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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卫科波菲尔有感

发表时间:2023-07-13

读大卫科波菲尔有感汇集4篇。

书籍给人以感悟,给人以信心,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 阅读和写读后感是学生和职场人士必备的能力和素养,您是否在寻找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栏目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了一份符合您要求的“读大卫科波菲尔有感”,希望这些技术能够让你在工作中更快的达成目标!

读大卫科波菲尔有感 篇1

《大卫科波菲尔》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被称为他“心中最宠爱的孩子”,于一八四九至一八五O年间,分二十个部分逐月发表。全书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融进了作者本人的许多生活经历。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大卫自幼年至中年的生活历程,以“我”的出生为源,将朋友的真诚与阴暗、感情的幼稚与冲动、婚姻的甜美与琐碎、家人的矛盾与和谐汇聚成一条溪流,在命运的河床上缓缓流淌,最终融入宽容壮美的大海。其间夹杂各色人物与机缘。语言诙谐风趣,展示了19世纪中叶英国的广阔画面,反映了狄更斯期望人间充满善良正义的梦想。

《大卫科波菲尔》一书经过描述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一生的悲欢离合与离奇经历,多方位、多角度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体现出当时社会的腐朽的拜金主义思潮。小说中一系列杯具的构成都是因为贪恋金钱。摩德斯通先生骗娶大卫的母亲是觊觎她的财产;爱弥丽的私奔也是因为禁不起金钱的诱惑;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哈姆的绝望,无一不是金钱造成的恶果;而卑鄙小人尤利亚·希普也是在金钱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最终落得个终身监禁的可耻下场。这些故事暴露出金钱的罪恶,也是狄更斯对当时社会那种腐败现象的不满和憎恶。但值得欣慰的是米考伯先生对于金钱的态度,他虽然负债累累,却以乐观的心态应对世间的种种磨难。这个人物形象寄托了狄更斯对当时社会的完美向往与追求。

《大卫科波菲尔》在艺术上的魅力,不在于它有曲折生动的结构,或者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在于它有一种现实的生活气息和抒情的叙事风格。这部作品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一样人物的性格特征。

经过阅读本书,我不仅仅在文学创作方面得到了良多启示,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也有了必须的提高。我再度认识到了人性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明白了自我应当做一个怎样的人。

读大卫科波菲尔有感 篇2

这是一个激励人心的故事,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在沦为一个孤儿后,却能在他人的帮助和自身的努力下,变得成功、与众不同。正如列夫托尔斯泰评价的“有助于塑造健康的人格”,这本书一只鼓舞着我走上正确的道路。

小时候的我一直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强加给我那么多束缚,那不是在金丝雀的歌声外加个囚笼吗?一句句的规则,似乎只能面对一张张冷漠的脸,生活的五彩缤纷,似乎有太多的不行,不能和不准。父母为我们选择了那么多,留给我们决定的是那么少。一个个的问号闷在心中无人可以诉说。

知道我读到少年的科波菲尔在成为孤儿后,求着姨婆管教他,为他打造囚笼,请他诉说规则,帮他决定大小事。我才恍然大悟,问题的根本不在父母,不在这个社会,而在于幼小的我们,问题的解法在我们自身,那就是长大。凶猛的鳄鱼在长大前,总是被母亲局限于一片小小的水域,很多昆虫还没出生,母亲就把他们固定在一根树枝上……

那么我的问题比起这些动物,比起科波菲尔,有能算些什么呢?唯有完善自身,才能和主人公一样破茧成蝶。

再由科波菲尔的家庭联想到自身,我真的是太幸福了。父母疼我、爱我,使我这根小树苗有了最坚实的靠山,而大卫就像是一只狂风中的孤雁孤单、无助。但我在平时不太在意这些已有的幸福,还是认为父母太不理解自己,不过现在我深深地认为我错了。身在福中不知福,这就是我的表现。不能再傻了,失去了,就没有了。所以每次在我想与父母顶嘴时,我都会想到科波菲尔,一腔的不满顿时化作乌有。

我也相信《大卫科波菲尔》会成为我一生的指明灯。

读大卫科波菲尔有感 篇3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后来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读到这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老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读大卫科波菲尔有感 篇4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后来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读到这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老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希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助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现在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终于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读完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我领悟到了许多。他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一样,坚强、勇敢......

我想:我们应向大卫学习,尽管人生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但我相信,只要坚强,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它,就一定会成功!

