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读书的2000字作文

发表时间:2021-08-17

读书是一叶小舟,带你遨游汉字王国;读书是在品尝营养面包,它能让人充满了精神粮食。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读书的作文范文精选,欢迎阅读。

篇一我爱读书

六一儿童节快到了,我们学校举行了很多活动。其中的读书活动,真是令我难忘。

在活动中,我读了很多书。其中的《皮皮鲁外传》最令我难忘。因为我是非常喜欢发明小东西,皮皮鲁也非常喜欢发明小东西。

皮皮鲁一个郑渊洁笔下的人物。他是那么的天真活泼、顽皮又可爱。读了《皮皮鲁外传》这本书,我才知道皮皮鲁是一个爱发明喜欢创造的小男孩。

皮皮鲁因为喜欢玩鞭炮,而被鞭炮弹上了天,发现了神秘的地球之钟。上化学课时,皮皮鲁好奇地将袜子放在化学剂里,结果穿上这种袜子后,他长高了许多。皮皮鲁还是一个爱玩的孩子。他在同学家搭了一座座小房子,还拿了神奇的缩小喷雾气,把自己给变小了,进入小房子玩了个痛快。皮皮鲁还当了一回兔子。因为他们班的班主任徐老师太希望自己的学生上进。而兔子是又乖又听话的动物。徐老师就把全班学生变成了兔子。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每当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时,我仿佛是一头贪婪的大白鲨,把一条条知识小鱼大口大口的吞进肚里。智慧大都是从书中汲取和积累起来的。

我们要热爱读书,认真读书,读好书,读有用的书。让我们把读书当作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去热爱读书吧!

篇二读书心得体会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列宁也曾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不管怎么说,这些名人名言都充分表现了书对人类的重要性。的确,书对人类真是太重要了。沉沦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热爱生活,心里充满仇恨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无比关心他人,心胸狭窄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心胸无比宽广。作为我们小学生,更应多读些有益的书籍,这样不但可以让我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写作能力,而且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对,书籍是知识的源头,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籍,是嘹望世界的窗口,改造灵魂的工具,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读书,能使人愉快,使人聪明,鼓舞人的思想感情去爱人类,爱和平。

书是有价的,但又是无价的。世上的书那么多,价钱从几元到几千元,各不相同,可它们内存的知识是无价的天价难及的。书对人类的影响有多大,自然不言而喻了。

为了历史的前进,社会的发展,人们渴求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生产力。只有知识才能构成巨大的财富源泉,既使土地获得丰收,又使文化繁荣昌盛。

努力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好读书的人们,让我们一起读好书吧!

篇三读书的故事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作家高尔基的名言。这也是我的真实写照,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书的故事吧!

我家的床上、沙发上、卫生间的抽纸箱上,都是我的书逗留的地方。记得有一次,爸爸买回来几十本科普书。我高兴坏了,一到家就如饥似渴地看起来。这时,妈妈说周奕,开始爱家大扫除!我极不情愿地拿起了扫把,也同时拿起了书。妈妈一看这情景,无奈地摇了摇头独自去忙了。我一头扎进了书堆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古埃及的金字塔到中国的万里长城;我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

在一次科学课上,何老师问我们人一共有多少个牙齿?门牙、尖牙、磨牙各自的作用是什么?它们的数量是多少?正当大家疑惑不解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十万个为什么》上所看到的关于人牙齿的介绍。我站起来说牙齿一共三十六颗,上下各十八颗;门牙是切断食物的,尖牙是嚼碎食物的,磨牙是磨碎食物的。门牙四颗,尖牙四颗,剩下的全是磨牙。听完了我的回答,何老师点点头,赞许地说对!这时,同学们都向我投来佩服、羡慕的眼光。

通过上面的两件事,我明白了。在学好自己正课的情况下,看课外书不仅能开阔自己的视野,而且还能增长不少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篇四我的读书之路

好书是生活中最好的财富,我们生活中无时无刻不能没有书的陪伴。书就像翅膀,带我们飞向知识的殿堂;书就像钥匙,能开启人生的智慧之门;书就像一瓶神奇的药水,可以治疗我们心灵的创口;书就像老师,引导我们健康成长

我最早的读物是叫绘本的小书。绘本主要是给五六岁孩子看的,薄薄的,但是印刷精美、色彩鲜艳、故事生动有趣,正是那些小小的图,让我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我一读,就上瘾了。每次当我要睡觉时,总会让妈妈给我读上一本或两本,我也总听得津津有味,然后才能安心、甜甜地睡去。如果妈妈不读,我就睡不着,浑身难受,就像身上有千万只蚂蚁在乱爬。

我读小学了,绘本不能使我满足了。因为我认识了很多的字,而且能熟练地拼读拼音。七岁生日时,我得到了一套薄薄的注音读物。我收到书后非常开心,如获至宝,爱不释手。我每天都去翻看它,几乎要把封面翻烂了,甚至睡觉时都放枕头边,里面的内容能倒背如流。

渐渐地,薄书不能使我满足了。我觉得越厚的书蕴含的知识越多,所以专买二三百页的厚书。而且只要一看书,就经常入了迷,废寝忘食。如果有续集,就要求妈妈马上去。为了买书,我整天粘在妈妈身后,十足一个跟屁虫。但那时的我,读书囫囵吞枣、不求甚解。

