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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作文500字(集锦3篇)

发表时间:2022-11-26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作文500字(集锦3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作文【篇1】

我最喜欢三毛那善良的性格。入夜地黑,但三毛的心永远不黑,他与小伙伴们的关系,那是亲如一家。他匡助了小伙伴,并得到长辈们的称赞。他用智慧的办法来匡助伶丁的人们,啊!真是劳苦大众,亲如一家呀!三毛宁可牺牲自己,也不让老爷爷老奶奶们受饿、受苦。

这就是那三毛。三毛是老实的,见义勇为的孩子。他看见小弟掉进了河里,就跳下河去救他。他看到阿根被大孩子打,就保护了他。三毛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去鼓励。在贼窝里,他那善良的心依然没有抹上一层灰,而是用毫光照亮了自己的身影。这就是那三毛。

学徒生活生计,苦海无边。三毛开始了新的学徒糊口,可等待他的,依然是痛苦。老板一直在威胁着他,让他走入了绝望的小道。三毛洗衣服,老板说他洗得不干净,用了许多的洗衣粉,老板又说他铺张。我以为干不干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三毛有没有心甘情愿,有心的洗。倒茶倒到外面来了,老板也要痛骂一整理,而且三毛连件好衣裳都没有,我觉得旧社会的穷人的心是贞洁的,而大富大贵的人的'心是被灰尘污染了的,我没想到旧社会是那么的无情无义。

这就使穷苦孩子的糊口,但他们比我们更加善良,不是吗?我们要学习三毛的精神,三毛虽说遭遇很惨,但那颗雪白无瑕的心让他更坚强,因此,我要耐劳学习,珍惜现在的糊口前提!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作文【篇2】

暑假了,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这本书。那个只有三根头发的三毛,我好像认识他了。

三毛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爹娘,受过非常多的苦。

三毛没有家,他到处流浪,没有人愿意收养他,他只能到处流浪。他整天挨饿,冬天了也穿着破衣服。他真瘦啊!

但是三毛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帮助过摔倒的老爷爷,帮助过掉进水里的小男孩……他受了那么多苦,却还那么乐于助人。我想对三毛说:“三毛,你真勇敢,你真善良。”

通过看三毛的生活,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有爸爸妈妈的。我有爸爸妈妈,我有家,我的爸爸妈妈都那么爱我,每天给我做好吃的饭,我的衣服有那么多,天冷天热都可以换,我是多么幸福啊!我也要爱爸爸妈妈,不要顶撞爸爸妈妈,长大了,我要好好孝敬父母。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作文【篇3】

我看了《三毛飘流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去了他梦想的地方——上海,然后发生了搞笑的经历,如:一辆车飞驰过去,搞得三毛一身污泥。三毛看到有一辆平板车,他想,这一定是一张惬意的床,他跳上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原来这是一辆垃圾车,早上,清洁工接着它去清倒垃圾。他来到垃圾箱边,把垃圾倒进去,三毛被阵阵恶臭熏醒,从垃圾堆里猛地钻起来,着时把清洁工吓了一大跳……

通过三毛的各种经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糊口,我们能吃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还可以上学,可以三毛呢,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去上学,在街上到得飘流,就算做好事,也仍是被人骂。如今的我们,都能幸福地坐在灯光下写功课,我们能在柔软的床长进入梦乡。世界很大,我们可以到处旅行,赏识世界各地的锦绣风景,并尝尽天下的美食……

比拟之下,我们是无比的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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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集合


你一定是为了读后感作文而来,提高自己写作能力关键在于累计写作材料。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这篇名为《最新!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集合》的文章,希望是大家的不无小补!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篇一)

《苦儿流浪记》中的雷米很勇敢、善良、聪明、可爱、懂事、听话。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雷米碰见过许多好人:巴伯兰妈妈、维泰利斯、花农爱丽丝一家人以及米利根夫人。这些好人救过他的命。他出生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叔就叫一户人家把他偷走了,这户人家把他从英国抱到了法国,扔在一棵大树下。他被巴伯兰捡回了家,巴伯兰妈妈把他养到8岁的时候,巴伯兰悄悄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维泰利斯带他走遍了法国,并且教会他许多知识与生存的本领。

雷米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他和好朋友马西亚走过千山万水,条条大江大河靠卖艺为生。雷米和马西亚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晚上睡觉就睡在草地上或者是冰冷的水泥地上。一次偶然间,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于是他苦苦寻找他的爸爸妈妈,经过许多苦难,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家。

