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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双城记有感

发表时间:2023-07-14

读双城记有感合集4篇。

作者写的作品是最能引起读者共鸣,收获独属于自己的体验的。初学写作时,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敬读阅读作文5000网的编辑整理的“读双城记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双城记有感(篇1)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他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例如得伐石的妻子狄安娜,她出生于被侮辱、被迫害的农家,对封建贵族怀着深仇大恨,作者深切地同情她的`悲惨遭遇,革命爆发前后很赞赏她坚强的性格、卓越的才智和非凡的组织领导能力;但当革命进一步深入时,就笔锋一转,把她贬斥为一个冷酷、凶狠、狭隘的复仇者。尤其是当她到医生住所搜捕路茜和小路茜时,更被表现为嗜血成性的狂人。最后,作者让她死在自己的枪口之下,明确地表示了否定的态度。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梅尼特医生被侯爵兄弟害得家破人亡,对侯爵兄弟怀有深仇大恨,但是为了女儿的爱,可以摒弃宿仇旧恨;代尔纳是侯爵兄弟的子侄,他大彻大悟,谴责自己家族的罪恶,抛弃爵位和财产,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赎罪”。这对互相辉映的人物,一个是贵族暴政的受害者,宽容为怀;一个是贵族侯爵的继承人,主张仁爱。他们中间,更有作为女儿和妻子的路茜。在爱的纽带的维系下,他们组成一个互相谅解、感情融洽的幸福家庭。

读双城记有感(篇2)

暑假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这本书情节错综复杂,富有戏剧性。故事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的遭遇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平民的抗争战展开,表现了越狱、爱情和复仇的主题,表达了狄更斯“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的人道思想。

这本书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性中的真善美,丑与恶。我被书中的真爱所感动,被书中的善与恶的较量所震撼。

这个世界向来不缺少真爱的故事。如《泰坦尼克号》中的主人公露丝放弃了生的机会,去救杰克。泰坦尼克号沉没,在冰海上,杰克把一块木板给了露丝,杰克把生存的机会给了露丝,自己则在冰海中活活冻死。两个相爱的人为了对方可以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这无疑是真爱。中国古代东晋末年,梁山伯与祝英台双双为爱殉情,这无疑也是真爱。

《双城记》却颠覆了读者的三观。一个伟大的父亲对女儿的爱。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两位主人公的父母也是仇人,虽然他们相爱,但是不被家族认同,只有双双含恨而死。《双城记》中的父亲多么伟大,尽管达内是仇人的孩子,但是女儿爱他,每当看到女婿也许就会想起含冤入狱的痛苦,但是为了女儿的幸福一直守口如瓶。不仅如此,女婿入狱,他拼尽老命,与革命群众周旋,拯救女婿于水深火热之中。一般人无法做到。《双城记》中的父亲无疑也是智慧的,他真爱女儿,女儿的快乐可以医治他多年以来的痛苦,虽然女婿是仇人的后代,但他是个好人,他真爱自己的女儿。这就足够了。

《双城记》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就是卡顿人物的塑造。他是一个小人物,却爱上了医生的女儿——美丽善良的露西。他知道自己不配拥有露西,他想着不是去占有这个女孩,但是他可以为她做任何事。他知道露西不爱自己,爱的是另一个和自己长得十分相像的有为青年达内,但是达内有了灭顶之灾,卡顿完全可以让露西回到自己的身边。但是卡顿没有这么做,为了拯救情敌,让自己心爱的女人一辈子幸福,他代替了达内,牺牲了自己的宝贵生命。谁说爱情是自私的,爱情难道不是无私的吗?

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牺牲自己,这是真爱。但是为了情敌牺牲自己,让自己所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高尚的品德完全符合狄更斯用来评价一个人的最高标准,是舍己为人的典范和楷模。这也许就是双城记100多年来在全世界盛行不衰,一直深受广大读者欢迎的原因吧。

我爱你,我却总是沉默,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其实我从未开言,这是我的许诺,寂静无声,你无须知晓,它只在我心。

愿世间真爱永恒,无处不在。

读双城记有感(篇3)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首先,对于人物,稍微做一点个人见解。

就按人物的出场顺序,第一个就是贾维斯洛瑞。从后面的描写来看,他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为银行工作的职员,极度忠实于银行以及后文中遇到的朋友亚历山大马奈特。他起码在银行里待了几十年吧,从作者风趣的描写在台尔森银行各式各样的幽暗大橱小柜之间,一些年迈老头郑重其事地在办公。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中就可以看出。而对于他极其重要的工作都可以置之不理的就是对老朋友的关心与帮助。我记得在文中确实写过一处,为了老友他可以连工作都放在一旁。还有在露西结婚后她父亲的发病,也使洛瑞先生很不安:洛瑞先生度日如年,希望越来越渺茫,心情也越来越差、洛瑞先生由于焦急不安地日夜守护,弄得精疲力竭,竟在值班时睡着了、不过这时他突然犯起疑来,怀疑自己是不是仍在梦中。都到了这种身心疲惫的程度了,可以看出他对朋友一家子的友谊有多深。还有,最后要不是有洛瑞为他们准备行程,较坦然地通过各个验收,光凭后面一个惊恐的女人,一个昏厥的男人,一个弱小的小孩,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再怎么逃也逃不出所谓人民的魔爪的。

再一个人物就是露西了。她本人的出场就已经敲定了她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弱小而又坚强的女子。对于被囚禁了十八年的老父,她用自己的爱帮助他走过一个个难关。她先找回了自己的父亲,帮他脱离肉体上的束缚,而对于父亲那脑海中的不定期的苦难的回忆,只有她才能最快、最轻柔地安慰住父亲那不定的心,这一点是连老友洛瑞都束手无策的。还有的就是在法庭上的作证,她相当地用情,面对着这样的同情,这样动人的青春和美貌,被告此时的心情,比面对所有看热闹的人群要难受多了。等等描写的句子都显得露西极有同情心。最终吻别丈夫的时候,她还是坚持下来了,和所有面对悲剧的人一样,坚强地面对。虽然后来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但她还是爱的化身。

说道女儿不免要提到她的父亲。亚历山大马奈特的身世很值得人去琢磨,到底受到多大的冤屈,多大的经历,多大的思想创伤,都值得我们去思考。他受到女儿的关心后,同样地力所能及地回报他的女儿。他最终展现的,是一位作为父亲,用爱关心自己的女儿的情节。同样的,本人认为他也有他的极大的不幸。这号人物的身世十分坎坷,而最终并实实在在地为女儿带来幸福,旧病复发,满屋子寻他的活计,就是这时,他才显得苍老又无依无靠。一个悲剧导致另一个悲剧的发生。

对于达内,这个人一般般,追寻着母亲的理念而引发一系列的事端。他其实也是内心善良的人,由于这个使他因小小的求救就回去致使自己与一家人都陷入了困境。这也是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原因导致的结果。