后来,我的食欲更大了,买的书装满了大书柜。而且,我学会了精读、品读,同一本书会反复读,反复体会书中人物的情感,换位思考书中人物的做法、看法等等。

现在,每天读书一小时已成为我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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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书笔记精选2000字作文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她一生中唯一的作品。小说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一直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下面是小编向各位推荐的飘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飘的读书笔记篇一

内心挣扎很久才勇敢提起手中的笔,害怕我的文字会破坏它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主人公思嘉奥哈拉生活在佐治亚州的塔拉庄园,她疯狂地爱着邻居艾希礼。但是艾希礼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了,思嘉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不久,南北战争爆发,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思嘉成了寡妇。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白瑞德船长相识。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思嘉在白瑞德的帮助下离开亚特兰大,回到了塔拉庄园。看到昔日庄园已变废墟,思嘉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后来,思嘉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白瑞德深爱着思嘉,不久思嘉嫁给了白瑞德。但同时,思嘉还是爱着艾希礼,白瑞德伤心地离开了思嘉,此时思嘉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白瑞德。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飘可以说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小说中最吸引我的是斯佳丽的独特的个性以及她与瑞特马拉松式的爱情。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而是现实和功利。斯佳丽一个流淌着爱尔兰血液的灵魂,活泼、自私、勇敢、热情而又毫不掩饰。

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多启发,尤其是思嘉的坚强,对待困境的不屈服,对生活的激情,都让我很敬佩。面对家园的残破,面对自己由高贵的公主变为穷苦妇女的现实,思嘉都没有胆怯和退缩。她用自己顽强的意志和勤劳能干的双手,重新建设了家园,保住了对自己至关重要的土地。我想,思嘉的魅力绝不仅仅在于她的美丽,还在于她不一般的人格魅力。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还有一点令我感触很深,那就是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人们往往不珍惜。当思嘉生活在塔拉庄园时,她一心想离开这里,到亚特兰大去。当战争爆发,毁掉了塔拉后吗,思嘉才意识到,塔拉对她多么重要,她多么深爱这片土地。同样。当白瑞德全心全意爱她时,思嘉却毫不珍惜,总是想着艾希礼。当白瑞德离开她后,她才明白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自己离不开他。我们在生活中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当你拥有时毫不在乎,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发现生活中的美,珍惜它们吧!

这本书是以这样一句话结束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我很喜欢这句话。它告诉人们,不论你今天取得了何种令人骄傲的成绩,都不要炫耀不止;不论你今天遭遇何种巨大的失败,都不要从此自甘堕落。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又是一个新的起点了!

《飘》告诉了我很多,教会了我很多,它不愧为一部文坛巨著!我相信,它一定会为更多的人带去终生受用的启示

飘的读书笔记篇二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是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特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再读时,突然间感觉:斯佳丽那种对金钱和土地的狂热追求是可以理解的。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

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斯佳丽认为自己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特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可是斯佳丽却不明白,越是得不到,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斯佳丽就是斯佳丽,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斯佳丽,始终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小说中的另一个人,也是我最喜爱的人白瑞特。白瑞特有着良好的家世,却并不以此为荣。他有着锐利的眼睛,有着聪明的头脑,他能很快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的勇敢,执着,他的机智果断,都成为让人喜欢的因素,还有他放荡的外表下那颗专一的心也使人喜欢。他爱斯佳丽,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顾斯佳丽,他希望让她事事称心,可这些却被斯佳丽拒绝了,于是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等待他爱的斯佳丽也能同样爱上他,可是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就这样,当他的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死了,再也回不来了。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读《飘》时,对斯佳丽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反感;对她对阿希礼迟迟不肯放手的愚蠢固执而气愤;对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很容易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斯佳丽每次面对困难时的乐观,有时自己遇到不顺的时候,也会轻轻地对自己说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的读书笔记篇三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她一生中唯一的作品。小说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一直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但小说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更有立体鲜明的人物形象和极具表现力的语句描写。它在我们眼前展开了一幅唯美宏大的历史画卷。

全书共63章,叙述开始于美国南北战争前夕,小说主人公、南方庄园主小姐斯嘉丽奥哈拉得知心爱的人阿希礼威尔克斯与他的堂妹枚兰妮汉密顿订婚,烤肉宴后表白不成的她一气之下嫁给了枚兰妮的弟弟,但很快就因为南北战争而变成了寡妇。做客的瑞德巴特勒无意听到了斯嘉丽向阿希礼偷偷表白的过程,从此爱上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子。此后小说围绕南北战争的背景展开,斯嘉丽与瑞德的爱情故事也一波三折地上演了。小说以一个开放式结尾收场,留给读者无限遐想。