雷米的经历有时痛苦有时快乐。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最后他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雷米身上那些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为雷米有一个好的结局而高兴。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篇二】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教会了我:珍惜来自不易的衣食无忧的生活,成长为一个能够战胜苦难和不幸的始终积极向上的人。

主人公的名字叫雷米,他在八岁的时候才明白,自己的母亲是养母,而他刚刚见面的养父由于经济问题准备要把自己送去孤儿院或卖掉。

面对着这样突如其来的事,雷米很难过。第二天,养父把雷米带到村镇的一家咖啡店里。养父带雷米来到镇上是要领雷米到镇长那里去,请求镇长替养父向孤儿院索取一笔抚育雷米的费用。

养父继续和咖啡店长交谈,而雷米则在一旁看着一个装束奇特的白胡须老人,老人旁边有三条狗和一只长相怪异的猴子。

老人对养父说他不可能得到抚养金的,如果养父愿意将雷米租给老人,老人将每年付租金二十法郎。但养父不愿意,养父认为租金太少了,他们就一直在讨价还价。

雷米很舍不得他的养母,毕竟养母已经养了自己八年啊!自己的养母也很舍不得雷米,但因为养父根本就不喜欢雷米,再加上养父母家很贫穷。所以养父才要让雷米离开养父母家。

看到这里,我心想:好可怜的雷米啊,他以后应该怎样过啊!

又一天过去了,一个叫维塔利斯的老人来到他们家们口,雷米就知道养父决定把自己租给这个老人了。雷米哭喊着养母,但他才发现养父为了不让养母留住自己,养父一大早就叫养母出去了。

维塔利斯和他的三只狗,猴子是一个卖艺班子,雷米也就成为了其中一员。

我觉得,一个八岁的小男孩发现自己的母亲是养母,会有多不幸啊!而他唯一的依靠却又失去了,会有多痛苦。

后来,雷米和维塔利斯在一起很开心,但他们也很艰辛,度过了重重困难。

但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当他们走在森林里时,雷米已经坚持不住了,维塔利斯就叫雷米抱着其中一只狗在胸前,因为这样才能够保持体温。雷米睡着了,等他醒来,他发现自己在一张床上,维塔利斯被抬走了,在雷米旁边的一个人说,在发现雷米的时候,维塔利斯就已经冻死了。

雷米很伤心,但他也只能在这里住下去。这是一个花店店主的家。过了几天,花店店主家也破产了,雷米只好继续流浪,继续寻找自己的妈妈。

好感动的故事,现在的我们生活在这样好的环境中却不珍惜,雷米却和我们不一样,他珍惜生活,珍惜身边每一个人。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最后,雷米找到自己的妈妈,也回家感谢了他的养母。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像主人公雷米一样,珍惜生活,积极向上,做一个战胜一切的人。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篇三)

我用了五天的时间读完了,法国作家埃克多·马洛的作品《苦儿流浪记》。它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户人家收留了一个孩子,给他取名为“雷米”。这个孩子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以为自己是这户人家亲生的。当他的养父要从巴黎回到家中,雷米很高兴,他爸爸回来时,他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的养父要把他送到孤儿院去,雷米很不愿意,于是在雷米的坚持下、哀求下,养父才答应把雷米租给了一个流浪的歌手。

流浪歌手维泰利斯带着雷米,开始了四处卖艺的苦难生活,他们去了巴黎、塞特等许多地方。无论走到哪里,人们都怀有好奇的心理去看他们的表演,他们一路上吃不饱、睡不好。经常饿着肚子走路,过着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生活。不久维泰利斯在大雪纷飞的冬天离开了人间,可怜的雷米被好心的花农收留了,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最后雷米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并且于美丽的丽丝结成了夫妻,后老雷米把一生中帮助过他的人全部请来了。

我知道人的一生都会有很多坎坷,老天往往会让你成功之前,接受磨练。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孟子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上天将要降落重大责任在这样的人身上,一定要道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以致肌肤消瘦,使他受贫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颠倒错乱,总不如意,通过那些来使他的内心警觉,使他的性格坚定,增加他不具备的才能。

身处逆境之中,不仅仅是“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在肉体上经历与“温室”中不同的体验;更有“苦其心志”,在精神上历经和“顺境”中迥异的磨砺:“空乏其身”,使其无所依;“行拂乱其所为”,使其不知所措,无所适从;这一切的过程将达成一个结果,也是走出逆境的根本途径:“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自身的性情、智慧和能力将在这个过程中得到磨炼和提升。

