完了《摆渡人》这本书,由于是翻译作品,所以觉得纯文笔而论,其实是一般般,故事情节也是相当的简单:女中学生迪伦在一次火车交通意外中死亡,然后遇上摆渡人崔斯坦,穿越荒原中由于相处燃起微妙的火花,及后在共历生死中升华至不算激烈的爱,到了“家”后的迪伦不顾危险重回荒原找崔斯坦,然后一同返回火车事故现场。。。。

(1)少女:迪伦16岁,父母离异,而甚至她自有记忆后没有关于父亲的印象,而母亲对她也算不上什么疼爱,所以生活是乏味的,如没经历交通事故和荒原的事,她长大后会是平凡的一人。。。,可是,在荒原时她偏偏不知不觉中生了微妙的情愫,这种情愫和身体内的声音指引她重回爱人身边,完成自我和爱人的救赎,穿越回现实世界。。。

(2)崔斯坦:摆渡人。年龄不详,书中没有交代他的经历,应该是从没有经历过人生或记忆已褪色的摆渡人,摆渡过的灵魂已成千上万,情感已麻木。犹如一潭死水,没有改变现状的冲动和勇气,也是按部就班的摆渡,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带路人,因他的职责和意愿都不愿意同灵魂有太深入的交流。直到遇到她。。。,往往,老成的人都是被小年轻打动的,不是因为她的青春,而是她的活力和执着,以及勇气,各种爱怜与感动交织,最终他也融解了冰心,并同意为深爱的人一试。。。,不试又怎知道不行呢?

(3)荒原:心相的反映,其实荒原也好,现实世界也好,在同一时空客观上的景物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我们自己的心情,而我们的心情会直接影响我们看到的东西。而荒原的障碍,高山、炎热的道路、黑水湖、沼泽。。。,其实是我们内心的某种阴暗角落和恐惧的东西。

(4)恶魔:人内心的万恶之源,如自私、贪婪、怨恨、沉迷(贪嗔痴)、愚昧,这些恶魔会洞穿人的身体,把脆弱的灵魂拉入无尽黑暗的深渊,而万劫不复。

(5)日光:有太阳照耀的地方,就会安全,可是,日落的时间比我们想像中快得多,做什么也好,抓紧时间很重要。

(6)安全屋:暂时的安全场所,通常都是经历了恶战或筋疲力尽后的休息所,在这里,我们可以不受打扰,静下来,总结人生每一个转折点后的经验,来指导我们前行的方向,你有定期去的安全屋么?

(7)交流:有些事情,自己肯定都不知,若不借助乔纳斯和那老女人的帮助,你觉得迪伦能找到回去荒原的路么,所以,光有勇气是不行的,与人交流人家会把经验告诉你,而决定是否进行则是你的勇气话事了。

结语:每个人都是别人的摆渡人,同时也是自己的摆渡人。摆渡的技术取决于自己的智慧,而智慧的材料来源于阅读、生活的经验、与人的交流,然后通过思想的感悟来提炼,最终提炼出来的就是“智慧”。

一书一世界……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八】

这是一个关于一个摆渡人和被摆渡人的故事。

一个关于灵魂摆渡的故事。

一个关于生命、死亡和爱的故事。

迪伦,一个15岁的单亲女孩,独自踏上火车去寻找她的亲生父亲,不想遇到火车事故,当她爬出火车残骸,却发现世界已经成为废墟,她认为她是唯一的幸存者,也是唯一一个逝世者。从列车残骸中走出的只有她的灵魂。

在一个荒无人烟的世界里,迪伦遇见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他领着她,保护着她,穿过荒野,护送她的灵魂回到正确的地方。

与以往任何一个灵魂不同,在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后,迪伦并没有变得颓废和消沉,而是平静地接受了死亡的事实。

在崔斯坦的指导下,她勇敢地与那些像影子一样跟随她的恶魔们战斗,并逐渐从最初的依赖和信任转变为纯粹的爱。

被摆渡的灵魂爱上了灵魂摆渡人

但这爱是注定不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命运,崔斯坦也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跨越终点线,却没有看到和她一起的崔斯坦,痛苦欲绝迪伦最后决定尝试没有一个灵魂敢做的是——回到崔斯坦的世界,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她的爱人。

另一条路充满未知和危险。为了爱,迪伦选择了一场可能让她的灵魂消失的豪赌。虽然前途未卜,但她仍然坚定地走着。

神还是眷顾了这对情侣,在广阔的荒地,迪伦找到一个崔斯坦。

她说服崔斯坦回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她的世界,尽管这是一件从来没有的事,尽管一切都充满未知和风险,一切都有驳常理,但崔斯坦愿意冒险,因为他答应迪伦永远不要失去她,一定要保护她!

这一次,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把他带到了她身体的火车上。

为了不再失去崔斯坦,迪伦进入火车后紧紧抓着崔斯坦的手,但走在错乱不堪,漆黑一片的车厢里,迪伦不慎放开了崔斯坦的手。

当迪伦再次醒来回到人间,充满了失去崔斯坦的痛苦,却看见朝她走来的崔斯坦对她说:原来你在这里。因为迪伦的需要,崔斯坦一直存在并陪伴着她,陪伴着她的灵魂,陪伴着她的一生。

迪伦很幸运,因为她有崔斯坦,承载着她的灵魂,承载着她的生命。

如果命运是一条寂寞的河,谁将是你灵魂的摆渡人?用同样的承诺,勇敢的行动,摆渡你的灵魂,陪你到达幸福的彼岸。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九】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题记

「迪伦,你不是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你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

意想不到的事太多太多,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作者笔下的女主迪伦在缺乏亲情与友情的环境中成长,在面对人生的荒原时出乎意料的从容淡定,穿越荒原,摆渡自己的灵魂。

