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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通用7篇

发表时间:2023-01-22

作文5000网精选栏目推选:“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

在学习过程中写作文是常有的事,作文能体现我们内心的真是情感。写作中凡是能突出中心事件、人物都要有详细的描写。一篇优秀高分的作文是怎么样的呢?根据你的需要,作文5000网编辑精心整理了《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1)

《伟大的悲剧》一文讲述了斯科特一行5人在寻找南极点的过程中,被挪威人阿蒙森等人捷足先登,最后在返回途中因饥寒交迫而全军覆没的故事。

这个故事很令人震撼,也令人感动。斯科特等人抱着满腔热血行走在冰天雪地的南极中,只是为了能够“早一点看到无比美丽的秘密”,但是最终还是落后于阿蒙森等人一个月时间。可想而知,这对他们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数月数年为之努力的梦想全部破灭。而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在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留下的一封信,让他在挪威的哈康国王面前作证:阿蒙森他们首先到达南极点。这封信在斯科特眼中,应该是一封对他嘲笑,嘲讽的信,而信中所说的事对于一般人来说更是一件绝不可能去做的事“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想必若是我看到这封信,会迅速将其撕掉,还会将插在雪地上的挪威国旗拔掉,插上英国国旗。毕竟在这冰天雪地之中,又没人给阿蒙森作证,回去之后只要说是自己先到的,又有谁能反驳呢?但是斯科特却接受了,虽然他最终没能完成,但是这种气度却是值得所有人敬佩和学习的。

在他们回来的过程中,虽然伙伴们一个又一个的虚弱下来,一个个离他远去,但是他从没有放弃任何一个,对每个人都非常照顾,没有抛弃任何一个人。那些受伤的人对于粮食极度缺乏的他们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但他却从没因此而少给他们食物,这种团队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虽然这是个彻底的悲剧,但是却使人的心灵变得无比高尚,甚至使事外的人的心灵也受到了净化,这难道不伟大吗?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2)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500字(1)

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状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你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队伍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的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当时,分出人头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结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费了吗?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的,然而,他们没有这样做,为的是自己的良心,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回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倍加小心,恐防倒在这块陌生的地方,其实他们早己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执着,是非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因为他们是勇敢的战士。

当我读到他们的队员一个个升入天堂,他们所表现出的对同伴的敬意,情谊时,泪水己满眶,作者将他们的事迹写得生动传神,令我不禁肃然起敬。

有人说:“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让我联想到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探险队,他们不就是泰山级的人物吗?。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500字(2)

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xx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有戏剧性的角逐。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面对这辜负了他雄心壮志、美好心愿的南极点,他们毫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这一事业正是他所热烈追求的。

他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面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他们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他们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他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有价值的美。正应如此他才被人们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己的榜样,他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3)

悲剧就是悲剧,为什么说是伟大的悲剧呢?当我看到题目时,也很疑惑不解,可是,当我看了文章后,却觉得正如题意是一个伟大的悲剧。

斯科特没有铸就自己,却成全了别人,他是历史的伟大,他并没有留下名誉,却流下了高尚的精神品质,给后代人留了一个好榜样。如果他没有这样做,而是陷害他人,可想而知,那是一个多么严重的后果。当我们拿这个例子和斯科特的做法比较时,就能明显地衬托出斯科特的高尚精神。

他斯科特是高尚的人,他留给我们宝贵的财富精神财富。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这一篇课文是记录斯科特一行人去南极点探险,在路上遇到种种困难,受到的种种痛苦。

他们知道在他们到来之前,挪威人已来过了。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都不是。但他们依然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这是多么伟大啊。

食物与燃料都不够他们用,在回家的路上,危险增大了 10 倍,这使他们感到十分可怕。在回家的路上,同伴们一个个死去,最后还剩下 3 个人,他们决定不再迈步走去,而是骄傲地在帐蓬里等待死神的来临。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

这段说明了,虽然在厄运中搏斗毁灭了自己,但也是伟大的悲剧,是高尚的。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4)

《伟大的悲剧》,是我们最近刚刚学习的一篇课文,这本是一篇普通的课文,却因为其中的伟大,带给了我震撼。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最后,他们的生命都停止在了那一刻,成为了悲剧,不过,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他们用生命,缔造出了伟大,而他们为人们做出的贡献,将被人们永远记得。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5)

伟大的悲剧初二读后感400字(1)

读了斯科特给英国公众写下的一封绝命书后,我就被他那坚强勇敢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

课文里,我知道了斯科特一行人在痛苦的打击下,继续向南极冲锋。但由于南极的寒冷、绝望的心情、贫乏的资源和无力的身体使他们长眠于白雪之下……我心里产生了震撼,但我读了斯科特写的信后,这震撼就愈加强烈。

信里描写的重重困难震动人心;克服困难的勇气令人敬畏;克服后的欢喜令文字都活跃起来;失败后的挫败仿佛令书面都抹上一层灰尘,却将他们的大无畏的精神反衬的烁烁发光!

我突然发现这种精神无法用文字来表达,所以,我只能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我很遗憾,也很无奈。为什么这样忠诚、勇敢、坚强的人不能活久点,让他们继续贡献国家?为什么上天这么嫉妒这些有才能的人?而我的疑问显得那么无力,我无法知道答案。我也为不能对这些英雄表

达我的敬仰之情而感到遗憾。

所以,我们要在心里铭记这些英雄。铭记他们的精神,铭记他们的贡献……

伟大的悲剧初二读后感400字(2)

不以成败论英雄。

题记

你们不是第一个到达南极洲的,但是是把自己生命留在南极,献给科学事业的人。

假如我是钢琴家,我要用黑白的琴键,表达你们的英雄气概。赞扬你们为科学现身的精神。

假如我是个画家,我会用黑白灰三种颜色,来让你们更加耀眼,让你们的诚信精神,永远保留在人间。

假如我是个雕刻家,我就要用最好的玉石,模拟出你们的身姿,让你们随处可见,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斯科特,你是整个去南极洲的队长,你在整个途中都没有放弃写日记,你面对这辜负了你雄心壮志、美好心愿的南极点,你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惨与无奈。并且,你还甘愿阿蒙森的业绩作证,而且这一事业正是你们所热烈追求的。你到最后给你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你的真诚和无私的爱,深深震撼了我。

威尔逊,你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你们队里最能体现出英雄气概的就是你,你在离死神还有几步之遥的时候,还在继续进行着自己的科学观察。你的雪橇上,除了一些必要的载重外,还拖着16公斤的珍贵岩石样品。

有句话说的好,“死亡只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已经表现了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崇高的。悲剧,是伟大的……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6)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19xx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展开的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结果阿蒙森捷足先登,斯科特失败,斯科特在返回时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后,最后长眠于冰雪之中的故事,这其中,斯科特伟大的精神和悲壮的结局也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抨击和震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那天,我和同学去欢乐谷玩,一进大门,同学们便直奔欢乐谷三期——那儿有很多惊险的娱乐设施,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望着同学们跃跃欲试的身影,我却很胆怯,但同伴似乎觉察到了我和她们的不一样,于是纷纷鼓励我,在推推搡搡中,我被她们拉到了“UFO”去排队。

很快,轮到我们了,我竭力遏制住自己的恐惧,不停地做着深呼吸,可表面上还要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像上战场一样坐在了坐位上,其实这样写一点儿都不夸张,这是一场自己同自己的较量,可在这时候,我突然又有一种像退缩的冲动,但这个念头在我的心里只是一闪而过:坐都坐上来了,怎么能临阵脱逃呢?