其中最富有传奇色彩、最令人落泪的要数西得尼卡顿了。出场时的情况一直看着天花板显出他的放荡不羁,而后来我们发现他实在是一个被湮没的才子,有才而无法融入当时的社会。内在的情感也很高尚,最终是成全了别人。在帮助达内越狱的时候,他还是那么一幅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只有他在那时心里是最清楚的,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昏死的达内和他的妻子,纪念他的死是天经地义的事!最后他和他的妹妹的相遇,上刑场,安慰、鼓励他妹妹,真是一种看尽人生的超脱,小说也写了那天晚上,巴黎城里人谈起他,说是历年上吉萝亭最平静的一个。不少人还说他表情神圣,像是先知的预言家。这个人物的设定还是很扣人心弦的,比如在要去监狱帮达内越狱之前和洛瑞先生交代之后,卡顿走进院子,在那儿独自呆了一会儿,仰望着她屋里的灯光。他轻声地向它祝福,道一声永别了,边消失在茫茫的黑夜里。我在看这句的时候,心里隐隐地觉得有些不对,但是又因为前文交代了卡顿要洛瑞等他,也想不出有什么会变动的。这句就有些淡淡的伤感,想让人哭但又不让人哭出来的味道。这个就是卡顿内心的描写,轻浮浪荡的表面下藏着一颗对他人的爱而不顾献身的心。

反派人物特别是德发日太太,可以说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幌子而复仇的一个深谋老算的人物。她最平常的动作就是编织,一句话都不说,但是样样事都记在心里,记在她的毛线上。像这种人都会使人对她有一种惧怕的感觉,冰冷、毫无人情的化身。他们身边的雅克三号,复仇女等等都属于一种瞎起哄的,只觉得能从砍别人的头中得到一种快感。他们根本没有像德发日太太的那种觉悟,只是对生命的亵渎,从他们凌乱的外貌和败坏的礼仪就可以看出。对于德发日,他虽然想推翻国王,但是对于自己以前服侍过的老主人,还是有一定的隐恻之心的。他妻子也说了,要她自己动手,他丈夫想救那医生一家,可见德发日还可以算得上中立派,但现实强迫他对主人一家动手,他就是活在矛盾之中的,可能受他复仇心强烈的妻子的影响。

这本小说悬念很多,铺垫很充实,是那种越看越明白的,就像一条条小溪逐一地汇聚,最后成了奔腾的大江,使人越看越激动,越想看下去。举例,最突出的就是第二部第六章《成百的人》和第七章《侯爵老爷在城里》毫无关系,如果把第七章单独拉出来,也可以成为一本小说。直到后面才看出他是关系到达内的身世,再后来看出了关系到露西,再后来看出了他关系到老医生,最后伴随着医生的信件,复杂的人物关系一览无余,对阐述人物关系,有很好的辅助作用。无疑,最后两章是高潮,最令人激动的部分。最后兄妹的相认是超乎我想象的,作者这样安排无疑突出了卡顿,他是一种正义的象征。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要思考一下为何兄妹会全部关在里面的。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场大革命在作者眼力本身就是混乱的,无人权可言,疯狂的民众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终究导致悲剧。

这部作品终究还是善与恶的对抗,善的胜利,令人激动地收场了。让我们深思的,复仇到底是否值得人们去做,但是德发日太太的复仇之心不是那么一日造就的,是对死去的哥哥,姐姐,父亲的回应;是阶级斗争的烙印,无可避免地形成复仇的观念,造就她冷冰冰的性格。说到底造成这种结果,各方面都要负一定的责任,社会环境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因素。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读双城记有感(篇4)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bijIaogaO.Com 笔稿范文网)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精选阅读

读孔乙己有感推荐(4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想要更好地了解“读孔乙己有感”就不能错过本文,阅读本文后您可能会有一些新的认识!

读孔乙己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孔乙己有感(篇2)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4篇)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一】

发展,是一场绮丽的流放,是一次漂亮的成长。千滋百味,青春染指流年。——题记

一股苦味的味道涌来的心中。我的眼光静静的停在结尾的逗号上。许久,才发现自身早已看完了这本书。轻轻地掩卷,封面图的美少女制约住我的眼光。她斜倚窗前,紧抿着小唇。她在想干什么?我禁不住心潮澎湃。哦!她或许便是不久踏入青春火车的凌子,因遭受一张生疏同学的小纸条,便跌入了茫然的涡旋,不知道该出路在哪里。她或许便是弄丢了友谊的宝儿,自小依赖的青少年的离去,她万般无奈忧伤着。她或许便是不久发展的娜塔莎,那一夜,母亲沒有吻她,她辗转难眠,思索着谁才算是哪个有坏人坏事的人。哦!亲爱的朋友,不必茫然,不必忧伤,成长的滋味本便是甜酸苦辣,味味应有尽有。

成长的滋味,就像加了糖的冰柠檬,香甜可口。在飘扬着奶茶店香气的夏季,哪个摇港式奶茶的女生离开。奶茶店在男孩儿内心,变成了香甜可口的追忆。成长的滋味,就像一杯原汁原味柠檬水,酸酸的涩涩。十二岁生辰前的夜里,一声厚重的关门声变成一道分界点从那天以后,好好地的两人越来越客套而冷淡。而成长的滋味于我来说,就像一杯浓浓苦咖啡。还不等他收拢自身的芭比娃娃,就被时光老人推上去了青春的火车,塞入了应届毕业的车箱。在题海战术书山间艰苦奋斗,在繁杂苦味的日常生活感受生活百相。但每日匆匆忙忙,给自己的总体目标而勤奋努力,确是丰富而开心的。就像现磨咖啡,仅有认真煮,细心品,美好的情绪才会泛起在其中。

哦!亲爱的朋友,不要再忧伤,不要再茫然,用心去感受这成长的滋味,那就是大家成长的全过程。每蜕去一层驱壳,痛楚一直无可避免。收拾收拾情绪,把苦恼装包,吹拂一张笑容,开心启航!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二)

炎炎夏日,我们迎来暑假,因室外过于炎热,所以我决定到书店买一本书来作为消遣。于是我选择了《成长的滋味》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一篇小说,而是有10个小部分组成,分别是:人生的礼物,成长的滋味,作者笔下的童年,名字意味着什么,走不出的母爱……

整本书在正文部分展现少儿文学的纯真和质朴,幻想和幽默,玄思和深邃,丰富和大气……我认为这可以拓展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内涵。??《成长的滋味》由许多故事串联而成,这些故事有的十分幽默,有的十分感人,还有的充满寓意。这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一片叫《童年絮味》的散文,这篇散文讲述了作者幼时的童年嬉戏和朋友之间的娱乐。讲他们捉蝴蝶,挖蚯蚓,钓鱼,采桑葚,玩捉迷藏……讲作者消失的伙伴和忠实的朋友。读到这,我不禁想起我小时的伙伴,小时候就是那么无忧无虑。

读完这本书术后,我对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感受的滋味展开了思考。我从《理解的礼物》这一片小短文中读到做什么事只有你坦诚对待他人,才会得到好的回报。我也得到了一些小启示:在成长中,当我们遇到一些不可避免的挫折或麻烦,我们感受到的滋味往往是苦涩不堪的;当我们和最好的朋友死党发生争执时,这滋味往往是酸楚难言的;当我们付出努力得到回报时,这滋味总是甜美的;当我们被家长老师误会批评时,这滋味往往是辣不可言的,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请要相信有彩虹,因为只有尝过这些酸甜苦辣的人生滋味,我们才能感受到成长的滋味是完整美好的!这成长的滋味就如一杯柠檬水,虽然酸,但酸中却中夹杂着甜美;这成长的滋味又如一品可乐,时刻充满着激情与冒险;有些人则认为成长的滋味像一杯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但这却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我想在生活中难免会有挫折,也不乏学习之涯的艰辛,但这些没有什么,因为这是成长中因该受到的。只有你努力拼搏,只要你努力拼搏,终究还是会迎来雨后绚丽多彩的那一道彩虹。蓦然回首,你会惊奇发现,其实,成长滋味中的那些酸甜苦辣咸早就一点点,一点点融入了我们的成长中。成长的滋味是由我们自己定的,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拼搏,这滋味一定会是甜的,如果成长中有困难,不要畏惧,就如《阳光总在风雨后》中所说:“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三)

成长的路,每个人都在走着,但经历又各不相同。路上的脚印,或深陷,或浅浅,或艰辛,或平坦,但都是象征着我们的改变。如今温室中的我们,有着老师家长的悉心庇护,我们大都只是在“啃书”。成长的如何、社会的问题,我们未来的路,又深知多少呢?