男主崔斯坦成为了迪伦的灵魂摆渡人,带领她克服困难,恐惧,绝望,走向属于她的地方。可故事并没有这样戛然而止,就在他们并肩前行的道路上,也触发了各自内心深处的情愫,带着对崔思坦的思念,迪伦毅然决然地重新选择走向那片让她曾经窒息的荒原,她也曾犹豫,只是当想到崔斯坦钴蓝色的眼睛,及带给她的浓浓温暖与希望,她选择了出发,选择了爱与守护。

穿越荒原,她要面对的是死亡,是魂飞魄散,但同时,她人生的荒原开始照进了一束光。迪伦的心中有一轮太阳,只是那阳光被冷漠所遮挡,现在,爱与信念的阳光终于冲破障碍,使荒原可以肆意长满绿色。

爱,本就是一个无限大的话题,它可以源于理想,源于救赎,源于生存……它既可以让我们变得渺小,也可以让我们强大到战胜一切恐惧,打破定局,在黑暗中点亮一盏灯。

初读之下,感觉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小说,细细咀嚼,它是一个女孩的心灵成长史。因为爱的匮乏,她的心是一片无尽的荒原;读后感·穿越之后,因为爱的丰盈,她蜕变为一个勇敢坚强的摆渡人,讲自己的爱人引领回家,脱离无形的控制。犹如书的封面,无论如何黑暗,有了爱的阳光,恰如黎明破晓。即便满目荒原,也会绿色丛生。

嘟嘟很佩服迪伦的勇气,在这条充满艰难的路上,在崔斯坦的陪同和关心下,她所依赖的勇敢是他,她极清楚自己想要的是和崔斯坦在一起,她也敢于为她所爱之人重新回到未知的荒原,不惜一切代价…而崔斯坦,作为一个摆渡人,这不是他唯一的名字,在漫长引领灵魂的路途上反复直至麻木,直到他遇见了迪伦,他又重新找回了自己,跨越了命运的腐朽,获得了新生,当他作为一个人,慢慢地走到重生的迪伦身边。

仍旧是那双钴蓝色的眼睛,轻声呢喃道,我在这里…他们之间,那些欺骗、苦痛、悲伤都已过去,久违的欢欣迢迢而来…嘟嘟希望大家也都能找到自己生命里的摆渡人,然后勇敢地走下去…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十】

摆渡一词在我心中原本是在宽阔的河上,会有船夫带着客人渡河。读完书后,我知道摆渡人是带着一个个灵魂穿过充满着恶魔的荒原,再送他们去目的地的途中保护引导灵魂,他们不知经历了多少个漫长的世纪,摆渡了不知多少个怎样的灵魂。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模样,正如书中崔斯坦所说,“如果我真的存在我的存在,也是因为你们的需要。”……

整部书下来,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矛盾,选择,爱和勇气。

15岁的迪伦在学校中并没有交到想交的朋友,总是和母亲吵架,生活一片狼藉。她在乘火车去找父亲詹姆斯的途中火车遭遇事故,她醒来后的灵魂,遇见了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在她知道自己已死的真相,懂得这里的游戏规则后。她对崔斯坦的同情,令崔斯坦感到吃惊,因为从来没有人会同情他,同情这一趟一趟下来的辛苦,中间会有些人不值得他为他们这样做。她依赖着他,他们在穿越山谷时,崔斯塔为了救她被恶魔抓走,她在安全屋等着他,两夜一天;他给她讲故事,讲到二战时俄国士兵在波兰集中营时,他对迪伦说,“每一个灵魂都是独特的,都有各自的美德与过错。”……

路途坎坷,她们一路上从彼此产生好感到相爱,他们彼此的心中有所怀疑,矛盾,崔斯坦觉得自己是在利用她的脆弱,那可能也不过是孩童害怕时向他寻求慰藉,但又担心迪伦是对他产生真感情,在过分界线时,她不得不离开她,那时对他的残忍。迪伦担心他是不是是在利用他的感情让她老实听话,好少给他添麻烦。尽管他们心中都有所矛盾,但最终他们选择相信彼此。在过分界线时说好一起穿过,但崔斯坦穿不过去,迪伦伤心地到了分界线的那边。迪伦见到德国士兵乔纳斯后,又找到伊莱扎,知道了回去的方法。但是离开了摆渡人的保护,回去的途中必然九死一生,迪伦最终选择为了爱,勇敢地踏上了回去的路途,经过经受了恶魔的袭击,她一天又一天的走过漫长的路途,终于在一个安全屋中见到了崔斯坦。迪伦最终说服崔斯坦,带着崔斯坦回到了现实世界。

另一个摆渡人苏珊娜在见证他们的穿回后,心中不免感到嫉妒,于是他欺骗了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杰克,和他一起穿回了现实世界。尽管崔斯坦和迪伦回到了现实生活中,但是由于他们的穿回,给荒原造成的破洞,让恶魔也穿了过来。审判官给他们下了判决,经过妥协只要他们能把破洞弥补住,让恶魔不再穿入,并把现实生活中的恶魔消灭,便可饶过他们。但是审判官最终审判了苏珊娜和杰克,把他们送回荒原,由于人世和荒原的平衡已被破坏,审判官夺取了迪伦父母的生命,但是在真正的荒原上苏珊娜和杰克在渡湖时,杰克不小心被湖中的恶魔抓走,苏珊娜未能将其救回。迪伦想要弥补自己的过错和审判官达成协议,如果她们能在荒园上追上他们,便让她和崔斯坦代替他们去死。但这样子对崔斯坦并不公平,他刚刚他刚刚来到这人世间,享受这里的美好,却又要一下子突然夺去他的生命,但他为了心中的爱决定去陪迪伦一起去,尽管还是会和她分离,还要去做摆渡人……