不容我多想,机器开动了,我们坐在一个大圆盘上,在“U”行动轨道上感受着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像一只蚂蚁,在圆盘上任由摆布,我感到身体里五脏六腑似乎也在随着“UFO”的运动翻来覆去地转,我闭上了眼睛,生怕机器失灵把我给甩了出去,突然,我的耳边听到了同伴们的尖叫声,于是我也放开嗓门尖叫起来,在风的陪伴下,在尖叫声的回荡中,我抛开了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学习上的一切困难,感受着这在空中“转来转去”的“宁静”。那一刻,我真的释然了,那一刻,我真的放开了,那一刻,我真的变得勇敢了!

走下“UFO”,望着那个在十几分钟前还让我畏惧的“大圆盘”,心中还有着一种要再上去玩玩的冲动,或许,我的胆子真的变大了?

和斯科特的挑战人类自我的壮举相比,我这次去游玩的经历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值一提,但通过这次经历,使我以后遇到困难时变得更勇敢,更坚毅,更自信。“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也许,在这次探险中,斯科特和阿蒙森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甚至更多,为什么他就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失败者?不,不是,在茨威格看来,在我们看来,斯科特一行人同样也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也到达了南极极点,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比阿蒙森还要伟大,因为他们身上永不言弃,为事业献身的品质,以及集体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们是英国乃至全世界的英雄!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悲剧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面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伟大的悲剧》读后感作文(篇7)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

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

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

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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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五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阅读托马斯·哈代写的德伯家的苔丝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一篇优秀的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作文5000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一)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二)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三)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四)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五)

刚拿到《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翻了翻序言,说自己会被这本书气死。孩孩爸说那就别看了。可是就因为这个序言,我决定把书看完,真正了解一下苔丝。

毫无疑问,苔丝是个好姑娘,聪明,善良,勤劳,坚韧。可就是因为这些美好和她不应该受到的待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我读完气不打一处来。

苔丝的爸爸妈妈怎么会如此愚昧!家族早已没落,他俩却被没有多大意义的血统冲昏了头脑,总想着联宗认亲,让苔丝嫁个阔人,从此改变全家的生活。这俩人醉生梦死,毫无责任感,一个女孩子家毫无社会经验,在还不知道人性的险恶时他们就把苔丝逼着送进假冒的德伯家族,送进了狼窝,是他们亲手造成了苔丝的悲惨遭遇。

《德伯家的苔丝》所处的时代视贞操为女人纯洁与否的标志,这对苔丝极不公平,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几乎还是一个孩子,如何能够抵抗一个成年男子的侵害?

一般的姑娘都会忍着痛苦想办法嫁给伤害自己的男人,要不,根据教义,这样“不纯洁”的女人是不能出嫁的。可是苔丝,她勇敢地离开了亚雷德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这一点连亚雷德伯最后都真正是对她尊敬了起来。

苔丝安安静静地挤牛奶,只想躲起来,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身世的地方赚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然而,好姑娘,君子好逑,好小伙安玑克莱爱上了她。苔丝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发誓独自一生,可是安玑克莱热烈的追求终于让她打开了爱的闸门。她在道德的约束下,一而再地想要说清楚自己的过去,热恋中的安玑克莱却屡屡阻止,这一段让我读着尤其揪心,在我看来,两人真心相爱,真的需要把过去坦白,之后两人才能毫无罅隙地过下去。然而,作者偏偏不那么安排,苔丝当面无论如何不能直接开口说给他听,好不容易下决心写的信,竟然被门挤压到毯子下面,错过了最佳坦白时间。诚实、善良的苔丝在结婚当晚,鼓足最大的勇气说出了所有的事实。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安玑克莱沉默了,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在他眼里,自己爱上的苔丝不再是眼前这个姑娘,哈,这一段又把我气得不轻,苔丝再早一点勇敢地让他知道就好了,省得结婚又受冷遇,受到二次伤害!

当安玑克莱远走非洲,苔丝始终没有向克莱家提出过任何救助的请求,她像个男人一样干着体力活,累到快要趴下都没有再次依附又一次对她动了心思的亚雷德伯,明明可以和亚雷德伯结婚,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可她心里只有安玑克莱,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忠贞。

一年来从没有收到过安玑克莱只言片语,听到的却是他曾经想要带依茨秀特而不是她一同前往非洲的传闻,还有亚雷德伯总是嚷嚷克莱不会回来了,不会再要她了,苔丝在劳累和内心无望的状况下几乎崩溃。压倒苔丝心理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父亲的离世,妈妈和弟弟妹妹们突然变得无家可归,家里的老大必须撑起整个家庭,亚雷德伯不失时机地出现在苔丝和爱慕虚荣的苔丝妈妈面前,望着一群没有吃喝,没有家的亲人,再想想杳无音信的安玑克莱,苔丝终于妥协。看到这里,我失望并痛恨,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是如此阴差阳错。因为,克莱经过一年来的思考,终于明白一切不是苔丝的过错,他要回来,和她重修旧好。然而,一切已晚。

苔丝亲手杀了害她的亚雷德伯,可这也彻底害了她自己,年纪轻轻的苔丝不得不走上刑场。

好在,逃亡过程中有亲爱的安玑克莱陪伴,他俩终于过了几天没有隔阂,幸福真实的爱情生活。

苔丝死了,那么好的一个姑娘,真可惜。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收藏(6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您抓住了德伯家的苔丝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作文5000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一】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二】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三】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四】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杯具,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好处。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但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但是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理解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齐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期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向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简单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最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感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完美的感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能够为了他去死的人。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

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期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但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期望也给抹灭了,即使之后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能够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杯具。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就应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就应为他们带给一个能够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杯具。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必须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五】

小说的开头就描写了苔丝,说她虽然不是让人一看就觉得是个美人的人,但她的眼睛是如此的清澈美丽,皮肤是那么的白嫩,五官搭配起来是非常的和谐,她就像是大自然的女儿,纯洁,美丽,活泼。在乡村的舞会上偶遇安其尔,但是他却没有请她跳舞,而是请了另外一位漂亮的女孩,在他回望的一瞬间,碰上了她失望的目光,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他们竟然能够再次相遇,并且相爱的如此刻骨铭心。