我的成长,在“阳光雨露”下变得平坦,而我想明白更多,学会更多。我在《成长的滋味》中找到了它。我明白了,许多乐趣,许多生活哲理,都会在你成长的时候黯然产生。我们学会了独立,明白了珍惜,体会了真诚,懂得了理解,知道了许多许多让我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的词语。

对于爱的概念,我们大家或许都很模糊,他像是一层薄膜,看的到装的情感,却又不那么清晰的呈现。确是如此。爱,说不清,道不明,但的确在我们身边的点点滴滴中留下了印记。

最有感触的,是在一次圣诞节。大雪纷飞,天很冷,似乎不给人一丝喘息的机会。一个夏威夷男孩走了二十多英里的路,费尽周折找寻着长辈言语中的一片沙滩,沙滩很美,就如同孩子的心一般纯净。他精心的挑选了一个有美丽花纹的贝壳,小心翼翼的放起来带回了学校,作为圣诞节的礼物送给了老师……

也许,我们会不解,为何男孩到如此远的地方只为捡一个贝壳做礼物?很简单,路程也是礼物的一部分。礼物虽薄,却装满了学生的真诚与对老师的爱。

是的,我们的成长是多彩的,我们的生活是充满爱的,头顶上的蓝天,需要我们自己去绘色。我们的改变,在成长中得以见证,我们会因为自己的探索、自己的乐观而活得精彩。成长,也将是值得深思的话题,我们回味着自己的过去,也憧憬着未来……

痛苦会过去,美丽会留在心里。微笑着面对生活,是我们成长的“金钥匙”。我们,在生活中的点滴中,感受到成长的乐趣。我们单纯的等待成长,不如积极的创造成长,促使自己不断进取。

成长,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坚持的寻觅,走到泥泞处,挽起裤子,毅然的走过,摔倒了,爬起来,整理衣衫,让微笑掠过……

自己的梦,是自己描绘的颜色,既然选择,就要不懈地走下去,必然艰辛,但终究是自己心中的希望,我心中蔚蓝的梦,也在成长中破土,发芽……

我的微笑,因为成长中的梦的实现而久久的挂在脸上。

读《成长的滋味》有感(篇四)

现在,我们的父母都想让我们成为有出息的人,因此,充斥我们 生活的是 A、B、C、D 与 X、Y、Z,以及各类特长。单调而压力重 重的生活使我们失去了太多的快乐。有时使人感到窒息,有时使人感 到渺茫。唉!父母们是否了解我们成长的滋味.这天,爸爸给我买回 了《成长的滋味》一书,我一见就爱不释手,似乎找到了知音。于是, 我细细地品尝起来。在这本书里收录了中外史上 36 个关于童年、人 生、人性、命运等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曾经所谓的烦 恼,所谓的压力,根本算不了什么,特别是史铁生的故事让我明白了 如何面对人生。 史铁生因双腿瘫痪,性格变得十分狂躁,对生活彻底失去希望, 而他有位母亲身子也有着病,甚至比他还严重,可他母亲却很坚强, 常常鼓励他要“好好儿活” ,直到快死去时,母亲还挂念着他。 读完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后,我在史铁生的情感世界走了一 个来回,感受到了其挣扎的痕迹。我想,突如其来的疾病从肉体上毁 了他, 在心理上摧残、 折磨他, 在此后余年或卧病不起、 或置身轮椅, 命运剪段了他飞翔的翅膀, 还要让他时时刻刻面对 “生与死” 的问题。 可是他母亲更是艰难,一个患肝病的人只有自已知道有多痛,而且还 知道即将离去。苦难像一块无比巨大的石头躺在面前,而她只是像西 方神话中的西佛斯一样,咬着牙关,将它推上山顶,看着它又一下无 情地滑落,又开始新一次的拼搏。 “咱俩好好儿活”——朴素得不能 再朴素,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一句话,所体现的母爱竟是那么的意味深长。 在这里母亲以自己的残缺而悲伤的余生教给孩子如何面对缺憾 的生命。大爱无疆啊,母亲的“好好儿活”就像家常话一样真实,可信、可感、可叹!那声音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 苍凉,时而缠绵而深沉,最后历尽千难万苦之后的今天, “满足和感 恩”成了史铁生对“好好儿活”最终的阐释。正是母亲的这份爱给予 他,让他对生活的另外发现——把命运当作别开生面的游历,把人生 当作另外一种享受,用笔写出自己的“好好儿活” 。于是他借着灵魂 的苦磨,用文字记住母亲有关的每一细节,每一细节都是对母亲永远 的爱和怀念。读着他的文章,我的心灵似乎经历了一种剧烈的洗礼。 菊花“淡雅” ,人可以活得平凡;菊花的“热烈和深沉” ,人可以 活得奔放。史铁生的母亲没有非要他活得“淡雅” ,她只是要推着儿 子去看菊花,她只是给儿子提供一些建议,重要的是让儿子活出属于 自己的个性。 对于我们,人生的路还很长,但当务之急,我们应该把握现在的 时光,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虚度自己美好的人生。不管面对怎么样的 困难,都要能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儿,都要能铺开自己的人生道路,活 着就要“泼泼洒洒”地笑对人生。

读哈姆雷特有感收藏(4篇)


写好一篇读后感应该从哪些点着手呢?我们读过作品后,明白了世间的真相。读后感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作文5000网编辑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读哈姆雷特有感”的资料,让我们一起在阅读中度过美好的时光分享智慧和经验!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1】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叫我动手啊。“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2】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读哈姆雷特有感【篇4】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读鲁迅野草有感收藏4篇


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感到疑惑可以试试阅读一下“读鲁迅野草有感”。面对书籍,我们要做的是将书本中的知识转化为自身的知识,在读过作者写的作品,我的内心很久不能平静。 读后感是对书中内容和思想的个人见解。欢迎您的来访希望我们的内容和服务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并收藏!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1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株无人知道的小草。”路边,公园里,随处可见野草的身影。它没有花朵的芬芳扑鼻,也没有树木的笔直挺拔。人们见了它都会不经意地践踏它,删刈它,用憎恶的目光看待它,认为它有碍风景。但有一篇文章却赞扬它,歌颂它,这篇文章便是《野草》。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诗,它以优美的笔触,赞美歌颂了野草,字字珠玑,把野草比作当时的中国。那时的中国正处在抗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文章表达了鲁迅渴望战争胜利的爱国之心。

纵观全文,鲁迅先生对中国的热爱以及对昏暗腐败的统治者的厌恶跃然纸上。

从“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中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早些结束革命迫切的心情,结束昏暗统治的爱国之心。与其苟活于世,不如化身为火焰,燃尽所有的野草。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国之心,教会了我“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道理,令我感受至深。当我读到“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时,我便被鲁迅先生那浓浓的爱国之情所感动。他运用形象的比喻,将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比作地火,腐朽的统治比作野草,暗喻了人民的爱国之情一旦融聚起来,定能推翻那黑暗腐朽的统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现在的疫情,它就像是野草,蔓延到了世界各地,在全球肆无忌惮地传播着。我们需要一把火,来烧光这肆虐生长的野草。这把火是什么?就是我们中国人团结一心的精神。如果我们十四亿个中国人团结起来,舍小家为大家,先国家后个人,那我们中国的力量就如那熊熊火焰般愈烧愈旺,最终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这个“拦路虎”赶跑,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的!