苏珊娜想要去救湖中的杰克,并决定让迪伦的父母在安全屋停留,等着她去湖中找,她意外的发现其他恶魔在围攻他时有一只恶魔却在努力保护她。这时崔斯坦和迪伦也赶到了这里,但是崔斯坦不愿意为了她冒险,她必须要保证迪伦的安全,迪伦的母亲琼却被他和杰克之间深深的情意所打动,愿意让崔斯坦去帮忙。在苏珊娜把保护他的恶魔拉上岸后,她用杰克交给她的歌声唤醒了他。迪伦也告诉了父母的真相,让父母回去。在第2天过界时,令人惊奇的是,他们崔斯坦和苏珊娜竟然也穿过了那道线。他们还将能够唤醒恶魔,告诉其他的人,让另外想找自己亲人的人,有尝试的希望……

这可能也是第3本书,标题为无境之爱的原因,迪伦和父母之间愿意舍弃生命的爱,迪伦和崔斯坦之间难舍难分的爱。苏珊娜为了救杰克不顾一切的爱,以及和恶魔对心中所想之人的爱……

勇敢地,真诚地面对所经历的困境,他们看似无可打破,但是只要我们充满信心,充满爱去面对它,去克服它,终会迎来光明和希望;在做选择时,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要为了他人着想!……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一十一】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摆渡人》。我读这本书是因为书中的内容简介很有趣和有意义。这本书的作者是克莱儿。麦克福尔他是一个美国人,而且这一本书是从英文翻译成中文的。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非常短,结构也很简单,但是有一个哲学的感觉。写的是从一个女孩的第一人称的观点和角度,那个女孩死了而且她是试图穿越未知的土地去天堂,在摆渡人的帮助下她成功到达,但那女孩在天堂不开心因为她爱那个摆渡人所以她离开了天堂去找到她的爱人。

心绪到现在还悸动不定,好像自己和书中的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去找寻崔斯坦,这让我既害怕又特别期望崔斯坦赶紧出现,激动的

是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看过了很多本书了,这是第一次特别强烈的想写书评吧,《摆渡人》是一本非常棒的书,看完之后,你会思考很多,反观自己,说是勇敢,但是我知道我从来没有勇敢过,说会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下去,但是每次到半路我都会恐惧的返回,找各种借口返回,忘记初衷,我知道,这以后我想成为叫迪伦的这个女孩,为喜欢的人与事,勇敢的走到终点。我要大圆满。

我非常喜欢这一本书,当我在阅读时我放不下这本书因为真是太好看了。我也喜欢这书的神秘感,让我一心只想书中会发生什么事。

摆渡人读书心得体会(篇一十二)

还真是习惯读完一本书,过一段时间,静一会儿后再来回顾内容情节写书评,或者称不上书评而只是自己的一丁点体会。

名为“摆渡人”,摆渡的中心思想也是展现得很透彻也露骨。互为摆渡人的两个主人公最终也是克服重重困难,打破常规,敢想敢为,像是童话般的结局里一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简简单单的一句“你好”背后是凶险重重的旅途,又是永远都不想重温的苦和痛、汗和泪,当然冲破艰难险阻到了终点又返回到起点的背后是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决心和勇气,是存在于彼此之间的好像不可能的爱。梁静茹的那句“爱真的需要勇气”在这里诠释得刻骨,诠释得自己都想替他们加油,由衷地替他们的圆满结局高兴,有情人终成眷属嘛,也应该替他们高兴的。

从侧面来说,这样走温情路线的小说竟然也像是在讲故事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赶快要读完,想要尽快看到结局,起码于我的标准是完美的了。至于俩人儿的心理刻画、表情描写,自然我是觉得无可挑剔,深得我心。真真大师级的作家,受我一拜,千万拜。

最后的最后,希望我的生活中也好,脑海中杜撰的也好,时时有摆渡人,多多有摆渡人,可以引我走在便是风景的路上,阳光明媚,一直在路上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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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小学六年的风霜雨露后,我踏进了初中的校园。在步入这新学堂前,我与新同学经历了四天的军训生活,我颇有感慨。这四天,看起来很短暂,但对于我,却是度日如年,一刻也过不下去了,我们顶着太阳,在操场上站军姿,练队列,跑步,穿着长长的迷彩服,耀眼的阳光照在眼睛上骄阳似火,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种煎熬。我们的军训一天比一天苦,一天比一天累,心里无数次的打起退堂鼓,但一看到其它同学都在坚持,我也坚持了下来,最后一天,有几位叔叔,阿姨来加成我们的军训成果,我们都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了出来,结果取得了好成绩。老师表扬了我们,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这次军训使我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军训这一课让我终身难忘,受用一生。军训使我们的体质增强了,意志磨练了,军训这一课带给我们的是一本读不完,看也看不尽的书。这次军训使我知道了要独立,自主,做事要坚持不懈,要具有永不放弃的精神,才能取得成功,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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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嘟伴随着一起嘹亮的军哨响起,我们学校为期四天的军训生活拉开了序幕。这声嘹亮的军哨声,为我六年的小学生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为我崭新的中学生活吹响了号角。

军训生活的艰苦是我从未想到过的,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在练习,操场上似乎永远只有嘹亮的口号,整齐的步伐和挥洒的汗水,一次又一次的重复演练,一次又一次的跌倒与爬起。在练习了许多遍之后,终于成功了。

军训第一天,教官首先让我们站军姿五分钟,五分钟,在平常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可现在,烈日当头,五分钟在我们眼里就是漫长的冬季炎热太阳火辣辣的炙烤着大地,脚后跟并扰双脚成60度,挺胸收腹,双眼目视前方,大家都像电线杆子似的直挺挺地耸在地上。汗水像一泻千里的洪水,从每一个毛孔中争先恐后的喷涌出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真希望时间走的快一点,或者下一点雨刮些凉风但这些都是幻想,有时候我忍不住想动了,就会在心里默默的念,坚持就是胜利,五分钟终于到了,大家终于在教官的一声解散中一哄而散。