悲剧《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大全【篇六】

合上这个小说的时候,才确定苔丝不是一个植物的名字。单看小说的名字,有的译作苔丝,有的译作德伯家的苔丝,一开始真以为是作者对某种植物进行的描述,后来逐渐的了解到,这是一个受到欺辱的女子的名字,苔丝这词语本身就给人一种弱势的直觉,似乎受欺凌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然而在小说的最后,苔丝却把那个欺凌她的男人亚雷克给干掉了,毅然决然的回到她的爱人克莱尔的怀抱中,即使最后他们逃亡未遂,所感受到的幸福却是前所未有的。苔丝最后被处以死刑了,虽然作者在简短的最后一章只是那么一提,我觉得还是太过残忍,他本来在倒数第二章结束就好了,那时候,抓捕他们的人已经来了,而苔丝说,我准备好了,走吧。她平静的说道。

读以前的小说,总是对人物们所受到的那种束缚感到费解,像红字,那种束缚多半来自当时的宗教环境吧,不过现在想想,人们又何尝自由多少呢,宗教啊法律啊社会规范啊总是由不得人们在内心的指引下生活,命运则是同谋,扼杀人们幸福生活的同谋。命运饶有兴致的对苔丝进行戏弄。她是活泼可爱的少女,一下子成了未婚先孕的少妇,孩子生下来了,孩子又死了,她不得不独自一个人为孩子做祷告,她去远方打工,她有了新的爱情,往日的羞耻给她新的婚姻带来不幸,丈夫离她远去,她不得不艰难困苦的度日,幸好,后来克莱尔回来了,思想上的这个弯为什么这么难转过来呢,难道苔丝那持久的旷世的深厚的爱,也不能让他产生宽恕之心么,幸好他回来了,可是这个回归,苔丝等的好苦啊。

可以说,这是诗化小说的代表。小说也是一个载体,有些东西不得不融入到小说中,才能真切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昆德拉的小说,是为了在小说中说明某个观点;哈代的小说,则是为了在其中建立一个意象,最温柔最触动人心的意象;劳伦斯的小说,在试图在其中描述某种情感,最细微最令人恍然的情感。哈代是把苔丝当作一首诗来写的,这从文中随处可见的诗意描写中可以印证。所有的景物都强烈的带着人物的或者作者的情感,就是描写一个猪圈吧,也不会让人感到一点不雅,这就是语言方面的能力了。这让整个苔丝,或者说整个事件,都笼罩在某种诗意的氛围中,因而令人难忘。或许哈代有在乡间的宁静的童年,所以才有那种自然而然的笔触,读之,能让人心灵平静,那种超出读书这种行为本身的平静。

围城读后感作文通用


作文5000网相关专题:“围城读后感作文”。

你知道如何才能写出让人惊艳的作文?作文我们大家都不陌生,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防止忘记重要的事情。其实多看、多学习一些优秀的作文,是对写作有好处的,以下内容“围城读后感作文”是由编辑给您提供的,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1】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狗缪牛茉实挠顾孜蘖模疑髅鞯钠凼赖撩锶峒蔚男馗募疲〗愕那岣》羟常蠲吠さ暮裱瘴蕹埽咚赡甑睦夏毙模庖焕嗳耍郧坝校裉煊校院蠡够嵊校恢劣凇拔幕沉钡奈蘖模搪飞系钠嫖乓菔拢?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2】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以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围城》是一本值得我们用心去读,用心去思考的书。进入大学之后,每位大学生都会对自我的个人有了更多的要求,为自我制定计划,努力让自我变得更好。或是在大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或是在大学生考得一些证书,或是在大学锻炼自我本事,或是在大学收获一份感情。如此种.种,给自我找到了充实大学生活的理由。我也是在个从高考路上走来的一名懵懂的大学新手,迷茫、忙碌、压力仍然会时刻笼罩在身边,在这个让自我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我遇到了《围城》这本书,它让我忙碌的生活有了一片闲暇的时光,帮忙我缓解了疲劳,又使心灵得到解放。也让我在这个人生的岔路口稍作停留,稍作了思考。

小说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婚姻像是一座围城,在结婚之前,他还在围城之外观望,亦或羡慕,亦或冲动着。想法设法地想要冲进去,似乎那里才是自我灵魂的殿堂。可是当他迈进了婚姻的围城之后,他才明白,似乎一切并没有自我想象的那么完美了。又想法设法地想要出来。这是对人性无知的一种讽刺。作者经过写回国、恋爱、找工作灯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灵魂一针见血地展示在我们的面前。方渐鸿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一点良心。可是性格决定命运,他期望做“大人物”,本身就让自我进入了这座虚荣的“围城”。在对待感情和婚姻方面,他同样是玩世不恭,决定了他一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里才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心里勾勒一幅美妙的感情蓝图,追到感情就期望为感情找一个温暖安定的归宿——婚姻,可是往往以往的海誓山盟都会成为玩笑,是真是假,连去争辩的力气到最终都舍不得出了。生活告诉我们: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感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更有一份职责在其中。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远,可是对于一部分大学生来说,恋爱似乎就在眼前。可是,毕竟学校中的恋爱更多还只是在象牙塔里面的童话故事,不管公主和王子怎样坚信“最终能幸福生活在一齐”,那都是经不起时间推敲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感情会成为了两个人的枷锁,仅有结束才能打开,才能更好走下去。这时,昔日的那些誓言都会在在现实面前低在头颅,一切不堪一击!。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的人还是会在这座感情的“围城”外久久驻足或者期望自我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完美,很诱人。所以在围城之外就算挤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可是即使有了感情又如何,面临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感情变成一种职责,就会让人觉得失去它原本的完美感觉。很多人就会对此失去耐心,想要摆脱,想要从中逃离。另一方面,感情也可能成友谊的枷锁,曾记得一朋友跟我说过,她与一异性好朋友无话不谈,平时能够天南地北地扯。可是当之后男生向她表白,之后,两个人就再也没能像之前一样推心置腹的谈话了。最终,她放弃了那段感情,成就他们永远的友谊。此类情景绝非特例,在很多时候,没有必要要用一种很特定的关系来约束彼此,只要志同道合地做朋友,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友谊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好友选择明智,她勇敢逃离那座“围城”,所以能获得开心,收获友谊。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当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当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述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掉了。抱着无奈的心境,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最终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我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我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我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应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我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我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最近终于有机会读了钱钟书的著作《围城》,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围城》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正是形形色色的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读后感《《围城》读后感800字》。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逃避婚姻,尤其在这个流行闪婚的年代。我不知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后,我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害怕而不去面对,难道能这样躲藏一辈子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将两个本来无任何联系的家庭紧紧地绑在一起,所以我觉得有时候婚姻并不是有爱情就可以的。更多的时候它是两个家族的交融。

其实这个社会上并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人,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这部书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了人性的本来面目,他没有刻意的将人物进行美化,而是从一个事实的角度刻画人物,这就容易引起读者的感慨从而产生共鸣。