关于小说,我有四点感触颇深的地方。从简说起。

一.关于战争

小说的背景设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种植园主一意孤行,林肯为了国家不惜一战。难以想象,没有这生死存亡的一战,美国今日将是何状态,发达程度且不论,就连国家是否仍统一也难定论。美国的这场内战起源于黑人奴隶制引发的一系列利益矛盾,但《飘》中对南方庄园主和黑奴的描写却使我对主奴之间的关系有了不同的了解。在那时的美国南方,黑奴并不一定是地位最低下的,有一些低等白人地位更低生活更苦,反而一些黑奴却因为有主人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并且在黑奴中间也划分了不同的阶层和世界各地曾经或仍然存在的奴隶制一样。一些温和的主人会和奴隶们建立起一种非常坚固的关系。像斯嘉丽的母亲埃伦会亲自给黑奴看病,赢得了奴隶的尊敬。而后战争后,像黑妈妈一样仍然留在主人身边的黑奴不在少数。战争说到底解决的只是一些利益冲突,而要使对黑人的歧视消失,美国到现在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关于土地

小说对土地的描写令人印象深刻。尤其是在斯嘉丽的父亲这位身上流着爱尔兰人血液的性如霹雳的人那里,土地的美丽被充分表现。只有土地值得你出力,值得你战斗,值得你拼命!这位父亲对自己的女儿说(第二章 43页)。小说对主人公的家乡塔拉描写非常精彩,让人不得不相信土地的魅力。尽管斯嘉丽没有意识到,但美丽的土地总能给她带来平静。她非常热爱这片土地,连自己也不知道爱上了,就像爱祈祷灯下母亲的脸一样。(第二章 33页)精心照料的土地上暮色动人,美丽的土地总能使斯嘉丽心情平静。对土地的热爱,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后来斯嘉丽要冒着生命危险回到战火中的塔拉,也是为什么瑞德决绝离开之后她第一个想起来能给她安慰的所在。

三.关于人物形象

《飘》中描写了众多形形色色的人物,但不得不说,很多人物形象,虽不能用脸谱化形容,但也有存在大同小异之处,例如斯嘉丽的妹妹们,虽然是两个妹妹,但却是一个形象,仿佛只是为了为斯嘉丽填上更多故事才分成两个人写。

在这些典型的南方男人和女人们中间,有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不论是斯嘉丽高尚严肃的母亲埃伦,性如霹雳的父亲杰拉尔德,尽职尽责的黑妈妈,猜不透的阿希礼,单纯腼腆的查尔斯,性格夸张蠢笨的女仆普利西,还有大山姆、贝尔、弗兰克、威尔他们都代表了一类人。有些人物身上充分体现了浪漫主义,除了主人公斯嘉丽,还有枚兰妮和瑞德,他们身上的性格品质如此突出,留给人的印象如此深刻。

枚兰妮,这几乎是一个完美女性形象,拥有所有女性的优秀品质,善良温柔、坚强勇敢,对所有人怀有友好的心。她是个娇小玲珑,弱不禁风的姑娘,外表看上去就像个孩子穿上母亲衬着裙箍的大裙子,那双太大的棕色眼睛里流露出羞怯而几乎惊惶的神情(第六章 119页),她的外貌是纤弱平凡的,但正是对她这样的外貌描写,突出了她内心的高尚与美丽。她对斯嘉丽的任性毫不生气,甚至在还未认识斯嘉丽时便在别人背地里评论斯嘉丽时为斯嘉丽说话,在所有人相信斯嘉丽和阿希礼有染时在所有人面前把斯嘉丽拉到身边保护她。在印第亚、梅里维斯太太和艾尔辛太太议论斯嘉丽和瑞德的不是时站出来毫不客气地斥责他们,保护那一对不在场的夫妇的声誉(第四十八章 1078~1080页)。她对人一视同仁,在所有女人都不屑与妓女贝尔说话时,她会在很多人面前并不回避地有好的与贝尔打招呼,还接受贝尔对医院的捐赠。她会在自己都吃不很饱时把食物分出来给曾经破坏她们家园的北方士兵。虽然她常赞叹斯嘉丽的勇敢,但其实她自己的勇敢丝毫不亚于斯嘉丽,最令人动容的一幕是在自己弱不禁风站都站不稳时,因听到抢声就用有气无力的手拖着长刀出来保护斯嘉丽,使一直对她只有厌恶和憎恨的斯嘉丽也有一种欣赏和认同的感情油然而生,在胸怀坦荡、绝无私心杂念的一刹那,她从枚兰妮温和的声音和柔顺的眼神背后看到了她不屈不挠的意志如锋利的钢刀寒光森森,还感觉到蕴藏在枚兰妮娴静的性格深处的勇气不下于一支旌旗招展、军号嘹亮的雄狮。(第二十六章 543页)所有人都尊敬爱戴她,包括一向仿佛目中无人的瑞德也对枚兰妮这样的女性非常尊重,称她为杰出女性(第四十八章 1061页),甚至在瑞德失去女儿美蓝神智极度消沉之时,也正是枚兰妮拖着自己虚弱的身体才去说服了瑞德为安葬孩子(第五十九章)。她是一位智慧的女性,临危不乱,用自己的沉着冷静和瑞德一起在危机时刻救了丈夫(第四十五章)