鲁迅先生一生中都在用他手中的笔和敌人做斗争,直插敌人的心脏,他就如同文中那一团散发出光和热的火焰,驱走所有的死亡与朽腐,为人们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寄以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它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2

暑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

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定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的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的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他拍手、点头、嬉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的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场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中是最美的,而在作者笔下的雪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么美的雪景,他肯定投入了不少感情,不然也不可能将雪写的如此美。我从中发现作文最重要的事真情实感。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3

《野草》——和他的名字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从危难的“墙壁”上,钻出一条缝来。怀着坚守的“信念”,痛恨的“复仇”;理想的“恢复”;勇敢的“惊醒”;无畏的“教育”。探出头来,虽是野草,却相信森林的到来。火会经常光顾,但根犹在土中,灭不尽的,是苦苦坚持但又常自认自欺的“希望”。这就是它的含义:“只要有野草就会有森林。”一起来看看野草鲁迅读后感1000字,欢迎阅读!

读鲁迅野草有感 篇4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读《百万英镑》有感分享4篇


读死书是没有用的,要知道怎样用眼睛去观察,用脑子去思想才行,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这时可以将我们的心得感悟写成一篇读后感记录下来。您可以考虑看一看“读《百万英镑》有感”或许会给您一些启示,这篇文章旨在为您提供一些有趣和实用的信息希望您会喜欢它!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1

这几天我看完了一本马克吐温着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百万英镑》是一部很不错的作品。文章对那个时代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开了那个时带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那些人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干出一些见利忘义的行为。这本书也教育我们,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而且这本书也告诉了我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友情、亲情、爱情。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2

本书讲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许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金钱难道就是万能的吗?当然不是,世界上还有许多东西比金钱更重要!

有很多门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3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读《百万英镑》有感 篇4

趁着暑假的空闲时间我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这部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我读的津津有味,因为小说不但幽默还符合实际,内容也相当精彩。

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免费吃饭,买衣服,住宿,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篇小说我觉得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到时间,买不到快乐,也买不到知识。我英语成绩不大好,然而钱不能使我提高成绩,在知识的大门前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

【收藏】读秘密花园有感范文4篇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一】

美国作家伯内特夫人的文章总是奇迹与现实并存,《秘密花园》更是曲折、奇妙。

书中的花园原本是克雷文先生的天堂。那时,花园并不是秘密,但花园里的幸福是没有第三人知道的——两个年轻的生命——克雷文和莉娅丝,待弄着同样年轻的植物,整个花园渲染在青春之中,克雷文甚至没有想过要遗忘花园——一个充满幸福的地方。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莉娅丝在花园中去世了。克雷文开始背叛曾经一切幸福的誓言,将花园封锁在心灵深处,随着他的莉娅丝和快乐一同死去,他变得不敢面对现实,他觉得现实背叛了他。这时,同样没有幸福的玛丽住进了克雷文姑父的庄园。庄园残留的活力居然让玛丽懂得了幸福,玛丽在让姑父伤心的花园中快乐的长大,并认识了常年不见旁人的少爷柯林,让他改变了当初的“我不能活下去”,让他由衷地认识到“我要活到永远”,克雷文先生也终于渐渐接受了他的家庭。

人生总有悲欢离合,而且总是出人意料。就像克雷文先生的花园,曾经让他得到幸福,后来却让他沉浸于悲伤。有时我们避免不了这种意外的伤害,就坦然接受吧。心中记过铭记着曾经的欢笑,便会觉得快乐并未离我们远去,现实也并非冷酷无情。

我们曾经遇到过无数次挫折,或挣扎,或坦然,我们还是走过去了,可是如果真的飞来横祸不偏不倚袭向了我们,我还能够把它踩在脚下吗?柯林也曾这样想过,在他被疾病困扰的时候,选择了放弃他那无味痛苦的生命。但玛丽和迪肯让他亲眼目睹世间的温馨之后,他觉得活到永远才能真正摆脱痛苦。所以,当我们面临困难险阻的时候,想一想周围的美好,全身心投入美好,坚强地坦然处之,幸福便又会回到我们身上。

其实,我们的一生一世,幸福一直默默相伴。如果我们关注它,它也会关注我们。柯林代表着克雷文先生失去妻子后的幸福,但是克雷文却因为害怕见到儿子体弱多病的样子而抛弃了他,也抛弃了亲情。没有亲情的生命是残缺不全的,在度过了前半生支离破碎的生涯后,克雷文先生回到花园,惊异地发现儿子能带给他莉娅丝的一切。

这本书是以“离”开头,“合”结尾,正如勇敢地拨开阴霾,是灿烂的阳光一样,生命中需要坚强,需要坦然。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二)

六年级最后的一个寒假猝不及防地迈着轻快的脚步向我迎来,我决心在这个寒假阅读相关有益的书籍,来使自己幼小的羽翼更加丰满,于是我的目光望向了摆在书柜上的那本《秘密花园》。

这部小说的主要梗概是:一个性情乖戾的小女孩玛丽因为父母在一场突如其来的霍乱中双双身亡,从而变成了孤儿,生活在叔父克雷文神秘的房子里。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了一个被荒芜十年的秘密花园,玛丽、迪肯和科林,使用了了快乐的魔法,使濒临死亡的花园起死回生,并且每个人的秉性也发生了巨大的蜕变。

初次阅读完毕,我非常喜欢书中的一个小男孩,他就是——温柔善良的迪肯。他与刁蛮任性的玛丽截然不同,与悲观脆弱的科林更是两个鲜明的存在。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存在,一群小动物们与他形影不离,熟知大自然,就像是大自然的化身,身上总带着一股淡淡的花草香。但我也十分同情玛丽和科林,玛丽童年时期父母总是忙忙碌碌,将玛丽托付给了底下的仆人,丝毫没有给予她关心和管教;科林从小体弱多病,父亲克雷文因为妻子的离世而变得孤僻忧郁,没有父爱与母爱,以及朋友的陪伴和交流,科林变得霸道自私,认为自己就快死了,整日哭泣。从两个孩子身上,我总结出:人物性格与环境密切相关,成长环境会养成每个人迥异的性格,所以每个人的成长环境在自身都有迹可循。

第二次重温的时候,我从这个浪漫奇妙的故事中感悟到了许多通俗易懂的人生哲理。在我们短暂而精彩的人生道路上,有喜有忧,难免会遇到坎坷与挫折,但是如果轻易就自暴自弃的话,你就永远无法开启心中的秘密花园,只有用微笑面对人生,才能施展快乐的魔法,战胜眼前的磨难。所谓“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不如开心地过好每一天!”,悲观消极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只会让你丧失对美好生活的希望,所以让我们积极乐观地面对每一个明天吧!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三)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秘密花园》的书。读完之后,我深深地感到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秘密花园》是由美国著名作家伯内特写的。这本书经过了漫长的岁月,经过了古往今来的历史……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父母双亡的玛丽在姑父家马慢慢的从一个性格怪异的小女孩变成人见人爱的孩子,结交了一位叫迪肯的男孩,两人共同开发与探索秘密花园,与表哥科林交流最终让科林重获自信,变得活泼起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乐观,积极,微笑,才会使我们有精神,也只有有精神,我们才会拥有健康。病痛,往往只有在我们心里。心里有病,才是最折磨人的病。