四天的军训生活终于结束了,我早己疲惫不堪。刚学立正时,我就疑惑了,为什么体育课中经常作的动作,早己会的动作,教官为什么要如此仔细的教导,为什么一个左右转要如此煞费苦心地练习,4天的军训生活己让我明白站军姿,是为了体现炎黄子孙不屈不挠的精神,体现了龙的传人的毅力,练转身,体现了人类敏捷的思维。这次军训让我终身受益。

军训结束了,我知道那不是解脱,而是不舍,军训结束了,而过程的点点滴滴却成为我永恒的记忆,我会将这些珍藏,因为它们是我人生中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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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不仅仅是对我们身体的考验,更多的是对我们意志的磨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是在不断的磨练中长大的,就像一棵小树一样,只有经历过风雨的洗礼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军训很苦也很累,但这是一种人生的体验,是战胜自我、锻炼意志的最佳良机。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苦,饿其体肤。军训之中,正是如此,其中有酸楚的泪水,有苦咸的汗水,有飘扬的歌声,有欢乐的笑声。

如果说大学是一本书,那么军训的生活便是书中美丽的彩页;如果说大学是一台戏,那么军训便是戏中精彩的一幕;如果说大学是一幅画,那么军训生活便是画中夺目的颜色。

半个月的军训生活是短暂的,但它给我们留下的美好回忆却是永恒的。经过这次短暂、艰苦而又难忘的军训,我们少了份娇气,多了份坚强;少了份依赖,多了份自强;少了份怨天尤人,多了份勇往直前;同时也懂得了自制,自爱,自理和自强。

军训是我们人生中一次难得的考验和磨练,军训不但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且磨练出了我们坚强的意志。

有位哲人曾经说过无法回味的感觉才是最美妙的感觉。对于军训,有些感受不能言传,只能在淙淙的意会中回味。那味道就如同品味一杯很浓郁的香茶,只有尝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韵味,然后才能和有同样经历的人相对一笑,让美妙的感觉在彼此间传递。军训,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军训,已经成为一种宝贵的难得的一种经历,写进了我们的记忆中,成为了我们记忆中不可磨灭的一部分。它已经成为一种力量,已在能在困难时给予我们动力的力量。

军训使我们以坚强为信念,努力成为生活的强者。昨天,我们一起欢笑,流泪。今天,我们一起历经风雨,承受磨练。明天,我们一起迎接绚丽的彩虹。苦,让我们一起珍惜现在的甜。累,让我们体验到超出体力极限的快感。严,让我们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天空愈晴,星辰愈灿烂,谓之辛苦的军训后,我们的灵魂也将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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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第一天,大家既盼望期待,又紧张不安。耳边的留言使自己与军训隔了一道神秘的墙。

初次看见教官,就知道此人不是善类挺拔的身姿,威严的军姿和声声道道的铁的纪律,钢的意志已经在精神上压过了我们。

天亮得早,我和室友们也醒得早。望望对方,相视一笑,知道对方昨夜都激动地辗转反侧一夜未眠。我们换上了墨绿的军装,怀着无比好奇的心不安地步入操场。

稍息!立正!我和同学们在教官一遍一遍的训练下终于体现了难得的军姿。

有人说军训是乏味的,也有人说军训是痛苦的,我觉得军训就像一次特殊的旅行,虽然很累,但感到不虚此行,因为这是人生的第一次。

烈日炎炎,连大地都被熏陶得像块铁板,而我们则成了铁板上的鱿鱼。站着,站着,太阳强烈的光在每一个同学身上扫视着。不出一会儿,我的额头上,鼻子上,脸颊的两端就渗出了汗液。他们成了豆大之后,就顺着五官的轮廓流下,痒痒的,但不能用手去擦。背上也是如此,汗水沿着脊梁流下,衣服被浸湿一大片。我的双腿双脚也没有幸运。小腿的肌肉只觉得酸,而脚则踏在火热的水泥地上,被传递了热量。站久了,脚后跟硬生生的疼。好几次我觉得自己吃不消了,想过放弃,但最终我还是挺住了,发挥出自己的意志坚持到教官喊出休息的那一刻。因为我知道,我所有的同学,不,战友们都和我一样在坚持。与自己的毅力,与天气的酷热,与身心的不堪一齐战斗。最终我们都胜利了,因为穿上军装,我们就是军人!

漫长的暑期,这是我过的最充实的一天。是因为烈日下的度日如年,也是因为军训的毕生难忘。我相信军训能改变自己,我不再做事拖泥带水,不负责任了,我也将不再懒懒散散,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了。军队严谨的纪律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团结,坚持和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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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军训的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军训的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的确,几天的军训是短暂的,但它给我们留下的美好回忆却是永恒的。几天睡了一个长觉,而这一觉醒来,望着窗外晒得发烫的篮球场,忽然觉得,军训,就如梦一样,匆匆地来,又在我没有细细品味那份感觉的时候悄然而逝,几天的疲劳在肩头隐隐告诉我,已经结束了。很累,而且有酸酸的感觉。教官走了,那么匆匆,却留给我们深刻的回忆。阳光照进来,落在堆在角落的军训服上,军训的记忆一股脑全翻了出来,我在呆呆地想着,想着那整齐或凌乱的踏步声,以及同学们的窃笑声。军训究竟带给了我什么,有吗?唉,军训,真像一场梦啊!记忆已经在疲劳的压迫下变得愈发模糊,对于军训,我能说什么,是从崇高的为保卫祖国而刻苦训练来说,还是充斥在这期间的铁骨柔情。当然,这些都是值得回忆和怀念的,但是否还有更重要的呢?