这个过程也许只是一瞬,也许将艰难而漫长。身处其间,往往茫然无措,丧失勇气和信心、迷失前进的方向。这个时候,要保持心态的从容,谈何容易;这个时候,保持心态的从容,难能可贵,尤为必要。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篇四】

俗话说: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的人被困难吓倒了,皱起了眉,嘟起了嘴。而有的人则勇敢地面对困难,想方设法去克服困难,并最终战胜困难。在暑假里,我读了《苦儿流浪记》后,深受影响。

《苦儿流浪记》的主人公小雷米是英国的一位贵族长子。在他六个月时,被一心想要霸占财的叔父抱走,并且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雷米跟随维泰利斯浪迹天涯,有过无数悲惨的经历,受到过野狼的袭击,忍受过饥寒交迫,几乎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他却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与家人团聚。

我很喜欢这部小说,书中的情节生动有趣,十分曲折,扣人心弦。我为雷米在寻找家人的旅途中受过的艰难困苦而揪心,同时也为他遇见的许多好心人而感动。雷米虽然有坎坷的命运,但他更具有坚定的信念。正是这种信念,激励他产生勇气,克服困难,从而取得幸福的生活。

在这部小说中,令我感受颇深的是“只要你肯努力,只要你有毅力,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你的”这句话。是啊!无论谁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韧的意志,就能克服困难,取得胜利。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篇五】

前不久,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苦儿流浪记》。

里面的“ 苦儿” ,是指一个五岁半的小孩。他生长在夏凡侬村,那里的土地贫瘠,是法国中部最贫穷的地方之一,但他却认为自己是最最幸福的小孩。他和他妈妈相依为命,过着平凡的日子。一开始,我还不知道他为什么说他是最幸福的小孩,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在他伤心的时候,他妈妈总是百般疼爱地把他搂在自己怀里,安抚着他;当寒风夹着鹅毛大雪、吹打着白花花的玻璃窗的时候,他妈妈总是把他的小脚揣进自己的怀里,把他的小脚捂得暖烘烘的;当他在荒山野岭里放牧,遇到雷雨袭击的时候,他妈妈就会跑过来,撩起自己的羊毛长裙,为他遮风挡雨…… 可是好景不长,后来苦儿知道了自己原来是一个孤儿,不久,就被爸爸送到杂耍班去了。他和杂耍班里的朋友一路上经过了许多的风风雨雨,差不多每天都露宿在寒风呼啸的街头,但最后还是获得了意想不到的结局。

他们的故事就好比是一条船,行驶在大海上,经过了许多的大风大浪,最后找到了目标上的那个小岛,然后就在小岛上过着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的故事教会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人,不能遇到一点小事就害怕,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冷静,用自己的大脑想来解决它,不要退缩!让我们一起面对困难吧!

最新恐龙读后感集锦


万事开头难,读后感作文亦是如此,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也希望自己写作文时文不加点?这篇最新恐龙读后感集锦能在学习的道路助你一臂之力,更多精选作文请关注作文5000网

恐龙读后感(篇一)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故事和很多有趣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复活的恐龙》。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被称为“童话大王”。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有趣的封面的时候,我太喜欢它了,简直被它吸引住了。妈妈把它作为一个礼物买给我。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很多:短发张、长发李、馆长、副馆长、记者、恐龙、射击运动员、售票员……。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长发李。他是一名工作人员,不顾自己的安危,在恐龙标本复活后,一直保护复活的恐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国都自然博物馆有全市唯一的恐龙标本。自然恐龙标本也就成了国都自然博物馆的摇钱树。可是有一天,恐龙标本被喷了一种外国进口的清洁剂,结果恐龙标本复活了!馆里的人想了很多办法想杀死恐龙,唯独长发李想保护恐龙。可是恐龙还是被杀死了。长发李非常伤心。但是他在夜里又一次让恐龙复活,并且骑着它逃走了。

我觉得结果很好,馆长和副馆长等人一心为了钱是没用的,稀世珍宝恐龙得到了长发李的保护再一次复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能为了钱什么都做。

恐龙读后感【篇二】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恐龙读后感【篇三】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恐龙读后感【篇四】

在这个暑假,我找到了一本我十分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恐龙百科》这里面记载了远古时代的霸主恐龙。各种各样的恐龙生活在远古大陆上。这本《恐龙百科》给了我很多知识。所以我把它写成了一边读后感。

恐龙是生活在地球上时间最长的动物,它们也一样自己的语言,大约在两亿年前它们在地球上快乐的生活,但是后来不知谁什么原因结束了恐龙时代。当时我仿佛感受到它们的恐惧,它们无助的吼叫。