人生不如意事就如满天繁星,如果一遇到挫折就郁郁寡欢,那这个人也就一生也不会快乐。遇到挫折,我们应该像文中的玛丽那样,微笑面对。例如桌子上只有半杯牛奶了,悲观的人,可能会唉声叹气地说:“太倒霉了,只剩下半杯牛奶了!”乐观的人,则可能微笑着说:“太好了,我还有半杯牛奶呢!”同样的境遇,心态不同,人生的轨道恐怕也会不同。

就像我,有一次,我被铁钉扎到了,也不知道那铁钉有没有生锈。听同学说,如果破伤风的话,一个月便会死去。我吓得面都青了。回到家,我告诉了家人,可妹妹却乐观地说:“放心好了,没那么容易死。”我半信半疑。一个月很快就过了。一天,我突然感到十分头疼,我悲观地想:天哪,我还不想死!我立刻告诉了独个呆在家中的妹妹。妹妹想了想,说:“我看,是你着凉了,所以才头疼。”我不信,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说什么“我快死了”之类的。无奈,妹妹叫回了正上班的妈妈,妈妈又把我送进医院。后来,医生诊断出我头疼是因为我感冒了,而我根本没有破伤风……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让自己快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己。要记住,让自己快乐起来!

读秘密花园有感【篇四】

你看过《秘密花园》这本书吗?没看过。哦,那就让我来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秘密花园》是一本十分有趣的儿童读物,它的作者是美国的F.H.伯内特。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姑娘玛丽,因为一场霍乱成了孤儿,然后她来到了米瑟斯威特庄园,在这里她遇到了善解人意的玛莎,脾气古怪的本,可爱的知更鸟,活泼热情善良的狄肯,瘦弱多病、脾气暴躁、寂寞自卑的米瑟斯威特庄园的小少爷柯林,在这里她也经历了一些离奇有趣的事,在寻找秘密花园和帮助柯林的同时,她自己也变成了像玛莎狄肯一样的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

那你知道是什么让她从脾气古怪的小姑娘变成了善解人意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吗?告诉你吧,是友好的大自然和善良的玛莎、狄肯改变了她。在知更鸟的帮助下,玛丽找到了被封锁了十年的秘密花园,为了救活这个秘密花园,玛丽决定自己来种花除草拯救秘密花园。在每天拯救秘密花园的劳动中,她懂得了饥饿的滋味,对以前不屑一顾的食物产生了兴趣,于是她饭量大增,充足的食物和每天的锻炼也让她逐渐强壮。在拯救秘密花园的过程中,她被大自然的神奇、纯洁所吸引,玛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心也变得像大自然一样的开阔。玛莎和狄肯是一对姐弟,玛莎和狄肯曾多次告诉玛丽,春天的牧尔有多么美丽,这激起了玛丽对大自然的好奇心。在雨天,玛莎有时会告诉玛丽一些关于庄园的事情,帮助孤独的玛丽很快地适应了庄园里的一切事物。在晴天,狄肯会和玛丽一起玩耍,告诉她一些植物的特点,帮她一起拯救秘密花园。在他们的帮助下,玛丽和他们变成了朋友,尤其是狄肯。然后她和狄肯一起把这种善良友爱传递给了柯林,帮助柯林走出房间,战胜病魔,站立起来,使他也变成一个善良开朗的人。

大自然的美丽纯洁能够净化人的心灵,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善良能够感化你的心灵。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大全4篇


如何撰写一份全面的读后感呢?读完作品后,我受到了启发,总算找到了我一直想找的答案。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编辑为您精心准备了“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的内容。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 篇1

这个暑假,我看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非常有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尤其是第一部,洪武大帝,在这部书中,我也了解了明太祖朱元璋这个人。他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我觉得他和曹操一样,是个思虑周全的人。

朱元璋是一个暴君,洪武四大案,蓝玉案,郭恒案,空印案,胡惟庸案,这四大案哪一个都是死了几百人,文官武官统统杀掉。但是也是因为朱元璋从小受到赃官污吏的陷害,不给他们全家发粮食,所以他的内心对赃官污吏非常憎恨,在这四大案中,他认为涉案人员都是赃官污吏,连丞相都杀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他带领将士们打下江山,安天下,安民心,安军心,让老百姓不再过那种让赃官污吏欺压的生活,他也算是贤君。

朱元璋死后,继承他皇位的孙子朱标的儿子继承了皇位,他的名字叫朱文,我个人认为他没有任何军事才能,他一继承皇位,让他叔叔朱棣这个在军中长大,还曾经和徐达李文忠等开国名将身上学有所成的人,朱棣再加上老和尚道眼的辅佐,让朱棣一举拿下明朝,成为皇帝。我觉得朱元璋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把皇位传给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这应该是因为他对朱标的喜爱,他想让朱标继承皇位,朱标的死让他颇感意外,于是他就糊里糊涂定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为太子。朱元璋是元朝的开国皇帝称洪武大帝,朱允文孝文帝是明朝第二皇帝,我觉得朱棣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他有野心要吞并天下,另一方面他认为朱允文无法治理好天下,等朱允文去世天下已经大乱,那时候他自己也许性命不保,所以他才篡位。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 篇2

有一种说法,说古人把读书分三个阶段。5岁到15岁时是第一个阶段,叫“诵读”。第二个阶段是15岁到25岁,叫“学贯”。最后一个阶段是25岁到35岁,要做到“涉猎”,指一定要读些本专业以外的书。

我这个年龄已过了上述三个阶段,作为智商不高的一介武夫,读书主要就是消遣,若说还有什么目的的话,就是以前为了给女儿树个爱读书的样子,而今或许就是有一点点装或是爱惜眼睛了,因为整天盯着电脑手机两个一大一小的屏幕,实在是有些头晕眼干。

年前单位书橱添置了些新书,其中有套《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共分九部,其中有几部曾于20xx年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学习期间读过,也曾写过第一部的读后感,知道这套书是极为适合用来消遣的。

借阅这套书时,单位管理的同事对我说:怎么喜欢看明朝的东西明朝都是些坏人!