我相信不管怎样还是会有很多的人相信爱情,我也希望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

围城读后感800字高三作文篇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这岂不悲哉?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3】

其实一说到钱钟书想到更多的应该是杨绛,但其实他俩应该也一直是成对出现的,钱钟书“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让我知道了杨绛,而杨绛的《我们仨》又让我认识了呆呆的钱钟书。

《围城》应该是我一直想拜读的一本书,这次用了将近八个小时读完,说实话是囫囵吞枣的,只能说是把文章内容大概读懂了。

钱老笔下的文字带着我们尝遍了方鸿渐的人生百态,更准确的是带着我们看透了每一个人。

鲍小姐是方在回国船上遇到的“诱惑”,鲍因为寂寞勾引他,而他也恰好耐不住寂寞“上了当”,却不过是逢场作戏,下了船便分道扬镳。苏文纨刚开始一直喜欢着方,所以嫉妒着鲍,等下了船之后没有了“情敌”,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对方鸿渐表示着爱慕之意,而方因为不知如何拒绝她一直拖着这件事,直到后来认识了唐晓芙才真正燃起了爱情的火苗。而苏文纨对待唐晓芙的勾心斗角也被描绘的绘声绘色。印象最深的是方鸿渐请唐晓芙和苏文纨吃饭,而苏文纨却假称病不去,而且一直监督着唐晓芙的一举一动,阻碍着她去赴约。除了温柔大度,女人的另一面被赤裸裸的揭示了出来。现实何尝不是如此,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心机girlor boy。

而最终方鸿渐和孙小姐走到了一起,其实是一种对爱情对命运的妥协。唐晓芙就是一朵玫瑰,香艳却带刺,摘不回家,孙小姐就是一朵月季,朴素而适合,对,是合适,因为合适,所以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结合,无关爱情。唐晓芙把他们的通信寄给方的时候,正是方爱情之火彻底磨灭的时候,而以后也不会再重燃了。

方和孙结婚后经常吵嘴,这不就是所以家庭婚姻的缩写吗?吵吵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还有两个家庭之间的嫌隙,新式思维与传统旧派的矛盾,妯娌之间的“同仇敌忾”等等,都既讽刺又可笑。以及方在职场中遇到的一些勾心斗角与黑暗,一副副人生百态图。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4】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就是两个家庭的事。回国途中,方鸿渐与鲍小姐的邂逅,与苏文纨的相遇,以及回国之后与唐晓芙的不期而遇,都透露着青年男女自由的恋爱气息。

而方鸿渐与孙柔嘉的最终结合,也不过是两人相遇相识之后的结果。但在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婚姻当中,孙柔嘉看不惯方家的婚姻旧俗,方鸿渐也对孙柔嘉姑母一家表示极大的不满,两个家庭的矛盾不可避免。两人苦心经营终无结果后,终于一拍即散,不能返也。这就是婚姻之围,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却想出来。而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也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却也只留下无可挽回般的无奈......

可在人生的爱程中,最美的遇见,不过初见;最暖的遇见,不过偶然;最重的遇见,不过蓦然回首;而最轻的遇见,也不过莞尔一笑。但不论是最美,最暖,或重,或轻,那遇见也早已不在......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5】

近日,重读了家里一本旧书,《围城》,想说点什么却实在不敢提笔,毕竟对于高中生而言,婚姻,还是一个太遥远的话题,于是我不敢造次,只能从文字缝儿里向精髓和内涵扎根,吮出这许多浮皮潦草的拙见。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在《围城》里有明显体现。全书有十余个人物来源于生活中的亲朋或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个性鲜明生动,都好像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方鸿渐碌碌一生,却好像从来都不缺少女人围绕身旁。从鲍小姐,到苏文纨,似乎都隐隐暗示着什么,等到了方鸿渐与唐晓芙决裂,其中隐晦的内涵才渐渐显露。读到“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应的身体”时,我本生出了很多感慨和惋惜,可紧接着他又“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瞬间让我连同情之心都减了许多,也好像明白了这不是方鸿渐美好爱情的结局,而是他悲惨婚姻的暗示。

作为这本书里唯一一个没有受围城婚姻荼毒的人,唐晓芙一出场就有“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似乎坐实了清纯、可爱的形容。但“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作样的早熟的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的孩子,还说不上女人。”这样的总结,又不免让我浮想联翩。唐晓芙真的只是摩登社会里一株单纯的芙蓉吗?若真如此,何以让赵辛楣这样一个人精与她相识多年却只是觉得她“一个黄毛丫头”,何以让与她无冤无仇的表姐觉得她“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弄着”,又何以能让方鸿渐这样一个已经世事的男子听了她如此多的负面评价之后连一点疑心都不曾萌生?她是那个年代中家境殷实的唐晓芙,她的学识和教养怎能容许她不化妆不打扮就随意出现在陌生男子面前?这么多找不到答案的问号,直到孙柔嘉出场才让我有了能说服自己的解释。

“孙小姐长圆脸,旧象牙色的罐颊上微有雀斑,两眼分得太开,使她常带着惊异的表情;打扮甚为素净,怕生得一句话都不敢讲,脸上滚滚不断的红晕。”多么相似的出场,给人的第一印象都是单纯、素净,可是后来种种,“鸿渐只有敬佩,想女人这怪东西,要体贴起人来,真是无微不至,汗毛孔的折叠里都给她温存到。”之类直接证明了孙柔嘉的聪明和心计。那么,是不是说,唐晓芙骨子里,也是有点这样的感觉呢。

不是不打扮,而是“万里无云万里天”似的以素净作为最好的打扮;不是未经世事,而是看透了男人的心情;不是黄毛丫头,而是已经成熟、早寻到了以退为进的人生新路。

也许我给自己这样解释歪曲了作者的本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作者本意真的只是想创造一个正面角色。但毕竟逝者已矣,究竟是何用意我们已无从知晓,只有从字里行间做些自认为合理的猜测,聊以自慰。

何况,对围城的讽刺充满了全书,若冷不丁提出了这样一个“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唐晓芙,总会觉得不合情理,未免生硬。

对于孙柔嘉,我不喜欢她,我想书里有句话真的很适合送给她“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著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方鸿渐就是这样。你以为他懦弱可欺,你以为能令他甘为你驱使,却不知他心里也总怀着这样的理想,“对任何人发脾气,都不能够像对太太那样痛快。父母兄弟不用说,朋友要绝交,用人要罢工,只有太太像荷马史诗里风神的皮带,受气的容量最大,离婚毕竟不容易”。你以为结婚之前对他百般讨好迁就或用尽手段去吸引,结婚之后就能让他对你服服帖帖,唯命是从,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就是你最大的不幸。他接受的不是你,而是你创造扮演的那个人。他的懦弱也总有底线,即便是个一无是处的“游学生”,他也绝不可能为了一个不爱的女人放弃底线,听凭吩咐,也不可能为了一段仓促而成的婚姻放弃自己原本的家庭。