斯嘉丽,小说的主人公是这样与众不同的女子,作者第一笔就是对她的描写,尽管强调了她并不美,可从她纤细的腰身,浓黑的剑眉,尤其是灵动的淡绿的眼睛上充分看出了作者对这个角色的偏爱,她是生机勃勃,叛逆任性的(第一章)。前几章的描写充分展示了斯嘉丽与传统的南方庄园主小姐们的不同,直率不做作,我就厌烦装作胃口小,想跑却只好走,明明跳上两天的舞也不觉得累,偏偏说跳一支华尔兹就要晕倒(第三章 92页),她从不像其他小姐那样随身带着嗅烟,也不像她们一样装作什么都不懂,让男人来告诉我(第三章 93页)。她总是充满希望与信心,明明知道阿希礼与枚兰妮订了婚还想与阿希礼私奔,并且对阿希礼是爱她的这一点深信不疑,刚刚还觉得阴影笼罩着世界,一会就觉得勇气有涌上心头,太阳又出来了,景色也重新焕发异彩(第五章 104页);刚刚还为阿希礼对枚兰妮的关心而伤心,马上又通过自我安慰而勇气又来了(第五章 122页),她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战士一样。她是如此迷人如此充满魅力,可以再烤肉宴上吸引所有男人的注目,让所有女人嫉妒,她几乎大获全胜了,但只是少了阿希礼她得不到阿希礼,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今后的日子里无时无刻不在追寻着他的原因。如果说斯嘉丽火爆直率的性格和对塔拉的热爱眷恋来自于她的父亲,那么她的对爱情的执着就应当是继承自母亲。虽然书中对埃伦夫人的描写不算多,但从简单的描述中有可窥见大概,她这样一个世家千金嫁给了既无门第又无财产的杰拉尔德并非因为爱情,菲利普永远离开了萨凡纳,也带走了埃伦心里的热情,留给娶她的这罗圈腿小个子爱尔兰人的,只是一个温柔的躯壳罢了。(第三章 49页)斯嘉丽日后也经历了三次婚姻,但没有一次是出于她的爱,并且因为得不到阿希礼,她心中一直念念不忘,只是她心中的热情与希望从未消失这也许是她和母亲不同的根本原因吧。年轻时斯嘉丽曾让无数男人着迷,一生中她曾让很多女人厌恨,在她们眼中,斯嘉丽自私无耻、尖酸刻薄、招人厌恶,为了得到钱可以抢妹妹的未婚夫,完全不顾体面,穿着查尔斯的丧服接受瑞德的邀请去跳舞,后来甚至拒绝为弗兰克穿丧服,在弗兰克为她而死很快又与瑞德结婚,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做生意,如此种种,但她仍然受无数读者青睐,因为她身上有更多可贵的品质,坚强勇敢、无所畏惧,她有孩子一样的直白天真。因为答应过阿希礼好好照顾枚兰妮----并且一定不只是因为这许诺,战火硝烟中她没有丢下枚兰妮,而冒了生命危险把留下来,为她接生,手都被抓肿了,这时的她是多么细致体贴(第二十二章 450页)。带着枚兰妮、韦德、婴儿、普利西回到故乡--她一个人要经历多少艰难。面对残破的家园,母亲的去世和父亲的不幸,她没有像妹妹们只顾抱怨和怀念,而是打起精神重建家园。当她把那个天鹅绒绿窗帘做成美丽的绿裙子,她是那样不拘一格的美丽(第三十二章 674页)。尽管她没法爱她的妹妹们,但是她却仍为她们做了所有事,难道她没有给她们洗澡、梳头、喂饭,甚至不惜每天走上几英里地去找些菜蔬?难道她没学着挤牛奶,尽管那头怪吓人的畜生冲她晃着两只角的时候,她的心都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第二十五章 533页)。其实她很傻,在弗兰克为她的尊严而战时还像个孩子一样抱怨弗兰克不关心她。她总说战争跟她无关,仿佛她一点都不爱国,可当瑞德带她们冲出亚特兰大的路上挖苦了军容不整是队伍时痛恨他(第二十三章 472页)。

瑞德,他的出场同样与众不同抓人眼球,在一群南方绅士中间显得突兀,他长着一张黑脸,黑得像个强盗,眼睛乌黑狂放,就像海盗在打量要凿沉的大帆船,或是要xx少女时的眼光一样(第六章 113页),作者对他的描写如此特别,自然就明白他身上一定有故事。他那眼光就像就像他知道我光身子的摸样似的(第六章 116页),描写如此直白,把瑞德的犀利一针见血地表现出来。这样一个高大魁梧的人,一个军火投机商,一个粗犷的目中无人的总是在嘲弄世界的人,仿佛是一个无耻之徒,但事实上,他只是更加真实不做作这一点和斯嘉丽一样,不过他更精明。他会在自己不受欢迎的烤肉宴上对南方绅士们公然挑衅嘲笑他们的自大,但在斯嘉丽后来庆幸他没入伍时扭过头来看了她一眼,这一看竟使斯嘉丽放开他的胳臂,朝后一缩,这会儿他的眼睛里并没有嘲意,而是赤裸裸的愤怒以及某种近乎茫然的表情,他认真了,然后他离开了斯嘉丽,去参军。他是一个神秘的人,斯嘉丽从来不了解他。他爱孩子他爱单纯天真的事物,没有被世俗杂尘破坏的一切,对这样的事物也格外爱护与珍惜,其实他是善良的人。他在斯嘉丽生下美蓝时欣喜若狂,对韦德这个继子也亲切疼爱,他说我很懂得小孩的(第五十章 1110页),却是沉痛地说的这沉痛一定来自于遥远的另一个人与事,也许与故事开头他不被欢迎的原因有关,他并非无情,恰恰很有情,他只是像斯嘉丽一样叛逆,不愿被世界摆布。黑妈妈说他和斯嘉丽像骡子,斯嘉丽不愿旅行回去给黑妈妈带礼物,可瑞德却记得黑妈妈的唠叨而给她买红塔夫绸做漂亮的衬裙(第四十八章 1063页)虽然明知黑妈妈不喜欢自己,甚至不会穿。而最终黑妈妈也对他另眼相看,还穿上了那件窸窸窣窣的衬裙。他可以说蔑视阿希礼,但却又冒着风险就了他的命(第四十五章)。他尊敬枚兰妮,对值得尊敬的人彬彬有礼,他抱起虚弱的枚兰妮时会轻声说我尽量不碰痛你(第二十三章 467页)。事实上,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很轻松地成为令人尊敬的绅士。