延伸阅读

写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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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1】

今年寒假,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之后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

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仅有十岁。读到那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教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期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忙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此刻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最终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如果你认为从此大卫的生活就会无忧无虑,一帆风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大卫与他最喜爱的朵拉——一位最最可爱的女孩,金发碧眼,甜美漂亮,天真无邪……结了婚。然而,朵拉却因病是时,所以大卫十分痛苦。在经历过太多波折后,大卫发现,原先在她生命中还有一位十分关心他的人,那就是恬静温柔的阿格斯。从此他们便幸福的生活在一齐……

写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2】

看大卫科波菲尔我才真的体会到其实真爱是没有什么限制的,爱是包罗万象,是大公无私的,只要你真正喜欢一个人,就能够包容他身上的所有缺点,只要你觉得他身上的那些不足比起你对他的爱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哪怕他有再大的缺点你都可以忍受。只要有真爱在,哪怕到了七八十岁牙齿都掉光了,那会你看到喜欢的他时和第一次那种心动的感觉还在,他就好像还和初恋一样没有变。

科波菲尔是真的很爱他的妻子,尽管他的妻子并不是我们中国人传统意义上的那种贤妻良母,也许是文化观念不同吧,他爱她,没有理由的爱她,我看完了也不知道他到底爱她什么,爱她的美貌?性格?我不知道。尽管在我们看来他的妻子可能很孩子气,完全还没有成熟,他俩偶尔会在一些生活的小事上有摩擦,她也没有阿格妮丝那么温柔贤惠、善解人意,但他还是深深地爱着她,可能她身上有什么迷人之处吧,有这样的丈夫真好!

米考伯太太也毫不保留地爱着米考伯先生,尽管米考伯先生在我们看来那么的不切实际,在事业上还比较不理想,但她还是爱他,对他永远的充满了信心,在他眼里,他永远是一个很有才干的人,尽管娘家人并不认同米考伯先生,她还是义无反顾地站在米考伯先生这边,支持着丈夫,始终不离不弃,有这样的妻子真是好福气呀!

作家真是一个好职业,狄更斯虽已离世多年,却一直都活在人们心中,他将自己的思想留在了人世间,而这种思想是跨越种族国界的,在这世界上闪耀的并非只有钻石和星星,思想久经时间的冲刷打磨而愈加靓丽,仿佛他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从未远去,就跟我们的朋友一样。

写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3】

《大卫 科波菲尔》是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被他称为他“心中最宠爱的孩子”。全书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语气,融进了作者本人的许多生活经历。

大卫的童年时光非常的真切感人,他是一个遗腹子,年轻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不甘寂寞,与贪婪的商人默德斯通结为夫妻。殊不知,这一重大失误使她过早地结束了一生,也为大卫的童年生活埋下了苦果。

另外,对大卫一生影响最大的是贝西姨奶奶,她在大卫无亲无故的时候接受了他,并用她的爱与智慧把大卫培养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这本小说还深刻的阐释了金钱对人的影响,默德斯通是因为觊觎大卫的家产而与她母亲结婚,艾米莉的私奔也是由于金钱还有希普更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一步步堕落的,狄更斯从社会上各个不同阶层出发,暴露了金钱与人性-的罪恶。我喜爱这篇小说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在塑造人物上的高超技巧,米考伯夫妇常因经济拮据而哭的肝肠寸断,却马上又哼起快乐的歌曲。狄更斯用细腻的笔法刻画出了这种“债多不愁,乐天知命”的乐观性格,反映了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现状。这部小说另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人性关怀,大卫在被继父毒打后,单独所在房间内,只有裴果提去偷偷地安慰他。还有安妮丝在父亲即将破产时,想同意希普无理要求的想法,这与希普的包皮藏祸心形成鲜明的对比。在他的小说里,好就好的洁白无瑕,坏就坏得一无是处。

他在这污浊的社会中,奉行着姨奶奶对他的教导:“永不卑贱,永不虚伪,永不残忍”,最终成为了一个善良的人。文章中大卫从童年时对艾米莉的喜爱,再到青年是对小娃娃朵拉的热恋,从朵拉去世后,他到海外拼搏数年,回国后才认识到只有艾妮斯才是他最理想的伴侣。书中最使我感动的部分就是他想艾妮斯勇敢表白的时候他真情的话语,一开始大卫对她说时,艾妮斯的心情有些乱(请老师帮我理解一下,我不太明白),后来向艾妮斯说了他对艾妮斯的敬意时,艾妮斯终于动心了,并高兴地依偎在他的怀中,因为他也深爱着大卫,她为他们的爱情有了结果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在婚礼的当天,她告诉大卫朵拉临死时,曾说只有她才能做大卫的妻子,做他的终身伴侣,这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结局啊,也让我对今后的婚姻爱情有了新的认识。