当然,孙柔嘉,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是你没有考虑到的。老祖宗讲究门当户对是有一定道理的,“两亲家见过面,彼此请过客,往来拜访过,心里还交换过鄙视,谁也不满意谁。方家恨孙家简慢,孙家厌方家陈腐,双方背后都嫌对方不阔。”两个人之间可以容忍迁就,可两个家庭之间呢?所以,从你选定了方鸿渐并自以为是的认定他会按你想象中的样子发展时,就注定了你的围城婚姻。

“褚慎明说英国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苏文纨说:‘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简直就像是有温度的血液,节制而均匀地流淌在《围城》中,将那些看似零散琐碎的情节串在一起,使得所有的人物和情节都添了真实。而这份真实,就是《围城》最吸引我的地方。它不同于其他讽刺小说那样夸大其词,而是偏向真实,以最温柔的语调讲述最悲哀的结局。

虽然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可那只祖传的老钟打出“当、当、当”的响声带给我的震撼依旧如钟声本身一般,凌空飘扬,经久不散,“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总觉得酿成这样的结局一定是因为谁出了问题,翻回去寻,却毫无头绪,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一切都只是盘萦在一片迷蒙之中。

老钟的敲响提醒了时间,只是短短五个钟头,就是天地翻覆,这些零零碎碎的围城故事,一如钱锺书自己的感慨,都是“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6】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2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出国留学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体现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像是一个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3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4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5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6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围城》是一本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副市井百态图。作者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地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中国人展现出来。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我们每个人一生都在奋斗,从上学开始。小学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初中;初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高中;高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大学;大学时又想找到一份薪水高的工作,然后组件幸福的家庭……一次次兴奋地进入所期待的地方,不久后又觉得乏味,想要跳出去,但是最终总是被困到了城中,迷失了方向。希望我们的一生不要总在一座围城里度过。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那样,虽然也是进出围城,但是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平凡而又伟大地度过一生。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7】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8】

第一次拿手机看名著一开始不习惯啊!以为“围城”讲得是一个城市里的形形色色的人川流不息的生活状态,当我读完第一章节后发现“围城”是在讲述一个主人公叫方鸿渐的多半身生活。

书中提到“围城”这个词还是从苏文纨口中说出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该词,而是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婚姻”中的那道“围城”在我看来主人公方红渐遇到鲍小姐所在船上发生的事件,让人觉得方鸿渐的“平庸”,没有太多男子气魄或许是当时环境的影响外加苏文纨的挖苦与讽刺,让他忍气吞声以至于被鲍小姐玩弄。

对主人公方鸿渐体吾主要是从他对唐小芙的感情中又插入苏文纨的感情,导致纠结与胆怯心里并存,还有赵辛楣当时追苏文纨过程中对方鸿渐的态度和语言幽默风趣,方鸿渐明明知道苏文纨对自己的感情却不去回应,只是表面应付,从中不敢爱也不敢恨的态度全让唐小芙看在眼里,一开始当做笑柄,任方鸿渐对自己“私下的追求”,以至于方鸿渐和唐小芙感情纠葛很脆弱,苏文纨一离间导致他们的感情走向了终结。

还有一处对我的印象较深的地方是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后,两人的世界总是在“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一开始我也以为孙柔嘉会比较温柔平易近人,没有想到后来也成为一个泼辣,斤斤计较,庸俗势利之人。夫妻两个人在经济上,家庭环境(背景下),生活方面存在太大差异,以及两人思想的交锋,小说虽写这两个人却是两种派别的代表,一个是在传统封建家庭背景下又接受了一些西方教育的影响青年,而另一方则先以温柔善良在婚后转入庸俗势利的女性代表,交织结合在一起……

从赵辛楣身上看到“情敌”的表现(一开始对方鸿渐)到“同是天涯沦落人”再到“真挚”的感情,赵辛楣的家世背景给予他很大“便利”相比较而言还是比较喜欢的人物(在这篇小说中)

从“苏文纨”身上看到“高傲”(知识才能)到“好强女性的心里”再到婚后“唯利是图”,又去招惹赵辛楣的情感,让我们读者很厌恶,憎恨,很鄙视她,她的“高冷”已经被这行为抹杀了。

从“孙嘉柔”身上看到由“温柔”到“柔弱”到“强势”再到“泼妇”最后“庸俗势利”对感情真心流露只是迫于当时家庭原因处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妇女”形象的代言人,体吾“婚姻”生活的悲催性。

从“方鸿渐”身上看到“无能”“软弱”“纠结”当时社会环境下以“大家庭种留学生”的形象青年,兼顾两种思想又有一种“无奈”的情感夹在其中,从“对情感追求”到“希望感情”再到“绝望”(对唐小芙感情破灭颓废)再到遇见“孙柔嘉”对情感“模糊性”最后到“婚姻给予的枷锁”折磨的让人窒息。

大多数人物都是为“方鸿渐”做陪衬从侧面让读者明白方鸿渐所被困在这“围城”下的生活状况再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人物心里,又有一种悲悯情怀夹在其中让人有一种思索在里面“命运的安排,还是安排的命运?”“人影响环境,还是环境影响人?”“思想决定行为,还是行为决定思想?”“思想能否鞭策行为?”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9】

以前总听说围城,今年自己进入围城的第四年,也想看看到底钱钟书怎么描写他心中的围城,所以赶上当当网打折跟着很多书一起买了《围城》这本书。12月用了20几天读了这本书,还要感谢期间培训所以能够提前看完。

这本书讲了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到走入婚姻的整个过程。大背景是抗战前期,国家动荡不安,可是说来也怪,爱情啊,婚姻啊好像从来都不会因为什么战争或者国家情况而受到影响,在战争中的人们依然会萌发爱情,依然会结婚。说回这本小说,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还是单身,但是我认为他的道德标准有问题,所以才会和已经是别人未婚妻的鲍小姐春风一度。这一点上可能男人都差不多吧,毕竟男人多数都是视觉动物。但是,遗憾的是,鲍小姐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否则,方鸿渐会不会被未婚夫哥给做掉也是不得而知的。后来苏文纨竟然爱上了他,可是男人对于没有任何征服欲的事情可能是缺乏兴趣的,即使苏文纨家境再好学历再高,最终他也没有选择她。让我感到不解的是,唐晓芙竟然是方鸿渐的菜,无奈因为苏文纨因为方鸿渐的“懦弱”,阴差阳错两人并没有走到一起。最后和方鸿渐结婚的竟然是孙小姐,可这个人才认识不过一年,方鸿渐也并非非卿不娶的爱着她,两人的结合也好像是命运的捉弄似的,其实谁也不怎么喜欢谁,但是却最后协手走入了婚姻。现实中,又有多少都是这样的情况呢。不是爱,但是觉得还合适,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结了婚,婚后意见不合、三观不合,柴米油盐竟是错,各种吵架相伴,结果消耗了两个人的能量值,消耗了婚姻的能量值,有的吵一辈子,有的半路解散了,有的将就着还在过。婚姻中可怕的可能还不是出轨,而是不爱。