最后科学家努力的探索恐龙灭绝的原因,最后科学终于弄明白了恐龙是怎么灭绝的了,是因为6500年前发生的地球大毁灭。那是在地球上出现了一个大彗星,当时大彗星离地球还很远的时候地球的温度迅速上升直至几百度甚至更高。

科学家推测当时彗星落地是在地球每一角落都能听见它爆炸的声音。全球都被热气杀戮,只有马达加斯加还完好无损,但接下来几分钟它们遇到更可怕的灾害。那就是海啸它们最后灭亡了。

通过这些我懂得了人的力量是无法与大自然反抗的,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护好环境。

恐龙读后感【篇五】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恐龙读后感【篇六】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最新福尔摩斯读后感集锦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你肯定为了充实自己作文素材库而来!考试中的你面对作文还在手足无措?《最新福尔摩斯读后感集锦》这篇文章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一)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二)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该如此的去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三)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迷上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今天,看完了《濒死的大侦探》后,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这书太让我着迷了!

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一氧化碳的化学式是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但毒性很强。被人吸入后,就会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变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人体组织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浓度有关。当浓度为10%时,会头痛;达到20%时会情绪不稳与误认;占50%时就会昏倒;占70%时死神就来了!由于碳氧血红蛋白是粉红色的,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死者皮肤会呈现鲜红色。

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有很多的疑问。

为什么福尔摩斯要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呢?书中的他不是很富有吗?

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被爱丽丝催房租?他是记性不好吗?但是他明明很聪明,办案能力超强,能够记得案件中很多的细节。

为什么催房租的是爱丽丝?她只是房东太太亲戚的女儿啊!她有委托书吗?

这些问题,我这看过的`《福尔摩斯》系列的书中都没找到答案。在未知的故事中会有答案吗?还是会令我有更多的疑问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五】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六)

《福尔摩斯》由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编写而成,该作品因成功塑造福尔摩斯这一经典人物形象,是柯南。道尔成为了侦探小说历史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这本著名小说主要说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搭档华生,一起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惊天奇案。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

有一天,福尔摩斯收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信,请他去破案。于是,他和华生一起赶去劳斯顿花园3号街,在一座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一具男尸,奇怪的是这具男尸没有外伤,但周围有血迹。现场的墙壁上有用鲜血写着“RAcHc”。同时,他们还发现了一枚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经过福尔摩斯细密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血字的研究》是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这个案子使我非常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镇定,还有缜密的推理让我十分敬佩。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新《朝花夕拾》读后感集锦


作文对于学生来是说一定是家常便饭了,细观察与多阅读能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也希望自己写做的作文言简意赅?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最新《朝花夕拾》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作文5000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一】

《朝花夕拾》是鲁迅以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线索,真实生动地叙写了自己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组生活经历,抒发了对往昔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同时也对旧势力、旧文化进行了嘲讽和抨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读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写了鲁迅先生很多的童年趣事:翻砖找蜈蚣;按斑蝥脊梁;拔何首乌藤;摘覆盆子吃。

作者写百草园,是以“乐”中心。再接着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了百草园的趣味,反衬了三味书屋的乏味。在枯燥又乏味的书斋里,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百草园里,鲁迅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拔植物玩闹嬉戏。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鲁迅故居

鲁迅先生所描绘的百草园里的童年趣事是每个小孩子都向往的。我的童年也有一个这样的乐园。奶奶家的菜园就是我的乐园。我四五岁的时候,大伯领着我们兄弟姐妹,到了奶奶家后院的空泥地沟垄、刨坑、松土、耕地、落种、浇水。忙活了大半天,总算是把菜园给弄好了。我们每天都和大伯和奶奶来给菜地浇水,施肥。

冬去春来,菜园里逐渐变得绿油油的。我喜欢看黄瓜花偷偷绕过巴掌大的叶子,高举在阳光中,火辣辣的黄,做好了招蜂惹蝶的准备;土豆花也开了, 白的,紫的,还有淡红的星星点点浮在土豆秧上。

鲁迅故居百草园

我之前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土豆花有白的,有紫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种类不同。土豆花一开,地里的蝈蝈们也就闹翻了天。小时候我很爱听蝈蝈的鸣唱,但父亲却怕我碰坏了土豆苗,将一块草垫给我,让我坐在土地旁听蝈蝈唱。

夏日,正是黄瓜收获的季节,那一根根碧绿的黄瓜在菜园里的瓜架上悬吊着。一阵风吹过,小黄瓜悠悠地荡着秋千,看了让人满心欢喜。口渴了,大伯就会摘下一根黄瓜塞到我的嘴里;苦瓜也开始显山露水,沟沟壑壑都在膨胀,一刻不停地在扩充自己的地盘;白菜的身子一天比一天肿大,不起眼的白菜也学会了用夸张的比例来表现自己的憨态可掬......