他这句话,不敢苟同。第一,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明朝的东西,我只是觉得这套书适合当下的我用来消遣而已。第二,明朝虽然皇帝、太监以及一些权臣不怎么样,但好人,也就是忠臣义士还是有的,而且让我看后会久而不忘的。譬如被“灭十族”的方孝孺、“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知行合一”的王阳明、被当年明月评价为“曾有一人,不求钱财,不求富贵,不求青史留名,有慨然雄浑之气,万仞加身不改之志,千年之下,终究不朽”的杨涟,当然还有存在较大争议的抗清名将袁崇焕。

读《明朝那些事儿》严格意义上不算读史,因为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书,但却很适合像我这样的人通过它去了解明史。虽然当年明月是以自己独特语言风格来叙述的,但却不是戏说,也虽有自己的评说,但历史中的事件与人物都还有据可考,可以让读者轻松地消遣式地通晓串连起明朝历代中的事件与人物。

阅读是需要一些能力的,如我者,不大能看懂或看得进去较为高深的学术著作,只看一些于丹的书、易中天的书,还有当年明月写的这套书,这不是不求上进,这其实是有一点不幸。正如香港文化人梁文道先生所说:“读书读得越多,越发现真正要读懂我们心目中所谓的经典名著,你可能要有一点运气。”显然,我缺少一点这样的运气,无法像一些生长在家庭条件不错的人,受到良好的书香熏陶,小学到大学都接受了不错的教育,慢慢走过一条幸运的轨迹,渐渐培养出一种阅读能力,帮助他们读到很多人没办法读进去的书。应该说,像我这样的人极为大众,但这不妨碍我们以任何目的、任何方式去阅读。有一种读书叫做无须求甚解,能读,坚持着读,其实就会感到幸福。

巧的是在我写这个笔记时,微信朋友圈中一小妹发了一条这套书的读后感,无论有没有道理,录之算作结尾吧:

从其中的许多历史人物中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能否做成大事,起决定性因素的是人品。能力很强但人品不佳,反而误事。更有甚者,能力差人品更差者,因自身拥有的筹码站不住脚跟,便挤兑能干实事的人以保地位,结果就是带不了兵,更做不成事。既然同为一个目标奋斗,就不应该站在制高点对平级的人颐指气使,唯有团结一致才能建设好所谓的集体,做成想做的大事。

她在这段话后附了一句:个人见解,不喜勿喷。看得出她是个单纯、要求上进的好姑娘,满满的正能量,在此为坚持阅读的她,也为我自己点赞!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 篇3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冢吗?就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是,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以小说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朝代的崛起。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曾经乞讨过,他曾经当过和尚,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为了给所有被害死的百姓报仇,他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最后,推翻了元朝,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宣布即皇帝位,定年号为洪武,国号为明。从此以后,天下百姓被元朝统治了68年后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朝代。

“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每当听到这气势磅礴的歌曲,我都会想,那些处于权力顶峰的帝王们,他们步入人生暮年,看着锦绣山川,遥想着当年的丰功伟绩,但这一切在历史的面前的多么的渺小,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他们会做何感想?朱元璋从社会最底层,凭借自己的勇气与决心,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最终成为了大名天下的创造者。是的,其实命运之神并不存在,他也不会将什么宝剑和天下交给一个乞丐,在那绝望的日子里,并没有人去同情和可怜这个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与无谓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最令我影响深刻、收获最大的就是《明朝那些事》。这本书既让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又让我认识到自己还有许多不足。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一个深刻的故事:朱元璋是个很穷的人,他为了能活下去当了和尚,因此,和尚们经常欺负他,在和尚们喝酒玩乐的时候,朱元璋只能在旁边擦地板。而且和尚们逼迫他去要饭,要回的饭却一点都不给他。后来,因为他干的很努力,所以,老和尚就让他当敲钟和尚,生活才好了一点。

过了不久,朱元璋的一个朋友前来找他,骗他参军反抗,于是他就跟着去了。因为他很会打仗,得到了不少强兵强将。但好日子没到头,脾气暴躁的将军开始厌恶他了,因为他不想让别人比他强,于是就把他赶了出去。

朱元璋被赶出来以后,却又遇到了两个敌手,他正在为难,不过他非常的幸运,懂天文的刘基来了,朱元璋和他一起,通过聪明才智连打了许多胜仗,得到了许多人才。由于他善于学习,心胸宽广,所以被选当了皇帝。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想:“只有意识坚定,善于学习的人才能干大事”。我们学习也一样,只有努力,勤勤恳恳,善于学习才能学好。像那些偷鸡摸狗、整天想偷懒的人只会被别人嘲笑、看不起的!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收藏4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这篇文章将带您从多个角度分析和探索“少年中国说读有感”,我们将继续为您提供这方面的资讯!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1】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这脍炙人口的名句是出自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意思就是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只要青少年能聪明,有才学,国家就有希望强大富足。所以,只要我们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的好少年,做一个讲文明、讲城实、守纪律的好儿童。

真善美,这三个字说难理解,也不难理解,说容易理解,也不容易理解,这要看你有没有真正深入体会过,有没有真正去践行过。真善美,这三个字我的理解是:真,就是你的心要真,不能弄虚作假,要真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善,就是你的心要向善,多做一些善事,多回报社会。美,不是指外貌美,而是指心灵美,一个人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这本书主要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是科学教人求真、人文教人向善、生活教人尚美、五好小公民大行动。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感恩这个词了。每当我生病时,妈妈总是抛下一切,把我送到医院;每当我

伤心时,妈妈总会来安慰我;每当我生气时,妈妈总会来跟我讲道理,并让我不要生气。妈妈为我做了这么多,我是时候应该回报了!

做为未来的的接班人,同学们只要加入我们的奋斗加入我们的贡献,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繁荣富强,一起学习真善美吧!让我们所有人都拥有真善美!让感恩成为我们的习惯!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2】

近期,我们学了梁启超写的《少年中国说》这篇文章,学完之后,我沉思了很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这一句句振奋人心的呐喊,深深的刺进每一个青少年的骨子里,当然我也不例外。从前,旧中国是那么弱小,根本无法抵抗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特别是在清朝末年,中国内忧外患,中国的国门被撞开了。外国侵略者讽刺我们中国为“老大帝国、东亚病夫”,这是多么屈辱的名字啊!这时,梁启超站了出来。他代表我们全中国人的心声,愤怒的加以反驳。梁启超以奔放的热情,大声高呼,激励青少年奋发图强,救国家民族为水火之中。整篇文章读来,荡气回肠,富有极大的鼓励性和感染力。

学了《少年中国说》之后,我有了很大的启发。我们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但是,有人会这样想:反正我现在还小,学习不好也没关系。我想对有这样想法的人提出抗议,因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从小做起。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不浪费学习的大好时光。早上起来晨读,每天坚持阅读、练字,做一个勤学好问的优秀学生,长大以后报效祖国母亲。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3】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这朗朗上口的读书声是哪里来的呀?原来是同学们在读《少年中国说》。

这是《少年中国说》的一小部分,也是最经典的一部分,其中“少年智则国智”这句话我很赞同。

少年时期正是成长的好时机,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了一名人才,可以为国家效力出谋划策。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也不会失传,有句话说得好“自古英雄出少年。”小时候有了好习惯,纯真的本质,那么长大后又充满了正义感,就是一位英雄,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将来便是世界的主宰者。

然而,现在一些少年和青年已经不管不顾,有的开始骗父母的血汗钱去吃喝玩乐。像这样的人将来会被社会淘汰。社会上需要的是有文化的人,有正义感的人。但是却有很多人满不在乎,仍然做老师眼中的坏学生,父母眼中的不孝子,大家眼中没有正义感的人。

那么怎样才能算是好少年呢?我觉着要有健康的身体,诚实守信的好品质,犯了错知道改正,接受老师,父母的批评。有担当责任的能力,有努力学习的好习惯写好中国字,说好中国话,做好中国人。如果能做到以上几点证明你是一个好少年,一定会成为一名有用的人。