小说中说围城就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来”,我想想进来的外面的人,都是因为想象围城里有一个人能够解救当下孤独的自己才会憧憬进入的,而里面的人,因为太多的鸡毛蒜皮,生活很多时候过得一地鸡毛,于是其实也羡慕着外面的人。

曾经有人说,婚姻中有100次想要掐死对方,但是有101次想要放过他。婚姻其实是一个大命题,里面有很多学问的。很多人只是走近了、走入了,却并不总反思,遇到事情了冲动占据大部分,理性倒总是躲起来。婚姻中鸡毛蒜皮是常态,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如果再加上一个娃,好戏开始。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没有资格评判的,只有都经历了才会知道其中的道理和隐喻。

婚姻中有七年之痒一说,现在听说变成了三年之痒,可能因为当下年轻人都是速食爱情、快餐婚姻吧。为何会有“痒”的时候呢?三年也好,七年也罢,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遵循着远香近臭的道理,在一起久了可能就会有厌倦的时候,何况夫妻日日在一起。如果出现了那个时刻,怎么办?离?不能那么草率。要像遇到病症一样,去治疗它。

围城很大,我们每个人要用爱去充实它,围城也很小,一定要悉心呵护。

推荐!《蜡烛》读后感通用版7篇


语文学习中一定遇到了读后感作文的题目,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那么作文怎才写才最好呢?作文5000网为你推荐《推荐!《蜡烛》读后感通用版7篇》,希望能帮助到学习的你!

《蜡烛》读后感(篇一)

如果给你一份绝密文件,让你藏在最安全的地方,你会选择藏在哪里?如果遇到危机,你的表现会是怎样?

是小盒子里,是方砖下,是纳在鞋底,还是塞在某个幽暗角落的缝隙里?

就慌张,是害怕,是怕得泪水直流,还是惊讶得直站着说不出话来?

也许,你会像我说的那样做,但是,他们却与你截然不同,他们就是参加了秘密情报传递工作的——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

他们是法国的一个普通家庭,可是他们却参加了秘密情报的传递工作。他们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利用了人们往往以为最机秘的东西都是藏在最隐蔽的地方,对眼前事物常常忽视的这一心理特点,把机密文件藏在显眼的蜡烛芯里,瞒过了凶恶、愚蠢的德国军官。然而危险并没有化无,狡猾的军官又点燃了蜡烛,大儿子想办法借“取柴”之名,把蜡烛夺回。军官凶狠地抢回蜡烛,小女儿娇声向军官道了晚安,并夺回了装有情报的蜡烛。

小女儿的机智与冷静挽救了三口人的性命。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向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的机智勇敢致敬,向德军强盗伯愚笨、凶恶唾视。面对凶狠的敌人,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临危不惧、聪慧应对,真令人佩服!

面对困难不畏其厉害,从容面对,勇敢向前,是我从伯诺德夫人一家三口身上得到的启示。

《蜡烛》读后感(篇二)

那一天,妈妈和我来到歙县书店。我一眼就相中了这本《红蜡烛与美人鱼》,一回到家,我便趴在书桌上细细品味着《红蜡烛和美人鱼》的'故事,读完后,我的心中顿时冒出了许多感想!

他是日本著名的小川未名大师编写的。在此之外,我读过很多书。不过这本《红蜡烛与美人鱼》就像一块吸铁石一样,深深的吸住了我的心。

它主要讲了有一条已有身孕的人鱼,她不想让孩子跟自己一样待在孤寂的海里,就把孩子送到了人类陆地上的一个小镇里。这个孩子被一对老夫妇捡到了,而正好这对老夫妇没有孩子,他们认为是神赐给他们的孩子,要好好抚养。女孩儿长大了,学会了在蜡烛上画画的技能来报答那对老夫妇。一天,一位商人来到这家店里,他看了一眼就知道女孩儿是美人鱼,于是想用金钱来买下这条美人鱼。起初,这对老夫妇不答应,可后来,商人对老夫妇说。美人鱼是不祥之物,如果不赶紧撤手,会大难临头!最终老夫妇还是听信了江湖商人的话,把女孩儿卖给了商人。女孩儿知道了,心里很难受。商人把姑娘带走的当天晚上,海上出现了少有的暴风雨。从此以后,神山上只要点起红蜡烛,无论天气多好,都会狂风大作。之后,整个村子受到诅咒。

女孩儿明明那么聪明又善良,会在蜡烛上画美丽的画,可最终还是被老夫妇卖给了商人,哎,多可惜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定要善待他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善待他人,他人便会善待你。你若伤害他人,他人总有一天会报复你!

《蜡烛》读后感(篇三)

这篇文章就是在二战期间创作的。一位苏联青年红军战士,为了解放南斯拉夫而战死,一位南斯拉夫妇女不忍暴尸战场,不顾年老体弱,艰难的将其掩埋,并将珍藏了45年的结婚喜烛点燃在坟头,表示深深的敬意以及悼念。这不分国界的深厚友谊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

但是,在这美好感情的背后,有着怎样残忍的事情呢?是什么让苏联红军战士失去青春和宝贵的生命?又是什么是南斯拉夫妇女无依无靠,家破人亡?是战争是让人无比痛恨的战争!当和平之花凋零、和平之鸽折翼、和平之舟搁浅时,你做何感想?是在敌人面前懦弱发抖,还是像苏联红军一样奋起反抗,或者像南斯拉夫妇女一样正视悲惨的现实,置生死于度外?

我不经想起了4年前的伊拉克战争。因为伊拉克的石油,美国用了多少个理由去杀戮;因为伊拉克石油,美国用了多少个理由去制造战争,去制造自己国家与伊拉克人民的隔阂?每一次战争都会有流血和死亡,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又有什么力量去阻止?我只能默默的祷告,希望我有一只马良的神笔,能够为战争而死去的人民画上第二个灵魂!

唤女呼儿,寻娘找父,惹下落泪无数。

仰天长叹,苍生何罪,当此灭顶风雨。

想将士,血染黄土,人间亦是儿女。

铁腕统帅,谋国智士,功是森森白骨。

相送炮声,来迎血泪,人道是民主。

弱国百姓,穷家人命,谁见真心几许?

君能否,寻一桃园,去听笑语!