这就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呀。我想大卫就是狄更斯的原型以及成功男士的典范吧。愿同学们可以用灵魂领会这部传世经典。

写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4】

《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是他所有着作中他最喜欢的一部,这本书写的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社会的广阔画卷,这本书反映了狄更斯的道德观:好人会有好归宿,恶人有应有的惩罚。

这本书是从大卫出生开始讲起的。他的爸爸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他的新爸爸对他很残暴,经常打他,他在学校里认识了他的大哥:斯蒂夫,但他的学校生活很快就因母亲去世而终止了,他被迫做了一名童工,在米考伯夫妇的房子里做房客,和米考伯夫妇成了好朋友。最后他逃了出来,回到他姨婆家,又重新上了学又在威克菲尔家住下了,等他上完学,在斯潘洛家当学徒时,爱上了朵拉,他们很快就结完了婚。但是,好景不长,朵拉很快生病死了。经过一番磨难,大卫又和爱妮斯结婚了,开始了他的幸初生活。

生活就是这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做了好事,人生就会给你相应的报答;反之,你做了坏事,生活就会让你接惩罚。所以,人要做善良的人,不要做老做坏事的人。

我们要学习大卫·科波菲尔,做一个善良的人,你的生活才会美好。

《大卫·科波菲尔》是世界文学宝库丛书48本中的一本,尽管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但我还是对狄更斯的这本自传情有独钟。

文中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父亲在大卫出生六个月就去世了,大卫八岁时,她的母亲又嫁给了摩德斯通先生,而摩德斯通先生和他的姐姐都是铁石心肠,他们不喜欢大卫,总想着法子虐待大卫,还将大为的母亲给折磨死。

大卫的母亲死后,他的继父就不再让他上学,并逼着大卫去做童工,做了童工的大卫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一个星期6个先令让大卫省吃俭用,很快他就偷跑了出来,投奔他富有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学校,受到了好的教育。

尽管大卫童年时受尽了磨难,但他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没变,并且他最终也取得了幸福美满的爱情。

写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部世界级的文学名著。我回味无穷,回看大卫那像长河般的岁月故事,实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大卫,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可怜孩子,从小便与他的妈妈相依为命,很可怜,很可怜。不仅如此,在大卫的童年里,还有许多恐惧与憎恨,这些不良因素是从哪里产生的呢?是从大卫的继父谋得斯通姐弟俩的手中产生的。我憎恨这两个坏东西,是他们俩联手制造了混乱与恐惧,还使大卫的母亲,在恐惧中离开了这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大卫悲痛欲绝,我也不禁潸然泪下。噢,对了,大卫妈妈的离世,让大卫家的女仆佩格蒂也悲痛万分。

还在大卫妈妈活着时,那两个坏东西就将大卫送进了以严肃闻名的萨伦学校。大卫在这个学校受尽了苦难,也认识了一个后来的好朋友特雷格尔。我对这位新朋友很同情,因为他常常被老师们殴打。

大卫的妈妈死去后,大卫被送去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里当童工,大卫受不了折磨,跑到了他的姨婆家里。他的姨婆十分果断地收留了他,还送他到一家很有名气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大卫当了律师,我很高兴,也为大卫骄傲。

随后,大卫还与斯潘洛家的那朵小花朵拉结了婚,我很惊讶,大卫还这么小,怎么可能会结婚呢?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外国人都是很小就结婚的,这才让我放下心来。但是,上天又给了大卫一个毁灭性的打击朵拉与小狗吉卜手拉手地走了,大卫又一次陷入到死亡的悲痛中,太可惜了!

大卫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消沉,终于从痛苦中恢复了过来,他又爱上了爱格妮斯,这使我逐渐对大卫失去了一些好感,因为他有些多情!

大卫最终与爱格妮斯举行了婚礼!他们之间的爱,逐渐根深蒂固。爱格妮斯不仅爱他,还默默地支持他,使大卫的学习又进步了,并且帮助大卫最终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作家,我既羡慕他,也真心地祝愿他们能够白头偕老,平平安安!