四.关于人物关系及爱情

斯嘉丽与枚兰妮之间的友谊算是出生入死一辈子的深厚情谊了。她们是如此不同,同样是在医院里为伤病员做护理工作,斯嘉丽觉得痛苦至极,可枚兰妮却能忍下一切痛苦,只要在伤员看的见她的地方总是态度温柔,满怀同情,一团高兴,还赢得了慈悲天使的称呼。但她们又同样勇敢无畏,在关键时刻像战士一样。斯嘉丽虽然斯嘉丽一直不喜欢枚兰妮,但她为枚兰妮做的一切,绝对值得枚兰妮对她的无私的爱。枚兰妮对印第亚等女性面前维护她的声誉时所说的一番话(第四十九章 1078页),几乎催人泪下,不论其中有多少阿希礼的成分,斯嘉丽为她所做的一切,真的胜过亲生姐妹了。绝对不惘她在生命的尽头时仍最爱斯嘉丽。而斯嘉丽,她像一个成长的孩子一样,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爱瑞德,也是到最后才明白她和枚兰妮之间的友谊已经如此深厚,这种感情,甚至比她对阿希礼的爱更加令人动容。

斯嘉丽和阿希礼之间的感情是最纠结的,人的一生会有很多改变,而他与阿希礼之间,也经历了渐渐的改变。斯嘉丽没有感觉错,阿希礼曾经是爱她的,而她也真的爱过斯嘉丽。当斯嘉丽在烤肉宴后向阿希礼表白说我爱你时,他眼睛里有种惊恐的神情,有怀疑的神情,还不止是什么呢?对了,有一天他父亲心爱的猎马摔断了腿,他只好把马打死了,当时他也是那种神情(第六章 135页)。当阿希礼、斯嘉丽、查尔斯一起聊天而斯嘉丽的学识显得格格不入时,她意外看到阿希礼看着查尔斯,脸上的神情有理解,也有一点怜悯(第六章 133页)。这些意味深长的神情,也许就是阿希礼爱她而没和她在一起的解释了吧。他即使死也不会离开枚兰妮,即使到死都对斯嘉丽有着烈火般的感情,他也会竭力设法跟她保持距离,决不会和她干那勾当,她永远也不可能打破那层盔甲,对于诺言、友情、忠诚和荣誉,他看得比她重(第三十一章 660页),这样的解释更直白一些。其实对于阿希礼,瑞德看的最明白,他了解他的想法,并且觉得他那种人可怜事实上,这就是瑞德和阿希礼最不同之处了。但随着时间流逝,他已然深爱枚兰妮,而她也深爱瑞德。

斯嘉丽与瑞德之间的爱情,最令人叹惋。他们是那样相似,一个不是绅士,一个不是淑女。瑞德在看见斯嘉丽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这毫无疑问。而刚开始斯嘉丽虽然像其他人一样也并不喜欢他,可当他厚颜无耻地看她时,她却生气自己并没有感到受了侮辱(第六章 113页);当听说他的不光彩的过往时,她却因为他拒绝娶一个傻姑娘而对他心生尊敬感(117页);当瑞德一席话惹得大家对他怀有敌意时,她却暗暗觉得他说的同情达理(131页)。这些细节表明,虽然他和她思维方式不同,但价值观是一样的,那么,他们之间的感情就绝非偶然了。他们好像都是精明的人,可他们不也一样傻嘛。斯嘉丽多少次呼唤着阿希礼,哦,阿希礼,她用十几年爱着一个人,寻找一个答案,知道发现自己早已不爱阿希礼;瑞德又用十几年等一个女人,等他爱自己,直到心灰意冷筋疲力尽。瑞德在嘲弄她,而且,不知什么缘故,斯嘉丽觉得他也在嘲弄他自己(第二十三章 476页)可不是嘛,他们如此相像。瑞德说对,我亲爱的。我不爱你,跟你不爱我一样。即使我爱你,我也决不会告诉你的。愿上帝保佑那个真正爱过你的人吧,你使他的心都碎了(第四十七章)。曾经即使我给枪毙,瑞德也会为斯嘉丽偷来马,带她冲出亚特兰大的火海。斯嘉丽在最无助时永远想到瑞德,他是她最坚强的依靠,直到瑞德决绝离开。她给瑞德撒娇最多,她会任性地对他喊我要回家。当她最需要一个人时,一定是瑞德,但她却不知道自己爱的是瑞德,直到一切都晚了。当斯嘉丽终于冲出那梦魇般的大雾,迎接她的已不是瑞德温暖的怀抱,取而代之的是他离去的背影,尽管斯嘉丽习惯地存有希望着,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读完飘后想,为什么作者为这本书起了这样一个名字。Gone with the wind,直译是随风而逝,是家园已逝故土飘零吗?一个作者一生只有这一部作品,又是如此大型的作品,那么,书里字里行间必有她自己的感情在其中。随风而逝的不仅是家园,还有过去的时光与那之间的情感。