在联合国总部前,有一座矗立了40多年的“铸剑为犁”的铜像,然而全世界和平一刻从未出现。不过,两根插在战士坟头的蜡烛光芒虽弱,但却点燃了希望……

《蜡烛》读后感(篇四)

人生像一艘在大海上航行的轮船,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我认为:有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了>这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女儿杰奎琳,她聪明、机警、镇定,尤其是勇敢。面对凶残的敌人,妈妈和哥哥的努力都失败了。一般人甚至是大人都不敢再有行动,可小女儿杰奎琳却突然娇声地对德国人说:“司令官先生,天晚了,楼上黑,我可以拿盏灯上楼睡觉吗?”她凭着自己的勇敢救了妈妈、哥哥和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杰奎琳那么伟大,但我自认为我还是个勇敢的男孩子。

一次,奶奶家飞进了一只蝙蝠,那丑陋的模样吓得姐姐尖叫着躲了起来,我也有些害怕,但还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与蝙蝠来一场大战,保护姐姐。这家伙在空中转圈,一会儿飞到这,一会儿飞到那,好像不把我放眼里。可恶的东西!我拿来我的玩具枪,对它连发三枪可一发没中,还差点打到了灯泡,好险呀!它在我头顶上转着圈,好像在嘲笑我。我急中生智,对着它转圈的路线开了两枪。它好像懂我的心思,改变了方向。我回头看看姐姐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再回头,它不见了。我焦急地搜索着,在窗帘上,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生怕打草惊蛇,瞄准、开枪,中了。这下可神气不了啦。

只见它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乱飞。咦,谁把窗户打开的?原来是姐姐,她见我英勇善战,也起来想帮点忙。蝙蝠仓皇出去了,我冲它大叫: 今天放你一马,明天我等你决一胜负。第二天,我开窗等了它半天,只等来好多蚊子。真可气。可通过这件事,姐姐从此对我可是刮目相看了。勇敢之船,只要你勇敢,不怕困难,就一定会到达胜利的彼岸。这将成为我的人生座右铭。

《蜡烛》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半截蜡烛》的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人占领了的法国,有一家三口法国居民为了把德国人赶出去全家都机智、勇敢地保护机密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文章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从中我也明白了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有,面临危险的时候,不能害怕,要镇定自若,十分沉着冷静地去想办法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啊!文章中的伯诺德夫人把一个装有机密的小金属管封在一小截蜡烛中,并且使孩子们认识到,这个金属管内的机密,跟祖国的解放有关,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守这个秘密,表现了这位普通的法国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对祖国的无限忠诚。其中两个孩子的沉着、机智、勇敢,实际上这也是他们一种爱国精神的表现。这里,我其实最佩服的就是杰奎琳。虽然她只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但在母亲的感染下,遇事镇定,这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遇事能向杰奎琳一样冷静、机智,并且可以为祖国出一份薄力,培养自己更进一步的爱国情怀,让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爱国人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成功啊!

《蜡烛》读后感【篇六】

读后感:半截蜡烛蜡烛只是一件不起眼的日用品,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间,在伯诺德夫人一家却与它生死相依,因为里面有重要的密信。就这样它、伯诺德夫人一家和三名德国军官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事,最终伯诺德夫人一家凭着机智和勇敢取胜。伯诺德夫人一家展现出强烈的爱国精神,给我留下深深的烙印!

伯诺德夫人有一儿一女。儿子杰克聪明机灵,很讨人喜欢;女儿杰奎琳温柔漂亮,声音动人,是伯诺德夫妇的掌上明珠。伯诺德夫人有贡献,她看到德国军官点蜡烛时,急忙拿油灯,还说这点灯亮些,准备把蜡烛换掉,伯诺德夫人是十分从容的;杰克也有贡献,他想出了抱柴火的办法,虽然没有实现,但他这种勇敢、镇定的做法感染了妹妹杰奎林;杰奎琳的贡献最大,是她将蜡烛拿走,保住了情报。她选择了个合适的理由,还打了个哈欠,让人觉得她很困,说明她很聪明,她天真、纯洁的声音得到了司令官的喜爱,就不会刁难她,说明她很机智。

我们也要向伯诺德夫人一家学习,学习她们强烈的爱国精神!多唱唱我们的国歌吧——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蜡烛》读后感【篇七】

在这个学期中,我学习了《半截蜡烛》这篇课文后,使我惊心动魄,文中伯诺德夫人一家机智勇敢,使我敬佩不已。

本课讲述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佬经常来别人家中查看,在伯诺德夫人家中,一家人正在讨论为了把秘密情报保护好,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不一会儿,德国军官来到他们家中,搜查了以后没有要走的意思,因为外面正刮着大风。士官问了他们几个问题,她们都机智的回答了。到了最后关头,正当杰奎琳走上最后一层台阶时,蜡烛灭了。当我读到最后时,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为伯诺德一家而担心,还好情报没有被发现。

这篇课文歌颂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之情,体现伯诺德一家人的勇敢机智,不畏牺牲的精神,她们用智慧与敌人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就是被敌人杀死了,我相信她们是死而无憾的,是死得其所的,我真佩服她们。在与军官的对话中,我感受到了她们不畏,视死如归的的伟大精神。因为有了生存下来的信心,在有惊无险的对话中,在最后的紧要关头,这样才活了下来。

在解放之前,世界总是战争不断,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我希望今后不会再有战争,让和平永驻人间。

名著读后感作文(模板7篇)


学会写作文对于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写作文很大程度上锻炼了我们的文笔。写好一篇作文还是需要大量的精力和脑力,您能很好地运用文章这根枪杆子呢?你可以读一下作文5000网的编辑整理的名著读后感作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1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童年》,它是由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创作的。在《童年》中,作者大多数是以孩子的视角来展开故事情节的,跌荡放诞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禁感叹道:“可怜的孩子,谁的童年有你凄惨!”书中再现了19世纪70年代俄国人民糊口的社会环境和小主人公阿廖沙自父亲逝世后在外祖父家里渡过的艰辛岁月。在外祖父家里,没有一点家庭暖和,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事是司空见惯的.,很显然,阿廖沙在这里糊口时,内心布满了恐惊,胆战心惊的,生怕做错了事,但是,还好有外祖母的细心呵护,她成了阿廖沙童年时代独一的精神支柱。可以说,《童年》是高尔基的真实写照,也是19世纪70、80年代俄国社会的缩影,它艺术地再现了当时俄国人民,尤其是“铅样沉重”的残忍可怕的小市民世界的糊口环境。

童年糊口是一个人生命当中最夸姣的回忆。正在享受童年的孩子就像春天中含苞待放的花朵,布满着好奇与活力。但是,阿廖沙的童年糊口却是一波三折,懵懂的他整日糊口在惶恐、吵闹的暗影之下,面对凶狠、残暴的外祖父和自私自利的小舅舅雅科夫,阿廖沙必需学会坚强、学会忍让。

在阿廖沙的童年糊口中,有一个重要的人泛起在他的身边—外祖母阿库琳娜。她慈爱善良,智慧能干,热爱糊口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宽大的襟怀胸襟。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傲的心,她还常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的卵翼和疼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

到了阿廖沙十岁那年,他的母亲与世长辞,家中已没有了依赖,所以他不得不走入社会,独立餬口。这个不幸的孤儿从此离别了饱尝善恶的童年,走向苦难的人间。可想而知,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他一定是风餐露宿,他当过学徒,捡过褴褛,做过跑堂的,看门人、搬运工人和面包师傅。也许,恰是由于他历尽千辛万苦,看透了这险恶的社会,整个国家民不聊生,战乱纷飞,所以他从1892年后,就以笔当b88枪88b,用文章来批判这个社会,以至于受到后人的敬仰和称颂。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2