其实我觉得军训几天,我们学到的不仅是站军姿,走正步,练队形。而是在磨练我们一种意识,一种吃苦的意识,一种坚持的意识,一种团结的意识,一种遵守纪律的意识!其实这些已经太多太多,足以让我们一生享用。

有位哲人说过无法回味的感觉才是最美妙的感觉。对于军训,有些感受真的不能言传,只能在淙淙的意会中回味。那味道就如品一味很浓郁的茶,只有尝过的人才知晓其中的蕴味,然后才能和有同样经历的人相对一笑,让美妙的感受在彼此之间传递。就如有多少个读者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一样,军训,对于每个人,都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而对于我,军训,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其本身的单纯上的意义,它已经成为一种宝贵的难得的一种经历,写进我的记忆中,而成为不可抹杀的一部分,它已经成为一种力量,一种在困难时给我的动力,一种生命的支持力,支撑着人生旅途的各种风雨中动摇的心灵。而军训给我最美好的记忆,是同学们和教官之间纯洁淳朴充满人情味的关系。这种关系很令人怀念和留恋,向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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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次军训。这次军训让我知道当一名军人是多么艰苦,在军训期间,我听教官说过一句话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

这句话说明了一个军人应该多么严格要求自己,一切以集体为重,一集体为中心,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战胜困难的勇气。这是我在军训当中学到的,我将把一切因运用到平日的学习当中去。

如果我在学习当中遇到不懂的问题,我绝对不会轻易放过,我会认真琢磨,反复思考,到把问题弄清楚为止,正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我绝不充许有任何差错。如果我在生活当中遇到困难,我绝对不会轻易退缩,相反,我会去克服它,去战胜它,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对我都是一种考验。这是我在军训当中学到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

以前,要是我遇到一点小问题,我就会退缩,逃避,但现在我不会了,我在军训当中学会了自强自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困难,算什么,咬紧牙关就闯过去了。

这次军训,让我受益匪浅,我学会像军人一样拥有铁一般的纪律,学会像军人一样拥有钢一般的毅力。

在这次军训中,我长大了!

5天的军训,我们付出了辛苦,付出了汗水。然而得到的却是一份沉甸甸的收获。我们学会了坚韧不拔,学会了服从命令。

军训让我们认识了自己,军训也完善了我们。

军训中,我们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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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幻想与兴奋,我步入了中学的殿堂;最先迎接我们的便是为期6天的军训。我知道,军训不仅仅是锻炼体力,更是对我意志与毅力的磨练。

赖教官那黝黑的皮肤,更加衬托出了他的阳刚之气。炯炯有神的眼睛,仿佛看透了这人世间的一切;那身绿色的军装,昭示着军人保家卫国的职责。衣袖上醒目的中国武警四个大字,诠释着军人爱国、护国的精神。

刺眼的阳光、酷热的天气、咸咸的汗水完全颠覆了我对军训的设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规定动作,听从一声又一声枯燥无味的口令这彻底击垮了我对军训抱有的最后一丝希望。

可是,转念一想,我们的教官为了我们,喊口令喊得嗓子都哑了,但他也不在乎。而我们又有什么能耐去抱怨天气环境,又有什么资格不去努力,还有什么权利不去拼搏呢?

这个胯立的动作要领就是要收腹挺胸,两脚平行张开与肩同宽。用左手握住右手,右手握成一个空心拳,就像我这样。赖教官说着,给我们做起了示范,然后把手放在身后腰带上方。双眼平视前方,记住,你现在不是学生而是军人!你的眼神一定要庄严,像能用眼神杀人一样赖教官仔细地说教着。那么细心,认真地纠正我们每个同学的错误。 我再说一遍,右手握成一个空心拳,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懈。里面能放进一个乒乓球就是最好的我们的错误动作并没有使教官反感,而是更加耐心地指导,直到我们每个人都学会为止 无数次的口令让赖教官的嗓音沙哑,重复的动作示范让赖教官的额头渗出汗滴。但是,沙哑的声音磨灭不了赖教官的严谨,大滴的汗珠冲洗不了赖教官的尽职!

一身橄榄绿,两片红肩章,三尺岗台写春秋,四季巡逻忙闲暇时,赖教官还会教我们唱几首团结有爱,积极励志的歌曲。看着赖教官教我们歌曲时的认真样儿,我眼前便浮现出了军人是怎样执着地保家卫国,怎样严谨地忠于职守,怎样肩负着他们的使命

此时,在我眼里,那一句句歌词仿佛变成了好男儿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卖力卖命勿卖国的宣誓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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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那整齐的绿色方队昂首挺胸,高唱着军歌齐刷刷 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时,我们震憾了,虽然那朴实而高亢的歌声同我们那婉转的流 行歌曲格格不入,然而我们都听出了那散发着阳刚之气的兵味。 军训开始了,我们可以汗流浃背地摆着臂唱完十首八首军歌,我们可以在 烈日下金鸡独立上三分钟,我们可以以天为帐,以地为席在操场上享受那片 刻的休息,我们可以放开喉咙喊唱,我们还为坐着背上的地图上北京而开怀大笑 ,还可以为了赢得第一方阵的荣誉而高兴地又蹦又跳,为小排长那沙哑的喉 咙端过水,为他们那深切的思乡之情流过泪,为他们那正透出男子汉气概的军 体拳鼓红了手掌,还曾傻傻追在排长后面,只为了合一张影,留下一份珍贵的 纪念,我们还为 军训是无情的,他可以不管我们脚后跟的巨痛,

不管我们咬牙切齿地在背 后怪罪着小排长让我们在三十五六度的高温下纹丝不动地拔军姿,可以把一个个 弱柳扶风、莺哥燕语地女生练成一个个刚劲有力踢着正步,扯着大嗓门喊一二 一的女军人;军训又是有情的,排长们那抑扬顿挫地语调竟变成了我们竟相模 仿的对象。军人们那一首首简单而又刚劲的军歌,那一次次热火朝天的拉歌 比赛,更使我们感受到了那傻傻的兵味,铁的气质,钢的坚硬和山的气概,这里 没有勾心没有斗角,没有道德败坏,没有世俗的污染,有的只是那最朴实无华的 绿色,有的只是我们对军人的敬佩,有的只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超脱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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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九月二十一日开始为期两周的新生军训活动在足球场顺利地拉开了帷幕。自此掀开了军训生活的新篇章。