有时候我用一整天的时间来观察蜗牛爬行,也有时会扔一小片馒头到蚂蚁窝前,用一天时间观察蚂蚁搬东西。

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二)

还未细读此书,我便已感受到一股韵味,“朝花夕拾”这四字,透露着一些重又回味往事的诗意。但诗意听来终太过柔美,书中的十篇散文字字是铿锵的,总在那生动的嘲讽中射出些批判的犀利,鲁迅先生的浩然正气便在这黑的字中真实地体现了出来。

鲁迅的文字总以他独特的方式暗藏深刻的含义,有时让我的理解也有些犯难。《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初读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前半段批判反对白话的人,后半段却接连写下对《二十四孝图》的厌恶,但多次体味后方略知如此写作的目的。白话实则更象征着新的文学与知识,阻碍新事物发展的人必遭谴责,前文交待了这样的内容。《二十四孝图》宣传旧的愚孝,充满对孩童的残酷,“肉麻当有趣”,鲁迅表其厌恶,抨击此书,实则抨击旧文学、复古之说。因此,文章的前后便和谐统一了。

《朝花夕拾》中的选文是回忆性散文,我曾在鉴赏鲁迅文章的书中看过对此的详解。书中写日本学者曾指出鲁迅文中记事与事实不符,质疑文体的确立。其实回忆性散文虽源于事实,但为突出中心,也常将材料适当典型化,且鲁迅在《小引》中也写,“与实际内容或有些不同”。我便略微总结,回忆性散文取材于真实经历,但又不缺乏文学性、艺术性。我也明白了,写作需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需突显中心。

阅读《朝花夕拾》,鲁迅先生那幽默而又有力的文字给我的心带来极大的共鸣。我感受着他为后人走出文学之路的坚实、卖力,这一刻的我不禁又潜入文字中,重品花香。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三】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人不能停止读书。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不愿呆在室外活动,只想在空调房中休息。但这浪费了不少大好时光,所以我决定阅读下学期的名著。这两本名著都是比较趣味的——《格列佛游记》和《朝花夕拾》。我选择了后者,因为它是鲁迅先生著作的。鲁迅先生的书我也读过一些,我觉得他的作品都比较趣味,充满了童真。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里面用了很多的讽刺手法。比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他先用鲜亮的文字记叙了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里面的各种小动物也让我们大开眼界,鲁迅在百草园的生活真是趣味呀!在写到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他用讽刺的手法反对了三味书屋的乏味生活。在《闰土》中,鲁迅比较了他自我与闰土的童年,真是人间与地狱,当时社会的腐朽,导致老百姓从小就得受苦。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着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没有闰土的乡村生活有乐趣。在以我们2世纪的现代生活与鲁迅的生活作比较了——我们冷了开暖气、热了开空调,更也无法感受到当时生活的乐趣。而其中的《二十四孝图》也让我留下了印象,原本为了培养孩子孝心的《二十四孝图》,竟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了可怕的阴影。可见封建礼教毒害少年啊!

这本书中很多故事都说明了旧中国教育制度的欠缺。鲁迅先生以笔做枪,字字掷地有声,指出了旧中国的弱点。

生活在2世纪的我们,一面庆幸自我出生在祖国富强的年代,一面又得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杯具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祖国忍辱负重,而此刻繁荣富强的日子里,我们怎样能不为祖国努力呢?我们的祖国正在崛起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时光里有欢声,有笑语,有哭泣,有成长,那些片段都会留在自己的心里,成为最美好的回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讲述的就是他自己的童年。

《朝花夕拾》这本散文主要讲述作者—鲁迅先生自己在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期所经历的难忘的人和事。它用生动的语言真情地流露,让我们读着,能感受到作者在当时场景的记忆犹新和难以忘怀。在他的童年时光里,有些许不愉快,鲁迅先生在小的时候就是一个标新立异的人,他做的很多事情都不能得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有些苦恼,有些难过,但是鲁迅先生并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他将这些波折,反对转化为动力,朝着自己的想法和目标努力前行,这些都写进了《朝花夕拾》,他要将自己在童年中的无奈所释放出来。