有关吃西瓜的2000字作文


1吃西瓜

记得在我4岁那年,发生了一件可笑的事。

那天,妈妈下班回家时买回来一个大西瓜。晚饭后,妈妈切好了大西瓜,她给了我一块最大的。我像从来没有吃过西瓜似的,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突然,我一不小心把一颗西瓜籽吃进了肚子里,我很紧张地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丽君,你把西瓜籽吃了进去,头上会长出西瓜苗来的!”

妈妈给我的头发扎了一个蝴蝶结,走在太阳光底下,我看见阴影里我的头上果真长出了一棵小苗苗。我高兴地跑到邻居家,对小伙伴们说“过一个星期,你们到我家来吃西瓜!”一个星期过去了,又一个星期过去了,可是我头上还是没有长出的西瓜还是没有长出来!

我又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笑着对我说“你把西瓜籽吃进去了,它早就消化了,当然不会长出西瓜来了!”哎,真扫兴!

2吃西瓜

今天好热!下午放学回家,我和妈妈一起吃西瓜。

看着妈妈把西瓜切成两半,红红的瓜瓤露了出来,瓜瓤里面还“嵌”着一颗颗黑珍珠似的瓜子,排列的还很有规律呢!看着就好吃!

开始吃西瓜了,我和妈妈用勺子挖着吃。我用勺子挖下来一块瓜瓤,被挖下来的地方渗出了淡红色的汁。我发现黑瓜子很硬,白瓜子很软,还没熟呢。渐渐地,西瓜里面出现了一个“西瓜湖”,嘿嘿,当然是用西瓜汁做的啦!靠里面的瓜瓤颜色深,很甜,瓜皮附近的瓜瓤颜色淡,而且还比较酸。被挖下来的瓜瓤奇形怪状的,有一个还很象KFC的游戏机呢!不一会儿,一个完整的“西瓜帽”就大功告成了!

夏天来了,大家要多吃水果呀!

3吃西瓜

这几天,烈日炎炎,热浪袭人。妈妈上市场买菜,顺便带了个小西瓜回来。真好!可以解解渴,降降火。

西瓜是椭圆形的,表皮是淡绿色的,后面还有一条猪尾巴似的藤。我轻轻用手一拍,西瓜发出“嘭嘭”的声音。妈妈说“这说明西瓜已经很成熟了,皮一定很薄,瓜瓤一定很甜。”我期待着,直吞口水。看着我的馋样,妈妈立刻拿来水果刀,轻松地把小西瓜切成两个半球体。我迫不及待地拿了一半,用汤匙挖着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吃在嘴里很甜,吃到肚子里很清爽。不一会儿工夫,西瓜被我吃了一个大洞,像一顶帽子。

我看看妈妈,妈妈也和我一样,狼吞虎咽的,嘴角还沾满了红红的西瓜瓤。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此时妈妈抬起头指着我鼓鼓的肚皮说“咱家的猪八戒肚子更大了。”

夏天吃西瓜真是一件有趣的事。

4吃西瓜

夏天到了,太阳火辣辣的,连小狗也热得直吐舌头。妈妈下班后买了一个又大又圆的西瓜。

吃完晚饭后,一家坐在沙发上准备吃西瓜。妈妈切开西瓜,挑了一块最大的西瓜给小红,小红连忙摇摇头,说“爷爷奶奶年纪最大,西瓜应该给他们吃。”妈妈把最大的两块西瓜给了爷爷奶奶,爷爷奶奶笑开了花。爸爸笑眯眯地摸着小红的头说“小红长大了,懂得尊敬长辈了。”小红听了,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5吃西瓜

七月的夏天是火热的,大地像烧焦了似的,我好像生活在蒸笼里,闷热难受。

躺在床上,我扇着扇子烦躁地说“妈妈,好热啊,我要吃西瓜。”“ok,没问题。”妈妈从冰箱里抱出一个“黑美人”放在桌上,可瓜像个小孩子滚来滚去。妈妈按住说“哪里逃!”我和爸爸哈哈大笑,西瓜碧绿碧绿的,上面布满黑花纹。我给它起了个名字——“西瓜超人”。妈妈把西瓜放在案板上。“咔”西瓜向两边裂开,然后被切成几瓣,妈妈把西瓜放进盘子里端过来,红红的瓤,油黑发亮的籽,还有一股清香。拿起一块,咬一口,甜滋滋的汁水顺着喉咙流入心里。