我想到了大卫的一生,被爱包围着,温暖与幸福也守护着他。但是,我从大卫身上看到,只有用双手去创造幸福,才会更加幸福!这就是幸福之真谛!

这就是《大卫科波菲尔》,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来感受这部巨著的辉煌!

读孔乙己有感推荐(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想要更好地了解“读孔乙己有感”就不能错过本文,阅读本文后您可能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读孔乙己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孔乙己有感(篇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4篇)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一】

发展,是一场绮丽的流放,是一次漂亮的成长。千滋百味,青春染指流年。——题记

一股苦味的味道涌来的心中。我的眼光静静的停在结尾的逗号上。许久,才发现自身早已看完了这本书。轻轻地掩卷,封面图的美少女制约住我的眼光。她斜倚窗前,紧抿着小唇。她在想干什么?我禁不住心潮澎湃。哦!她或许便是不久踏入青春火车的凌子,因遭受一张生疏同学的小纸条,便跌入了茫然的涡旋,不知道该出路在哪里。她或许便是弄丢了友谊的宝儿,自小依赖的青少年的离去,她万般无奈忧伤着。她或许便是不久发展的娜塔莎,那一夜,母亲沒有吻她,她辗转难眠,思索着谁才算是哪个有坏人坏事的人。哦!亲爱的朋友,不必茫然,不必忧伤,成长的滋味本便是甜酸苦辣,味味应有尽有。

成长的滋味,就像加了糖的冰柠檬,香甜可口。在飘扬着奶茶店香气的夏季,哪个摇港式奶茶的女生离开。奶茶店在男孩儿内心,变成了香甜可口的追忆。成长的滋味,就像一杯原汁原味柠檬水,酸酸的涩涩。十二岁生辰前的夜里,一声厚重的关门声变成一道分界点从那天以后,好好地的两人越来越客套而冷淡。而成长的滋味于我来说,就像一杯浓浓苦咖啡。还不等他收拢自身的芭比娃娃,就被时光老人推上去了青春的火车,塞入了应届毕业的车箱。在题海战术书山间艰苦奋斗,在繁杂苦味的日常生活感受生活百相。但每日匆匆忙忙,给自己的总体目标而勤奋努力,确是丰富而开心的。就像现磨咖啡,仅有认真煮,细心品,美好的情绪才会泛起在其中。

哦!亲爱的朋友,不要再忧伤,不要再茫然,用心去感受这成长的滋味,那就是大家成长的全过程。每蜕去一层驱壳,痛楚一直无可避免。收拾收拾情绪,把苦恼装包,吹拂一张笑容,开心启航!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二)

炎炎夏日,我们迎来暑假,因室外过于炎热,所以我决定到书店买一本书来作为消遣。于是我选择了《成长的滋味》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一篇小说,而是有10个小部分组成,分别是:人生的礼物,成长的滋味,作者笔下的童年,名字意味着什么,走不出的母爱……

整本书在正文部分展现少儿文学的纯真和质朴,幻想和幽默,玄思和深邃,丰富和大气……我认为这可以拓展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内涵。??《成长的滋味》由许多故事串联而成,这些故事有的十分幽默,有的十分感人,还有的充满寓意。这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一片叫《童年絮味》的散文,这篇散文讲述了作者幼时的童年嬉戏和朋友之间的娱乐。讲他们捉蝴蝶,挖蚯蚓,钓鱼,采桑葚,玩捉迷藏……讲作者消失的伙伴和忠实的朋友。读到这,我不禁想起我小时的伙伴,小时候就是那么无忧无虑。

读完这本书术后,我对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感受的滋味展开了思考。我从《理解的礼物》这一片小短文中读到做什么事只有你坦诚对待他人,才会得到好的回报。我也得到了一些小启示:在成长中,当我们遇到一些不可避免的挫折或麻烦,我们感受到的滋味往往是苦涩不堪的;当我们和最好的朋友死党发生争执时,这滋味往往是酸楚难言的;当我们付出努力得到回报时,这滋味总是甜美的;当我们被家长老师误会批评时,这滋味往往是辣不可言的,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请要相信有彩虹,因为只有尝过这些酸甜苦辣的人生滋味,我们才能感受到成长的滋味是完整美好的!这成长的滋味就如一杯柠檬水,虽然酸,但酸中却中夹杂着甜美;这成长的滋味又如一品可乐,时刻充满着激情与冒险;有些人则认为成长的滋味像一杯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但这却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我想在生活中难免会有挫折,也不乏学习之涯的艰辛,但这些没有什么,因为这是成长中因该受到的。只有你努力拼搏,只要你努力拼搏,终究还是会迎来雨后绚丽多彩的那一道彩虹。蓦然回首,你会惊奇发现,其实,成长滋味中的那些酸甜苦辣咸早就一点点,一点点融入了我们的成长中。成长的滋味是由我们自己定的,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拼搏,这滋味一定会是甜的,如果成长中有困难,不要畏惧,就如《阳光总在风雨后》中所说:“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三)