《少年中国说》是一篇好文章,希望大家都能读,都能成为做事有计划,有分寸的好少年,成为为国负责的栋梁之才。

少年中国说读有感【篇4】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中国少年与国无疆”,这是今年春晚赵文卓表演的《少年中国》的歌词。这个节目展现了当代少年意气风发,豪气冲天的磅礴气势,场面壮观,看过这个节目后我很激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之后,我便拜读了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少年中国说》只有寥寥三千多字,但是每一个字都那么的掷地有声。他从当时中国内外交迫的现状开始分析,结合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旁征博引,叙述了他所描述的“少年中国”。“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梁启超先生把复兴中国的伟大梦想寄托在了中国少年的身上。

作为一名“少年中国”的少年,又是一名今年刚刚入团的团员,我们应该怎样实现中国的“强国梦”呢?中国智在少年。新中国以来的东方红,原子弹,改革开放等等,无一不是在外人惊叹的眼神中诞生,而这正是老一辈的中国人以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创造出来的。因此我们少年要做到“智”,继承老一辈的光荣传统。而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校园里如饥似渴的摄取知识,努力做到“厚积而薄发”。其次,一个有智慧的人要会学以致用,身体力行。“纸上得来终觉浅,要知此事须躬行”。书本上的知识还需要实践的检验。有智慧的人在做完后会仔细思考,看看哪里需要改进。而这些人,便是少年中国所需要的少年,所需要的智。一切智都体现在所作所为中。中国强在少年。少年的“强”我觉得首先是内心的强大。自信是强的源泉,相信自己能够做到,甚至能够吓跑困难。文学家萧伯纳说过:“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其次是身体的强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1993年,一篇关于中日少年的《夏令营中的较量》,引发了罕见的中国教育大讨论。而事后,作者再次撰文表示:中国孩子表现不如日本孩子顽强,既有观念意志方面的原因,也有体能差异的原因。20年过去了,我们还会在媒体上看到:在开学典礼上有学生晕倒;在长跑的过程中有人昏厥。我们需要在阳光下自由的奔跑,锻炼出强健的体魄。中国独立在少年。独立很容易,一些能够办的到的,能独立;一些渴望办到的,更要独立地去尝试。独立生活;独立学习;独立思考,不做“小皇帝”、“小太阳”。多“独立”,发现独立并不难。当能够正确完成每一件事的时候,少年便独立了。国便独立了。“我的中国梦”——中国的“强国梦”。《少年中国说》给了我莫大的鼓舞,它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印在我的脑海之中,那种强烈的责任感和对中国少年的谆谆教诲震撼人心。“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建设少年中国时不可待,因为我们是中国少年!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汇编4篇)


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作者的作品读过之后会一直留在人的心里。为了记住这些看过的剧情,我们有必要去写一份读后感。以下是作文5000网的编辑为您搜集整理的“读失落的一角有感”相关资料敬请参考,我们感激您的阅读和点赞同时也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更多人!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1

“圆”,一个十分完美、形象的汉字。它不禁令我想起中秋那一轮悬挂在深蓝色幕布上的白玉盘;又令我想起李白的“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意境。但是,“圆”真的完美吗?他真的没有缺陷吗……

从前,有一个圆,不小心碰去了一个角,他十分伤心,决心要去寻找那“失落的一角”。他唱着歌儿,出发了。一路上,虽然面临着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虽然艰险重重,但他不退缩,连浩瀚无垠的海洋都被他感动了,向他敞开了温暖的怀抱,送他去陆地的另一边寻找。他心中中有一个目标:“找回那失落的一角” !

因为他身上缺了一个角,所以滚得慢了。虽然慢了,而且更累了,但他却时不时停下来雨地里的小虫谈谈心;有时休息够了就与小甲虫们赛跑;有时蝴蝶飞到他背上与他一同跳着“摇滚”……他十分快乐,交到了与多朋友。平地、上山、下山……在不断寻找的过程中,这缺了一个角的圆,是不是的碰上一些小角。但是,有的太大,有的太小,有的太尖锐;有的因为没要紧,丢了;有的因为咬得太紧,碎了;有的却是利箭,他吞下去,差点儿把命都搭进去;有时则摔打一个大坑里,很难爬上去……

可是,它不但不气馁,反而更加执著,更加艰苦的寻找。虽然很辛苦,但他很高兴。最终,他终于找到了那个他期盼已久的角,他兴奋得难以用语言形容。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但烦恼的事又接踵而来。正是因为他补上了这“失落的一角”,从而他再也唱不好歌,只能像吃了包子一样,说不清话、不能唱歌。他不再快乐,因为他不能在与昔日的朋友:小虫、甲虫、蝴蝶一起唱歌、谈心、赛跑、跳舞……他变得寂寞与伤心。于是,这个圆下定决心,放下了那失落的角。又开始为下一个目标而奋斗。一切又重新开始了。开了在延续!

就是这样一个圆,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他懂得了,人的生命不可能十全十美。如果过于完美,那么最终还是个失败者。他也懂得:人如果要活的精彩,就需要不断寻找目标……快乐就是去实现这个目标。

是啊!在我们生活中,又有哪些事情不能不证明这些?!

如果你过于富有,那你就会失去目标,从而在生活的表面上享受,从而十分无味;如果你过于聪明,那么你就会目中无人,没有了前进的动力,不去学习,从而使许多人超越你;如果你过于强大,就会无一目标,无一对手,使人感觉与他人隔着一层无法摸透的薄雾,从而产生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境界……就如大家熟知的“独孤求败”。虽然无人能与他为敌,但他的内心却十分悲凉,因为没有一个对手,没有一个目标,是生活变得十分悲观。

那么,我们应该要知道“不要求完美,只要求更美”的道理。而这追求与努力的过程,恰恰就是“园”你的目标,甚至梦想的过程。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2

我、姐姐和妈妈在晚上一起欣赏一本书《失落的一角》 。这本书不像别的书那么长篇大论,很简洁,却又蕴含着很深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不完整的圆去寻找它失落的一角,它饱经风雨找到了一角,看起来很合适,但那一角不愿意,它并没有就此退缩,而是继续去寻找它失落的一角。它又找到了一角,但是太小了。那一角又太大,这一角又太尖,这一角又太方它试了好多角,但都不合适,终于,它找到了一角,是它那失落的一角,终于,它完整了,但它享受了一会儿,又把它放下了,它明白了什么,又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讲完了这个故事,我想其实这个圆已经拥有了一角,那一角,就是它追求的目标,它有了这个目标就去为这个目标奋斗了。于是它动身去找失落的一角。其实在仔细看看,它虽然缺了一角,它利用这个空隙把它变成了一个嘴巴,这样,它会笑了,它会哭了,它有表情了,它会唱歌,会说话了!但有了这些它还不满足,因为它想变得完美起来。

它跟我一样,我上记单词班,记单词总是记不好,妈妈陪我一起记我尝到了学习的乐趣,可是我还是不满足,非得拿个冠军不可!它有时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一场冰凉的雨。这就想我没考好受同学的嘲笑,心就像在太阳底下暴晒,而妈妈的安慰又给我了信心。有时,它被冰雪冻僵了,但太阳出来,它又暖和过来。这就像,当我们接近绝望的时候,有人给予我们希望与安慰,那自信的火又燃烧起来。因为它缺了一角,所以滚不了太快有时停下来跟虫儿说说话。你看,它在通往梦想的路上又结交了朋友,拥有了友情。有时它闻闻花香。呦,它跟人一样,在这匆忙的路上,休息片刻。有时它又与甲虫比赛超过了甲虫。显而易见,它是多么快乐啊,在这充满危险的'路上有这样的快乐真是难得啊!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3