一家人一会儿就把西瓜“扫光”了。爸爸对我说“宝贝,你的‘西瓜超人’被我们一家送进肚子里了,你有何感受呢?”我“悲痛”地说“西瓜,你也算是为我们家做了贡献,让我们全家人凉快了不少,你就到我的肚子里接受默哀吧,我得再多吃几块。”说完便又大口吃了起来。爸爸妈妈听了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6猪八戒吃西瓜

猜猜他是谁?鼻子大,耳朵像扇子。好吃懒做。又好色,肚子圆溜溜的。“啊!猜对了!就是猪八戒”自从她们取经回来就在人间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可猪八戒吃饱了睡饱了吃。

有一天,起来看见有一个大的大西瓜,就拿了起来,口水流了一地,它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一口吞了下去把吃完了的西瓜皮在扔在地上。继续吃着,吃着吃着就听见一声“呆子”!的声音,猪八戒一看原来是大师兄啊!孙我空对猪八戒说“快把西瓜皮扔到果皮箱里。”猪八戒好像什么都没看见只想着吃西瓜。后来踩在了自己扔的西瓜皮上,摔了个四脚朝天。孙悟空一把拿起它的打耳朵说“快把西瓜皮扔到果皮箱里。”“猴哥,猴哥你轻点,我扔,我仍还不行嘛。”猪八戒知道了自己的好吃懒做的行为,就即使改正。

7我喜欢吃大西瓜

一天,爸爸给我带过来了3个大西瓜。西瓜的身体圆溜溜的,像一位大将军挺着一个啤酒肚。它身上长满了黑色和绿色的条纹,像穿了一身花花绿绿的迷彩服。

妈妈把刀子拿来,一刀就把那个大西瓜切开了。西瓜里面红红的,还有黑黑的、白白的小瓜子。妈妈说“吃吧!”我迫不及待地吃起来,吃的时候,西瓜甜甜的,非常凉爽,好吃极了!只要吃一口,就能让你回味无穷哟!

西瓜真是太好吃了!我喜欢吃西瓜。

8猪八戒吃西瓜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我们班在搞一个“猪八戒吃西瓜”的活动。我从早上一直挨到下午,中间还有“六一”表彰大会活动。当我等得不耐烦的时候,“猪八戒吃西瓜”的节目终于开始了。

只见黑板上画了个大大的猪八戒,正直流口水,原来是太想吃西瓜啦!丁晗笑是第一个给猪八戒喂西瓜的,她先蒙上眼睛转三圈,然后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又十分担心地把西瓜贴到猪八戒跟前,贴好了,丁晗笑迫不及待地抓下蒙在头上的衣服,想看看自己到底把西瓜贴哪儿了,一看,哎!真可惜,她让馋得口水直流的猪八戒扑了个空。轮到吕相了,大家不断地告诉吕相该贴哪里,可吕相还是让我们失望了,她让猪八戒吃到了西瓜皮。

该郑诗棋上了,她迈着警惕的步伐,害怕自己摔一跤,有几个捣蛋的同学故意捣乱,左左右右乱叫,郑诗棋明明贴错了,他们还不停地喊“贴贴!贴!快贴呀!”当然了,郑诗棋肯定贴错了,我真替她打抱不平!一个接一个,轮到我了,我也像前几位选手一样,小心翼翼地走着,心想我一定要拿到“百变魔尺”!于是我迷迷糊糊地走上讲台,我的心像小兔子一样怦怦地跳着。我毫不犹豫地把西瓜贴了上去,然后猛地摘下盖在头上的衣服。抬头一看,哇!我喂准啦!我兴奋地跑下讲台拿到了“百变魔尺”。我如愿以偿。

今天“六一”儿童节我好高兴呀!因为我拿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百变魔尺”!

有关难忘的童年2000字作文


童年是一抹擦不掉的回忆,它承载了太多的快乐与幸福。你的童年是多么难忘的呢?下面请继续阅读难忘的童年作文,希望你喜欢。

难忘的童年作文一

童年是一抹擦不掉的回忆,别人眼里,或如珍珠,或如贝壳在我心中,是永远的彩虹。

彩虹五彩斑斓,童趣记忆缤纷多彩。在前年夏天,我发生的一件晨昏颠倒的事情令人啼笑皆非。乖宝贝儿,去超市帮妈妈买包盐!妈妈把我从睡梦中叫醒。嗯,好.我极不情愿地答应了,因为那时真的很困。接着,我起了床,拿着钱,一步一步走到家门口。突然,我思绪万千这是早上,天还没亮呢!妈妈难不成在整蛊我?一个个念头在我心中萌生。为了弄清真相,我决定回家问一问妈妈。刚一到家,妈妈就问盐买来啦?真速度!哼!我还要问你呢,现在超市没开门,你凌晨5点就把我叫醒,天还没亮,是不是在整我?我向妈妈质问道。迎来的却是妈妈哭笑不得的回答现在是傍晚!我的傻孩子,你理解错了!我不相信,就去问奶奶,结果,奶奶的回答和妈妈一样,我顿时糊涂了。妈妈和奶奶都笑得合不拢嘴。

我我把早晨和黄昏弄倒了?我瞪着无辜的眼睛问。妈妈用温柔的目光看着我,说宝贝儿,别太伤心,不过,以后千万别这样了。嗯,我以后在也不会马虎了!