在这本书里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猫,狗,鼠》这一章节。这一章所吸引我的不光是它的标题,还有精彩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有一回,旁人告诉他,他养的一只隐鼠被猫吃掉了,于是鲁迅先生就和这只猫结下了“深仇大恨”,不管走到哪里都会不由自主的“处处针对”那只仇猫。可后来才知道,原来是那旁人把自己养的隐鼠踩死了,借故推到那只无辜的猫身上了。这个故事说明鲁迅先生在童年时期的单纯和无知,跟一只猫不停的较劲,搏斗。

我们所经历的每一段时光,会有笑声,会有沮丧,会有坎坷,会有收获,它都会赋予我们成长,也会让我们回忆时,很难忘,很难忘…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五】

鲁迅是一位作家、文学家、思想家。他的作品让读者深有感触。他的童年非常的丰富多彩,而且还为童年创作了一本《旧事重提》,后来鲁迅先生把这部作品改名为《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里的一个个故事,他们都是鲁迅先生的美好回忆,故事情节生动形象,用修辞、拟声或有趣的事例让读者仿佛也要做这一件事情。

有好多故事。我最喜欢的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他们家后院有一个园,叫百草园,很大。有许多生物、果树及花,很美。他从小就喜欢在那里玩,还写到了他找果子、蝉蜕或是折腊梅花,很是有趣。这里还有一个叫三味书屋的地方,他在那里读书。他依依不舍离开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他会对百草园说:Ade,我的蟋蟀!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样就写出了先生对百草园的真实的喜爱之情。

他的《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部作品激起了我对一件件往事的回忆。他的作品让读者读起来非常有意思,以情感带动回忆的笔。我的文章有时会有点乏味,就是缺少了对事情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读完整书,我想鲁迅先生可以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原来他的童年是如此多彩呢!写的文章都是真实的情感,并且加入了想象及儿时做的幼稚的.事情,想想都觉得很有趣。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于童年、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回忆,文章充满了纯真、亲切的情味,仿佛在给我们讲故事,十分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六】

人说,讽刺和冷嘲只隔一张纸,我以为有趣和肉麻也一样。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本书记录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它与一般的自传体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有意义的片段,组成既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

《朝花夕拾》以清新、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朝花夕拾》并没有高难的字眼,反而有许多文字有趣而温馨。

在这本散文中,我认为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散文记述了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的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注重礼节的性格。

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望已久的《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与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阿长的真诚的怀念。

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情感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灵魂!”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先生的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读过《朝花夕拾》后,我的感触是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的快乐的压抑,都在自己心里印下了美好的回忆,那种感觉正如《朝花夕拾》里的文章,犹如一条走不完的回忆长城!

时间是无情的,抱着童年一同远走高飞,童年的脚印渐渐变浅。又一次拿起《朝花夕拾》感受那个时代的悲欢离合,和鲁迅先生一同成长,一同分享快乐。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七)

当我们翻开《朝花夕拾》,透过鲁迅先生生动的文字、炽热的感情,仿佛能够看到他创作时的神态;时而沉静,时而激昂,时而悲愤,时而忧伤。文中的人物也鲁迅先生的描写下栩栩如生,善恶分明,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老好人”——衍太太了。

衍太太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邻居。她可“好”了,无论闹出什么乱了,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孩子们冬天吃冰,她笑着记谁吃的冰多,比赛打旋子时怂恿着记数……鲁迅写她的“好”我看在眼里,但其实我知道,这是典型的鲁迅笔法——反讽手法。她挑逗孩子看不健康的画,还教唆小鲁迅去拿妈妈的钱,变卖自家的首饰,然后歪曲事实无中生有地散布流言,当孩子们跌倒时,还用烧酒调了水粉涂在伤口上,其实,这样做只会“火上烧油”罢了……这难道还看不出衍太太的心术不正吗?

可鲁迅先生并没有狠批痛骂,反而写了好的“和蔼”,写孩子们“喜欢到她家去玩”,我佩服极了鲁迅先生,他这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语言着实令我着迷恋,不动声色地讽刺了衍太太的伪善,表里不如一。读者虽没有看到笔墨间的半点脏字,却能体会到鲁迅先生对她鄙视。先扬后抑,寓于褒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是个多嘴多舌,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角色,便莫过于她了。

好人?坏人?鲁迅先生的笔触前不见古人,后者也难以追去,他笔锋的犀利,令我久久难忘,连那笔尖的韵味,也难以从心头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