回想那短短两周军训的日子,一种潜藏在心中已久的感受便由然而生。的确,军训是辛苦的,但切辛苦的美丽,辛苦的动人,辛苦的让人难以忘怀。在军训时,我们和训练员在烈日下同甘共苦,他们对每一个动作都要求严格,一发现我们的动作不规范,不到位,便细心的给我们讲解,纠正我们的错误,争取让我们把每一个动作做好。尤其是在站军姿时我们的双肩酸痛,双腿麻木,让我们真正地体会到苦和累。但我们不需抱怨它的苦难,它的辛苦和劳累,是在磨练我们像树一样坚挺向上,不屈不挠的意志,它带给了我们一种尊严,一种力量,一种不向任何权势卑躬的品质。正所谓人生苦短,年轻时吃点苦,受点累算什么。

俗语说不经历风雨,何以见彩虹;没有一份寒彻骨,哪来梅花扑鼻香。它教会了我们怎样去面对今后的挫折。休息时,我们方队的男女生面对面的坐着,在训练员队长的引领下,我们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微笑着,这微笑的力量,感动了周围的一切,细细想想,幸福,快乐时常酿造着并荡漾在我们的心中,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用心去发觉,便能找到瞬间的幸福与快乐。此外,在军训的活动中,还增添可许多丰富多彩的活动,如组织我们看电影,听讲座等等。这些活动,既磨练可我们坚强的意志,吃苦耐劳的精神,培养了我们的团队意识,增进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提高了我们学生干部队伍的沟通能力和凝聚力,又改善可我们的精神风貌,提高可我们的综合素质,团队精神,为交院的人才发展奠定可坚定的文化基础和扎实的能力。白驹过隙的,时光像一条潺潺的小河,仿佛一眨眼的工夫,两周的军训生活就到可眼皮底下。回首丰富多彩的军训生活,我更多的是感慨几朝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交院的明天会更加辉煌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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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城南旧事》是文坛名家林海音女士的经典作品,她以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人们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人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天真纯洁的双眼好奇地打量着社会,打量着人群,打量着善良,打量着丑恶。

记载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用她温暖的双手使文章字里行间都充斥着天真与暖意,让人们在淡淡的忧伤中,走进英子的童年,回到自己的童年。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用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特别的理解和看法。

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

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

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至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奶,

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

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看完《城南旧事》,让我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

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世界,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

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它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

这本书是我和女儿一起读的,每人轮流读一个章节给对方听,乐此不彼,在读的过程中,看到英子童年,她的好奇,她的想象力,她的天真,让我和女儿感动。

女儿也会问起我的童年是怎么过的,玩过什么游戏、去过什么地方,有没有遇到过书中一样的人物,其实我也在心里拿自己的童年与英子相比。

闭起眼睛,自己遥远的童年里,也有过好多的天真,好多的稚嫩,好多的好奇,伴随岁月的摩挲,天真沾染了世俗,成熟替代了稚嫩,冷静驱逐了好奇.......

不管怎样,童年始终是最无忧无虑的记忆,大家有过,我有过,我也愿意让我的女儿拥有美丽、快乐、天真、灿烂的童年记忆。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回首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角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这首歌的结束,我的《城南旧事》阅读也落下了帷幕。

作者林海音,从宝岛台湾搬迁到首都北京,在她的笔下:天真活泼的自己,善良可爱的妞,和蔼可亲的秀珍,美丽大方的韩老师……这些人物都给我留下了鲜活的印象。我好想走近他们的生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体会他们在小胡同里跑来跑去,结交更多朋友的乐趣。

英子在北京生活了六年,这六年里,英子生活的很自由,她很享受。其中,我最喜欢的篇目是《爸爸的花落了》主要写:英子要毕业了,要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这正是爸爸的心愿,可是爸爸却病了这让我想到了我和爸爸妈妈亲子共读的那段:英子的爸爸鼓励英子,在六年级毕业时代表同学们领毕业证书,结果她真的做到了!爸爸一点很高兴。英子的爸爸虽然平时对英子很严厉,但也是为了成就一个更好的英子,她的爸爸是很爱她的。

读完书后妈妈曾问过我:“如果你是英子,别人都是秀珍是疯子,你敢和她说话吗?”我正在思考,妈妈说:“我不敢,怕她打我!”妈妈开玩笑地说。我想:我敢,别人说她是疯子,她就一定是疯子吗?‘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了解一个人要走进她的内心,秀珍有一颗美好的心,我们不要轻易伤害别人,要学会理解!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人人都有一本能走进自己心灵的好书。能真正走进我心里的书,还是那本《城南旧事》。

这本书有六个篇章,分别是《童年冬阳骆驼队》,《惠安馆》,《驴打滚儿》,《我们看海去》,《兰姨娘》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每一个篇章都像一首带着淡淡哀愁的诗。

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那么的纯洁、快乐。可是她却过早体会到人生的悲欢离合:“疯女人”秀贞和她最好的玩伴妞儿的离去;“小偷”被警察抓去“出红差”;兰姨娘与德先叔一起不知去了何处;就连最爱英子的爸爸也与世长辞了。

本书我最喜欢的篇章是《驴打滚儿》。它讲述了英子家的奶妈宋妈的故事。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英子家里。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小栓子两年前掉入河中淹死,女儿丫头子也被丈夫卖给了别人。宋妈十分伤心。英子不明白为什么宋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最后,宋妈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我十分同情宋妈,因为她儿女双亡,又嫁了一个无用的丈夫。但我又敬佩宋妈,因为她虽然是那个时代的命运的悲剧者,但是她骨子里的坚韧的是让人钦佩的!