《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反映了俄罗斯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阿瘳沙的外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就是俄罗斯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小说描述了普通俄罗斯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都别忘了读书。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3

再捧起《繁星·春水》,尽管不翻开书页,却依旧能将每一段优美的字词欣然映在脑海中,用冰心老人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受泰戈尔《飞鸟集》影响所产生的诗集。诚然,亦是斐然。

很想把它带给我的震撼洋溢在文字之间,但写了又改,还是无从谈起,似乎这份压迫感是每个深入人心的书的相通之处。像史书,你可能读了一生也不会把前人的思想揣摩透彻;像童话,或许只零星几个片段就知道结局,却还是把视线聚集,一字一句地理解。

像它,何不为史书呢?冰心老人不过是把大苦难化成了爱的片段。像它,何不为童话呢?恰似一汩童真纯净的泉流进了心底。

我未曾经历过那个混乱的年代,也未曾目睹过掳掠精神财富的场面。是的,她从不在文字中直白地叙述。这一点坚韧是人们所敬仰的根基,是人们所感动的价值。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冥冥中,我感受她手迹中人性的温存,像天幕中的星河,闪烁着熠熠的光辉,温暖而动人。

再作个比喻——一颗种子的萌芽,要经历破土而出的过程,一颗种子的长成,要靠周围的环境和自身汲取的营养。而当它惺惺松松睁开眼睛,却发现眼前一片黑暗,没有雨露和充足空气的土壤,没有爱和幸福的滋养,萎蔫之时,安睡之前,是这样的164道阳光,照在它身上。温暖,不是吗?面朝阳光,向往春暖花开;成长,不是吗?面朝数道追光黑暗前早已遗忘……歌颂母爱,歌颂自然,歌颂人间真情与童真。使得陌生的年代里有了不被麻痹了的知觉,使得冰冷的世界中又燃起了爱的星火。是这点点火光,燎原了崭新的世纪。

繁星中,是真切的爱;爱河上,是一汪春日的江水。

妈妈的话:突然之间女儿长大了,让我没有丝毫防备,就拿这篇读后感来说吧,这是我们长假的作业,作业很多,这只是之一之一,偶曾泛泛地读过《繁星·春水》,知道只不过是冰心歌颂母爱歌颂童真的诗集,语言简单而富有寓意,没太在意,但看过女儿的读后感,我说你这读后感咋写恁沉重?我看不懂?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4

这学期老师推荐我们看四大名著的《西纪行》。主要内收留是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一路斩妖除魔的故事!

我喜欢《火焰山三借芭蕉扇》。孙悟空历经艰辛,三次才从铁扇公主的手上拿走芭蕉扇。第一次悟空被扇子扇走了。第二次他吃了灵吉菩萨的“定风丹”又去迎战,飞进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铁扇公主给了一把假扇子,孙悟空差点被扑面而来的大火烧死。第三次,他变成牛魔王的样子轻而易举的把芭蕉扇拿走了,结果真的牛魔王变成猪八戒,把扇子又夺走了,孙悟空无可奈何,又找到李天王和哪吒帮忙,最后牛魔王才忍痛交出了芭蕉。我喜欢这个故事是由于更能凸起孙悟空的机智勇敢和坚强的毅力。

由此我想到了语文书中的《恶运打不垮的信念》这一课,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坎坷和崎岖,但只要有恶运打不垮的信念,但愿之光就会驱披发绝望之云。糊口中肯定会碰到挫折和崎岖,假如没有这些东西,那糊口还有什么意义呢?只要把难题定为一个目标,总有一天一定会打败它的!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书是人类的阶梯,只要多读些书就多一些知识。这本书让我懂的许多深刻的道理。

书里大概写了汤姆叔叔是个奴隶,他是一位善良的人。当他知道主人要把自己和另一个女奴的孩子卖掉时,他没有逃走。后来汤姆叔叔被卖给黑利。途中救了落水的女孩,女孩的父亲成为他的新主人。可主人不幸死了。汤姆叔叔落到了雷克手中,汤姆叔叔被活活打死了。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后,让我清楚的看到汤姆叔叔无比高尚的美德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表达了黑奴对平等人生的渴望。

文中的黑奴极力反抗,虽然对主人没什么效果,但是黑奴依然这样做,只要坚持不懈,再困难的事都可以把它解决。虽然经历了重重的难关,但是这样能让黑奴获得自由。

从文中可以知道反抗有时对自己有好处,有时可以听听别人的意见,文中的黑奴们极力反抗让自己获得了自由。从中我明白了有付出才有收获,坚持不懈才能成功。我喜欢这本书,我要看多几遍。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6

我自以为我的童年虽不如公主与王子般夸姣,但至少是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特别是父母把我当做“掌上明珠”,“心肝法宝”,简直整天就像糊口在蜜罐里一样。

但我读完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禁为小主人公阿廖沙的悲惨遭遇而感到深切的同情,心里显得特别沉重和压抑。

天哪!如斯比较,我的童年与阿廖沙的童年竟有天地之别。我的童年是彩色的无忧无虑的。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痛苦不堪的,他时常由于出错而遭到外祖父的毒打,有一次,阿廖沙由于染坏了一匹布,而被外祖父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那也许是一种我无法想象的痛苦吧。除此之外,我没有烦恼和痛苦,重来不用考虑衣食往行不需要为糊口去奔波,我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所以,我很庆幸我出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是最幸福的人。我们多数人理所当然的社会和父母为我们创造的一切。拥有着这些,我们这些小朋友还并不满足,老是奢求更多,例如:文具要高档的,衣服要名牌的,更有甚者整天陷溺于网吧。此时,我们因该感到惭愧,应该悔过自己的奢靡,我们无疑是在糟践父母的辛勤血汗。

我们不少人在优胜的前提下玩物丧志,变得越来越懦弱了,碰到一点难题就想退缩,逃避或是走捷径。而阿廖沙却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并没有被苦难的糊口所击垮,而是满怀决心信念,奋斗拼搏,越来越坚强,感悟许多人生的哲理,并不懈的追求光明和真理,终极成才。

正像高尔基所说:“是无私的爱丰硕了我,使我能坚强地活想去。”

所以,让我们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爱吧!那样会更幸福。

名著读后感作文 篇7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 作品以旧中国北平为背景,描写了人力车夫祥子由人堕落为兽的悲惨遭遇,表达了作者对挣扎在社会最低层劳动者苦难命运的关怀和同情,歌颂了祥子勤劳、朴实、善良、向上的优良品质,深刻揭示了造成祥子悲剧命运的原因。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著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著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读罢这本书,我对祥子的评价为:祥子是一个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而失去生活的人。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成为社会的人渣,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次次对他的打击,他放弃了。所以酿成了书中的人物一直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