成长的路,每个人都在走着,但经历又各不相同。路上的脚印,或深陷,或浅浅,或艰辛,或平坦,但都是象征着我们的改变。如今温室中的我们,有着老师家长的悉心庇护,我们大都只是在“啃书”。成长的如何、社会的问题,我们未来的路,又深知多少呢?

我的成长,在“阳光雨露”下变得平坦,而我想明白更多,学会更多。我在《成长的滋味》中找到了它。我明白了,许多乐趣,许多生活哲理,都会在你成长的时候黯然产生。我们学会了独立,明白了珍惜,体会了真诚,懂得了理解,知道了许多许多让我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的词语。

对于爱的概念,我们大家或许都很模糊,他像是一层薄膜,看的到装的情感,却又不那么清晰的呈现。确是如此。爱,说不清,道不明,但的确在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中留下了印记。

最有感触的,是在一次圣诞节。大雪纷飞,天很冷,似乎不给人一丝喘息的机会。一个夏威夷男孩走了二十多英里的路,费尽周折找寻着长辈言语中的一片沙滩,沙滩很美,就如同孩子的心一般纯净。他精心的挑选了一个有美丽花纹的贝壳,小心翼翼的放起来带回了学校,作为圣诞节的礼物送给了老师……

也许,我们会不解,为何男孩到如此远的地方只为捡一个贝壳做礼物?很简单,路程也是礼物的一部分。礼物虽薄,却装满了学生的真诚与对老师的爱。

是的,我们的成长是多彩的,我们的生活是充满爱的,头顶上的蓝天,需要我们自己去绘色。我们的改变,在成长中得以见证,我们会因为自己的探索、自己的乐观而活得精彩。成长,也将是值得深思的话题,我们回味着自己的过去,也憧憬着未来……

痛苦会过去,美丽会留在心里。微笑着面对生活,是我们成长的“金钥匙”。我们,在生活中的点滴中,感受到成长的乐趣。我们单纯的等待成长,不如积极的创造成长,促使自己不断进取。

成长,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坚持的寻觅,走到泥泞处,挽起裤子,毅然的走过,摔倒了,爬起来,整理衣衫,让微笑掠过……

自己的梦,是自己描绘的颜色,既然选择,就要不懈地走下去,必然艰辛,但终究是自己心中的希望,我心中蔚蓝的梦,也在成长中破土,发芽……

我的微笑,因为成长中的梦的实现而久久的挂在脸上。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四)