我的童年多姿多彩,难忘童趣如彩虹般美丽。回忆童年,顿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幸福感涌上心头,我知道,这是心灵与童年架起彼岸的彩虹之桥!

难忘的童年作文二

童年,充满着纯真、难忘。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往事,你会发现小时候的你是那么幼稚、有趣。有一件事,令我非常难忘。

那是在夏季的一天,天气非常热,我拿着扇子使劲地扇,还是很热。要是现在有冰凉的东西吃,那该多好啊!我自言自语道。说着,我看见爸爸手里拿着一个大西瓜,便跑到爸爸面前撒娇爸爸,我要吃,我要吃。爸爸拿我没办法,就切给我吃,我拿起一块西瓜,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吃起来,不一会儿就吃完了,感觉真舒服。忽然,我好像想起了什么,马上跑到爸爸面前说爸爸,如果把西瓜籽吃进肚子里,会不会有事?当然会有事。爸爸很神秘地说,西瓜籽会在肚子里生长,一直长到头上,然后生出一个大西瓜。我听后非常害怕。

以后,我每天都提心吊胆,担心在哪天的哪个时候,西瓜长在我的头上。这样的担心受怕使我不敢吃太多饭,也不敢喝水,我这样做,是怕西瓜籽吃了肥料后长得更快。我还时常跑到镜子面前照照,看看自己头上长西瓜了没有。

纸始终包不住火,爸爸妈妈看我每天都这样,便问我你最近怎么了?老是吃不饱,问你问题,你又十问九不答,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我只好什么都招了,爸爸听后哈哈大笑。我说有什么好笑的,我这么惨,你们还笑我。傻丫头,我那是逗你玩的,没想到你当真了。爸爸说完后又哈哈大笑起来。真的是逗我玩的,你不会再骗我吧?是真的,我没骗你。太好了!我可以好好吃东西了,我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等一下,高兴归高兴,我现在肚子好饿啊!妈妈,快煮东西,我要好好大吃一顿。

难忘的童年作文三

童年是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童年是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快乐;童年是一个梦,梦里有我们想象和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中有许多事让我记忆犹新。如给小鸡接生、跳高、捉蜻蜓但是最想让我缅怀的是第一次获得运动会获讲这件事。

零碎的记忆里,我们沦陷在一个人的记忆空间里。尽管它有不完整,但总有令我们难以忘怀的事情。

这件事并不出奇,却焕发着耀眼的光芒。

学校举行了一年一次的运动会。我有辛的参加了400米田径赛。噢,赛场上热闹非凡,有许多同学都在一旁为我们班级助威。我调整了心态,暂时镇住了紧张忐忑的心。旁的同学虎视眈眈。我不敢掉以轻心,而是自信地走到比赛的道前,摆了一个准备跑的姿势。待裁判要挥舞红旗时,我的目光直视前方。红旗挥动了,我不慌不忙地跑起来,保持在第二、三名的位置。

我告诉自己别紧张,别紧张。到了第二圈,我开始加快了速度。其他选手体力可能耗了很多了,我暗算着。到了最后50米的时候,我狂奔向离我很近的终点线,超过了一位位选手。啊终于跃过终点线了!我得了第二名,人生中第一次田径比赛得的第二名!

此刻,激动和喜悦的泪水夺眶而出

这件事,给我的童年成长留下了深刻记忆,它使我更有信心面对一切。

童年是最纯真,最美好,最快乐,最难忘的。我热爱我的金色童年!我永远忘不了我那可爱,纯真,美好的童年。

童年,美好而温馨。

难忘的童年作文四

记得那时我六七岁的时候,非要让爸爸带我去钓鱼,爸爸只好答应了,爸爸带着钓鱼用的工具,我拿了一个带杆的渔网,就出发了。

到了目的地唐王湖,我们找了一块空地,便坐了下来钓鱼,爸爸上了鱼饵开始了他的工作,而我却在一边捞鱼,只见爸爸像一个呆子一样,眼睛一动不动的注视着鱼钩,我把渔网放在水里,咦?来了一条小鱼,一网,小鱼便机灵的游开了,气死了,让它给跑了,我心里安慰着自己,没关系,再来,就不信网不到,我信心十足,只见爸爸一提,钓上来了一条鱼,也不是多大,我也要网一条给爸爸看,我也是可以的,又游来几条小鱼,我一网,又都给吓跑了,我失望了,气的网子乱拍,水中激起了波浪,脚还直跺,哭着对爸爸说我们回家,我们别钓了。爸爸走过来,对我说那时间不白浪费了吗?你看你一点也不能静下心来做事,三心二意,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听了便擦擦眼泪,又干了起来,爸爸笑了,我这次静下心来网,不一会,我就网到了鱼,我心里特开心,心想多亏了爸爸,要是爸爸不告诉我,我更网不到鱼了。唐王湖充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小鱼在水中活蹦乱跳,打闹嬉戏,可爱极了!这时太阳已落山了,我们满载而归。

通过这件事,我收获到了凡事只要静下心来干,不三心二意,不要心急,心思只用在这件事上,就一定可以成功,爸爸这句话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这句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这句话一直鼓舞着我,做事认真,不做到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