《城南旧事》中满含怀旧的基调,将它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方式表现出来。让人觉得仿佛身临其境。这是全书最大的写作优点。

读完全书,我感受到了作者林海音的写作技巧之高超。她不刻意追求文字有多么华丽,她只是用平凡的文字向我们描绘一个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老北京。她以自己的经历,写下了《城南旧事》。里面一个纯真的女孩英子的形象跃然纸上。里面,人物性格鲜明:汽车美容兰姨娘、天真的秀贞、坚强的宋妈......

长亭外,古道边......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带着淡淡的忧伤,我再次翻开了《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假期中,我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城南旧事》,一幕幕,也断断续续。在这本书中,我好像看到了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看到了老北京的的那个小胡同英子,这个善良真诚的小女孩,在爸爸的花儿落了的时候告别了童年,而童年却像一个谜,未解开,已随着一些人与事的逝去留在了她那个单纯的世界里。

英子的眼睛是透明的,透明得不带一丝杂质。只有她理解疯子的真,理解真的有一个“小桂子”出生在桂花飘香之时。她把自己的表送给了小桂子,因为小桂子有了表就可以看到时间回家来。

再透明的心灵已看不清这个纷杂人世间的是是非非。

“我分不出海跟天,我分不出好人跟坏人。”

是啊,在英子眼里,人太多了,很难分得清好人与坏人。贼是什么样子的?收贼赃的人什么样儿?也许坏人就应该长得跟好人不一样!荒草地里遇见的那个厚嘴唇的青年,能不能算上好人呢?不然,又为何订了“我们看海去”的约会!而那个戴着草帽的笑眯眯的男人,要了铜佛之后显得如此的和气,在英子看来那自然是“好人”。当这个乔装的“便衣儿”破了案,最终,不是有作贼模样的青年成了贼,在众人的指指点点下只能成为坏人。英子,好人与坏人,善与恶,对与错,你看到的又是什么?那个贼又如何来了他未尽的心事?

童年却不能继续了!夹竹桃落了,英子长大了,不能再是小孩子了……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这本书是以英子幼年时的心态来记叙她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的,就像是日记,又像是放电影一样,每时每刻都牵动着我们的心。

读着读着,人物的形象都跃然纸上。天真烂漫的小英子,美丽温柔的兰姨娘,经历悲惨的疯女人,温和可爱的妞儿……

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童年,是人生命的初始,也是人最重要的时段,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读着,好像一股清泉慢慢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是那般平静,又是那般震撼。

英子是一个很纯真的小女孩,总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像她一样纯粹的,所以她才能遇见那么多特殊的人,经历那么多特别的事。她就像是一张透明的纸,开心或悲伤或失落或愤怒,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写在纸上,让人一眼看透。

英子自己也是一个特别的人,每个人都不想招惹“惠安馆的疯子”,她却不然,她对这个“疯子”却充满了好奇,别人经过都要避而远之,她却像被一种神秘力量吸引了一般,总想接近这个“疯子” 。当我看到她慢慢走向惠安馆的时候,看到她不知不觉地走近秀贞的时候,看到秀贞伸手去拉她的时候,我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担心这个所谓的“疯女人”会做出什么伤害英子的事。但当我看到秀贞对英子那么温柔的时候,又不禁为她松了一口气。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安闲,被文章的起起伏伏所牵引着。我像被一根绳子牵着,不由自主地跟着绳子游走于文字之中。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值得回味的,不管他在童年时经历了一些什么,不管他的童年有多悲惨或幸福,这都是人生命中最重要,最不可替代的碎片。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地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林海音)的眼睛,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带给读者非常丰富的体验。在作品中,作家将英子眼中北京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架设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呈现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和真实的人性。文笔朴素而又生动,不张扬,不奢华,却又扣人心弦,彻人心扉。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故事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在北平生活的那段生活发生的七件重要的事。把一个又一个故事描绘地栩栩如生,仿佛身临其境。本书还具有浓厚的老北京味儿,让我体会到了浓郁的当地风情。它跨越了时代,跨越了政治,以委婉温馨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这个小故事。看了之后,我不禁叹息:生命是多么短暂啊!时间走的有是多么快啊!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吗?等到我们长大了,父母也老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这个小故事是那么生动,不知有多少人曾被作者忧伤的文笔感动、潸然泪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与我的心头。”——林海音。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七】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留给大家的一部经典之作。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小英子,也就是《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她是台湾苗栗人,她五岁随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居住。《城南旧事》一书既是她童年生活的写照,更是当年北京平民生活的写真。

《城南旧事》这本书分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五篇。在第一篇《惠安馆》里,那个常常站在惠安馆门口,梳着大辫子的女子秀贞,是故事里人见人说的“疯子”。但在英子眼里,秀贞却是她的朋友,她不仅仅认识了秀贞,还与一名叫妞儿的女孩成为了好朋友。

第二篇《我们去看海》写的是英子与一个小偷的约定。但始终没有实现。英子在他们家附近碰到了一个小偷,英子和他成了道义上的朋友,英子喜欢听他讲故事。英子对他说要分清海和天,所以他们约定要一齐去看海。在英子眼里这个小偷性情和善,但最后他还是被抓了。所以没有实现他们的约定。

《兰姨娘》讲的是兰姨娘敢于逃出旧家庭,勇于追求感情。最后与一个革命青年德先叔远走高飞,开始了新生活。

《驴打滚儿》讲的是英子家的保姆宋妈日夜思念她的儿妇,不明白他们过得怎样样。她把英子当成自我的孩子一样对待,以寄托自我的思念之情。

最后一篇写的是小学毕业的英子,告别了童年,开始担负起生活的职责。这篇文章写出了英子失去父亲的悲伤,以及对人生无常的感慨。

通常一本书能够带我们感受快乐、悲伤、失败的痛苦、成功的喜悦。也让我们学到许多知识。就这本书把我们带回到了那个时代,让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发生的事,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所以书籍能够带我们“穿越时空”,让我们了解以前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开阔我们的视野。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八】