现在,我们的父母都想让我们成为有出息的人,因此,充斥我们 生活的是 A、B、C、D 与 X、Y、Z,以及各类特长。单调而压力重 重的生活使我们失去了太多的快乐。有时使人感到窒息,有时使人感 到渺茫。唉!父母们是否了解我们成长的滋味.这天,爸爸给我买回 了《成长的滋味》一书,我一见就爱不释手,似乎找到了知音。于是, 我细细地品尝起来。在这本书里收录了中外史上 36 个关于童年、人 生、人性、命运等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曾经所谓的烦 恼,所谓的压力,根本算不了什么,特别是史铁生的故事让我明白了 如何面对人生。 史铁生因双腿瘫痪,性格变得十分狂躁,对生活彻底失去希望, 而他有位母亲身子也有着病,甚至比他还严重,可他母亲却很坚强, 常常鼓励他要“好好儿活” ,直到快死去时,母亲还挂念着他。 读完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后,我在史铁生的情感世界走了一 个来回,感受到了其挣扎的痕迹。我想,突如其来的疾病从肉体上毁 了他, 在心理上摧残、 折磨他, 在此后余年或卧病不起、 或置身轮椅, 命运剪段了他飞翔的翅膀, 还要让他时时刻刻面对 “生与死” 的问题。 可是他母亲更是艰难,一个患肝病的人只有自已知道有多痛,而且还 知道即将离去。苦难像一块无比巨大的石头躺在面前,而她只是像西 方神话中的西佛斯一样,咬着牙关,将它推上山顶,看着它又一下无 情地滑落,又开始新一次的拼搏。 “咱俩好好儿活”——朴素得不能 再朴素,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一句话,所体现的母爱竟是那么的意味深长。 在这里母亲以自己的残缺而悲伤的余生教给孩子如何面对缺憾 的生命。大爱无疆啊,母亲的“好好儿活”就像家常话一样真实,可信、可感、可叹!那声音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 苍凉,时而缠绵而深沉,最后历尽千难万苦之后的今天, “满足和感 恩”成了史铁生对“好好儿活”最终的阐释。正是母亲的这份爱给予 他,让他对生活的另外发现——把命运当作别开生面的游历,把人生 当作另外一种享受,用笔写出自己的“好好儿活” 。于是他借着灵魂 的苦磨,用文字记住母亲有关的每一细节,每一细节都是对母亲永远 的爱和怀念。读着他的文章,我的心灵似乎经历了一种剧烈的洗礼。 菊花“淡雅” ,人可以活得平凡;菊花的“热烈和深沉” ,人可以 活得奔放。史铁生的母亲没有非要他活得“淡雅” ,她只是要推着儿 子去看菊花,她只是给儿子提供一些建议,重要的是让儿子活出属于 自己的个性。 对于我们,人生的路还很长,但当务之急,我们应该把握现在的 时光,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虚度自己美好的人生。不管面对怎么样的 困难,都要能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儿,都要能铺开自己的人生道路,活 着就要“泼泼洒洒”地笑对人生。

读哈姆雷特有感收藏(4篇)


写好一篇读后感应该从哪些点着手呢?我们读过作品后,明白了世间的真相。读后感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读哈姆雷特有感”的资料,让我们一起在阅读中度过美好的时光分享智慧和经验!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1】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2】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4】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读鲁迅野草有感收藏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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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1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株无人知道的小草。”路边,公园里,随处可见野草的身影。它没有花朵的芬芳扑鼻,也没有树木的笔直挺拔。人们见了它都会不经意地践踏它,删刈它,用憎恶的目光看待它,认为它有碍风景。但有一篇文章却赞扬它,歌颂它,这篇文章便是《野草》。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诗,它以优美的笔触,赞美歌颂了野草,字字珠玑,把野草比作当时的中国。那时的中国正处在抗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文章表达了鲁迅渴望战争胜利的爱国之心。

纵观全文,鲁迅先生对中国的热爱以及对昏暗腐败的统治者的厌恶跃然纸上。

从“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中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早些结束革命迫切的心情,结束昏暗统治的爱国之心。与其苟活于世,不如化身为火焰,燃尽所有的野草。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国之心,教会了我“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道理,令我感受至深。当我读到“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时,我便被鲁迅先生那浓浓的爱国之情所感动。他运用形象的比喻,将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比作地火,腐朽的统治比作野草,暗喻了人民的爱国之情一旦融聚起来,定能推翻那黑暗腐朽的统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现在的疫情,它就像是野草,蔓延到了世界各地,在全球肆无忌惮地传播着。我们需要一把火,来烧光这肆虐生长的野草。这把火是什么?就是我们中国人团结一心的精神。如果我们十四亿个中国人团结起来,舍小家为大家,先国家后个人,那我们中国的力量就如那熊熊火焰般愈烧愈旺,最终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这个“拦路虎”赶跑,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的!

鲁迅先生一生中都在用他手中的笔和敌人做斗争,直插敌人的心脏,他就如同文中那一团散发出光和热的火焰,驱走所有的死亡与朽腐,为人们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寄以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它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2

暑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定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的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他拍手、点头、嬉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的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场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中是最美的,而在作者笔下的雪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么美的雪景,他肯定投入了不少感情,不然也不可能将雪写的如此美。我从中发现作文最重要的事真情实感。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3

《野草》——和他的名字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从危难的“墙壁”上,钻出一条缝来。怀着坚守的“信念”,痛恨的“复仇”;理想的“恢复”;勇敢的“惊醒”;无畏的“教育”。探出头来,虽是野草,却相信森林的到来。火会经常光顾,但根犹在土中,灭不尽的,是苦苦坚持但又常自认自欺的“希望”。这就是它的含义:“只要有野草就会有森林。”一起来看看野草鲁迅读后感1000字,欢迎阅读!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4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