《失落的一角》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很简短的故事,但朴实的语言中却透露了淡淡的哲学道理,耐人寻味。

书中的主人公是个不快乐的圆,因为它丢失了一角,所以它开始寻找那丢失的小角。它跨过高山,越过海洋,逃过重重危险,历经千辛万苦,虽然艰难,但它获得了一段美好快乐的时光。在寻找的过程中,它找到许多失落的角,可经过尝试,没有一个适合自己。它继续寻找,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那一角,可当它变成一个完整的圆时,它飞快地滚动着,想停也停不下来,失去了原本的快乐。最终在快乐和完整之间,它选择了快乐,舍弃了属于自己的那一角……

人生中,我们也应该像文中的圆一样,既要学会选择,又要学会放弃。现在同学们的快乐时光被家长安排的兴趣班占用了,但家长并不管孩子们喜不喜欢,希望我们在任何一个兴趣中都学得非常出色。可很多兴趣并不是自己所喜欢的“一角”,应该让我们去寻找最适合我们的“一角”,家长应该多多留心我们所喜欢的兴趣,多多培养,我们长大后就可以通过自已的特长,在生活中获得快乐,在人生道路上走得更精彩。小时候,跟朋友学下象棋,当我明白象棋走法,跟朋友比试时,我才明白自己没有深入地理解象棋,每当我的任何一枚象棋被朋友的棋子威胁时,我都选择保护,不放弃,结果棋局一片混乱。而朋友那边却井井有条,有时为了保住大局,他宁愿牺牲一些棋子,越过界河,打入我的内部,我只好束手就擒。这时我才明白,选择和放弃都很重要。

我们既要学会选择,也要学会放弃,有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只有适时放弃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读失落的一角有感 篇4

《失落的一角》是20xx年南海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谢尔·希尔弗斯坦。

失落的一角是一则用简单黑白线条描绘的图画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绘本。不要以为绘本只是给孩子们看的,其实很多绘本在图片背后所要向人们传达的都是深刻的人生哲理,就比如这本《失落的一角》。

“他缺了一角,他很不快乐!”这是故事的开头。所以这个缺了一个角的圆只能不断地寻找,好像只有找到了他缺失的那一角,他才完整,才会快乐。于是他不停地向前滚动,在寻找的过程中,他要忍受日晒,会遭遇冰冷的大雨,还会被冰雪冻僵,可是他依旧没有放弃。

不过因为缺了一角,他无法快速滚动。因此他有了和小虫说话的时间,有机会去闻花香,它还饶有兴致地和甲虫比速度。就这样,他渡过了海洋,走过了沼泽,穿过了丛林,他上山、下山,虽然一路艰辛,但是他好像发现了其中的快乐,因为在寻找的过程中,他一直唱着歌。

然后,他遇到了一个角。遗憾的是,这个角不愿意做他的角。再后来,他遇到了很多的角,只可惜都不适合他。她们不是太大了,就是太小了,要么就是太尖锐,或者太方正。好不容易找到了合适的,却因为他没抓牢而丢失了,还有一次因为抓地太紧而碎裂了。

在寻找的旅途中,他跌进过大坑,也撞到过石墙,不过还好,他终于找到了那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一角,刚巧那一角也想属于他,他们合适极了。他们都很开心,也很快乐,这一次,他是完整的了,他不再缺少什么,他可以快速滚动,他想放声歌唱。可是,他发现自己滚得太快了,没有办法停下来交朋友,也没有机会欣赏路边的风景,甚至,他再也无法开口唱歌了。

最后,他放下了一直寻找的,自己丢失的那一角,从容地走开。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也正是因为有了缺失,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才有了追寻梦想的动力。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的不完美,才不会错过生命中那么多完美的瞬间。

读《第七天》有感(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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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第七天》有感 篇1

没想到五年后的今天,我还能有机会在一个悠闲的下午一个人静静地看完一本书。记得七年前的一天,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拼音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时也是用了一天的时间看完了。

后来的时间里,每当讲起读名著,我都会蹦出一句‘我只用了一天就看完了《汤姆叔叔的的小屋》’当时也是满满的骄傲。今天拿起了一本在我书架上放了半年多的小说《第七天》,这本书是一位伴随我成长的人在我十九岁生日时送给我的。拆封之后欣赏了一下封面才开始读。封面真是太好看了,是我喜欢的简约系风格。

全书分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杨飞”回忆生前自传式的经历以及死后在另一个世界的所见所闻。他在火车轨道之间被养父捡到,养父也是个深情善良的人,为了把主人公更好的抚养成人,不惜放弃自己的爱情、婚姻和像常人一样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即使后来主人公遇见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最后还是选择了和养父一起过日子。作文后来,工作的时候遇见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他和她原本可以相安无事地过完一生,但他的妻子最后选择离开他,和另一个男人去闯出一片天地,以此实现自己的价值。后来她知道自己为了追求价值而看错人了,迷途知返却不能返。

在另一个世界与主人公相遇时,互相谅解,后,走远了…里面互相穿插了他生前或死后身边的人和事,一个个热爱生活的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平平凡凡的群体知觉或不知觉地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诉说着他们的故事。他们都是不停追逐美好生活的人啊,为什么结局如此凄凉,伤感,令人惋惜!读完,心中无限惆怅。

读《第七天》有感 篇2

余华作品不是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与语言优美词藻华丽的其他作家相比,我更钟爱的是文字中透露着黑暗的余华。

童话是留给小孩子看的,成熟的人或许更适合风雨后的返璞归真。于笔者而言,这社会上的荒谬事件数不胜数,每每看到手机上的推送,都不忍打开。这大概是源于内心那颗最纯正的心,封存已久。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捧着它。直至如今,这社会的真面目在一个又一个荒谬后被揭露被戳穿,浑浑噩噩过了十六年,如今顶着“中国青年”的称号,被迫接受现实。

我问她:“这是什么地方?”

她说:“这里叫死无葬身之地。”

在这里,墓地可有可无,自由最重要;在尘世,尊严可有可无,利益最重要。活时将自由禁锢,死后尽全力挽回,为何要这样欺瞒自己?难道你想过这样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吗?

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此书集荒唐、暗黑、腐朽于一体。社会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呢?大多数读者都会对此感到质疑。兴许是在社会上大肆宣扬正义的大背景下,人们对黑暗的理解已模糊不清,但笔者想表达的是,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和谐美好,看得不仅仅是治安不仅仅是宣传工作是否到位,还要看人们的内心。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社会上“在外女学生被奸和杀”“北大学子弑母”等事件层出不穷,面对诸如此类的新闻,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轻轻划过罢了,可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在乎过呢?想必都是人类的内心在作秀。

“我想涂去一切不幸/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顾城的短短几句诗,诉说出许多人的心声,我想,我们都是任性的孩子。

我们都是第一次来到这世上,没有人知道死后的世界会是怎样,也鲜有人为自由而活发声。都说人生而平等,我们力所能及的便是善良与真心。“有时候,人类的美德可以终结悲剧”在这喧嚣的尘世间,若人人都能对其抱以真心,太阳的力量或许会更大些。

董卿说:“其实当我们有一天,在回忆过往遇到的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如果我们能够想起来的更多的是一份单纯、友好和善良,这就是我们的幸运。”黑暗中的曙光,是由千千万万个我们,发自内心的善良组成的,每个人都在经历着他人不知的战斗,请心存善意,直至永远。

读《第七天》有感 篇3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读《第七天》有感 篇4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