从这篇文章第一章的第一段来看,北京的清洁风格,就像不打扫一样,与北京人不同。来自“北京大妈妈们好偷东西,偷的饭一个个放进裤兜里,正好掉进了绑着裤子的裤腿里。我想知道马松有没有把我的白米饭放进她自己的肥裤子里。”从里面看到小英子小时候想象力很丰富,别人说什么他就想到什么奇怪的事情。我觉得英子家好笑的是她妈买了一斤猪肉,不算太胖。成为;“买一斤房租,不要还太多。”刚来北京的时候看了林家娱乐。

关于林家的事情很多,每一篇文章都有发生。在这一章中,马松说惠安亭变成了“惠南亭”,妈妈变成了“灰婴亭”,爸爸变成了“费安亭”,巷子里的孩子变成了“惠安亭”。这些名字让英子不知道叫什么,只好跟着谁叫谁。英子和马松逛街时遇到“疯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一次“疯子”示意英子,巷子里的孩子也不一定会经过。英子也和“疯子”成了朋友,显示了英子的勇敢。后来在井巢认识了好朋友,——女生。

当林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每天都做同样的事情。早上他在惠安阁找了个“疯子”,带了一瓶吃火回家。下午在西翼等女生一起玩,还给小油鸡喂了吃火。后来晚上练字。第一次看到吃火,我以为指的是蚕宝宝,因为“吃火里的那些蚕好像露出了童贞”,但后来我好几次觉得吃火指的是尺蠖。

但是下雨天,英子病了,姑娘来了,站在窗外。英子带着妈妈的金手镯和女孩来到秀珍的房间。秀珍对英子很陌陌,只关心收拾东西。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朋友。秀珍收拾好后,只对英子说:“时间不早了,回家吧。”刚拉着姑娘上车,从英子手里接过金镯子,英子不顾病从惠安阁门口走出来,又吹着冷风,然后摔倒了。醒来后,马松和英子的母亲掩盖了过去。

在惠安阁看了这篇文章,觉得很难过。两个朋友一起离开自己,大家都会难过。但是看了下面的文章,英子已经忘记了之前的好与不好,新朋友给了英子快乐,下面的文章也没有提到这些。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九)

暑假期间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很喜欢。

这本书里有五个故事:第一个是《惠安馆》,讲的是瑛子和惠安阁的“疯子”秀珍成了好朋友。秀贞经常给英子讲小贵子的故事,英子很同情她。后来英子发现秀珍嘴里的小桂子和她的好朋友牛很像,发现脖子后面有一个绿色的标记,证实了牛和小桂子是一个人。秀贞和小桂子认出对方后,立即带着女孩去天津找父亲。结果,两个人死在火车车轮下。第二部是《我们看海去》,讲述英子遇到了一个厚嘴唇的男人。他偷东西给弟弟上学,英子觉得他很善良。后来英子发现了一个小青铜佛,警察根据小青铜佛找到了那个年轻人,把他带走了。英子很难过。第三个是《兰姨娘》,讲的是兰阿姨被老公赶出去住在家里。英子一开始很喜欢兰阿姨,后来发现爸爸和兰阿姨握过手,不喜欢她。在英子的同意下,兰阿姨和德叔叔见了面,离开了北京。第四部是《驴打滚儿》,讲述了马松的儿子,瑛子家的一名护士,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她的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这一切马松的丈夫都瞒着马松,马松知道后非常难过。后来,英子的母亲劝马松再生一个儿子,马松被丈夫接走了。第五部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讲述的是瑛子小学毕业那天,父亲永远离开他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很沉重。这五个故事里的人最后都离开了英子。秀珍和她的女孩死了,她上学当小偷的哥哥被带走了。兰阿姨也离开了北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而她的父亲因病去世。我觉得英子很不幸,他的童年应该是无忧无虑的,但是英子的童年充满了离别和死亡。这些你将何去何从让英子坚强起来,长大成人。我也喜欢英子的智慧和天真。虽然秀珍的死和女孩的死和英子有一定的关系,但是没有人能想到这样的结果。

《城南旧事》读书心得体会(篇十)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城南旧事心得体会(四)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留给大家的一部经典之作。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小英子,也就是《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她是台湾苗栗人,她五岁随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居住。《城南旧事》一书既是她童年生活的写照,更是当年北京平民生活的写真。

《城南旧事》这本书分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五篇。在第一篇《惠安馆》里,那个常常站在惠安馆门口,梳着大辫子的女子秀贞,是故事里人见人说的“疯子”。但在英子眼里,秀贞却是她的朋友,她不仅认识了秀贞,还与一名叫妞儿的女孩成为了好朋友。

第二篇《我们去看海》写的是英子与一个小偷的约定。但始终没有实现。英子在他们家附近碰到了一个小偷,英子和他成了道义上的朋友,英子喜欢听他讲故事。英子对他说要分清海和天,所以他们约定要一起去看海。在英子眼里这个小偷性情和善,但最后他还是被抓了。所以没有实现他们的约定。

《兰姨娘》讲的是兰姨娘敢于逃出旧家庭,勇于追求爱情。最后与一个革命青年德先叔远走高飞,开始了新生活。

《驴打滚儿》讲的是英子家的保姆宋妈日夜思念她的儿妇,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她把英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以寄托自己的思念之情。

最后一篇写的是小学毕业的英子,告别了童年,开始担负起生活的责任。这篇文章写出了英子失去父亲的悲伤,以及对人生无常的感慨。

通常一本书可以带我们感受快乐、悲伤、失败的痛苦、成功的喜悦。也让我们学到许多知识。就这本书把我们带回到了那个时代,让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发生的事,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所以书籍可以带我们“穿越时空”,让我们了解以前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开阔我们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